如此深仇大恨?亞裔男玩線上遊戲吵架 搭機飛越千里到網友家用鐵鎚攻擊
美國佛羅里達州發生一起離奇攻擊案件,一名來自紐約州、年僅20歲的亞裔青年愛德華(Edward Kang),因為在線上遊戲中與網友爆發衝突,竟從紐澤西搭機飛越1000公里,前往佛州企圖謀殺對方,這名青年在佛州購買了鐵鎚並闖入對方住家攻擊,幸好受害者的繼父聽到呼救聲,才制止了愛德華的攻擊,並成功壓制對方。愛德華抵達佛州後,隨即在當地五金行購買鐵鎚和手電筒,闖入這位遊戲玩家的住處。(圖/翻攝自NBC News)根據《紐約郵報》報導,愛德華是在一款名為《上古世紀》(ArcheAge)的線上角色扮演遊戲中認識受害者,當時,愛德華僅告知自己的母親,「要去拜訪一位在線上遊戲認識的朋友」,沒想到他去拜訪的目的,竟是要去謀殺這位受害者。當愛德華抵達佛州傑克遜維爾後,隨即在當地五金行購買鐵鎚和手電筒,他更換上一身全黑衣服和面罩,闖入這位遊戲玩家的住處,對方沒有料到愛德華會突然出現,受害者身上遭受攻擊,在臥室與屋內留下大量血跡;這名受害者的繼父聽到呼叫後,發現受害者倒臥地面,隨即喝止愛德華並搶走其手中的鐵鎚。當佛州警察趕到案發現場時,詢問愛德華為何要傷人,他竟回答、對方在遊戲中是個壞人,雙方疑似在《上古世紀》遊戲中發生爭執有關。愛德華隨後反問警察,非法入侵住宅與攻擊他人大概會被判多少年刑期,警方則回答他,「時間可能久到你可能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再次打線上遊戲」。根據報導,愛德華被依非法入室和二級謀殺未遂起訴,而警方為了保護受害者,並沒有透露過多資訊,僅強調受害者年齡與愛德華相仿,而受害者的頭部有許多嚴重的傷口,但幸好沒有生命危險。亞裔青年因為在線上遊戲與網友發生衝突,竟飛往千里外謀殺對方。(圖/翻攝自X)
9旬老婦用20年的鐵鎚竟是「手榴彈」! 她曝:平常用來砸核桃、敲釘子
大陸湖北一名9旬老婦的住處近日在進行拆除作業,沒想到過程中,有工人在她家中發現一個疑似手榴彈的東西。緊急報警後,警方核實該物品就是手榴彈,對此婦人表示,她根本不知道那個東西是手榴彈,平常都拿來砸核桃、敲釘子。大陸湖北襄陽一名9旬老婦的住處,日前在進行拆除作業,沒想到過程中,一名工人意外發現一個疑似手榴彈的東西,立刻報警。而警方接獲報案後,通知當地治安大隊,隨後治安大隊警員便帶領專業排爆人員,趕到現場處置。後續專業人員抵達現場後,確認該物品就是手榴彈沒錯。對此,老婦人表示,自己是在20多年前在田裡工作時撿到這個物品,因為不知道是手榴彈,看起來又像一個鐵鎚,所以平常都會拿著個東西來砸核桃、敲釘子。最終。警方將手榴彈收繳並帶回,及時將安全隱患排除,並無造成任何危害和人員受傷。警方也向村民呼籲「以後發現了這種疑似手榴彈的爆炸物體,一定要第一時間報警,千萬不能擅自觸碰,更不能誤當錘子用了,不然炸了可就不得了!」消息一出也引起網友熱議,紛紛表示「這就是八字夠硬啊」、「這年頭還是狠人多」、「手榴彈也沒想到自己還有這麼多功能」、「老太太用了20年不怕,專業的還怕」、「真是福大命大,活了90多歲了呢」。
啃老女碩士為錢弒父 鐵鎚爆頭「機車掛屍拖行」右腿磨見骨 二審再逃死
台中市2021年發生1起駭人聽聞的弒父命案,擁有碩士學歷的江姓女子,因不滿被父親阻止與張姓男友交往,以及不願繼續支付留學費用,居然與男友聯手用榔頭殺害父親,接著將遺體載往山區棄屍。案經法院審理,一審認為2人仍有「矯治及再社會化可能性」,判處無期徒刑;全案上訴二審,今天(20日)遭駁回,維持原判。據了解,江父是個老實人,原本經營吸管工廠,近年因環保意識抬頭,業績大受影響,淪為月領28K的國小警衛,但他仍全力栽培大女兒出國唸書,後來老本見底,實在無力負擔女兒學費,無奈之下只好叫孩子回國。不料,大女兒回台灣後不願工作,就像變了一個人,父母跟親友、鄰居都懷疑她被張姓男友帶壞。江女因學業遭中斷心生不滿,返台後不去找工作,反而繼續向爸爸開口要錢,並拿著父親的血汗錢過著奢侈生活,2021年初曾向閨密抱怨「有家歸不得」,卻爽住5星級飯店,還曾住進月租要2萬8000元的超高級社區。江女曾曬出與華爾街地標銅牛的合照,最終因父親拒絕贊助她的進修費用而狠心弒父。(圖/翻攝畫面)2021年12月27日晚間,江女和張姓男友再度找上父親要錢,雙方在談判過程中一言不合,張男竟拿出預藏的榔頭砸死江父;而身為女兒的江女,不僅未出手攔阻,還冷眼看著爸爸斷氣,最後跟男友一起前往太平黃竹坑山區棄屍。警方查出,2人當時將父親遺體掛在機車上,騎車近3公里才找到合適棄屍地點;棄屍過程中,江父的右腿從機車上滑落,不停和地面摩擦,因此遺體被尋獲時,江父的右腳已經被磨到體無完膚,甚至可以看見骨頭。2人到案後,一開始還裝傻不承認,直到警方拿出證據才坦承犯行,全案依殺人罪偵辦。林女和男友當晚棄屍後,企圖開門進屋。(圖/翻攝畫面)江女面對警方偵訊時,態度異常冷靜,供稱自己因為要不到錢罹患憂鬱症,當晚病情發作,才會動手殺人,疑似想逃死。另外,死者妻子案發後調閱住家門外的監視器畫面,赫見大女兒與男友殺害丈夫後,竟拿走大門鑰匙返家,幸好第2道門因從內部反鎖打不開,2人才悻悻然離去,懷疑江女跟男友想「回家滅門」。一審法官審酌,江女不思被害人對其養育之恩,逆倫弒父,惡性甚為重大,恣意剝奪他人生命,漠視被害人性命之可貴,造成無可挽回之犯罪結果,家屬於審理中均表示希望判處死刑,考量2人犯後均坦承犯行,及經鑑定具有「中高度」之矯治可能性及「高度」之再社會化可能性,判處2人無期徒刑。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今日駁回,維持原判。
中士不爽被要求關燈持鐵鎚攻擊大隊長 橋頭地院判刑8月緩刑2年
海軍新兵訓練中心楊姓中士去年9月因未依規定關燈,被張姓大隊長要求當面報告後,涉嫌怒持鐵鎚攻擊張男的頭部等多處,送醫後縫9針。全案經橋頭地方法院依陸海空軍刑法判刑8個月,法官審酌楊男賠償和解,張男也不追究,宣告緩刑2年,可上訴。橋頭地院判決書指出,被告楊男為高雄市左營區「海軍新兵訓練中心」1大隊3中隊損管中士兼教育班長,被害人張男為楊男的直屬長官,在2023年9月18日,張男傳LINE質疑楊男為何不依照規定關燈,並要求其當面報告,引發楊男不滿。當晚10點半,楊男從訓練中心文書室持鐵鎚,涉嫌揮打站在張男多下,廖姓少尉輔導長見狀將2人分開,張男經同袍送醫救治,頭部、臉部等多處受傷,出現約8公分傷口,在醫院縫9針。全案由高雄憲兵隊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承辦檢察官依對強暴罪將楊提起公訴。 張男應訊時表示,楊男服役期間表現良好,與他私下相處還不錯,事發當時可能較忙,楊男要包辦伙食,又接管一批新兵,心理壓力較大,才會情緒失控。橋院承辦法官審酌楊男始終坦承犯行,並賠償12萬元和解,張男也表示不再追究,判處楊男有期徒刑8月,宣告緩刑2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另需提供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接受3場次法治教育3,全案仍可上訴。
黃家駒墓碑遭破壞!光頭少年「踹砸噁吻」遺照 Beyond隊友怒:不會放過他們
香港地下國歌〈海闊天空〉已逝主唱黃家駒墓碑今(19日)遭2名男子惡意破壞,掀起各界怒火,Beyond鼓手葉世榮更悲憤怒吼:「家駒在天之靈不會放過他們。」由黃家駒領軍的Beyond是華語樂壇史上最成功的樂團,樂隊雖隨著黃家駒1993年意外離世實質解散,但影響力不減反增,〈海闊天空〉、〈長城〉、〈光輝歲月〉雖被北京列為禁歌,但大陸仍有許多歌迷,有的甚至會遠赴香港替黃家駒掃墓致意。光頭少年褻瀆黃家駒墓碑。(圖/翻攝自微博)未料2名疑似網紅的少年,今天竟邊拍片邊唱〈海闊天空〉同時破壞黃家駒墓碑,光頭少年拿可樂潑灑、撕花束花紙吃、親吻與腳踹遺照、在墓碑寫上「社會破壞者」、「光頭Bob」,甚至拿鐵鎚砸壞墓碑上的黃家駒照片並表示:「我會拯救一切。」要大家記住他。光頭少年褻瀆黃家駒墓碑。(圖/翻攝自微博)葉世榮在微博譴責2人惡行:「今天發生的事情實在可惡,必須受到法律制裁,家駒在天之靈不會放過他們!」Beyond吉他手黃貫中也怒嗆破壞者「小則肚痛,大則橫死」,一名遠從四川來致意的女歌迷,見墓碑遭破壞當場痛哭跪地。黃家駒胞弟黃家強則尚未有正式回應。據悉,鬧事的2名23歲、15歲犯人已被警方逮捕,其中15歲少年早有爭議前科,去年9月才對香港女歌手炎明熹的人形立牌做出猥褻行為並Po網,他在片中還嗆:「他媽的記住我光頭Bob,我他媽的永遠喜歡搞事,不怕他媽的出事」。
台中惡案雙桶屍震驚全台最新判刑曝光 共犯無期定讞主謀死刑未審結
台中在2020年曾掀起一場驚心動魄的雙桶屍命案,令人髮指,此案涉及徐德益、林宥廷等人聯手殺害1名16歲蔡姓少女及1名54歲黃姓男子,隨後將屍體裝入塑膠桶並棄置於不同地點,經過司法審判,林宥廷則面臨無期徒刑的懲罰,而其他幫兇則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以上,徐德益遭判死刑上訴未審結。這宗案件始於蔡少女及黃男的家人報案失蹤,檢警接到舉報後展開調查,終於在2020年11月16日逮捕徐德益等7名嫌疑人,並在苗栗縣銅鑼山區搜尋到裝有男屍的塑膠桶,同時在徐德益的住處發現裝有女屍的塑膠桶。據了解,這場悲劇起因於王閔正與徐德益等人對蔡少女的不滿,2017年在一次聚會上,2人尾隨蔡少女上樓,先用鐵鎚重擊其頭部,再由徐德益持刀殺害,之後,將屍體裝入塑膠桶藏匿,而對於黃姓男子,則是在2019年被迫上車後注射毒品並槍殺,將遺體塞入鐵桶,倒入鹽巴、用水泥封住,也被裝入塑膠桶後棄置。台中地院一審對徐德益2次死刑、王閔正無期徒刑、以及槍手林宥廷無期徒刑做出判決,其餘共犯則判處10年以上的徒刑,雖然徐德益等人提起上訴,但台中高分院仍然確定徐德益的死刑,以及林宥廷的無期徒刑,其他共犯的判決也沒有改變。然而,最高法院認為徐德益的死刑部分尚待審理,因此並未就此作出結論,而對其他共犯的判決則認為已經明確,刑罰也是合適的,因此駁回上訴,定讞原判。王閔正作為單獨上訴的一方,遺棄屍體罪在2023年12月獲得一審法院的定讞,被判處1年10月的徒刑。其涉及的2件殺人罪部分被發回更審,並於2024年4月獲得台中高分院更一審的判決,判處20年和10年2月的有期徒刑,這一判決仍然可以上訴。
大法官好扯2/法務部、最高院實質廢死 強盜性侵殺害退休師竟免死
許多司法官懷疑,傾向廢死的司法院長兼憲法法庭審判長許宗力,為了成就「人權美名」,似乎將所有資源集中在死刑釋憲案,想趕在自己下台前宣判,才會拉低實體判決結案數。另有司法官坦言,司法界早已實質廢死,法務部和最高法院,已好幾年不執行死刑、也不判決死刑定讞,許宗力和憲法法庭內支持廢死的大法官「好名」,硬要處理死刑釋憲案,引起8成以上的國人憤怒。以法務部來說,2020年4月1日槍決燒死6親人的翁仁賢後,至今整整4年就沒有執行死刑了。法務部在2024年1月5日的說法是:「只要救濟程序完結,法務部一定依法執行」,並稱「死刑執行不待救濟程序終結即執行,反而是違法」。不過根據法務部2020年修正的《執行死刑規則》,對於執行死刑有諸多限制。有檢察官認為,這個規則不是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相關限制已逾越國會通過的《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也是另類的司法奇蹟。法務部聲稱,《執行死刑規則》,源自於1999年訂頒的《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規定聲請再審、非常上訴中等情形不得執行,2005年加上聲請釋憲程序中不得執行之規定,沿用至今。如果法務部認為這個規定不合理,早該修訂,怎麼會每次遇到死刑爭議,就搬出這個規定當擋箭牌?沈文賓(左)殘忍殺害兩人,是最高法院最後一個判決死刑定讞犯。(圖/報系資料照)最高法院也不遑多讓,一向躲在反死刑輿論的風暴背後,自從2020年3月底判處三峽雙屍命案兇手沈文賓死刑定讞後,至今超過4年了,未再判決死刑定讞,不管被告多麼窮凶惡極、罪無可逭,最高法院刑庭法官統統看不見,一樣以可教化或兩公約為由,撤銷發回下級審的死刑判決,導致案子多次更審後,最後二審只能改判無期徒刑,上訴後,馬上獲得最高法院維持而判決免死定讞。近來最受爭議的「強盜性侵殺害退休女老師案」,就是一個血淋淋的殘忍案例,高雄男子劉志明2014年12月間,酒後尾隨曾獲師鐸獎的陳姓退休女老師,趁陳老師上車之際,侵入車內,拿鐵鎚暴打她13下後,搜刮皮包內2000元現金,並以手指侵入下體,甚至咬掉乳頭吐掉。如此兇殘、人神共憤的惡行,一審高雄地院、二審高雄高分院共5度判處死刑,最高法院竟然一再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只好在2024年5月7日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引發全民憤怒。男子劉志明不滿女友提分手,竟在路上隨機殺人,持榔頭將女老師暴打慘死。(圖/報系資料照)有法官實在看不下去,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PO文,痛批始作俑者就是司法院長許宗力,這位法官分析,許宗力為了成就死刑違憲案,2016年就任司法院長後,先從最高法院下手,進行溫水煮青蛙式的「基礎建設」,以達實質廢死目的,所以找些挺他的最高法院人選進去,這些人進入最高法院後,又再拉些他可以控制的自己人進去。「然後用各種連小學生都說服不了的理由,一再撤銷下級審死刑判決」,目的就是為了達成許宗力的基礎建設,「但這些人大概知道自己在幹什麼讓人不齒的好事,因此不敢自為判決」。意指這些主張廢死的最高法院法官,透過一再撤銷發回的手法,逼下級審就範,將「整個結構形成到澈底貫徹意志,甚至連句話都不用說。」如果最高法院確實如此,再加上憲法法庭和法務部對死刑的態度,難怪大家不相信司法。
鐵鎚砸死髮妻又追殺兒子 17歲少年「滿頭鮮血」闖超商求救…6旬老翁下場出爐
彰化一名62歲的余姓男子,疑似不滿妻子長期借貸後,將金錢寄回印尼娘家,結果余男一怒之下,在2023年7月手持鐵鎚砸死妻子,之後又手持鐵鎚追殺17歲的兒子。兒子當時滿頭鮮血滿身傷的闖進超商求救,整起事件才因此曝光。而目前法院審結後,依殺人、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殺人未遂等2罪名,判處余男合併執行有期徒刑24年。據了解,其實余男家中經濟狀況不佳,屬於列案的低收入戶,而余男的45歲妻子長期將家中金錢寄回印尼娘家,甚至還曾經與地下錢莊發生借貸關係,余男也因為妻子的債務問題,多次與妻子發生爭執。而在2023年7月5日傍晚5點38分左右,憤怒的余男趁著妻子離開客廳之際,便手持鐵鎚往妻子頭部猛烈敲擊,最終導致妻子頭部碎裂,當場失去呼吸心跳。後續余男又拿起鐵鎚不斷地敲擊17歲的兒子,兒子第一時間就選擇逃跑,余男變從家中追殺兒子到附近超商。當時滿頭鮮血的余姓少年闖進超商後,直接哭喊「救我」,嚇得一旁的民眾急忙報案,也有人出手制止手持鐵鎚的余男。最後在員警抵達現場後,才在超商外逮捕余男,同時也將余姓少年與余男的妻子送醫急救,但余男的妻子最後仍因傷重而宣告不治。余男遭警方收押後,後續也被檢方依家暴殺人罪提起公訴,在審理期間,余男坦承殺人,法院近期審結,最後認定余男犯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合併執行24年。
拿鐵鎚砸店、灑漆引發火災2傷 台南男裁定羈押
台南一名37歲陳姓男子,12日拿鐵鎚砸破安平區郡平路一家火鍋店玻璃,還灑油漆引發火災,燒傷2名客人,被依殺人未遂、公共危險罪送辦,法院裁定羈押。台南地院表示,陳男涉殺人未遂等罪,經檢方聲請羈押,陳男涉殺人未遂、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或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等,嫌疑重大,陳男供詞避重就輕。犯最輕本刑5年的有期徒刑之重罪,有逃亡可能。台南地院指出,當時餐廳營業中,有多名顧客用餐,陳男還是進行違法暴力行為,造成2人多處燒傷,所以認被告有羈押必要,羈押不禁見。據悉,當時消防人員到場,現場無明顯火勢,但店內有大量滅火器乾粉和紅色油漆,火應被人撲滅,2名客人多處燒傷,涉案陳男手也有燒傷和流血,被警方逮捕。據了解,陳男今年3月才跟前妻離婚,因懷疑火鍋店老闆介入婚姻,曾跟他討過精神賠償,疑似不滿對方不理,才大鬧火鍋店。警方說,陳男的犯案動機待釐清。
虐殺性侵退休女師改判無期 基層法官痛批許宗力愛名
近期對於死刑是否存廢引發討論,而高雄男子劉志明虐殺性侵師鐸獎退休女老師,5度判死,最高法院發回,7日高雄高分院判無期徒刑。此消息讓被害家屬憤怒,更有基層法官批司法院長許宗力,「一個愛名的大院長,為了成就他死刑違憲歷史指標判決。」基層法官在內部論壇發文,標題為,「許宗力與他的最高法院兄弟們」,他表示,「左營哈囉市場退休女老師命案,果然在今天經高雄高分院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這件起訴後,一直到更三審都是死刑,最高法院的兄弟姐妹們不屈不撓,每次都以各種理由撤銷二審死刑判決,終於高雄高分院更四審扛不住了。」法官說,「我無意涉入死刑存廢的正反意見,但現在死刑就是規定在那邊,你最高法院兄弟姐妹認為違憲,對這些怎麼想都該判極刑的案件,就應該直球面對聲請釋憲,而不是用這個極度浪費司法資源的方式,對下級審、被害人家屬以及一般善良民眾慢剮凌遲,合理懷疑這是不是在司法圈內一帶一入的高升提拔模式下,為了升官獲重用而形成的共犯結構?」法官指出,「一個愛名的大院長,為了成就他死刑違憲歷史指標判決,因此需要進行一些溫水煮青蛙式的『基礎建設』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實質不判死刑,那麼為了實質不判死刑,就要找些會挺他的最高法院人選進去,這些人進入最高法院後,又會再拉些他可以控制的自己人進去,然後用各種連小學生都說服不了的理由一再撤銷下級審死刑判決,目的就是為了達成許院長的基礎建設。」法官表示,「這些人大概知道自己在幹什麼讓人不齒的好事,因此不敢自為判決,但他們被一帶一入過,知道這是個有用的東西,於是再用上述的一帶一入壓力情境逼下級審就範,整個結構形成到澈底貫徹意志,甚至連句話都不用說,司法獨立可能有,只是越上面越少吧,因此,讓下級審又累又無成就感也羞於提及自己是法官的,不只許宗力,還有他的最高法院兄弟姐妹們。」據悉,2014年12月,失業男劉志明因不滿被分手,騎車到高雄哈囉市場,發現陳姓退休老師搶她汽車,拿鐵鎚猛敲她,並用手指性侵,把她的乳頭咬掉,高雄高分院更四審認為,劉不是計畫犯案,不符合「情節最重大之罪」,改判無期。
「對家屬公平嗎?」鐵鎚殘殺女師仍逃死 死者夫:台灣就沒廢死的條件!
高雄失業男子劉志明10年前持鐵鎚在市場搶奪曾獲師鐸獎的陳姓退休女教師錢財還性侵殺人,歷經5審均判死,7日更四審卻逆轉改判無期徒刑,理由是法官認為劉無搶奪直接證據,且有教化可能,犯行並非兩公約「情節重大之罪」。死者的張姓丈夫痛批,法官竟要他舉證被搶多少現金,還幫劉硬拗不算計畫性搶奪、殺人,「這樣對家屬公平嗎?」。全案還可上訴。「台灣就沒有廢死的條件!」張男氣憤地說,劉遭判無期徒刑,最快60多歲就能假釋出獄,司法簡直縱虎歸山。2014年,劉不滿與女友分手,酒後騎機車帶自製短鐵鎚要前往理論,行經左營哈囉市場,見退休女教師正打開車門,欲搶她的汽車代步,不但持鐵鎚重擊還性侵得逞,逃跑前不忘強取財物並反鎖車門,害女師無法求援,慘死車上。法院多次審理均認為,劉泯滅人性,有永久與世隔離必要,判處死刑,但最高法院不斷以「警方調查紀錄不明、沒釐清矯正教化可能」為由,再度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更四審認為,搶奪部分僅劉的單一自白,欠缺證據,對女師下手屬隨機犯案,而非計畫性,不符合兩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原審未有更生改善可能性鑑定,不宜判死。歷次開庭張均出席,多次呼籲法官考量家屬心情、判劉死刑。昨聽到判決結果,強調當時「差點抓狂」,只能忍住情緒,不讓情緒失控。他拿出女師遇害當時攜帶的小包包強調,劉就是從中搶走現金,行車紀錄器都錄到拉拉鍊、掉零錢的聲音。張不滿痛批,法官竟要他「精確」舉證女師被搶走多少現金。他費盡心思找發票、收據、存摺領款紀錄,最後也被認定無效。張強調,嫌犯刻意帶著自製短榔頭尾隨犯案,在車內殘忍鎚擊女師致死,還刻意反鎖汽車阻止求救,他淚問:「這難道不算計畫性搶奪、殺人嗎?」他還說,高雄榮總曾出具報告表示,劉的性犯罪再犯率52%,另2家醫院也證實劉並無精神相關問題,強調「教化與否應由法官判斷」,但法官為何無視?他強調,劉有法扶的3位律師,他只有犯保協會1位律師,在法庭明顯不對等。更四審還自費多請1位律師,沒想到迎來失望的結果。
女教師遭鐵鎚殺害…性侵還被咬掉乳頭 惡狼5度判死「1理由大逆轉」改無期
高雄一名劉姓男子因不滿被女友分手,酒後途經市場時竟臨時起意搶車擄人,隨後以鐵鎚敲死陳姓退休女教師,過程中他不僅性侵陳女洩慾,犯案後甚至搜刮死者財物,冷血行徑泯滅人性,全案歷經近10年審判。然而,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7日)更四審宣判,由於劉男強盜殺人犯行屬隨機偶發性,不符「情節最重大之罪」,因此改判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該案發生於2014年12月間,當時劉男因分手情傷,騎車帶著鐵槌準備去找女友理論,沒想到行經高雄市左營區的哈囉市場附近時,看見陳姓女教師正要開車離去,便心生歹意搶劫車輛,他先是以鐵槌敲暈陳女後,隨即坐上駕駛座,但卻因車輛設有暗鎖無法發動,眼見被害人快要甦醒,他二度持鐵鎚重擊,導致陳女因頭部粉碎性骨折等14處重創傷口,血流不止慘死。不僅如此,檢警勘驗遺體時發現,陳女不僅曾遭劉男指侵,甚至乳頭還被咬掉棄置在車內地毯,被害人皮包中的2千元現金也被洗劫,犯案手法極為殘酷,令人感到髮指。全案纏訟近10年,一審、二審均依《強盜殺人罪》判處劉嫌死刑,案經最高法院3度發回更審,更一審至更三審全都維持死刑判決,劉男5度遭判死刑,怎料更四審今(7日)判決出爐,合議庭認為,劉嫌與被害人素不相識並非計畫性殺人,而是隨機犯案,不符合「情節最大之罪」,因此撤銷原判決,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外針對性侵部分,劉嫌則已判刑10年確定。
榔頭敲死退休師…狠男殘忍性侵「咬斷乳頭」吐棄 行車記錄器成破案關鍵
高雄市男子劉志明10年前在左營的哈囉市場,隨機持鐵鎚襲擊1名陳姓退休女教師,不僅以手指侵犯被害人,還咬掉對方一邊乳頭,造成陳女傷重不治。案發後,警方靠著死者車上的行車紀錄器循線逮人。經過5次審判,劉男均被判處死刑,不料今(7日)高雄高分院更4審宣判,逆轉改判劉男無期徒刑;可上訴。據了解,劉志明2014年與1位離婚的程姓女子交往同居,但女方為了孩子決定與前夫復合,並搬離2人住處,突如其來的打擊讓劉男感到極度挫折,多次嘗試與程女溝通均被拒絕,最後連電話也遭到封鎖。同年12月3日,心情低落的劉男外出找尋程女未果,獨自在蓮池潭喝酒澆愁,酒後騎車閒逛到左營的黃昏市場。就在此時,劉男見陳女獨自駕車買菜,遂萌生搶車去找前女友的念頭,隨後趁著被害人剛坐上車之際,持預藏的榔頭重擊對方頭部10多次致死,接著更以手指性侵,甚至咬下她一邊乳頭吐棄車內。由於死者遲遲未返家,家人一路從楠梓找到左營,最後在蓮潭路孔廟附近尋獲陳女的車,赫見她陳屍後座,嚇得趕緊報案。警方根據陳女車上的行車紀錄器,發現死者曾與1名機車騎士發生擦撞,但她本人似乎未察覺,繼續往前開了40多公尺後把車停妥;專案小組調閱周遭監視器,發現該名騎士案發前一直在附近徘迴,車主為男子劉志明,進一步查出他曾在五金行購買榔頭,認定他涉有重嫌,立即循線展開追緝,於4天後逮到人。劉志明遭逮後坦承殺人,供稱自己因感情受挫又失業,心情不好才行凶。《鏡週刊》報導,曾參與偵辦此案的刑警透露,死者的頭頂、左後腦、右耳附近,一共被榔頭猛擊14下,疑似頭蓋骨的碎片還噴濺到車內,顯示劉男下手十分凶狠,然而他竟然說只是心情不好才遷怒陳女,卸責之詞讓人無法接受。全案進入法律程序,歷審法官均認為,劉男手段凶殘,不僅搶奪死者汽車及財物,甚至性侵被害人,人倫道德喪失,不具有再教化的可能性,5度判處死刑。案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更4審今日宣判,認為劉志明在審訊時表現出悔意,仍具有改過自新之可能性,改判無期徒刑;仍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性侵狠殺女老師…高雄惡男更四審逆轉逃死 死者老公怒:快爆炸了
高雄市男子劉志明2014年12月3日因為和女友分手心情不好,竟以鐵鎚重擊、性侵殺害一名退休女老師,還搶走對方的2000元,案件纏訟近10年,連續5次判死刑,但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今(7日)更四審判決出爐,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對此,被害女老師的丈夫也心痛發聲了。女老師丈夫向《三立新聞》表示,他真的要爆炸了,事情發生之後,他確診憂鬱躁鬱患者,已經痊癒了不再吃藥,但現在卻快要受不了,原本對司法還存有一點希望,但死刑改判無期徒刑,認為連最高法院都靠不住,「這個是很糟糕的判決,一審到更三審已經判5個死刑,為什麼會發回更審?都是最高法院認為,沒辦法證明有沒有搶2000塊」。女老師丈夫控訴,劉志明當時自白搶了2000多元用來逃亡搭計程車,但最高法院認為要有證明,讓他無法理解,「這是他自己講的,應該很實際,可是每次發回更審就是要我們提出2000塊,包含我們買東西,我們一般人買東西怎麼記得買多少錢?一定是看發票」。女老師丈夫指出,逃死的理由還有一個「不是計畫性殺人」,但他認為劉志明原本就持榔頭計畫敲人家的頭,「他就等我太太,進入車子才下手,他已經認定要殺我太太,就在那邊等,這不是計畫殺人是什麼?我不知道他們讀書讀到哪裡去」。女老師丈夫痛批人權是「只為殺人犯的人權」,認為被害人和加害人兩者不平等,劉志明有3個律師,以情勢、形式、時間來講,就是對方佔優勢,「這怎麼是講求人權的社會,被告、被害者你也需要人權,你是偏被告殺人犯那邊,這是我很感冒,很悲哀的一件事」。
榔頭敲死退休師性侵劫殺案五度判死後改處無期 逃死刑理由曝光
高雄市1名失業男子劉志明,10年前在左營的哈囉市場,犯下一宗令人震驚的罪行,為劫車而持鐵鎚襲擊陳姓退休女教師,還殘忍性侵得逞,並在光天化日之下奪走其財物,經過五次審判,均被判處死刑,7日上午高雄分院更4審宣判,認為劉男當時並未搶奪女老師的現金,且認為有可能改過自新,改判為無期徒刑,可上訴。根據了解,劉志明在2014年7月與1位離婚的程女同居不到4個月,當程女決定與前夫和好時,劉感到極度挫折,嘗試與程女溝通卻被拒絕,甚至被封鎖通訊電話,於是,在2014年12月3日,劉男因感情受挫,酒後騎著機車帶著鐵鎚去找程女理論。未料,路過哈囉市場時,看到1位素不相識的退休女教師在路邊打開車門,竟突發奇想要搶奪其車代步,於是拿出鐵鎚將陳女重擊頭部13次致死,甚至進行性侵,事後搶走其的皮包和現金後逃逸,在逃亡5天後遭警方逮捕。在一、二審時,法官認為劉男的罪行已經極其嚴重,不具有再教化的可能性,因此判處了死刑,最高法院認為還沒有釐清是否能夠再教化,因此將案件發回更審,經過多次更審,第三次裁决認為劉男犯下搶奪汽車及財務,同時還慘忍性侵被害,人倫道德喪失,檢察官認為要求判處死刑,並未有不當。最高法院認為劉男雖然犯下極其慘忍的罪行,但「警方調查紀錄不明」,且對於是否搶走陳女的現金仍存在證據不足的問題;另外,根據醫院的鑑定報告,劉志明仍有可能具有改過自新的可能性,且在審訊時表現出悔意,因此於7 日上午更4審宣判,判處其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