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行祕書
」張益贍籲選民遠離防挨告騷擾 黃瀞瑩批不實指控
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黃瀞瑩17日表示,前民眾黨中央委員張益贍直指,自己是因為不想扛選立法委員苦差事,才告他人騷擾一事,純屬不實指控,呼籲張益贍該為不實言論道歉。據了解,2019年黃瀞瑩還在柯文哲市府擔任市長隨行祕書時,曾多次遭點將代表民眾黨參選立法委員拓票,而黃瀞瑩當時興趣缺缺,隨後便傳出黃瀞瑩疑似遭時任市府顧問劉嘉仁騷擾,事件鬧上時任市長柯文哲,並一度隔離兩人。對此,張益贍曾直言,黃瀞瑩當時不想選立委,才跑去告劉嘉仁騷擾,也提醒選民跟黃瀞瑩接觸時務必要保持距離,避免挨告騷擾。黃瀞瑩則批評,張益贍必須為自己所作所為與所說的話道歉,畢竟政治評論本來就應該本於事實發表個人的看法,而不是像張益贍一樣,拿過去的事件出來加油添醋以煽動民眾的情緒,這樣的人除了該為自己所作所為道歉外,也該為自己不尊重女性道歉,還給民眾一個乾淨的政治空間。特別的是,2020年張益贍擔任月薪至少達新台幣14萬的台北市文化基金會副執行長期間,曾遭CTWANT攝影組直擊與年紀小自己近20歲的時任民眾黨黨團助理蔡宜芳互動曖昧,甚至疑似在上班時間出外幽會,引發不小批評。張益贍而後也請辭台北市文化基金會副執行長,一度委身外送員餬口度日,近日則轉型媒體名嘴,活躍於各大電視台與網路節目批評時政。
報復花公帑1/用過都說糟!交通部砸1.5億搞「山寨版谷歌地圖」黯然下架
為了疏散車潮,幫助民眾即時掌握路況,交通部前後豪砸新台幣1億5千萬元打造了「UMAJI APP」(遊買集),雖然開發費用足足高出行情價70倍,卻被譏為是「山寨版Google Map」。今年5月間,交通部長林佳龍拍胸脯保證,7月間使用人數會達到10萬人,豈料話一說完,交通部便偷偷下架遊買集,至今仍無聲無息,而下架前的用戶數只有2千多人,立委高虹安氣得酸嗆:「政府花錢不手軟,超級大方!」近兩個多月來,民眾面對國內疫情緩和、國際旅遊受阻,引爆一波又一波的報復性國內旅遊熱潮,卻經常被塞在路上,每每壞了興致。其實,交通部為了疏散車潮,早就透過大數據於二○一七年九月上架推出「遊買集」APP,號稱宛如「隨行祕書」,不但能夠提供即時路況資訊,還能享受合作商家的優惠折扣。然而,耗費一億五千萬元公帑的遊買集,五月間卻偷偷下架至今,近三年來的用戶數僅有二千多人而已,相當於服務一位民眾就得花七萬五千元。民眾黨立委高虹安早就看出遊買集的問題,今年五月二十二日質詢交通部長林佳龍時,要求改善遊買集介面過於陽春和流暢度太差等問題,當時林佳龍承諾:「今年七月一定會改善,並讓使用人數達十萬人!」UMAJI軟體第二代由遠傳電信與美創資通共同合作開發,卻一直困陷第一代介面「卡卡的」的問題,無法脫胎換骨。(圖/翻攝畫面)然而,交通部官員事後卻狠狠打臉林佳龍。在遊買集的改善期程計畫中,今年最後一季,用戶數只能達到四千人,得到明年第四季才能達到十萬人的「部長目標」。「很顯然部長也不了解這款由交通部推出的APP進度,沒人清楚公帑到底花到哪裡去了?」高虹安質疑。不僅林佳龍和部屬的認知存在嚴重落差,更扯的是,高虹安質詢完隔天(五月二十三日),遊買集就被下架,至今依然無消無息。對於遊買集的種種爭議,交通部表示,八月中將上架的遊買集APP,是第二代的延伸版,除了加入新的共乘功能,也會在原有功能上進行優化,且目前正研擬電子票券QR code的整合技術,希望能在更新版中加強電子票券的普及度。民眾黨立委高虹安接獲不少民眾投訴,UMAJI(左)與Google Map(右)的功能大同小異,連介面也有8成像。(圖/翻攝畫面)
建商偷塞現金轎車送禮喬土地 前桃縣長祕書鄒德道一審重判7年
前桃園縣長吳志揚隨行祕書鄒德道,涉及在2013年幫忙投資客喬土地,將農地變更為工業用地「仁美產業園區」,並私下收受100萬現金及BMW轎車,但最後仍是變更失敗,去年被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昨依貪汙罪判決7年6個月,褫奪公權3年。檢方認為,鄒男當時是桃園縣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幹事的職位,而且特別是負責縣長吳志揚隨行機要祕書,在縣府內有相當的影響力,所以人家才會找上門,但這已明確觸犯貪汙治罪條例,因此將鄒男起訴。檢方調查,黃姓男子在2013年時,認為依照產業創新條例,楊梅仁美段一帶土地,可以變更為工業用地,因此若投資成功就可當億元富翁,因此黃男先和鄒聯繫,並由柳男、魏女整合土地,也同時找其他人投資,並向縣府申請變更,並要鄒男在市府裡面動手腳,讓行政流程快一點。期間行賄的黃男及相關人等,為了感謝鄒男能一路相挺,因此決定贈送BMW轎車及現金,鄒將自己想購買的車款、顏色告訴黃之後,由黃將車輛登記在不知情的康姓友人名下,事後將車輛及100萬元現金,同時交給鄒德道。鄒男在偵查過程坦承犯行,在庭訊時也曾指出,黃姓友人請託他不只這件案子,他幫忙處理得很好,有一次黃姓友人說「我自己開BMW,要不要也送你一台」,他一時貪心就說好,但覺得有爭議、違法,所以想說登記在友人名下比較安全,這些都被當作鄒男貪污證據,所以被桃園地院判決7年6個月並褫奪公權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