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柏謙
」 陳柏謙 無期徒刑 陳伯謙 華山分屍案 死刑隱匿缺額惹議!大葉校長竟稱「仿效他校」 教團:犯大錯應知所進退
今年傳出文化大學、真理大學、大葉大學與佛光大學4所私校未如實將繁星推薦、申請入學缺額回流至分發入學的醜聞,真理大學校長陳奇銘因此遭董事會解除職務,佛光大學校長何卓飛也提出請辭,不過文化大學與大葉大學迄今均尚未作出人事處置。教團認為,大學校長都是博士,身為高階知識分子,犯下大錯應知所進退,不該戀棧權位,否則很難對學生樹立榜樣。大葉大學校長方文昌於12日對校內教職員發表「校長的一封信」,內文提及受少子化衝擊,缺額人數或缺額率成為媒體報導焦點,為避免學校因缺額招致負面形象,才會參考他校做法,未將名額暫存完全回流。方文昌坦承做法欠缺周詳思慮,為此道歉,也已回函向教育部說明,待教育部作成最終處分後由董事會議處。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認為,可以了解文大與大葉校長的壓力不小,不過大葉校長發表的校內信即便出現道歉字眼,還是讓人無法接受,「把不該做的事情,說成別人都有做,我學其他學校」,此舉就是錯誤示範,「難道以後可以跟學生說,遇到問題犯錯,也用這種方法,看人家作弊嗎?」陳柏謙直言,文大校長王子奇的校內聲明也存有相同的疑慮,大學校長都是博士,身為高階知識分子,犯下大錯應知所進退,否則很難對學生樹立榜樣。教育部回應,已收到4間學校檢討報告,經查文化大學及大葉大學113學年度為初次未將名額全數回流,而真理及佛光並非初次違反規定,將依個別學校違規情節輕重情形,作為調減114學年度招生名額總量、扣減相關獎補助經費及懲處相關人員參據。對於教團呼籲兩校校長此時該知進退,文大僅簡短表示,尊重教育部最後議處;大葉大學則是在截稿前未回應。
長榮機師周五投票「330人同意就通過」 傳不排除年節發動「突襲罷工」
由於自2011年起,長榮航空飛行員實質薪資減少約10%,再加上大量引進外籍機師,導致國內機師人力流失將近10%。日前機師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無異議通過決議,將於22日進行為期兩周的罷工投票,預計2024年1月5日才會有結果。而當中也傳出,長榮會員不排除會在過年期間發動突襲式罷工。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機師工會研究員陳柏謙表示,目前工會內有660名長榮會員,基本上只要有超過330名會員同意,罷工投票就會通過。而工會方面目標是同意罷工票數的比例要到全體的7至9成。而雖然投票結果會到2024年1月5日才會公布,但陳柏謙表示,工會方面還是會依照勞資協談進度來決定,是否要真的發動罷工。除此之外,目前工會也有討論要在過年期間發動突襲式罷工,但工會也強調,目前仍不希望走到發動罷工這一步。據了解,機師工會於今年2月針對長榮航空長期拒絕合理調薪、調整外站津貼及大量違法聘用外籍機師議題,向桃園市勞動局提出勞資爭議調解。勞動局說明,工會與長榮今年已3度勞資爭議調解失敗,工會通過罷工投票將取得罷工權。
華山分屍案兇嫌免死 父悲嘆女兒慘遭肢解「社會都在保護壞人」
2018年5月,台北市華山大草原發生震驚社會的「分屍案」,凶手陳柏謙一度被判死刑,但最高法院今年2月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引發家屬悲憤,死者高女父親表示,對台灣社會及司法失望透頂,四處求神拜佛卻得到這樣的結果「正義與冤屈無法被伸張」。華山草原分屍案,凶嫌陳伯謙免死、無期徒刑定讞。(圖/報系資料照)當年,陳男原於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教導射箭,曾多次到草堂上課的高女,當年5月31日下午,前往草堂與陳男等人聊天、飲酒,最後酒醉昏睡。隔天凌晨陳男意圖性侵,對方雖明示拒絕,但陳男仍性侵得逞並將她勒斃。陳男事後將死者分屍成7大袋,並將死者左乳頭、下體割下,隔天清晨將屍塊載運至陽明山區棄置,陳男接著返回草堂以明礬、鹽覆蓋左乳、外陰部帶回家,企圖製成標本收藏。警方最後突破陳男心防坦承犯案,檢方起訴後求處死刑,一審時陳男遭判處死刑,但二審、更一審都認定他自首,予以減刑,改判無期徒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於今年2月判處無期徒刑定讞,陳伯謙確定逃過死刑。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死者高女的父親受訪時語氣滿是無奈和憤恨,痛批法院為了判決陳嫌可教化,採信台灣司法心理學會的鑑定結果,對台灣社會及司法感到非常失望。命案發生後,高父也透過宗教力量的慰藉,奔走各大廟宇向神明訴說心願,但凶嫌最後逃死,讓他無奈表示,「怎麼沒有辦法請神明來懲罰惡人,有時候也想尋求解答,但神明好像都躲起來了,沒辦法幫我們伸張正義或冤屈」。高父表示,女兒遇害後,一家人將近2年不太外出,一切都讓他們身心俱疲,若有辦法移民就會移民,「台灣社會都在保護壞人,殺人不會死刑,但他殺的那個人就是死了」。
雙薪教授占私校缺 近千名年輕博士難任教
高教工會昨日引述教育部資料表示,目前全國有582位「雙薪教授」,從國立大學或政府機關退休轉任私校,影響近千名年輕博士進大專校院任教機會。雙薪教授又以文化大學38人最多,開南大學占9.38%占比最高。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說,全國目前有582位雙薪教授,他們在私校領的月薪至少12萬元以上,是新進年輕助理教授7.4萬元的1.6倍。雙薪教授卡住私校職缺,影響年輕博士就業機會。陳柏謙表示,雙薪教授人數最多的前5名學校,分別是文化大學38位、亞洲大學27位、健行科大25位、北醫大23位、銘傳大學和正修科大各18位。若以比例來分,開南大學有9.38%教師是雙薪教授,居全國最高;第2至5名依序是健行科大9.36%、佛光大學8.02%、中華科大7.09%及亞洲大學7.01%。大法官781、782、783號解釋案,不是已經認定「雙薪教授」合法嗎?高教工會理事長周平表示,大法官解釋案的意思是,因為法令不完備,所以雙薪教授並未違法。他建議,基於世代公義的目的,政府應立法來避免雙薪教授出現。教育部回應,已透過「於計算獎補助款核配基準時進用退休再任教師不得列計為專任教師人數」、「限制私立學校使用教育部獎補助款支付退休軍公教人員薪資」、「已領退休金再任私立學校之軍公教人員退撫儲金改由私立學校負擔」與「已請領公教人員保險費再任私立學校人員自行負擔保險費」等措施,降低公立大學或政府機關退休人員轉任私校。
華山分屍案改判無期徒刑:有教化可能 陳伯謙出庭沉默不語
犯下華山分屍案的凶手陳伯謙,性侵、勒斃酒醉的高姓女學員,並肢解成七大袋棄屍後還狂言要出書,一審將他判死刑,但去年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有教化、治療可能改判無期徒刑;由於陳的羈押期將屆,法官提訊他,被記者問及改判免死刑的感想,陳沈默未回答。陳伯謙在華山草原搭建「野居草堂」推廣傳統弓道技藝,高姓女子2018年5月31日到草堂飲酒聊天,翌日凌晨酒醉昏睡,陳趁機性侵並勒斃高女,將屍體藏放草堂內塑膠箱,再於6月3日深夜分屍,隔日清晨運至陽明山區棄置,另將左乳、外陰部分製成標本收藏。刑事部分一審判陳男死刑,高院二審認定符合自首要件,改判無期徒刑,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仍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審理中。民事部分,高女父母向陳求償,台北地方法院認定,陳男在看守所會客時,與友人對話「看能不能出一本書,賺個一桶金」顯然毫無悔意,更加添高女父母痛苦,因此如數判准,陳男總共要賠1401萬6374元。
就是不判死1/華山分屍案驚傳重大瑕疵 更一審鑑定做半套就宣判
3年前爆發的華山分屍案,是近年來最變態、兇殘的殺人案,當時37歲的兇嫌陳伯謙性侵勒死高姓女生後,竟殘忍分屍,屍體大部分棄置陽明山區,另將左乳、外陰部分製成標本收藏。現在驚傳,高等法院更一審竟未完成全部鑑定程序,就急著讓陳伯謙逃過死刑,宣判無期徒刑,審判程序爆發重大瑕疵!據了解,被害人律師謝智潔及家屬,在更一審言詞辯論時就發現不太對勁,因為鑑定團隊負責人林明傑教授在鑑定報告出爐後,今年8月4日上法庭作證時表示,第一次訪談時,就講好「靜態量表」和「動態量表」都要做,可是陳柏謙進行4次訪談,只完成「靜態量表」,認定陳男有「中度教化可能」,但是對陳男最不利的「動態量表」來不及做。檢方認為實在太離譜,已提起上訴。犯罪學教授林明傑法庭作證時,認為陳伯謙企圖掩飾殺人犯行,但高院更一審未讓林明傑完成「動態量表」,就判免死。(圖/翻攝自YouTube)林明傑當庭指出,「靜態量表」是根據陳伯謙的前案、被害人的選擇等因素進行評估,才認定他的再犯率低,可是「動態量表」就需要評估他現在的想法,而陳男現在的訴訟策略是幾乎全部否認,還推說殺人的是Eric(審檢都認為是不存在的虛擬人物),這樣的訴訟策略引導他「掩飾整個過去的行為」,林明傑直言:「這種情形下的再犯率是高的,矯正可能性會低到20分、甚至10分」。詭異的是,更一審合議庭還當庭訊問林明傑:「『動態量表』有補做的可能嗎?」林回答「可以」,在場人士本以為合議庭決定補做「動態量表」,不料後來合議庭竟宣布9月8日宣判,讓檢察官、被害人律師及家屬大為吃驚,明明還未完成全部的鑑定程序,就訂宣判期日,讓人產生諸多聯想和懷疑。檢察官也查出,根據司法院頒布的「重大矚目刑案量刑前調查鑑定評估手冊」的規定,鑑定團隊應包括精神醫學、臨床心理及社會工作、觀護人或犯罪學等三種專業人士,本案缺乏社會學、精神醫學等專業的精神科醫師,社工師、保護觀察官等專業人員參與,顯示鑑定團隊專業領域不足。檢方和被害人家屬律師在給最高法院的上訴書強調,更一審判決有嚴重瑕疵,有「應調查而未調查的證據,判決已違背法令」,最高法院應予撤銷發回。更一審合議庭審判長是曾淑華、受命法官陳文貴、陪席法官許文章。已婚的陳伯謙自稱專精原民射箭技藝,2018年5月間向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承租華山草原一小塊空地,搭建「野居草堂」招徠民眾繳費學射箭, 同年月31日,30歲的被害人高姓女生,到草堂與陳男及友人一同飲酒聊天,隔天凌晨陳男友人陸續離去,高女不勝酒力,在草堂內休息,陳男趁機性侵,高女反抗不成,慘遭勒頸殺害肢解。陳男被捕入獄後,竟狂言要出書「賺一桶金」,寫「變態殺人魔的心情自白」,被害家屬和律師痛批他毫無悔意。民事部分,陳男已判賠1401萬6374元確定。殺人魔陳伯謙在華山草原違法搭建的「野居草堂」,竟成為高姓女生慘遭分屍喪命處。(圖/報系資料照)
就是不判死2/兇手推給幽靈就逃死 被害家屬怒批法院是正義絆腳石
「法院說陳伯謙有教化可能,但他不認錯、謊話連篇,還捏造一個不存在、叫Eric的兇手進行『幽靈抗辯』,怎麼會有教化可能?」提到涉及華山分屍案的陳柏謙至今仍推諉卸責,痛失愛女的高爸爸難掩心中悲憤,痛批判決陳男無期徒刑的高等法院更一審,竟成被害家屬爭取正義的絆腳石。案發至今,高爸爸和高媽媽上法庭已經3年多了,全家人的身心備受煎熬與折磨,在這超過1000個日子裡,高爸爸說,「每次要開庭的前幾天,太太都會心神不寧,情緒變得非常激動,上法庭的那一天更是如此,太太還曾昏倒在法庭上,全家人都非常擔心。」華山分屍案被害人家屬高爸爸,痛批高等法院成為正義的絆腳石,法官想盡各種理由不判兇嫌陳伯謙死刑。(圖/張文玠攝影)開庭前會心神不寧、情緒激動的不只高媽媽,3年來,高爸爸和高媽媽一樣食不安穩、睡不安寧,「我之前的體格是壯壯的,失去女兒後,體重從當時的67公斤,掉到現在剩下59、60公斤」,面容憔悴的高爸爸搖著頭說。夫婦兩人都不能理解,明明法律規定窮凶極惡的殺人犯應該判死刑,為什麼就是有法官想盡理由,硬說陳柏謙有教化可能、替他脫罪?高爸爸表示,「家屬不僅在訴訟上要面對殺人惡魔,前面還有一塊絆腳石,竟然是法院!」他說,二審認定陳伯謙自首、不用判死,更一審改說他有教化可能,也不用判死,「反正法院就是想盡各種理由不判死刑!」法院不想判死刑,高爸爸認為跟執政當局的態度有關,因為政府一直想廢除死刑,礙於民意,「明的不講、暗地裡操作」,影響了法院。他認為「政府想廢死、就趕快修法,但是應擬定配套措施,不能判無期徒刑也能假釋,否則就是欺瞞國人。」警務人員出身的高爸爸,對於刑事案件並不陌生,只是沒想到竟會發生在自己的寶貝女兒身上。眼看陳伯謙從被警方鎖定時的狡辯推諉,到一審當庭向他們下跪道歉,再到他翻供、捏造不存在的兇手Eric,進行「幽靈抗辯」,甚至想出書賺錢,到現在只承認刑責最輕的棄屍罪,高爸爸不得不懷疑,陳伯謙一路以來,都有高人在旁指點。法院常引用兩公約作為不判死刑的理由,被害人家屬質疑與執政當局的廢死態度有關,圖為高院刑事庭大廈。(圖/翻攝自google map)對於法院不想判死刑,就引用兩公約當藉口,高爸爸更是難掩氣憤,痛批「現在台灣,好像要殺好幾個人才會判死刑」,但殺人分屍屬於最嚴重犯行,判陳伯謙死刑,符合兩公約規定的最嚴重犯罪、可處死刑的規定,法院竟然視而不見。高爸爸強調,現在案子已經到了最高法院,希望法官拿出勇氣,直接判陳伯謙死刑,治亂世需用重典,不然保護不了弱勢的婦幼族群,難道政府要比照美國,讓人民合法擁有槍械自衛?
華山分屍案割乳人魔陳伯謙「可教化」逃死 死者父痛批「沒有天理!」
發生在2018年6月1日、震驚全國的「華山分屍案」,射箭教練陳伯謙性侵高姓女學員後,先將其勒斃,再割下左乳、下體,製作成標本,又將高女屍體肢解成7大袋,棄屍陽明山區。一審判死,二審改判無期徒刑,案上訴到高院更一審,今(8)日高院宣判,認為陳柏謙具教化可能性,因此判無期徒刑,對此,高女父親在法庭外痛批,「沒有天理」、「難道國家真的想廢死嗎?」檢警調查,陳伯謙在案發當天晚上向高女求歡遭拒後,竟直接性侵被害人,再將其勒斃,先是割下左乳、外陰部,以明礬、鹽製作成標本收藏,而高女其餘屍體,陳男則用刀具,肢解成7大袋,丟棄陽明山區。痛失愛女的高姓父親無法接受判決結果,在法庭外直呼「沒有天理」、「難道國家要廢死嗎?」(圖/翻攝畫面) 一開始陳伯謙矢口否認犯行,直到警方掌握相關證據後,突破他的心房,他才坦承犯案,檢方起訴陳男,並求處死刑,地院一審判死,二審認為陳男符合自首減刑要件,因此改判無期,但最高法院不認可,因此發回更審。高等法院一審於今日宣判,以「可教化」為由,維持原判無期徒刑,讓在法庭外痛失愛女的父親相當不滿,痛批「難道國家真的想廢死嗎?」、「沒有天理」、「我們很不服氣!」高女父親還指出,陳伯謙在法庭上從未向被害人道歉,犯案後還聲請心理鑑定,根本就是企圖逃過死刑。
華山分屍案陳柏謙逃死刑 狂言出書「變態殺人魔的自白」撈錢
犯下華山分屍案的兇手陳柏謙(39歲),被控性侵殺害高姓女學員,且分屍7大袋,他在羈押期間,曾狂言出書「賺1桶金」,寫「變態殺人魔的心情自白」。一審陳伯謙被判死刑,高院更一審今日宣判,依《殺人罪》、《毀損罪》、《遺棄屍體》等罪,判處陳柏謙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回顧案情,陳伯謙是射箭教練,在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教授射箭,2018年5月31日下午,學員高女到草堂飲酒聊天,6月1日凌晨,陳男趁高女酒醉將她性侵勒斃,就地肢解成13塊,分屍成7袋,再將屍塊載運至陽明山區丟棄,陳男接著返回草堂以鹽覆蓋左乳、外陰部帶回家,企圖製成標本收藏。檢方起訴後求處死刑,一審認定陳男犯《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罪》、《毀壞遺棄屍體罪》、《竊盜罪》,判處陳男死刑。案經上訴,高院二審認為符合自首條件,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審理時,死者家屬怒批陳男很會演戲,今高院更一審宣判,仍將他判處無期徒刑,讓陳男逃過死刑制裁。另外,民事部分,高女父母向陳男求償,台北地方法院認定,陳男在看守所會客時,曾大言不慚告訴友人「看能不能出書,賺1桶金」,顯然毫無悔意,判陳男賠償1401萬元6374元。
勞條勞檢次數剩一半 勞團「籲應維持量能」:恐會讓僱主心存僥倖
據職安署統計,去年全年勞條勞檢次數只有總統蔡英文2016年上任當年6萬7194場次一半,僅達3萬3092場次,對此,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戴國榮表示,雖然職安署說是為了執行法遵訪視、優化勞檢等措施,因而降低勞動條件勞動檢查的量能,但處分率卻不降反升,呼籲應維持一定量能,否則恐會讓僱主心存僥倖。據統計,2016年時勞動條件勞動檢查次數達6萬7194場、違規場次達1萬281場次、處分率達15.3%,而2020年勞檢場次僅有3萬3092場、違規場次達63411場次、處分率達19.16%。戴國榮表示,勞動部應針對經常違法的行業勞動檢查,確認法遵率提高後才能下降勞檢場次,否則會有「破窗效應」,一旦有事業單位經常性違法,其他類似的企業就會跟上,損害勞工權益。戴國榮提及,勞動部在三級警戒期間暫緩一般勞檢及專案勞檢,但部分行業如物流業在疫情期間反而更忙碌、勞工更易過勞,勞動部不應在此時縱容這些高風險行業違法,仍應維持不定期的勞檢。機師工會研究員陳柏謙表示,勞動部以疫情為由暫緩或減少勞動檢查可想而知,但在疫情發生之後,勞動部不斷以天災、事變為由鬆綁勞基法限制,勞動部不應在此時暫緩或延後專案勞檢,反而要觀察在疫情底下哪些行業可能違法的可能性較高去調整。台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總幹事葉奕瑄認為,勞動部在三級警戒期間以天災、事變或突發狀況為由鬆綁工時、七休一,但許多事業單位並未依勞基法所訂給予給付,「放寬工時OK,但該怎麼給就怎麼給」,呼籲勞動部應在三級警戒後針對有放寬的行業去勞檢,追討可能過去未足額給付的加班費。
華山分屍案凶手今被判賠1400萬 財產移轉家屬索賠無門
震驚社會的台北華山分屍案,涉案凶手陳伯謙一審判死刑,二審卻逆轉改判無期徒刑,但上訴至最高法院後已撤銷發回,現由高院更一審中,至於慘遭性侵殺害的死者家屬向法院民事求償1400餘萬元,11日由台北地方法院作成判決裁定陳柏謙需賠償1401萬6374元。儘管民事判決陳伯謙需賠償家屬,但日前家屬的委任律師出庭時即曾表示,陳伯謙疑將不動產轉移,且家屬不知道被移轉給了誰,因此針對陳伯謙提出的假處分已被法院駁回,恐怕很難順利取得賠償金。2018年6月間陳伯謙在台北市華山草原上他所經營的野居草堂內,性侵酒醉昏睡的高姓女子,得逞後竟徒手勒殺高女,再進行分屍,犯行令人髮指。一審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而故意殺人罪,判處陳伯謙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但上訴二審後,台灣高等法院則認定陳伯謙是自首,主動供出犯罪經過及棄屍地點,因而改判無期徒刑,但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去年10月間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高院更審中。死者家屬領取台北地檢署核准的100萬元犯罪被害補償金後,再向陳伯謙提告求償1400餘萬元,案經北院審理,11日上午法官正式判決陳柏謙應賠償高女父親659萬7561元、高女母親741萬8813元,合計1401萬6374元。全案仍可上訴。
華山分屍魔陳伯謙逃死撤銷 三審宣判「無期徒刑」發回重審
華山分屍命案兇嫌陳伯謙一審被依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等罪,判處死刑,陳伯謙涉嫌性侵高姓女學員後勒斃,再將屍體肢解試圖製作標本,其餘屍塊則裝袋棄屍陽明山。案經上訴二審,陳伯謙咬定兇手是另一名叫做Eric的外籍男子,還說自己被人以20萬「買兇」威脅處理掉,但法官傳喚Eric出庭,確認並非陳伯謙所指。高等法院二審認為陳伯謙符合自首要件,逆轉改判無期徒刑。三審最高法院26日宣判,最高法院認為自首規定「得」減輕其刑,二審疏未說明即減刑輕判,理由不備,撤銷發回更審。39歲的陳伯謙是射箭教練,在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推廣傳統弓道技藝,高女數度至草堂上課,2018年5月31日下午4點,高女到草堂飲酒聊天,翌日凌晨高女酒醉昏睡,他趁機性侵並勒斃她,將屍體藏放在草堂內塑膠箱,並在6月3日深夜11點,以利刃將高女分屍,在草堂內就地肢解成13塊,分屍成7袋,並將死者左乳、下體割下,4日清晨將屍塊載運至陽明山區棄置,再返回草堂以明礬、鹽覆蓋左乳、外陰部返回住處 ,企圖製成標本收藏。一審時陳伯謙翻供,表示是名叫Eric的外籍男子指使他協助殺人,Eric還威脅若他說出去,將會對他的家人不利。不過法官不採信這樣的說法。依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罪判決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毀壞屍體罪、遺棄屍體罪判決4年6個月、竊盜罪判決10個月,合併執行死刑。二審期間,陳伯謙依舊堅持兇手不是他,並指出Eric姓陳,雖然法官也傳喚這名陳姓男子出庭,但與陳柏謙的指述不符,陳伯謙也表示「不是他」。不過法官認為,陳伯謙於警方未有確切根據,合理懷疑其殺人前,便由律師陪同,到台北市忠孝東路派出所內自白犯行,並接受裁判,均合於自首要件。因此依《刑法》第62條前段規定,減輕其刑,並依《刑法》第64條第2項規定,量處無期徒刑,宣告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26日將陳男犯「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罪」、「毀壞遺棄屍體罪」撤銷發回,僅駁回「竊盜罪」有期徒刑8個月的部分。最高法院認為,陳男是否符合自首要件,可否減刑及其犯罪事實有待調查,另也應給被害人家屬到庭,表達對陳男科刑的意見,以5項理由將無期徒刑判決撤銷,發回更審。
弒母砍頭判無罪!審判長曾讓草山分屍狂逃死 資深藝人「也是可憐」涉偽造本票免關
桃園市前年發生一起驚悚命案,有毒品前科的男子梁崇銘吸毒後,和67歲母親爆發口角,竟持刀狂砍媽媽37刀,甚至剁下對方頭顱,從12樓住處丟到1樓中庭,冷血行徑震驚社會,一審遭處無期徒刑。沒想到,案件上訴高院後,審判長陳筱珮根據鑑定報告,認定梁嫌行凶時辨識能力受毒品影響,逆轉改判無罪,引發輿論譁然。檢警調查,35歲的梁男是家中么兒,有詐欺、恐嚇、毒品等多項前科,平時和母親同住在中壢區陸光六街一處社區;2018年10月18日,梁嫌在家中吸食安非他命,精神不穩的狀態下和母親發生口角,遂持開山刀朝對方瘋狂揮砍37刀,造成被害人當場死亡,不料他未就此罷休,竟將媽媽的頭顱砍下並丟出陽台。桃園地院審理時,梁男聲稱因吸毒致神智不清,清醒後深感懊悔,加上其他家屬幫忙求情,遭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無期徒刑。全案上訴二審,高院委請台大醫院對被告進行精神鑑定,合議庭審判長陳筱珮根據鑑定結果,認為梁嫌弒母時受毒品影響,對犯行無辨識能力,最後改判無罪,且不需付保護管束。高院判決引發輿論譁然。(圖/報系資料照)判決結果引發輿論譁然,陳筱珮的背景也隨即遭起底。根據司法陽光網資料,她擁有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法學碩士學位,曾因推動刑事訴訟新制獲嘉獎,而經過她改判的重大案件並非頭一次;2018年5月31日,射箭教練陳柏謙在華山草原木屋殺害高姓女子並殘忍分屍,一審遭判死刑,二審認定他「曾經自首」,改判無期徒刑。另外,資深女歌手陳盈潔2013年被控涉嫌偽造本票,一審遭北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案件到了二審,陳筱珮認為被告為了向告發人借款,被要求在本票上簽署胞妹名字,她基於信任相信對方所說「不會造成妹妹麻煩」,才會答應簽名,難認有偽造犯意,甚至看到陳盈潔中風時還當庭說「也是可憐」,最後改判無罪。
性侵殺人「割乳做標本」 華山分屍魔二審判死逆轉:改判無期徒刑
去年6月發生震驚全國的「華山草原」高姓女子分屍命案,涉案在押的射箭教練陳伯謙,被檢警查出他在殺人分屍後,還切下被害人乳頭、外陰部,以食鹽、明礬等材料製作成標本,遭檢方起訴求處死刑。全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去年8月5日,依照強制性交殺人,一審判處他死刑,高等法院今天(7日)上午10點宣判出現大逆轉,改判陳柏謙無期徒刑,可上訴。陳男2018年於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推廣傳統弓道技藝,死者高姓女學員生前多次前往草堂上課。案發於當年5月31日下午4時許,高女前往草堂與陳男等人聊天、飲酒,後來酒醉昏睡,隔天凌晨,陳男趁高女無力反抗時性侵,高女雖明確抗拒,但陳男仍不罷手,最後性侵得逞,還勒斃高女。陳男接著將死者分屍,還將死者左乳頭、下體割下,第二天清晨將屍塊載運至陽明山區棄置,再返回草堂以明礬、鹽覆蓋左乳、外陰部帶回家,企圖製成標本收藏,後來案件曝光,他檢方起訴後求處死刑。台北地院一審時,陳男辯稱另有一名ERIC的台灣籍男子殺害,他受威脅後協助分屍與棄屍,但法院不採信,認定陳男有罪,將他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期間,高女家屬出庭應訊,痛罵陳男「人渣」,全案於7日宣判,高院出現逆轉,改判他無期徒刑,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