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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未上鎖!青海14歲女墜18樓亡 父母告天告地要求金錢賠償「二審敗訴」
中國青海省海西州一名14歲國三張姓女學生,於2024年9月28日晚間與母親爭吵後,從住家社區18樓跳下身亡。警方調查後排除刑案及他殺,認定為意外死亡。事發後,張女父母將社區管理公司、當地消防部門及住建局告上法院,求三方連帶賠償共計60萬元人民幣並公開道歉,但最終兩審均遭駁回。據《紅星新聞》報導,2024年9月28日21時43分,派出所接獲報案稱某社區7號樓有人墜樓。員警抵達現場時,張女已送醫急救,最終不治。警方調查指,爭執起因為張女未寫作業、玩手機;母親一氣之下摔壞手機,張女隨即跑出家門。其弟小張接到母親來電外出尋找,於樓頂發現姐姐。據其供述,姐姐站在距離3至4公尺處,回頭看他一眼便縱身躍下。2024年9月29日,警方為家屬製作筆錄。張父稱接到兒子電話趕到醫院時,女兒已無生命跡象;事後得知爭吵與手機有關。官方於2025年3月24日註銷戶籍,死亡原因記載為「高空墜亡」,性質為意外死亡。調查也確認,社區7號樓2012年6月13日竣工並驗收合格。張女父母主張,社區管理公司未鎖閉通往樓頂的天台門、欠缺警示標誌,且在天台私自搭建設施未巡查,構成安全疏失;消防部門被指誤導管理公司不得上鎖天台門;格爾木住建局則被控拒絕提供樓頂設計圖與驗收資料。三被告因此對死亡事件有過錯,請求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與精神撫慰金共60萬元,並公開致歉。但一審法院認為,管理公司依消防單位要求保持安全出口暢通,未鎖天台門符合《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並無違法。依筆錄內容,張女死亡屬個人行為,且已滿14歲,具辨識高處墜落危險之能力;即便天台未設「注意安全」標誌,也不足以使其忽略危險。法院指出,管理公司的安全保障義務有其合理範圍,難以預見或即時防止此類事件。關於消防部門,法院認為其依法監督管理公司之安全管理,並無不當;且天台門屬消防通道,依法不得上鎖。至於住建局,已提交7號樓竣工驗收備案與設計圖,證明樓頂圍牆高度與排氣設施均符合國家安全標準,並無隱患。法院指出,即使文件遞延提供,也與張女自我傷害之行為無直接因果關係。綜合證據,法院認為三被告均未構成侵權,駁回原告全部訴求。案件上訴至海西州中級人民法院後,二審維持原判,認定「一審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9月19日,法院正式宣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結果。
惡婆婆家門貼符咒媳「車禍斷腿、早日離婚」 她撕掉竟又貼更高
戀愛修成正果與另一伴步入婚姻後,女性往往還有婆媳問題要面對。1名女網友26日在臉書社團「靠北婆婆2.0」PO文表示,自己和婆婆不合,為了家庭和諧她處處忍讓,但婆婆卻變本加厲的在家中的門和牆壁上貼符紙詛咒,讓她感到相當不舒服,上網詢問該如何處理,貼文一出,立即引起廣大網友熱烈討論。原PO在臉書社團「靠北婆婆2.0」發文表示,自己嫁給老公後,因為婆婆的生活習慣太差,和對方相處不來,但為了顧及家庭和諧,又擔心老公夾在兩人中間會為難,便和婆婆各住各的樓層,並把家裡的廚房也給她使用,沒想到卻依舊換不來婆婆的好臉色。女網友表示,自己近日發現婆婆在家門外和廚房牆壁都貼了符,符上面則寫著「車禍斷腿」及「早日離婚,不得人緣」等字樣,讓她感到非常不舒服,「老公叫我不要理她,但我看了很難過、很不舒服,把它撕下,卻又被婆婆重貼更高地方…。」原PO說道,自己不想跟婆婆吵架,但卻被對方這樣對待,不知道該怎麼辦,「換成各位,會怎麼處理?」許多網友看過文章後,紛紛留言,「門口貼婆婆照片反制(避邪)」、「壞透了,拍照,幫她左鄰右舍宣傳一下,順便備案精神虐待」、「抓她就醫啊!她一定瘋了,再不治好她就換妳瘋了。」另外,也有不少人建議女網友乾脆搬出去,「搬出去,眼不見為淨」、「搬出去住,就算沒車禍沒離婚,繼續住下去你會生病」、「不理她,也不要詛咒她,如果她受苦難、病痛,妳反而還要去照顧她,所以祝她安好,過妳自己的日子,上天自有安排。不過最好儘早搬出去吧,遠離壞心腸的人。」女網友與婆婆不合,婆婆竟貼門符詛咒。(圖/翻攝自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