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單
」 罰單 高雄 台南 車禍 開單
拖板車違規右轉撞自行車 老婦左大腿骨折不幸身亡
新北市板橋區8日發生死亡車禍,58歲張姓男子上午11時許,駕駛拖板車行經文化路、民生路口時違規右轉,撞上騎腳踏車的70歲卓姓婦人,婦人身受重傷,送醫後宣告不治,張男則被當場逮捕,警方針對違規部分已開單舉發,後續則將依過失致死罪送辦。江翠派出所與交通分隊接獲報案後趕抵現場,發現張男駕駛拖板車行經文化路、民生路口時時,未依標誌標線違規右轉,不慎碰撞騎乘自行車的卓女,導致卓女大骨折,緊急送往亞東醫院救治後宣告不治張男酒測值為0,交通違規部份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摯單舉發;現場依規定拍照、測繪,並調閱監視器影像,以釐清事故原因,事故現場則於上午10時53分排除,恢復往來人車通行。
宜蘭停車糾紛失控 男不滿開單暴打女收費員震驚街頭
宜蘭市3日晚間發生一起針對基層執勤人員的暴力事件,引發社會譁然,1名由宜蘭縣政府僱用、年約57歲的蔡姓路邊停車女收費員,於執行公務期間,因停車時間認定問題,與民眾發生口角,未料對方情緒失控,竟直接動手攻擊,造成蔡女頭部及手部受傷,倒地不起,場面相當驚險。警方獲報後迅速到場,當場將動手的33歲林姓男子依現行犯逮捕,全案依法偵辦。警方調查指出,案發時間約在昨晚6時左右,地點位於宜蘭市中山路三段,當時蔡姓女收費員依規定沿路開立路邊停車繳費單,卻與1輛自小客車的乘客,對於停車是否超過15分鐘免費時限產生認知差異。坐在副駕駛座的林姓男子認為車輛尚未超時,不滿被開單,先以言語質疑,隨後情緒逐漸升高。過程中,林男突然下車,未經任何警告便徒手攻擊蔡姓女收費員,導致其頭部與手部多處挫傷,甚至一度倒地不起。目擊民眾見狀立即報警,轄區警方趕抵後迅速控制現場,將林男帶回派出所調查。蔡姓女收費員則被緊急送醫,經醫師診斷為輕微腦震盪及肢體挫傷,所幸治療後無生命危險,已返家休養。警方表示,林男行為已涉及妨害公務、傷害及恐嚇等罪嫌,後續將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宜蘭縣政府交通處長黃志良也嚴正譴責此一暴力行為,強調基層收費員在夜晚寒風細雨中,依法執行公務卻遭無端攻擊,縣府深感不捨,並將全力支持司法單位嚴辦,以維護第一線人員安全。警方同時呼籲,民眾若對停車收費或相關執法有疑義,應透過合法、理性的管道反映,切勿以言語或暴力方式解決紛爭,任何暴力行為都將依法究辦,絕不寬貸。
停在路邊車格內也遭開單!車主「1疏忽」1200元沒了 網驚:第一次知道
隨著都會區車輛數量增加,路邊停車相關爭議不斷,就有一名網友近日表示,自己將車停進台北市信義區的路邊停車格內,卻因車輪壓到白線遭警方開罰。文章一出,讓一票鄉民驚呼「第一次知道」,也有不少民眾紛紛留言分享類似經驗,質疑部分停車格設計不符現今車輛尺寸。這名網友在Threads發文道,自己日前將車停在台北市信義區的路邊停車格內,沒想到卻被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9款「停車方式不依規定」開罰,「問了GPT才知道,原來停車格壓到線就算違停,看來我駕照應該用雞腿換的,我居然都不知道!」原PO也直言,「被開肯定是違規在先了,沒什麼好抱怨的,只是提醒大家停車要多多注意喔~不要跟我一樣搞笑了。」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便在底下留言,「媽呀,第一次知道」、「是格子內,不是格子以內。壓在線上屬於以內,法規規定停車格內,所以罰單摸摸鼻子吃下去吧」、「不只停車格,路面邊線也是」、「轉彎壓到一點點黃線也會被檢舉喔」、「線上申訴就好了,根本不應該罰」、超線你要看你右邊有沒有停到底,很多停車格是不合規定可以撤單」。也有人指出,「長知識,但台北市的停車格真的很小」、「有些停車格根本不知道在畫什麼鬼!用幾十年前的標準,現在一堆大車停不下」、「我現在才知道這樣不行耶!那如果是旁邊住家擺了超大花盆!導致車子無法完整停進去格子內,這樣也算我的罰單?」、「太離譜了!請市府訂定出車位大小規格,一律用最高標準畫線」、「現在格子越畫越小,大車不要停路邊啦」。還有人抱怨,「但是有些停車格在畫的時候感覺根本沒量過亂畫,尤其旁邊有花圃之類的,工人不知道在想什麼」、「很多車子比較大的路邊停車格根本就停不下去,更不要說有些停車格畫的位置,根本連一般小轎車都會凸出來,甚至有的停車格根本就連規定尺寸都不到」、「現在停車格有夠小,後面還有變電箱,不然旁邊就是被機車停在水溝蓋上,壓縮車格的空間」、「我今天停的停車格旁邊是電箱,如果不壓線,車門打開,我出不來」。實際上,根據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如果「停車位置、方式不符合規定」,警方可依法開罰,處新台幣600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對此,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回應,目前路邊停車格多依規定設計為長5公尺、寬2公尺,屬合法配置,但考量近年車輛尺寸增加,後續將派員實地勘查,在不影響整體停車位數的前提下,評估能調整格位尺寸。
檢舉違停反被開單!台中男不滿PO文公審 警方回應了
台中市北區一名男子26日返家時,因不滿住家出入口有車輛違規停放而報警,沒想到警方到場後,除了對違停車輛開單,竟也發現報案人的車輛違停,依法舉發開單,讓男子氣憤不已,拍下整個過程上傳網路,引發網友熱議。據悉,事發在台中市北區文昌東二街,26日下午3時許,一名男子返家時發現家門口有一輛車輛違規停放,於是報警通知台中市第二分局永興派出所前往處理。員警到場後發現,現場一輛違停車輛已占據車道寬度,導致其他車輛必須跨越雙黃線才能通行,影響行車安全,因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沒想到,員警進一步巡視周圍時,發現對向車道還有一輛黑色廂型車同樣未緊靠道路右側停放,占用通行空間,因此同時開罰這輛車,而該車正是報案男子所有。男子質疑「剛剛是我報的警,我人就在面前,你們沒有告知就先開單,我車子停在這裡,是要等違停車開走,我才能移走」,認為警方處理方式不近人情,還豎起大拇指嘲諷「警察好厲害」,並拍下整個過程上傳網路。對此,第二分局長鍾承志表示,檢舉違規是維護交通秩序的一環,但用路人本身也應遵守交通規則,不得占用車道或影響其他車輛通行,只要有違規行為,警方都會依法取締,呼籲民眾遵守規定,從自身做起,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開車載毛小孩出門辦事 1舉動挨罰2000元!一票飼主喊:現在才知道
現代社會飼養寵物的家庭逐年增加,不少飼主習慣開車載毛小孩外出,但相關交通法規卻常被忽略,甚至有人因此挨罰。最近有民眾在網上分享朋友經驗,對方臨時帶愛犬外出辦事,因認為時間不長,便打開車窗讓狗狗探頭看風景,未料遭人檢舉收到一張2000元罰單,才驚覺車載寵物早有明確規範。昨(15)日晚間有民眾在網路論壇Dcard發文表示,他的一名朋友日前開車載狗,卻收到一張罰單。原PO敘述,朋友因臨時要外出辦事情,順便帶著狗狗;路途中原PO朋友想說時間不長,打開車窗給狗狗看外面風景,結果竟遭到檢舉,收到一張2000元的罰單。原PO聽聞友人遭遇後相當訝異,因為他平時也常開車帶狗狗出門,這起事件讓他意識到不能再掉以輕心,必須替毛小孩做好防護措施,避免影響行車安全或觸法。對此,原PO向網友請教實用作法,詢問除了安全裝置外,是否還有其他容易忽略的風險。貼文一出,底下掀起熱烈討論,不少飼主分享自身經驗,像是寵物應使用專用安全座椅或繫上安全帶,行車途中避免在車內自由走動,以免分散駕駛注意力。另外有網友直言,事故往往發生在瞬間,防護措施絕不能省;也有人表示,過去曾因寵物跑到前座影響駕駛而被開單,後來改用汽車專用座椅後,安全性大幅提升。不過同時也有一票飼主驚呼「現在才知道」,未來會更加注意。事實上,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若寵物將頭伸出車外,可能涉及第29條第1款「裝載貨物超過規定寬度」,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若寵物在車內活動影響行車安全,則可能觸犯同條例第30條第1項第7款「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罰鍰。相關規定提醒飼主,開車載毛孩不僅是愛的表現,更需兼顧安全與法規,才能安心上路。
機車後座環抱會被罰? 4情況會開單
不少情侶、家人騎機車時,後座乘客為了安全感或保持平衡,會自然地環抱駕駛,但近期網路卻瘋傳「機車後座乘客環抱駕駛人會被開罰」,讓不少民眾騎車時心驚驚,深怕一個動作就被開單。對此,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出面澄清,強調「環抱」本身並不違規,真正會被開罰的情況包括後座乘客側坐、未坐穩、或未配戴安全帽等危險乘坐行為,依法可處新台幣 300 至 600 元罰鍰。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說明,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88 條,並沒有禁止機車後座乘客環抱駕駛人的相關規定。也就是說,只要乘客正常乘坐、坐姿穩妥,無論是扶著駕駛、抓安全把手,或是環抱駕駛,都不屬於違規行為,更不會因此被開罰。不過警方也提醒,雖然「環抱」本身不違規,但若出現危險乘坐情形,仍可能依法開罰。像是後座乘客側坐、未坐穩,或未配戴安全帽等情況,則可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1 條第 5 項,處 300 至 600 元罰鍰。為了行車安全,警方也同步提出提醒,呼籲機車駕駛與乘客務必遵守基本安全原則,包括「全程坐好坐滿、不側坐」、「後座乘客應緊握扶手或抓穩」、「確實配戴安全帽並繫妥帽帶」,以及行車時隨時注意路況、保持車身平衡。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比AI還準確!專家揭「4生肖」判斷力爆棚 一眼識破人心助決策. 男友36歲不敢面對爸媽?她被拖去金門「吃素磨合」 5年感情網全看傻. 洗澡時間不對竟更臭?專家曝元兇:不是汗水竟是「1物」 一票人都洗錯
北市醉男騎「共享機車」上人行道被攔 酒測0.49硬拗「只吃了椒麻雞」
台北市一名26歲潘姓男子,11月29日晚間與友人聚餐後租借共享機車返家,行經中正區徐州路時違規騎上人行道,遭巡邏員警攔查。警方發現潘男渾身散發酒氣,經酒測數值高達0.49毫克,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中正第一分局表示,29日深夜,仁愛路派出所員警楊士葆、莊凱任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潘男騎乘共享機車在徐州路人行道上行駛,隨即上前攔停盤查,並依法開單告發違規。警方指出,潘男身上酒味濃厚,先以酒精檢知器測出酒精反應後,再實施正式酒測,結果為0.49毫克。面對酒測結果,潘男急忙辯稱,與友人聚餐時吃了椒麻雞等料理,並未飲酒,但警方未採信其說法,依法移送偵辦。中正第一分局呼籲,民眾切勿酒後駕車或騎乘機車,飲酒後應搭乘計程車、大眾運輸或使用代駕服務,以免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警方也將持續加強取締酒駕與違規行為,維護交通秩序。
深夜驚魂!高雄休旅車「爆衝闖紅燈」 長腿女騎士空中連翻秒倒地
高雄苓雅區10日凌晨驚傳一起嚴重車禍,1輛由 68 歲黃姓男子駕駛的休旅車沿同慶路行駛時疑似不顧紅燈,直接高速衝入路口,當場猛力撞上從凱旋二路直行而來的 26 歲鄭姓機車女騎士,整起事故的監視器畫面曝光後,撞擊力道之大宛如電影特效,現場瞬間變成「零件四散」的爆破場面,令人怵目驚心。根據畫面顯示,當時鄭女正正常直行,黃男的休旅車卻未減速直接闖入路口,瞬間迎面撞上機車。巨大的撞擊聲響起後,鄭女連人帶車被猛烈拋飛,整個騰空翻滾數圈後重摔在對向車道旁。她所騎的機車在撞擊後當場解體,車殼、金屬零件、塑料碎片四散飛落,形同廢鐵。由於鄭女當時穿著短褲,畫面中可見她翻滾時雙腿裸露在外,情況相當危險。警方獲報到場後確認,兩人皆無酒駕情形。黃男未受傷;鄭女臉部與四肢多處擦挫傷,所幸仍然意識清楚,被緊急送醫治療,目前無生命危險。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後,初步判定肇事主因為黃男闖紅燈導致,但詳細責任區分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研判。更令人意外的是,警方進一步發現雙方均涉及無照相關問題。黃男的汽車駕照早已遭註銷,仍違規上路駕駛;鄭女則屬無照騎乘機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黃男闖紅燈可處 1,800 至 5,400 元罰鍰,而無照駕駛部分則分別可處 6,000 至 24,000 元罰鍰,警方當場開單並禁止兩人再行駕駛。
違停遭開單暴怒砍女警!斧頭男9年前「愛車被拖」毆警 黑歷史起底
台南市中西區昨天(6日)晚間發生一起嚴重襲警事件。一名40多歲陳姓男子因不滿違規停車遭開單,竟持斧頭朝正在執勤的黃姓女警連劈數下,所幸女警身穿防彈背心擋下大部分攻擊,僅肩背多處受傷,經送醫縫合後已無生命危險。據悉,陳男並非首次襲警,過去就曾因愛車遭拖吊和員警扭打,被判刑4個月。警方表示,事件發生於昨天晚間8時30分左右,地點位在崇善路沿線商家密集區,為違停熱點。陳男當時因違停被黃姓女警取締,未料接過罰單後突然情緒失控,轉身從車內抽出野營斧,朝女警猛力揮砍。幸運的是,女警身上穿的防彈背心擋下大部分攻擊,僅肩背多處受傷,經送醫縫合後已無生命危險。據了解,陳男被壓制後情緒激動,隨即被帶回派出所偵辦。初步調查顯示,陳男在過去一個月內,已在同一地點連續收到兩張違停罰單,昨晚外出購餐時再次被開單,疑似因此心生怨懟,加上他平時有露營習慣,車內長期放置斧頭,遂於情緒失控下持斧攻擊女警。事實上,陳男過去已有襲警前科。2016年間,他因愛車遭拖吊,竟持登山刀追逐拖吊車,並與前往處理的員警爆發扭打,造成員警多處挫傷,後遭法院依妨害公務罪判刑4個月。檢方今天(7日)複訊後,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目前全案依殺人未遂、妨害公務等罪嫌偵辦中。針對此次襲警事件,台南市警局嚴正譴責暴力行為,強調員警依法執勤取締違規,是為維護交通秩序與公共安全,民眾若對處分有疑義,應循行政救濟途徑申訴,絕不可以暴力挑戰公權力。警方也呼籲,近期節慶活動多、交通流量大,民眾應配合交通規範,以免釀成憾事。
被開違停暴怒持斧頭砍傷警 嫌犯情緒失控「犯案動機曝光」
台南市一名黃姓女警,昨(6)日晚間在中西區執行違規停車取締勤務時,竟遭一名陳姓男子持斧頭攻擊。事發當下,女警正在崇善路開立紅單,陳男突然從車內取出斧頭,對其連劈數斧,造成其肩背多處受傷,所幸防彈背心擋下大部分攻擊,並無生命危險。如今,犯案動機也曝光了。警方指出,事發時間約在晚間8時30分,崇善路沿線商家林立,是常見的違規停車檢舉熱點。警方接獲110通報後,黃姓女警與同仁趕赴現場取締違停車輛。未料,陳姓男子接過罰單後未發一語,卻突然轉身從車內取出野營斧,對女警猛力揮砍,現場情況相當驚險。根據現場目擊店家描述,陳男年約40多歲,當時沒有任何爭執行為,卻在接單後突然攻擊,令人驚愕。警方與女警反應迅速,立即合力將嫌犯壓制,同時呼叫支援,並將受傷女警送往市立醫院急救,經縫合傷口後無生命危險。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警方初步調查發現,陳姓男子疑因情緒積壓而爆發。其友人表示,陳男平時有露營習慣,因此車上備有斧頭。他近一個月內曾在同一地點因違停收過兩張罰單,昨晚外出買晚餐再度被開單,可能因此情緒失控,釀成攻擊事件。對此,警方表示,全案目前朝殺人未遂方向偵辦,偵查細節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暫不對外說明,但強調執法人員依法取締交通違規是為維護公共秩序與用路人安全,民眾如對罰單有異議,可循行政申訴管道處理,絕不可以暴力挑戰公權力。
酒駕到「睡著滑行」北市男醉倒駕駛座 警破窗驚險救人
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4日晚間上演一場驚險的「酒駕滑行驚魂記」,大安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警員執行夜間巡邏勤務時,發現1輛轎車竟停在馬路中央車道卻遲遲未移動,情況相當異常警方隨即上前查看,沒想到竟赫然發現駕駛倒臥在方向盤旁疑似昏迷不醒。警方立即敲打車窗並大聲呼叫駕駛,持續數分鐘仍無回應,更驚悚的是,這輛車竟在無人操控的狀況下仍緩慢往前滑行,隨時可能引發追撞事故,對來往車輛構成重大威脅,為避免釀成意外,警方當機立斷,立即破窗進入車內,試圖控制車輛狀況。就在車窗破裂的瞬間,原本倒臥在駕駛座上的28歲張姓男子才猛然驚醒,神情恍惚,警方隨即聞到張男身上散發出濃烈酒味,立刻對他實施酒精濃度檢測,結果酒測值竟高達0.54mg/L,遠遠超過法定標準,顯示張男是在高度酒醉狀態下駕車,甚至因不勝酒力直接在車內睡著。警方當場依法開單舉發,並依規定扣車扣牌處分,全案在詢問後,依涉犯公共危險罪嫌,將張男移送地檢署偵辦,警方也再次呼籲,酒駕不僅危害自身安全,更可能奪走無辜生命,絕不可心存僥倖。
測速照相密度比日本高307倍 警政署將通盤檢視設置合理性
測速照相話題延燒,內政部警政署最新統計,全台共有1809支。立委今揭露,台灣測速照相每千公里就有82.8支,為日本0.27支的307倍,直指台灣測速密度「真的偏高」。也有立委建議中央與地方齊力針對測速照相設置是否妥當啟動通盤檢討。警政署表示,將以工程改善先行,力拚半年內啟動測速設置與調整標準通盤檢討。民進黨立委林俊憲指出,台灣所有交通違規罰單數量可怕,光六都加國道111年就舉發2071萬件、112年舉發2345萬件、113年舉發2125萬件,平均每輛車每年至少收到一張罰單,這還不包含其他縣市,到底是台灣人愛超速,開車不守規矩?還是本身制度、道路設計有問題。近來台灣測速照相密度引發熱議,國民黨立委魯明哲表示,測速照相是否為交通安全萬靈丹?根據SCDB測速照相全球統計網資料,台灣所有道路每千公里就有82.8支、日本0.27支、新加坡26.99支,以密集度來講,台灣真的偏高。魯明哲說,台灣每十萬人道路交通死亡數12.6人、日本2.6人、新加坡1.69人,若死亡率跟著減少,代表是亂世用重典,不過觀察死亡率其實還是滿高,質疑是否密度愈高,安全性愈低。魯明哲提到,許多駕駛面臨測速陷阱,大大的道路、慢慢的速度,交通部稱車速快若撞行人死亡率高,可理解,不過測速設置數量、速限是否合理皆需再評估,測速照相是希望交通愈來愈好,達到暫時性執法教育目的,但數量卻愈來愈多,與交通教育目的背道而馳,盼交通部與內政部給予地方引導。國民黨立委廖先翔認為,昔有調查指出一條道路竟只有7至8%民眾行駛合法速度,還要設置測速照相取締違規,訂定不合理限速還取締,多為民眾詬病,交通部具交通安全專業,建議多提供指導。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說,台灣測速被藝人批是國恥,訂定速限要有理由,並評估有無符合實際需求,許多筆直道路速限比駕駛感受低,台灣許多路段在發生事故後,會勘就下修速限,沒科學標準依據支撐,下降後若還有測速,大家就會認為是政府搶錢。洪孟楷建議,台灣道路愈來愈多、樣態也不同,現行道路設計與測速能否啟動通盤檢討,或列出各縣市測速照相違規前十名,針對排行檢視設置是否合理,若非安全性因素,代表設置本身有瑕疵,應積極檢討,中央是管原則方向,地方是執行單位,別再叫地方自己去看規定,政府是一體的,應合作檢討。國民黨立委黃健豪則詢問交通部長陳世凱有沒有超速被開單過?陳世凱回應「當然有收過」。黃健豪說,台灣測速密度高,目前改善交通事故原因與超速,看起來兩者間無正向關係,且很多道路速限標準不明確未改善,測速照相反而提升事故機率。陳世凱說明,執法面為警政署業務,測速設置為地方政府和警察單位負責,有9成以上都是地方裝設,執法是必然要做,但執法包含人力與科技,如何調配並非交通部可決定,交通部也沒權力要求特定路段可否執法,對交通部而言,所有路段都要遵照交通規則走。陳世凱說,檢視交通事故後有回來覆議者,調查詳細車禍肇因,發現有20%是因為超速,部分寬闊道路速限規定50至60公里,道路管理有時是要防範失誤,盼意外發生時可降低死亡率,行車效率和安全要抓出平衡點,這並不容易。陳世凱表示,數十年來台灣道路設計與速限規範有其標準,不是憑感覺定,若憑感覺「國家就亂掉了」,公路體系速限部分,已通盤檢討過幾次,盡量合理化,若地方有不合理之處,民眾都可以透過反映管道提出,對於委員督促盼交通部可提醒地方要檢討,另警政署的設置方式,也可再溝通。警政署統計,全台測速照相共有1809處,設置前三多縣市為新北市251處、台中市214處及屏東縣138處。另統計今年1至10月,取締汽車超速前三高的縣市為台北市30萬620件、桃園市23萬9973件、台中市21萬9515件。針對未來精進方向,警政署補充說明,現行「取締一般交通違規作業程序」有規定固定測速照相設置原則,後續將邀集各警察機關、地方政府,共同通盤檢討相關規定,包括現在設置標準是易肇事率、易違規率,概念較抽象,將評估朝量化方式檢討,針對大家的疑慮討論修正,檢討成效部分,目前是依取締件數和肇事率定期檢討,將有更明確指標,另汰除測速標準也是可討論方向。警政署強調,執法是最後手段,將以「交通工程改善先行」為優先,在設置測速前,先確定是否相關工程、會勘都確定已無法透過工程手段改善,再介入執法,近期就會將這些方向給各警察機關調查,結束後會盡速召開會議,盼半年內可做通盤檢討。
開罰單「竟罰到自己」! 台南警超無奈:只能乖乖繳1200元
「檢舉承辦人開到自己罰單的機率有多少?」台南一名員警日前在臉書分享「被罰單教育」的趣事,自己承辦的檢舉案件,竟意外罰到自己,原因是家人騎他的摩托車未打方向燈,因此得乖乖繳1200元。文章一出,引起網友熱烈討論。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日前在臉書粉專曬出一張罰單,從照片中可以看到,有民眾檢舉「駕駛人轉彎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事發地點在台南市北區北安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1200元。「檢舉承辦人開到自己罰單的機率有多少?」粉專無奈道,其實是承辦員警的家人騎著他的摩托車並遭檢舉,但如今只能乖乖繳錢,回家也要對家人加強宣導。粉專也藉此提醒,「方向燈的用意在提醒後方車輛再來的行經動向,讓用路人能預先判斷及採取應變措施,避免碰撞的發生呦!請養成打方向燈的好習慣喔!」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看過更好笑的,阿公收到罰單,開單人竟然是孫子,過幾天後剛好是阿公大壽宴,氣氛有夠傻眼」、「學長太狠了,以身作則」、「承辦人自己變成案例教育」、「自己的業績自己賺」、「這負面教材是不是值得一個嘉獎」、「這回家的碗,又要洗好久才能結案了」、「這種習慣通常要收到罰單後才會改善,我就是其中一個」、「媽媽說:為什麼紅包少1200」、「我覺得有時候收到紅單,要去7-11查證一下,現在詐騙太多了」。
違規騎士拒收罰單、罵警「畜生」 法院公開侮辱價目
台北市一名張姓騎士於2024年間騎車行經一處路口,因行駛於人行道上、安全帽扣環未繫緊等違規行為,被警方攔查開單,沒想到他不僅拒收,還辱罵警員「畜生」、朝地面吐口水。台北地方法院法官日前審理後,依犯侮辱公務員罪判處張男罰金6000元,得易服勞役6日。判決書中記載,阿輝2024年5月騎車行經台北市民族東路一處路口,因違規騎乘機車行駛於人行道上,且所戴之安全帽扣環未繫緊,被警員當場攔停並開單舉發,未料他心生不滿,不僅拒收告發單,還在離去之際,於公眾場合辱罵警員「畜生」等語,並朝路邊地面吐口水。警員認為人格及社會評價受到貶損,而且其行為涉犯妨害執行公務,於是向警局報告偵辦。張男到案後承認有罵畜生及吐口水等行為,但辯稱當時是在氣自己、罵自己,後來才改口坦承犯行。經台北地院刑事簡易判決審理,認張男犯刑法第140條前段之侮辱公務員罪、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1行為同時觸犯2罪名,屬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前段規定,從一重之侮辱公務員處斷。法官指出,其對依法執行職務的警員辱罵,妨害國家公務順利進行,可見法治觀念淡薄,行為不妥,但考量他終能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足認其有悔意,最終依犯侮辱公務員罪判處6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6日。全案仍可上訴。
無牌車占道路違規暴增!女子辯稱「私有地」仍敗訴 最高可罰3萬6000元
根據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數據顯示,2025年1月至10月間,未懸掛號牌的汽、機車停占道路的違規總件數已達429件,較前一年同期增加了77件,顯示儘管有重罰新制,違規情事仍持續發生。為有效減少無牌照車輛長期占用公共道路空間,並遏止任意棄置行為,交通部已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新制將違規罰鍰從原本的1萬800元,大幅提高至3萬6000元,且已於2025年9月30日起正式上路施行。在重罰新制上路後,日前一名江姓女子將一輛未懸掛號牌的汽車,停放在自家社區附近的道路上,隨即遭到警方開單舉發。江女不服罰則,辯稱該處屬於私有土地道路,因此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然而,經法院審理後,最終裁定江女敗訴。法院判決理由明確指出:「該道路係為開放且為供不特定第三人通行,為道交條例第3條第1款所定『道路』無訛。」此判例確立了法律認定「道路」的界線,即土地所有權雖屬私人,但只要是對公眾開放並供不特定人車輛通行的區域,即視為道路,須遵守相關交通法規。裁決處處長李忠台特別提醒民眾,無論是已辦理停駛或繳銷車牌的車輛,因為已經沒有有效的車牌可供懸掛,只能停放在私人場所,不可占用公共道路或公有停車格。若車輛需報廢,也應尋求合法環保業者進行回收處理,不可任意棄置在路邊。李忠台強調,一旦車輛被查獲在道路上違規停放,除了會被補徵稅費外,還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舉發,最高可處以3萬6000元罰鍰,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台中女深夜酒駕「烏龜翻」連2車翻覆倒路中 爬出車外狂吐畫面曝
台中市西屯區29日凌晨上演驚險一幕,1名26歲苟姓女子於深夜酒駕上路,行經西屯路三段與安和路口時,疑因反應遲鈍、方向控管不穩,竟失控直接撞上路邊一輛停放的小客車與機車,撞擊力道之大導致自家車輛整個翻覆成「烏龜狀」,四輪朝天,車殼扭曲、碎裂零件散落一地,畫面相當驚險。事故發生在凌晨4點40分左右。當時路段車流稀少,碰撞聲響卻驚動附近住戶。目擊者表示,撞擊後車內一度沒有動靜,眾人原以為駕駛受困,沒想到數秒後,苟姓女子竟自行踉蹌從車窗爬出,整個人滿身擦挫傷、意識模糊,還在路旁不斷乾嘔、嘔吐,疑似酒精影響仍未退去,看起來狼狽不堪。警方獲報後迅速到場處理,第一時間協助女子就醫並進行酒測。結果顯示其酒測值明顯超標,已達公共危險標準。所幸事故並未波及其他用路人,但她自撞的力道已造成兩輛停放車輛受損,車主聞訊也直呼:「半夜被撞太倒楣!」警方表示,苟姓女駕駛因自撞翻車造成四肢多處擦挫傷,傷勢並無生命危險,但其酒駕事實明確,已依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告發,後續也將以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此外,也將由鑑定單位進一步釐清事故原因以及當時的行車狀況。台中警方也再次呼籲,酒後駕車不僅害己,更可能危及其他無辜用路人生命安全,隨時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若飲酒後需返家,應呼叫代駕、叫車或由親友協助,切勿心存僥倖。
綠燈過馬路挨罰500元原因曝! 她嘆:只剩幾秒也不能衝
「第一次走路被開單!」一名網友分享,自己在綠燈狀態下走過斑馬線,沒想到卻被警察開罰500原,才知道「只剩幾秒也不能衝」、「走到一半號誌『綠換紅』就算違規」。文章一出,不少鄉民也分享了親身經驗。 這名網友在Threads發文表示,自己第一次走斑馬線被開單才知道,就算是顯示綠燈,如果走到一半號誌由綠轉紅,即使只剩幾秒,也不能直接衝過去,「這個就算違規,準備等警察在對街招手」、「花500元買教訓,真是氣死我了」。而從罰單來看,上面寫著「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事項第78條第1項第01款,行人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因此依規定開罰500元。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我上個月也是,是在一個大概3公尺半不到的路口,小綠人還有綽綽有餘的5秒,我跑過去就被攔了」、「我家附近有小綠人秒數只有12秒的,照這邏輯大概每個人都要衝了」、「有時候剩10幾秒小綠人在跑步了,我還是會過馬路耶,想說跑一下大概5秒內就到對面了,原來這樣不行」、「我也被罰過!那種6線道錯過就要等好幾分鐘,看到綠燈剩20秒左右衝過去,結果被開單,真的超傻眼」、「國際:用紅燈表示結束通行權結束;台灣:閃爍綠燈」、「不是倒數10秒不能走,是行人號誌閃爍之後,不能進入行穿線」。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7條規定,行人專用號誌各燈號顯示之意義如下:一、「行走行人」之綠色燈號穩定顯示時,表示行人可穿越道路,惟應快速通行。二、「行走行人」之綠色燈號閃光顯示時,表示警告行人,剩餘之綠燈時間不多,如已進入道路者,應快速通過,或停止止於道路中之交通島上,如尚未進入道路者,禁止跨入。三、「站立行人」之紅色燈號穩定顯示時,行人禁止進入道路。四、「站立行人」之紅色燈號閃光顯示時,表示與其相關之行車管制號誌係以閃光運轉,行人跨入道路前,應先停止,注意左、右來車,小心通過。
台南烏樹林廢棄物暫置場大火延燒14小時才撲滅 環保局恐依空污法對自己開罰
台南市後壁區烏樹林廢棄物暫置區21日晚間8點40分傳出火警,大火延燒14小時,直到22日上午10點50分才撲滅火勢,未來數日仍需殘火處理。該處管理單位為台南市環保局,附近居民早就憂心發生火警,不料噩夢成真。一旦火調報告認定違規,台南市環保局恐需依照空污法對自己開罰1200元至10萬元罰鍰。台南市後壁區烏樹林廢棄物暫置場21日發生火警,延燒14小時才撲滅,22日上午仍冒著白煙,才火處理仍需數日。(圖/台南市消防局提供)台南市後壁區福安里與白河區秀祐里交界的一處空地為軍方土地,在丹娜絲風災後提供災民作為清理家園堆置垃圾的暫置區,由環保局暫時管理,自7月8日開始進場,累積超過25萬公噸垃圾量。堆積成山的廢棄物早引起附近居民不安,擔心釀災,一度有民眾反應數周前曾發生小火警,卻無人理會,21日果真釀成大火。廢棄物暫置區內堆積綜合垃圾的區域範圍21日晚間突然起火燃燒,火勢瞬間蔓延整片場域,燃燒面積達3000平方公尺,形同火燒垃圾山。台南市消防局共計出動27車、警消52人及義消10人投入救災,仍人手不足,還請環保局加派5輛怪手,臨時在火場硬挖出2道防火巷,火勢才在22日清晨5點時控制,上午10點50分撲滅。因廢棄物堆內仍在悶燒,現場垃圾堆內不斷冒出白煙,仍需怪手挖掘,殘火處理恐需耗時數日。環保局表示,這批廢棄物原計明年5月交還海軍用作飛彈基地,因經費有限加上當地作業空間侷限,造成垃圾去化進度延遲。環保局出動多輛空品監測車在下風處採樣到大量明顯粒狀汙染物,後續將依現場蒐證、火調報告及檢測分析,對違規者將依空污法32條開罰,最高可處1200元至10萬元罰鍰。如查不到火災行為人,將對具備「可歸責性」(例如管理人)開罰。屆時環保局恐將「開單給自己」。台南市環保局對自己開單並非首例,仁德掩埋場民國110年曾發生大火,台南市環保局就因管理不當造成自燃,依空污法對自己開罰5000元。
TWICE高雄開唱周邊商品爆紅 場邊違規攤販遭警鐵腕取締
韓國女團TWICE今(22)晚在高雄世運主場館開唱首日,上午警方在現場維護秩序、交通安全,卻發現有違規攤販。民眾拍下畫面PO網,只見員警對攤販開單,讓民眾質疑該不會盜版商品又出沒?警方說明,尚未發現有人販售盜版品,針對無人在場的違規攤販已限期撤離3件,妨礙通行的違規攤販已告發5件,另有20件勸導離開。警方指出,有關現場違規攤販,據統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款已告發5件,另勸導20件,警方也將會持續加強告發,依法取締。(圖/左營警分局提供)警方指出,本日演唱會現場,尚無發現可認定係仿冒品的案件,另無行為人在場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2項以廢棄物公告貼單,限期改善,否則依廢棄物法令清除之,目前計已3件。另有關現場違規攤販,據統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款已告發5件,另勸導20件,警方也將會持續加強告發,依法取締。
屏東23歲男「無照+沒戴安全帽」雙違規害人害己 遭警連開罰單
屏東縣來義鄉南和堤防道路5日中午發生一起驚險車禍,1名22歲李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該路段時,與對向23歲王姓男子所騎乘的機車發生擦撞。碰撞瞬間,機車上的王姓騎士以及後座乘客雙雙摔倒受傷,現場情況一度混亂,所幸兩人都意識清楚,隨後由救護人員送醫救治。潮州警分局於當日12時30分左右接獲報案,警方到場後立即協助處理現場並疏導交通。經初步了解,事故發生地點為當地堤防道路,雖車流不大,但視線較狹窄、彎道多,行車需特別留意。警方在檢測雙方駕駛酒測值後確認,2人皆為0,排除酒駕可能。然而,警方後續調查卻發現,23歲的王姓騎士不僅無照駕駛,事故當時他與後座乘客都未戴安全帽,等於同時違反數項交通安全規定。警方當場依法告發,違規行為一條都不放過。至於事故責任歸屬,警方已釐清並完成相關筆錄,也依程序將案件資料轉介至來義鄉調解委員會,協助雙方後續處理賠償事宜。警方表示,無照騎車本來就是高風險行為,再加上未戴安全帽,若遇上事故,受傷程度往往加倍嚴重。這次幸運只造成兩人受傷,並無生命危險,但仍希望此事件能提醒民眾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切勿心存僥倖。警方也強調,後續會依事故肇因判定,如另外查出相關違規行為,也將依法舉發不手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