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明
」 離婚 人妻 外遇 小三 偷拍又見灌水牛1/屠宰場直擊「胃一剖開都是水」 水管入喉強灌殘忍畫面曝光
灌水牛虐待動物又造成食安危險,多年前就已被法規明文禁止,如今卻又「重出江湖」。桃園市大型屠宰場「雅勝冷凍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供應北台灣肉品,而環南市場肉品業者「中信牛肉店」為增加肉品重量,竟將水管伸進牛喉嚨「活體強灌」,導致牛被屠宰後,胃中藏有大量液體,雅勝監視器拍下殘忍過程,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防檢署)竟指示將內臟丟掉,放任灌水牛進入市場,嚴重危害消費者安全。9月底的清晨,記者抵達中信牛肉在平鎮的「轉運站」,牧場會將牛隻送至此處,再由中信員工載至雅勝送牠們「最後一程」,而當天約有10隻牛在內外棚中,沉默而無奈地等著生命終點到來。中信賴姓員工於上午7時許載著牛隻現身,他並沒有第一時間將待宰牛隻趕上車,而是以自己的大貨車將牛棚全部擋住以遮蔽外人視線,場內接著便傳來斷斷續續的水聲,不時還有牛隻哀鳴,等到水聲漸歇、「大功告成」,牛隻才被送到屠宰場赴死。記者同日偽裝身分進入雅勝,雅勝是北台灣規模最大肉品供應商之一,每日屠宰的牛豬約700頭,並支援外界屠宰作業,北北桃多間肉品業者在此處承租場地,請來自家師傅入場,作業則會從下午一直持續到深夜,趕在凌晨前將肉品送到各大市場,再由攤商批發至早市供消費者挑選。屠宰師傅剖開中信牛肉店送來的牛隻胃部,大量液體傾洩而出,疑似在生前遭強行灌水。(圖/本刊攝影組)當天下午3時30分,屠宰作業準時展開,師傅們先以撞擊手槍將待宰牛隻擊暈,接著用套索鍊鉤將其左腳吊起,並掛上運輸帶上送往放血點,下一步便是切除頭、腳和尾部並肢解,肉品和內臟則會各有專人負責,當牛胃被切開時,不肖商人的手段也被揭開。正常牛隻多是帶有乾草料的胃,而中信送來的牛胃中的水明顯比其他牛隻更多,屠宰師傅不需動手移除,只需將胃剖開,混著草料的水便傾洩而出,經驗老到的師傅一眼就能看出牛生前被動過手腳、強行灌水,這卻是雅勝「公開的秘密」。根據記者取得的影片,中信員工在8月12日上午7時許,在屠宰作業前8小時就將牛隻牽到雅勝牛棚,並趁著四下無人時,假裝幫牛隻清洗身體,實則將水管深深插入牛隻喉嚨中。異物侵入讓牛隻備感不適、試圖後退掙脫,賴男卻將水管越插越深,牛隻無力反抗,只能默默承受,而灌水時間長達40秒,水管移走後還有水滴從牛隻口中溢出,其痛苦讓人難以想像。中信牛肉店在平鎮設有「轉運站」,牧場將牛隻送到此處,再由中信員工載至屠宰場,疑似在此過程中動手腳灌水。(圖/本刊攝影組)「小賴很常灌,大家都知道這件事情。」知情人士阿明(化名)透露,賴男平時是在「中繼站」灌水,偶爾覺得「灌不夠」,還會帶來雅勝繼續灌,雅勝獸醫發現後通報防檢署,防檢署卻稱灌水牛仍可屠宰,只需將內臟拿掉即可,放任灌水牛肉流入市面,此說法讓業界難以接受,更嚴重影響消費者的食品安全。中信牛肉行否認指控,表示賴姓員工不只在中信服務,同時也是其他牛肉店的員工,影片中拍到的被灌水牛隻不是其店鋪所販售,公司也不曾指使員工灌水,至於牛胃中的水較多,則是因各家牧場飼養方式不同,飼料殘留的水分也會參差不齊。雅勝則表示,牛隻灌水是外包廠商所為,獸醫發現後立即通報主管機關,後續開罰和舉措則交由主管機關決定。防檢署表示,灌水案是防檢署駐點獸醫發現後主動通報,經獸醫檢視後確認水並未進入肉品,因而將內臟捨棄不用,行為人將交由桃園市動保處依《動保法》開罰,也會對雅勝處以行政懲處。
人夫把舊手機給妻用 竟跳女同事「親密照回顧」下場慘了
一位人夫阿明(皆化名)換新手機,忘了登出舊手機的Google帳號,舊機給妻子小美用,照片回顧竟跳出他和女同事小文的親密照,而小美經過蒐證發現,手機內還有鹹濕簡訊及性愛影片,讓她對2人求償150萬,最後法官判賠10萬。判決書指出,小美跟阿明在2021年3月結婚,而小文跟阿明相識多年,明知道阿明的人夫身分,卻在2021年4月起,跟他有曖昧對話訊息、私密照片、性愛影片等,還發生性行為,侵害小美配偶權。原來,阿明把汰換舊手機給小美用,但他沒登出Google帳號,小美用該手機一段時間後手機自動顯示Google帳號回顧照片,她發現阿明跟小文的親密照片,長輩表示,這可能是阿明婚前行為,要小美再觀察。小美蒐證一段時間後,決定對2人提告,求償150萬元。阿明辯稱,小美擅取他手機翻拍私密圖檔,不得作為證據,這是他婚前單身時之正常社交行為,小美有多年來有充足時間可蒐證,卻沒控他出軌,小美這是捕風捉影,也沒跟他求證,擅自跟她姐訴苦,可見她早就想離婚,自導自演伺機藉離婚求償報復。小文也說,她跟阿明4、5年前確有一段感情,但他結婚前有告知,她受到沉重打擊也很氣,也沒再跟他有不正常往來,沒任何曖昧行為,僅維持同事關係。法官認為,對小美提出的Line對話紀錄的翻拍照片及光碟,對阿明是否存有構成侵害配偶權之不法行為,具有關鍵性的必要,而小文也傳性器官特寫照給阿明,應是自拍照,其內容已逾越社會一般通念之社交關係,侵害小美配偶關係,判2人要賠償小美10萬元。可上訴。
結婚4年化為烏有!丈夫訴請「婚姻無效」成功 婆婆「1違法動作」賠償100萬
北部一對情侶在辦理結婚登記前,購買了結婚空白書約,約定由雙方父親擔任結婚見證人,先讓男方父親簽名後,再交給女方父親,最後一起完成登記手續。沒想到的是,4年過後,男方卻訴請「婚姻無效」獲准,女方才知道,當年公公的簽名是婆婆偽造,她氣得告上法院,求償257萬餘元。案經審理,判前婆婆應賠償100萬元。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小美(化名)與阿明(化名)是通過親友介紹而結識交往,並在後續舉辦了訂婚婚宴。2人決定結婚後,阿明先購買了空白結婚書約,約定個由雙方父親擔任結婚見證人,阿明先帶回家簽名後,再交給小美。怎料,結婚4年後,阿明向法院訴請婚姻無效,經過判決,認定「男方父親」欄位的簽名,是由阿明的母親偽簽,簽署當日阿明父親並不在場,不發生結婚證人見證之效力,因此認定婚姻應屬無效。得知此事後,小美憤而對前公婆提告求償257萬5855元。前公婆主張,當時簽名時小美既然在場,也未明確要求讓阿明父親簽名,顯然也有過失,況且兒子決定離婚是基於其他原因,經諮詢律師後,才發現結婚書約上的證人欄位簽名有偽造情形,故提起確認婚姻無效訴訟。小美則表示,她自結婚登記後,因相信婚姻是有效存續,且願意與丈夫共同生兒育女,便積極求診治療,支出丈夫的泌尿科看診費用、人工生殖費用,最終卻因前婆婆的行為,導致她婚姻確認無效,長達5年的婚姻生活頓時化為烏有,才會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及相關費用。審理期間,前婆婆不否認偽造簽名,法官認為,前婆婆在刑事部分被依行使偽造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確定。至於小美與阿明的婚姻關係,是因前婆婆故意偽造造成結婚登記被撤銷,認小美精神上勢必感到相當痛苦,小美向前婆婆提告求償非財產上之損害,自屬有據。法官表明,考量到雙方經濟能力等因素,最終裁定前婆婆應賠償小梅10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大學偷嚐禁果懷孕…她墮胎懷疑「嬰靈纏身」 19年後怒告舊愛性侵
彰化縣一名女子小美(以下皆為化名)就讀大學期間與男友阿明偷嘗禁果,因此懷孕墮胎,後來2人分手,不料她19年後竟對舊愛提告妨害性自主,自稱墮胎後心情低落,懷疑嬰靈纏身,還去收驚解厄,成為其多年揮之不去之陰影。彰化地院認為,2人案發後仍持續交往多年,難認男方有妨害性自主行為,判處無罪。起訴指出,小美和阿明前為男女朋友,雙方交往期間,被告利用女方在住處過夜機會,強行脫掉小美衣物欲加以性侵;由於小美無法抵抗,遂要求阿明戴保險套,惟被告表示戴保險套會影響快感而予以拒絕,之後即違反其意願,在未戴保險套之狀況下強制性交得逞,導致還在念書的她因此懷孕,只好進行人工流產。案件審理期間,小美提出2人對話紀錄,她曾傳訊「性侵就性侵不用講的好像是你無心之過一樣」、「你不顧我抗拒壓著我變態的把精液射在我臉上,很噁心的滿足自己變態心理只為了洩慾」,而阿明也向她道歉,足以證明被告曾對其強制性交。小美主張,阿明使其懷孕墮胎,害她懷疑嬰靈跟隨而去收驚,且每次看到有關墮胎之新聞電影,都會有罪惡感,成為多年揮之不去之陰影。阿明喊冤稱,自己從未違反小美意願發生性行為,之所以沒有反駁對方指控,是因為一開始以為她在講懷孕墮胎一事,他知道女方脾氣,越解釋她脾氣越上來,後來試著打電話想問她什麼事,她不接,「我不想跟她反駁,把她脾氣激上來,因為她脾氣真的不好,我向她道歉是因為讓她懷孕墮胎的事,不是強制性交」。彰化地院審酌,被告與小美於案發時係男女朋友關係,案發後仍繼續交往長達3、4年,於94年間至97年間,2人還曾共同出遊、共同參與攝影活動及家人婚事,有諸多留念照片可見女方面掛笑容、甚至於房間笑著微露身體拍照,且告訴人之指證尚乏相當、適切之補強證據以憑認定,因此判處阿明無罪。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恐怖情人!前科男偷拍性愛片逼婚 散布後辱妻「眾人X」…她不忍了
新北市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指控丈夫阿明(化名),在2人交往期間偷拍性愛影片、照片,威脅她與其結婚,更要她擔任自己的購車保證人。2人結婚後,小美才知道丈夫有妨害性自主、竊盜、搶奪等多項刑事前科,還曾上網散布性愛影片,辱罵她「XX眾人幹」、「老母豬站壁」,並恐嚇女方的家人,讓她氣得訴請離婚。根據判決書指出,小美與阿明相識不久,阿明就在交往期間偷拍性愛影片、照片,逼迫小美與他結婚。婚後,小美發現阿明有妨害性自主、竊盜、搶奪等多項刑事前科,且惡行難改;在小美擔任買車的保證人後,阿明卻不按期繳納車貸,害小美遭貸款公司提告。此外,小美又發現,阿明把偷拍的性愛影片、照片上傳網路,供不特定人閱覽,羞辱她「XX眾人幹」、「老母豬站壁」,還公布小美的電話、姓名,更不斷傳訊息恐嚇要對她和家人不利,讓小美的身心備受折磨煎熬。案經法院審理時,考量阿明前科累累,關於未經小美同意就拍攝私密影片、照片,更在網路上散播、辱罵等惡意騷擾行為,有保護令、前案紀錄表及在監在押全國紀錄表可佐證,堪認小美主張為真實。法官認為,阿明的作為嚴重侵犯小美隱私,造成她對婚姻關係感到失望而提起訴訟,情節也已逾越一般夫妻相處所可忍受的程度,足認雙方婚姻確已發生破綻,且男方應負完全責任,因此判准兩造離婚。
男服刑7年10個月妻搞外遇 他求「斷惡緣人生重來」獲准離婚
有一名男子阿明(化名)因犯案遭判有期徒刑7年10個月,入監2年左右得知妻子小美(化名)疑似有外遇,讓他心裡過不去,向屏東地院訴請離婚,要斷惡緣重新來過;近日,法官認定兩人婚姻無回復的希望,依法准許離婚。據判決書指出,阿明自民國111年7月4日入監服刑,刑期為7年10個月,阿明入監後與妻子小美感情已疏遠,不久前阿明又耳聞小美疑似外遇的風聲,心一橫決定訴請離婚,想要「斷惡緣人生重新來過」。但小美經屏東地院通知,仍未到場更未提出書狀聲明。對此,屏東地院法官認為,阿明與小美自111年7月4日分居,關係日益疏離,也代表雙方無從進行實質婚姻生活,足以使阿明喪失維持婚姻的信念,確定他們婚姻已生破綻且無回復的希望;因此法官依法准許離婚,且此案件訴訟費由被告小美負擔。若阿明或小美兩人中有人不服判決,得以在判決書送達後20日內,提出上訴。
軟爛尪打工度日…房租靠娘家出「1萬家用也花光」 人妻心寒訴離
女子小芬(以下皆為化名)與男子阿明婚後育有1女,但男方僅靠打工度日,家庭開銷全靠小芬存款支出,房租則娘家幫忙,後來雙方達成協議,由阿明雇主每月從薪資轉帳1萬元給小芬作為生活費,不料男方卻千方百計把錢拿回花用,不順其意就口出惡言、摔東西洩憤,甚至染上酒癮,讓小芬忍無可忍,向法院訴請離婚。根據判決書,小芬主張,兩造婚姻生活起初尚稱美滿,惟被告婚後無固定工作,僅能靠打工度日,家庭生活費用均靠原告存款支出,房租則係由娘家代為繳付,為此兩造時有爭執。後兩造達成協議,由被告雇主每月將被告薪資中之1萬元轉帳予原告,供原告作為家庭生活費用支出之用。惟不出幾月後,被告便千方百計欲將家庭費用取回花用,若不順其意,即口出惡言或摔擲物品洩怒。女方指控,被告於109年間因酒駕遭判刑三月,並得易科罰金90,000元,該時原告之積蓄僅剩數千元,被告卻還向原告索討金錢供其支付罰金及汽車修繕費用,並要求原告四處向他人借貸金額協助其籌措上開費用。且經此事後,被告並未戒除酒癮,甚至於工作時間飲酒,並常於下班後偕友人光顧酒店,還在工作時竊取僱主財物。小芬表示,後因被告動輒索討金錢未果便惡言相向,加以疫情期間被告自外工作回家不願噴灑酒精消毒或清潔,就觸碰子女,令她備感擔憂,因此要求被告居住於上班地。此後兩造分居二地迄今已近3年,期間被告未曾支付子女扶養費或家庭費用,亦極少返家,兩造婚姻之破綻實已無恢復之希望,盼法院准予離婚。阿明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任何聲明或陳述。南投地院審酌,被告迄今復未返家與原告同住,長期與原告分居,顯已無與原告共同生活之意,難認兩造間有何尚能互信互賴,應認兩造已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准許2人離婚,未成年子女由母親單獨監護,且阿明每月應支付撫養費9459元至子女成年;可上訴。
妻被抓包電愛還拒求歡 人夫怒偷吃小三不滿足…再揪小四車震拍片
人妻小芬(以下皆為化名)跟丈夫阿明婚後分居兩地,不料她竟在網路上找男網友電愛,遭抓包後夫妻感情生變,她為了挽回婚姻,搬到台南與老公同住,卻不願與其行魚水之歡。沒想到,阿明竟因此外遇小花,不僅搬到屏東與對方共築愛巢,甚至還偷吃另名女子小蓉,氣得小芬把3人告上法院,要求賠償。根據判決書,小芬主張,她和阿明仍為夫妻關係,然112年9月起對方常行蹤不定,於某日返家時坦承有外遇,她開始追查,竟發現丈夫經常出入小花位於屏東之透天住家,外出時2人亦不避諱親密舉止。另阿明亦和小蓉發生性關係,2人甚至將車震照片PO上網,嚴重侵害其配偶權,要求3人連帶賠償共110萬元。阿明辯稱,夫妻倆婚分隔兩地,他曾偶然發覺小芬疑似出軌,原告亦坦承曾與外人發生關係,並保證不會再犯,不料他後來又發現女方與數名男子互傳曖昧訊息,包括「沒想到今天他的聲音真的很有畫面」、「妳的照片我可以拿來打手槍嗎」、「可惜不能和妳約個午炮」等語,加上小芬長期拒絕其求歡,自己才會偷吃。小花則稱,阿明因夫妻關係長期緊張發生爭吵,導致自身恐慌症狀日益嚴重,因此主動搬離台南自宅,改向她承租住所居住,2人並未發生性關係,且原告請求之金額過鉅。小蓉則坦承和阿明發生關係,對於原告在追加被告狀所主張證物之形式真正不爭執,惟爭執原告請求之金額過鉅。台南地院勘驗相關證據,認定阿明出軌小花、小蓉屬實,雖被告主張小芬曾上網約砲造成其身心重大傷害云云,意圖合理化其上開侵害行為,縱認原告倘有其他對於婚姻不忠誠之行為,宜由被告訴請原告求償,不應與本件混為一談,審酌雙方身分、經濟能力等情狀,判處阿明與小花應賠償30萬元、阿明與小蓉應賠償25萬元。
體感溫度49度!巴基斯坦熱浪奪「550命」 56歲保全喝完水倒地斃命
近日,巴基斯坦遭受恐怖熱浪襲擊,巴國南部最大都市喀拉蚩(Karachi)體感溫度高達攝氏49度,從上週末至今已有超過550人死亡;醫院中人滿為患,大批民眾因中暑前往就醫;而電力供應不足帶來的定時限電,使民眾別說冷氣,就連電風扇都沒得用,讓情況更是雪上加霜。據《BBC》報導,喀拉蚩(Karachi)從上週末起迎接熱浪來襲,氣溫飆上攝氏40度,再加上當地的潮濕悶熱,使體感溫度高達攝氏49度。許多市民不敵高溫,發生嘔吐、腹瀉、高燒等中暑症狀。喀拉蚩市民醫院(Civil Hospital Karachi)急診部主任醫師謝赫(Imran Sarwar Sheikh)告訴媒體,23至26日間已收治267名中暑患者,其中12人死亡,到院就醫的大多數是60至70多歲,但也有40多歲乃至於20多歲的中年、年輕患者。謝赫表示,中暑患者大都是戶外工作者,院方只能不斷呼籲在高溫下要確保引用大量的水並且盡量穿著輕薄透氣的衣物。然而並非所有需要幫助的中暑者都能成功到達醫院,在醫院之外,仍然出現大批犧牲者。由已故巴基斯坦慈善家生前成立的慈善組織Edhi救護車服務中心表示,目前每天通常會運送約30至40人前往喀拉蚩市的太平間,但在過去6天裡,它們已收集了約568具屍體,其中光是週二(25日)就收集了141具屍體。56歲保全艾哈邁德(Wasim Ahmed)日前在上了12小時的夜班後返家,據他的表弟描述,艾哈邁德一邊走進家門一邊喊著,「真受不了這麼熱的天氣」,在向他討要一杯水喝完後不久便不支倒地,送醫後宣告不治,疑似死於心臟病發。家屬透露,艾哈邁德本來就有心臟疾病,但以前不曾因為高溫發作過。令狀況雪上加霜的是,喀拉蚩因為電力供應不足,對市內各地區進行定時限電,讓市民賴以為生的電風扇與冷氣常常無法運作,40多歲的阿明(Muhammad Amin)日前突然死庫,家屬指出他所居住的公寓經常停電,懷疑死因與高溫有關。喀拉蚩的致命熱浪預計將持續到下週,當地氣象專家表示,他們把轉機寄望於即將到來的西南季風季節,期望季風帶來的雨量能夠讓高溫有所緩解。
婚後遭妻暴打…岳母探視「送1物」揭驚人真相 尪氣炸提離婚獲准
大陸江西省贛州市全南縣法院近期審理了一起撤銷婚姻案,男子阿明(化名)與阿美(化名)結婚後發現妻子婚前患有精神分裂症,向法院主張撤銷婚姻獲法院支持。法官提醒,若婚姻中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者,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綜合陸媒報導,2023年10月,阿明在媒人介紹下認識了阿美。半個月後,雙方正式見面,定下禮金金額和結婚日期。次月,2人去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阿明向阿美支付禮金,婚後一起生活。正當阿明覺得終於過上幸福生活時,卻注意到婚後的阿美有時會胡言亂語、拿拳頭毆打他或圍著桌子打轉等不正常行為。2024年2月,阿美的母親來看望女兒,並送來治療精神病的藥,阿明才知道阿美婚前患有精神病,且2年前在精神病醫院住院治療過,需要吃藥才能保持正常。阿明氣憤不已,認為阿美隱瞞患有重大疾病的事實,嚴重損害自己的利益,要求撤銷與阿美的婚姻關係。全南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是精神殘疾人,屬於重大疾病。阿美在與阿明登記結婚前即確診過患有精神分裂症,但婚前阿美及其家人並未如實告知阿明,侵害其知情權。阿明以阿美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為由主張撤銷婚姻,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綜上,法院依法判決撤銷原告阿明與被告阿美的婚姻關係。
學校無預警倒閉!高教工會轟校方打壓師生 過半學生要求改組董事會
大漢技術學院今年2月傳董事會違法對外宣布停辦,引發師生強烈抗議,如今爆出董事會打壓反對停辦的教師與學生。對於大漢董事會擅自停招學校、剝奪師生權利的行為,由土環系學會會長曾阿明、企管系學會會長林宏瞬、休旅系學會會長李文軒,於4月聯合發起全校性「在校生意見問卷調查」,並於上週公布調查結果。大漢技術學院學生總人數 498人(不含延修生),此次學生意見調查有效回覆 287人,逾全校在校生之半數。根據系學會聯合發的聲明顯示,堅持原校原班畢業者 260人(90.6%),反對停招停辦者270人(94.1%),應該解散董事會者 270人(94.1%),對董事會不信任者273人(95.1%)。基於調查結果,大漢技術學院系學會發表聲明,並提出4點訴求:1、建請教育部就本案後續處理決策,學生「受教權」必須做為首要考量。2、系學會強烈要求教育部依國家法律所賦予之權責和義務,就不適任之董事解除其職務,並改組董事會。本校在教育部尚未正式同意「停招停辦」期間,亦請教育部責成相關專責部門接手董事會,並維持本校正常校務運作,以維護學生的受教權益。3、本校在校生依個人初始學習規劃,不接受董事會未經「校務會議」做成決議之校外安置規劃,堅持原校原班完成學業。4、為避免教育部淪為失職,建請教育部限期指派專員蒞校視察,就花蓮0403 震後,大漢校舍軟、硬體設施受損,校長於說明會對同學們承諾的改善作為,迄今仍未見實質作為。大漢技術學院今年2月傳董事會違法對外宣布停辦,引發師生強烈抗議。(圖/高教工會提供)遺憾的是,大漢校方面對反對的聲音,完全是不理不睬,甚至進一步打壓工會。大漢校方將於明日(5日)再次召開校務會議,由於過半數的教師皆加入工會,並團結起來採取行動,成功的讓3月27日及4月10日2次校務會議因缺少1至2席出席未能達全體半數,皆無法合法召開,以至於校方無法將停辦計畫送至主管機關。高教工會指出,校長林岳輝為了達成董事會的指令,不惜以獨裁手段違法更換校務會議委員,並違法將工會會員之行政職務解職,違法亂紀之誇張,卻不見主管機關有任何反應。且面對工會提出的團體協約協商,大漢至今未提出合理回應,聲稱因舉行畢業典禮,需於6月18日之後才願意協商,但事實上畢業典禮在6月2日就已經舉辦完畢,可見校方乃故意拖延,逃避與工會協商之義務。高教工會提到,除了對於教師的打壓,主任秘書邱天佑(教師兼任行政職務)也對參與工會活動的學生進行霸凌,於課堂上公開逼問學生,對其施壓。且班上3名同樣支持工會的學生,期中考成績皆剛好為60分,分數明顯低於班級平均,顯然是邱天佑先生在對學生施壓。邱天佑行為不但違反教師倫理,也構成妨害工會活動之不當勞動行為。高教工會說明,大漢技術學院企圖擅自停辦不只是個案,而是私校退場條例施行後第一個利用漏洞規避退場條例,企圖以私校法退場的案例。這種規避退場條例的方式,不但讓教師的慰助金短少近兩個月數額,還會直接剝奪教師至少兩年的薪資與工作權。而學生則是失去了在原校就讀至畢業的權利,很可能被迫轉學甚至輟學。大漢技術學院今年2月傳董事會違法對外宣布停辦,引發師生強烈抗議。(圖/高教工會提供)高教工會認為,學生受教權的保障應該被視為優先的考量,根據過去退場學校的經驗,被「安置」轉往其他學校就讀的學生,其休退學率都明顯偏高,顯見如同「放生」的轉學措施並沒有辦法有效的保障學生權利。過去也曾發生過校方為了儘早清空校園,威脅學生不要註冊,並強迫轉學。而教育部對此毫無作為,不但沒有調查校方的不當行為,甚至主動配合校方粗暴的轉學措施。高教工會進一步說,在大漢董事會擅自宣布停招停辦時(2/21),校務會議通過了一項提案,內容為「花蓮在地學生無法以及不便到外縣市上課,花蓮地區亦無學校有相關科系。不論停辦或者續辦學校,為維護學生權益,現有學生皆只能在校本部接受上課及在此畢業。」該提案在表決中以出席27位,同意19票、反對0票、棄權7位,決議照案通過。校務會議作為大學的最高決策機構,其通過的決議除非有違反法令的狀況,否則就應該依照決議執行,這是大學自治的基本條件。高教工會對於學生主動發起意見調查維護權利的行為感到敬佩,這同時也凸顯了這次大漢企圖擅自停辦,同時侵害了教師與學生的權利,師生皆反對董事會及校長違法亂紀的行為。高教工會要再次呼籲,教育部作為教育主管機關,應該正視學生的聲音,主動介入調查大漢技術學院的違法行為,並積極保障師生的受教權與工作權。
胖貓事件翻版?交往3年見面5次花費150萬 法院判決女方歸還8成費用
近期的「胖貓事件」可以說是轟炸整個中國網路,不少人都心痛胖貓對女友譚竹的付出,也有不少法律界人士討論譚竹的行為是否構成違法。而近期中國也出現極為類似的案例,一名男子與女友網戀3年,當中只有見過5次面,但是卻被女方以各種藉口要求買禮物或給紅包,如若不從就出言辱罵,花費金額高達人民幣33萬元(折合新台幣約150萬元)。最後男子與該女分手後,就起訴該女,最後法院判決女方必須歸還人民幣27萬元(折合新台幣約121萬元)。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居住在中國湖南武漢的阿明(化名)因為個性內向,再加上長期在工地工作,缺乏與異性互動的經驗,所以在2020年6月時,在朋友的介紹下與24歲的阿芳(化名)相親,兩人之後便展開了交往。而在交往期間,阿芳開始以各種理由向阿明要求購買指定的物品,一邊嘴巴說著「我們別再發訊息了,一發就是買東西」,一邊又說「又不是我付錢,你問我?」而面對阿芳的要求,阿明也是想盡辦法完成,未料這樣的行為反而養大了阿芳的胃口。當中購買的商品,從數十人民幣的面膜、耳環、水果,到上百人民幣的日常用品,之後更變成名牌化妝品、衣服、高價手機、奢侈品包包等數萬元的商品。而阿芳甚至還會會向阿明索討紅包,如果阿明表示手頭沒錢可用的話,阿芳反而回覆「我已經買了,你給我報銷」、「發工資了轉帳吧」等語。如果阿明真的沒錢可以給阿芳包紅包的話,阿芳就會要求阿明去跟同事借錢,甚至要求其去網路貸款給自己,如果回應不及時,或是沒有在時限內完成阿芳的「願望」,阿芳會連續發來幾十上百條催促訊息,當中甚至夾雜髒話、辱罵等侮辱性言論。而根據對話紀錄來看,阿芳誇張時甚至一天會向阿明發送22條購物網址,索取紅包的理由也是涉及各大有關與無關的節日,就連重陽節都變成索討紅包的理由。而在這段期間,阿明與阿芳只有見面3次,而交往的這3年期間,阿明花費在阿芳身上的花費,多達人民幣33萬元。最後,阿明向阿芳提議以情侶身分會見阿芳的父母或朋友,沒想到阿芳此時拒絕承認阿明的情侶身分,甚至還對阿明說「我不想帶你去見我朋友。她們都很漂亮,很勢利眼的,你很窮。女生們經常說,不跟沒錢的人玩,浪費時間」。一直到2023年2月,阿芳對阿明要求,表示如果收到22萬元,就願意嫁給阿明。而當時已經失業的阿明就開始去催討被積欠的工資,一直到同月25日,阿芳突然對阿明催促這筆22萬元的費用,一直到傍晚,阿明才發現自己已經被阿芳封鎖。之後阿芳雖然曾短暫解開封鎖,但目的卻是要求阿明幫其購物,完成目標後,又隨即將阿明封鎖。後續阿明在姐姐的幫助下,對阿方提出不當得利的告訴,而當地法院於2023年12月判決,認定阿芳的行為的確構成不當得利,要求退還當中的27萬元。但由於阿芳沒有履行判決,目前已經進入強制執行階段。但阿明也表示,據他了解,阿芳名下是沒有任何資產的。
妻抱4個月兒回婆家後人間蒸發 夫苦等40年求離婚…法官准了
台南一名男子阿明(化名)與老婆欣欣(化名)結婚後育有1子,沒想到欣欣在兒子4個月大時將他抱回婆家照顧,自己卻人間蒸發,與所有人都斷了聯絡。阿明獨自扶養兒子,這40年也苦苦等欣欣回來,但都等不到結果,如今他對這段婚姻感到心死,向法院訴請離婚。法庭上阿明向法官表示,他與欣欣於1977年5月1日結婚,之後欣欣在生產後約4個月後,就離家出走,不告而別,至今已長達40餘年,夫妻情份早已蕩然無存,只徒具婚姻之名,無夫妻之實,婚姻關係顯難以維持,因此訴請離婚。兒子之後也出庭作證,他表示自己對母親完全沒有印象,長大後的印象來自於阿嬤、阿公的口述,「直到有印象是差不多10幾年了,最小的姑姑跟我講說我4個月就被媽媽抱回來這裡,丟了就跑了,我有看過1、2次媽媽,我結婚的時候有看過1、2次,距離現在應該也有20幾年了。」法官審酌,欣欣已經離家約40餘年之久,期間也並未返家與阿明同住,分居40餘年,可見欣欣對於這段婚姻並無維持及共同經營的誠意,依一般人之生活經驗,雙方共同生活的婚姻目的已經不能達成,堪認2人婚姻基礎已失,婚姻現僅存形式而無實質,可歸責於欣欣,法官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之規定,准許2人離婚,可上訴。
拜票兼性騷1/立委候選人飆髒話賺流量 他竟問工讀生「要不要跟我打X」
山地原住民立委選情白熱化,總計全國10人爭奪3席立委席次,不過其中一名無當籍候選人林世偉卻被控性騷,公然對年輕男工讀生表示「要不要來新竹跟我打一X」,甚至在沒有監視器的地方,以手偷摸對方屁股,讓工讀生感到相當不舒服,憤而提告性騷,但林世偉卻拒絕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偵辦進度因此遭到延宕。66歲的新竹縣尖石鄉水田部落泰雅族藝術家林世偉(YawiYagaw),行事作風頗具爭議,其日前在山地原民族立委候選人的政見高峰會上,因脫口痛罵中華民國政府「王八蛋」,甚至激動飆罵髒話意外爆紅,引發網友關注,甚至將多個片段截圖做成謎因梗圖,讓他瞬間收穫不少流量。在此同時林世偉卻也被指控在今年10月間前往台東拜票時,對工讀生性騷擾。有民眾出面爆料投訴,指自己今年10月於台東鐵花村擔任展場工讀時,遭到林世偉性騷。(圖/翻攝自Dcard)22歲的工讀生阿明(化名)向本刊表示,今年9月他擔任原住民文化創意產業聚落的展場工讀生,主要負責引導遊客看展與解說,再將遊客引導前往2樓,交由其他同事負責後續導覽。10月12日時,林世偉以藝術家及山地原住民族立委參選人的身分,在台東縣府原民處的帶領下前來看展,由於當時人潮不多,阿明也因此上前為林世偉解說,未料卻是惡夢開始。阿明控訴指出,林世偉一見到他就主動要求交換聯繫方式,更不斷對他表示,「你好帥」、「你長得真好看」,起初他也不以為意,未料隨著展場解說的進行,林世偉竟說「你是Gay嗎?」「我猜你應該是7分同3分異」「你有打過炮嗎?」「有來新竹的話可以找我,我可以當0」「我們可以互吹互X」等語,讓他感到相當不舒服,但礙於林世偉是縣府貴賓,因此未做出過激反應。 後續林世偉到2樓時,不斷試圖與阿明肢體碰觸,並表示希望看他手相,隨後得出「你是處男吼,但是是一個很色的處男」等結論;在監視器看不到的角落,林世偉直接伸手摸向阿明屁股,更以其下體碰觸阿明下體,讓阿明當場嚇傻。事後,阿明在自己的個人社群軟體上抒發此一狀況,林世偉還用line傳送自己穿薄長裙掀內褲跳舞的短影音給阿明看,讓阿明覺得相當不舒服,也驚覺遭到性騷擾,遂在4天後先向主管回報隨即前往派出所報案。讓阿明無法接受的是,儘管主管力挺、目睹一切過程的同事也願意出面當證人,但被指控性騷擾的林世偉卻遲遲不願前來台東製作筆錄。阿明忍無可忍之下,也曾詢問林世偉為何不願出面作筆錄,林則回應「我的律師說我不需要作」便結束整個對話,讓阿明完全無法接受。從監視器畫面中可以看見,林世偉(左)的手試圖摟向展場工讀生。(圖/當事人提供)面對相關指控,林世偉反駁怒批是惡人先告狀,如果對方真的有不舒服,當下也都沒有推掉,就算他是同性戀,對方也根本不是他的菜,而且他自己做人權做社會運動的,根本不會做這種事。如今選戰只剩不到一個月,在各大媒體指出遭到他性騷擾,「到底有何居心?」林世偉表示也將對阿明提告妨害名譽與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等罪名,而對於媒體的報導,林世偉則指出,「你們真的很誇張,這樣對我很不公平,我的律師也說可以對你們提告。」◎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海線人生1/陳超明戰戰兢兢拚4連霸 12年每天往返北苗有感人初衷
苗栗縣第1選區(海線)立委選舉近來打得火熱,還爆出綠營候選人的秘書做假新聞的醜聞,現任立委陳超明爭取4連霸之路則走得戰戰兢兢,雖然他常被對手調侃年紀問題,但仍有信心這12年來為苗栗的付出,爭取建設預算不敢怠慢;此外,親陳超明人士也透露,陳超明擔任立委12年來,除了公務考察出國外,每天一定會回到苗栗過夜的堅持背後,其實有個感人初衷。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12月初衝為了刺苗栗選情,5天內到接連2次到苗栗為立委候選人站台造勢,甚至在民進黨提名的第1選區立委候選人康世明的造勢場,高調指稱苗栗的重要性堪稱「章魚哥」,只要苗栗贏,總統選舉就會贏。但這番說法卻引來苗栗在地人士笑話,認為賴清德只是吹哨壯膽。根據《美麗島電子報》12月中旬公布的第87、88兩波民調結果,賴清德支持度不只快被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拉近,賴在桃竹苗地區的支持度甚至大輸侯超過10個百分點,綠營根本看不到藍營車尾燈。一位苗栗政壇人士指出,賴清德在苗栗地區氣勢不振,連帶影響康世明氣勢,逼得康陣營選戰開始走偏鋒。陳超明陣營近日就發現,某親綠媒體採訪一年輕民眾,該民眾稱「沒看過康世明」、「會給新人新政治一次機會」,苗栗民風看似有轉向的契機。只是沒想到,該年輕人立即被揭露是康世明的隨行秘書,受訪完全是騙局一場,讓陳超明陣營氣得痛批,「為了選舉,造假帶風向,做假新聞真的萬不可取」。陳超明陣營指出,對手在選戰過程中,挑不到委員大毛病,因此只會在年紀上做文章,亂喊「世代交替」。實際上,年齡不是問題,民進黨執政高層,包括前行政院長蘇貞昌、監察院長陳菊和駐日代表謝長廷等人,年齡都70幾歲,康世明不能雙重標準看不同政黨,重點在於誰會做事。擔任立委12年的陳超明選民服務24小時待命,不管在台北的問政到多晚,他一定趕回苗栗,因此鄉親要找陳超明,絕對不會找不到。(圖/陳超明辦公室提供)據了解,71歲的陳超明擔任立委12年來,除了公務考察出國外,無論立法院議事進行到多晚,甚至已經跨夜到隔日,他也是驅車回到苗栗過夜,而讓陳超明甘於來回奔波的背後是一個感人初衷。陳超明認為選民服務就是24小時待命,若凌晨剛好一通民眾的電話來,委員本人親在苗栗現場,就能迅速幫鄉親解決急難。因此,相較民進黨人來來去去,「苗栗人要找陳超明,絕對不會找不到」。熟悉的友人們談及陳超明為何這麼拚,皆異口同聲地說「阿明很珍惜」。陳超明早年就擔任過苗栗縣議員、末代省議員,曾以無黨籍選第4屆立委,落選後政壇空窗約10年,後來又被苗栗政壇大老找回來從政,從當選第8屆立委後連任3屆至今,陳超明很珍惜服務鄉親的機會,也很投入。相對於民進黨每次選舉提名的苗栗立委候選人來來去去,只有策略性的政治盤算,陳超明用生命灌溉苗栗的付出,民眾看得見。因此,其票源不只有傳統國民黨支持者,會做事的好風評,更為陳超明吸引到中間光譜,甚至跨淺綠的選票。因此,在第9、10屆立委選舉,就算都有淺藍的第3政治勢力候選人投入選戰,陳超明依然能在驚險的戰局中,擊敗民進黨對手。有苗栗政壇人士指出,第1選區俗稱海線,板塊其實是偏綠,以苑裡鎮為例,陳超明過往選舉曾輸對手達5千多票,但在其努力耕耘下,最近一次選舉,陳超明已經追到僅輸對手600票。陳超明可以在綠營優勢選區扭轉局勢,還是在於他真的「會做事、有做事」,苑裡過往自來水普及率低,2012年時只有50%,這幾年陳超明積極爭取建設預算,苑裡自來水普及率已上升到80%,鋪設管線達160公里,而最顯著的結果,民眾喝到的水終於是乾淨無臭無味,當每個民眾喝到健康的水質,都會想到陳超明時,這一票不投也難了!陳超明曾擔任過末代省議員,並以無黨籍選第4屆立委,中間約10年暫離政界,後來重返政壇當選第8屆立委後連任3屆至今,很珍惜有再次服務鄉親的機會。(圖/報系資料照)
「房屋漏水又髒亂」單親爸苦撐顧身心障礙兒女 愛心物資助改善
多雨潮濕的寒冷冬季,對於居住環境不佳的弱勢家庭而言,處境更加艱難。道家人文協會於今(13)日,舉辦宜蘭縣弱勢家戶物資捐贈活動,由協會理事長張旖帶領志工群自費至員山鄉、蘇澳鎮、三星鄉等地訪視弱勢家庭,捐贈床墊、床架、小家電、成人尿布,及易於保存的食品等民生迫切物資,同時捐贈烘被機100台與白米100包予宜蘭縣社會處,由縣長林姿妙代表受贈,後續將提供給轄區內弱勢家庭,期盼減輕家戶的經濟負擔,安心度過寒冬。本次活動捐贈烘被機100台,緣起於協會多年來走訪各地弱勢家庭,實地關懷生活狀況後,發現宜蘭地區冬季潮濕多雨的天氣,往往讓弱勢家庭的生活處境更加艱困,濕冷厚重的棉被與不易乾燥的衣物,其實暗藏誘發疾病與衛生問題的隱憂。經規劃後,特別捐助100台烘被機予宜蘭縣弱勢家庭使用,方便烘乾衣物還可烘被,同時捐贈100包白米,希望讓家戶們在寒冬吃飽穿暖、睡得好,生活更加舒適。志工的到訪及暖心互動,令家戶十分感動,訪視結束時頻頻向理事長張旖表達感謝。(圖/道家人文協會提供)此次捐贈活動的四戶案家,第一戶阿龍(化名)獨自撫養身心障礙的長子與女兒,女兒受身心疾患影響,重度仰賴他人照顧,無生活自理能力,經常直接便溺於床墊,導致床墊已不堪使用,加上房間內有嚴重漏水問題,衛生堪慮。第二戶阿明(化名)有中風病史,無法自行行走,必須使用輪椅,如廁、沐浴皆需他人協助,因尚在申請長照服務中,目前由年邁的大哥協助起居,經濟與照顧負擔沉重。第三戶74歲的阿美(化名),獨自照顧因車禍而腦部損傷的長子,及中度精障且須長期臥床的次子,無收入來源,僅靠微薄補助度日,尚需負擔房租、水電、醫療耗材等必要支出,生活相當困苦。第四戶阿章(化名)患有糖尿病,長期臥床無法自理,需依靠無工作能力的母親協助,經濟與身心壓力龐大,所幸目前阿章已入住照護機構接受安置。協會志工用心協助裝設床墊、床架及被套組;看似嶄新的房間,其實是凝聚各界的愛重新整修過的,讓原本老舊、嚴重漏水的房間煥然一新。(圖/道家人文協會提供)協會得知案家狀況後,量身規劃各戶物資品項,除捐贈食品與清潔沐浴等民生用品外,並提供第一戶床墊、床架與被套組,第二戶提供成人尿布與熱水瓶、電鍋等小家電,第三戶提供成人尿布、看護墊,第四戶提供糖尿病專用營養飲品、成人尿布與保暖衣物等用品,由協會志工們將物資親送至前三戶家中,進行訪視並關懷生活狀況。協會理事長張旖表示:「面對需要貼身照護的家人,照顧者除了得肩負經濟重擔外,面臨的身心壓力更是沉重。希望透過這次活動,及時提供家戶們適切的物資支持,卸下些許負擔。生命,是一個乘載愛的容器,也期盼每個人能真誠分享自己所擁有的,讓愛持續傳散下去,讓更多弱勢角落的聲音被聽見。」
人夫婚後愛賭又酗酒…還帶小三回老家「做1事」 正宮不忍了
中部一名人妻小容(以下皆為化名)和丈夫阿明婚後育有2名子女,未料男方長期沉迷簽賭且酗酒無度,經常酒後對妻兒言語暴力,2人曾於91年3月簽署協議書,約定阿明在外應酬不得酗酒或有婚外情等情,然隨時間經過,人夫變本加厲,不僅和小三去摩鐵開房,甚至帶她回老家掃墓,決定提出離婚。根據判決書,人妻主張,兩造於民國78年5月31日結婚,育有子女2人,婚後被告長期簽賭且酗酒無度,經常酒後對原告或子女為言語暴力,兩造雖曾於91年3月簽署協議書,約定被告在外應酬不得酗酒或有婚外情等情,然隨時間經過,被告變本加厲,揮霍無度導致入不敷出,甚要求原告為其清償債務。小容指控,被告多次出入聲色場所,私下與多名女子有逾越一般男女交往之親密行為,112年3月、4月間多次開車攜小三至汽車旅館,可知2人已發生性行為,且以老婆相稱,被告更於112年清明節帶女方前往嘉義婆家掃墓,此令原告情何以堪,希望法院判准離婚,並要求阿明賠償50萬元。台中地院審酌,於兩造婚姻存續期間,被告未顧及己身為原告配偶之身分,仍與其他女性前往汽車旅館共處一室,所為顯已逾越夫妻間應謹守之道德界限,悖離夫妻本應互負之忠誠義務,加上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判准2人離婚,另應賠償小容40萬元為適當。
人夫養女兒5年…驗DNA「無血緣關係」崩潰 妻吐實:不知孩子誰的
宛如八點檔!中國泉州市洛江區一名陳姓婦人求助,因為兒子阿明(人名均為化名)和準媳婦小美外出工作,她獨自照顧孫女5年多,直到最近才發現孩子非親生,無法辦戶口和上學,而且連孩子母親也不知道生父是誰,讓人大傻眼。據福建《第一幫團》報導,陳婦2018年得知小美懷孕,就建議2人結婚,但女方沒同意,等到孫女出生後,阿明和小美外出工作,由她照顧孩子,一轉眼到了孫女上學的年紀,但小美不肯配合登記結婚,她只好讓2人去做親子鑑定,好證明關係辦理入學手續,震驚的是孫女顯示和阿明沒有血緣關係。陳婦仍希望兒子繼續和準媳婦在一起。(圖/翻攝自幫視頻)陳婦震驚不已,經過一番考慮和掙扎,還是希望阿明和小美繼續在一起,自己就能繼續撫養孫女,只是這個提議被小美拒絕。隨後阿明起訴,要求小美賠償5年來的撫養費和精神賠償,對此法院判女方須支付撫養費、醫療費、親子鑑定費,以及陳婦的精神損失費,總共8.5萬人民幣(約38萬新台幣)。小美解釋,當初懷孕並不知道孩子不是阿明的,「我是17歲跟他在一起的,差不多是18歲懷孕、19歲生下來,我也不知道小孩不是親生的」,雖然理解陳婦的好意,但她仍希望自己撫養孩子。經過溝通,小美希望分期付款,後續會再進行討論。至於孫女,未來將回戶口所在地上學,不過她還轉帳1000元人民幣給陳婦,希望她幫忙照顧孩子到月底,同時也承諾如果想看孫,隨時可以來探望,雙方達成協議,雖然不能兩全其美,但已經是最好的決定了。
台南外帶豬心冬粉驚見「蟑螂腳」民眾怒投訴 衞生局稽查結果出爐
近日有民眾透過媒體表示,他在台南市店家購買外帶的豬心冬粉,裡面疑似有蟑螂腳的異物,惟未獲業者妥善處理。事涉消費者食安問題,市長黃偉哲十分重視,指示衛生局及法制處盡速辦理食安查核,了解業者的衛生環境狀況,讓市民與來台南觀光的遊客,都能安心享用平民美食。台南市政府法制處與衞生局18日至消費者指稱的店家查核,該店位於北區文賢路,販售麻油雞、豬心湯等傳統溫補湯品,並可選擇加麵線、冬粉等,可內用、外帶。據業者表示,日前確有一位男性來電反應外帶的豬心冬粉湯內有疑似蟑螂腳的異物,因該男子事後未將商品拿回店內,店家無法判斷事情的真相,並表示其向來重視食材的新鮮,但仍會再虛心檢討製作的流程。經衛生局與法制處實地查核,該店家尚無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情形,衞生局並於現場針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部分,輔導業者應注意事項。關於店內環境包括作業區及用餐區大抵乾淨整齊,查核時尚未發現有蟑螂或蚊蟲出沒的痕跡。台南豬心冬粉遭投訴有「蟑螂腳」,衞生局稽查結果出爐。(圖/南市府提供)因為豬心冬粉是地方的傳統食物,近年來逐漸熱門晉升為台南著名的小吃之一,所以法制處與衛生局亦一併至販售此美食的店家進行查核宣導,包括附近販售此商品的店家,以及本市的知名店家包括阿明豬心、阿文豬心及大胖豬心冬粉等,未來亦會不定期針對本市各類國民美食加強查核,持續為市民的健康把關。法制處籲請商家應重視商譽,注重環境與食材的衛生安全,共同維護本市美食之都的名聲,讓消費者吃的安心,只有良好的消費體驗,才能帶來源源不絕的商機。至民眾如有任何消費疑義,皆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諮詢或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洽詢,尋求消費權益的保障。
人妻獨養2兒…博士尪消失20年現身「分兒遺產」 她心碎:告別式都沒來
男子阿明(以下皆為化名)與女子小莉婚後育有2名兒子,之後赴美攻讀博士學位,學成歸國時,長子已經就讀小學,之後他到新竹工作,僅週末偶爾回家,從未參加子女學校活動,孩子們等同在單親家庭長大,後來更到大陸定居,和家人分居逾20年,直到長子過世才突然現身,原因令小莉感到心碎。根據判決書,小莉主張,兩造婚後育有2名子女,被告於77年7月即赴美攻讀博士學位,學成歸國時,長子已就讀小學,之後阿明常住新竹,僅週末偶爾回家,從未參加子女學校活動,子女們等同在單親家庭長大,自己只能一肩扛起,母兼父職,勞心勞力、身心俱疲。小莉控訴,被告於90年間離開臺灣定居大陸,於90年11月26日戶籍遷至金門,兩造分居迄今已逾20年,有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長子111年4月26日意外過世後,阿明竟連長子之告別式都缺席,於111年10月回台後在意的只是要分配兒子遺產,原告心寒至極,希望結束該名存實亡之婚姻。小兒子證稱,「爸爸約自90年起即常居廈門或金門,而未再與我們同住,那時是聽我媽媽轉述,我也無法跟爸爸聯絡,從我國小到大學期間,我印象中可能他有回來看我們1、2次,一隻手指頭數得出來」、「家裡有經濟能力的只有媽媽,媽媽一直都有在工作,我哥哥告別式時爸爸沒有參加,是之後牽涉到遺產才回來」。台北地院審酌,被告於90年後即未與原告共同居住生活,兩造間長期以來復無何積極聯繫,可認兩造徒有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此與夫妻應共同生活、同甘共苦,共創幸福家庭生活之本質相悖,且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任何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主觀上亦已無繼續維持婚姻之意願,判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