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匿
」 幼兒園 洗錢 掏空 柯文哲 花蓮台南幼兒園再爆虐童!女童遭掐脖、吹風機燙下體 被摀口鼻威脅「不能跟媽媽說」
台南幼兒園再傳虐童事件!國民黨籍市議員林燕祝今(5)天在議會總質詢播放影片,顯示一名幼兒園女童遭王姓女教保員虐待,不僅遭成年教保員推倒、掐脖子不說,甚至被用吹風機燙臉、下體,還被棉被摀住口鼻威脅「不能跟媽媽說」。家屬察覺有異上幼兒園理論,幼兒園還拒絕提供監視器畫面,直到向議員申訴通報教育局後,施虐影片才曝光。教育局調查後裁處王姓教保員60萬罰鍰,並認定她終身不得擔任教保員。林燕祝表示,女童媽媽向她申訴,孩子今年到安平區某幼兒園上幼幼班,一開始沒有異狀,但8月起換由王姓女教保員接手後狀況就急轉直下。陳媽媽表示,9月發現女兒手臂內側有瘀青,向園方反應,教保員推說是「在家撞到桌子,她有看到但太忙忘記告知家長注意」,但後來寶貝女兒身上傷勢越來越多,教保員的搪塞理由也層出不窮,一下說與其他小朋友打鬧推擠,一下說孩子體能課跌倒。這位媽媽表示,教保員還在聯絡簿說她的孩子「行為脫序」,動不動大哭、尿褲子、打翻點心等,她覺得不對勁,加上女童好幾天起床都哭鬧不肯上學,詢問時又眼神閃避,耐心追問下,孩子才吐露受虐經過。媽媽聽後氣憤又心疼,立刻到校辦理退學,並要求查看監視器紀錄,卻遭到林姓園長以「沒裝機器」拒絕。這名媽媽向林燕祝申訴,林得知後通報教育局,一查之下才發現園方握有相關影像卻公然說謊、隱匿,且影片曝光更是令眾人氣炸。因王姓女教保員不僅多次惡意推倒女童,又將她掐脖壓在地上,女童尿褲子後為弄乾身體,竟直接拿吹風機對臉直吹,女童燙到想掙脫,又改用吹風機燙女童下體,吃飯時還被強灌甜湯;為掩飾暴行,午休時王女躺在女童旁,竟用棉被蓋住女童口鼻,威脅她「不能跟媽媽說」,2個多月的幼兒園生活宛如煉獄。女童家長看完監視器畫面,立刻帶女兒驗傷並報警提告,但事後該幼兒園林姓園長與王姓教保員僅口頭道歉,王女只說自己「情緒不當、力氣過大」,對於凌虐細節卻是隻字不提,明顯推卸責任。林燕祝今天質詢時直呼「太離譜」,要求相關單位應負起責任。教育局局長鄭新輝指出,該案在10月已啟動調查,11月1日召開認定委員會決議,認為王女對幼兒有身心虐待、體罰、不當管教等行為情節重大,已超出一般社會通念可忍受程度,經認定終身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並處60萬罰鍰,而擔任王女助教、知情不報的陳員,認定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也處3萬元罰鍰。此外,安平區這處幼兒園,因涉有知悉未通報、進用未具資格者、未具資格於教保服務機構從事教保服務、師生比不符、園所行政督導不周等項,將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等相關規定嚴予究責、從重裁罰。◎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桃園失聯移工情侶出遊違規駕駛被攔查 身份曝光遭收容
桃園區鬧區2日發生一起引人關注的事件,1對失聯的越南籍移工情侶,因為借車出遊時未打方向燈而遭到巡邏警察攔查,結果發現他們竟然已經分別失聯半年和一年多,警方迅速介入,避免2人逃跑,並依相關規定將2人收容。事情發生在2日下午5時許,小檜溪派出所的警員許修豪在巡邏時,注意到1輛自小客車在轉彎時未打方向燈,便立即進行攔查並對駕駛人進行勸導,駕駛人阿登(48歲,越南籍)在被要求出示證件時,警方查詢後驚覺已經被通報失聯超過1年,隨即出於安全考量,警方請其下車並進行酒測。在這一過程中,警方還對車上的女乘客阿葉(42歲,越南籍)進行身份查驗,結果發現其也已經失聯半年,為了防止2人逃跑或有其他危險行為,警方迅速呼叫支援並將2人控制住;隨後,警方釐清2人失聯的原因,阿登因為工作期滿即將回國,卻希望繼續留在台灣工作而選擇失聯;而阿葉則因對公司制度不滿而選擇隱匿,2人在共同工作生活後,利用假日借車出遊,卻因為違規而被查獲。警方對此事件表示,失聯移工的狀況非常複雜,許多人因工作和生活壓力選擇失聯,希望這次事件能夠提醒其他移工遵守法律規定,合法工作;同時,警方也會依據相關規定將這對情侶移請收容,確保2人權益能夠得到妥善的照顧。
七堵南下列車誤點被爆料「號誌員操作出包」 台鐵認了:依規定懲處
通勤族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最怕遇到誤點,日前因為康芮颱風台鐵多處路段有災情,11月1日發生列車大誤點,讓乘客一度無車可搭。今(2)日有知情人士爆料列車誤點與颱風無關,只是號誌員操作失誤;對此,台鐵公司發聲證實,昨日因號誌員操作失誤導致部分列車延誤,將依規定懲處犯錯人員。昨日有通勤族網友在臉書社團「靠北台鐵」抱怨,台鐵七堵南下列車路線嚴重誤點,傳出並非電車線路故障,有一名自稱車長的網友指出,當日列車誤點主因是七堵站的號誌員操作失誤,使電車引導至錯誤的股道,列車得退行後再回到七堵站重新發車。七堵站號誌員的失誤,這段時間七堵南下的列車全堵塞,連從宜蘭回來的電車,尖峰時刻基北北桃地區的南下列車幾乎大幅誤點,當時台鐵並未說明原因,被視為高層企圖掩蓋事實,想包庇疏失的號誌員。許多網友紛紛抱怨因此受影響,列車誤點沒車搭,打亂安排好的行程。號誌員疏失的爆料在網上吵得沸沸揚揚,台鐵公司今日發聲證實此事,11月1日七堵站號誌員因操作失誤,導致第1106次區間車進入西正線後需退行回中正線,才能進入七堵站;過程中導致期他上下行列車,僅能使用東正線,才會發生後續列車誤點的狀況。除此之外,台鐵公司已經將此案列入事件摘要報告表,後續有運安處調查。針對11月1日清晨列車恢復行駛仍需持續查道和整修路線作業,造成列車延誤,向乘客們深深致歉。台鐵強調並無隱匿包庇,已著手檢討和改善,將加強員工教育訓練,也會對疏失人員懲處,落實民眾行車安全保障。
男將亡父冰後院冰箱多年 邊每月爽領社會補助金
美國亞利桑那州警方於22日獲報,51歲男子希爾 (Joseph Hill, Jr.) 的院子可能藏著一具屍體,隨後警方用盡方法打開了用防水布、毯子、保鮮膜和膠帶緊緊包裹的冰箱,並發現了一具人體骨骼殘骸,男子隨後承認這台冰箱是於4年前父親去世後買的,會做出此舉,只因為他擔心如果通報了死亡就會失去房子。然而,經調查發現,父親去世後,他每個月都會兌現他父親的社安生活補助金。目前,希爾被關押在監獄中,警方指控他隱匿屍體和未通報死亡事件,不過還可能提出更多指控。據《紐約郵報》報導,當地警方表示,10月22日接獲舉報,希爾的自家院子裡可能藏匿一具屍體。當警察到達希爾的住家時,希爾不讓警方靠近冰箱,最終警方獲得了搜查令,幾天後當局返回時,用盡方法打開用防水布、毯子、保鮮膜和膠帶緊緊包裹的冰箱,並發現了一具人體骨骼殘骸。報導指出,在過去的6個月裡,冰箱一直放在戶外,且沒有電源。在證據面前,希爾最終坦承了罪行,他告訴警方,這台冰箱是於4年前父親去世後買的,而會想把父親塞進冰箱裡是因為他擔心如果通報了死亡,就會失去這棟父親自60年代以來一直居住的房子,希爾還告訴警察,多年來他曾多次移動冰箱,最終打算將他的父親埋在沙漠中,但每次他把父親帶到目的地時,總是有人在那附近。經調查,希爾把亡父塞進冰箱後,直到2023年3月,他每個月都會兌現他父親的社安生活補助金。目前,希爾被關押在馬里科帕縣監獄,保釋金為25,000美元(約新台幣79萬元)。警方指控他隱匿屍體和未通報死亡事件,不過警方表示可能還會提出更多指控。
大法官認定官員可不假缺席立院備詢沒事 周萬來無奈指立委再修法也沒用
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今天在立院答詢時表示,由於大法官解釋文已經認定,官員在立法院說謊只有政治責任、沒有法律責任,即使綠委昔日推動國會改革主張,曾主張官員在立院說謊應該負法律責任,但大法官既然如今已做出解釋,立院再如何修法欲警告官員答詢不得說謊「也沒有用」。國會改革法案核心條文被憲法法庭判違憲,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綠營召委鍾佳濱,今天邀請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報告。藍白立委則事先提醒周萬來,民進黨此舉是「黃鼠狼給雞拜年」,不安好心,建議周萬來「委曲不能求全,姑息反而養奸」。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立院司法委員會質詢時痛批,民進黨昨是今非,因為民進黨昔日前輩在還是在野黨時,力爭聽證權、調查權,還強調沒有調查,立院就會變成缺牙老虎,但執政後就忘記在野時的承諾,力挺大法官釋憲,甘願讓立院變成昔日綠委口中的無牙齒老虎,好像也能接受昔日主張,被大法官打臉。最尷尬的是,黃國昌舉例譴責民進黨立委時引用的說法來自前綠委、現任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但面對黃國昌的說法,在台下的李俊俋表情看不出有太大變化。此外,現任交通部長林佳龍昔日擔任民進黨立委時的質詢內容今天也被翻出,林佳龍當時表示,立委對政府官員的質詢,官員在質詢的10幾分鐘裡,只要當個木頭人被罵幾句,事後什麼事情也沒發生。他的質詢並無法對官員產生約束力,立委若要對官員隱匿、要求對失職負起責任,林佳龍主張應該要對官員在國會殿堂上所做的不實證詞或提供偽證據負起刑法、政治責任,林佳龍的說法,甚至連昔日綠營台灣智庫都編制小冊子「請對國會說實話」予以引用,但如今綠色大法官釋憲卻在直接打臉林佳龍主張,只因民進黨如今已經執政。他接著質詢周萬來,如果大法官釋憲本文就是堅持,官員若在國會說謊,只需負政治責任,不需要負法律責任,「立委不可以要求官員負法律責任」,大法官甚至連綠營當初批判藍營所指的「限制官員虛偽陳述,標準太空泛」都捨棄不用,懷疑因為大法官很清楚,現行法律對虛偽陳述標準其實很明確,綠委所言沒有道理。他也問周萬來,官員在立院說謊沒責任「該怎麼辦」。周萬來則表示,如果按照大法官(這樣)有權解釋,那就「沒辦法了」,立院恐沒有再修法的可能性。黃國昌則大酸,中華民國的「憲法法學」真是非常特殊,因不論在美國、法國、德國、日本等民主國家,官員在國會虛偽陳述,都有刑事責任,就只有中華民國大法官認為沒有法律責任,這已經不是接下來該如何修法補救的問題,而是這一腳若踩下去,根本沒回頭路。立委也對周萬來在國會改革修法及大法官釋憲過程,一路走下來對他的污衊指責不捨,尤其是周萬來當初認為立院院會舉手投票應該是合法的,但綠營卻嗆聲要將他趕下秘書長,如今大法官認定舉手表決合憲,但周萬來已經承受許多不該承受的事,包括被綠委暴力攻擊,周萬來則說,該綠委並沒有向他道歉、但在委員會曾做說明。周萬來還說,大法官已解釋,包括立院程序委員會邀請總統到國會報告的程序,都是違憲,黃國昌則酸,憲法法庭真棒、讓少數總統可以成為超級大總統,完全將民進黨過去痛批行政權獨大,國會難以有效制衡的主張拋到腦後,連立院要求備詢官員沒得到委員會院會同意前,不得缺席都違憲,換言之,閣揆等行政官員,未來可以愛來不來立院,問周萬來怎麼辦。周萬來說,議事處正在研議憲法法庭的解釋文,大法官解釋確實與立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規定,被質詢人必須經委員會、院會同意才能缺席的條文,相互牴觸。他指出,未來若閣揆等官員不到立院備詢、也拒絕向立院請假,因藐視國會罪已被大法官釋憲取消,雖然他認為立院院會、委員會若因此決議譴責官員決議「應該不會違憲」,但對於立委追問「可不可以按照往例、將官員移送監察院」,周萬來說,若依大法官解釋來看,立院將官員移送監院恐怕也違憲,但這確實是立院在1999年就已經修正通過的條文,不論藍綠執政都已沿用多年。面對立委抱怨「連立院移送權都被大法官沒收,以後請立委注意別亂移送監院」,連被朝野形容是「修法辭典」的周萬來不出一語,似乎也是非常無奈,暫時沒有解方。
風頭過了?衛福部指兒少事件報導恐違兒少法 盼能改善避免觸法
兒少及性暴力事件層出不窮,但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媒體不得揭露足以辨識被害人身分的資訊,違者可罰3到15萬元。衛福部21日邀集兒少團體及媒體代表開會,列舉8件社會矚目的兒少事件,逐一點名報導中可能觸法之處。衛福部保護司強調,《兒少法》第69條有例外規定,但目前各縣市運用得不好,讓媒體負擔很多不確定性,接下來會和地方政府溝通討論,希望更靈活運用。北市某私立幼兒園毛姓教保員涉嫌性侵多名學童,引發社會激憤,媒體礙於《兒少法》規定,不敢揭露該幼兒園名稱,卻讓眾多家長更增擔憂。衛福部21日邀集兒少團體及媒體代表開會,列舉8件兒少事件,包括王力宏探視小孩衝突事件、肉圓爸不當對待事件、校園球隊性侵事件、育幼院虐兒事件等,討論媒體報導中可能觸法之處,並提供修改建議,預計完成彙編後,提供媒體作為報導參考依循。例如新竹市某學校球隊爆集體性侵,受害家屬向立委陳情並出席記者會,雖然現場有使用口罩及墨鏡,但衛福部仍建議,應使用馬賽克,避免被害兒少家人的影像暴露。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指出,儘管各家媒體都只有使用片段的資訊,但隨著資訊堆疊,可能增加被害人被辨別的可能,建議媒體避免直接引用資料來源提供的完整資訊,以免觸法。新北一名酒醉父親因肉圓沒加辣痛毆兒子,妻子錄影存證並聲請家暴令,引發社會譁然。衛福部認為,媒體報導大量曝光行為人居住地區、住宅大樓及樓層,以及行為人出面道歉時未變音,都會間接曝光被害兒少身分,同時也建議應將影片背景及兒少衣物變色,並加強馬賽克。不過,為避免兒少事件被隱匿而影響公共利益,《兒少法》第69條第4項訂有例外規範,經行政機關邀集相關機關、兒少福利團體與報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共同審議後,認為有公開之必要,不在此限。張秀鴛表示,《兒少法》第69條第4項主動發動權在於行政機關,若媒體連續多天報導某一兒少事件,顯見其必要性,此時縣市政府應開會取得各界共識,究竟是否有當?是否需要移除或遮蔽?但目前各縣市運用得不好,的確讓媒體負擔了很多不確定性,未來中央會和地方政府溝通,要讓地方政府可執行,希望各縣市的運用更靈活。
50歲以上「血糖異常」恐是罹癌王 醫示警3類人注意
胰臟癌被稱為「癌王」,由於症狀隱匿,早期發現困難,常在診斷時已屬晚期,存活率偏低。家醫科醫師魏士航指出,目前胰臟癌尚無有效的預防方法,但可以透過2預兆來發現,血糖升高與體重減輕是早期胰臟癌的重要徵兆。衛福部曾在官網說明,胰臟癌是一個高度致命的惡性腫瘤,在診斷時有近80%至85%的患者為局部晚期或轉移性疾病,已無法開刀治癒。魏士航日前在YouTube影片中提到,50歲以上才診斷糖尿病的人,應該關注胰臟癌風險,因為血糖異常和體重減輕往往是胰臟癌的早期警訊。雖然胰臟癌預防措施有限,魏士航指出,若能早期發現,仍有7到8成的胰臟癌患者能接受手術治療。他建議,屬於高風險族群的人應定期檢查,以提高早期診斷機率,進而提高治療成功的機會。魏士航也特別提醒3類高風險族群應該提高警覺,包括50歲以上才首次確診糖尿病者、有遺傳性胰臟炎患者、以及家族有胰臟病史者。若這些人還伴隨有體重減輕的情況,就可能是胰臟癌的前期徵兆,應儘早就醫檢查。事實上,衛福部嘉義醫院副院長暨肝膽腸胃科醫師陳詩典曾在官網衛教說明,胰臟癌之所以為令人聞之色變的癌症,主要有兩大原因,第一是很難早期發現,第二是復發率高。由於胰臟位於腹腔比較深層,胰臟癌初期通常沒有症狀,患者自身難以覺察異常,即使出現症狀,很容易被誤認為是腸胃道不適而忽略,等到真正有症狀時,大部分已進展到中晚期,癌細胞已侵犯胰臟周遭重要血管,難以開刀處置。因此陳醫師建議,有胰臟癌家族史者、慢性胰臟炎患者、吸菸者、酗酒者、糖尿病患者、肥胖者等高風險族群,可每年進行健康檢查1次。如果已出現症狀,如全身無力、體重減輕、食慾不振、腹痛、黃疸、持續性腹瀉或糞便呈灰白色,務必要即早就醫以提高整體治癒率。建議民眾平時應維持均衡飲食、正常作息及養成定期做健康檢查的良好習慣以即早預防。
鳴日號漏掛車廂!事發2天台鐵隱匿未報 交通部:完全不知情
台鐵公司近年大力推廣鐵道旅遊,鳴日號為最具代表性的觀光列車,甚至能邊欣賞美景邊品嘗美食,每趟行程動輒上萬元,12日卻發生離譜疏失,列車出發後才發現少掛1節車廂,至少3道檢查環節無人察覺。事發2天,台鐵都未將此事上報交通部,政務次長伍勝園昨天被立委問得一臉狐疑,稱此前完全不知情。立法院14日質詢鳴日號列車漏掛車廂事件,台鐵董事長杜微(右)答詢時證實當時是少掛1個乘客車廂。而交通部次長伍勝園(左)表示他覺得非常不可思議。(圖/中國時報劉宗龍攝)據悉,原定10月12日上午8時25分自南港出發的鳴日號列車,從七堵編組完開出時,應該要掛3個客車、1個客廳車、1個吧檯車,離開時少掛了1個客車,列車開到樹林調車場才發現漏掛。為節省作業時間,鳴日號仍開到南港站準備,並加派車把客車從七堵拉到南港掛上,列車延誤29分鐘發車,影響約百名乘客。台鐵表示,此事件從七堵站副站長、車號、機務檢車及編組整備車長都要檢討疏失責任,予以懲處。台鐵董事長杜微說,整個機制會充分檢討,以後不再發生。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4日邀請交通部進行「台灣鐵道安全提升計畫」專題報告,立委魯明哲批評,五星級的鳴日號列車,表現卻是零星級,「聽起來好笑,其實是低級錯誤」,現有的檢查制度通通失靈。立委蔡其昌也指出,離譜的錯漏後,台鐵沒有將此事上報給交通部,非常不可思議。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昨也指出,2020年4月台鐵發生屏山巷事故,導致3節車廂出軌、4人受傷,當時具體損失超過2億元,事故原因是司機員沒有收到告警訊號。為強化平交道安全,台鐵斥資4.8億採購1424套「遮斷器」,由至鴻科技公司得標,原預估今年8月完成,至今已逾履約期限,卻完成不到3成,且在花蓮、彰化電務段新裝設的352套遮斷器,短短8個月內發生104次異常,「這就是台鐵的安全改革?」黃國昌還加碼爆料,新採購的遮斷器品質太差,彰化根本就不想再裝,他向台鐵索資發現,該廠商2021年3月首次檢核資格時並未通過,是到2021年5月才通過,「這種過水式的檢核,難道是把乘客安全當成兒戲?」交通部統計,台鐵平均每年發生600餘件行車異常,主要為車輛及設備故障、人為操作不當及外物入侵等。台鐵提出5年安全提升計畫,目標2028年降低50%異常件數,但立委李昆澤質疑,安全管理系統流於形式,徒增工作量,基層也不了解內容,無法建立安全文化。
健身教練虐童!3歲弟弟睪丸發黑遭吊樹上放狗撕咬 3人涉案全遭羈押
新竹市2名健身教練涉嫌凌虐一對年幼的小姊弟,手段殘忍不堪,造成3歲弟弟身體多處受傷,甚至睪丸發黑,案件因弟弟血流不止被送醫才曝光,警方深入調查後,竟發現還有第3人涉案,3人竟聯手對小姊弟施以綑綁、吊掛樹上、放狗撕咬等虐待行為,導致小姊弟精神崩潰,3名涉案教練均遭羈押禁見。事件的曝光始於10月6日,新竹某醫院接到1名3歲的小男孩,因血流不止且意識不清,被緊急送至急診室,醫護人員察覺情況不尋常,解開男孩衣物後驚見其睪丸已經發黑,身上多處新舊瘀傷交疊,尤其是腳背到背部的大片紅腫與瘀青,懷疑是遭到繩索抽打的痕跡,院方立即通報警方和社會處展開調查。經過調查發現,這對小姊弟由母親獨自扶養,近來母親因工作繁忙,將3歲的弟弟與6歲的姊姊交由2名葉姓健身教練照顧,不料這2名教練不但沒有善待這對小孩,還涉嫌長期虐待,手段極為惡劣,警方指出,葉教練不僅用繩索綑綁小姊弟,施以打捏等暴力行為,小姊弟滿身瘀傷,3歲的弟弟更是因血流不止被緊急送醫,姊姊也被發現有同樣的新舊傷痕。警方進一步追查後,發現另1名鍾姓健身教練也參與其中,據警方調查,這3名教練不僅在室內虐待孩子,還將小姊弟帶至郊外山區,將他們綑綁吊掛在樹上,並放狗撕咬,對孩子造成極度驚嚇,最終導致精神崩潰,虐待手段之殘忍,讓社會輿論譁然。葉教練等人事後均否認犯行,辯稱弟弟的傷勢是自己跌倒造成,然而根據警方及社工的調查,證據顯示這些說法並不可信,更令人關注的是,這些傷痕顯然已經存在一段時間,但孩子的母親似乎未及時報警或醫治,令人懷疑母親是否隱匿不報,目前除了2名葉姓教練和鍾姓教練已被收押禁見外,孩子的母親也已被列為關係人,接受進一步調查。
繳不出財報「這兩家」7萬股民股票成壁紙 還有一家危險了
繼手機代工廠華冠(8101)8月22日下市,近2.4萬名股東手中的股票淪壁紙後,證交所9日表示,廷鑫(2358)與昶虹(2443)因未依法在期限公告申報去年財務報告,其上市有價證券自今年4月8日起停止買賣,至10月8日交易暫停已滿6個月,將在11月19日起終止上市;據統計,仍有3.9萬名股東持有廷鑫股票,昶虹則有3.07萬名股東,若11月7日前,這兩家公司還未完成最後補救,那這約7萬股民就只能血本無歸。昶虹為1996年成立,2001年起在證交所上市,主要產品為光碟及多媒體產品製造,原名為「新利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更名為「億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再次更名為「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自2011年第二季起,光碟產品因不符成本效益相繼停產,而後受全球疫情影響,昶虹轉型拓展醫療產品開發與銷售,但仍無法挽救公司營運,近五年沒有配息紀錄,據4月3日的最終收盤價格是3.57元,今年7月營收為290萬元。廷鑫成立於1987年,1996年上市,原為顯示器品牌供應商,2012年轉為銷售鋁合金產品,2017年增加皮件產品,2018年踏入醫療器材產業;去年12月傳出拖欠下游貨款、12月的員工薪水僅發1萬元狀況,以及高層人士異動頻繁,該公司還出來開記者表示無跳票一事。廷鑫5月時為改善公司結構,宣布要處分台南市仁德區土地及廠房,土地鑑價約13億元。另外還有一家公司很危險,就是上櫃公司牧東(4950),同樣沒交財報被金管會點名,去年被停止交易,直至今年9月3日才重訊公告已補行申報財報,並於同月5日恢復交易,但牧東10月8日被新北地檢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24路搜索。檢調查出,牧東前董事長游盛聯、蔡元培與生活工場負責人王慶輝等人,安排牧東與生活工場等廠商虛偽交易,以不合營業常規的預付貨款方式,進行居家用品及生產設備採購等交易,金額達1億7000餘萬元,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財報掩飾犯行,再提領交易金額隱匿金流,導致牧東公司遭受約7000萬元重大損害,新北地檢署已聲押蔡元培、王慶輝等7人獲准。
牧東前董座、生活工場老董涉嫌掏空公司 7人遭收押禁見
上櫃公司牧東前董事長蔡元培、游盛聯與生活工場負責人王慶輝等人涉利用假交易掏空牧東公司,使牧東公司受到7000萬餘損害,新北地檢署8日指揮調查官兵分24路搜索,帶回蔡元培等19人,複訊後針對蔡、王等7人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收押禁見裁准,游盛聯等則獲諭知5萬至300萬不等交保。檢調調查,蔡元培、王慶輝等人自2021年起,以不利益且不合營業常規的預付貨款方式,進行虛偽居家用品、生產設備採購交易約1億7000萬餘元,又填製不實會計憑證與財報掩飾犯行後,再提醒交易金額、隱匿不法所得金流,掏空牧東公司7000萬餘元。新北地檢署企業專組檢察官王涂芝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8日兵分24路到新北市土城區、台北市內湖區,即牧東公司與被告住居所等處執行搜索,查扣會計傳票、手機、硬碟與存摺等證物,並帶回蔡元培、王慶輝與游盛聯等19人。複訊後檢方認為蔡元培、王慶輝等7人涉犯《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洗錢防制法》等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新北院聲請收押禁見,稍早法院裁定收押禁見,游盛聯則獲諭知300萬元交保。牧東日前才因繳不出財報,於去年被停止交易,直至今年9月3日才重訊公告已補行申報財報,並於同月5日恢復交易,游盛聯、蔡元培皆曾擔任董事長一職。★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朱亞虎抗告成功撤銷羈押處分 李文宗遭駁回確定續押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獎勵弊案,對出身北市府的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與前柯文哲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聲押,朱坦承行賄、李否認收賄,台北地院9月29日認定有串證之虞,將2人裁定收押禁見,2人不服各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裁定朱亞虎部分撤銷,發回北院。李文宗部分駁回確定。高院由審判長林柏泓、陪席法官羅郁婷、受命法官葉乃瑋組成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朱涉犯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嫌疑重大,但檢察官並未舉出有何具體事實足認朱逃亡、滅證、串證之虞,且其所犯並非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不符合法定羈押原因要件。合議庭認為,李文宗涉犯收受賄賂等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事實足認有滅證、串證之虞,若僅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之手段,實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之順利進行,而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一審裁定其羈押禁見,並無違誤或不當,李文宗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據了解,檢方認為朱替沈慶京在京華城案穿梭打點、行賄,李文宗則被視為柯的大帳房,懷疑他替柯處理與隱匿賄款;根據北院裁定書內容,朱坦承檢方聲押書所指行賄的犯行,且他大多數家人在國外,並在國外置產,認朱極有可能潛逃國外規避罪責,具有潛逃國外的能力,有逃亡之虞。裁定書指出,朱與沈慶京等人間的犯意聯絡、行為分擔,仍有諸多疑點,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他為減輕罪責,仍可能串證,使案情陷於晦暗不明;李文宗則否認收賄,但依偵查卷證資料,法官認為他收賄、背信嫌疑重大,本案尚有諸多疑點,不能排除仍有與他有利害關係的潛在共犯或證人尚未到案。北院指出,對於朱、李採較輕微的強制處分,不足以擔保後續偵查順利進行,確實有羈押2人的原因及必要,裁定2人收押禁見。
修法在即!少年案底有條件塗銷 預計本會期送立法院審議
新北某國中生遭郭姓同學割頸殺死,讓司法院的司法改革重點的《少年事件處理法》遭致批評,不僅沒接住曝險少年,還讓受害者的正義無法獲得伸張。司法院今年5月底通過修正草案,有條件塗銷少年前案紀錄,目前已與行政院會銜討論過,預計本會期送立法院審議。涉案郭姓少年自稱具幫派背景,案發前半年才自少年觀護所返回學校,更多次霸凌同學。死者父親認為少年塗銷紀錄立意良善,卻將未爆彈放入校園,嚴重危害校園安全,且還不告知校方,隱匿惡行實在難達教化目的,遂提出廢除少年塗銷紀錄等訴求。由於將「曝險少年」去除犯罪標籤是司改重點,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並對外稱修法後2023年7月正式施行的「曝險少年行政輔導先行制度」,已逐步發揮保護輔導功能。少家廳更表示,該制度就是透過妥速保護少年的正當程序,讓司法警察得以報請少年法院對少年核發同行書等強制處分,進行初步調查。但國中生割頸案讓《少事法》備受質疑,司法院緊急開會研究,今年5月29日院會通過修法,增訂少年法院得依少年行為性質、年齡、身心狀況、學業程度及其他必要事項等需求,而轉換安置輔導、保護管束等不同處遇,且停止感化教育除付保護管束外,也可轉換為安置輔導處分。草案並規定,少年受保護、轉介處分或刑的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3年內,未再因故意觸犯刑罰法律而受保護處分或刑的宣告者,才能視為未曾受該宣告,可塗銷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發揮再犯預防之效。
航前董座張綱維涉掏空36億!法官重判14年 判刑7大犯罪事實曝光
前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被指控掏空公司資產近36億餘元,台北地檢署2020年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張綱維等人,他被羈押歷經350天才交保。經過4年審理,台北地方法院30日一審判決出爐,張綱維被判14年有期徒刑,法官認為,張綱維先以詐欺手法欺騙法院誤認遠航擺脫債務、重建更生,再以不實借款契約侵占遠航資金,又涉逃漏稅、擅自將遠航停航,漠視民眾權益、嚴重破壞經濟秩序。張綱維被控掏空遠航資產,重判14年有期徒刑。(圖/黃耀徵攝)據了解,張綱維在2020年4月遭羈押,歷經長達350天,他在2021年3月以1億元交保,離開台北看守所後,張綱維表示出來之後第一件事情,就是回去探望肺腺癌第四期的母親。整起案件歷經漫長審理,30日判決出爐,張綱維不得易科罰金,得易科罰金部分判刑1年;沒收32億餘元的不法所得,全案可上訴。根據判決,張綱維為遠航及樺福集團實際負責人,先向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及重整監督人佯稱有資金挹注遠航,不用負擔任何利息或資金成本,實際卻是用月息2%到4%之民間借款出資遠航,又將借款本金、利息轉嫁遠航承擔,且一方面讓樺壹公司貸款出資遠航,一方面又讓遠航償還樺壹公司的貸款,形同樺壹公司憑空取得遠航股權,使遠航財務惡化。遠航2019年12月無預警停飛,被民航局罰鍰、廢照與註銷航權。(圖/鄭清元攝)另外,遠航向樺壹公司租用飛機,依約遠航支付給樺壹公司的租金可扣除維修費用,但張綱維等人卻將之認列為遠航的維修收入,明知樺福公司出售土地給禾豐泰公司,遠航並無仲介,卻讓遠航認列佣金收入,以此虛增遠航收入,張綱維虛增樺福公司佣金支出,藉此逃漏樺福公司應繳之稅捐。張綱維明知「安泰-樺壹貸款案」、「安泰-銘漢貸款案」中,安泰的授信條件為由遠航承擔債務,卻在重整聯席會上隱匿該授信條件,讓法院及重整監督人以為遠航只需要負擔不超過年利率2.5%的利息。他另又以「轉調樺壹款」名義,將遠航資金移轉到樺壹公司保管,並挪用該筆資金,達成侵占。誇張的是,張綱維為避免侵占犯行曝光,不實製作「借款契約」作為會計憑證,同時又拿遠航的資金挹注樺福集團,金額超過樺福、樺壹公司為遠航借款的金額,又讓遠航背債,行掏空遠航之實。當民航局要求遠航解決資金貸和關係人款未回收問題,張綱維卻讓遠航向樺福公司購買小坪頂房地,藉此打消29億餘元應收關係人款,遠航當時已有可運用資金不足問題,影響其經營存續,張綱維此舉讓遠航財務更加嚴重惡化。他還同時代表樺富公司買地,一方面為讓樺富公司少繳稅,偽造金額不實之買賣契約,墊高購地費用,另一方面又把樺富公司購得之土地登記在自己名下,侵占樺富公司資產。接著,遠航向民航局表示暫停航線,並向員工表示停止一切飛航營運,同時在官網上公告,自2019年12月13日起停航,還在監控會議中,向民航局表示遠航只飛到同年月12日,未依規定即擅自停航。法官認為張綱維以投資人身份參與遠航重整,卻以不法手段詐得遠航重整完成之龐大利益,當取得重獲新生之遠航經營權後,貪圖私利,又將遠航資產充作私人金庫,還將手中不易變現的不動產轉讓遠航以抵償其掏空款項,嚴重違背公司治理原則,破壞社會經濟秩序。張綱維同時未體認飛航大眾運輸特許事業負責人之社會責任,無預警宣布停航,致使社會大眾、員工、上百名滯留在外旅客嚴重恐慌,出面後且聲稱是「員工誤判情勢擅發停業通知」,將攸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飛航事業經營視為兒戲,漠視消費者權益,嚴重侵害特許經營權之公共利益,不宜薄懲。法官考量張綱維處核心要角地位,犯罪參與最深,掌握全部犯罪所得,又矢口否認犯行,應處較重之刑。至於副董事長鄭晴文等人配合製作不實會計憑證及財務報表,使張綱維得掏空遠航,所為亦應非難。法官認為鄭晴文等人為聽命行事,也未從中獲取犯罪所得,雖矢口否認犯行,但偵查階段積極供述與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實,並配合查找相關帳冊等資料,使偵查機關得順利追查,因此得量處較輕之刑。另同案被起訴的時任合作金庫董事長廖燦昌、副總經理黃伯川與協理陳世卿,均獲判無罪,可上訴。廖燦昌等人本案被控施壓當時合庫部屬,違反授信規定核准超額貸款給遠航,涉犯《銀行法》等罪嫌。法官審理認為合庫沒高估遠航擔保品價值,遠航當時的聯徵資料也看不出異常,且因遠航剛完成重整,合庫進行1個多月徵信作業才通過,並收取較高利息。法官認為本案合庫承辦人所稱「有壓力」,是因需估價擔保品眾多、作業時間過於緊迫加上遠航所提資料不齊全,並非來自廖燦昌等人施壓,據此判廖、黃伯川與陳世卿及另4名合庫職員與承辦人均無罪。
女子購物結帳驚見話梅「1顆328元」 商家堅稱:明碼標價
大陸江蘇一間賣場出現交易紛爭,有一名女子買話梅結帳時才發現1顆要價人民幣71.6元(約新台幣328元),詢問商家後得到他們有明碼標價的回應,還稱這款話梅是以「傳統手工秘方製作」,成本高因此反映在售價。不過當地監管局稽查後指出,商家雖有明碼標價,但字體大小有誤導嫌疑,已要求改善。日前江蘇南京一名女子到當地賣場購物,買了1顆「清香話梅王」體驗看看,結帳卻驚見要價人民幣71.6元(約新台幣328元),她很震驚只買1顆就這麼貴,質疑賣場標價是否有問題;她將這個消費經驗分享到網上,很快造成全網熱議。幾日後商家被問到清香話梅王售價一事,業者堅稱有「明碼標價」,但採訪的記者發現,賣場把價格牌上的「每50克」寫得特別小,好奇問為什麼這樣設計價格牌,但並未得到回應。除此之外,生產清香話梅王的廠商則表示,這款話梅價格這麼高是因為採用傳統手工和秘方製作,材料都是進口的,高成本也反映在物價上。此事件引起社會大眾關注,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也派員稽查,確認過商家是明碼標價,並沒有違反價格法,但價格牌字體問題屬實,有請商家改善。不過有律師認為,商家的行為容易誤導消費者,讓人以為是1整罐話梅的價錢,算是違反了相關規定。事實上台灣各地為了預防類似的狀況,有《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規範,以台北市為例,商家有誤導消費者的狀況,會依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9條規定「企業經營者對於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不得有誤導、隱匿或欺罔之行為」限期改正,屆期不改得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
烏龍通緝1/莫名其妙遭通緝 男子告花蓮地院要求賠償
一名住在桃園市的男子因為車禍事故遭控傷害罪,他認為對方要求的賠償金額太高而拒絕和解,不料卻在法院審理期間遭到通緝,當警察將他上銬逮捕的那一刻,男子仍百思不得其解。他自忖沒逃亡隱匿的意圖,也沒換過手機號碼和地址,卻莫名遭到通緝,心中愈想愈忿怒難平,已委請律師提告要求國家賠償,釐清花蓮地方法院和李姓法官的侵權責任。家住桃園市的38歲Y男兩年多前到花蓮訪友,開車下山行經狹窄的產業道路時,剛轉過一個髮夾彎,突然見到對向有車開來,雖然雙方都緊急剎車,但他駕駛的皮卡車仍與來車對撞。這起車禍經交通事故鑑定,雙方在未劃分道線的道路上均未減速慢行,對撞損失部份雙方各負一半責任,然而對方不服氣,堅稱Y男下坡速度太快,撞擊造成他胸口挫傷及身體多處擦傷,憤而提告。Y男說,鑑定結果認定雙方都有錯,他認為對方提出的賠償金額太高,因此拒絕和解,最後被檢方以傷害罪起訴,移請花蓮地方法院審理。Y男駕駛皮卡車行經花蓮一處單線道山路時,與來向車輛對撞,雙方車頭損毀。(圖/民眾提供)Y男說,法院首度開庭時,因為已經快要過年,加上他分開已久的小孩回家,他忙著陪小孩,竟忘記這件事,直到書記官打電話來訊問,才想起自己要到花蓮出庭,因此先在電話中告假;第二次開庭他不敢輕忽,準時到場,之後的調解庭,則委由律師代為出席,但也因為賠償金額談不攏而遲未和解;後來他遵從法院通知開庭,前往花蓮的途中,卻在火車上接到來電,指示當天庭期取消,Y男只好轉頭回家。沒想到某一天下午,Y男接到台北市的警察聲稱「有事要找他」,問他在不在家,Y男就乖乖在家等候,不一會兒兩名警察上門,並告知他已遭到通緝,隨後將他上銬帶回台北,原本製作完簡單詢問筆錄後要押送他到花蓮歸案,後經律師協調改由法官線上偵訊,問完就讓他回家。這起傷害案件最後經雙方協調,在保險公司同意支付賠償金後,和解結案。雖然賠償的事故圓滿落幕,Y男對於莫名被通緝愈想愈不甘心,決定委請律師到桃園地方法院對花蓮地方法院及李姓法官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國家賠償200萬元,並向監察院及民間司改會陳情。他的委任律師曾威凱說,Y男為善良百姓,僅因過失輕微的車禍案件,卻在未失聯、未逃逸隱匿,且未經任何拘提通知之情形下,遭到花蓮地院及所屬法官拘提、通緝,並經龜山戶政事務所限制住居,名譽與自由都大受影響,還必須背負通緝犯惡名,因此要透過訴訟為自己討公道。Y男出示手機中的法院補寄的取消開庭通知說,他一次搭火車前往花蓮開庭時,途中得知庭期取消,還跟已經在法院的保險公司人員確認過,才轉頭返家。(圖/甯其遠攝)「這個案子太特殊了,我第一次遇到有人因為車禍造成的過失傷害罪被通緝。」曾威凱說,法院拘提不到人而發布通緝的流程應該相當嚴謹,通常要屢傳不到才拘提、拘不到人才通緝,這次不知是哪幾個環結出了問題,日前已向法院遞交訴狀,有待司法釐清事件經過。花蓮地方法院表示,有關Y男的指控及提告作為,因涉及個案當事人,不方便回應。
烏龍通緝2/遭通緝自己不會知道 留不良紀錄影響未來權益
家住桃園的Y男因為車禍糾紛遭提告過失傷害,卻在訟訴審理過程中遭到法院通緝,被警察上銬逮捕,忿而提告法院與法官要求國家賠償。Y男說,逮捕他的警察告訴他,台灣有很多人接到開庭通知常常漫不經心,卻往往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莫名其妙」的通緝犯。而因為抓通緝犯有績效分數,他們才會遠從台北市趕到桃園市抓他,先搶先贏。台東一位謝姓男子不知道自己被通緝,一如往常載著女兒送貨,警察攔檢發現他是通緝犯,當場被逮。(圖/報系資料照)「我又不是殺人放火、作姦犯科,法院打電話來我都有接,沒接到也會趕緊回電,更不可能為了車禍的事逃跑。作夢也沒想到自己這輩子會有被通緝的一天。」Y男愈說愈激動叼唸說,俗話說「事不過三」,他只有第一次忘記出庭,後來只要有相關的司法通知程序,他都是完全配合,更不曾有逃亡的念頭,竟然莫名其妙被通緝,還好被警察上銬帶走的時候沒被人看到,否則不知道要怎麼跟鄰居解釋。開南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張祐齊表示,依正常程序,「通緝」是檢察官或法官在屢次傳喚不到被告後所使用強制手段;實務上,若超過二次無故不出庭、又聯絡不到人後發出拘票,若警方還是拘不到人,才會發布通緝。他解釋,通緝與搜索不同,過去檢察官就可以發動搜索,但2000年檢方搜索前立委廖福本的國會辦公室引發爭議,後來修訂《刑事訴訟法》,規定除了特定緊急狀況外,檢方須取得法院同意才能搜索;相對地,通緝則可以由檢察官或法官獨自發布。開南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張祐齊說,檢察官或法官會在屢傳不到後,拘提被告,若還是拘不到人,才會發布通緝。(圖/黃耀徵攝)張祐齊說,雖然發布通緝的程序相較搜索簡單,然而民眾的通緝紀錄會在司法系統中保留一輩子,未來一旦吃上官司,就算涉犯的情節不重大,但檢方看到被告過去有通緝的紀錄,為了防範再次逃亡,很可能會聲請羈押,法官也容易因為這項不良紀錄而裁准。張祐齊說,對民眾來說,遭到通緝不僅會對個人名譽造成重大傷害,而且沒有法律上的救濟管道,發布通緝應更慎重,他認為應符合三項條件:首先,檢方或法院要找不到被告;其次,被告要有逃亡、隱匿的意圖;最後,應該要考量所涉及的是否為重罪,如果是被判有罪也僅將易科罰金的輕罪,就該依比例原則審慎評估,有無發布通緝的必要。「現在發布通緝似乎有點浮濫,而且當事人不會知道自己被通緝,只能等哪一天突然被警方逮捕。」張祐齊舉一個極端的例子說,如果有人想惡整仇人,只要看準對方出國的時程,提告他誹謗罪;若是這個人在國外收不到開庭通知,幾次不出庭便可能被通緝,而當事人不會知道自己成為通緝犯,直到他返台的那天,就會在機場當眾遭上銬逮捕,顏面盡失。花蓮地方法院表示,有關Y男的指控及提告作為,因涉及個案當事人,不方便回應。
小三通旅客攜帶超量大陸螺螄粉入境 金門海關現場緝獲8公斤
金門鄰近中國廈門、泉州,交通便利,小三通航班每日出入境高達22班,許多居民經常利用當日往返的機會,攜帶自用或家用的日常用品和食品入境,近日高雄關查獲1名小三通旅客,違規攜帶超量大陸製螺螄粉入境,該批8.13公斤的螺螄粉被沒收處置。依據《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4條規定,旅客每人每次可免證攜帶自用或家用的大陸食品總量限於6公斤,部分人試圖利用小三通的便利條件,委託旅客攜帶食品入境,然後再收集這些物品轉售牟利,藉此逃避食品檢驗及相關稅費,這種行為不僅擾亂市場,也對國內的食品安全構成潛在風險。高雄關提醒,攜帶如螺螄粉等大陸食品入境的旅客,務必遵守相關規定,如果超量攜帶,需主動向海關申報,並依程序辦理退運或申請銷毀。如果故意隱匿不報,將依《海關緝私條例》進行處罰,並沒入違規物品。截至目前,海關統計顯示,2024年僅查獲1起非自用超量攜帶螺螄粉的案件,沒入數量為8.13公斤,海關呼籲旅客,切勿將入境攜帶的食品交由他人轉售,違者將面臨罰鍰及貨物沒入等處罰,確保國內市場秩序及食品安全。
花蓮某國小狼師「偷拍女童如廁」才任教12天!校方證實:大學時期曾涉性騷案
花蓮某國小爆偷拍狼!一名林姓代理男老師才剛到任12天,怎料竟被踢爆涉嫌拿手機偷拍女學生上廁所,經檢警調查後,依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得法官裁准。離譜的是,直到偷拍事件爆發後校方才得知,原來林男在10年前就有過性騷前科。據了解,花蓮市某國小女學生日前在學校上廁所時,突聽見有手機拍照的聲音,女學生返家向家長告知後,家長先是向林姓導師反映,怎料對方竟隱匿此事知情不報,家長發現不對勁隨即向校長舉報,校方調閱監視器後才驚覺,原來林姓導師就是犯案的偷拍狼,東窗事發後林男當天火速請辭,校方也立即向上通報並報警處理。檢警獲報後展開調查,前往林男位於台北及花蓮的租屋處進行搜索,並查扣林男的電腦、硬碟等證物,深入追查發現林男不僅涉及校園偷拍,還持有其他私密影片,依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罪嫌向花蓮法院聲請收押,法官也裁定林男羈押禁見。對此,校方表示,決定聘用林姓男老師之前,事先已查過教育部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但並未查獲林師有任何不良紀錄,直到進一步勾稽衛福部、法務部系統資料時,才發現原來林師有過相關犯罪前科,他曾在大學時期因違反《性騷擾防治法》遭處20萬元罰緩,當下已請林師前來說明,但對方卻含糊其詞解釋不清。花蓮縣教育處表示,事發後已對縣內所有學校發函通知,提醒各校聘用人員前,除了查詢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外,也要勾稽比對衛福部、法務部系統,避免有所疏漏。
高雄校長涉偷拍!羈押期滿求交保 又被搜出「隱藏隨身碟」
高雄某國小張姓校長涉偷拍,高雄地檢署搜索張姓校長親友住處、學校辦公室等處,發現他在好友家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其未成年女兒及妹妹洗澡、如廁等私密畫面。檢方將張姓校長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及妨害秘密罪嫌將他起訴,沒想到張男還隱匿證據,被接任校長發現插座內的隨身碟,裁定續押2個月。檢方調查,張姓校長趁著拜訪友人之際,在好友家客廳、房間、廁所等空間裝設針孔攝影機,自2022年7月起至2023年10月止,多次拍攝好友之未成年女兒私密影像。雖一度被好友發現,但張姓校長保證不再犯,對方也選擇原諒,沒想到張男於2024年3月故技重施,在浴室天花板通風扇中加裝針孔攝影機,連後來搬入同住的好友妹妹也受害。檢方4月26日兵分多路至張姓校長住處、學校辦公室等地搜索,並將其拘提到案說明,因其案發後將檔案刪除,恐有滅證之虞,遭檢方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無故攝錄未成年性影像罪嫌聲押獲准。高雄教育局案發後立即將張姓校長停職,市長陳其邁也怒斥其行為,決議解聘處分且永不錄用。張姓校長原裁定羈押至9月24日,以患病需就醫為由聲請具保停押。然而,新繼任校長於辦公室插座內發現隨身碟,經警方查扣鑑定後發現,其中都是張姓校長偷拍的畫面,將證據交給檢方。法官認為其有隱瞞、掩飾嫌疑,難認他有甘願接受法律制裁之意願,裁定續押2個月,可抗告。◎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