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行
」假車牌竄台!刑事局10天逮30人扣60面 36歲女港澳進貨客製
因應近期販售、使用假車牌案件增加,刑事局自8月1日起發動全台「淨牌專案」,聯合各直轄縣市政府警局針對販售、使用假車牌者同步加強查緝,短短10日已查獲30件30人,查扣假車牌60面,並掌握源頭的36歲的郭姓女子,其利用臉書彈跳視窗,向不特定人士兜售車牌,不過郭女被捕後卻不願透露相關共犯,僅知車牌多數自港澳進貨。據悉,假車牌的價格隨機選號大約落在一面6000元,如有客製化需求一面則落在1萬元不等。刑事局指出,有鑑於有民眾向警方報案稱,其名下車輛明明未行駛卻不斷收到交通罰單或是ETAG扣款,疑似車牌遭到冒用。警方深入追查後鎖定該件偽造車牌出沒在高雄市一帶,與國道第五公路警察大隊共組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於6日在高雄市鼓山區停車場查獲使用者的33歲羅姓詐欺通緝犯,當場查扣偽造車牌二面。據了解,羅男先是購買權利賓士車後,卻發現該車牌已遭註銷,為了繼續使用該車輛,便至網路上向賣家購買偽變造車牌後懸掛上路。刑事局進一步分析近期ETAG異常通行紀錄後,發現新北市一間運輸公司有使用偽造車牌之情事,且該公司其他車輛曾因懸掛偽造車牌遭桃園市警方查獲,進而與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共組專案小組進行追查。警方循線分析車行軌跡後,13日趁著曾姓司機返家途中,在新北市土城區攔停該車輛,現場發現該車車身印有之車號已遭塗改,且懸掛車號雷同之偽造車牌,企圖魚目混珠躲避查緝。經查該車原始牌照早在3年前就因逾期檢驗已遭監理站註銷,該公司為繼續營業使用,竟至網路上購買偽造車牌使用。據悉,曾姓司機到案後向警方供稱,自己知道貨車懸掛假車牌,但車卻是貨運行老闆要他開車行駛送貨。據了解,目前市面假車牌除可客製化外,就連大型重機的紅、黃牌也都可以選擇。而主嫌郭女聲稱所有車牌均自港澳進貨,現貨一面6000元,如有客製化需求一面則落在1萬元。刑事局針對36歲郭姓女子販售假車牌一事,循線分析犯罪態樣,自專案啟動10日除逮捕源頭郭女外,也逮捕29名使用假車牌者,初步區分相關犯罪態樣,主要為「AB車懸掛假車牌」」及「原車主懸掛假車牌」兩大類,其中「AB車懸掛假車牌」為民眾購入無車牌之車輛(如牌照遭吊扣、吊銷)或權利車後,因欲上路使用,轉而至網路上購買相同車型、顏色之車牌後懸掛上路;而「原車主懸掛假車牌」則多是原車主因酒駕、超速等交通違規遭吊扣、吊銷牌照,為繼續使用原車輛,遂購買假車牌後懸掛上路。目前刑事局已蒐集民眾檢舉、報案資料及主動追查今年迄今遭吊扣、吊銷之6萬4千餘筆車號,從源頭分析製造、販售及使用假車牌者,相關涉案情資將通報各地方警察局同步查緝。刑事局強調,車牌是公路監理機關所核發之行車許可憑證,屬特種文書,民眾私下製作、販售偽造車牌的行為,涉嫌觸犯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使用偽造車牌上路,除觸犯刑法第216條行使偽造文書罪,最高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外,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最高可處1萬800元罰鍰,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第一金投信董座違規左轉「警攔查飄酒氣」 本人認酒駕下場出爐
第一金投信董事長尤昭文,今年5月開車行經台北市重慶南路及凱達格蘭大道口,未依規定左轉遭警方攔查,卻發現他身上飄出濃濃酒氣,因此依法酒測,結果數值為0.28毫克,當場扣車將人送辦。台北地檢署審酌後,認為他沒有前科,又真心認錯,予以緩起訴1年處分,並支付公庫30萬元。據悉,今年5月25日上午8時56分,尤昭文穿著印有「中美合作」的T恤,駕車行經台北市重慶南路北往南方向,未依號誌直接違規左轉凱達格蘭大道,遭到警方攔查,因為渾身酒氣,被要求進行酒測,結果數值超標。尤昭文坦承犯行,並配合員警製作筆錄,他聲稱5月24日與友人在仁愛路某餐廳小酌,休息一夜後以為酒退了,才會開車上路,他也感到非常懊悔。警方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同時開單告發、並移置保管車輛,以及吊扣汽車牌照2年。據了解,尤昭文是政二代,父親是尤清,曾任監察委員、立委、台北縣長、駐德代表等職。而尤昭文曾和民進黨不分區立委郭昱晴愛情長跑17年,一度論及婚嫁,但最後分手收場。他從基層海外證券交易員做起,現在是第一金投信董事長,此次內閣改組時,一度被視為金管會主委的熱門人選。◎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BMW車主未繫安全帶 他見警拍照取締「比中指」收到罰單PO網諷
近來,國道警察持續加強未繫安全帶的違規取締,從今年1月至6月,共取締了超過7.4萬件未繫安全帶違規案例!未料一名BMW-M3系列車主,沒繫安全帶還對拍照取締的警方比中指,當罰單寄到車主家,這名BMW車主還PO臉書社群表示,還好當時沒白比,讓網友直呼「真囂張」。從網友轉發到《爆料公社》的照片可見,這名駕駛被拍攝的地點在國道三號303.8公里處,拍攝時間是7月6日,被開罰的原因是因為未繫安全帶,車主還PO文表示「看到橋上有警察,隨手比了個中指,罰單寄來罰我沒繫安全帶,還好沒有白比」。據了解,這名BMW-M3系列的車主,開車行駛國道台南段時,發現天橋上有警方進行拍照取締,居然伸出右手對著警方「比中指」侮辱警察,沒想到過段時間,罰單就寄到車主家,這名BMW的車主於是將罰單照PO上臉書社群,還表示當時沒白比,誇張行徑讓網友直呼「真囂張」。網友們看到這篇PO文紛紛坐不住了,在底下留言表示:「白癡就上白癡,還自以為霸氣」、「想知道這樣有沒有違法」、「比中指有針對誰?」、「在車內比中指還要看時間啊?」、「沒有針對性,但是PO文洩底了」、「警察快截圖提告阿」、「BMW果然霸氣」、「記得去繳罰單」、「你就繼續不要用安全帶,哪天就飛出去看星星」。根據國道高速公路局統計,2024年6月國道上共發生6起死亡交通事故,造成6人死亡,5人受傷。其中,未繫安全帶的情況造成3死2傷,顯示安全帶的重要性不容忽視。另據統計,2023年國道交通事故中,共有15人是因未依規定繫上安全帶致死,佔國道去年車禍死亡總人數的21.7%。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2項規定,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時,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將處以3,000元至6,000元罰鍰。BMW車主看到國道警察在拍照取締,比出中指,收到罰單PO網諷刺。(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五股大貨車「吞噬」路上機車 騎士卡死輪下「急送醫搶救」
目前有消息指出,新北市五股區於5日發生一起嚴重車禍,一輛大貨車在行駛登林路時,因不明原因追撞前方的機車,結果導致者輛機車卡在車底,騎士也在車輪底下動彈不得。目前警消獲報後,已經將該名騎士救出,目前已送到醫院進行搶救。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駕駛大貨車的50歲王姓司機,在開車行經登林路時疑似因為一時不察,結果導致整輛貨車追撞前方20歲鐘姓騎士的機車。而貨車強大的衝擊力,也把鐘男連人帶車的捲入車底中,從畫面中來看,就好像貨車張開血盆大口,吞噬了鐘男與機車。後續警消獲報後,隨即抵達現場展開救援。警消抵達現場後,發現鐘男與機車均卡死在貨車前輪底下,目前已第一時間救出鐘男,好在鐘男意識清楚,目前已將鐘男送至醫院急救中。而警方後續也在調查詳細的事發原因與事發經過。(圖/翻攝畫面)
斑馬線禮讓行人2次!駕駛「暫停27秒」遭檢舉 還挨罰2.4萬元
禮讓行人卻被罰錢!台中一名男子在去(2023)年10月開車行經路口轉彎時,因斑馬線上有行人通過,他在27秒內2次禮讓,結果卻被人檢舉「非遇突發狀況,在車道中暫停」,事後更收到2.4萬元罰單,讓他氣得告上法院。根據判決書指出,男子在去年10月11日駕車行經台中南區建國南路一段與西川一路路口時,被其他駕駛檢舉有「非遇突發狀況,在車道中暫停」的違規行為,經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員警認定屬實,寄通知單舉發。而後,男子被依道交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第24條第1項、第63條第1項、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條及其附件「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的規定,裁處罰鍰2.4萬元,並記違規點數3點,還必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收到罰單後,男子感到相當委屈,一怒之下決定告上法院。在經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勘驗筆錄之後發現,事發當日傍晚6時1分0秒,男子開車行經該路口準備右轉時,因有路人要穿越斑馬線,於是他暫停以等待行人通過;傍晚6時1分27秒左右,車子在右轉過程中,又有行人、騎乘自行車的兒童穿越斑馬線,他只好再次停下,等待行人全部穿越後,才駕車通過路口。對此,法官認為,事發時間剛好是下班時段,該路段人、車眾多,男子是為了禮讓行人,才暫停行駛2次,難認符合道交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之「非遇突發狀況,在車道中暫停」,亦沒有造成往來人、車危險之故意或過失,最終認定原處分有違誤,裁定撤銷。
撞死人不認錯!「桌球甜心」遭爆甩鍋救護員 家屬拒和解求重判
台北市中山區去年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女駕駛開車行經龍江路時,不慎衝撞騎乘機車的楊姓父女,導致楊父傷重不治,而肇事女子竟是被封為「桌球甜心」的國手鄭先知。令人髮指的是,鄭先知雖坦承肇責,但她卻辯稱楊男的死因與車禍無關,企圖將責任甩鍋給救護人員,氣得家屬不願和解,請求法官重判嚴懲。據《鏡週刊》報導,鄭先知去年8月因開車轉彎未禮讓直行車,導致楊姓父女1死1傷,遭到死者家屬提告,日前台北地院開庭時,鄭先知表明願意支付賠償金達和解,除了保險理賠金500萬元之外,她有意再自掏100萬元賠償家屬,沒想到和解最終宣告破局,而關鍵原因在於鄭先知否認,楊男的死因與車禍有直接關係。死者家屬的委任律師向法官表示,鄭女駕車害命後,一再辯稱楊男的死因並非是她造成的,「死者是因自己的問題或在醫院急診室急救導致骨折或內臟受傷過世。」此說法讓楊男家屬無法接受,認為鄭先知態度惡劣不肯認錯,拒絕被告的和解要求,請求法官重判嚴懲,意味著若未來雙方仍未達共識,鄭先知恐遭依《過失致死罪》判刑,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閃車撞毀變電箱!台南轎車側翻2人受傷 害1218戶一度停電
台南市新營區22日上午7時許發生一起交通事故,1輛轎車疑為閃車不慎衝撞路旁變電箱,導致車上2人受傷,造成附近共1218戶大停電,警消獲報到場,迅速將傷患送醫治療,台電據報也立馬進行搶修,迅速在30分鐘內恢復9成供電,詳細肇責及肇因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19歲蔡姓駕駛搭載1名友人,開車行經新營區中山路一帶,疑為閃避車輛,不慎衝撞路旁1座變電箱,場面相當狼籍,車禍導致車上2人受傷,造成附近住戶及店家共計1218戶無電可用。警方表示,新營分局上午7時2分獲報,新營區中山路發生車禍,員警到場後先將2名傷患交由消防局救護人員送醫治療,並通知台電公司前來搶修,詳細肇責及肇因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台電說明,變電箱遭轎車衝撞造成自動化開關電驛跳脫,導致中山路共1218戶大停電,台電立即派員到場搶修,火速在半小時內順利恢復約9成電力,經2次轉供後,剩餘的75戶預計在下午4時正常供電。
男販毒稱1次1人僅千元上訴求輕判 高院駁回維持原判
高雄市董姓男子3年前因交通違,被警方攔查後起出3級毒品咖啡包,地方法院判出3年8個月刑期。董男後續上訴,稱交易對象僅1人,1次1千元,要求從輕發落,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駁回,並維持原判,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在2021年11月15日,董男開車行經高雄市三民區,因交通違規被警方攔查,員警經其同意搜查起獲含有3級毒品「硝甲西泮」的咖啡包;之後警方進一步調查手機,發現董男以1000元價金販售給一名黎姓男子,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函送高雄地檢署,檢方提起公訴。 地院判決董男3年8月有期徒刑,他不服上訴辯稱,自己提供情資讓警方查獲黎男,符合自首要件,且交易對象1人,1次1千元,要求法官從輕量刑。 高雄高分院判決,董男販賣3級毒品,最輕本刑7年,原審判處3年8月,算是低度刑;而警方檢視手機追溯來源,已發現涉及販毒,並詢問內情,董男未在此前主動告知,不符合自首要件,維持原判決刑度,可上訴。
賴士葆開車撞傷2行人! 他鞠躬道歉:會負一切責任
立委賴士葆9日晚間開車行經大安區瑞安街時,疑似因天色昏暗與A柱死角,不慎撞傷2名行走在斑馬線上的路人,造成路人因此受傷。而稍早賴士葆也對此道歉,強調會對2名傷者負起一切責任。立委賴士葆9日駕車行經大安區瑞安街時,不慎與行走在斑馬線上的2名行人發生碰撞。(圖/翻攝畫面)初步了解,賴士葆9日晚間駕車行經瑞安街208巷南往北於該路口左轉往西時,其左前車頭撞上南往北行走於該路口西側行人穿越道的63歲張姓婦人與59歲的蔡姓婦人,造成2人輕傷送醫。警方獲報到場後,也依規定對賴士葆進行酒測,初步並未發現有酒測情形。至於詳細事故原因與相關肇責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對此,賴士葆也在稍早鞠躬道歉,表示自己因天色昏暗及A柱死角,在綠燈前行左轉時不慎撞傷2位行人,後續也立即陪同傷者到醫院檢查處理,對此意外事故深感歉意,今後會更加小心謹慎,並對傷者負擔全部責任。
首例路殺開罰 輾斃浪貓1.5萬元飛了
宜蘭縣1名林姓女子3個多月前開車行經宜蘭市津梅路時,輾斃1隻流浪貓,林女被人攔下後,留下假電話即離開現場,民眾蒐集資料向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檢舉,由於證據確鑿,動防所依違反《動保法》處1.5萬元罰鍰,成了宜蘭縣路殺開罰首例。舉發人游小姐指出,當天晚上林女開車輾過流浪貓,但並未下車察看,流浪貓遭撞後不斷抽搐,沒幾秒後斷氣,民眾攔下這輛小客車並告知林女撞到流浪貓,但林女顯現出沒有要處理的態度。游小姐表示,民眾要林女處理遭撞的流浪貓,但林女反問是要賠錢嗎?為何放貓在外面跑?因林女表達要離開現場,民眾遂要求留下電話,經回撥後卻是打不通的假電話,林女不理會其他人的質疑就踩油門揚長而去。游小姐說,生存在路上的動物本來就有風險,駕駛因為沒看到或來不及減速撞上動物都是時有所聞,但不應該是一副無所謂的態度,所以才向縣府舉發。經動物醫院判斷流浪貓死亡,游小姐取得行車紀錄器、證人說法後到派出所報案,經過3個月程序終於結案。動防所長陳祖健表示,路殺情況並非罕見,但過去宜蘭縣沒有開罰的主因是欠缺證據;這起事件發生在1處社區中,當晚有不少社區民眾目睹,事後不只1人出面作證,加上有錄影畫面作為佐證,因此成為宜蘭縣開罰首例。動防所通知林女到場說明並審議相關證據後,依違反《動保法》第6條處1.5萬元罰鍰,需要另外參與3小時動保講習課程。
毒蟲遇警攔查手狂抖 怕當女兒壞榜樣喊要戒毒
賴姓男子日前開車行經台中市北區時,因交通違規被攔查,下車後手卻抖個不停,警方驚覺有異,向車內一看竟發現毒品與吸食器。怎料賴男態度卻180度轉變,因深怕成為幼女壞榜樣,還主動將毒品交給警方,全案依毒品罪嫌移送法辦。第二警分局永興派出所所長邱柏昌、警員唐瑋駿在6月10日凌晨1時行經北區美德街、學士路口時,發現一輛超出紅燈停止線的轎車並上前攔查,48歲賴男下車後手狂抖,模樣看起來相當緊張,怎料警方下秒就看見車內放有毒品。賴男主動交付毒品,共查扣2包海洛因(重2.03公克)、安非他命4包及1小罐(重32.64公克)、吸食器2組、電子磅秤1個。(圖/翻攝畫面)賴男坦言一直想戒毒癮,卻仍不敵誘惑,怕女兒得知他吸毒成為壞榜樣,手才會抖個不停。他深知難逃法網,主動交出包包內2包海洛因(重2.03公克)、安非他命4包及1小罐(重32.64公克)、吸食器2組、電子磅秤1個。賴男認了沒有自首的勇氣,如今被抓也放下心中大石,警方將賴男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採樣送驗判斷是否有涉嫌毒駕危害其他用路人情形,並向上追查毒品來源。
男一生無照毒駕開車上路撞死義消 法院判刑6年半
一生未考過駕照的新竹市男子楊毓榮2023年8月毒駕上路,從後追撞張姓義消的機車,將其連人帶車推撞前方大貨車,導致張男遭夾死,警方在楊男身上搜出毒品,新竹地方法院近日依《毒駕致死罪》判楊男6年6個月。 新竹地院調查,楊毓榮從來沒有考過駕照,去年8月17日凌晨在新竹市住處施用安非他命,上午11時許開車行經新竹市林森路時,追撞前方張姓義消駕駛的機車,並連人帶車擠壓前方停在路旁的營業大貨車,張男頭胸受傷、下肢骨折引發創傷性休克,緊急送醫後仍告不治。警方事發後獲報到場、在楊男身上搜索到一包安非他命一包,採集其毛髮、尿液送驗後,呈現毒品反應。法官認為,楊男本身無駕照,且在多日未睡覺的情形下,仍恣意吸毒後開車上路,並於轉彎後逐漸駛近前方張姓被害人的過程中,因吸毒導致精神不濟,未能注意前方被害人的存在,直接從後方追撞,被害人張男毫無閃避可能性,自應負全部肇事責任。被害人張男是工程行老闆,擔任十多年的義勇消防救護人員,當天出門購買材料,卻不幸發生憾事,張男妻子迄今仍無法接受先生離世的事實,經常失眠、恐慌、憂鬱、害怕,顯見楊男犯罪所生損害甚鉅。法院判決,楊男從案發到宣判,均未積極處理民事賠償事宜,導致被害人無辜被剝奪生命,與家屬天人永隔,犯罪所生危害至為巨大,且因無資力,無法與被害人家屬談和解,完全無法彌補家屬損失,以致於被害人家屬迄今難以原諒,依毒駕致死罪對楊男判處6年6個月刑期。
安毒陽性!汐止毒蟲遇圍捕口吐白沫身亡 警「壓制變CPR」畫面曝光
新北市汐止區20日晚間發生命案,52歲李姓男子因毒品案而遭通緝,開車行經新台五路時被員警攔停,李男假意配合卻加速逃逸,最終遭員警攔下,警方蜂擁而上將他壓制在地,李男卻突然口吐白沫,現場員警連忙緊急施作CPR,但送醫後宣告不治,經尿液檢驗,李男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確切死因則仍須釐清。據了解,李男有多項毒品、傷害和毀損前科,而他17日因毒品案未出庭,遭基隆地檢署發布通緝,警方20日晚間在新台五路執行攔檢勤務時將他攔下,李男卻假意配合,接著就開車逃逸。警匪雙方一路追緝,李男最終在中正路、禮門街口,撞上路邊的計程車後停下,當時李男還精神奕奕,下車後試圖逃跑卻遭警方包圍,面對員警壓制還大喊「痛啦」。但員警要將他上銬時,李男卻突然口吐白沫、失去意識,員警見狀連忙實施CPR搶救,並將他送往內湖三軍總醫院,經救治後仍宣告不治,而警方在李男車上沒有發現違禁品,尿液檢驗後則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而案發當時共有11名警力在場,勘驗密錄氣後確認員警有使用警棍打李男手腳,汐止警分局表示,員警為防止李嫌逃逸,於是以警棍攻擊李嫌小腿,並未對李嫌頭部及其他身體重要部位施以强制力,待支援警力抵達後方完成逮捕上銬程序,員警隨即發現李嫌口吐白沫、疑似身體不適,遂立即對其實施CPR,並送往三軍總醫院內湖院區急救,於同日晚間10時許宣告不治,將報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相驗以釐清死因。
網傳「交通違規遭檢舉反制妙招」被打臉! 法院認證無效: 有錄到就算數
近年網路盛傳「交通違規遭檢舉反制妙招」,指若檢舉人無法提供行車紀錄器檢驗合格文件,該檢舉無效。即使警方曾駁斥這是假消息,南投縣有人闖紅燈遭檢舉開單後,仍以「行車紀錄器未檢驗合格」為由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罰單。但法官認為,行車紀錄影像能客觀呈現違規事實而駁回,成為法院認證的假消息。判決書指出,吳姓男子1月31日傍晚開車行經草屯鎮虎山路、威虎巷之交岔路口時闖紅燈,遭民眾持行車紀錄器影片檢舉,吳男遭警方逕行舉發開單,罰款2700元並記違規點數3點。但吳男自認當時是闖黃燈,檢舉影像與事實不符,並指控檢舉人的「行車紀錄器」若未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不得作為證據,應撤銷其處分。警方及監理單位答辯強調,接獲民眾檢舉,經派員查證屬實,應予舉發,如檢舉所附之證據資料以科學儀器取得,足資認定違規事實,無須另派員查證,得逕行舉發,且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並未限制民眾檢舉的行車紀錄器必須經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只要能客觀呈現違規事實即可。審理法官審視檢舉影片,影像拍到車子外觀、車牌、行車樣態,確認吳男開車行經機車停等區時交通號誌已變換為紅燈,吳男未停車直行通過,確實闖紅燈,違規事實明確,駁回訴訟,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維持原處分,裁處吳男罰鍰2700元,並記違規點數3點。
震撼教育「靈堂上課」!遏止酒駕行為 殯儀館內辦道安講習
台東去年酒駕肇事傷亡案近200件,造成14人死亡,酒駕公共危險罪更連續5年高居台東地檢署偵查起訴案件第一名。為遏止酒駕行為,台東監理站18日首次在台東市立殯儀館舉辦酒駕道安講習,共20多位學員在靈堂上課,實際感受面對痛失親人的痛苦。有人覺得震撼,沒想到酒駕後果竟會影響整個家庭,監理站及交通隊則期盼能讓學員將心比心,不再酒駕。台東地檢署近年偵查起訴案前十名罪名統計,公共危險罪自2019年起連續5年蟬聯第一,且多數為酒駕,更連帶造成台東監獄收容人中,酒駕犯占比高達1/4。台東監理站長洪美芳說,根據168交通安全入口網統計,去年酒駕肇事致傷亡人數共1萬334人,顯示酒駕致人傷亡情形依然嚴重。台東監理站安排在靈堂舉辦酒駕道安講習,除讓酒駕違規行為人感受冰冷嚴肅的氣氛,也能深刻感受生命可貴和失去家人的痛苦,降低再犯可能性。參與講習的吳姓學員說,原以為只是車輛和牌照會被吊走甚至罰錢,沒想到後果竟會影響整個家庭那麼嚴重。另有林姓學員認為,透過講習了解酒駕不可取,但到靈堂受訓似「有點超過」。台東市殯葬管理所長黃樹勳指出,眾人帶領到訓學員宣誓「拒絕酒駕,從我做起」,接續由創世基金會人員進行生命教育宣導,了解植物人的各項家庭社會成本,讓學員自我省思。最後由殯葬管理所人員將學員帶往入殮室、停柩間、解剖室、撿骨室等,親眼見證死亡的最後旅程,了解酒駕所造成的家庭悲劇及社會責任,學習珍惜他人與自己生命,進而杜絕酒後開車行為。台北市殯葬處副處長陳智豪指出,殯葬處與台北市區監理所合作,自2020年起,將酒駕講習再犯班實地教育課程,移師至台北市立第二殯儀館舉辦「酒駕零容忍」講習課,迄2023年共辦理5場,今年迄今尚未辦理過。陳智豪說,主要由講師上生命教育課程,也會由殯葬處帶看殯儀館設施及其他不涉及隱私場所。課堂上會懸掛輓聯、擺設金童玉女及棺木等,布置成告別式會場,讓酒駕累犯近距離感受臨場氛圍,體驗受害家屬失去至親的痛苦,重新審思生命價值,進而學會尊重生命。有酒駕累犯上過課後坦言,經過震撼教育課程後,不敢再酒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