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定結果
」 大陸 羅致政 花蓮 親子鑑定 無期徒刑27歲女花45萬動手術除胎記不幸身亡 家屬崩潰:她死得不明不白
有些人出生後身上留有胎記,常常為了美觀會特地動手術去斑。大陸天津一名27歲劉姓女子,因為身上多處有胎記,她決定動手術去除,繳了10萬多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5萬元)進行療程,在第10次手術時卻休克,送醫搶救10天不治身亡。劉女丈夫懷疑與打麻醉藥有關,堅持要調查清楚,不想讓妻子死得不明不白。根據陸媒《現代快報》報導,來自天津的27歲劉女為了去除手臂、大腿和小腿上的胎記,選擇津門皮膚病醫院的療程,預繳10萬多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5萬元)開始療程;劉女在2023年5月做完第9次手術後,恢復狀況差,同年7月還有主動向醫師反映,要求院方給個說法,後來在今年10月21日決定做最後一次治療。手術當天劉女在母親陪同下到醫院做雷射手術,術前醫護人員替劉女塗上麻藥,怎料,在等待麻藥生效過程,劉女身體卻突然很不舒服,隨後直接昏迷,醫師緊急搶救,並轉送天津市急救中心,最後劉女在加護病房治療10天仍不幸身亡,院方給的死因是枕骨大孔疝,又名小腦扁桃體疝,一種顱內壓力過大引發的病。不過劉女家屬無法接受醫院說法,她的丈夫認為,劉女死亡原因可能與麻醉藥有關,先前9次手術後劉女有抱怨過,有時候塗太少害她感覺太痛,中途喊停直接回家,而最後一次手術面積大,所以麻醉藥可能塗太多過量,才會導致妻子身體不適,進而發生休克最後死亡的憾事,強調希望能查明原因,不希望妻子死得不明不白。劉女因去斑手術喪命一事在網上引起熱議,據悉,當地相關單位已介入了解,等到劉女屍檢鑑定結果出爐,確定是醫院的責任,恐面臨處分和整頓改革。
女兒狂捐近200萬善款!老爸崩潰「她沒有行為能力」 淚求基金會退款:養老錢
大陸江蘇省一名黃姓父親控訴,女兒患精神分裂症,無民事行為能力,向基金會提供了司法鑑定報告、病歷和住院記錄,但該基金會只同意退還三分之一的捐款,拒絕全額退款,讓他相當氣憤。律師直言,當事人精神病患的監護人可直接訴諸法院,依法維權。根據陸媒《華商報》報導,黃父表示,女兒從2019年底就沒出去工作,患有精神疾病,沒有行為能力,常常衝動消費、捐款,「她捐的是我們家裡的錢,我們家裡的錢都在一個帳戶,捐的是我們養老的錢,她發病期間捐款42.7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92萬元)給燈塔慈善救助基金會是無效的。」黃父透露,提供了相關退回捐贈款申請,但對方不認,也不退還捐款,「我反映至今也沒給書面答覆,民政廳工作人員說,這個事講不清楚,應該做一個鑑定。他們認為我們不敢去做鑑定,不會去做這個鑑定,但我們還是在10月份做了鑑定,鑑定結果證明我孩子在捐款發生期間沒有民事行為能力,所以這個捐款是無效的。」司法鑑定意見書顯示,黃父的女兒罹患精神分裂症。即便如此,黃父嘆,對方仍不退款,「民政廳說這是他們下面的慈善機構,他們只負責發照,說這屬於我們之間的民事糾紛,我認為民政廳是監管上級,應該約束、監管,怎麼讓人接受?」針對此事,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指出,精神病患者能否要求退還捐款,不能一概而論,要視具體情況而定。趙良善建議,如協商不成,當事人精神病患的監護人可繼續向當地民政部門投訴回饋,由當地民政部門出面調處,當然,當事人精神病患的監護人亦可直接訴諸法院,依法維權。
台積電高雄廠驚現「500磅未爆彈」 軍方鑑定結果出爐
台積電高雄楠梓廠區今(11日)上午發現疑似未爆彈,現場人員不敢大意,趕緊報警。所幸經過軍方鑑定後,確認為早期遺留500磅空用炸彈殘體,無危安顧慮,已依照程序完成銷毀處理作業。陸軍第八軍團指揮部今(11日)表示,轄屬第四地區支援指揮部接獲高雄市警察局楠梓分局通知,楠梓區台積電園區工地中發現疑似未爆彈,協請單位派員處理。第八軍團指出,經派遣未爆彈處理小組鑑定後,為早期遺留500磅空用炸彈殘體乙發,彈體嚴重鏽蝕,引信斷裂,批號不明,無危安顧慮,已移運入庫妥存,並依程序完成銷毀處理作業。經發局強調,現場團隊皆依照標準作業程序,第一時間通報市府、國防部等相關單位,並於中午11點前後拆除並交由軍方運離。經發局表示,目前施工團隊已恢復現場清理工作,並按計劃推進施工,未來將持續監督施工安全,保障工地和市民的安全。
開庭稱終究回歸社會 中捷隨機殺人案嫌犯:不是錯一次永不原諒
中捷5月發生隨機砍人案,震驚社會,19歲洪姓兇嫌在車廂內攻擊呂姓少年和長髮哥許瑞顯,洪男在開庭稱,他一直在改變,「不是犯一次錯,就要面對永不原諒的眼光。」對此,檢察官則認為他沒有真正認罪,應延長羈押。洪男在開庭時認罪,不過他不認移送併辦毀損。洪男說,他多次寄信向被害人跟檢察官道歉,也不斷反省,希望外界能用客觀角度看他,不是錯一次就永不原諒,他終究會回歸社會,希望法官下次開庭好好慎審視。洪男辯護律師說,報告指出洪男再犯機率低,下次開庭結束要求具保停押,而洪男也說他不是真的想殺人。檢方卻說,洪男至今沒真正認罪,也沒有真心悔悟,此案危害社會治安,就算鑑定結果再犯機率低,還是不排除反覆實施之虞。消息一出,也有不少網友批,「刀刀瞄準要害,跟我說沒想要殺人」、「他真的回歸我會很恐懼」、「這樣如果真放出來,以後一定會出現一堆模倣犯」。回顧案情始末,5月21日,洪男模仿鄭捷在北捷殺人案10周年到台中犯案,還要大家認識他跟廢死理念,被壓制時大喊,「我不想死」。
老翁採路邊野菇…吃完竟看到「魔神仔」 醫診斷:是魔菇
來路不明的野菇不要亂採!一名69歲男子在路邊採摘蕈類,以為是雞肉絲菇,沒想到回家之完後,出現頭暈、尿失禁,還出現幻覺稱看到「魔神仔」,就醫檢查發現尿液中有「魔菇」代謝物,確定中毒。台灣已知至少有29種有毒蕈類,國內毒物中心在1986年到2004年間,共登錄43起蕈類中毒事件,多數發生在春季到秋季雨後,因採食蕈類所致,臨床表徵以急性腸胃炎為主。台北榮總毒藥物防治諮詢中心自1985年成立以來,最常通報的蕈類中毒個案為綠褶菇。職業醫學及臨床毒物部主任楊振昌指出,全世界已知的蕈類有超過5000種,其中100到150種有毒,20多種毒性最強,曾導致死亡。據了解,有一名69歲男子在堤防邊道路採摘蕈類,誤以為是雞肉絲菇,吃下後產生嚴重噁心、冒汗,腹瀉超過10次、腹痛長達3小時,就醫後醫生給予點滴和止痛藥物治療,但仍有發冷、腿部發紫情況,還發燒到39.5度,經治療改善,但隔天仍有腹瀉及尿液滯留的情況,疑為綠褶菇中毒。楊振昌說明,該個案的2份樣本經檢測核基因片段序列,顯示為土生念珠菌,明顯與送驗樣本外觀不同,研判應是樣本寄送與處理過程已造成其他微生物大量滋生,因此無法針對標的物種提供正確的分子鑑定結果。經尿液鹼性藥物檢驗,檢出psilocin,是「魔菇」代謝物,會產生迷幻、交感神經興奮及副交感神經的拮抗作用,中毒後30~60分鐘可能會產生頭暈、無力、焦慮、擴瞳、視力模糊、脈搏加速、高血壓等交感神經興奮表徵,並可能有時空錯亂、幻覺及躁動不安,少數人會有反社會行為,嚴重者(兒童)可能會有昏迷、高燒、抽搐死亡。食藥署研究檢驗組科長林澤揚提醒,看到路邊生長的野生菇類,應遵守「不採不食」的原則,也不要餽贈親友,以避免因誤食而危害身體健康,假如不小心誤食而中毒,應儘速就醫並保留食餘檢體,以利正確診斷與治療。
母租屋處發生火災!鄰居要求何妤玟出面 她吐被逼迫心聲:我不負責
女星何妤玟的媽媽住在台北市天母的租屋處,8月24日突發生火警,消防局初步研判疑似是菸蒂導致。有鄰居向週刊爆料,要何妤玟給交代,對此,何妤玟透過律師發出聲明回擊,不滿表示「我到底一個都不在現場的人,現在要出來負什麼責任?」近日她上節目談及此事,表示自己沒有責任,也不會負責。何妤玟的媽媽及妹妹住在天母的租屋處日前發生火災,鄰居怒指何妤玟該出面道歉。近日何妤玟上節目《11點熱吵店》還原此事,火災發生後在法律上鑑定需要時間,判定責任歸屬,卻在這期間遭到鄰居指控與她家人有關,讓她硬起來發聲「我不負責」,她也強調地點並非自己的住所,若鄰居真的要究責,應該找當事人負責。被鄰居爆料後,何妤玟當下打給律師,律師告訴她「不要管」,表示就算她扶養家人、替家人付房租,這件事都與她無關,說明她在法律上並無責任。鄰居痛批「何妤玟或何母並未向周遭鄰里致意」,何妤玟表示自己願意慰問,但鄰居卻在鑑定結果尚未出爐前,直接向週刊爆料,讓她忍無可忍,硬起來發出律師聲明。何妤玟在聲明中指出,自己並無居住於該租屋處,事發當日亦未在場,然於事發後,即主動與屋主聯繫,並指派律師與屋主、鄰居成立善後群組,惟目前火場鑑定仍未完成、責任尚待釐清,必須靜待調查結果,才能續行動作。豈料竟出現有心人士惡意誣指未為處理,並影射此事件與其有關,此情均與事實重大不符,仍請發言者自重,如言論逾越對事實之評價,而屬貶損名譽、編造事實之行為,將涉刑法誹謗罪。
府中捷運站外電梯急墜釀2傷! 專家:3條鋼索「可徒手扭裂」問題很大
新北市政府前天(27日)舉辦萬聖節活動,不料捷運府中站2號出口外的遊龍景觀電梯卻驚傳墜落意外,導致55歲孫姓女子與其8歲姪子受傷。對此,台灣省機械技師公會專門委員顏長榮率眾趕赴現場檢查,發現剛換新的3條鋼索竟可以輕鬆以徒手扭裂,質疑鋼索非常有問題,後續將釐清這3條據悉是日本進口的鋼索材質是否符合規定,以及廠商是否有過失。55歲孫姓女子27日下午1時,帶著8歲姪子乘坐府中捷運站2號出口旁的電梯時,突然發生電梯鋼纜斷裂鬆脫的情況,導致電梯從2樓直墜1樓,女子也因此骨折,男童身上則有撕裂傷,所幸2人送醫救治後無生命危險。對此,新北市工務局和板橋區公所指出,此意外為電梯鋼纜斷裂鬆脫導致,不過由於鋼索5月才全面換新,而且8月剛抽查完,維修廠商還在9月保養過,並在這個月7日及17日2天進行檢修。因此,市府也邀請第三方公正單位台灣省機械技師公會到場鑑定。台灣省機械技師公會專門委員顏長榮,在事故後隔天隨即到場檢視,結果發現電梯內3條鋼索不僅全斷,而且斷裂的位置還都不同,徒手隨便凹一凹就會出現裂絲,讓他質疑鋼索非常有問題,需要調查鋼索的材質是否符合規定。顏長榮補充,初步透過廠商出示的進口報單來判定,該鋼索應該是日本進口,然而後續廠商仍要附上發票、相關書面資料、鋼索材質、廠商證明及安裝相關位置圖進行審核。顏長榮表示,目前可以判斷應該是鋼索斷裂導致電梯下墜,雖然調速機、煞車拉桿都運作正常,但電梯下墜速度過快,再加上緩衝空間不足,才會導致電梯彈跳及乘坐人員受傷,不過鑑定結果還是要以最終鑑定報告為準。
環狀線修繕暴增10億 市府挨批被當盤子
新北捷運環狀線受0403花蓮大地震影響受損,其中板新站至橋和站鋼箱梁錯位營運中斷,市府力拚年底復駛,民進黨市議員張嘉玲22日指出,修繕經費從4.5億元增加至14.41億元,暴增約10億元,痛批新北市不該被中華工程綁架「當新北市政府是盤子嗎?」新北市副市長劉和然回應,若第三方鑑定結果認定責任在中工,市府一定會求償。張嘉玲昨在議會質詢指出,台北第一魚果市場減項發包,承攬的中工現在威脅台北市政府,如不再續建就要多支付13.4億元善後;施工廠商同為中工的捷運信義線東延段工期也延後2次,追加預算至8.15億元。張嘉玲指出,環狀線原修復經費4.5億元,再加上營損、接駁等5.6億元,共約10.2億元,如今修復經費暴增至14.41億元,加上營損、接駁等4.7億元,增至19.1億元。其中修繕經費從4.5億元增至14.41億元,暴增約10億元,市府被中工掐著脖子,還在替中工講話。捷運局長李政安解釋,地震後顧問公司首次評估經費約4.5億元,後續因為補強增加、滾動式檢討與縮短工期,費用才增至14.41億元,包含軌道、電纜修復等,中工負責是8億多元。張嘉玲不滿嗆,這樣給中工的經費也從4億元增加1倍至8億元。張嘉玲認為,中工這家公司大有問題,從台北第一魚果市場、捷運信義線東延段,甚至到環狀線修復都是一樣的套路,新泰塭仔圳二期開發也是中工得標,不知道還會被用同樣套路追加多少經費,質疑「只有中工能做嗎?」張嘉玲說,環狀線修復工程的調查,從地震到現在已過了半年,北捷稱明年1月鑑定報告會出爐,新北市卻一無所知,如今又任由中工暴增工程經費,沒有讓議會知道監督,環狀線仍在保固期中工卻不賠償,這19億元不該由新北市民埋單,「當新北市政府是盤子嗎?」如市府後續沒有嚴格處理訴訟賠償,就是有圖利中工之嫌。劉和然說,修復過程都經專家學者建議,希望把結構安全做得更好、安全行駛,若第三方公正鑑定出爐認定該由中工負擔賠償,市府一定會求償。
環狀線斷軌半年迄無鑑定報告...遭疑跟「這1案」有關 新北捷運局回應了
受0403花蓮大地震影響,新北捷運環狀線受損,其中板新站至橋和站仍停駛,市府力拚年底復駛,民進黨市議員張嘉玲不滿指出,災損發生迄今已半年,但第三方鑑定結果報告仍未出爐,進度緩慢,質疑是否與威京集團的京華城弊案有關。捷運局回應,至8日已召開15次委員會議,探討環狀線災害調查分析及原因,待鑑定報告出爐,將依約究責。張嘉玲指出,環狀線是台北市捷運工程局主責工程與發包,而在台北市捷運工程局與中華工程簽訂的工程契約中也提及,「地下結構工程、高架結構工程、地面結構工程或與構造體安全有關之修繕工作存有保固期5年」,但0403花蓮大地震,新北震度只有5級,並未超出環狀線6級設計的耐震強度,修復費加上到年底的接駁公車等費用,粗估要14億元,目前也還在保固期之內。她質疑,第三方鑑定結果報告遲未出爐,是否與威京集團的京華城弊案有關,因檢方日前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獲准,其中威京集團下的中華工程持京華城23%股權,加上威京集團本身財務狀況不佳,憂心就算最後責任歸屬確定是北市,中工恐無力賠償,要求捷運局一定要硬起來,「不能讓新北市民埋單」。捷運局表示,專家學者從災害發生至8日召開15次委員會議,已完成復原工程設計、並優化盤式支承,盡快讓鋼箱梁復位外,同步做各種分析與鑑定,目前正探討環狀線災害調查分析及原因,待第三方公正單位完整鑑定報告出爐後,依契約及相關規定究責。捷運局說,若後續經第三方公正單位認定震損屬原工程契約應改善或保固範圍,將請北捷依原契約向廠商求償。捷運局指出,環狀線受地震影響共造成9跨鋼箱梁位移,共有139項設施受損,目前復原工程已完成簡支梁段第一至四跨箱型梁復位工作,第五跨頂昇設備預計本周完成復位,第六跨頂昇準備中,而連續梁段安裝重型支撐架及加勁鈑焊接作業中。鋼箱梁逐一復位的同時,也接續其他復原工項,包含伸縮縫、軌道、隔音牆、機電設施復原、子系統測試及線性淨空檢核等,最後再完成機電系統整合測試及電聯車試運轉等,確認一切安全無虞下力拚年底全線復駛。
烏龍通緝1/莫名其妙遭通緝 男子告花蓮地院要求賠償
一名住在桃園市的男子因為車禍事故遭控傷害罪,他認為對方要求的賠償金額太高而拒絕和解,不料卻在法院審理期間遭到通緝,當警察將他上銬逮捕的那一刻,男子仍百思不得其解。他自忖沒逃亡隱匿的意圖,也沒換過手機號碼和地址,卻莫名遭到通緝,心中愈想愈忿怒難平,已委請律師提告要求國家賠償,釐清花蓮地方法院和李姓法官的侵權責任。家住桃園市的38歲Y男兩年多前到花蓮訪友,開車下山行經狹窄的產業道路時,剛轉過一個髮夾彎,突然見到對向有車開來,雖然雙方都緊急剎車,但他駕駛的皮卡車仍與來車對撞。這起車禍經交通事故鑑定,雙方在未劃分道線的道路上均未減速慢行,對撞損失部份雙方各負一半責任,然而對方不服氣,堅稱Y男下坡速度太快,撞擊造成他胸口挫傷及身體多處擦傷,憤而提告。Y男說,鑑定結果認定雙方都有錯,他認為對方提出的賠償金額太高,因此拒絕和解,最後被檢方以傷害罪起訴,移請花蓮地方法院審理。Y男駕駛皮卡車行經花蓮一處單線道山路時,與來向車輛對撞,雙方車頭損毀。(圖/民眾提供)Y男說,法院首度開庭時,因為已經快要過年,加上他分開已久的小孩回家,他忙著陪小孩,竟忘記這件事,直到書記官打電話來訊問,才想起自己要到花蓮出庭,因此先在電話中告假;第二次開庭他不敢輕忽,準時到場,之後的調解庭,則委由律師代為出席,但也因為賠償金額談不攏而遲未和解;後來他遵從法院通知開庭,前往花蓮的途中,卻在火車上接到來電,指示當天庭期取消,Y男只好轉頭回家。沒想到某一天下午,Y男接到台北市的警察聲稱「有事要找他」,問他在不在家,Y男就乖乖在家等候,不一會兒兩名警察上門,並告知他已遭到通緝,隨後將他上銬帶回台北,原本製作完簡單詢問筆錄後要押送他到花蓮歸案,後經律師協調改由法官線上偵訊,問完就讓他回家。這起傷害案件最後經雙方協調,在保險公司同意支付賠償金後,和解結案。雖然賠償的事故圓滿落幕,Y男對於莫名被通緝愈想愈不甘心,決定委請律師到桃園地方法院對花蓮地方法院及李姓法官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國家賠償200萬元,並向監察院及民間司改會陳情。他的委任律師曾威凱說,Y男為善良百姓,僅因過失輕微的車禍案件,卻在未失聯、未逃逸隱匿,且未經任何拘提通知之情形下,遭到花蓮地院及所屬法官拘提、通緝,並經龜山戶政事務所限制住居,名譽與自由都大受影響,還必須背負通緝犯惡名,因此要透過訴訟為自己討公道。Y男出示手機中的法院補寄的取消開庭通知說,他一次搭火車前往花蓮開庭時,途中得知庭期取消,還跟已經在法院的保險公司人員確認過,才轉頭返家。(圖/甯其遠攝)「這個案子太特殊了,我第一次遇到有人因為車禍造成的過失傷害罪被通緝。」曾威凱說,法院拘提不到人而發布通緝的流程應該相當嚴謹,通常要屢傳不到才拘提、拘不到人才通緝,這次不知是哪幾個環結出了問題,日前已向法院遞交訴狀,有待司法釐清事件經過。花蓮地方法院表示,有關Y男的指控及提告作為,因涉及個案當事人,不方便回應。
77歲翁與33歲保姆奇跡生子 親子鑑定出爐!老漢卻被活活氣死
大陸安徽省淮南77歲老翁葉華謹與年僅33歲的保姆生下孩子,老來得子的喜悅還沒散去,5個女兒立即與他展開激烈爭吵,甚至大罵保姆「你不知廉恥,勾搭我爸,是何居心啊!」女兒們一口咬定,保姆是騙子,並逼迫老父和孩子做親子鑑定。更令人沒想到的是,鑑定結果一出,葉翁竟然被活活氣死了。綜合陸媒報導,葉華謹是礦務局的離休幹部,5個女兒都已成家立業,74歲時喪偶,讓他的生活頓時失去色彩。看到父親日漸消瘦的身影,女兒們心疼不已,經過商議決定為爸爸找一位保姆,既能照顧日常起居,又能陪伴聊天解悶,最後聘請了33歲的任應娥到家中工作。隨著日子一天天過去,2人漸漸熟悉起來,葉翁發現任女不僅勤勞能幹,還很善解人意;任應娥則在老翁身上找到了父親般的關愛,進而發展出一段「父女戀」。2000年初,33歲的任應娥發現自己懷孕了,葉華謹堅定地表示要留下孩子,然而5個女兒卻不同意,她們拒絕承認孩子的身份,懷疑孩子並非父親親生。在葉華謹的堅實下,任女生下了孩子,當男童到了上學年齡時,戶口成為了棘手的難題,因為沒有合法身份,無法正常入學,為了解決問題及平息女兒們的質疑,葉華謹提議進行親子鑑定,結果顯示男孩確實是葉華謹的親生兒子。有了親子鑑定的結果,葉華謹決定不顧女兒們的反對,與任應娥舉行了簡單婚禮。女兒們對父親的決定感到憤怒,拒絕接受這個新組建的家庭,對任應娥母子的態度越發惡劣,甚至將弟弟趕出家門。不幸的是,葉華謹的健康狀況開始急劇惡化,需要家屬簽字同意動手術,但女兒們拒絕簽字,這個決定深深地傷害了老父親,讓對方因為氣憤導致病情加重離世。葉華謹的離世並未平息家庭紛爭,反而引發了新的矛盾,在他生前立下的遺囑中,將全部遺產留給了任應娥母子,遭到女兒們強烈反對。除了遺產問題,撫恤金的申請也成為焦點。作為葉華謹的合法妻子,任應娥有權申請撫恤金,然而女兒們百般阻撓,使申請過程異常艱難,無奈之下她只能求助媒體,最終在輿論壓力下成功獲得撫恤金。
狠男勒死女友再將雙胞胎兒「丟入洗衣機悶死」 無期徒刑定讞
彰化縣一名陳姓男子,2019年間懷疑同居女友陪酒與異性曖昧,將女友掐死後,還將兩名未滿一歲的雙胞胎兒子丟入洗衣機中悶死。陳男一審及二審都遭判死刑,更一審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檢方及陳男上訴,依台灣司法心理學會鑑定結果,認為其仍有矯正及再社會化的可能,無期徒刑定讞。台中市一處住商混合大樓,2019年11月3日飄出異味,警方獲報破門後發現一名女子陳屍床上,兩名10月大的雙胞胎兒子則躺在其懷中,已身亡數天。警方鎖定雙胞胎的父親陳男涉案,同月8日中午在彰化縣的網咖將他帶回。據了解,陳男原本在加油站打工,2019年8月失業後在家照顧雙胞胎兒子,他懷疑在八大行業工作的陳女與異性客人曖昧,兩人爭執後陳男情緒失控掐勒陳女脖子致死。12小時後,他又將兩名兒子放進洗衣機,再放入厚重毛毯,無視稚子哭鬧聲,坐在沙發上不為所動,確認其已死亡後才將遺體抱出。台中地檢將陳男依殺人罪提起公訴。台中地院審理認為,陳男殺害陳女及兩子後,為了掩飾,刻意將冷氣溫度調低,並噴灑香水,隨後與友人出門四處玩樂,被害者家屬無法宥恕,陳男也無尋求和解之意,行為殘忍惡性重大,屬兩公約之「情節最重大之罪」,殺害陳女部分判刑13年,殺害雙胞胎稚子部分則判死刑,合併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台中高分院二審同樣維持死刑判決,上訴後,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台中高分院更一審認為,陳男年幼時歷經父親酗酒家暴,母親又患身心疾病,養成他低自尊、悲觀人格,案發時又面臨失業、女友和男客曖昧等壓力。另外,法官認為陳男願意以繼承母親的不動產賠償給被害者家屬,顯示他悔悟且積極彌補損害,有減輕犯行責任之依據,改判無期徒刑。判決出爐後,檢方及陳男均提出上訴, 19日最高法院駁回,陳男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綠帽男用關刀刺胸、銅錢塞口虐妻致死辯稱驅魔 遭判無期徒刑
桃園地方法院近日審理的一起驚悚案件中,徐姓男子因對妻子出軌感到憤怒,最終在一次激烈的爭執中殘忍殺害妻子,法院經過審理,最終對徐男判處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此判決可上訴。事件發生在2021年7月11日,當日徐男與妻子一起食用毒咖啡包,期間徐男檢查妻子的手機相簿,發現妻子與其他男子有合照,這一發現讓徐男大為震驚,隨後才得知,自己在服刑期間,妻子竟被其他人包養。憤怒之下,徐男與妻子發生激烈爭執。徐男在爭執中將妻子壓在地上痛打,並用長約23公分的木製關刀戳擊妻子胸部,還將關刀插入妻子的嘴巴,甚至用祭拜的銅錢塞進妻子嘴內,導致妻子多處受傷,最終,徐男徒手壓住妻子的喉嚨,造成其外傷出血及肺內吸入血液,致使妻子窒息死亡。事發後,徐男曾數度宣稱妻子中邪,暴力行為是為了驅魔,後來徐男承認,妻子被包養才是行凶的真正動機,徐男曾表示,由於妻子在食用咖啡包後出現抽搐,才用關刀和銅錢塞住妻子嘴巴,以防她咬舌,並否認其他毆擊行為,聲稱妻子的死亡是由中毒引起的。然而,法醫鑑定結果顯示,妻子在插入關刀時並未出現抽搐,且其身上有多處傷勢,鑑定結果也指出,妻子的傷勢與毒品無關,加上當時屋內僅有徐男、妻子及他們的2歲幼子在場,證據表明徐男具有明顯的殺人故意。法院審理後認為,徐男因不滿妻子被包養而行凶,且在作案過程中不顧2歲幼子的存在,使得小孩目睹這一恐怖的場景,對孩子造成重大心理創傷,法院指出,徐男的行為冷血無情,對社會治安造成嚴重破壞和震驚,顯示出其極端的殺意和兇殘的行徑,考慮到案件情節的嚴重性,法院決定判處徐男無期徒刑,並褫奪其公權終身。
最高法院判張榮發遺囑有效 張國煒獨拿140億遺產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在2016年過世,據傳在2014年立下的密封遺囑中,指定將百億元遺產獨留給4子張國煒,此舉引起3子張國政不滿,提起遺囑無效之訴,今(14)日最高法院駁回張國政上訴,判遺囑有效,全案確定。外界也估計,扣除應給付張家子女等人的法定「特留分」後,張國煒約可繼承140億元遺產。張榮發於2016年年初過世,留下的密封遺囑指明「本人之存款及股票、不動產全部由2房獨子、即4子張國煒單獨繼承」,並指定由張國煒擔任集團總裁,也留下遺願表示,「願眾子女皆能和睦相處、互相照顧」。而大房3子張國政起訴主張,張榮發在2014年立下密封遺囑時,已無法表達,認為遺囑並非親簽;加上未指定2名以上見證人,且未向公證人楊昭國陳述為自己的遺囑,綜合上述原因,應不具效力。張國煒則主張,根據張榮發的診斷與病歷資料,張榮發雖在密封遺囑作成前2、3年經常因病住院治療,但仍具有口語能力,也能親筆簽名。高院表示,密封遺囑上張榮發之簽名,經原審送法務部調查局進行筆跡鑑定,鑑定結果與他在2011年至2015年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董事會議簽名簿、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同意書上簽名結構佈局、書寫習慣相符,應認是張榮發親自簽署。高院指出,公證人將密封遺囑連同公證書攜回蓋用鋼印,與公證書上密封遺囑之製作地點並無誤載之情事,密封遺囑符合民法規定之要件,自屬有效,張國政訴請確認遺密封遺囑無效,為無理由,判他敗訴,張國政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兄弟爭產纏訟8年!張國煒確定獨獲140億遺產 判決理由曝光
長榮集團已故總裁張榮發在2014年立下密封遺囑,據傳指定由2房獨子、4子張國煒接任總裁,並單獨繼承百億遺產;遺囑內容引發大房不滿,大房3子張國政提出確認遺囑無效訴訟,一審認定判張國煒勝訴。張國政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駁回,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14日)駁回確定,張國煒將可獨獲逾140億元遺產。針對此事,星宇航空回應,是涉董事長私人事務,無法回覆;長榮集團則說,事涉大股東私人事務,公司不便回應。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張國政起訴主張,他與張國煒同為張榮發(2016年1月20日死亡)之子,他認為張榮發在2014年12月17日作成密封遺囑時,不具遺囑能力,且其未在公證人楊昭國面前指定2人以上見證人,亦未向楊昭國陳述為自己之遺嚼。張國政認為,密封遺囑不符合民法所定要件,應屬無效。另因對於密封遺囑是否有效發生爭執,請求法院確認張榮發所為密封遺囑無效之判決。張國煒抗辯,依法院調閱張榮發就醫紀錄,足證張榮發製作遺囑當時具表述意思能力,且遺囑經張榮發自述、公證後已屬公文書,調查局鑑定也證明遺囑簽名是張榮發親簽,遺囑合法有效。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張榮發雖在密封遺囑作成前2、3年經常因病住院治療,且在密封遺囑後有瞻妄症候群等現象,但並無任何病歷資料或醫師診斷書可證明他在密封遺囑作成時無遺囑能力,且張榮發在2014年9、10月間贈與其配偶存款新台幣1億元,2014年10、11月間移轉其英屬維京群島3家公司股權價值總計1億4675萬多元給張國煒,可見他仍有處分鉅額財產之能力,應有遺囑能力。高院還表示,密封遺囑上張榮發之簽名,經原審送法務部調查局進行筆跡鑑定,鑑定結果與他在2011年至2015年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董事會議簽名簿、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同意書上簽名之結構佈局、書寫習慣相符,應認是張榮發親自簽署。高院指出,公證人將密封遺囑連同公證書攜回蓋用鋼印,與公證書上密封遺囑之製作地點並無誤載之情事,密封遺囑符合民法規定之要件,自屬有效。張國政訴請確認遺密封遺囑無效,為無理由,判他敗訴,張國政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針對此事,星宇航空發言人聶國維指出,這是董事長張國煒個人的事情,他從來不會討論這部分的問題,目前也沒有任何的回應,因此沒有辦法回覆此事。長榮集團則表示,事涉大股東私人事務,公司不便回應。
砂石聯結車突然起火!中山高民雄段滾滾濃煙竄天 駕駛平安逃生
國道1號北向257.9公里嘉義民雄路段,14日中午11時25分,發生一起驚險的車輛火警事件,1輛裝載砂石的聯結車車頭不明原因起火,濃煙沖天,火勢迅速擴散,所幸駕駛在火警發生後迅速逃生,並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消防人員到場後立即控制住火勢,並且沒有對國道交通造成任何影響。起火原因目前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根據國道警方的報告,起火的聯結車在國道1號北向民雄路段上行駛時,車頭突然冒出火焰,駕駛員在發現車輛著火後,立即將車輛停靠到外側路肩,並迅速撤離車內。消防隊接到報案後,迅速趕到現場,利用雲梯車和滅火器具將火勢撲滅,經檢查,車輛火災並未造成任何人員受傷,僅有車輛損毀,具體的起火原因則需要等待消防局的鑑定結果。國道警方在此事件後,呼籲所有用路人定期進行車輛保養,並在行車前務必檢查車輛狀況,如油、水、煞車系統、輪胎及燈光等,這樣的檢查可以有效預防類似火警事件的發生,保障自己和其他用路人的安全。目前,警方和消防局火調科人員仍在進行詳細調查,以確定火災的具體原因。
陸10歲女童遭性侵!民警2度隱瞞「鑑定不符」做偽證 男子無辜入獄244天
2015年10月,中國甘肅省蘭州一名10歲女童在學校附近遭陌生人性侵。事後指認犯人是常在其家中雜貨舖打麻將的40歲張姓男子,當地派出所因此將張姓男子拘捕。張男被抓後,蘭州警方在偵查過程中曾2度透過DNA鑑定證明張男與案件無關,然而辦案派出所民警卻引誘張男為減刑認罪,並2度刻意隱匿證據,導致張男含冤入獄244天,直到真正犯人落網才洗清冤情。而辦理此案的2名派出所警察則前後賠償張男18.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5萬元),並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與6個月,緩刑1年。綜合陸媒近日報導,2015年10月25日,蘭州10歲女童在就讀小學附近遭陌生男子拉入附近一處玫瑰田中性侵。女童回家後向家人哭訴,家長帶著女童四處尋找犯人,直到4、5天後,女童在家中雜貨舖打麻將的四川張姓男子,指認他就是犯人,女童家人於是在10月31日向蘭州新區西岔派出所報警。西岔派出所值班李姓民警接獲報案,立刻向當班馬姓副所長匯報,並前往女童家雜貨舖,當場以「涉嫌強姦罪」將正在打麻將的40歲男子張開勝逮捕,事後檢方也以「涉嫌強姦罪」對張男提起告訴。40多歲的張開勝是四川省重慶市人,父母早亡,單身未婚,與大哥張開奎相依為命。張開勝案發前正好在受害女童家的村子替人蓋房子,無事時會在女童家的雜貨舖打麻將。張開勝被帶回派出所後,拒絕承認犯案,並稱不明白女童為何會指認他是強姦犯。他陳述自己與女童素不相識,與女童一家也無矛盾,只是偶爾在女童家開的雜貨舖與人打打麻將。派出所馬姓副所長則稱,由於張男是被女童指認,且不認為10歲女童具備說謊的條件與能力,因此了解到張男還是單身未婚,且手機中找到大量黃色影片視訊與圖片,其中包含未成年女童的黃色圖片,辦案人員並分析張男可能存在心理變態。張開勝表示,自己被帶到派出所後,起先否認強姦女童,之後便遭到派出所民警的毆打與威脅,還引誘他認罪,告訴他承認強姦事實並罰款1萬元人民幣就放他走。張開勝招架不住,最後在逼迫下於2015年11月1日承認了強姦女童的犯罪行為。張男認罪當日,當地公安局立刻對他進行立案調查,並採取強制刑事拘留,羈押於蘭州市第一看守所。11月3日,派出所馬姓所長安排涉案李姓民警將女童遭受性侵時的衣物與張男血樣送交市警局鑑定中心鑑定,並在大約一周後得到衣物上精斑與張男血樣DNA不符合的結果。馬姓所長、李姓民警在明知DNA鑑定結果與張男血樣不符的情況下,依然提供書面證明給檢察機關稱:「現場已被破壞,無法採集任何有價值證據,經與報案人了解○○(女童姓名)在被侵犯後已清洗身體時間過長,無法採集有效證據。」隨後,當地公安局再次將此案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2016年1月25日,皋蘭縣檢察院第二次將案件退回辦案單位補充偵查,並要求其再次提供被害女童當時所穿衣服並作DNA鑑定。為此,西岔派出所重新向蘭州市公安局鑑定中心提供了女童、張男的衣物及血樣進行DNA鑑定,再次得到兩者鑑定不一致的結果。2016年2月20日,西岔派出所根據此鑑定報告作了一份《補充偵查報告》遞交給皋蘭縣檢察院。拍出所馬姓所長、李姓民警在明知DNA鑑定結果又不符的情況下,依然在補充偵查報告中稱「關於補充偵查提綱中提及的提取被害人當時所穿衣服作DNA鑑定,我辦案單位提取後交蘭州市公安局鑑定,未發現有精斑等物品殘留,無法做DNA鑑定」,並將此案重新移送起訴。皋蘭縣檢察院依此報告,對張開勝強姦案提起公訴。並在2016年5月30日皋蘭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張開勝當庭自願認罪,就此成為強姦犯。張開勝事後表示,他第一次被提審的時候,有否認過犯案,但在幾個月後第二次提審認罪,是因為已經被關了5個多月,「被關怕了」,認為不認罪會判得更重,「為了少判幾年就承認了。」值得注意的是,張開勝被捕後,始終不知道有此DNA鑑定報告一事,自然也就失去了申訴的機會。巧合的是,2016年6月2日,也是張開勝案庭審後的第3天,另一名余姓男子在500公里外的甘肅張掖市作案被當地警方抓獲,之後透過DNA檢測,被證明是張開勝強姦案的「真兇」,而「1案2凶」的異常狀況也引起當地警方注意,之後透過受害女童指認,確定這名余姓男子才是性侵女童的真正犯人。2016年6月30日,蘭州新區公安局建議撤回對張開勝的起訴,皋蘭縣檢察院在同日對張開勝一案作出不起訴決定。事後張開勝在7月1日被釋放,此時距離他被無故關押,已經過了244天2016年8月11日,皋蘭縣檢察院對張開勝依法進行刑事賠償,賠償金59121.2元,精神撫慰金5000元,兩項共計64121.2元。同時對張開勝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而辦錯案的西岔派出所為了平息輿論,時任西岔派出所所長魏永斌找到張開勝及其哥哥協商,並簽署了賠償補償協議,魏永斌和涉案副所長馬某、民警李某分別以個人名義賠償7萬元、3萬元和2萬元,其條件是張開勝不可以上訪和媒體炒作。雖然派出所擺平了張開勝,但皋蘭縣檢察院認為事態嚴重,向蘭州新區公安局要求追究相關辦案人員的法律責任,承辦此案的馬姓派出所長與李姓民警,也在2018年4月20日被判決犯濫用職權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和拘役6個月,緩刑1年。
愛不到就殺人!北市男狂刺酒店小姐7刀還猥褻 國民法官判決出爐
北市皇冠酒店2023年3月發生一起酒客刺殺小姐事故,一名陳姓男子為該酒店的常客,其過程中疑似愛上張姓公關小姐,但張姓小姐在坐檯期間卻對其反應冷淡,更未能回應陳男的性服務需求,讓陳男不滿憤而持刀回到酒店,再次點名要張女坐檯,持刀怒朝其胸、頸部與腹部狂刺7刀,造成張女傷重不治,等到張女傷重無法動彈後,陳男甚至還坐在張女身上撫摸其私處。國民法官日前審理後,依攜帶凶器強制猥褻而故意殺人罪,判處陳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回顧整起案情,陳姓男子為皇冠酒店的常客,疑似因此對其中一名張姓公關小姐產生情愫,陳男因不滿張女未能回應其情愫,在點台期間對其態度冷淡,並拒絕回應其性服務需求,竟怒從心中起。陳男回家後從家中攜帶一把水果刀,將刀具藏在包包中,隨後再次前往皇冠酒店消費,並指明要張女坐檯,過程中2人因故發生爭執,陳男竟一路尾隨張女進入包間廁所,持刀朝張女的胸部、腹部、頸部等處狂刺7刀,造成張女腹腔大量出血倒地。不過陳男見張女倒地後,不但未在第一時間撥打緊急電話求助,竟還赤裸著上半身,整個人跨坐在張女身上,對其不斷撫摸,直到酒店員工因聽到張女的尖叫聲進入包廂查看,才讓整起事件曝光,將張女緊急送醫。惟張女緊急送醫急救後仍不幸不治。庭審時,陳男坦承其殺人犯行,但否認其攜帶兇器對張女強制猥褻,辯稱自己在案發當下因憂鬱症與酒醉之因素,導致其辨識能力、控制能力顯著降低。不過國民法官審酌陳男陳述與相關證據後,認定陳男辯解均難採信,其確有「攜帶兇器強制猥褻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罪」的犯行。北院指出,儘管陳男的辯護人以其行為時精神狀況有異常,主張本案有情輕法重之情事,應依刑法第59條規定減刑。惟國民法官法庭認為依據精神鑑定結果及員警獲報到場處理時監視器錄影畫面顯示,認為陳男在事發當下精神狀況並無異常,認為陳男未能克制衝動情緒之攻擊行為,與智識能力、精神疾病無關,因此無從減刑。國民法官法庭審酌陳男於短時間內,以水果刀刺殺被害人7刀致死,並強制猥褻被害人,使被害人死前生理遭受重大痛苦、心理恐懼絕望,且對被害人遺族形成永難彌平之憾事,認為陳男犯罪手段惡性重大,犯行所生之危害至鉅。衡酌被告雖坦承殺人,但矢口否認有強制猥褻A女之犯行,且就犯案過程、動機等節,於偵、審過程中一再翻異前詞,對於協助釐清犯罪事實及節省刑事司法成本之助益程度有限。儘管陳男表示有意賠償被害人家屬所受損失,惟迄今雙方仍未達成和解,且未曾積極尋求補償被害人家屬之方式,顯未考量被害人家屬心情,而未獲得被害人家屬宥恕,審酌陳男智識程度屬正常中下,社交和溝通能力不強,案發時已退休無業,暨被告並無犯罪前科紀錄,及被告復歸社會更生的可能性不佳。經評議決定量處被告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扣案之水果刀1把沒收。全案仍可上訴。
F.I.R.主唱詹雯婷遭控「誣告」陳建寧 判決結果出爐
「F.I.R.」飛兒樂團前主唱詹雯婷(Faye)先前因經紀約問題,與團長陳建寧鬧上法院。詹雯婷先對陳建寧提告偽造文書,不起訴確定後,陳建寧又對她提告誣告,台北地方法院也於5日一審宣判,判決詹雯婷無罪,該判決仍可上訴,而詹雯婷也針對此判決發聲。飛兒樂團由主唱詹雯婷、吉他手阿沁(黃漢青)和鍵盤手陳建寧組成,出道後迅速走紅,然而詹雯婷於2018年2月22日突然宣布退出樂團,並在臉書上表示,自己無預警被移除樂團粉絲專頁管理員資格,陳建寧也證實雙方已經拆夥,隨後粉絲也因此爭吵不斷。後來雙方更是鬧上法院,詹雯婷指控,自己從未在與華研國際的履約保證書上簽名,認為簽名被偽造,因而對陳建寧及華研國際董事長呂燕清、總經理何燕玲等人提告偽造文書,然而刑事局鑑定結果顯示,該簽名確實是詹雯婷親筆所簽,檢方因此對陳建寧等人作出不起訴處分,並另案偵辦詹雯婷涉嫌誣告罪。檢方在偵辦後,認為保證書上的簽名與詹雯婷的親筆簽名字跡相符,因此對陳建寧等人作出不起訴處分;至於詹雯婷涉嫌誣告罪的部分,由於陳建寧曾向詹雯婷的經紀人表示,詹雯婷經常忘東忘西,因此檢方認為詹雯婷可能確實是忘記了這件事,在誣告及妨害名譽部分也作出不起訴處分,然而遭高檢署發回後,北檢重新調查,改以誣告罪起訴詹雯婷,不過台北地院也於今日宣判,詹雯婷無罪該判決仍可上訴。對此判決結果,詹雯婷也表示,感謝身邊的朋友和歌迷們一直以來的信任、關心和支持,感謝司法還她清白,希望一切紛擾至此告一段落,回歸音樂的純粹。事實上,不僅僅是詹雯婷與陳建寧有爭執,阿沁也在社群平台控訴詹雯婷,表示她曾騙他出來喝咖啡,並偷藏錄音筆錄音,他還勸對方不要再對陳建寧生氣,並指出詹雯婷是演戲希望他在法庭上為她作證,他提到自己最重視的音樂創作被盜用,感到人生恥辱,決定告到底,樂團四分五裂,成員互相鬧上法院,這也讓許多過往的歌迷感到唏噓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