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宏吉
」競選團隊竟是暴力團! 雲林麥寮鄉民代表當選人陳宏吉起訴
雲林縣麥寮鄉鄉民代表當選人陳宏吉,去年選後還來不及宣誓就職,就因涉嫌在選舉期間組暴力集團妨害他人選舉,後來還威脅利誘多名鄉代當選人,支持他擔任鄉代會主席等罪行,遭到檢警偵辦,還因此羈押禁見,雲林地檢署12日依組織犯罪、恐嚇等罪嫌提起公訴,若未來判刑確定,將喪失當選資格。雲林地檢去年選前接獲情資,陳宏吉為了競選麥寮鄉鄉民代表,竟然籌組暴力集團以非法手段介入、妨害他人選舉,選後又以暴力、賄選等方式要其他當選人支持他出任代表會主席,立刻組成專案小組指揮偵辦。專案小組深入調查,陳宏吉首度參選就瞄準鄉代會主席位置,開設工程公司的他財力雄厚,選前1年就開始策畫,與胞弟以招募競選團隊成員名義,給薪水又包吃包住,但來的不是本地鄉親,卻是有妨害自由、毀損、妨害秩序等暴力犯罪前科的外地人,儼然就是個暴力組織。陳宏吉對於有機會當選麥寮鄉代的候選人,先是動之以利,用現金、禮品「買票」,要求對方選上後支持他擔任鄉代會主席,若對方猶豫或不從,就派吸收的組織成員前往該名候選人服務處,用盯哨、脅迫、霸占座位、四處巡視等方法妨害競選,還在公祭、廟會活動、投開票所等公開場合,出言恐嚇、脅迫,造成多名候選人心生畏懼。地檢署指出,陳宏吉仗著財力雄厚,吸收血氣方剛、無正職工作或外地不明究理的年輕人,名義上擔任競選服務處工作人員,實際卻從事脅迫犯罪行為,嚴重破壞社會治安、擾亂地方安寧,將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嚴懲不法,維護民主法治及社會秩序。
雲林暴力集團首腦羈押禁見 竟是麥寮鄉代表當選人
雲林縣警察局23日下午召開破案記者會,針對先前虎尾惡煞砍殺事件進行說明,偵破以競選麥寮鄉民代表及代表會主席的陳宏吉為首之暴力犯罪集團,稍早裁定結果出爐,34歲張男、27歲林男及26歲陳男裁定1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陳宏吉則羈押禁見獲准,他就職第22屆雲林縣麥寮鄉代表的宣誓確定缺席。發生於上個月選前一夜在虎尾KTV會館前千萬「邁巴赫」賓士車遭潑漆砍人案,至今17人落網,其中陳男幕後勢力正是他哥哥,麥寮鄉代表當選人陳宏吉。雲林地檢署指出,首謀陳宏吉為了競選麥寮鄉民代表及代表會主席,涉嫌恐嚇鄉民代表及殯葬業者案,甚至還藉由籌組競選團隊之形式,招攬成員組成暴力犯罪集團,以強暴、脅迫等不法手段危害社會治安及妨害他人競選。經檢察官段可芳於12月21、22日對集團首謀陳宏吉及組織成員發動搜索並拘提17人到案訊問後,認陳宏吉與組織成員34歲張男、27歲林男及26歲陳男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稍早裁定結果出爐,34歲張男、27歲林男及26歲陳男裁定1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陳宏吉羈押禁見。而陳宏吉也將缺席12月25日第22屆雲林縣麥寮鄉代表當選的就職宣誓。對此,雲林縣選委會總幹事陳良駿表示,當選人如果在12月25號當天無法宣誓的話是可以擇期再宣誓的,但依規定最慢必須在第2次定期會關閉之前一定完成宣誓並就任,否則即喪失資格,因此陳宏吉出來後仍來得及宣誓,不會影響當選資格。不過競選代表會主席及副主席的部分,12月25日沒有宣示就等於未上任,一定要有宣示才能夠有「參加資格」,因此依陳姓鄉民代表當選人的案例,勢必喪失代表會主席、副主席參選及投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