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匿
」 幼兒園 性侵 洗錢 狼師 台北市修法在即!少年案底有條件塗銷 預計本會期送立法院審議
新北某國中生遭郭姓同學割頸殺死,讓司法院的司法改革重點的《少年事件處理法》遭致批評,不僅沒接住曝險少年,還讓受害者的正義無法獲得伸張。司法院今年5月底通過修正草案,有條件塗銷少年前案紀錄,目前已與行政院會銜討論過,預計本會期送立法院審議。涉案郭姓少年自稱具幫派背景,案發前半年才自少年觀護所返回學校,更多次霸凌同學。死者父親認為少年塗銷紀錄立意良善,卻將未爆彈放入校園,嚴重危害校園安全,且還不告知校方,隱匿惡行實在難達教化目的,遂提出廢除少年塗銷紀錄等訴求。由於將「曝險少年」去除犯罪標籤是司改重點,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並對外稱修法後2023年7月正式施行的「曝險少年行政輔導先行制度」,已逐步發揮保護輔導功能。少家廳更表示,該制度就是透過妥速保護少年的正當程序,讓司法警察得以報請少年法院對少年核發同行書等強制處分,進行初步調查。但國中生割頸案讓《少事法》備受質疑,司法院緊急開會研究,今年5月29日院會通過修法,增訂少年法院得依少年行為性質、年齡、身心狀況、學業程度及其他必要事項等需求,而轉換安置輔導、保護管束等不同處遇,且停止感化教育除付保護管束外,也可轉換為安置輔導處分。草案並規定,少年受保護、轉介處分或刑的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3年內,未再因故意觸犯刑罰法律而受保護處分或刑的宣告者,才能視為未曾受該宣告,可塗銷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發揮再犯預防之效。
航前董座張綱維涉掏空36億!法官重判14年 判刑7大犯罪事實曝光
前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被指控掏空公司資產近36億餘元,台北地檢署2020年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張綱維等人,他被羈押歷經350天才交保。經過4年審理,台北地方法院30日一審判決出爐,張綱維被判14年有期徒刑,法官認為,張綱維先以詐欺手法欺騙法院誤認遠航擺脫債務、重建更生,再以不實借款契約侵占遠航資金,又涉逃漏稅、擅自將遠航停航,漠視民眾權益、嚴重破壞經濟秩序。張綱維被控掏空遠航資產,重判14年有期徒刑。(圖/黃耀徵攝)據了解,張綱維在2020年4月遭羈押,歷經長達350天,他在2021年3月以1億元交保,離開台北看守所後,張綱維表示出來之後第一件事情,就是回去探望肺腺癌第四期的母親。整起案件歷經漫長審理,30日判決出爐,張綱維不得易科罰金,得易科罰金部分判刑1年;沒收32億餘元的不法所得,全案可上訴。根據判決,張綱維為遠航及樺福集團實際負責人,先向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及重整監督人佯稱有資金挹注遠航,不用負擔任何利息或資金成本,實際卻是用月息2%到4%之民間借款出資遠航,又將借款本金、利息轉嫁遠航承擔,且一方面讓樺壹公司貸款出資遠航,一方面又讓遠航償還樺壹公司的貸款,形同樺壹公司憑空取得遠航股權,使遠航財務惡化。遠航2019年12月無預警停飛,被民航局罰鍰、廢照與註銷航權。(圖/鄭清元攝)另外,遠航向樺壹公司租用飛機,依約遠航支付給樺壹公司的租金可扣除維修費用,但張綱維等人卻將之認列為遠航的維修收入,明知樺福公司出售土地給禾豐泰公司,遠航並無仲介,卻讓遠航認列佣金收入,以此虛增遠航收入,張綱維虛增樺福公司佣金支出,藉此逃漏樺福公司應繳之稅捐。張綱維明知「安泰-樺壹貸款案」、「安泰-銘漢貸款案」中,安泰的授信條件為由遠航承擔債務,卻在重整聯席會上隱匿該授信條件,讓法院及重整監督人以為遠航只需要負擔不超過年利率2.5%的利息。他另又以「轉調樺壹款」名義,將遠航資金移轉到樺壹公司保管,並挪用該筆資金,達成侵占。誇張的是,張綱維為避免侵占犯行曝光,不實製作「借款契約」作為會計憑證,同時又拿遠航的資金挹注樺福集團,金額超過樺福、樺壹公司為遠航借款的金額,又讓遠航背債,行掏空遠航之實。當民航局要求遠航解決資金貸和關係人款未回收問題,張綱維卻讓遠航向樺福公司購買小坪頂房地,藉此打消29億餘元應收關係人款,遠航當時已有可運用資金不足問題,影響其經營存續,張綱維此舉讓遠航財務更加嚴重惡化。他還同時代表樺富公司買地,一方面為讓樺富公司少繳稅,偽造金額不實之買賣契約,墊高購地費用,另一方面又把樺富公司購得之土地登記在自己名下,侵占樺富公司資產。接著,遠航向民航局表示暫停航線,並向員工表示停止一切飛航營運,同時在官網上公告,自2019年12月13日起停航,還在監控會議中,向民航局表示遠航只飛到同年月12日,未依規定即擅自停航。法官認為張綱維以投資人身份參與遠航重整,卻以不法手段詐得遠航重整完成之龐大利益,當取得重獲新生之遠航經營權後,貪圖私利,又將遠航資產充作私人金庫,還將手中不易變現的不動產轉讓遠航以抵償其掏空款項,嚴重違背公司治理原則,破壞社會經濟秩序。張綱維同時未體認飛航大眾運輸特許事業負責人之社會責任,無預警宣布停航,致使社會大眾、員工、上百名滯留在外旅客嚴重恐慌,出面後且聲稱是「員工誤判情勢擅發停業通知」,將攸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飛航事業經營視為兒戲,漠視消費者權益,嚴重侵害特許經營權之公共利益,不宜薄懲。法官考量張綱維處核心要角地位,犯罪參與最深,掌握全部犯罪所得,又矢口否認犯行,應處較重之刑。至於副董事長鄭晴文等人配合製作不實會計憑證及財務報表,使張綱維得掏空遠航,所為亦應非難。法官認為鄭晴文等人為聽命行事,也未從中獲取犯罪所得,雖矢口否認犯行,但偵查階段積極供述與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實,並配合查找相關帳冊等資料,使偵查機關得順利追查,因此得量處較輕之刑。另同案被起訴的時任合作金庫董事長廖燦昌、副總經理黃伯川與協理陳世卿,均獲判無罪,可上訴。廖燦昌等人本案被控施壓當時合庫部屬,違反授信規定核准超額貸款給遠航,涉犯《銀行法》等罪嫌。法官審理認為合庫沒高估遠航擔保品價值,遠航當時的聯徵資料也看不出異常,且因遠航剛完成重整,合庫進行1個多月徵信作業才通過,並收取較高利息。法官認為本案合庫承辦人所稱「有壓力」,是因需估價擔保品眾多、作業時間過於緊迫加上遠航所提資料不齊全,並非來自廖燦昌等人施壓,據此判廖、黃伯川與陳世卿及另4名合庫職員與承辦人均無罪。
女子購物結帳驚見話梅「1顆328元」 商家堅稱:明碼標價
大陸江蘇一間賣場出現交易紛爭,有一名女子買話梅結帳時才發現1顆要價人民幣71.6元(約新台幣328元),詢問商家後得到他們有明碼標價的回應,還稱這款話梅是以「傳統手工秘方製作」,成本高因此反映在售價。不過當地監管局稽查後指出,商家雖有明碼標價,但字體大小有誤導嫌疑,已要求改善。日前江蘇南京一名女子到當地賣場購物,買了1顆「清香話梅王」體驗看看,結帳卻驚見要價人民幣71.6元(約新台幣328元),她很震驚只買1顆就這麼貴,質疑賣場標價是否有問題;她將這個消費經驗分享到網上,很快造成全網熱議。幾日後商家被問到清香話梅王售價一事,業者堅稱有「明碼標價」,但採訪的記者發現,賣場把價格牌上的「每50克」寫得特別小,好奇問為什麼這樣設計價格牌,但並未得到回應。除此之外,生產清香話梅王的廠商則表示,這款話梅價格這麼高是因為採用傳統手工和秘方製作,材料都是進口的,高成本也反映在物價上。此事件引起社會大眾關注,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也派員稽查,確認過商家是明碼標價,並沒有違反價格法,但價格牌字體問題屬實,有請商家改善。不過有律師認為,商家的行為容易誤導消費者,讓人以為是1整罐話梅的價錢,算是違反了相關規定。事實上台灣各地為了預防類似的狀況,有《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規範,以台北市為例,商家有誤導消費者的狀況,會依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9條規定「企業經營者對於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不得有誤導、隱匿或欺罔之行為」限期改正,屆期不改得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
烏龍通緝1/莫名其妙遭通緝 男子告花蓮地院要求賠償
一名住在桃園市的男子因為車禍事故遭控傷害罪,他認為對方要求的賠償金額太高而拒絕和解,不料卻在法院審理期間遭到通緝,當警察將他上銬逮捕的那一刻,男子仍百思不得其解。他自忖沒逃亡隱匿的意圖,也沒換過手機號碼和地址,卻莫名遭到通緝,心中愈想愈忿怒難平,已委請律師提告要求國家賠償,釐清花蓮地方法院和李姓法官的侵權責任。家住桃園市的38歲Y男兩年多前到花蓮訪友,開車下山行經狹窄的產業道路時,剛轉過一個髮夾彎,突然見到對向有車開來,雖然雙方都緊急剎車,但他駕駛的皮卡車仍與來車對撞。這起車禍經交通事故鑑定,雙方在未劃分道線的道路上均未減速慢行,對撞損失部份雙方各負一半責任,然而對方不服氣,堅稱Y男下坡速度太快,撞擊造成他胸口挫傷及身體多處擦傷,憤而提告。Y男說,鑑定結果認定雙方都有錯,他認為對方提出的賠償金額太高,因此拒絕和解,最後被檢方以傷害罪起訴,移請花蓮地方法院審理。Y男駕駛皮卡車行經花蓮一處單線道山路時,與來向車輛對撞,雙方車頭損毀。(圖/民眾提供)Y男說,法院首度開庭時,因為已經快要過年,加上他分開已久的小孩回家,他忙著陪小孩,竟忘記這件事,直到書記官打電話來訊問,才想起自己要到花蓮出庭,因此先在電話中告假;第二次開庭他不敢輕忽,準時到場,之後的調解庭,則委由律師代為出席,但也因為賠償金額談不攏而遲未和解;後來他遵從法院通知開庭,前往花蓮的途中,卻在火車上接到來電,指示當天庭期取消,Y男只好轉頭回家。沒想到某一天下午,Y男接到台北市的警察聲稱「有事要找他」,問他在不在家,Y男就乖乖在家等候,不一會兒兩名警察上門,並告知他已遭到通緝,隨後將他上銬帶回台北,原本製作完簡單詢問筆錄後要押送他到花蓮歸案,後經律師協調改由法官線上偵訊,問完就讓他回家。這起傷害案件最後經雙方協調,在保險公司同意支付賠償金後,和解結案。雖然賠償的事故圓滿落幕,Y男對於莫名被通緝愈想愈不甘心,決定委請律師到桃園地方法院對花蓮地方法院及李姓法官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國家賠償200萬元,並向監察院及民間司改會陳情。他的委任律師曾威凱說,Y男為善良百姓,僅因過失輕微的車禍案件,卻在未失聯、未逃逸隱匿,且未經任何拘提通知之情形下,遭到花蓮地院及所屬法官拘提、通緝,並經龜山戶政事務所限制住居,名譽與自由都大受影響,還必須背負通緝犯惡名,因此要透過訴訟為自己討公道。Y男出示手機中的法院補寄的取消開庭通知說,他一次搭火車前往花蓮開庭時,途中得知庭期取消,還跟已經在法院的保險公司人員確認過,才轉頭返家。(圖/甯其遠攝)「這個案子太特殊了,我第一次遇到有人因為車禍造成的過失傷害罪被通緝。」曾威凱說,法院拘提不到人而發布通緝的流程應該相當嚴謹,通常要屢傳不到才拘提、拘不到人才通緝,這次不知是哪幾個環結出了問題,日前已向法院遞交訴狀,有待司法釐清事件經過。花蓮地方法院表示,有關Y男的指控及提告作為,因涉及個案當事人,不方便回應。
烏龍通緝2/遭通緝自己不會知道 留不良紀錄影響未來權益
家住桃園的Y男因為車禍糾紛遭提告過失傷害,卻在訟訴審理過程中遭到法院通緝,被警察上銬逮捕,忿而提告法院與法官要求國家賠償。Y男說,逮捕他的警察告訴他,台灣有很多人接到開庭通知常常漫不經心,卻往往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莫名其妙」的通緝犯。而因為抓通緝犯有績效分數,他們才會遠從台北市趕到桃園市抓他,先搶先贏。台東一位謝姓男子不知道自己被通緝,一如往常載著女兒送貨,警察攔檢發現他是通緝犯,當場被逮。(圖/報系資料照)「我又不是殺人放火、作姦犯科,法院打電話來我都有接,沒接到也會趕緊回電,更不可能為了車禍的事逃跑。作夢也沒想到自己這輩子會有被通緝的一天。」Y男愈說愈激動叼唸說,俗話說「事不過三」,他只有第一次忘記出庭,後來只要有相關的司法通知程序,他都是完全配合,更不曾有逃亡的念頭,竟然莫名其妙被通緝,還好被警察上銬帶走的時候沒被人看到,否則不知道要怎麼跟鄰居解釋。開南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張祐齊表示,依正常程序,「通緝」是檢察官或法官在屢次傳喚不到被告後所使用強制手段;實務上,若超過二次無故不出庭、又聯絡不到人後發出拘票,若警方還是拘不到人,才會發布通緝。他解釋,通緝與搜索不同,過去檢察官就可以發動搜索,但2000年檢方搜索前立委廖福本的國會辦公室引發爭議,後來修訂《刑事訴訟法》,規定除了特定緊急狀況外,檢方須取得法院同意才能搜索;相對地,通緝則可以由檢察官或法官獨自發布。開南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張祐齊說,檢察官或法官會在屢傳不到後,拘提被告,若還是拘不到人,才會發布通緝。(圖/黃耀徵攝)張祐齊說,雖然發布通緝的程序相較搜索簡單,然而民眾的通緝紀錄會在司法系統中保留一輩子,未來一旦吃上官司,就算涉犯的情節不重大,但檢方看到被告過去有通緝的紀錄,為了防範再次逃亡,很可能會聲請羈押,法官也容易因為這項不良紀錄而裁准。張祐齊說,對民眾來說,遭到通緝不僅會對個人名譽造成重大傷害,而且沒有法律上的救濟管道,發布通緝應更慎重,他認為應符合三項條件:首先,檢方或法院要找不到被告;其次,被告要有逃亡、隱匿的意圖;最後,應該要考量所涉及的是否為重罪,如果是被判有罪也僅將易科罰金的輕罪,就該依比例原則審慎評估,有無發布通緝的必要。「現在發布通緝似乎有點浮濫,而且當事人不會知道自己被通緝,只能等哪一天突然被警方逮捕。」張祐齊舉一個極端的例子說,如果有人想惡整仇人,只要看準對方出國的時程,提告他誹謗罪;若是這個人在國外收不到開庭通知,幾次不出庭便可能被通緝,而當事人不會知道自己成為通緝犯,直到他返台的那天,就會在機場當眾遭上銬逮捕,顏面盡失。花蓮地方法院表示,有關Y男的指控及提告作為,因涉及個案當事人,不方便回應。
小三通旅客攜帶超量大陸螺螄粉入境 金門海關現場緝獲8公斤
金門鄰近中國廈門、泉州,交通便利,小三通航班每日出入境高達22班,許多居民經常利用當日往返的機會,攜帶自用或家用的日常用品和食品入境,近日高雄關查獲1名小三通旅客,違規攜帶超量大陸製螺螄粉入境,該批8.13公斤的螺螄粉被沒收處置。依據《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4條規定,旅客每人每次可免證攜帶自用或家用的大陸食品總量限於6公斤,部分人試圖利用小三通的便利條件,委託旅客攜帶食品入境,然後再收集這些物品轉售牟利,藉此逃避食品檢驗及相關稅費,這種行為不僅擾亂市場,也對國內的食品安全構成潛在風險。高雄關提醒,攜帶如螺螄粉等大陸食品入境的旅客,務必遵守相關規定,如果超量攜帶,需主動向海關申報,並依程序辦理退運或申請銷毀。如果故意隱匿不報,將依《海關緝私條例》進行處罰,並沒入違規物品。截至目前,海關統計顯示,2024年僅查獲1起非自用超量攜帶螺螄粉的案件,沒入數量為8.13公斤,海關呼籲旅客,切勿將入境攜帶的食品交由他人轉售,違者將面臨罰鍰及貨物沒入等處罰,確保國內市場秩序及食品安全。
花蓮某國小狼師「偷拍女童如廁」才任教12天!校方證實:大學時期曾涉性騷案
花蓮某國小爆偷拍狼!一名林姓代理男老師才剛到任12天,怎料竟被踢爆涉嫌拿手機偷拍女學生上廁所,經檢警調查後,依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得法官裁准。離譜的是,直到偷拍事件爆發後校方才得知,原來林男在10年前就有過性騷前科。據了解,花蓮市某國小女學生日前在學校上廁所時,突聽見有手機拍照的聲音,女學生返家向家長告知後,家長先是向林姓導師反映,怎料對方竟隱匿此事知情不報,家長發現不對勁隨即向校長舉報,校方調閱監視器後才驚覺,原來林姓導師就是犯案的偷拍狼,東窗事發後林男當天火速請辭,校方也立即向上通報並報警處理。檢警獲報後展開調查,前往林男位於台北及花蓮的租屋處進行搜索,並查扣林男的電腦、硬碟等證物,深入追查發現林男不僅涉及校園偷拍,還持有其他私密影片,依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罪嫌向花蓮法院聲請收押,法官也裁定林男羈押禁見。對此,校方表示,決定聘用林姓男老師之前,事先已查過教育部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但並未查獲林師有任何不良紀錄,直到進一步勾稽衛福部、法務部系統資料時,才發現原來林師有過相關犯罪前科,他曾在大學時期因違反《性騷擾防治法》遭處20萬元罰緩,當下已請林師前來說明,但對方卻含糊其詞解釋不清。花蓮縣教育處表示,事發後已對縣內所有學校發函通知,提醒各校聘用人員前,除了查詢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外,也要勾稽比對衛福部、法務部系統,避免有所疏漏。
高雄校長涉偷拍!羈押期滿求交保 又被搜出「隱藏隨身碟」
高雄某國小張姓校長涉偷拍,高雄地檢署搜索張姓校長親友住處、學校辦公室等處,發現他在好友家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其未成年女兒及妹妹洗澡、如廁等私密畫面。檢方將張姓校長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及妨害秘密罪嫌將他起訴,沒想到張男還隱匿證據,被接任校長發現插座內的隨身碟,裁定續押2個月。檢方調查,張姓校長趁著拜訪友人之際,在好友家客廳、房間、廁所等空間裝設針孔攝影機,自2022年7月起至2023年10月止,多次拍攝好友之未成年女兒私密影像。雖一度被好友發現,但張姓校長保證不再犯,對方也選擇原諒,沒想到張男於2024年3月故技重施,在浴室天花板通風扇中加裝針孔攝影機,連後來搬入同住的好友妹妹也受害。檢方4月26日兵分多路至張姓校長住處、學校辦公室等地搜索,並將其拘提到案說明,因其案發後將檔案刪除,恐有滅證之虞,遭檢方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無故攝錄未成年性影像罪嫌聲押獲准。高雄教育局案發後立即將張姓校長停職,市長陳其邁也怒斥其行為,決議解聘處分且永不錄用。張姓校長原裁定羈押至9月24日,以患病需就醫為由聲請具保停押。然而,新繼任校長於辦公室插座內發現隨身碟,經警方查扣鑑定後發現,其中都是張姓校長偷拍的畫面,將證據交給檢方。法官認為其有隱瞞、掩飾嫌疑,難認他有甘願接受法律制裁之意願,裁定續押2個月,可抗告。◎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利用保單逃稅 小心罰鍰上看千萬元
保單是民眾保障生命安全、財產與理財工具,但卻成為民眾的避稅、逃稅工具,國稅局是抓得到。近期高雄國稅局、中區國稅局就發現透過外幣保單、境外保單避稅,補稅都超過千萬元,甚至罰鍰都上看千萬元。高雄國稅局指出,如果欠繳應納稅捐,除了依據《稅捐稽徵法》第24條、34條等,規定對欠稅人施以禁止財產處分、限制出境、公告欠稅人資料等,以作為稅捐保全措施外,並得將繳納期間屆滿30天後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若欠稅人刻意隱匿財產,也會追查所得、財產動向,並將蒐集相關資料提供法務部執行分署運用,確保國家租稅債權。刻意漏報、藏匿財產 通通查得到近期高雄國稅局查到一起利用外幣保單,刻意逃避繳納稅捐的案例,高雄國稅局表示,轄區內某位納稅義務人,專營人力供應服務公司,因漏報收入而核課營業稅,且要補徵個人綜合所得稅和裁處罰鍰。該納稅義務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程序終結確定要繳交,但是該納稅義務人期限到仍然不繳,就要送強制執行,卻發現他已沒有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於是國稅局鍥而不捨,發現此納稅義務人竟然有多筆鉅額外幣保單隱匿不繳納欠稅,透過蒐集資料並送強制執行,順利課得1408萬元。高雄國稅局提醒,移送強制執行案件,須加徵滯納金、滯納利息及執行必要費用,如造成保單解約,亦徒增應賠付給保險公司之相關費用,得不償失。靠繼承遺產避稅 國稅局抓得到不只欠稅透過保單隱匿財產被抓到,想要透過境外保單避稅也無所遁形,國稅局抓到透過遺產稅避稅,補稅金額上看2000萬、罰鍰也有1600萬元。中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甲在生前透過保險規畫財產,繼承人主張甲死亡後取得的人壽保險金,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壽險金額,依法是可不計入遺產總額。但中區國稅局認為,甲生前投保部分境外保單,並非我國核准的保單,應計入遺產總額中補徵加罰鍰。保價金變更保人 須課徵稅最後一種即是,要保人變更的話,則要申報贈與稅。中區國稅局提到,許多民眾想透過變更要保人,保價金轉移給他人作為傳承之用,但在國稅局的眼中,保險契約存續期間變更要保人,是要課徵贈與稅。國稅局舉例,某位父親2011年向保險公司買1張保單,卻在今年的8月將保單要保人變更成自己的兒子,變更時的保價金已經累積到600萬元,超過當時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因此,國稅局依此向其課徵贈與稅。中區國稅局提醒,不論是投保境外保單、或者保險存續期間,如果發生繼承或者變更要保人都要記得誠實申報,避免遭到稅捐機關調查,進而補稅、加計利息,甚至是高額罰鍰。
真給韓國瑜穿小鞋?財部拒給歷年行庫捐款紀錄 葉元之痛批又搞黑箱
今年國慶晚會將在10月5日首度於台北大巨蛋登場,卻傳出身兼國慶籌委會主委的立院院長韓國瑜,向公股行庫募款遭卡關,被在野黨質疑「賴政府給韓國瑜穿小鞋」,立委葉元之因此向財政部國庫署調資料,欲檢視過去五年國慶煙火與國慶晚會公股行庫贊助情形,沒想到國庫署只回覆一行字,表示「全不知情」,讓葉元之傻眼。葉元之指出,財政部國庫署所管直接投資具經營主導權事業,包括5家國營事業及7家已民營化事業,其中金融業者有9家、非金融業者3家,如今在野黨立委想瞭解過去五年,公股行庫補助辦理國慶晚會、國慶煙火的狀況,國庫署卻辯稱「都不知情」,但他懷疑國庫署恐怕又「搞黑箱」,當媒體都報導韓國瑜院長出面協調後,公股行庫款項已陸續到位,國庫署卻還想隱匿往年國慶相關慶祝活動的行庫捐款狀況,難道是擔心外界發現「藍綠立院院長待遇真的大不同」嗎?葉元之說,財政部國庫署所管直接投資具經營主導權事業,金融業者共計9家、分別是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輸出入銀行、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及財政部印刷廠。他表示,往年舉辦國慶活動,除了有一般公務預算支應,經費不足的部分合辦單位必須自籌,慶籌會也會尋求公股事業單位協助募款,但公股行庫捐贈多少從來沒有公開,而國慶相關慶典預算也傳出年年不足,因此他去函財政部,要求了解近五年公股行庫注資國慶相關活動贊助情形,瞭解問題究竟出在哪?葉元之強調,沒想到財政部國庫署針對立委索資的回覆,僅是一封簡短的電子郵件,內容僅一句話:「有關委員囑本署提供近5年公股銀行贊助國慶煙火及晚會之金額,鑑於往年均由各事業自行與慶籌會接洽,本署尚無統計相關捐款資料,至本年慶籌會所需相關預算,已洽相關事業妥處。」甚至連正式公文都未提供。葉元之痛批,財政部回覆令人匪夷所思,不知道在掩蓋什麼,讓人懷疑是否有意掩蓋捐款細節。財政部如此草率、簡單的回覆,豈不等同默認財政部對過去五年公股行庫及國營事業的捐款去向「完全不知情」。身為主管機關,國庫署居然推卸責任,將所有責任推給捐款單位。葉元之不滿的表示,如果財政部連公股行庫與國營事業的經營狀況都不了解,僅公股行庫過去五年捐助國慶活動的金額兜不知道,他很想請教財政部,那全台灣究竟有誰能知道這個數字?如果公股行庫財政部可以一問三不知,難道是要立委自己想辦法找?他質疑「這到底是在黑箱什麼?」。葉元之出示財政部國庫署回覆立委的內容(圖/葉元之辦公室提供)
海鯤號明年3月底海上測試 顧立雄揭先編預算原因
首艘潛艦國造原型艦海鯤號,目前正在泊港測試(HAT)階段,國防部長顧立雄18日透露,海上測試(SAT)預計明年3月底或4月初進行,預計於明年9月底完成,並按照合約管制,在明年11月交艦。顧立雄表示,「海鯤號」一定要等泊港測試完成後來進行,海軍給他的訊息是,明年3月就可以來進行海上測試,規劃114年9月底可以完成海上測試,依照合約管制,114年11月交艦。目前海軍已編列潛艦國造7艘後續艦預算,預計分15年度,編列約2840億元,將是海軍建軍史上最大建案。顧立雄指出,除了直接建造款之外,還包括港前設施、訓練設施、官兵宿舍、專案辦公室,最主要還有武器,包括反艦飛彈、重型魚雷等,這些都列入估算。顧立雄說,後續艦會採「2-3-2」的方式來建造,在原型艦完成之後,前兩艘會依照原型艦來建,至於後續三艘會進行精進設計,依照當時的狀況來做後續的精進調整。顧立雄強調,希望後續艦規劃,能得到立法院支持,展現提升防衛能力的決心。他說,原型艦加上7艘後續艦,足以產生戰略嚇阻,發揮奇襲、隱匿的效能,也是基於這點海軍才會提出建造8艘潛艦的計畫。對於各方質疑,海鯤號尚未完成海測就編列預算,顧立雄說明,若事先編列,除可先進行開標、決標等前期作業,台船也可以跟次承包商執行後續規劃,保留人才及相關產能,加上次承包商需取得各國輸出許可,充滿不確定性,因此今年若能通過預算,就能去除不穩定因素,以讓後續造艦順利進行。
30歲男擠屁股痘痘竟重度細菌感染 急送ICU撿回一命
中國有名30歲的黃先生日前發現自己的屁股上長了痘痘,以為只是普通的火氣大,便隨手擠破,而後細菌透過皮膚破損進入體內,沒過幾天就因持續高燒不退,重度細菌感染引發壞死性筋膜炎後被送進ICU搶救。此事一出,便引起了廣泛關注。據陸媒報導,皮膚科專家指出,痘痘的形成是由於毛囊阻塞、油脂分泌過多、細菌感染等因素共同導致,當用手擠壓痘痘時,實際上是在將發炎推向皮膚深層,可能會造成更嚴重的感染。而重度細菌感染所引發的壞死性筋膜炎,本質上是種深層的軟組織感染,能夠迅速導致筋膜和皮下組織的廣泛壞死,進而引發嚴重的全身性中毒症狀,儘管其發病率相對較低,但其死亡率卻高達15%至29%,這主要歸因於其疾病進程的快速性和早期症狀的隱匿性。醫生說明,大眾對於「痘痘」往往將其簡單歸結為上火,而忽視了其背後的細菌感染風險,且特別是當「痘痘」表面出現黃白色膿頭時,若擠壓不僅可能促進細菌擴散,還可能透過豐富的淋巴管和血管網絡,特別是臉部的痘痘,直接威脅到顱內安全,導致顱內感染等後果,包括顏面部腫脹、高熱、劇烈頭痛、嘔吐,甚至危及生命。
「隱瞞身分」試圖進行輿論操作 META全面禁止俄羅斯國營媒體使用旗下服務
臉書的母公司Meta於16日宣布,由於利用欺騙性手法,在網路上進行秘密影響力行動的關係,禁止今日俄羅斯電視台(RT)、俄羅斯新聞社(Rossiya Segodnya)及其他俄羅斯國營媒體使用其平台的服務。根據《路透社》報導指出,根據Meta的聲明表示,該禁令適用於旗下所有應用程式,包括Facebook、Instagram、WhatsApp和Threads等社群服務。聲明中提到,Meta主要是觀察到這些俄羅斯國營媒體,在過去曾試圖用各種手法逃避平台的監控,同時也認定其未來會反覆再犯,繼續從事此類隱蔽行動,因此決定擴大執法範圍,計畫在未來幾天內,將禁令擴大至全球範圍。《路透社》也取得Meta所提供的資料,顯示這些俄羅斯媒體在過去曾假冒身分、隱匿其背後有著俄羅斯官方的背景,以此來逃避社交平台的監控,同時暗中進行網絡活動。Meta預期這些媒體會繼續使用各種新舊手法來進行欺騙性行為,因此決定在自家平台上全面封殺這些具有俄羅斯官方背景的媒體。報導中也提到,Meta的動作主要是源自於美國的法律,美國政府於9月初時對兩名今日俄羅斯電視台(RT)的員工提出洗錢指控。根據外媒報導,這兩名RT電視台的員工試圖僱用美國公司製作內容,企圖影響2024年美國總統選舉。美國國務卿布林肯(Antony Blinken)表示,各國應該將俄羅斯國營媒體的行為,直接視為類似於間諜活動的秘密情報行動進行處理。整起事件曝光後,今日俄羅斯電視台(RT)則對指控作出強烈回應,批評美國政府企圖阻止其正常的新聞運作,並認為這一行為是在扼殺其作為新聞機構的合法性。而在Meta聲明曝光後,目前俄羅斯大使館暫未作出回應,而白宮則拒絕發表評論。報導中也提到,這並非Meta首次對俄羅斯媒體採取行動。在過去數年內,Meta逐步減少俄羅斯國營媒體的影響力,但此次全面禁令的發布,無疑是代表Meta準備對俄羅斯媒體施加更嚴格的管控,尤其是可能對美國選舉和全球輿論造成影響的管控。
隱匿缺額惹議!大葉校長竟稱「仿效他校」 教團:犯大錯應知所進退
今年傳出文化大學、真理大學、大葉大學與佛光大學4所私校未如實將繁星推薦、申請入學缺額回流至分發入學的醜聞,真理大學校長陳奇銘因此遭董事會解除職務,佛光大學校長何卓飛也提出請辭,不過文化大學與大葉大學迄今均尚未作出人事處置。教團認為,大學校長都是博士,身為高階知識分子,犯下大錯應知所進退,不該戀棧權位,否則很難對學生樹立榜樣。大葉大學校長方文昌於12日對校內教職員發表「校長的一封信」,內文提及受少子化衝擊,缺額人數或缺額率成為媒體報導焦點,為避免學校因缺額招致負面形象,才會參考他校做法,未將名額暫存完全回流。方文昌坦承做法欠缺周詳思慮,為此道歉,也已回函向教育部說明,待教育部作成最終處分後由董事會議處。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認為,可以了解文大與大葉校長的壓力不小,不過大葉校長發表的校內信即便出現道歉字眼,還是讓人無法接受,「把不該做的事情,說成別人都有做,我學其他學校」,此舉就是錯誤示範,「難道以後可以跟學生說,遇到問題犯錯,也用這種方法,看人家作弊嗎?」陳柏謙直言,文大校長王子奇的校內聲明也存有相同的疑慮,大學校長都是博士,身為高階知識分子,犯下大錯應知所進退,否則很難對學生樹立榜樣。教育部回應,已收到4間學校檢討報告,經查文化大學及大葉大學113學年度為初次未將名額全數回流,而真理及佛光並非初次違反規定,將依個別學校違規情節輕重情形,作為調減114學年度招生名額總量、扣減相關獎補助經費及懲處相關人員參據。對於教團呼籲兩校校長此時該知進退,文大僅簡短表示,尊重教育部最後議處;大葉大學則是在截稿前未回應。
用「阿福錢包」誘投資虛擬貨幣 詐團狂撈逾千萬遭起訴
彰化一名林姓男子與其他2男組成詐騙集團,涉成立實體店面為據點,利用阿福錢包與「A+Card」,以虛擬貨幣交易詐騙民眾投資,得手逾千萬元,依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刑法加重詐欺等罪嫌起訴林男等3人。彰化地檢署日前獲報,以34歲林男與28歲陳男、29歲陳男等人為首的詐騙集團,涉嫌以虛擬貨幣交易誘騙民眾投資。據檢方調查,3人在台中設立實體店面作為交易據點,利用ACE王牌交易所投資的「Alfred Wallet」即阿福錢包app及販售「A+Card」儲值卡,與假投資詐騙集團合作行騙。詐團在社交軟體上創設投資群組,稱投資虛擬貨幣能帶來鉅額收入,並告知民眾可以向特定幣商購買泰達幣,再匯入投資帳戶錢包。利用民眾不熟悉虛擬貨幣、對實體門市較信任的心理,要被害人前往實體門市繳交現金,再將泰達幣存入阿福錢包中。嫌犯利用該app無法公開查詢幣流之隱匿性、可從後台更改用戶錢包地址、控制處分用戶錢包內之虛擬貨幣數量,以及司法機關無法調閱系統用戶KYC資料等特性,與假投資詐團共犯詐欺與洗錢之行,受害者至少10人,得手逾千萬。彰檢6月間指揮警方搜索嫌犯住處等6處並羈押林男等3人,也查扣3人名下的不動產1筆、汽車2輛,並向法院申請扣押林男名下銀行存款1,218萬6698元。全案依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刑法加重詐欺等罪嫌,將3人起訴。
西門町天價水果坑殺觀光客!爆是士林夜市業者轉戰 北市消保官這樣說
台北市士林夜市過去傳出天價水果坑殺觀光客,今年8月西門町商圈也出現類似事件,有香港遊客控訴買2袋水果竟要價659元,最近被爆出該水果攤老闆正是士林夜市業者轉戰。而台北市主任消保官楊麗萍針對西門町水果攤行為回應,已通報主管單位,並限期改善,否則將處10萬元以下罰緩。台北西門町是許多外國觀光客來台必訪景點之一,怎料,今年8月有香港遊客在西門町水果攤買2袋水果竟要659元,掀起全網熱議;許多人表示很意外,以前只有聽聞士林夜市天價水果坑殺觀光客,如今竟然連西門町也淪陷。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實地走訪竟發現西門町水果攤老闆,就是過去「士林夜市專坑殺遊客老闆」。台北市主任消保官楊麗萍也針對西門町水果攤一事回應,說明攤販有價格標示不清,發生坑殺消費者疑慮,已公報主管機關台北市產發局調查,要求攤販明確標示份量及價錢,像是杯裝販售要寫明「1杯多少錢」,並放置樣品杯供消費者明確看到大小份量和價格。楊麗萍也指出,依《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規定,企業經營者對其提供之商品和服務,應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資訊,「不得有誤導、隱匿或欺罔之行為。」若經通知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將處2萬元至10萬元以下罰鍰。相關機關將持續稽查消費資訊揭露情形,維護消費者權益。
台中攤商違規擺攤!遭開73張罰單欠30萬 竟擺爛拒繳還落跑
台中1名劉姓男子在台中市民廣場,違法擺攤販售玩具長達2年,遭相關單位開罰共73次,罰款累積高達30萬元,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8月派員前往劉男出沒地點,未料劉男假意配合後卻趁隙逃跑,台中分署隔日發文告知,他若在拒繳,將聲請拘提及管收,劉男這才於28日一次繳清罰款,並承諾不在該處違規擺攤。據了解,台中市民廣場假日期間設有多種活動,吸引不少旅客造訪,許多攤商看間商機後紛紛到此處違規擺攤,其中劉男從2022年9月到至今,共長達2年在該處販售氣球及泡泡機等玩具,遭市府建設局等單位開立共73張罰單,未料劉男拒繳罰鍰,甚至還繼續在廣場擺攤。執行署表示,台中分署與市府建設局和法制局等單位,多次商討擬議解決對策後,決定先將欠款最多的劉姓攤商列為首要對象,並於8月19日派員到其住處及出沒地點執行任務,劉男起初假意配合執行員,還允諾會將販售物及名下車輛上繳查封,不料他竟在引導執行員前往物品放置點時,通知友人接應逃跑。執行署說明,台中分署面對劉男態度不佳且拒絕配合執行,在隔日以「隱匿應供強制執行財產」為由,發文要求劉男履行繳納義務,若拒繳將面臨拘提及管收,劉男這才害怕於23日協談清償方案,28日一次繳清30萬元罰款,並向市府建設局及法制局允諾未來不再於市民廣場違規擺攤。
台中市民廣場違規擺攤 他欠30萬拒繳!一聽要管收立刻繳清
台中市「市民廣場」除了是旅客造訪台中指名熱門景點,也是有小小孩的爸媽心目中讓小朋友們「盡情放電」的首選,每到假日人潮滿滿,但也因此衍生出違規攤販在廣場上販售玩具之違規行為。台中分署指出,近日順利讓累計欠繳罰鍰「第一名」的劉姓男子,一次將30萬餘元罰鍰繳清,也讓市民廣場回歸到舒適的遊憩空間。台中分署表示,「市民廣場」因在假日期間有文創攤位、街頭藝人及搖滾音樂節等活動,假日除吸引許多市民及旅客造訪,也因此有販售玩具小物之攤商認為有利可圖而到場違規擺攤,其中又以劉姓男子累欠高達30萬餘元罰鍰金額最高,劉姓男子除拒絕繳納罰鍰外,仍恣意繼續於假日在市民廣場內違規擺攤販售氣球、泡泡機等玩具小物,專案會議將其列管為首要執行目標。市民廣場假日狀況。(圖/台中分署)台中分署8月19日帶領台中市政府建設局、法制局及轄區員警等專案執行小組成員,前往劉姓男子住所地及可能出沒地點現場執行。對於台中分署現場執行,劉姓男子原假意允諾將所販售玩具小物及名下車輛交予執行人員查封,後續卻於導引執行人員前往物品放置點時,在未經徵得執行人員同意下,快步並由友人接應後離去,態度不佳且明顯拒絕配合執行。台中分署火速於翌日(20日)以「隱匿應供強制執行財產」為由,發文命劉姓男子履行繳納義務,如仍拒絕,必要時將向法院聲請拘提及管收。劉姓男子於獲悉台中分署強力執行決心,於23日親自到場協談清償方案,並表示不敢再違規擺攤。後經承辦人員勸諭,劉姓男子於28日將所欠繳罰鍰30萬餘元,一次繳納完畢,並向台中市政府建設局及法制局承辦人員允諾不再繼續於市民廣場違規擺攤。
剴剴之死/兒福女社工掩飾犯行、造假資料 檢方求法官判重刑
台北市1歲男童「剴剴」去年遭兒福聯盟轉介的保母劉彩萱、劉若琳虐死,姐妹倆已被起訴,至於負責安置剴剴的兒福社工陳尚潔,經台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陳尚潔不僅無視小孩傷勢、片面聽信保母說詞、查訪資料造假,事後還成立群組與兒福總督導等人商討如何掩飾犯行。檢察官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陳女,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去年8月間,剴剴的外婆經兒福聯盟媒介,將剴剴轉交給劉彩萱姐妹倆照顧,在9月至12月期間,兩人對剴剴綑綁、重摔倒地、吃廚餘等凌虐,造成他傷重死亡。今年4月劉彩萱、劉若琳被依凌虐幼童致死等3罪起訴。剴剴案件偵辦期間,親友質疑社工陳尚潔訪查不實、造假資料,台北地檢署偵查後發現,陳尚潔違反衛福部規定,3次訪視都提前通知劉彩萱,且探訪時發現剴剴頭大片瘀青、1夜掉3顆牙、禿髮等異常狀況,卻因片面聽信劉彩萱說詞,從未通報疑似虐童案件。剴剴事發之後,陳尚潔與兒福總督導李芳玲等人,成立了一個「剴剴小天使」群組,夥同眾人一起整理陳尚潔與保母等人對話紀錄,再把先前陳尚潔沒有即時紀錄的訪視報告偷偷增補及修改,並在有關剴剴傷勢的部分,全部冠上「保母表示」,商討如何掩飾犯行,以此推卸責任。檢方表示,陳尚潔探訪無視剴剴傷勢,且犯後態度惡劣、狡辯飾詞,隱匿證據干擾辦案,毫無悔意。因此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陳尚潔,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坐擁「87套房產」全被查封拍賣!神秘女身分成謎 驚人背景遭起底
大陸安徽省合肥市女子李梅名下位於湖南省長沙市的87套住宅被查封,近日即將拍賣,此事引發熱議。網傳視頻截圖顯示,房屋門口貼有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封條以及查封、拍賣(變賣)財產、限期搬離公告。消息曝光後,李梅的身分成為熱門討論話題。《瀟湘晨報》報導,公告顯示,合肥中院在執行被執行人淩正犯集資詐騙罪及李梅等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刑事裁判涉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違法所得及責令退賠執行一案中,鑒於被執行人淩正、李梅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經查,公安機關及合肥中院對被執行人李梅名下位於長沙市的87房產進行預查封,並且附上了87套房產一覽表。公告稱,該處財產已由有關部門協助合肥中院登記查封,查封期限自2022年8月9日起至2025年8月8日止(公安機關開始預查封日期為2018年9月4日)。在上述期限內,非經合肥中院同意,任何人不得對被查封的財產有轉移、隱匿、損毀、變賣、抵押、租賃、典當、贈予等處分行為,否則,合肥中院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為實現集資參與人(被害人)的合法權益,合肥中院將依法對上述財產進行評估、拍賣(變賣)等。據悉,被查封的房產預估價達億元。法拍服務人員在接受採訪表示,這87套房產分別位於長沙5個不同的小區,每個小區大約有十幾套房產。報導指出,2016年下半年起,大量合肥投資客進入長沙,合肥警方的一則通報顯示,大志集團非法集資案的兩名主犯應該算得上是「合肥炒房團」的炒家,兩人名下長沙房產87套、合肥房產90套被查封。據2018年11月7日合肥市公安局廬陽分局官方微博通報,大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實控人淩某,李某房產177套被查封,其中長沙房產87套,面積共計8550.57平方米;合肥房產90套,面積共計35507.37平方米。天眼查顯示,大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最大股東是淩正。淩正的合作夥伴中有李梅的名字,二人在多家公司中存在合作。在淩正任法定代表人及高管的安徽大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李梅是最大股東,持股80%。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官網今年2月發布了關於淩正犯集資詐騙罪、李梅等人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案款發放的公告,將對已歸集的涉案資金進行首次發放。至於李梅名下位於長沙的87套房產被查封後,下一步將會被拍賣,法院表示,拍賣所得會有部分用於發還給「大志案」中的集資參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