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頂新
」 林秉樞父女2代「辱罵阿嬤」痛失1.2億遺產 爭家產不惜讓網紅火鍋店淪法拍
台中沙鹿區一間生意興隆的知名網紅火鍋店,近日將以8775萬元進入法拍,不過,這起法拍雖起因為「清償債務」,但實際上卻肇因於一段家族間的遺產糾紛。在地房仲認為,以目前沙鹿區房地產價格來說,該土地有206坪,且含建物以及停車空間,法拍價並不算貴。《ETtoday新聞雲》報導,位於台中沙鹿區家樂福商圈附近的打卡火鍋店,近日因清償債務,該土地建物將於7月進入法拍市場。經查,該物件土地206坪、建物99坪,首拍底價8775萬元,拆算土地單坪價約42萬元。據法院筆錄記載,拍賣建物現出租第三人,租期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8年4月30日,每月租金新台幣19800元,拍定後不點交。太平洋房屋清水中山旗艦店主任紀光烜表示,該店地點是沙鹿區美食重鎮,周邊有阿火獅、五花馬、孫東寶等名店,連宵夜場都在同條路上。以該店的情況,8775萬元拆算土地單價42萬元,與周邊純土地行情約35萬元來說,不算偏離行情太多。不過仔細追查該筆土地與建物的法拍原因,起因卻是一場「家庭糾紛」。據了解,該筆土地原地主為一位已往生的柯姓阿嬤。阿嬤生前膝下育有兩子,其中因長子過去因辱罵長輩,被法院判定喪失繼承權。阿嬤在生前立下遺囑,將所有遺產全權過給次子的小孩,也就是目前該地的所有權人林姓孫子。不過,已經喪失繼承權的長子名下還有3名子女,這3名子女依照「代位繼承」向法院提起「特留分」訴訟,由父親為代理人一狀告上法院,要求分得3名子女的特留分,也獲判勝訴。因此,長子3名子女每人可分得阿嬤約1.2億元遺產中的1/12,約971.6萬元。而繼承人疑似因手邊無現金給付,所以堂姊3人以「清償債務」為理,讓這間生意興隆的火鍋店房地進入法拍。判決書中提到,長子的3名子女中,長女是由阿嬤親手養育長大,阿嬤本想將遺產留給孫女,豈料孫女長大後卻跟父親一樣辱罵阿嬤,讓阿嬤心寒更改遺囑,將財產另留給林姓孫子。對此,亞細亞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陳頂新表示,此類「代位繼承」的案例相當少見。他解釋:「過去出現的「代位繼承」,多半是在第二代繼承人死亡,第一代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情況下,由第三代繼承第一代的財產。這種由第三代出面為第二代爭取遺產的情況並不多見。」陳頂新表示,若長輩生前有預見這種情況,不想將遺產留給不肖子孫,除了要在遺囑訂定清楚外,還需要在生前處份掉所有遺產,只要全數過戶完就不會產生糾紛。不過陳頂新也表示,這種做法在實務上「極其罕見」,因為通常長輩都會對於「提前處份財產」沒有安全感,另外就是贈與稅會比遺產稅來得高,因此大多數人都不會這麼做。
國中生刺同學重傷免關?律師:極有可能還是要坐牢
新北市某高中國中部1名九年級男學生今(25)日中午與隔壁班另名同學在走廊爆發口角,爭吵過程中,突持摺疊刀刺向同學,同學胸、頸遭刺傷,當場失去意識,被送往醫院急救,目前受傷學生仍未脫離險境,涉案少年則將由警方移送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有人直呼少年犯沒有責任,但律師林俊峰就說,造成大量失血可能會被認定具有殺人犯意,而負殺人刑責,極可能要被判刑坐牢;民事部分,律師陳頂新則說,少年的法定代理人,通常即少年父母,原則上還要負連帶賠償責任,除非能證明監督並無疏失,或即便監督,損害仍會發生,則法定代理人不用負賠償責任。峰揚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林俊峰說,若少年持刀將被害人脖子割傷,造成大量失血,依照法院實務見解,可能會被認定具有殺人犯意,而要負殺人刑責。雖然刑法規定14歲以上未滿18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但如果最後成立殺人罪的話,少年仍極有可能要被判刑坐牢。亞細亞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頂新則說,喉嚨為人身要害部位,為維持生命關鍵,若以利刃割畫喉嚨等部位,將造成喉嚨受有嚴重傷勢,重創功能致死,少年可能構成刑法殺人未遂罪,雖得依刑法減輕其刑,然而若少年涉犯重罪,仍會受到有期徒刑宣判,只是未滿18歲之少年受刑人,應收容於少年矯正學校,並按性別分別收容。至於民事部分,林俊峰說,依照民法規定,少年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即使少年行為時無識別能力,也需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所以加害少年的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也要負民事連帶賠償責任。陳頂新則說,除非少年的法定代理人能證明其監督並無疏失,或即便監督,損害仍會發生,則不用負賠償責任。
檢方不准林秉樞易科罰金 林秉樞入獄2年2個月加17天
2021年立委高嘉瑜遭前男友林秉樞施暴,法院二審判林男2年10個月有期徒刑確定,其中的2年2月得易科金,但傷害罪8月不得易科罰金。理論上只要易科罰金,加上扣除羈押天數後,只需服刑17就能恢復自由身。不料因林秉樞在對立委高嘉瑜家暴之前,曾有對前女友恐嚇的前科,故他的緩刑被撤銷,10月6日新北地檢署通知林秉樞報到,檢方表示不同意易科罰金,要他入獄2年2個月又17天。林秉樞的委任律師陳頂新受訪表示,這樣的結果對他們來說難以接受,對於法院判決書中提到的未與先前類案和解一事,他也向媒體澄清,表示案發後就已向被害人表達歉意,且也提出和解金,但最終沒有談成,認為林秉樞已盡誠意與善意,沒有達成和解的責任不能歸咎給他。對於外界批評浪費司法資源一事,他也回應無法接受,認為他們只是在行使司法權利,因司法資源有審級制度,故提起上訴也很正常,「我們是在正規程序下行使身為國民的司法權利而已,」他表示本案沒有提起三審,也接受了二審判決,「怎麼會說我們耗費司法資源?」陳頂新認為,該案雙方都接受二審法官判2年2月、得易科罰金的結果,對於檢察官不同意易科罰金,他表示沒有任何問題,但認為在理由上不太有說服力,非常遺憾。另外對於近期部分媒體對林秉樞的交友帳號、舍友不合等報導,陳頂新也表示內容多有不實之處,澄清低調不受訪並非等於承認事實,喊話「林秉樞已經社會性死亡,對比他犯下的過錯,這個處罰是否過重,大家可以一起思考。」他表示,柯文哲曾說過「所有的家暴犯中,被羈押那麼久的只有林秉樞」,強調不能依被害人身分地位導致刑度有所改變,行為人在法律上要受到公平處置,才有公平性,表示林秉樞接受易科罰金的結果,但對於無法易科,難以接受。新北地方法院一審審理林秉樞對高嘉瑜的施暴案,依妨害秘密、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傷害、傷害、強制、恐嚇、偽造文書等7項,共13個罪名判2年10個月,其中傷害罪8個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在上訴後高等法院維持刑度,林秉樞未再上訴,全案定讞。林秉樞10月6日前往新北地檢署報到,傷害罪8個月的刑期扣除已羈押的2百多天,還要再入獄服刑17天才完全結束;對於其他可易科罰金的2年2個月部分,檢察官要求他入獄服刑,但林男若不願執行,可與法官聲請部分或全部易科罰金,由法院做出最終裁決。
傳林秉樞「收綠新潮流大佬2900萬」 檢方不證實、律師稱未審視資料
涉嫌對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施暴與拍攝不雅照的林秉樞,今年1月遭檢察官依傷害、妨害祕密、強制等8罪起訴,近期傳出檢調查出民進黨新潮流系大佬陸續透過第三方支付軟體2年內匯出2900萬餘元,不過,檢方不願證實,認為與案件無關。林秉樞的委任律師陳頂新表示,針對外界告發林洗錢一事,因偵查不公開原則,沒有審視相關資料。外傳與林秉樞關係匪淺的一名民進黨新潮流系大老,也曾被列為案件嫌疑人調查,檢調在反向清查這位大老的金流時,意外查出他從2020年1月到2021年12月9日為止,陸續透過第三方電子支付平台「藍新科技」匯出2900萬餘元。對此,新北地檢署回應,查無林秉樞有何洗錢的犯罪事證,亦未發現其他人有何犯罪嫌疑,因此檢察官已諭知不起訴處分,其他與本案無關部分,均未對外為任何發言或說明。陳頂新今出庭時回應,針對媒體報導所謂2900萬的部分,或許與林秉樞先前被檢察官偵辦「洗錢防制法」相關,但當初鑑於「偵查不公開原則」要求,辯護人並未曾審視相關資料,也沒有看過類似媒體報導的相關文件。陳頂新強調,由於林秉樞涉犯洗錢部份已獲不起訴處分,因此辯護人並未深入探究此情,從而無法針對媒體報導提供具體回應。據了解,法官已裁定7月1日將召開審理庭,屆時高嘉瑜將會到場進行交互詰問,由於林秉樞延押再度將滿2個月,法官也將在下次開庭前裁定是否續押。林律師團表示,林秉樞已沒有持有任何相關影像,且檢視其與高對話紀錄,完全沒有拿性愛片威脅對方,若裁定延押,將再度提出抗告。
高嘉瑜家暴案首次開庭 林秉樞父發12點聲明:盼兒子強制就醫
新北地院今針對林秉樞案首次開庭,因案件涉及妨害善良風俗,採不公開審理。由於林秉樞已被羈押長達4個多月,林父也到場旁聽,並透過林律師發出12點聲明,描述林秉樞有精神情緒問題,家屬長年求醫問神、耗盡心力,盼司法獨立審判、絕勿寬貸,同時讓兒子強制就醫,為社會做出更多貢獻。林秉樞律師陳頂新表示,林父失去配偶、兒子又被羈押禁見,雖然父子關係沒有很好,但仍關心兒子狀況,因為林先前有施暴狀況、又長期到身心科就診,因此林父除了希望兒子接受制裁外,也希望他能藉此機會強制就醫,醫治到好。陳頂新說,林過往就診紀錄曾有思覺失調的病症,思覺失調無法根治,對周遭的人都是風險未爆彈,因此林父很希望治療好他,認為制裁治療才是重點,林被羈押期間,親友不得見面寄菜,因此他一個月律見林4次,但林父都反對他代為寄菜,希望兒子吃苦,相當嚴厲且不護短,目前已向審判長表示,林有長期就診紀錄,之後法院將調閱病歷評估。林父完整聲明如下:1:被告情緒控管不佳,面對壓力暴躁易怒致使高委員無辜受害,謹此敬向高委員及家人深致歉意。2:本案造成社會成本耗費與司法資源之虛耗,內心至為不安、愧咎。3:高委員對亡妻無微不至的關懷呵護,個人與亡妻將銘感五內,不敢或忘。4:被告欠佳控制自身情緒之能力,其有犯行事證明確法所不容者,懇請法庭給予適法之量刑,絕勿寬貸。5:被告役男體健,亞東醫院(初檢)及三軍總醫院(複檢)均因精神情緒問題判定不符役男體位案,懇請部分捕風捉影之議論能回歸事實。6:被告拘押禁見,然仍有媒體即時報導所內動態,令人匪夷所思,甚且對看守所電話通知家屬之事關鍵原因隻字不提,致閱聽大眾難明真相,為此個人頗感疑惑、遺憾!7:告訴人身分地位特殊,在訊息來源不對稱下,部分輿論似有偏頗不實疑慮,已據實釐清,呈請法官酌參。8:被告情緒平靜時之謙恭有禮,善良愛心關懷弱勢(已將事實呈請庭上酌參),與躁動發作時之駭人行為判若二人,乃不爭之事實。9:養子未教好,為父責無旁貸,殊為羞愧,長年來求醫問神不知凡幾,耗盡心力仍難見效,深信專業醫生所言,定期回診按時服藥必可控制,爰懇切盼望能裁定強制就醫。10:類似被告為情緒所困者不知凡幾,然而不願主動就醫者卻是比比皆是,深願各界能正視此一社會現象,共同為防範情緒困頓者造成社會負面負擔。11:倘被告能因本案而得強制就醫,期許一個有能力有抱負的孩子得以掃除情緒陰霾,而能對社會人群做出更多貢獻。12:感謝法官專業嚴謹之審理,相信必然獨立審判,毋枉毋縱的司法典範。新北地院今針對林秉樞案首次開庭,林父也到場旁聽,並透過林律師發出12點聲明,描述林秉樞有精神情緒問題,家屬長年求醫問神、耗盡心力,盼司法獨立審判、絕勿寬貸,同時讓兒子強制就醫。(圖/蔡雯如攝)◎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