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住居
」 交保 柯文哲 京華城 羈押 鄭文燦偵破首件台版「地面師」案!3年詐騙逾1.4億
檢警調偵破首件台版「地面師」詐騙案!北檢查獲不法集團利用偽造代筆遺囑,詐取繼承獨居老人的不動產過戶,3年獲利逾1.4億元,21日依詐欺、偽造文書、貪汙等罪起訴首腦蔡尚岳、律師蔡鴻燊、新北地院書記官游立綸、台北市警中山分局員警駱勁達、新北市土城區戶政人員葉濬誼、新北市現任及卸任里長共44人,「首腦」蔡尚岳、蔡鴻燊2人遭檢方求處重刑。北檢昨起訴本案後,將在押的蔡鴻燊、蔡尚岳妻子林緻菱、全絨公司經理王煜堤等3人,移送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法官下午5點開庭,蔡鴻燊否認犯行並泣訴喊冤,「我真的覺得自己很冤枉!沒想到背後問題那麼複雜,希望法院還我一個清白。」但法官認定他犯嫌重大,諭知收押;林緻菱、王煜堤2人則分別以300萬元、400萬元交保,2人都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檢方查出,2021年蔡尚岳獲新北市里長鄧長安、許政鎧告知有獨居老人遺產無人辦理繼承,可用偽造遺囑詐取2名老人遺產與不動產合建後利益,蔡再邀約土地整合業者王煜堤加入其設立的全絨公司,指示公司員工以北市地政局未辦理繼承登記專區的列管名冊為案源。蔡、王透過員警駱勁達、戶政人員葉濬誼、書記官游立綸確認被繼承人戶籍資料,指派員工實地勘查、篩選被繼承人遺留的不動產後,先找配合擔任代筆遺囑的受遺贈人、見證人,再向身兼民間公證人的律師蔡鴻燊取得聲明書認證,到戶政單位及金融機構辦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提領存款,犯罪手法如日劇「地面師」。蔡、王指示妻子林緻菱、黃靖軒記帳、分派犯罪所得,林女因而獲取北市金門街千萬不動產,去年3月蔡因另案入獄,王找里長許政鎧另起爐灶,欲詐取2案遺產未得逞。蔡鴻燊、葉濬誼、駱勁達、游立綸4人各收賄890萬、60萬、86萬6000元、6萬6000元。該集團自2021年8月起申辦不動產過戶11件,7件得逞、4件未遂,不法獲利1億4925萬4298元。
甩女乘客巴掌、持刀插椅背!高鐵怪男遭逮喊:被她跨過「會帶衰」
高鐵列車16日發生一起驚悚事件,一名53歲陳姓男子因不滿遭劉姓女子「從身上跨過」,雙方爆發激烈口角,怎料陳男盛怒之下竟甩對方巴掌,甚至抄出尖刀插進椅背恐嚇,警方獲報後立即循線緝拿,最終在陳男位於南投的居住地附近,成功將人逮獲,案經台北地院審理,裁定陳男以2萬9000元交保。如今犯案動機也曝光,陳男坦承,是因認為被劉女「跨過去會帶衰」,一時情緒失控才做出脫序行為。據了解,該案發生於16日上午11時許,當時陳男搭乘高鐵自由座從台中北上,由於車廂內已無空位,陳男索性直接席地而坐,劉女上車後見狀要求陳男讓路,但他卻無動於衷,不得已劉女只好抬腳跨越對方。怎料此舉竟引起陳男不滿,2人當場起了口角衝突,情緒激動的陳男冷不防賞了劉女一巴掌後,隨即又怒摔背包洩憤,當場掉出一把長約30公分的尖刀,怒火未消的陳男將刀子撿起後,下秒竟將刀械猛力插進椅背的折疊桌上,失控一幕嚇壞在場乘客。趁著列車停靠之際,陳男也立刻下車逃逸無蹤,警方獲報後漏夜展開追查,得知陳男居住在南投縣魚池鄉後,員警立即前往逮捕,火速將犯嫌逮捕歸案。對此,陳男落網後供稱,因為被人「跨過去會衰」,他因此動怒出手毆打劉女,至於隨身攜帶的尖刀則是用來防身的,也對造成大眾恐慌感到抱歉。台北地檢署昨(18日)複訊後,依涉犯《恐嚇公眾罪》、《恐嚇危害安全》、《傷害罪》等罪嫌,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法官審理後裁定,陳男以2萬9000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認為「被跨過會衰」攻擊女乘客 高鐵亮刀刺餐桌男交保了
高鐵車廂16日上午發生亮刀案件,54歲陳姓男子不滿自己被女乘客「跨過」,認為會招來厄運,竟揮拳攻擊女乘客,還將刀子插入前方座位餐桌,並於犯案後逃逸,17日下午被警方拘提到案,檢方聲請羈押,台北地方法院則於18日晚間裁定新台幣2萬9000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據了解,陳男16日搭乘高鐵北上,而他坐在列車第9、第10車廂之間的通道影響乘客通行,劉女跨越他進入第10節自由座車廂,陳男卻因而暴怒還出現攻擊行為。陳男朝劉女大聲咆嘯,並揮拳打向女子臉部,劉女臉部受傷,右臉頰紅腫一片,陳男更氣憤亮刀,將刀械插進前方座位餐桌,附近乘客嚇壞紛紛閃避,陳男則在抵達台北車站後下車逃離。而陳男為了躲避警方追氣,多次轉乘其他交通工具,甚至利用公廁變裝,疑似想製造斷點,警方透過男子搭車畫面及購票紀錄一路往南追查,17日下午4時許在南投地區將人拘提到案。而面對警方偵訊,陳男十分不配合,拒絕透露自己上台北的動機,也不願交代刀械何來,還要員警「別再問了」,警方則將他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北地方法院則裁定新台幣2萬9000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郭哲敏涉洗錢改1億交保!女友錢帥君怒控「檢方押人取供」:鬧劇要演到什麼時候
北市「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嫌洗錢、經營線上博弈,非法吸金高達台幣217億元,繼先前郭哲敏被裁定5千萬元交保後,檢方不服隨即提出抗告,新北地院今(18日)重開羈押庭,裁定郭哲敏改以1億元交保候傳。對此,郭哲敏的名模女友錢帥君也在IG發聲力挺,抨擊檢方又要押人取供,氣憤直呼「檢察官這齣鬧劇究竟要演到什麼時候?」回顧該案,去年8月間郭哲敏遭控涉及經營博弈網站、以地下匯兌非法洗錢後,一度逃亡海外長達9個月,最終在泰國曼谷遭逮,事後新北地檢署依違反《銀行法》、《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將郭哲敏起訴並羈押禁見。錢帥君稍早現身新北地院,幫男友郭哲敏辦理交保。(圖/報系資料照、中國時報柯毓庭攝)新北地院於本月8日裁定,郭哲敏以5千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同時需配戴電子腳鐐以防潛逃,不過檢方認為,郭哲敏在交保期間電子腳鐐頻頻發出示警訊號,警報次數多達926次,懷疑他有意測試監控系統、擬定逃亡計劃,因此提出抗告。經台灣高等法院發回更裁後,新北地院今(18日)下午重開羈押庭,法官除了將保釋金加碼5千萬元、共1億元交保外,同樣裁定郭哲敏仍有境管及科技監控的必要。稍早,錢帥君也在1個多小時後火速湊齊5千萬,隨即現身新北地院辦理交保。針對此事,錢帥君也在IG以「又要押人取供嗎?」為題發文,怒控檢方拿著精心造假的證據,且在無法證明真偽的情況下,刻意將「孩子的爸爸」塑造成十惡不赦的壞人,讓她忍不住痛批「這實在太荒謬了!」錢帥君直言,隨著此案深入調查,法官發現證據不足才讓郭哲敏交保,但檢方仍不願意就此罷手,讓她氣到開嗆,「繼續拿著那些做假的證據,硬要說不能讓郭哲敏交保,檢察官這齣鬧劇究竟要演到什麼時候?」並強調郭哲敏會繼續捍衛自身清白,也相信司法最終會還他一個公道。
681萬助理費案掀波!新北市議員林銘仁300萬交保 限制住居
新北市民進黨籍市議員林銘仁因涉嫌虛報人頭助理及浮報助理費,於2009年至2016年間非法詐領681萬元助理補助費,經新北地檢署起訴後,新北地方法院於15日裁定林銘仁以3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個月,禁止與其他被告及證人接觸。新北地檢署早在9月19日展開搜索行動,突擊林銘仁的服務處及住所,包括新北市土城區、樹林區及台北市萬華區共7處地點,檢調在搜索中查扣筆記、帳冊等物證,並帶回林銘仁、楊姓女助理及多名親友助理與證人進行調查。檢方指控,林銘仁在擔任台北縣議會及新北市議員期間,涉嫌與楊姓助理聯手,以虛報人頭助理及浮報工時的方式,長期詐領助理補助費,共計681萬元,依據《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相關規定,林銘仁涉及利用職務詐取財物及偽造文書等多項罪名,案件曝光後,林銘仁一度遭羈押禁見,而楊姓助理則以10萬元交保,並被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15日的庭審中,林銘仁否認所有貪污指控,堅稱自己無罪,但法院考量案件已偵查完結,且無羈押必要,最終裁定林銘仁300萬元交保,並要求其在接下來的8個月內不得與同案被告及證人聯繫。檢方強調將持續追查該案是否涉及更廣範圍的不法行為,並呼籲相關人員配合調查,全力釐清案件真相。
裁定理由不備!「88會館」郭哲敏5000萬交保遭撤銷 檢方抗告成功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嫌地下匯兌217億餘元,自今年5月羈押迄今,新北地方法院8日裁定郭哲敏5000萬元交保,另共犯張旭昇500萬元交保,2人都被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及戴電子腳鐐,檢方抗告後,台灣高等法院15日將原裁定撤銷,由新北地院更為裁定。高院指出,新北地院對於郭哲敏何以與張旭昇無串證必要、原裁定主文所示具保等手段何以得防免被告2人逃亡及串證,均未妥適說明,尚屬理由不備,檢察官提起抗告為有理由,故將原裁定撤銷,並應由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更為裁定。郭哲敏與張旭昇被檢方指控,經營跨境線上博弈、地下匯兌,再以人頭公司洗錢隱匿不法所得,被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銀行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16億餘元犯罪所得。郭哲敏在偵辦前出境,去年8月被押解回台後羈押,今年4月合議庭裁定郭哲敏5000萬元交保、張旭昇30萬元交保,檢方向高院抗告成功,5月再度將2人羈押。郭、張2人至11月羈押期滿,新北地院昨下午考量2人向法院提出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供擔保,顯現2人應有相當程度的心理約束力,認無繼續羈押之必要。合議庭認為,郭張2人犯罪嫌疑重大,涉犯《銀行法》部分的法定刑亦重,且郭不法獲利甚高,過往又長時間滯留外國,可知郭有相當資產,張則於案發後有長期逃亡事實,認其2人均有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的原因及必要。另,依據過往司法實務經驗判斷,縱命被告提出高額具保金,仍有不顧國內事業、財產及親人而棄保潛逃出境,致案件無法續行情事。為確保日後審理程序順利,考量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對郭、張2人採取電子腳環科技設備監控。合議庭裁定,郭哲敏裁定5000萬元交保、張旭昇500萬元交保,2人都被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及戴電子腳鐐,檢方抗告後,高院撤銷。
吸金30億僅判20萬元交保 肉商疑棄保潛逃「桃院回應了」
桃園林姓肉商涉嫌利用虛構的營業項目進行投資詐騙,在三年內吸金高達30億元,受害人數超過300人。今年9月,林姓肉商因周轉不靈突然失聯,引發受害者憤怒。後續眾人將林姓肉商告上法院,但桃園地院僅裁定20萬元交保。而如今傳出林姓肉商疑似棄保潛逃,再開羈押庭也無故不到。對此,桃園地院也做出回應。根據《鏡週刊》報導指出,投訴人A先生表示,林姓肉商以每月2.5%至3%的穩定獲利為誘餌,吸引投資者加入。為取得投資者信任,林男不僅開立本票作為抵押,還簽署借貸契約書,聲稱即使投資賠錢,投資人仍可透過法律途徑追討債務。然而,這些舉動實為其日後脫罪所設的圈套。而在7、8月間,林男開始拖欠分紅,以中秋節市場需求量大增需要資金周轉為由延後發放。9月中旬,林男突然人間蒸發,受害者在其工廠聚集了解狀況,發現受害群體包括林男的同學、同鄉、公司員工,甚至南部醫院的護理師,損失金額從數十萬元到上億元不等。後續受害者成立群組發動搜尋,一週內便找到林男下落並將其送警。但林男以與受害者僅有民事債務糾紛為由否認詐欺意圖。雖然桃檢於9月28日依法聲請羈押,但桃園地方法院考量「卷證資料尚不足確認檢察官羈押聲請書所載之犯罪事實」,最終裁定以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後續高等法院於10月11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更審,桃園地院於10月14日傳喚林男未果,林男疑似棄保潛逃,目前桃院正進行沒收保證金程序。而林男消失的消息曝光後,更是讓不少被害人炸鍋。整起事件爆發後,桃園地院也出面回應,表示檢察官聲請羈押,法官基於審判獨立原則,判斷卷證資料尚不足認定檢察官聲請羈押所指犯罪事實。後來本案經高院撤銷發回,也隨即依法傳拘,桃園地院認為整體程序合理,並無縱放人犯之疑。
「88會館」郭哲敏5千萬交保 2小時備妥超高額交保金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嫌地下匯兌217億餘元,自今年5月羈押迄今,新北地方法院今(8)日裁定郭哲敏5000萬元交保,另共犯張旭昇500萬元交保,晚間9時19分郭先在大批親友陪同下步出法院;張則是於晚間9時34分在律師陪同下離開。郭、張2人的判決約在晚間6時裁定,共5500萬的高額交保金在2小時內火速備妥,於晚間8時由1男1女拖著行李箱步入法院。(圖/中國時報賀培晏攝)據了解,郭、張2人的判決約在晚間6時裁定,共5500萬的高額交保金在2小時內火速備妥,於晚間8時由1男1女拖著行李箱步入法院,此外,郭的妻子及大批親友約莫10人也到法院迎接,法庭外亦有俗稱「運兵車」的Lexus LM、Alphard待命。晚間9時19分由郭哲敏率先步出法院,頭戴帽子、臉戴眼鏡、口罩並且身穿長袖長褲全身包得密不透風僅眼部露出來,身旁有其律師、妻子陪同;面對媒體提問也全程不發一語從容往在外待命Lexus LM走去,郭上車後獨留律師一人在現場。晚間9時34分張旭昇在僅有一位律師的陪同下離開法院,陣容相較郭哲敏孤單不少,衣裝也相對簡單僅一副口罩遮掩,媒體提問同樣不發一語快步往外走去,隨後搭上預先待命的Alphard離開。郭哲敏與張旭昇被檢方指控,經營跨境線上博弈、地下匯兌,再以人頭公司洗錢隱匿不法所得,被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銀行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16億餘元犯罪所得。今日新北地院裁定,郭哲敏5000萬元交保、張旭昇500萬元交保,且2人都被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及戴電子腳鐐。 郭哲敏的共犯張旭昇則在郭之後離開法院,但身邊僅有律師一人陪同。(圖/中國時報賀培晏攝)
柯文哲確定延押2個月! 法院裁准理由曝光:尚有共犯未到案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日前聲請延押,受到康芮颱風影響遞延一日進行;台北地院1日上午開庭,柯文哲否認圖利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下午4點30分裁定柯延押兩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稍早裁定理由曝光,由於法官認為涉貪污犯嫌重大,且有共犯未到案,因此裁定延長羈押禁見,可抗告。柯文哲深陷京華城容積弊案風暴中,9月5日遭裁定羈押禁見至今第58天,由於羈押將於4日屆滿,檢方日前聲請延押柯文哲,北院1日上午開庭,下午4點30分裁定延押兩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台北地方法院針對裁定理由說明,「被告經訊問後,依目前卷證資料,除涉犯貪污治罪制條例最重本刑5年以上之罪,犯罪嫌疑重大。另依卷內事證,目前尚有共犯未到案,且有犯罪事實待偵查機關繼續偵查作為予以釐清」。另外,北院還指出,「有事實足認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以及所犯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而有相當理由認有逃亡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等羈押原因仍繼續存在,且非以羈押之方式無法保全訴訟、證據及將來之執行」。北院認為,「斟酌公共利益維護與被告權益保障之動態平衡,且衡量比例原則後,仍認實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而有必要羈押,裁定自11月5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據了解,法院10月29日已就柯文哲的延押案召開限制閱卷庭,檢方與柯的律師鄭深元、蕭奕弘、陸正義共同討論方式、範圍及內容;柯文哲9月5日裁定羈押禁見,偵查中的第一次押期在本月4日屆滿,不過,呂政燁今開庭後定下午4點30分諭知。
協禧爆內線交易!董事長黃瑞益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
協禧公司董事長黃瑞益,被控在2020年間公司買回庫藏庫股前,在禁止交易期間,以親友帳戶買進庫藏股再賣出獲利,不法所得數百萬元。台北地檢署30日搜索協禧及黃男住居所並約談黃男等15人到案,今(31)日訊後依違反證交法內線交易罪命黃男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檢調獲報,指協禧公司在2020年3月24日發布重大訊息要買回庫藏股,但黃瑞益在禁止交易期間,以親友帳戶買進庫藏股再賣出獲利,不法所得數百萬元。檢察官葉詠嫻30日指揮調查局基隆市調查站,兵分37路搜索黃男於協禧辦公室區域,及其住居所並約談黃男等15人到案,訊後依違反證交法內線交易罪命黃男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
京華城案台北地院最新裁定 應曉薇、沈慶京全都「延長羈押2個月」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由於京華城案首位遭收押被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羈押期限至本月29日止,經北檢連日密集開專案會議研議,22日決定聲請延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與應女2人,繼台北地院28日裁定將應女從10月29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及通信,今(29)日裁定沈也延長羈押禁見。可抗告。檢廉偵辦京華城案,因涉案的北市議員應曉薇8月27日意圖出境,遭拘提到案,檢廉8月28日大規模搜索威京集團,拘提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多人,訊後聲押禁見應、沈及應女助理吳順民3人,法官8月29日深夜裁准羈押應女,8月30日凌晨裁准羈押沈、吳2人。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羈押被告,偵查中不得逾2月。在偵查中延長羈押期間,應由檢察官附具體理由,至遲於期間屆滿之5日前聲請法院裁定」。由於應曉薇8月29日遭裁定羈押,其羈押期限至10月29日止,檢方若要延押柯文哲,須先聲請延押應曉薇,而應女羈押期限為29日,依法檢方最晚須在羈押期滿的5天前,即24日前聲請法院裁定延押。北檢於22日聲請延押沈及應女,法院分別定沈於23日下午3點30分及應女於24日上午10點50分開庭。法官開庭審理後,裁定將應女從10月29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及通信。可抗告。至於應女助理吳順民部分,檢方認為吳已完全供出犯罪過程,沒有再羈押必要,另向法院聲押具保停押,法院於25日下午2點30分開庭,庭訊15分鐘後諭知以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而北檢另於25日聲請延押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及柯文哲。彭的部分,28日傍晚開完延押庭,將擇期裁定。柯的部分,法院定29日由辯護人閱卷,31日下午2點將召開延押庭。京華城案迄今收押7人,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上周以500萬元交保,其餘包括應曉薇、沈慶京、彭振聲、柯文哲、前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與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都還在羈押,北檢已聲請延押應女、沈、彭和柯等4人。★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台鹽綠能弊案蔡姓姊弟抗告 地院更裁2人交保
台南檢調偵辦光電弊案,本月15日以銀行法、詐欺等案由,搜索傳喚承暘光電負責人蔡清旭、蔡月娥姊弟及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等人,並聲押蔡家姊弟獲准,蔡家姊弟提出抗告後,台南高分院25日發回台南地方法院重裁,台南地院晚間改裁蔡清旭、蔡月娥各以500萬、4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每周一下午5點前至轄區派出所報到。台南地院晚間也說明裁定5項理由,指依卷內證據及相關證人證詞,足認被告2人犯罪嫌疑均重大。被告2人雖自2023年迄今有多次出入境紀錄,但出國均僅短短數日且出國期間已遭檢警發動偵查及搜索,2人仍回國,難據此認被告的2人有逃亡情形。此外,被告2人雖具相當財力,但檢察官並未舉證證明被告2人有將相關資產移至國外情形,也沒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的風險。另,南院也提到,蔡姓姐弟已被檢警及稅捐機關列為重點監管對象,難有再度逃漏稅捐或虛增公司資本的情形,檢察官也未提出相關證據資料證明有反覆犯罪之虞。台南地院裁定蔡清旭以500萬元交保,蔡月娥以400萬元交保,並限制2人住居及出入境,且每周一須至轄區派出所報到。
京華城案吳順民成唯一「停押被告」 法官裁定500萬交保限制住居
京華城弊案延燒至今,台北地檢署25日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延押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而應曉薇助理吳順民則獲北檢聲請具保停押。台北地院25日下午2時30分開庭審理,提訊在押的吳到庭,僅15分鐘就結束,法官裁定吳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他也成為此案7名在押被告中,唯一獲得交保的人。應曉薇、其助理吳順民及沈慶京等3人,羈押期即將屆滿,檢方已對應曉薇和沈慶京聲請延押,而由於吳順民已充分陳述及答辯,北檢認為無羈押的必要性,向北院聲請具保停押。
關西鎮代會主席涉詐領出席費 裁定30萬交保
新竹縣關西鎮民代表會主席羅仕典涉嫌詐領出席費,經新竹地檢署指揮新竹縣調查站通知羅仕典到案問訊,認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18日下午4時向新竹地院聲請羈押,晚間9時許裁定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羅仕典遭檢舉詐領出席費,承辦檢察官18日指揮新竹縣調查站通知羅男到案訊問,認被告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犯嫌重大,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據了解,羅男在代表會開會期間,並未準時出席會議,涉嫌詐領出席費,但羅男堅稱自己有到場。檢察官不採信羅男說法,認羅男有串證之虞,當日下午當庭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晚間9時許新竹地院裁定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新竹地檢署表示將持續深入調查,查明事實真相,杜絕不法貪汙行為。
雲林議長涉綠能弊案!認罪吐1480萬賄款 新北地院裁定300萬交保
雲林縣議會無黨籍議長黃凱因涉嫌利用議員職權勾結綠能業者收賄上千萬,今(18)日遭到新北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新北地方法院也於晚間7時許裁定黃凱以300萬元具保及限制住居,並限制出境、出海8月,及接受科技設備監控8月。新北地院指出,黃凱收受賄賂,犯罪嫌疑重大,且所涉犯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依合理判斷,仍存有畏罪潛逃之高度誘因,因此認為有羈押之原因,但考量黃凱於偵訊及本院訊問時,均坦承犯行,且於偵查中主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1480萬元,認無羈押之必要。根據新北地檢署調查顯示,黃凱自2020 年起與國金能源公司等綠能業者勾結,利用自身議員身份及聯繫雲林縣建設處長李俊興,透過各自職權暗中協助綠能業者優先取得雲林縣太陽光電發電廠的籌設同意函及營業執照。檢方指出,其中李俊興涉嫌洩漏縣政府內部機密文件給黃凱,而黃凱則利用家人設立人頭公司,掩飾收賄行為,先後接受5千萬元及900萬元賄款;訊後將黃凱、李俊興及相關涉案人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洩漏機密罪》、《洗錢防制法》等多項罪嫌起訴。
逆向竄出撞公車!台中孝子「慘捲車底」顱內出血亡 超衰司機下場曝
台中市烏日區昨(17日)發生一起死亡車禍,駕駛中鹿客運的許姓司機行經中山路三段時,不慎撞上逆向行駛的52歲洪姓機車騎士,洪男當場遭捲入車底失去生命跡象,緊急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事發後,許姓司機也被依涉犯《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並遭檢方諭知限制住居。該起重大事故發生於17日下午近3時,當時洪姓男子騎乘機車突從中山路三段巷口竄出,不知為何竟逆向行駛在道路上,駕駛客運的許姓司機閃避不及,直接迎頭衝撞洪姓騎士,碰撞力道之大,導致機車車體全毀零件碎落一地。洪男遭撞後隨即被公車慘捲車底,救護人員獲報趕抵現場,發現洪男已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緊急將他送往烏日林新醫院搶救,遺憾最終仍因傷重宣告不治,經檢方今(18日)上午進行遺體相驗,確認洪男死因為顱內出血、胸腹部多處挫傷。據了解,相當孝順的洪男,為了就近照顧母親,於是特地搬回家與母親同住,事發當天還跟家人相約晚餐吃羊肉爐,但不知何原因卻逆向駕駛,且生前也並未發現有任何異狀,令家屬既悲痛又錯愕。對此,警方表示,許男、洪男經酒測後並未發現酒駕情事,全案依《過失致死罪》移送偵辦,經檢方複訊後,肇事許姓駕駛並未交保,僅限制住居,至於詳細事發原因及肇事責任,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安排101件車手案給15名律師辯護 「律師團」首腦鄭鴻威交保...北檢提抗告
律師鄭鴻威涉嫌組成史上最大「律師團」洩密詐團案,台北地檢署查出,鄭安排101件車手案給15名律師辯護,且接受詐團虛擬貨幣報酬洗錢,4個月獲利1200萬元,依洩密、組織犯罪、洗錢等罪起訴鄭鴻威等人,台北地院日前裁定鄭交保500萬元後停止羈押,限制住居、出境、出境10月,但台北地檢署不服,今(16)日已提起抗告。檢方查出,鄭鴻威去年加入暱稱「銀河車隊-美國」詐團,負責處理該集團旗下車手遭檢警查緝後的相關法務事務,包括遭查緝前的防範措施、遭查緝後與檢警應對。鄭鴻威自行或指揮安排派案律師擔任落網車手之辯護人,以監視車手是否供出上游成員,藉此取得車手於偵查中之筆錄內容、車手是否遭羈押、扣案之贓款數額等資訊,並告知詐團連姓主嫌,以利該集團上游成員管控風險、調派人手及認列虧損,藉此維持該詐團運作。鄭鴻威親自或委由法務助理林佳毅安排黃耕鴻15名律師接案,15名律師分別接受3案至24案委任,15名律師利用陪同車手受訊及聲請羈押閱卷機會,以文字、口述等方式將筆錄內容、羈押聲請書等偵查資訊告知鄭鴻威,由鄭鴻威轉知詐團上游知悉。鄭鴻威接獲詐團虛擬貨報酬後,定期請友人會計師李昊承轉換現金洗錢,李自去8月17日起至12月1日止,兌換台幣並提領共計1270萬4901元 其合庫帳戶,再轉匯1216萬6500元至鄭的台新銀行帳戶,李賺取差額53萬8401元。案發後鄭男遭羈押,檢方起訴後,鄭因羈押期將於本月13日屆滿,向台北地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法官裁定以500萬元保證金後,准予停止羈押,限制住居、出境、出海10月,要求鄭不得與同案被告、共犯及起訴書證據清單欄所載之證人為任何接觸。北檢對於史上最大洩密「律師團」首謀鄭男獲准交保,表示不服,已提起抗告。
朱亞虎抗告成功撤銷羈押處分 李文宗遭駁回確定續押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獎勵弊案,對出身北市府的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與前柯文哲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聲押,朱坦承行賄、李否認收賄,台北地院9月29日認定有串證之虞,將2人裁定收押禁見,2人不服各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裁定朱亞虎部分撤銷,發回北院。李文宗部分駁回確定。高院由審判長林柏泓、陪席法官羅郁婷、受命法官葉乃瑋組成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朱涉犯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嫌疑重大,但檢察官並未舉出有何具體事實足認朱逃亡、滅證、串證之虞,且其所犯並非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不符合法定羈押原因要件。合議庭認為,李文宗涉犯收受賄賂等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事實足認有滅證、串證之虞,若僅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之手段,實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之順利進行,而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一審裁定其羈押禁見,並無違誤或不當,李文宗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據了解,檢方認為朱替沈慶京在京華城案穿梭打點、行賄,李文宗則被視為柯的大帳房,懷疑他替柯處理與隱匿賄款;根據北院裁定書內容,朱坦承檢方聲押書所指行賄的犯行,且他大多數家人在國外,並在國外置產,認朱極有可能潛逃國外規避罪責,具有潛逃國外的能力,有逃亡之虞。裁定書指出,朱與沈慶京等人間的犯意聯絡、行為分擔,仍有諸多疑點,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他為減輕罪責,仍可能串證,使案情陷於晦暗不明;李文宗則否認收賄,但依偵查卷證資料,法官認為他收賄、背信嫌疑重大,本案尚有諸多疑點,不能排除仍有與他有利害關係的潛在共犯或證人尚未到案。北院指出,對於朱、李採較輕微的強制處分,不足以擔保後續偵查順利進行,確實有羈押2人的原因及必要,裁定2人收押禁見。
女議員狂收不雅恐嚇信!嫌犯高雄落網 諭令3萬交保
北市民進黨籍女議員顏若芳、鍾佩玲以及國民黨籍女議員游淑慧,接連收到不雅恐嚇信,台北市刑大昨(8)日下午在高雄鳳山逮捕楊姓嫌犯,他坦承犯案、不願交代動機。士林地檢署複訊後依跟騷法、恐嚇等罪,諭令楊男3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且不得再騷擾被害人。北市多名女議員上月底連續收到騷擾信,信中出現「母豬」、「肉便器」等不雅字句,便報警提告。警方偵辦後,鎖定楊男為重大嫌疑人,8日在高雄鳳山將他逮捕,並查扣他的手機、電腦,發現同一封騷擾信,寄出超過200個信箱,被害人大多為政治人物。據悉,37歲楊男為電子碩士,自己成立科技公司擔任負責人,平時與父母居住在高雄鳳山住處,疑似因「太無聊」以手機寄送多封恐嚇、性騷擾電子郵件。楊男被捕後拒絕說出犯案動機,僅告知警方「秉公處理」。警方訊後依恐嚇、性騷擾以及妨害名譽等罪嫌送辦。士林地檢署8日晚間複訊,諭令楊男以3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且不得再騷擾被害人。
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弊800萬交保 北檢抗告遭高院駁回
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台智光弊案,1日獲北院諭知8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海、出境,且須受電子監控。檢方2日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8日認定抗告無理由,予以駁回。陳重文遭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嫌起訴,台北地方法院1日開庭,陳重文聲請具保停押,法官審酌所有證人已詰問完畢,已無串證之虞,諭知8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另須配戴電子腳鐐監控。檢方主張,陳重文涉重罪,有高度逃亡之虞,且具足夠人脈和能力前往海外生活,認為其身為市議員仍有勾串風險,請求繼續羈押禁見。法官審酌陳重文確實有逃亡之虞,但已無勾串滅證風險,裁定他8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並戴上電子腳鐐監控。檢方不服提起抗告。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原裁定並無違誤或不當,稱檢察官抗告雖主張被告於偵查中有干預證人之行為,且800萬元交保金難以防範被告逃亡云云,然而並無事證足認被告於起訴後原審法院審理中仍有企圖滅證或串供之具體事實,又原審除諭令交保外,還輔以限制出境、出海及電子監控,已足以對被告產生一定制約,檢察官抗告並不可採,駁回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