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代理
」假扮表哥「偷房產」藏10年 老闆報勞保意外曝行蹤
通緝犯翁正典逃亡10年期間,利用表哥身分逃亡,但表哥完全不知道他在外面做什麼,不只藏匿太隱密檢警找不到人,甚至利用手段偷偷拍下親戚好友的身分證件製造假債權,甚至取得房產過戶權利。直到翁男打工的老闆替他報1日勞保,翁男行蹤才曝光緝捕歸案,最後台北地檢署依偽造有價證券起訴翁等4人。根據媒體報導,2002年翁正典因債務纏身,選擇與妻子侵佔妻子公司款項550萬元,2012年被判刑定讞後,始終未到案開始神隱,累計詐欺、偽造文書等4件案子遭通緝。期間,他神隱期間四處打零工,為怕被辨識身分,悠遊卡、信用卡等可辨識身分的產品一概不用,唯一對外連絡管道,是用表哥名義登記的手機。被通緝期間,翁正典常常以有高檔餐廳餐券、兌換旅遊補助的藉口,去拜訪名下有房產的親戚,甚至幫忙處理親戚朋友家消費糾紛,翁男也以商家代表的身分登門,佯裝協調糾紛需要確認身分,以此取得被害人的身分證等文件。拿到身分證等文件後,他再以表哥的名義製作假借據、假本票,再找其他人分別代理表哥以及被害人,向地方區公所等調解委員會,冒名聲請債權調解,由於翁正典用的表哥與被害人身分文件、印鑑都無異狀,調解委員因此誤信雙方代理人,翁男至少6次成功取得調解筆錄,並送交法院審核。成功拿到調解書後,就會到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就有1名伯父的桃園房產遭害,錢還被拿去借二胎房貸600萬元,伯父收到地政通知發現房子不見了,還想不透怎麼回事,只能趕緊控告假債務人,也就是翁正典的表哥等人涉嫌詐欺,但大部分時候,因為過戶所需的稅額過高而失敗。遭到翁正典身份盜用的表哥,其實智能不足,自從國中畢業後幾乎在家,僅靠親人扶養,遭盜用後常有司法機關因案傳喚他出庭,他也只能似有若無地說疑遭偽造的文件,應該是他簽名的沒錯,因此替翁正典背了不少官司,傻傻地不知事情嚴重性。最後,在2023年翁正典原以為打零工只要在工單上簽名領現金,不會曝露出自己的蹤跡,因此鬆懈心防,簽下自己本名,剛好遇到1位守法的老闆,要幫翁正典申報工作1天的勞保,這才露出馬腳,檢警經埋伏守候終於逮到翁正典。翁正典目前已經入監服刑,他表示,10年間利用表哥身分逃亡,但表哥完全不知道他在外面做什麼,表哥先前遭起訴的案件因此被法官判決無罪,檢察官調查後,將翁正典以及提供意見、以代理人身分參與假債權調解的陳姓、湯姓、許姓共4人,依偽造有價證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起訴。
賣粉蒸肉遭求償21萬 疑是「職業打假人」找碴
重慶一間土特產經營部日前遭邵姓男子投訴,稱該店家所販售的粉蒸肉為沒有標示製造日期、地址及保存期限的「三無產品」,法院判決店家需賠償約5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1萬8581元),店家負責人王女不服申請再審,審理過程中邵男卻主動撤訴,判決也被撤銷。據《封面新聞》報導,2021年7月間,黑龍江一名邵姓男子向重慶一間「毛媽媽土特產經營部」購買了150份粉蒸肉,並將收貨過程全程錄影,事後以這些食品屬沒有標示製造日期、製造地址、保存期限的「三無產品」為由,向店家提告要求退還近4500元(約新台幣19,675元),並依訂單金額的10倍予以賠償。人民法院和重慶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皆同意邵男要求,店家卻不服判決,認為是遇上「職業打假人」,也就是明知是假冒偽劣產品仍予以購買,並向經營者進行索賠的人。店家負責人王女稱,邵男自2019年就追蹤了店家社群帳號,十分清楚店家粉蒸肉、泡菜等食品製作流程,認為邵男是故意買來索賠。王女強調,店家所販售的是散裝食品,如果因缺少產品標示而觸法,他們願意受罰,但絕不會向職業打假人妥協,於是在2022年4月29日委託律師向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雙方代理律師依該店家是否為大型食品生產企業、產品屬散裝還是預包裝食品等問題進行舉證及辯論,也都提交了新的證據。2023年11月2日,重慶高等人民法院裁定,審理過程中邵男依「雙方已自行達成和解」為由,申請撤回一審起訴。法院認為邵男已經其他當事人同意,也未損害國家、社會或他人利益,准許其請求,並依規定撤銷先前判決。雖然判決已被撤銷,職業打假人的行為仍引起熱議,四川鼎尺律師事務所律師胡磊表示,職業打假人是否屬於消費者、以牟利為目的的索賠是否道德等問題,是大眾討論的重點。他強調,職業打假能遏止製假售假的店家淨化市場,但也不能仗著打假之名濫用行政資源、騷擾店家,司法機關需給出更精確的規定引導打假人「依法維權」,製造雙贏的平衡局面。
農林總部南遷1/「總公司從南港搬到三陽新竹湖口倉庫」 董事長都是他「雙方代理」?
去年虧掉11億元的台灣農林(2913),今年9月以10億元將南港總部賣給廣積(8050),挹注高達6.13億處分收益,然CTWANT接獲讀者爆料,農林總部員工要在12月19日前搬出,營業處遷到三陽工業子公司「上揚」所有的內湖潭美街辦公室,總部員工則移到向三陽工業承租的新竹湖口倉庫,由於農林及三陽董事長都是吳清源,屬關係人交易,決議過程有違公司治理之虞。有「台灣地王」之稱的台灣農林,創於1899年,前身為「日本三井物產株式會社」,以茶園及新式紅茶工廠為主,後轉為公營,1952年公營轉民營,拓展進出口貿易、土地開發,因擁有3,800公頃引人垂涎,不時傳出經營權爭奪戲碼。台灣農林原以茶園及新式紅茶工廠聞名,後拓展進出口貿易及土地開發,不過依舊經營茶產業。(圖/翻攝自台灣農林粉絲團)農林2006年起由林金燕打理,2010年遊說土地開發商詹連凱加入,兩人因理念不同,陷入公司派及市場派紛爭,後找來2017年入主三陽工業(2206)且擅長土地開發的吳清源,以三陽工業子公司上揚投資農林,2019年「三方共治」,由吳清源任董事長,才平息經營之爭。今年五月改選吳清源續任農林董座後,加大資產處分力度,9月14日董事會通過以總價10億元售出購置成本3億多元的南港總部,淨處分利益高達6.13億元。「這樣也是減少虧損的方式。」吳清源曾說。對於這項資產處分,股東們意見不一,後續總部搬遷的決策過程,更令不少內部人傻眼。本刊接獲爆料,南港總部出售後,農林10月1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將營業處遷移至「內湖區潭美街285號」,所有權為上揚公司,上揚董事長吳麗珠正是吳清源的妹妹,為「實質關係人」,上揚也是持有農林股權近25%的法人股東,並指派吳清源、黃裕昌、謝春輝3位「法人董事」代表人,涉及利害關係人交易。依農林公司章程,關係人交易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但爆料者指出,此事未經審計會同意就直接開董事會,且決議時,上揚的三位代表人也未迴避,使得這項決議不符公司治理。至於總部員工辦公處所,則是11月4日以一紙公告,「總公司預定12/19(一)移地新竹湖口辦公室」。本刊取得資料顯示,所謂新竹湖口辦公室,是由農林以每月每坪200元的價格向三陽工業承租共390.225坪的廠房,換算每個月支付78,045元,目前合約期限為民國111年12月1日至民國112年11月30日。一位熟悉公司法務人士指出,由於吳清源就是兩家公司的董事長,這件辦公室承租案恐涉及民法106條「雙方代理」等。爆料者進一步指出,「將總部移至湖口」,不僅有違利益迴避原則,還違反農林公司現行章程第4條既已明定「本公司設總公司於台北市」,也未經過審計委員會同意,沒開董事會討論決議,也沒發重訊讓九萬名農林股東知道。本刊接獲內部員工表示,這件事情未提請董事會討論、股東會也沒有決議通過「變更章程」,「是吳清源董事長一紙通知,然後大家也不敢說什麼」,「大股東說過的『三方共治』,根本無感」。原由林金燕(圖右)打理,後來遊說土地開發商詹連凱(圖左),再找上三陽工業董事長吳清源擔任董事長(圖中),在2019年達成「三方共治」的局面。(圖/報系資料照、土銀提供、桃園市政府提供)針對此事,農林董事久津實業於11月28日申請定暫時狀態處分,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11月30日通知台灣農林,12月9日前表示意見,預計12月12日開庭審理。而農林回應本刊,「由於目前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公司暫不方便對外發表任何意見,但若有任何不實的指控以及影響公司商譽的言論,我們一定會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