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補償
」 新冠肺炎 防疫補償金 武漢肺炎 居家隔離 防疫補償7/1新制上路!各部會新規一次看
內政部│居住正義 開大步★主要新制:一、平均地權條例2.0上路,五措施打擊投機。二、300億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開始受理。三、社會住宅包租代管4.0自7月3日啟動。四、建築能效評估及標示制度分年分階實施。★新制說明: 內政部多項新制上路,其中最受矚目的就是平均地權條例2.0,重點包括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管制私法人買受住宅、建立檢舉獎金制度、預售屋解約申報登錄、地價評議委員會專業化等。 至於「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和「社會住宅包租代管4.0」都自7月3日起受理申請,前者今年不同處在降低年齡至18歲;後者則是開放年長者可跨區換屋,同時把社宅補貼回歸300億元租金補貼。交通部│政院推通勤月票★主要新制:一、行政院通勤月票(北中南生活圈)上路。二、各縣市政府發行社福卡點數可搭乘台鐵列車。三、觀光路廊「在地有腳」提供免費接駁服務。四、汽車申請牌照應配置符合規定反光服裝(背心)。★新制說明: 交通部新制上路,其中最受矚目的便是行政院通勤月票,由北中南三大生活圈打頭陣,可搭乘七種運具,包含鐵路、捷運、輕軌、公路客運、市區公車、渡輪、公共自行車;觀光局同時規劃觀光路廊「在地有腳」接駁服務,整合小客車租賃業與旅宿業,提供旅客運輸場站、住宿地點間免付費接駁服務。而為鼓勵領有社福卡國人樂活、樂遊及樂行,各縣市政府發行社福卡點數可搭乘台鐵列車,首階段共計十縣市適用。衛福部│看病費用變貴了★主要新制:一、健保門診藥品與急診部分負擔調整方案。二、清冠一號不再公費補助。三、腸病毒71型自費國產疫苗,最快7月開打。四、防疫補償延長申請期限,可申請至2025年6月底。★新制說明: 衛福部新制,以健保門診藥品與急診部分負擔調整方案影響近850萬人最多,一年可以增收32.73億元。在新制方案下,患者前往醫學中心等級醫院掛急診,部分負擔將自付750元,而領藥最高將自付300元部分負擔。環保署│網路賣家包材 需使用回收紙及再生塑膠★主要新制:一、網際網路購物包裝減量:大型業者須符合回收紙混合率90%以上及塑膠再生料摻配比例25%以上。二、禁止製造輸入販賣含聚氯乙烯食品包裝:限制含聚氯乙烯平板包材等9大類商品製造、輸入及販賣。三、桃園及高雄市連鎖飲料店禁止使用一次性塑膠杯。★新制說明: 環保署新制,民眾最常接觸網購包裝將有變革,大型業者需要使用一定比例回收紙及再生塑膠,並且減少裝箱重量及提升循環箱使用率。另外在食品包材上,7月1日起食品包裝禁止製造販售含聚氯乙烯(PVC)的包材。桃園及高雄兩市從7月1日起,連鎖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未依規定者可處以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經濟部│零售業亂洩個資 最重可處1,500萬元罰鍰★主要新制:一、零售業因應個資法修法上路:要求資本額1,000萬以上、且有召募會員的綜合商品零售業,包括百貨公司、連鎖超市與超商 等,須依規定進行個資檔案管理,最快7月底實施。二、省水標章規範修正新制上路。★新制說明: 經濟部新措施上路,強化零售業個資保護,若違反相關規定,可處裁處2萬元至200萬元罰鍰,情節重大者,可處15萬元至1,500萬元罰鍰。財政部│牌照稅歸戶★主要新制:一、使用牌照稅歸戶服務1日起上路。二、促參爭議調解三法生效。★新制說明: 使用牌照稅歸戶民眾可在開徵2個月前,向車籍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就同一直轄市、縣市轄區內,全部車輛進行繳款書歸戶,初期每張歸戶繳款書以5筆車籍為限。
假冒衛福部名義誤導民眾 勿輕信「符合條件,可提領防疫補貼」等詐騙訊息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5)日表示,近期流傳之不明訊息,透過簡訊、郵件、Apple之iMessage及Line發送,以「【衛生福利部】恭喜您符合條件,可提領防疫補貼,複製鏈結到瀏覽器領取」等相關詞彙誤導民眾,並假冒衛生福利部名義製作假網頁,誘導民眾提供身分證影本、輸入個資、銀行帳戶等。指揮中心澄清,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及地方衛生局等官方均無發布此類訊息,籲請民眾提高警覺,勿點擊不明來源連結,不要輕易於網站上填寫個人資料,避免權益受損。若有疑慮可利用刑事警察局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指揮中心提醒,民眾如欲線上申辦衛福部防疫補償,請至專區查詢 (網址:https://swis.mohw.gov.tw/covidweb/ );有關今(2022)年最新疫情紓困政策,請民眾至行政院1988專區查詢 (網址:https://1988.taiwan.gov.tw/ )。
政府誤撥防疫金靠1封電郵追回 夫妻為6萬罰款吵1年女兒帥氣繳清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追討港生溢領防疫補償金案,經書記官以電子郵件催繳後,順利追回1萬2000元款項,另1位男子在公園群聚,遭裁罰6萬元,夫妻為此吵架1年,女兒出面刷信用卡繳清罰鍰,兩案皆圓滿解決。新北市政府社會局2020年間誤發防疫補償金1萬4000元,香港來台就讀大學的鄭姓學生領取後返回香港,只扣押其郵局存款約2000元,行政執行官仔細過濾鄭男資料,發現他留在郵局的電子郵件信箱,書記官連絡後獲回應,順利追回剩餘款項1萬2000元。另一案為2021年7月,68歲陳男在台北市萬華區馬場町公園看人下棋,違反當時室外10人以上聚會禁令,遭警方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等規定裁罰6萬元,陳男女兒今年7月22日致電書記官,表示父母因罰金問題吵了1年,本想幫父親辦理分期繳納,得知可以刷信用卡繳納後,女兒親自到場刷信用卡代父繳清罰鍰。
12歲以下停課孩童家長照顧假 立委呼籲列防疫補償
疫情連日升溫,整體防疫政策改採與病毒共存之路線,各地方政府或更學校因應地區或各校不同之情形彈性調整其是否停課。立委賴品妤、莊競程、陳素月、吳思瑤及賴瑞隆今(24)日舉行記者會指出,各校彈性調整其是否停課,雖家長可請「防疫照顧假」,但一般民間企業多為「無薪假」,學校反覆上課又停課,連帶造成家長工作也大受影響,更進一步影響家庭收入,呼籲12歲以下停課孩童之家長,應列入防疫補償範圍。賴品妤說,去年有些企業分流、居家上班,又有發放孩童家庭防疫補貼,今年與病毒共存的政策下,分流或居家上班的情形大大減少,對於孩童停課連帶的影響又沒有相關的補貼或補助,家長要面臨的困境比去年嚴重許多,但防疫補償僅限有取得居隔單的民眾才能申請,這造成因學校或地方政府宣布停課而必須離開工作崗位、返家照顧小孩的家長,孤立無援、內憂外患,一樣是配合政府的防疫指揮,政府有必要給予平等的協助與照顧。莊競程指出,根據教育部的統計資料,國小及幼兒園學童的染疫人數合計超過七萬人,許多家長因為孩子停課而必須請假照顧,去年有「防疫照顧假」,但並不強迫雇主給薪,今年疫情的影響加劇,對於勞工階級的家長會造成很大的影響,既然政策目標是希望讓疫情能夠軟著陸,停課減少群聚也能降低第一線醫護的壓力,呼籲政府應該提出不同的補助或協助方案。陳素月說,12歲以下的國小及幼兒園孩童最需要成年人的陪伴,很多年輕夫婦都是雙薪家庭,不論是家庭照顧假或是防疫照顧假都是無薪假,對家庭經濟已經造成實質的影響。建議行政院疫情紓困延長之餘,應將對擁有12歲以下學童的家庭,給予適當的防疫補償,減輕年輕父母的負擔。吳思瑤呼籲,衛福部及勞動部應正視家長的困境,應該協助減輕年輕家長負擔,研議比照防疫補償金之精神,酌予家長部分補助,或是提供政策誘因鼓勵企業應支薪予有防疫照顧需求的員工,讓企業一起「守疫情撐家長」。賴瑞隆表示,目前部分家長因照顧孩童而未有工作之薪資給付,導致家庭經濟困頓,所面臨的經濟衝擊遠比去年更加複雜,期許政府單位共同研議出12歲以下停課孩童之家長補償方案,在安心防疫照顧之際,也能獲得一筆補償資金運用。
輕症在家可領「傷病給付」 防疫補償金攻略QA一次看
本土疫情不斷增溫,輕症居家照護人數也持續攀稱,勞動部5日放寬規定,輕症或無症狀「確診者」,在「居家照護」的隔離期間,只要因不能工作而無法取得原薪資者,可依相關規定請領勞保傷病給付,《CTWANT》整理出相關QA,一次看懂請領標準與資格。Q1:確診者可請領勞保普通傷病給付?A:一旦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不論是收治在醫院、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進行居家照護期間,只要因為不能工作導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從第4日起即可依《勞工保險條例》相關規定請領傷病給付。Q2:傷病給付可以領多少錢?A:目前最高投保級距為4萬5800元,若進行居家照護10天來算,會給7天的普通傷病給付,勞工最高可領到5343元。確診者傷病給付請領標準。(圖/勞動部)Q3:誰可以領防疫補助金?A: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接觸確診者」應進行居家隔離、居家簡易、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或是為照顧無法自己生活的隔離者之家屬,每人可日可領1000元,需特別注意的是,檢疫隔離期間,沒有支領薪資者或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的補助,才可以請領。Q4:確診者能領防疫補助金?A:防疫補償金適用對象是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或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或檢疫者,確診者無法請領;若「接觸者」或「照顧者」在居隔期間確診,可改為申請勞保傷病給付,和原先每日領的1000元防疫補助金不衝突。勞工居家照護請假不列入考評。(圖/勞動部)Q5:居隔「3+4」可以領幾天補助,後4天是否還可領?A:前3天可請領補助金,後4天若快篩陰性後外出,就無法請領。Q6:居家照護病假不夠用怎麼辦?會不會被扣全勤?A:新冠肺炎確診受僱勞工,居家照護隔離治療期間可申請2年內最長1年的住院傷病假,若因此請假,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依據勞工請假規定,普通傷病假1年內未超過30日,工資折半發給,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則由雇主補足。
居隔3+4上路…「後4天防疫補償怎麼領?」 衛福部回應了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6日表示,鑒於本土疫情持續升溫,為保全防疫量能與韌性,自4月26日起縮短居家隔離天數為3+4天(3天隔離+4天自主防疫),同時回溯目前已居隔超過三天者解除隔離。由於隔離期間有每天1000元的防疫補償,針對民眾詢問目前的居家隔離政策,後4天是否也有防疫補償?對此,衛福部也做出回應。衛福部表示,防疫補償辦法已於109年3月10日發布,受隔離或檢疫者,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受隔離或檢疫者未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定,亦即沒有違反隔離或檢疫通知書所載明應遵行事項,且未支領薪資或其他性質相同之補助者,可於隔離或檢疫期滿之次日起,申領防疫補償每日1000元。如今指揮中心規定,居家隔離天數自4月26日起縮短為3+4天(3天隔離+4天自主防疫),經匡列之接觸者須居家隔離3天,以「1人1室」隔離為原則,不得外出,隔離期滿後,繼續進行4天自主防疫,只要每天快篩結果為陰性,即可外出工作及採買生活必需品。針對有民眾詢問新的居家隔離政策,後4天可否請領每天1000元防疫補償?衛福部表示,隔離新制若是快篩陰性已可外出工作,因此無法請領補償金;但若是後4天快篩仍是陽性,則不可外出工作,所以還是可以請領,但因新制剛上路,相關規定還須和指揮中心確認後公布。
學童防疫政策亂 民眾黨要求公布BNT採購時程
本土疫情連環爆,學童及青少年的防疫問題引發家長憂心,民眾黨今(27)日要求公布輝瑞BNT兒童疫苗的採購時程,另依最新「3+4」隔離標準,重新研議停課標準指引,並規劃防疫照顧假給薪或研議其他補貼。民眾黨立委邱臣遠、蔡壁如以及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理事長黃正銘等人共同召開記者會。邱臣遠表示,針對兒童疫苗的施打與採購計畫,衛福部應儘快公布莫德納兒童疫苗的副作用資料和輝瑞BNT疫苗採購的時程、合約採購的劑數,讓家長參考做決定。另外,學童若被匡列停課,配合「3+4」居家隔離政策做調整後,4天自主防疫仍要人照顧,對擁有12歲以下孩子的雙薪家庭仍是難題。邱臣遠也提醒若學童是配合「預防性停課」,沒有「居家隔離單」,那即便家長請了「防疫照顧假」也無法申請「防疫補償金」,恐會讓家長面臨無薪、無業、無補助的情況。蔡壁如指出,目前進口的輝瑞Paxlovid,建議的適用對象都是12歲或18歲以上;而我國「COVID-19感染臨床處置指引」中的重症用藥,類固醇Dexamethasone,則是尚無臨床研究證實18 歲以下病患可達相同治療效果。因此兒童目前不只缺乏疫苗保護,也缺乏適用的治療藥物。蔡壁如強調,未確診的兒童需要充分保護,確診的兒童更需要密切關注病情發展與妥善照護。希望未來停課指引、防疫照顧假,政府與學校要有管道讓家長確實接受最新指引。黃正銘則提出三點家長實際的困擾。第一,停課標準除了中央地方不一,現在更遇到「3+4」各校彈性管理,讓家長無所適從;第二,希望政府輝瑞BNT兒童疫苗的採購時程盡快公布,讓家長可自由選擇施打BNT或莫德納疫苗;第三,家長若同時身為老師,家中學童又有照顧需求該如何處理,希望政府提供相關指引與協助。最後,邱臣遠也要向中央提出四項訴求。第一,公佈「輝瑞BNT兒童疫苗」採購時程,確保疫苗到貨量充足;第二,依照最新「3+4」隔離標準,重新研議停課標準指引,第三,規劃防疫照顧假給薪,或為無法申請「防疫補償金」的停課學童家長研議其他補貼;第四,提供疫情熱區學童公費快篩,提高學校防疫物資及用品的補助經費。
學童居隔家長照顧「每日可領1千補助」 衛福部公布請領條件
本土疫情狂燒,不少學校因為師生出現確診消息宣布停課,連帶也有許多家長必須請假在家照顧小孩,不少人因此詢問,學校通知孩子停課後,負責照顧的家長是否可以申請補償?衛福部昨(19日)發文強調,收到「衛生局開立的居家隔離通知」,且在照護期間無法領到薪水者,即可領取防疫補償每日1000元。衛福部昨日發布臉書貼文詳述領取照顧者補償規定,貼文強調如果是學校預防性停課,孩子沒有跟確診者接觸,就無法申請補償金,但若家長跟孩子有收到衛生局、衛生所開立的「居家隔離通知書」,且隔離者符合3項資格、照顧者符合4項資格,即可請領「防疫補償金」或「照顧者防疫補償」,每日1000元。(圖/衛福部提供)居家隔離者本人須符合資格:1.接獲衛生主管機關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2.隔離期間未領有薪水3.未違反隔離規定(圖/衛福部提供)照顧者防疫補償須符合資格:1.照顧生活無法自理之受匡列隔離對象2.受照顧者接獲居家隔離通知書3.受照顧者未違反隔離規定4.照顧者需原有工作,為照顧而向公司請假或自營作業無法工作而未領有薪資(圖/衛福部提供)衛福部指出,申請期限為受隔離檢疫結束之日起算2年內,皆可辦理,民眾可透過線上申請或臨櫃進行辦理。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日於防疫記者會時重申,所謂無法自理生活者,是如國小學童、接受長照服務2至8級者、身障者等。(圖/衛福部提供)
572校停課!小學生一夜暴增99例確診 在家照顧日領1000元
教育部昨晚發布學生確診人數最新統計,全台已有572校全校停課或部分班級停課,學生確診總人數則增至3257人,其中國小學生昨天大增99人確診。台北市副市長蔡炳坤今天受訪也表示,台北市已有99所學校停課,當中有45所是小學,總共4.6萬師生停課,等於大概8分之1的學生停課,數量相當多。指揮中心曾宣布防疫補償方式,不管是受隔離或檢疫者或及其照顧者,每人按日發給新臺幣1000元。實際領取日數,原則依隔離或檢疫通知單上日期,且必須扣除雇主支領薪資日數。如國定假日、週六、週日是勞基法規定的休息日或例假,雇主依法會給薪,不算請假,因此必須扣除。如果不幸孩子因為學校有人確診而被衛生局匡列,可持「居家隔離單」解隔後去區公所或線上填寫資料,申請每日補償1000元費用;若大人因孩子也被匡列,有居家隔離單也可以補償,一天1000元;如果因為孩子被匡列,自己沒匡列,但要因為照顧孩子而請假,須請公司開立證明,因照顧孩子無法上班請「無薪假」,也可請領一天1000元補償(六日不列入)。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進一步說明,若家長或小孩遭匡列居家隔離,或因照顧孩子無法上班,皆可持「居家隔離單」申請1000元補償,但是要工作單位「不給薪」,才可領防疫補助,若有給薪則無法申請。指揮官陳時中今天也於記者會上表示,針對照顧未成年的照顧者,相關防疫補償要件部分,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家屬(國小學童、12歲以下孩童等、國高中職身障者、長照六到八級等身分)時,因請假無法從事工作,且沒有違反相關規定時,可領取照顧者防疫補償,防疫補償每天可領1000元。
才說隔離公費付…他被要求簽「同意書」傻住 屏東縣政府回應了
近日有民眾遭匡列隔離,卻被要求自費入住防疫旅館,引發議論。指揮官陳時中表示,去年12月14日至今年2月18日被匡列之接觸者,且經縣市政府安排至防疫旅館,費用將由中央預算一併處理。未料卻有民眾入住防疫旅館,被要求簽「居家隔離補助及防疫補償金支付入住防疫旅館費用同意書」,讓他非常傻眼。對此,屏東縣政府坦承疏失。原PO在PTT以「屏東縣府要求簽防疫旅館費用同意書」為題發文提到,中央都明確指示民眾無須負擔任何費用,結果卻有住在屏東防疫旅館的民眾,在退房時被旅館要求簽「居家隔離補助及防疫補償金支付入住防疫旅館費用同意書」。同意書內容指出,本人同意由屏東縣政府先行代為支付,並將所申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期間防疫補償金及居家隔離入住防疫旅館補助費用,用以支付防疫旅館住宿費,如仍有不足部分,本人負清償責任。原PO提出質疑,防疫補償金如用來支付防疫旅館費用,不就是變相自費嗎?另外,中央補助如果不夠支付旅館費用,差額仍須自費?同意書。(圖/翻攝自PTT)原PO直呼,「怎麼搞得好像是縣府先借錢給你付房費?不是全額公費了嗎?要不要乾脆簽本票還比較有法律效力?會不會簽下去後,這一切就都變成是你自願的了?」他補充,照片是飯店透過LINE傳給即將解隔離的民眾,要求在退房當天簽,所以無法補上日期重拍,但與飯店對話紀錄都有存證下來。原PO強調,該民眾為被縣府強迫送指定防疫旅館、正在隔離中的舊案,適用近期中央所宣布的公費補助範圍(2/18前)。對此,無黨籍立委蘇震清指出,縣府方面承認切結書確實有疏失,要大家暫時不要簽,即使簽了也不用擔心,因為屏縣政府說是周五政策後時間差,所以剛剛屏東縣政府有打電話給飯店,說匡列案都會按中央指示處理。蘇震清則猜測,這應該是先前屏東縣府公布每人補助500元的行政程序後續補救,但該同意書內容不夠明確,讓人聯想到是否連中央的「因被隔離而無薪資收入的1000元補助」都要向民眾索取;他認為,應該沒有地方政府敢如此做。蘇震清說,雖然指揮中心已宣布將會蓋括承受隔離自費項目,但縣府即便多發這每日500元給被隔離縣民,當作這些天因被強制自費而憂慮的精神補償,亦無不可。
強制被匡列者入住自費防疫旅館 立委指已違反規定
因疫情擴大,近期有許多民眾被匡列後遭屏東衛生局強制入住自費防疫旅館。對此,立委蘇震清表示,屏東縣衛生局做法已違反相關規定,更有侵犯人權之疑應立即改善,對人民已造成的損害,也應該立即給予全額補償。蘇震清表示,根據指揮中心規定的原則,被匡列者必須先經評估是否不適合居家隔離,例如居家隔離者無法有獨立的房間及廁所,或可能有造成疾病傳播的其他風險等,才能夠要求民眾離開住家隔離,但現今被隔離者多未經此程序,就被帶離住家入住自費防疫旅館,已嚴重違反規定。此外,離開住家隔離也可送公費的集中檢疫所,據蘇震清與衛福部聯繫後,衛福部表示只要與中央溝通,目前都能協調出免費的集中檢疫處所。蘇震清指出,屏東縣衛生局未跟衛福部溝通,就逕自將民眾送至自費防疫旅館,完全未考量民眾是否負擔的起,作法太過粗暴而便宜行事,屏東衛生局應立即改正。對於未經正當程序而遭強制送至自費防疫旅館者,屏東縣政府必須立即給予全額補償,而非部分補償。蘇震清提醒,被匡列者並非確診者,有很多人並不是刻意外出遊樂,只是日常生活所需因足跡重疊而遭匡列,被隔離的人不但辛苦,還犧牲自我權益守護了全體人民,不應該懲罰式的給予負擔,否則不利於疫調進行。蘇震清認為,此次事件顯未顧及縣民的權益,相比部分其他縣市,不但早就宣布隔離完全免費,也可再向衛福部申請「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相比之下著實令屏東縣民情何以堪,縣府應為此次疏失致歉。
「擔心被隔離就不敢掃實聯制」 指揮中心重申居家隔離原則
針對近日網路流傳「擔心被隔離,不敢掃實聯制」,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5)日表示,為提升我國社區防疫安全及確保國人健康,該中心重申居家隔離接觸者匡列原則;如有COVID-19確診個案,地方政府衛生局將針對確診個案於可傳染期間參與的各項活動進行詳細疫調,並依接觸時間及有無適當防護條件等,評估所有可能接觸人員的感染風險後,匡列接觸者名單,通知該等人員執行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或自我健康監測等各項防疫措施。呼籲國人出入公共場域落實實聯制,才能保護自己與他人。指揮中心表示,自個案發病前4日起至隔離前,具備「在無適當防護下,曾於24小時內累計大於15分鐘面對面的接觸者,或提供照護、相處、接觸病患呼吸道分泌物或體液之醫療人員及同住者」或「在無適當防護下,執行引發飛沫微粒的醫療處置(Aerosol Generating Procedures)」條件,為須居家隔離的密切接觸者匡列原則。實聯制是為儘速聯繫可能的接觸者及防堵疫情擴散,以利地方政府執行疫情調查、進行風險評估及進行後續接觸者匡列與隔離等處置措施;因此籲請民眾出入公共場域落實實聯制,加速衛生單位進行接觸者匡列及隔離,降低病毒傳播風險,並控制疫情,保護自己同時也保護他人。指揮中心重申,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措施以1人1室為原則,但經指揮中心專案核定、地方政府報經指揮中心同意或經地方政府衛生單位評估家中環境不適合者(如:居家隔離者無法有獨立的房間及廁所、住家環境有受病毒汙染之虞且難以即時確實清消,可能有環境汙染造成疾病傳播之風險等),可公費送集中檢疫所隔離,不應要求民眾自付防疫旅宿費用。指揮中心強調,為鼓勵民眾配合整體防疫措施,遵守防疫各項規定,衛生福利部已於109年3月10日發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針對居家隔離民眾,在隔離期間遵守相關防疫規定且無支領薪資或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的補助者,可申請每日新臺幣1,000元的防疫補償。如有防疫補償相關疑問,可至衛生福利部全球資訊網( https://covid19.mohw.gov.tw/ch/cp-5188-61209-205.html )或撥打免付費1957福利諮詢專線洽詢。
配合防疫留房內⋯彰化防疫旅館大火奪4命!傳教士生前最後畫面曝光:老闆不會自己先跑了吧?
位於彰化市、15樓高的喬友大廈前晚驚傳火警,波及7至9樓防疫旅館檢疫住客,火勢延燒10小時,釀成4死22傷的不幸悲劇。這是全國第一起防疫旅館大火,傷亡慘重是否能國賠?彰化縣政府還要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討論釐清。彰化市火車站前喬友大樓6月30日晚間失火延燒10小時,住在7至9樓防疫旅館的29位居家及自主檢疫民眾受困,造成3人喪生及1名消防員殉職。(圖/中國時報黃國峰攝)疫情指揮中心上周宣布,自6月27日零時起,非高風險7國入境者,不可回家居檢,須自費至防疫旅館或集中檢疫所隔離,未料彰化這家防疫旅館的29位住客竟遭此劫難,喪命的3位檢疫民眾能否申請防疫補償?每日千元防疫補償 死亡不能領衛福部社工司副司長蘇昭如說,每日1000元防疫補償,是針對隔離、檢疫者本人,並非繼承的概念,在防疫旅館的死亡者,並不適用。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表示,消防署去年10月為因應相關事件,已經制定防疫旅館指引,送到各地消防局。初期火勢不大 第一時間未疏散前晚7時46分,彰化縣消防局獲報彰化市喬友大樓傳出火警,在3分鐘內派遣52米高樓的雲梯車與多輛水車到場救援。消防局指出,初期火勢不大、多集中在1至3樓,考量防疫旅館內有29名住客和2名員工,當下要求住客「就地避難」,回到房內等候救援。搶救2小時復燃 竄燒3、4樓不少家屬和住客焦急等候,眼看雲梯車一下高樓灌水、一下又要把受困者送下來,有人不斷質疑水線灌救效率不足,直到晚間10點好不容易開始疏散救人,未料,短短15分鐘後,火勢復燃,猛烈火舌一路從2樓往3、4樓竄燒,延誤搜救進度,進入大樓搜救的消防弟兄因濃煙而受困迷向。待火勢再度控制,消防人員陸續從7樓救出15名檢疫住客及2名商旅員工、8樓救出1人,多數人已站在窗邊等候雲梯車救下。9樓是重災區,陸續救出15人,其中34歲倪誌謚、33歲消防員陳志帆、43印尼籍女看護工和59歲傳道(傳教士)陳建光等被尋獲時,已失去生命跡象,送醫仍不治。其中,倪男上月16日從泰國返國,原定昨天隔離期滿,卻遇上惡火濃煙,再也回不了家。死亡的印尼看護工為南彰化醫院護理之家群聚染疫後收治康復,被建議入住防疫旅館自主健康管理,火警發生後,因語言不通,造成救援困難,加上旅館房門關上就自動上鎖,消防隊出動破壞剪、數度破門才把人救出。陳建光生前最後錄影畫面曝光,他說「不知道該不該跑?不跑會不會死在火災裡呢?如果要跑,老闆應該會敲我們的門吧?不會他自己先跑了吧?」令人萬分難過。商旅負責人蔡進峰說,約6點半就有濃煙竄出,拿著滅火器下來卻已經來不及,才緊急請房客躲回房間,不要外出。火警時裡面很黑、四周都很燙,他帶著消防員、靠著手電筒與開鎖進入。因該大樓除7至9樓經營商旅外,其餘樓層都閒置,懷疑有人進入做了些什麼事。房門自動上鎖 只能破門救人死裡逃生的林姓房客說,30日中午才住進防疫旅館,晚上就出事,警報響時,工作人員說是測試、要大家回房,才導致嚴重死傷。消防局強調未接獲此說法,會再調查釐清。彰化縣長王惠美沉痛表示,一定會查明起火原因,消防署也派人一同參與調查,盼早日查出真相,給罹難者與家屬一個交代。除了先發給2罹難者20萬元慰問金,對因公殉職的消防弟兄也一定從優撫卹,全力給予協助。蘇昭如表示,該案死亡個案仍需關懷和協助,將對本國籍個案(含消防員),發放慰問金,並協助申請災害救助,在移工的部分,請勞工處進行了解,並與母國接洽。
高雄1人陽性「整棟百人強制隔離」!律師怒:請陳其邁給說法 住宿補助費曝光
高雄市鳳山區某大樓住戶採檢呈陽性反應,經調查與仁武家庭群聚案有關;高雄市政府緊急召回住戶進行PCR檢驗外,還要全送防疫旅館14天,引起議論。對此知名律師林石猛抨擊,「防疫如作戰也應考量比例原則,可否請高雄市政府給個說法?」林石猛指出,2002年大法官釋字第543號解釋理由書已闡明「緊急命令之發布,雖不受憲法第二十三條所揭示法律保留原則之限制,惟仍應遵守比例原則」;林石猛說,「國家元首依憲法頒布緊急命令尚且如此,則尚未頒布緊急命令之前提下,不知道高雄市長將整棟大樓住戶一律強制拘束人身自由14日的法令依據?及其強制措施與比例原則是如何衡量判斷?可以請陳市長公開給個說法?」林石猛表示,平時很少評論高雄市政府的施政作為,但昨(29日)高雄市長陳其邁的「鐵腕」措施,將一人染疫的鳳山某大樓全部住戶(快篩245人全部呈現陰性),一律強制送進防疫旅館關14天,著實令同為鳳山住民的法律人震驚與不解,而難以再保持沉默。他不禁提出疑問,「如有不服高雄市府的強制收容14天的鄉親,是否應該考慮聲請提審等及時救濟的途徑呢?或申請補償?高雄律師公會暨法律扶助基金會如還自認是人權團體,針對高雄市政府上開強制措施,選擇沉默以對?」 除此之外,也有人認為,強迫住宿還要花錢隔離。對此高雄衛生局回應,中央防疫補助每人每日有1000元,高雄市另有「高雄市居家隔離補助雄貼心方案」,凡設籍高雄市被匡列必須於本市防疫旅館居家隔離者,每天補助500元、14天補助7000元為上限。高雄衛生局表示,若居家隔離期間無收入,再適用「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每日再補助1000元,而高雄的防疫旅館費用大約落在1500至2000元,因此幾乎不會支付到費用。換句話說,隔離期間有收入者,住宿費用補助為1500元,沒收入者住宿費用補助為2500元,若住超過以上金額,就必須自費。
防疫補償金全台最高 台中市長盧秀燕:因公染疫輔助12萬
台中市長盧秀燕宣布提前啟動「疫苗快打站」計畫,第一波預計成立66處快打站,每日預估可讓兩萬民眾接種,加速擴大防疫網。另她也向總統蔡英文喊話,希望公布政府預計採買的3000萬劑中各縣市未來配發到的疫苗數,以方便各縣市統籌分配;她也公布將自籌經費發放因公染疫防疫補償金。台中市政府29日下午召開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線上記者會,針對外界關心市府是否打算自行輸入疫苗,盧秀燕表示,她持開放態度,將透過政府與民間雙管齊下取得疫苗。她也強調,總統蔡英文宣布國家會有3000萬劑疫苗,市府會先向中央了解該批疫苗的種類、預計何時、多少劑量會分配給台中市,才能擬定要補充多少疫苗;其次,台中市也不排除尋求其他方式,包括與企業、民間團體合作取得疫苗。另,未雨綢繆,盧秀燕也公布啟動「疫苗快打站」計畫,初步擬定在全市設立66個快打站,地點以已停課的校園為主,只要疫苗來了,這66站同步施打,除了醫療院所之外,評估每天可額外增加2萬市民接種。目前跨局處擬定方案中,待確認後會再公告。有鑑於雙北市已有多名警消、醫護因公染疫,盧秀燕也公布,自籌經費,撥發防疫補償金,若因執行「防疫公務」而確診者,補償金12萬元,因防疫公務而居家隔離者3萬元,盧秀燕也強調,這是目前全台最高的補償金額,但希望備而不用,大家平安。
學校突然停課 國民黨為請家長請命 應補貼請防疫照顧假應父母
台北市、新北市今天上午臨時宣布高中以下停課,家長可請「防疫照顧假」以在家照顧學子。對此,中國國民黨今天指出,因事出突然,讓家長措手不及,陷入是否該請「防疫照顧假」的困境,建議中央政府應比照「防疫隔離假」的標準,儘速研議給予申請「防疫照顧假」的勞工補貼,避免勞工不願請、不敢請等情形,確實落實防疫。 國民黨指出,雙北臨時宣布停課,在三級防疫狀態下,孩子只能居家防疫,導致許多家長必須申請「防疫照顧假」照顧小孩,而且一請就要半個月以上。不過,防疫照顧假雇主可以不給薪,許多家長因為顧慮家計,陷入工作與家庭照顧兩難,亟需政府支持。 國民黨強調,按照目前規定,接受居家隔離及檢疫者可請「防疫隔離假」,也可申請防疫補償,但現在因配合政府要求緊急停課,同樣配合防疫政策、必須陪伴停課孩童的家長們,卻擔心若請「防疫照顧假」可能增加照顧支出,又需面臨收入減少的困境,呼籲中央政府應負起責任,緊急研商給予請防疫照顧假而影響收入的勞工補貼,既可協助家長,亦可保護孩童,讓家長都能放心請假、全民安心防疫。勞動部今日也說明,雙北宣布高中以下學校停課至5月28日。如果家長要在家照顧停課的孩子,有兩種假可請,包括「防疫照護假」和「家庭照顧假」,家長該請哪種假,差別在於需要照顧的孩子年紀,如果家中小孩超過12歲,家長無法請防疫照顧假,只能請家庭照顧假,時間最長只有七天。但這兩種假都不強制雇主給薪。勞動部說明,家庭照顧假的法源是性別工作平等法,受僱者在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申請家庭照顧假。家庭照顧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若申請家庭照顧假,薪資依各公司事假規定辦理,雇主不得因受僱者請家庭照顧假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勞動部指出,「防疫照顧假」則是因應新冠肺炎特別制定。為配合校園疫情控制需要,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及公立幼兒園(含專設幼兒園)延後開學期間,家長其中一人如有照顧「12歲以下之學童」,或「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五專一、二、三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之需求者,得申請「防疫照顧假」。私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若延後開學期間自主停課,或家長自主替幼兒請假之情形,家長其中1人得請「防疫照顧假」,雇主也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移工檢疫應視「普通傷病假給薪」 另可領1.4萬防疫補償
受到新冠肺炎影響,去年3月中旬後,所有外國人來台灣均得完成居家檢疫14天,有雇主詢問,但移工來台灣也要經14天檢疫後才能開始工作,如果在檢疫過程期間確診薪資如何給付?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官員表示,就算是不可歸責於雇主的確診,雇主仍應視為普通傷病假給薪,如果可歸責於工作,則要依公傷病假給薪。近來仍傳出多起移工入境後,在檢疫期間或檢疫後遭確診為新冠肺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薛鑑忠表示,居家檢疫期間為政府政策,不可歸責於勞雇雙方,雇主得給付其薪資,如果未給付薪資、入境外國人也遵守防疫規定,則可領取最高1萬4000元防疫補償。薛鑑忠表示,但如果在檢疫過程中確診或在檢疫結束後確診,則雇主應給予至少普通傷病假計薪。依勞工請假規則指出,普通傷病假1年內未超過30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其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由雇主補足。至於何時開始加保勞保?勞動部官員說,依勞保條例指出,僱主應在勞工到職日加保,但契約開始之日不一定是開始提供勞務之日,仍要視個案事實認定。
費用高達600萬!紐籍機師染疫釀本土案例 牽連數百人篩檢費用全民買單
紐西蘭籍前長榮航空機師(案765)染疫,卻不顧檢疫相關規定,結果造成2名同事感染,同時也傳染給廣達集團女員工(案771),間接導致253天無本土病例的紀錄被破壞。而根據媒體估計,4人的治療費用、相關接觸者的隔離、採檢費用高達600萬元,這些費用都會由全民買單。根據《ETtoday》報導指出,根據指揮中心日前公布數據,如有一名本土病例,疫調、追蹤接觸者的費用平均花費是210萬元,如果是境外移入、輕症,平均醫療花費是80萬元,在這起事件中,1人是本土案例、3名算境外移入,粗估費用高達450萬元。而在採檢部分,平均一人的採檢費用是3000元,其中航空器染疫中,匡列149人,其中109人進行PCR採檢,案771的接觸者中,採檢176人,整體採檢279人,花費費用預估為83.7萬。在居家隔離補助中,每位國人可以領取1.4萬的防疫補償,其中航空器染疫事件中有23人遭隔離、案771有18人遭隔離,整體補助費用達57.6萬元。整起事件導致591.3萬、將近600萬的支出,而這些費用屆時是由全民買單。
12月啟動秋冬防疫專案 旅客「3狀況」可免出示核酸檢驗報告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表示,國際新冠肺炎疫情嚴峻,加上聖誕節、寒假、春節將至,預期返台旅客數增加。為確保同班機旅客、機組員及國內社區的防疫安全,自今年12月1日起實施秋冬防疫專案,請來台旅客登機前配合出示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指揮中心指出,境外檢驗的目的,在於讓航空公司於旅客登機前可瞭解旅客個人健康狀況,並依據旅客防疫風險,於機上採取適當預防措施,降低傳播風險。此外,如入境後才採檢,亦可能造成大批旅客在機場滯留等待採檢,增加感染機會。(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指揮中心進一步表示,若旅客登機前無法出示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但符合以下三種情形,不予裁罰。(適用對象包括本國人、持居留證之外籍人士及持居留證之陸港澳人士;不適用經台轉機旅客。)緊急協處:例如奔喪(限二親等以內)、探視重病親屬(限二親等以內)、緊急就醫專案等,請旅客於航空公司報到時主動切結及檢附佐證文件(死亡證明書、病危通知書、診斷證明書等,並依航空公司安排機上指定區域搭乘;入境時須自費接受採檢。來自無法自費篩檢國家:包括大洋洲(吐瓦魯國、紐埃、斐濟及東加)等;請旅客於航空公司報到時主動切結,並依航空公司安排機上指定區域搭乘;入境時須自費接受採檢。部會專案經指揮中心同意:如必要且短期公務商務行程,並於境外採取適當防疫措施,請旅客於航空公司報到時主動切結及檢附經報准等佐證文件,並依航空公司安排機上指定區域搭乘;入境時依專案核定之防疫檢疫措施辦理。指揮中心說明,若旅客無法出示3日內核酸檢驗報告,且未符合上述情形即逕自返台,除仍須依航空公司安排機上指定區域搭乘,入境時須自費接受採檢外,後續不得申請防疫補償,並將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及第69條,處新台幣1萬元至15萬元罰鍰。如經確診COVID-19而有傳染於他人之虞者,亦須負相關刑責。
短期商務人士入境 22日起可有條件申請縮短居家檢疫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7日)表示,國內新冠肺炎疫情趨緩,且進入穩定控制中,對於開放國際經貿活動,經多次邀集相關部會研商,已完成「短期商務人士入境申請縮短居家檢疫作業規範」之規劃,自6月22日起,短期商務人士若同時符合4項基本條件,可申請縮短居家檢疫時間。(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指揮中心指出,短期商務人士若同時符合(1)依指揮中心宣布可入境之人士,(2)申請來臺停留天數小於3個月,(3)短期入境從事商務活動(如:驗貨、售後服務、技術指導與培訓、簽約等)商務人士;(4)出發地為指揮中心公告之低感染風險或中低感染風險國家/地區,且登機前14天無其他國家/地區旅遊史,等以上4項基本條件,就可「有條件」申請縮短居家檢疫時間。(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指揮中心指出,符合前述4項申請條件之商務人士,於申請時應備妥邀請廠商提供之相關證明文件資料、在臺行程表及防疫計畫,同時須準備登機前3日內採檢之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以備查驗。對於其他非適用申請條件者,若有特殊商業需求或其他必要活動,可專案提出個案辦理;另基於互惠原則及各國疫情安全的前提下,可與個別國家再商定簡化檢疫程序。(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完成申請之商務人士如出發地為低感染風險國家/地區,於入境後可向入住防疫旅館所在地方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於第5天自費篩檢;如為中低風險國家則可於入境後第7天自費篩檢。取得檢驗結果陰性報告後,即可向地方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改為自主健康管理至入境後21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仍應每日量測體溫及配合雙向簡訊回報健康狀況,並依行程表安排進行有限度之商務活動,且採實名制,記錄每日活動及接觸人員,儘量避免出入公共場所,外出時,嚴格遵守全程佩戴口罩。(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指揮中心表示,上述作業規範僅限於短期入境之商務人士,若計劃在臺停(居)留3個月以上者,仍應依規定於入境後完成14天居家檢疫,不適用該作業規範。此外,自6月17日起,非本國籍人士、中國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未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不得申領防疫補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