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喜紅
」煉獄狗場3/惡劣犬舍罰則輕 她讓「狗吃狗」罰錢就了事
嘉義縣新港鄉「浪浪別怕護生園」出現狗吃狗案件,當地防疫所現已介入調查,但《飼養不當罪》條件嚴苛、難以成立,淡水老婦人陳喜紅過去也曾密集飼養超過200犬隻,狗場環境惡劣甚至逼迫「同類相食」,法院審理後卻認定陳女沒有違法《動保法》,僅被新北市動保處裁處24萬元罰款。陳喜紅的狗場位於淡水小坪頂山區,飼養超過200狗兒,她自稱「太喜愛動物」,甚至離開丈夫兒子創立狗場,許多民眾被其義行感動而捐贈善款飼料,但她收容狗兒卻無力照顧,狗場環境極為惡劣,多隻狗兒被活活餓死,甚至同類相食。據悉,志工進入狗園查看時,園區環境宛如煉獄般慘烈,地板上滿是汙泥糞便,多數狗兒籠裡沒有吃食飲水,僅存的些許食物則發臭長蛆,狗兒們甚至搶食犬隻糞便裡的飼料,園區內還有超過30隻犬隻活活餓死,屍體被其他狗兒拖出啃食,頭部和身體都有被啃咬痕跡。新北市動保處接獲檢舉後立刻前往查緝,先是依未辦理寵物登記、未施打狂犬病疫苗等違規行為裁處24萬元,並蒐集狗場環境惡劣的證據,將陳女移送偵辦。但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陳女是無力照顧非故意虐待,而《動保法》的飼養不當罪只處罰故意犯,陳喜紅為犬貓提供食物、飲水和遮蔽及保護措施,如果故意不當飼養,則200多隻狗不會只死亡30隻,認為不可歸責於陳喜紅,因而判決無罪。 士林地方法院認為陳喜紅(右)是無力照顧而非故意虐待,未違反《動保法》而判決無罪。(圖/報系資料庫)
狗吃狗慘劇!30具腐爛狗屍、207隻犬貓老婦無力養判無罪
新北市淡水區一處私人狗場2018年2月遭到動保團體踢爆,207隻貓狗生活在髒亂的泥濘中,吃不飽呈現骨瘦嶙峋的模樣,甚至還有狗吃狗的情況發生,和30具狗屍已經腐爛長滿蛆。士林地檢署認為72歲的負責人陳喜紅未盡飼養之責,依違反《動保法》起訴,經士林地院審判,認為陳喜紅本意並非虐待動物,不可歸責於她,因此判她無罪。根據判決書指出,動保處於2018年2月接獲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TSPCA)通報,指出位於淡水小坪頂的私人狗場內,共計有200隻狗、7隻貓,環境惡劣髒亂,地上隨處可見排泄物,貓狗食用的的盆子不見水、飼料,有部分貓狗都骨瘦如柴,甚至場內還出現「狗吃狗」的狀況。71歲陳姓女子在鐵皮屋內飼養約207隻犬貓,卻因疏於照顧,導致30隻犬隻死亡,被士林地檢署依違反動保法起訴。(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負責人陳喜紅表示,因為自己年紀大了,無力照料,強調自己是養狗30年的愛狗人士,不可能虐待動物,她提到,曾請過2位流浪漢、1對夫妻幫忙打掃清潔,但他們卻接連離職。陳喜紅有3個月都需自行照顧動物們,期間她曾向流浪狗協會求援卻苦無下文,缺乏資金導致飼料不足,天氣不佳也造成貓狗們感染傳染病,獨自一人無力管理207隻動物,才使環境變得如此惡劣。另外,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開庭時證人有提出網路上認養及飼料招募的貼文皆不是陳喜紅本人所貼,貼文內容也提及將狗送到陳喜紅的飼養場,可知207隻狗是來自何處。士林地院經審理後,認為陳喜紅並非刻意虐待動物,沒有違反《動保法》,故判她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