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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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批綠指揮憲法法庭「荒腔走板」 司法院提4點回應
立法院上週五朝野協商時,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指出,民進黨身為國會改革法案釋憲聲請人,黨團總召柯建銘卻針對「立法院做為相對機關,只有訴訟代理人」一事致電大法官書記廳,直言整件事情荒腔走板。對此,司法院7日提出4點聲明回應。司法院表示,憲法法庭已法院組織化,司法院秘書長不再列席大法官評議。憲法訴訟法(下稱憲訴法)於111年1月4日施行,舊制以大法官會議解釋憲法的方式走入歷史。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改以法院組織方式運作審理憲法訴訟案件,審理程序訴訟化,並以裁判宣示或公告審理結果。司法院秘書長為本院司法行政幕僚長,依法已毋需亦無從列席憲法法庭審理案件之評議。憲法法庭對外的聯絡窗口即為憲法法庭書記廳(下稱書記廳),憲法法庭判決的記者會,亦由書記廳對外說明,司法院秘書長不再出席。司法院指出,憲法法庭的行政事務由書記廳負責,亦為對外聯繫窗口。憲法法庭的審判主體為15位大法官。書記廳依法處理憲法法庭之行政事務,對於當事人所詢程序進行、訴訟文書記載疑義或其他無涉實體之事項,均本於權責回覆,本案亦依此原則回覆各聲請人及相關機關來電所詢事項,與一般法院行政單位的作法相同。司法院說明,憲法法庭為暫時處分前,依法得行準備程序,並以通知書送達當事人及關係人。依憲訴法第19條規定,憲法法庭審理案件認有必要時,得依職權或依聲請通知當事人或關係人到庭說明、陳述意見;通知或指定,應以「通知書」送達。同法第43條第2項則規定,憲法法庭為暫時處分裁定前,得命當事人或關係人陳述意見或為必要之調查。又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第53條規定,憲法法庭為暫時處分裁定前,認有命當事人或關係人到庭陳述或為調查之必要者,得行準備程序。本件立法委員、行政院、總統及監察院為本暫時處分聲請案聲請人,憲法法庭並指定立法院為相關機關,依上開規定,憲法法庭於為暫時處分裁定前,以開庭通知書通知上開聲請人及相對機關到庭就暫時處分之必要性及其範圍,聽取其等陳述意見,概依法定程序辦理。針對通知書送達經過之說明,司法院強調,憲法法庭於113年7月3日寄送準備程序通知書,嗣於7月4日評決本案定於8月6日行言詞辯論,並於評決當日下午即寄送開庭通知書,注意事項中均有明載到庭辯論立委、機關代表及訴訟代理人之限制人數,其中考量立法院屬大型合議機關,特別准許得由至多3名機關代表出席。為求此部分內容記載明確一致,故於7月5日上午評決重新製作準備程序通知書,並以最速件送達各該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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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涉貪遭桃檢聲押! 「律師未到法院閱卷」開庭恐延至下午
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疑驚傳貪汙,5日晚間在機場遭帶回偵訊,檢方認為鄭文燦涉犯受賄罪嫌,聲請法院羈押並禁止接客,6日桃園地檢署證實鄭文燦涉貪情事,若定罪,恐判7年有期徒刑,得併科6000萬元以下罰金,上午11時本將召開羈押庭,因鄭文燦的律師尚未到場,恐將延至下午開庭,詳細案情仍待檢方說明。桃園地檢署表示,本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昨日傳喚鄭文燦到案,經漏液偵訊16小時後,檢方認為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將判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6000萬元以下罰金,檢方因其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必要,予以逮捕,後續已向法院聲請羈押鄭文燦並禁止接見。據了解,鄭文燦於市長任內涉嫌在「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中收賄,遭檢調鎖定聲請羈押,6日桃園地檢署證實鄭文燦涉貪情事, 法院上午11時將召開羈押庭,但鄭文燦的律師尚未抵達法院,再加上要閱卷花費的時間,開庭恐將延至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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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有涉貪行為 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遭桃檢聲押
目前有消息指出,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疑似有涉貪行為,於5日晚間遭桃園地檢署帶走漏夜偵訊,並在凌晨聲押禁見。根據《鏡周刊》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爆發後,讓不少人十分錯愕,但桃園檢調對此事件卻是三緘其口,不願透漏任何內容。報導中也提到,鄭文燦疑似被捲入土地開發案中,但詳細細節必須要等到聲押庭後才會比較清楚。目前院方預計在6日上午11點左右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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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旬夫妻消失人間5年「早就被女兒謀殺」 她寓所藏屍多年庭上認罪
英國英格蘭艾塞克斯郡(Essex)發生一起老夫婦遭人殺害的命案,這對70多歲的老夫妻離奇消失多年,周邊居民大約有5年未見到這對夫妻「活著」出現了。當警方前往死者住處內,果然尋獲兩人的遺體,而兇手竟是他們最小的女兒。據了解,這名小女兒在案發後對外謊報父母的下落,並繼續住在她藏匿屍體的家裡足足4年之久。英國七旬夫妻疑被35歲小女兒謀殺,遺體多年來無人發現。(圖/翻攝自艾塞克斯郡警方) 從社群平台上的照片可見,現場拉起封鎖線,附近居民們甚至見到以擔架抬出的屍袋,根據多家英國媒體報導,這起凶殺案在2023年被揭發,艾塞克斯郡警方是接獲鄰居報案,針對這兩位七旬長者健康狀況堪憂的通報後,派員前往切爾姆斯福德市(Chelmsford)泵山(Pump Hill)一處地址,經重案組警探與專案小組的調查,在這處民宅中找到兩具遺體,經證實,死者為74歲的麥卡洛(John McCullough)和75歲的妻子羅伊絲(Lois)。英國七旬夫妻疑被35歲小女兒謀殺,遺體多年來無人發現。(圖/翻攝自艾塞克斯郡警方) 根據受訪的鄰居們表示,麥卡洛曾是成人教育機構切爾姆斯福德學院(ChelmsfordCollege)的講師,和妻子育有4名女兒,另有鄰居表示,至少2年半到3年沒見過麥卡洛夫婦,而警方事後證實,兇手是這對夫妻的最小女兒,薇吉妮亞(VirginiaMcCullough)。英國七旬夫妻疑被35歲小女兒謀殺,遺體多年來無人發現。(圖/翻攝自艾塞克斯郡警方) 根據報導,這名35歲的小女兒被當局指控於2018年8月21日至2023年9月15日這大約5年的時間內殺害了親生父母。根據警方表示,薇吉妮亞落網後坦承,她以處方藥毒殺父親,並用刀刺死母親。這名女被告為了掩蓋罪行,曾向親友和家庭醫生多次謊稱父母的行蹤,表示父母不是身體不適就是外出度假。得知真相的鄰居們相當訝異,衛過去還曾親自詢問過薇吉妮亞「父母去哪了」。不料,薇吉妮亞如今被檢警依謀殺罪起訴。這起謀殺案4日再次開庭,薇吉妮亞出庭時承認謀殺父母,她是透過視訊方式出庭,法官已決定將於今年10月10日至11日,舉行為期兩天的量刑審訊再做判決。英國七旬夫妻疑被35歲小女兒謀殺,遺體多年來無人發現。(圖/翻攝自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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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憲法法庭機關代表 藍白派翁曉玲林思銘黃國昌
國會職權修法生效,民進黨立院黨團、行政院及總統賴清德先後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將在10日下午就暫時處分進行開庭。立法院長韓國瑜今召開黨團協商,立法院需推派三名代表人,今日下午結論為,各黨團同意國民黨推派2位、民眾黨推派1位。擔任本次聲請案(含暫時處分部分)之訴訟代理人;本院機關代表亦依上述比例推派委員。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表示,黨團推派律師林石猛擔任立法院方之訴訟代理人,同時推派黨團總召黃國昌擔任機關代表。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今日表示,機關代表將由立委翁曉玲、林思銘擔任;訴訟代理人則還有前監委仉桂美、律師葉慶元以及陳清秀三位,目前正在在討論協商。 不過,傅崐萁表示時間很短,憲法法庭3日通知立法院,5日進行朝野協商,9日名單就要送到司法院,他說這是第一次看到用這麼快速的時間,連司法院網站剛公告,就知會立法院趕快派人,不解為何這麼早就要報名單?而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會後受訪表示,各黨協商代表剛坐下,桌上就已經看到韓國瑜預擬的協商結論,協商還沒開始就有預擬的協商討論,恐怕韓國瑜已經有預設結論、預設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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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釋憲說明代表協商破裂 韓國瑜聽白委提這事突喊「很重要」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指出,憲法法庭即將針對民進黨立委提出的國會改革案釋憲「暫時處份」進行準備程序,因為民進黨51位立委都是釋憲申請人、也反對國會改革法案,但該案的「相對人」是立法院,若未來釋憲說明代表中又有民進黨立委,依照法院程序,可禁止「代理」(禁止綠委代理立院說明),他主張立院代表,應由立院院長指派、並強調修法合憲,且不宜由立院秘書長擔任說明人,因為秘書長只瞭解修法程序、不一定理解修法內容。憲法法庭將於下週三(10日)開庭討論暫時處分案,立法院長韓國瑜今天召集朝野協商,討論3名立法院訴訟代理人名單的產生方式。民眾黨團今天先召開記者會,質疑憲法法庭未邀立法院機關代表、就審期間倉促僅剩4天、3名訴訟代理人對抗12人的律師團隊,並不符合憲法法庭所謂正當法律程序,黨團總召黃國昌呼籲韓國瑜對此應有非常嚴正的態度。綠營今天雖主張由立院院長指派釋憲說明代表就好,但也認為應由秘書長周萬來到法庭說明立院立場,反對韓國瑜循立院慣例、僅由在野黨代表到憲法法庭說明,引發藍、白立委不滿,雙方唇槍舌劍,協商過程緩慢而冗長。韓國瑜稍後聽到白委黃珊珊提及立院代表不宜派秘書長周萬來出任時,也特別強調「這句話很重要,請您重複一遍」,黃珊珊隨即再度說明,周萬來只是議事人員,可以說明修法程序,但對於法案實質內容「不可以有自己的意見,不可以把責任推給秘書長」。黃珊珊並主張,既然要到法庭解釋,立院就應該由主張通過國會改革法案的政黨代表(非立委)到法庭上說明內容,至於民進黨的不同意見,民進黨立委也已經透過提出釋憲案說明,「如果大家意見都一樣,根本不必提釋憲」。看到韓國瑜要黃珊珊「請說清楚」,參與協商的民進黨立委莊瑞雄立即覺得不對勁,馬上轉頭與民進黨大黨鞭柯建銘咬耳朵,商討如何回應。莊瑞雄稍後表示,民進黨團並沒有要求派立委到憲法法庭說明,針對黃國昌、黃珊珊的質疑,莊瑞雄則仍堅持未必要由政黨派代表,就直接由韓國瑜院長指派代表就好。但國民黨團書記長洪孟楷提醒民進黨,既然表示尊重韓院長指派人選,那就不要等院長提出人選後又扣韓國瑜帽子,「如果說要尊重韓國瑜、卻又說院長不能派誰誰誰任釋憲代表」,那豈不就是繞個彎、還是限制韓國瑜的裁量權,國民黨願意尊重韓國瑜的院長職權,但也請民進黨團別預設任何立場、如果朝野沒結論,那就表決,否則上午協商一個多小時,還是淪於各說各話,沒有意義。洪孟楷並強調,第四屆立院針對核四停建釋憲案,立院派出三位都是反對核四停建的在野黨立委,第五屆319槍擊案真相調查委員會釋憲案,立院也是派出要求成立調查委員會的在野黨立委擔任說明委員,第六屆針對NCC組織法釋憲案,立院派出國、親黨團各一位代表說明,既然都有前例,就依照前例處理。但民進黨團大黨鞭柯建銘指責洪孟楷說的不對「亂扯,搞什麼鬼」,韓國瑜則請柯別再罵人「好了、柯總召、好了」,然後表示如果大家沒共識,那就循例辦理,下午表決處理,柯建銘又忍不住插話「你怎麼又聽洪孟楷的」,韓國瑜並未理會,只說「謝謝」。柯建銘則制止正起身離開的韓國瑜,要他別走繼續協商「大家還在看直播耶,不能表決啦,不必表決啦」,韓國瑜則揮手示意但沒停下腳步,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則不滿的留在座位上,繼續透過直播、隔空向支持者喊話,「只要最後立院派出的是藍白立委,就是國會擴權,完全不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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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憲法法庭訴訟代理人 黃國昌籲韓國瑜要有嚴正的態度
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監察院同時聲請釋憲與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將於10日開庭討論暫時處分案,立法院長韓國瑜5日召集朝野協商討論3名訴訟代理人。對此,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要求韓國瑜對這件事要有嚴正態度。黃國昌說,司法院憲法法庭發給立法院的函非常奇怪,,因為立法院作為相對機關,憲法法庭竟然沒有邀請立法院機關代表,只有訴訟代理人;但立法院作為相對機關、也就是相對人,沒有代表,這完全違反過去聲請釋憲時,以立院作為相對人的慣例。黃國昌指出,距離下禮拜三開庭只剩下4天,憲法法庭給予訴訟代理人準備時間過短,「難道是以為那些律師都閒閒沒事做?接下來4天全都是空檔?4天的就審期間,就是憲法法庭的高度,所謂的正當法律程序嗎?」。他說,立法院1組訴訟代理人要面對民進黨4組律師團隊,符合憲法法庭程序嗎?至於傳出民眾黨擬推派黃國昌擔任訟訴代理人,黃國昌表示,訴訟代理人要現職律師,他是現任立委,依照律師法規定,當立委時不能登錄,沒有登錄、加入律師公會無法執業,這是違反律師法的行為,因此他不可能擔任訴訟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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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L假球案 吳季穎證人身分出庭 親揭重做筆錄「看我表演很好笑」原因
前SBL球員吳季穎去年因涉嫌打假球、簽賭,被依違反「運動彩券發行條例」遭到起訴。而作為全案關鍵人物的他,今(4日)以證人身分現身士林地院,解釋在與女友黃品瑄對話中,出現「看我表演會不會覺得很好笑」原因。士林地院今天早上開庭,傳喚吳季穎以證人身分出庭,周暐宸、吳祐任、黃鉉閔、邱忠博、柯旻豪等共8名球員則以被告身分現身,吳季穎女友黃品瑄也出庭作證。檢方在庭上展示吳季穎與黃品瑄對話,吳季穎在2月24日對黃品瑄說:「妳看我在表演會不會覺得很好笑,那種廢物防守,怎麼可能會失誤?」吳季穎則向檢方解釋,這段話是指當時他下注完就沒在正常比賽裡。而黃品瑄在對話中回應:「(陳)品銓沒有幫你吧,但他也在耍白痴。」吳季穎表示「後面5分鐘有啊,我有跟他說」。暗指陳品銓在比賽前有收到吳季穎的控分要求。吳季穎表示,盤口通常在比賽前2小時到5分鐘開,下注也通常在這時間內,但不會非常仔細告訴每個球員盤口的情況,只會給個範圍,「通常有賺錢才會分給球員,但有時只有差一點點,球員們有幫忙也都會分」。另外,吳季穎對於結束在警局第一次筆錄後,時隔不到3小時又做第二次筆錄,表示當時回家後,思考自己身為半公眾人物,加上媒體報導內容不實,才決定要求做第二次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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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佼被控性侵…開庭日神隱「疑早在現場」 請假理由曝
主持人黃子佼被指控在2006年以拍藝術照為由,對化名「K小姐」的女子觸摸隱私部位,最後性侵得逞。台北地檢署進行審理,檢方昨(2日)傳喚黃子佼,人卻遲遲未現身,透過律師代為請假,而請假的理由也曝光了。事件起源於吹哨者Zofia今年4月7日在臉書發文爆料,轉述「K小姐」的私訊內容,對方控訴黃子佼在2006年8月間,以開攝影展名義,約她到內湖住處拍泳裝照,但拍攝到一半,卻開始撫摸她的身體,更以「為藝術犧牲」為名義性侵她1分多鐘,「我驚嚇到不敢動彈,痛苦到爆炸」。K小姐遭到侵犯後,長達4個月患有嚴重憂鬱症,完全無法面對黃子佼在演藝圈的任何言行,也因該創傷,導致好幾段良緣無疾而終。直到去年6月,黃子佼的惡行被爆料,她才知道不只自己受害,更表示願意出面,並不是想出面,只是想獲得對方一句道歉,否則永遠無法跨過內心恐懼,卻遲遲未等到黃子佼道歉,因此曾發表聲明「我們法院見!」然而昨天開庭,過了庭訊時間,黃子佼卻一直沒現身,事後才得知,他已透過律師口頭請假,理由是「身體因素」,檢察官將擇期再傳喚,並要求律師轉告,下次傳喚務必到庭。值得注意的是,當時地檢署外一輛保母車不斷繞圈徘徊,質疑黃子佼已經抵達,但似乎還沒做好面對大批媒體的準備,才會決定不下車。《CTWANT時報周刊》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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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天荒!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案 憲法法庭7/10首開庭
國會改革法案在6月26日生效,民進黨在覆議案遭駁回後,由總統府、民進黨團、行政院、監察院兵分四路聲請釋憲。司法院憲法法庭火速分案,將在10日下午2時開庭進行準備程序,處理暫時處分。司法院今晚間指出,立法委員柯建銘等51人、行政院及總統賴清德對近日增訂(修正)公布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的相關條文,分別提出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聲請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就上述聲請暫時處分部分,依憲法訴訟法第43條第2項及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第53條規定,定於7月10日(三)下午2時行準備程序,聽取上述聲請人及指定相關機關立法院陳述意見。司法院指出,監察院提出的聲請案,已完成分案,目前由承辦大法官及其所屬審查庭持續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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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生遭撞慘死…救護車違規「鳴笛闖紅燈」挨罰6萬 家屬轟:駕駛沒悔意
台中市北區今年3月發生死亡車禍,22歲施姓男大生騎車回家途中遭救護車撞上,原本抽血驗出體內有0.54mg/l酒測值,但複驗抽取眼球液確認體內無酒精,追查後更發現,民間救護車其實是載送「病患回家」,被衛生局認定違法。事後家屬也調閱監視器,證實死者沒有喝酒。事情發生在3月19日晚上22時20分許,施男沿太原路綠燈直行,駕駛民間救護車的63歲黃男則沿著崇德路鳴笛闖紅燈通過路口,結果施男來不及煞車撞上救護車側面,重創頭部,送醫搶救仍不治。而施男抽血酒測值達0.54毫克,被判定為酒駕,而肇事司機酒測值0,但家屬不服申請眼球液複驗,結果未驗出酒精反應,結果大翻盤。眼球液複驗結果證實,男大生沒有酒駕。(圖/報系資料照)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該輛救護車當時並非載送病患要趕往醫院救命,而是要讓完成治療的患者返家,卻鳴笛、闖紅燈惹禍,衛生局4月10日依違反緊急醫療救護法第42條裁處該救護車公司新台幣6萬元。另外,施男的母親向學校調閱監視器,拍下兒子22時5分45秒離開教室,走路到車棚也需要幾分鐘,後續發生車禍時間是22時20分左右。當初血液驗出有酒精很錯愕,最後做眼球液複驗,才終於還給兒子清白和公道。施母強調,兒子不可能喝酒,平常作息都是早上8點去產學合作地上班,下午5點才回家,晚上又再回到學校上課。事發當天,兒子就是騎車往回家方向,也沒有到別處喝酒的可能,詢問主管和同學,也都說沒有喝酒情形,甚至3年來也沒有。至於肇事救護車到現在依舊沒道歉,施母表示不管是車禍鑑定、開庭,黃姓駕駛都沒有情緒,讓人沒有感到歉意,只有狡辯,「我覺得他們認為我們酒駕,有這個護身符,沒有覺得自己錯了,甚至聽到我們沒有酒駕,還有點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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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控妨害性自主 賀軍翔首度出庭雙手合十不發一語
藝人賀軍翔日前遭控妨害性自主,台北地檢署於2日下午首度開庭,賀軍翔身著白色襯衫準時現身,他面對大批媒體追問時不發一語,雙手合十進入地檢署說明,藝人黃子佼同樣被告性侵,原定2日也要出庭說明,最終卻請假並未現身。據了解,賀軍翔2024年1月到私人招待所參加聚會,卻被朋友找來的小姐指控「不禮貌」,女方提告妨害性自主,賀軍翔住處在5月遭大批檢警搜索,並查扣手機當作證物。該案於2日下午首度開庭,賀軍翔準時現身,現場媒體眾多、推擠嚴重,面對記者的追問,賀軍翔始終保持沉默,並雙手合十請媒體讓道,確切案情則仍須釐清。《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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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億高中生案 律師揭「夏男遭重判」2關鍵…曝賴小弟遺體還在冰櫃
喧騰一時的台中5億高中生命案,台中地院今(28日)作出一審宣判,死者賴生配偶夏男被依偽造文書判處1年6月個徒刑。對此,賴生母親的委任律師許哲維提出關鍵2點,指出夏男遭從重懲罰的原因。台中地院上午11時依《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對夏男判刑1年6個月;許哲維律師表示,該法第214條最重刑度為3年,但實務上鮮少判滿3年且通常是易科罰金,或1年以下有期徒刑,台中地院判夏男1年半「算是比較重的懲罰,我們支持這樣的作法」,並提出2大關鍵。5億高中生案被告夏男遭判刑1年半。(圖/民眾提供)首先,夏男在整起事件中,明顯沒有跟賴生有交往事實,並在賴生明顯不是同性戀情況下同性假結婚,且夏男拒絕承認這客觀上明顯事實,也沒如實說明;第二,依法庭攻防角度來看,夏男當時用話術方式,請不知道他們交往過程的2位民眾幫忙結婚登記,不符合法律上「親見親聞」要件,是客觀上非常明確的假結婚登記。兩者造成法官判較重刑度。不過,許哲維律師也說,要等判決書出爐才能確定法院梳理過程是否如前述所說,更透露賴生遺體仍在冰櫃內,將寫訴狀請求台中地檢署2次驗屍,直到相關疑問都釐清後再辦理後事。許哲維律師強調,後續最重要的是8月的民事庭,將就賴生與夏男離婚部分開庭,他對此審慎樂觀看待,也非常謝謝本次檢察官協助釐清事實、法官查明真相,「給予被告適當的刑罰,來警惕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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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蚵子寮通安宮「網紅主委」涉販毒 橋頭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高雄市梓官區蚵子寮通安宮主任委員曾志淵涉入販毒案,檢警26日持票搜索寺廟、住處等處,查獲近2公斤海洛因、安非他命等一、二級毒品。橋頭地方法院認為曾男涉案情節重大,並有串證之虞,28日凌晨裁定羈押禁見。 據悉,曾志淵時常與其他網紅、藝人合作,在YouTube頻道發布廟會活動影片,被網友們稱為「網紅主委」。高雄市刑事警察大隊數月前接獲檢舉,指曾男以寺廟作為掩護,涉嫌藏毒、販毒,後續經專案小組調查,認為案情並不單純,遂報由橋頭地檢署指揮偵辦。檢警前天持搜索票前往曾男位於楠梓區的住處、通安宮及同夥住家等處,查扣1300公克海洛因、600公克安非他命等贓證物,將曾嫌和李姓男子等9人上銬帶回釐清。橋頭地檢署承辦檢察官27日召開偵查庭,認為曾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涉案情節重大,並有串證之虞,晚間向橋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李姓嫌犯以3萬交保,其他人則無保請回。橋頭地院承辦法官漏夜開庭調查,認為有其他共犯尚未到案,凌晨1點半裁定曾嫌羈押禁見,由法警解送至高雄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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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13歲男童「虐殺姦屍」鄰居8歲女童 家屬痛心:至今未獲道歉
甘肅定西通渭縣某村一名年僅8歲的女童小花(化名)於2022年9月25日遭案發時年齡為13歲7個月的鄰居小朗(化名)殺害。據小花的父親表示,小花遇害後,其遺體還被兇手侵犯,且多處被用刀劃刺,手段十分慘忍。此案件於26日開庭,小花的父親說,小朗被羈押至今絲毫沒有悔罪,且對方一家至今尚未向他道歉、賠償、獲取諒解。據星島頭條報導,2022年9月25日,年僅8歲的女童小花(化名)遇害,嫌犯為案發時年齡為13歲7個月的鄰居家男孩小朗。據小花的父親龔某某起訴稱,小朗提前準備犯罪工具,將小花騙至荒地中殘忍殺害,又對屍體進行劃刺、侮辱,犯罪手段極其殘忍,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也給受害人家屬造成了極為嚴重的精神創傷。案發後小花父親從相關管道了解,小朗被母親打罵後,產生仇恨、殺女性洩氣的犯罪動機,小朗預謀殺人對象有自己媽媽以及成績好的同學等人,但最終將目標鎖定小花。小花的父親表示,小朗羈押至今,對自己所犯錯誤持無所謂的態度,絲毫沒有悔罪,心理極不健康,存在較大的危害性,故應依《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依法追究其故意殺人罪的刑事責任從重處罰,建議對其判處無期徒刑。龔某某在起訴書中亦稱,小朗父母對兒子疏於管教,導致小朗殘殺小花,至今未向小花家屬道歉、賠償,獲取諒解。6月25日,龔某某表示,自己是單親父親,小花是獨生女,他長期在外打工,小花就在老家由爺爺奶奶帶著,小花遇害後,爺爺備受打擊,消瘦到皮包骨,奶奶的精神疾病也加重了,生活難以自理。案發後,小朗的父母帶著小兒子離開了村子,「我現在就想給孩子討個公道,必須嚴懲兇手」。而本案為刑事責任年齡下修後,經最高檢核准追訴的一宗被告在犯案時已滿12歲未滿14歲的刑事案件。受害人家屬指,2023年12月21日,最高檢核准同意追訴被告小朗的刑事責任,隔年2月4日,小朗因涉嫌故意殺人罪一案由甘肅省通渭縣檢察院向通渭縣法院提起公訴,3月20日,該案改由定西市中院審理,6月26日下午,本案由定西中院組成合議庭在隴西縣法院開庭審理。◎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