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
」 離婚 外遇 汪小菲 大S 人妻六月被爆曖昧「小20歲鮮肉」露骨聊色!與李易婚姻名存實亡
藝人六月2011年和小7歲的李易修成正果,婚後育有一對子女,去年被爆出分居、婚變等傳言,夫妻倆雙雙否認。如今又被週刊爆料,夫妻倆早已各玩各的,這3年來六月身旁有個小20歲的曖昧對象,是雇來跟她小孩陪玩的男保母,同時也是名滑雪教練,彼此「色聊」言詞露骨,對此,六月透過經紀人回應了。據《鏡週刊》報導,與六月曖昧的男保母身高188公分, 外貌陽光帥氣,情史豐富,2021年起與六月過從甚密,當時男保母也有女友,兩人複雜的關係呈現「雙劈」狀態。目前男保母正在澳洲打工度假,即便現在雙方分隔兩地,六月幾乎天天都會傳訊息給他,兩人不只是親密關係,六月更將對方當成知心與色聊的伴侶,什麼心事都與他分享。六月被爆出與小20歲滑雪教練有親密關係。(圖/六月臉書)此外,報導中指出,六月先前發現李易外遇的證據,早已委請律師擬好離婚協議書,李易哭求原諒才暫緩此事。六月曾在喜宴上脫口說出:「乾脆離婚算了。」出席公益羽球賽被採訪時,六月也說:「離婚協議書準備好了。」看似玩笑話的背後,其實都是事實。對於被爆出與男保母關係不一般,六月透過經紀人回應,「前些日子心情不太好,吃了安眠藥又喝酒,和朋友間嘴砲失了分寸,相當不好意思。」
小三要求離婚轉帳535萬賠償 正宮收錢拒辦事遭提告…法院判決出爐
中國福建石獅市日前發生一起婚姻糾紛案件,石姓女子在與「已婚男友」韓男交往後產下一子,為了能與韓男結婚,竟直接找到韓男的原配妻子楊女,表示如果楊女願意離婚,自己將提供人民幣120萬元(折合新台幣約535萬元)作為經濟補償,甚至當場轉帳這筆費用給楊女。但一年半過去後,楊女並未如約離婚,石女因此憤而將楊女告上法庭,要求楊女返還這筆款項。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法院認為,石女與楊女之間的「離婚費」約定屬於口頭合同,條件是楊女同意離婚,但女的訴訟請求在法律上無據可依,法理上也無法支持。法院解釋,石女支付這筆120萬元的目的,明顯是為了破壞他人婚姻,這種行為不受法律保護。此外,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獲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這筆款項的性質並不符合返還的條件,法院最終駁回石女的訴求。除此之外,韓男和楊女雖已簽署《離婚協議書》,但雙方仍處於法律規定的離婚冷靜期內,婚姻關係並未正式解除。這代表著石女的「經濟補償」並未達到促使楊女離婚的目的,因此不構成楊女違約。石女試圖以楊女未履行離婚約定為由,要求返還120萬元,但由於支付行為本身就不具正當性,因此法院認定並無返還必要。在審理過程中,法院還發現韓男在婚外情期間,未經原配妻子楊女的同意,向石女支付了高達600多萬元的款項。根據中國法律,楊女有權對這筆夫妻共同財產提出上訴,並向石女追回。法院本身也主張楊女可以向石女追討費用。
竹科男「給零用錢、送房產」娶妻 她因只顧網購、不做家事被離婚…還得賠1189萬
新竹一名在某科技公司擔任處長的男子阿明,年薪可達430萬元,與妻子結婚後,因希望妻子能照顧小孩,每月會提供零用錢花用,還購買數間房子登記在妻子名下。怎料,妻子無心打理家中事務,讓家中堆滿雜物,甚至在他罹癌後分房睡,妻子卻只顧網購衣物,更踹門討要生活費、房產等,讓他氣得訴請離婚。案經法院審理後,判定妻子須返還1189萬。判決書指出,阿明與妻子在婚前就協議由妻子擔任家庭主婦,阿明則負責外出工作,並每月給予妻子家庭所需生活費用,2人也在104年結婚,育有2名子女。妻子主張,由於新聞常播報虐嬰事件,她拒絕聘請保母,故2名子女自出生至學齡前,均是她全天候親自照料,但她也需要休息時間,所以2人曾協議阿明下班後須共同分擔家事或幫忙看顧子女,且疫情爆發前,她的父母亦會幫忙照顧2名子女。然而,阿明表示,他確實有與妻子協議提供零用金,也購買數間房子登記於妻子名下,但妻子婚後卻無心打理家中事務,亦不為婚後生活付出,除毫不節制地購買衣物、奢侈花費外,對家中環境衛生亦絲毫不顧,於家中各處堆放雜物、不願分擔打掃及清理等家務,以致他工作返家後,仍全責扛起家事負擔,還要負責照顧2名子女晚間的生活起居,造成龐大生活壓力,經長年溝通仍無果。阿明也透露,2人在111年3、4月起即已分房睡,他因癌症化療,致無體力發生性行為,夫妻間性行為次數非常少,一年僅1、2次,於113年更是完全無性生活;妻子又常徹夜未眠,或在電腦前持續購買衣物,更曾踹他房門索討生活費用,甚至要求他交還地契、房契,否則要對他提起侵占告訴。雙方分歧愈演愈烈,在商議離婚過程中,妻子要求他將2人名下之不動產均贈與予她,並表示應由阿明負擔貸款至2名子女成年時,且應將阿明名下之其中一部汽車贈與予她,並每月給付扶養費44,000元,阿明也因妻子獅子大開口的行為,始終無法與被告達成離婚協議。更誇張的是,妻子某天突然更換大門門鎖,讓他無法進入家門,即使報警處理,妻子仍不願開門讓他返家與2名子女相處,逼得他只好在外租屋,2人也分居迄今。案經新竹地院審理,法官審酌,2人在訴訟過程進行中仍相互攻訐,夫妻關係互動未見改善,妻子也毫無積極有效彌補婚姻裂痕之舉,對分居狀況與原因,亦未提出實質修復姻破裂的具體方法,則對於婚姻破綻事由發生,阿明顯非屬唯一應負責之一方。最後,判准阿明得離婚,而夫妻財產經過計算,法官也判妻子應返還1189萬。全案可上訴。
賣房賭債也還不完…丈夫神隱22年 人妻訴請離婚
人妻小萱控愛賭博的丈夫阿國(均化名)欠了大筆債務,賣房還債也還不完,而她負責養2個小孩,2002年阿國說要離婚,離家22年都不跟她聯絡,她要訴請離婚。判決書指出,小萱跟阿國在1981年結婚,育有2子女,阿國沉迷賭博,積欠鉅額債務,把2人買的房子賣掉抵債仍無法全部清,子女都是小萱獨力扶養,2002年12月,阿國親筆寫下離婚證明書,表示要與小萱離婚,隨即離家出走,迄今20多年行蹤不明,對子女也不過問,夫妻長期沒同住,關係出現重大破綻,小萱要訴請離婚。阿國沒出庭也沒提書狀。法官看了阿國當年的親筆信,「本人甲○○乙○○○於民國91年12月27日正式離婚絕無怨言無夫妻關係於此立証」等話,和小萱主張的有離婚協議,雙方均無維持婚姻的意思等情相符。阿國小孩說,小學、中學時,爸媽感情還可以,之後越來越差,因為爸爸欠了很多債務,不清楚金額,只知道很多,之後家裡房子被賣,媽媽出去租屋,沒跟爸爸聯絡,她也不知道爸爸住哪。法官表示,夫妻原先感情尚可,但阿國沉迷賭博,家中經濟因而惡化,為此爭吵不斷,而阿國還賣房,使夫妻感情消磨殆盡,長年未共同生活迄今,小萱依法訴請離婚,依法准許她離婚。
隋棠氣到賞她巴掌 影片被瘋狂轉載
《太太太厲害》播出兩週,口碑好評不斷,劇情高潮迭起,戲中隋棠被飾演女兒的林可彤嗆聲「又沒有人逼妳,那妳當初就不要生下我阿!」隋棠氣到賞她一巴掌的片段瘋狂被轉載討論,新時代的女性或媽媽到底該不該為了下一代犧牲工作或是自己的夢想,在網路上引發激烈對話,隋棠飾演的母親角色帶入性極高,也開啟了影集《太太太厲害》的男女觀眾們跟自己的對話與思考。陽明、隋棠組最殺特務夫妻。(圖/鹿路電影)今(15日)再釋出最新幕後花絮,王陽明、隋棠合演最殺特務夫妻,隋棠提到再次合作王陽明:「他是很認真的演員,我們的默契非常好,這次合作因為角色是特務,我們也同時身為父母,所以拍攝的過程中常常一起花時間討論和溝通對角色的想法,比方說彼此的角色在對劇本中某些事件的反應與合理性等等,都希望能讓角色更生動和完整。」王陽明則透露:「真的很開心,隋棠很細心常常提醒我很多細節,角色上先生覺得自己犧牲很多,太太當然也覺得自己犧牲很多,但其實都是為了下一代,其實也都是愛的表現!」花絮裡夫妻在激烈爭吵後,兩個人開玩笑討論到底吵架後老公該不該比較親密的安慰老婆,隋棠給出正確答案:「這部戲所有老公都一定要看,抱緊就對了!」提到跟隋棠合作的心情,周采詩跟曾沛慈都難掩興奮,曾沛慈說:「我每次都會偷偷看棠棠姐梳化,因為真的就像是仙女下凡,就是覺得這個人真的好優雅好美喔,而且有時候還會看傻,印象很深的是我們晚上在台東小鎮拍攝,棠棠姐的打戲很多,但她一遍一遍來、一遍一遍對,一句怨言或喊累都沒有,我內心對她默默豎起超大拇指。」周采詩也分享:「棠棠姐是我們『地表最強媽媽特務團』的女神,在現場整個人都在發光,面對工作也是很認真,很有想法又細心溫柔。」感受到三個地方特務媽媽的深厚情誼。本週重點劇情來到暈船的立帆完全沒跟上大家的節奏,阿勇(黃奇斌飾演)跟淑芬(周采詩飾演)已經加入特務戰隊,為了搶救王陽明,與隋棠一起在海邊與犯罪集團發生激烈對戰衝突,同時美惠與MINI也在雜貨店急中生智,自製「美惠炸彈」擊退了泰國黑幫的入侵。搶救王陽明成功之後迎面而來的則是滿滿的難題:特務夫妻兩為了養育下一代以及雙方都覺得已經為家庭犧牲了非常多的「自己」而僵持對峙,最後隋棠攤牌拿出了離婚協議書... 到底太太們有多厲害? 每週六20:00 愛奇藝國際版、每週日20:00八大戲劇台精彩播出,海外觀眾也可以在「GTV DRAMA 八大劇樂部」 YOUTUBE 頻道一起收看。
玉女歌手營業額破億公司倒閉 林佳儀慘遭前夫騙走千萬房產
玉女歌手林佳儀曾以〈一個人的我依然會微笑〉歌曲紅遍全台,她歷經16年婚姻情變離婚、創業失敗、親弟成植物人20年的種種人生挫折,日前又遭遇大姊猝逝惡耗。林佳儀在謝震武主持《震震有詞》節目上提到,婚後和前夫陳建亨一起開創服裝事業, 一度拓展到4間店,營業額破億。在事業蒸蒸日上之際,前夫選擇到上海發展,「3年後公司開始賺錢,但前夫不讓我管錢,直到雷曼風暴時銀行突然抽銀根,現金流過不去,他私下跟我媽媽借5百萬,而這5百萬是媽媽去跟銀行貸款給他」,之後林佳儀要求看帳、理清債務一年後,業績開始扶搖直上,這時候前夫又不准林佳儀干涉財務,最後負債已經是無底洞。前夫找來會計師做負債整合,林佳儀查帳時才發現債務有大筆金流去向不明,一問才知道是前夫拿跟銀行借的8百萬投資會計師的茶藝館。為了度過債務風波,林佳儀還當前夫的連帶保證人,但之後才發現每一個房地產都被前夫拿去二胎,「直到都票貼了,要被斷手斷腳了,還要我先把貨款給他拿去付外面的債」。壓倒兩人婚姻的最後一根稻草則是,前夫竟然找上前岳母建議把林家的房子變成公司的資產,公司可節稅又可每個月撥錢給岳母,前夫甚至把房子拿去貸款,沒想到貸款還不出來被法拍,林佳儀說:「我知道後炸掉,問他怎麼會把腦筋動到房子上,這是我爸媽要照顧弟弟必須留下的。」之後林佳儀父親請前夫簽下1700萬的還款書,要求按月還款,但竟未簽「只要其中一期未還,則必須一次還清所有債務金額」,不合理的協議內容讓謝震武覺得太不可思議。林佳儀透露離婚協議書上寫明前夫每個月要支付扶養費,僅支付了1年後就沒有再付。
做牛做馬30年竟換來外遇 人妻嘆:男人只要變心都是枉然
男人只要變心,不管女人做多好都是枉然!有人妻發文感嘆,自己從18歲交往到結婚,至今已經有30個年頭,沒想到近日卻抓到老公外遇,回想起自己無怨無悔的付出,卻還是遭到對方背叛,也讓原PO徹底死心,直呼「還好我沒生小孩,以後各自安好。」有人妻今(14日)凌晨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指出,從18歲交往到結婚,至今已經30年頭,結果今天卻被她發現「搞外遇」!原PO稱,自己沒流下一滴眼淚,因為她為對方做牛做馬,照顧的無微不至,什麼事都以他為重,雖然少許得到回報,確實對方每個月薪水也都全部上繳給她,但「什麼大小事這30年來都是我一手包辦,他連上郵局匯款或是蝦皮買東西,甚至小至領包裹都不會,裡外打理的讓他無憂無慮,我也是要上班耶!」更扯的是,今晚談完離婚後,老公就出門去外面住小三家了,也讓原PO死心嘆,「證明一句話⋯⋯男人只要變心,不管你做的多好都是枉然⋯⋯我真傻爆眼,可以無情無義到這種地步!」原PO也在文末感嘆,「還好我沒生小孩,以後各自安好,祝牠幸福快樂美滿。掀了30年的馬桶蓋,終於可以不用再掀了。」貼文曝光後也引發網友熱議,「你自由啦,所以之後你要懂得更愛自己,加油」、「律師聯絡好,離婚協議整理好!趕快丟掉垃圾不用等過年!」「恭喜,可以換一個了」、「那他是被妳寵出來的」、「開始過妳精彩的人生吧!加油」、「你值得更好的。」而原PO也在留言區補充,離婚協議已談清楚,但不知道對方以後講不講武德,他也承認對方確實是自己寵出來的,「雙魚總是心軟。」
才離婚2天就娶女友!大伯急喊冤:沒在離婚協議書簽過名 正宮怒告求償60萬元
基隆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指控,她因受丈夫阿明(化名)逼迫簽下離婚協議書,怎料才剛離婚2天,阿明就與女友登記結婚,事後大伯還向她表示自己並未擔任2人的離婚證人,也從沒在離婚協議書簽過名,讓小美氣得對阿明提告求償60萬元。對此,基隆地院判阿明應賠償小美1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可上訴。小美與阿明於2016年結婚,共育有1名孩子,而阿明在2021年間多次向妻子表達想離婚的念頭,便在隔年3月拿著離婚協議書到小美的工作室。當時,離婚協議書的證人欄位已有2人簽名,其中1人是阿明的哥哥,也就是小美的大伯,而小美也主張,她是在對方逼迫之下簽署離婚協議書,並和阿明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沒想到的是,2人離婚的2天後,阿明就與女友登記結婚。判決書指出,小美在簽署離婚協議書的過程中,均未曾與大伯接觸,大伯亦未曾詢問2人是否有離婚真意,事後大伯也跑去和小美坦白,他不僅沒有同意擔任離婚證人,也未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讓小美憤而提告確認她與阿明婚姻關係存在,再告阿明與女友之間的婚姻無效。除此之外,小美還發現,阿明於辦理離婚之前,曾傳LINE訊息向其他人稱「我禮拜五要跟妳嫂嫂辦登記,這樣是要我怎樣…我先想辦法跟我女友,還有她的家人說明狀況」,顯示阿明早已外遇,且與女友正在交往中。然而,阿明經法院合法通知未到庭爭執,亦未提出書狀為何聲明或陳述。案經基隆地院審理,法官認為,阿明知道自己是有配偶之人,卻以「女友」這樣的親密稱謂稱呼配偶以外的第三者,顯然已逾越一般交友分際,嚴重損害妻子的配偶權,然斟酌雙方身分、地位、資力、加害之程度、被害人所受之痛苦等等情形,最終判定阿明應賠償小美1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可上訴。
Dcard大書偷吃!沉寂1個月「大動作現身」 道歉前妻:是我做錯了
YouTuber大書是Dcard Video團隊的成員之一,人氣相當高,不過被前妻爆料,不僅出軌,小三還是Dcard新人。事後大書坦言,因個人的私事處理不當,對前妻造成難以平復的傷害,間接認了出軌。如今時隔一個月,大書再拍影片道歉,不過許多網友都不買單,直呼「還不是想要復出」。大書昨(3日)在Youtube上傳影片再次道歉,「大家好,我是大書。事件發生到現在大概已經一個月了,這段期間我想了很多,有很多愧疚,關於外遇、劈腿這件事,是我自己在兩年前做出的不當行為,首先我要在這邊跟我前妻致上歉意,對不起,真的很抱歉,是我做錯了。」大書提到,2年前外遇發生後,和前妻溝通很多次,但還是確定要離婚,擬定了離婚協議,也找了公證,雖然有做賠償事宜,但自己知道這遠遠無法彌補他對前妻造成的傷害,真的很抱歉,真的對不起。大書說,「我目前已經離開Dcard,自請離職也是希望可以好好反省自己的錯誤,反省自己的行為,真的很感謝曾經一起工作的夥伴們,那些一起創作的過程,都是我很美好的回憶。未來我也會持續替你們加油,也感謝這段期間還願意給我鼓勵的人們,謝謝你們的話語,未來我也會持續反省自己的錯誤,反省自己的行為,改進自己,謝謝大家,對不起。」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在IG封鎖一堆對自己不利的留言帳號,再來隔一個多月的道歉,怎麼?想要復出啊,我都感覺不到誠意」、「消失在螢幕前就是最好的道歉」、「2年前犯錯時不好好跟前妻道歉,現在外遇事件爆出來才來用哭腔在大眾面前道歉」、「影片有開營利嗎」。
已婚女劈腿公司多男!小王2號慘被拋棄 怒找人夫告狀還提供證據
新北市一名人夫阿明(以下皆為化名)與妻子小花結婚多年,不料女方竟與公司多名男同事發生婚外情,腳踏多條船;其中一名趙姓小王不滿被拋棄,憤而找上阿明揭露女方出軌情節,氣得人夫一狀告上法院,要求小花賠償200萬元。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小花侵權行為屬實,應賠償3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根據判決書,阿明主張,兩造於民國104年6月25日結婚,於113年3月8日調解離婚。被告於婚姻存期間,因細故離家,詎料其在外賃屋而居期間,竟分別於公司之張姓兼職員工、趙姓兼職員工有染,且目前尚與其他男子過從甚密,嚴重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情節重大,要求賠償200萬元。小花辯稱,原告先於112年破壞兩造婚姻,侵害被告配偶權,兩造於113年3月簽署離婚協議。嗣後原告因不滿離婚條件,故與趙姓男子合謀,刻意接觸被告並拍下被告不雅照,故被告不具備侵權責任。矧查,原告未就被告與多人有染等情舉證以實其說,且原告主張被告侵權之時間點,兩造已無婚姻關係。阿明進一步指控,被告聲稱遭設局陷害,然而他會取得相關證據,係因趙男不甘遭被告腳踏雙船拋棄,憤而向原告揭露,況自被告與趙男之照片中,被告主動噘嘴索吻,並無任何遭強迫及騷擾之情,相關影片也顯示2人心情愉悅,被告持手機自拍並使用美圖效果,非如其所稱遭原告與趙姓男子設局陷害。新北地院審酌,原告主張被告與趙男於112年5月至10月間,有親吻、擁抱等親密行為,此部分有照片為證,並審酌照片所附註時間點為112年5月30日、7月28日、9月2日及10月5日,均於兩造離婚前,堪認被告之行為已達不法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之程度,應賠償3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老婆拿房產抵押拍《海角七號》 魏德聖自嘲差點簽離婚證書
音樂劇《海角七號:造夢者》由金馬導演魏德聖監製,孫協志、卓文萱、徐詣帆、金仁馨、洪都拉斯、夏宇童領銜主演,今(25日)魏德聖親臨現場,編導謝念祖表示自己和魏德聖其實是舊識,當年電影上映時,他進電影院支持,對劇中開場時大船的動畫特效感到震撼,笑說:「要知道在當年,國片根本沒有人敢做這種嘗試,太燒錢了!我們當時都覺得魏德聖瘋了!笑說這很可能是他最後一部電影。」魏德聖導演回憶當時的情況,「錢是很大的壓力沒錯,但我一直覺得把故事拍好更重要,錢不夠,就是想辦法生錢出來,到處借,有些資金還是請朋友再幫忙介紹朋友,但我每一筆都是會還的,有盡力維持好信用。」同時也感謝當年陪著他吃苦的拍攝團隊,「三餐吃同樣的便當、睡陰暗簡陋的小民宿,甚至讓我欠了一年的薪水也沒有追討,這些事換到現在這個年代,很難有人願意這樣工作吧?後來票房大賣,回收的錢除了還大家原本金額,我都有額外再加碼來補償大家!這些是我該回報他們的!」孫協志及卓文萱在音樂劇中分別演出魏德聖與太太。(圖/焦正德攝)音樂劇中也提及鮮為人知的真實人物,魏德聖的太太由卓文萱演出,卓文萱表示因魏德聖太太為人低調,所以多數時間是自己揣摩當夫妻爭執發生時,妻子會有的情緒,「拿名下房產抵押貸款,支持丈夫築夢,這需要很大的勇氣和智慧,排練爭吵的戲份,我常常演到真的覺得生氣,但又會想,我一定是很愛這個人,才能做到這麼無私的奉獻和信任!」魏德聖則自嘲:「我也曾經問過身邊的朋友,是她們的話會願意在抵押貸款書上簽字嗎?大家都說簽啊!但簽的會是離婚協議書!」但他隨後也真誠表達對妻子的感謝:「當年陪我冒這麼大的險,真的很勇敢,我到現在仍然非常感謝她。」劇中飾演魏德聖的是孫協志,他表示最初接演時有些苦惱,不確定能否將魏德聖導演的氣質詮釋好,擔心無法抓出有趣的元素呈現在舞台上,對此謝念祖聊起上週在高雄衛武營演出發生的插曲,「我們在高雄演的時候,魏導太太的家人有來看,結束後都說兩個人實在太像,還以為是真的魏德聖在台上演戲!」孫協志則回覆:「無論是現實中的魏德聖導演,或是我在劇中的角色,我們最像的部分應該是都帶著必須凝聚大家來共同完成一部好作品的使命感。」音樂劇《海角七號:造夢者》今舉辦記者會。(圖/焦正德攝)電影中最接地氣的鎮民代表會主席原為馬如龍飾演,音樂劇則請來洪都拉斯扮演馬大哥的角色,經歷過去年《海角七號》造夢者首演,這次邊唱邊演還帶舞蹈,更加游刃有餘。接受訪問時宏都拉斯表示自己為演舞台劇,這次瘦了3、4公斤,一旁的謝念祖笑回:「你不是因為《海角七號》瘦的吧!你是演綠光的《人間條件》瘦的!」
婆婆乾女兒是「老公前女友」 人妻目睹偷情1幕…挺孕肚離婚回娘家
小三都這麼囂張嗎?一名懷孕20周的人妻痛訴,婆婆有一個乾女兒常來探訪,近來才知道對方是老公的前女友,不只如此,她還瞥見2人有不尋常的對話和舉動,令她鐵了心決定離開,與這個無情的男人一刀兩斷。原PO在臉書《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透露,婆婆有一個乾女兒,最近意外得知竟是老公的前女友,每次到家裡來都會特地打扮,而且故意穿短裙,對婆婆噓寒問暖,還會等婆婆入睡約老公喝酒,趁她不在客廳,就會把腳放在桌上意圖勾引。原PO多次發現老公和前女友有踰矩舉動。(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原PO多次向老公表明:「我不喜歡你的妹妹(乾女兒)來到家裡」,但老公卻不以為意,覺得沒什麼大不了,緩頰妹妹是來看婆婆的,反說她疑心病太重。然而,她好幾次發現,老公和前女友卿卿我我,還聽到對方意圖引誘:「你老婆懷孕,你們是不是不能行房」,說完把內褲脫掉,坐在老公腿上,讓躲在一旁偷偷觀察的她心碎不已。原PO表示,現在唯一能夠陪她的就是肚中的小孩,當天她馬上收拾衣服,離開傷心地家,隔天拿出離婚協議書,告訴老公:「我的小孩,我會自己養,再苦再累,我會一個人撐著,我是希望小孩不要在不建全家庭長大」,而娘家媽媽也尊重她的決定,願意和她一起養小孩,不依靠任何男人生活。
「4000人斬」富豪婚後3月就暴斃!28歲AV女優妻涉毒殺 女傭今證稱:兩人經常爭吵
日本77歲富豪野崎幸助,在2018年娶了當時22歲的前AV女優須藤早貴後,不到3個月就暴斃身亡,其遺體驗出大量興奮劑,因此警方便認定須藤涉嫌重大,經3年調查後將她逮捕。最新消息指出,野崎家女傭證稱,2人經常有爭執,野崎更提交了離婚協議書,命案發生當晚須藤行為就相當異常。根據日媒《NHK》、《產經新聞》報導,昨(8)日進行第10次庭審,檢方提交了野崎家女傭的證詞,她說到,須藤對野崎的態度冷漠,2人經常有爭執,野崎逐漸感到不滿,選擇遞出離婚協議書,並怒斥「如果不甘心的話,就撕毀它」。在命案發生當晚,女傭抵達時,她發現須藤反常地待在1樓看電視,即使聽到2樓傳出可疑的聲響,也沒有上樓查看。女傭表示,第一次遇見須藤時,對方曾問她「野崎先生去世後,我會得到遺產嗎?」報導指出,野崎幸助曾在自傳中號稱4000人斬,雖然曾經中風,婚前身體還算硬朗,是「一日三次郎」,然而在與須藤結婚後,健康每況愈下,甚至一度因為漏尿必須包尿布。野崎死去後,體內殘留了數公克的興奮劑,且皮膚表面找不到任何注射痕跡,懷疑是藉由食用的方式進入體內。據悉,須藤早貴原本是AV女優,常以素人身分拍攝,野崎是透過高級約會俱樂部認識她,並開出每月給予100萬日圓(約新台幣22萬元)的條件來求婚,須藤則藉此否認犯案,「我每個月都會拿到100萬,怎麼可能會是我做的」。庭審中,須藤堅稱自己無罪,此案將於今年12月12日宣判。
雙胞胎依依斷10年婚「被酸壞老婆、不顧3子」 她哽咽公開真相
「最美雙胞胎」依依(蔡依伶)、佩佩(蔡佩伶),其中姐姐依依在去年12月證實與前夫史丹利離婚,10年婚姻劃下句點。恢復單身的她搬回娘家住,卻被酸有公主病,甚至被批不顧3個小孩。對此,依依26日晚間特地開直播解釋,強調指控已經踩到她的地雷,講到激動處,還忍不住哽咽。依依講到激動處忍不住哽咽。(圖/翻攝自依依臉書)依依在直播中解釋,過去10年婚姻中,都是自己賺錢養自己「沒有拿過夫家任何一毛錢」,也主動添購小朋友的生活用品。針對網友指控「不愛小孩、丟給前夫養」已經踩到她的地雷!依依進一步表示,3個小孩都是試管做出來,其中一胎是雙胞胎,她怎可能不愛孩子,否則不會受苦去生,依依講到一半還哽咽,但她強調只是哭點低,自己一切都好。依依也說明,當初離婚協議寫兩個禮拜探望一次小孩,「不是不顧小孩,我是沒辦法顧,我超想念他們的」。除此之外,有網友說依依對前夫很兇「壞老婆、娶到她很衰」,她表示是節目效果,依依舉例,過去上節目是「對老公不滿」的主題,那就必須把內心的小劇場演出來,但平常其實是不會說的,強調有70%是真實發生,其他就是節目效果。依依表示,「觀眾要得到啟發、娛樂,不然製作單位就白請我了」,她會盡量呈現製作單位想要的效果,強調夫妻過去溝通沒問題,沒有為了節目上爭執的小事爭吵過。另外,她日前在節目上分享搬回娘家住,害怕父母擔心,所以故作堅強,「我就說好開心喔,結果我又回娘家了,就是以前好想要回娘家當公主」,卻遭網友誤會她有公主病。對此,依依也解釋,她是怕爸媽擔心,「所以我就故意跟他們開玩笑說,我回家當公主、當女兒也很好啊」,駁斥是真的要當公主,先前傳出依依和前夫的離婚協議上載明,她可繼續住前夫家,不過對方3月就下達驅逐令,她當時表示3月時已搬回汐止娘家住,自己的房子9月開始裝潢,屆時就會從父母家搬走。
丈夫與事業女夥伴大搞婚外情 人妻提告求償「這數字」
小萱(化名)在與丈夫阿國(化名)結婚後,阿國與女同事歡歡(化名)合開公司。但後續小萱卻發現丈夫早已與歡歡發生婚外情。雖然阿國曾簽署切結書會停止外遇行為,但最後仍被抓包,雙方也因此離婚。事後,小萱對歡歡提告,求償80萬元。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小萱與阿國婚後育有兩名子女,在後續阿國也與歡歡合開公司,但在2022年初,小萱發現丈夫與歡歡之間存在曖昧訊息,進一步追問後,這才知道兩人早已從事業夥伴關係變成婚外情關係,雙方甚至已在汽車旅館發生兩次性行為。面對妻子的質問,阿國曾簽署切結書,承諾終止外遇關係,甚至願意支付500萬元作為回歸家庭的誠意。但最後阿國並未履行承諾,雙方則於2023年1月正式離婚。後續小萱也對歡歡提出破壞婚姻的告訴。在法庭上,歡歡辯稱自己與阿國的關係僅止於工作夥伴,強調兩人之間的曖昧對話只是阿國慣常的玩笑話,而他給出的回應也僅出於職場禮儀,並無特殊情感。歡歡還提到,即使被認定有侵權行為,80萬元的賠償金額也遠超出她的負擔能力,請求減至10萬元以下。但法官在仔細檢視阿國和歡歡的對話記錄後,對歡歡的辯解表示質疑。法官認為兩人的對話內容不僅包含「想你」等思念之辭,還涉及明顯的性話題。例如,阿國曾對歡歡說:「下午妳弟走,妳就是我的」,而歡歡回應「我的好像來了」。法官認為,這種高度私密的交流通常只會發生在配偶或親密伴侶之間,而非普通同事關係。同時,法官也提到,女性生理期是高度個人隱私,通常不會隨意向一般同事透露,法官也以此認定阿國和歡歡之間的關係並不尋常。除此之外,法官也參考小萱與阿國的離婚協議書,其中明確提到「同公司女同事兼股東XXX(指歡歡)更是成為女方發現,男方確實有婚外出軌的事實行為」。最終,法院認定歡歡確實侵害小萱的配偶權益,且情節重大。法官判決歡歡應賠償小萱40萬元,雖較小萱要求的80萬元有所減少,但仍遠超過歡歡希望的10萬元以下賠償金額。
妻子外遇懷孕還搶先提離婚 丈夫「這舉動」直接逆風翻盤
近日有一名已婚的網友表示,從自己開始懷疑妻子有外遇的可能後,便默默的開始進行蒐證。沒想到不僅發現妻子與小王出遊的照片,妻子甚至還懷上小王的孩子。而就在網友思考該如何處置這些事情時,妻子突然拿出離婚協議書要求網友簽名。這也讓網友徹底攤牌,更揚言要走司法流程處置。近日有網友在Dcard上發文表示,他在察覺妻子可能有外遇行為後,便開始默默收集證據。在長達三個月的時間裡,他翻閱了妻子電腦雲端中的照片,發現妻子與小王的出遊次數越來越頻繁,內容也越來越大膽。更令他震驚的是,他還發現了避孕藥的使用痕跡,以及妻子去婦產科就診的記錄。而在某個深夜,網友的妻子突然拿出一份離婚協議書,要求網友簽字離婚。面對這突如其來的要求,網友第一時間就冷靜反問妻子是否懷孕,並表示已經掌握了外遇的證據,準備訴諸法律。而網友這番話讓妻子措手不及,隨後妻子便突然失蹤了十天。後來網友也發現,妻子是在這段時間偷偷進行人工流產。網友表示,這一連串的事情帶給他巨大的精神壓力,甚至嚴重到需要就醫服用藥物才能入睡的程度。網友最後也表示,他決定同時提起刑事訴訟(針對墮胎法和偽造文書)和民事訴訟。這篇貼文曝光後,引起不少其他網友討論,許多網友對這位丈夫表示同情和支持,認為他的做法是正確的。也有網友指出,如果配偶未經同意就在人工流產同意書上簽名,確實構成了偽造文書的罪行。也有網友鼓勵他堅持到底,不要讓涉事的第三者逃脫責任。
離婚後花9元買彩票中2千萬 前夫提告竟分到9百萬?判決理由出爐
大陸江西省一對夫妻離婚後仍住在一起,且財產未分割,後來女方買彩票中了人民幣500萬(約新台幣2243萬元);前夫將她訴至法院,要求分割獎金,最終竟分得200萬元(約新台幣897萬元)。江西贛州市章貢區人民法院近日通報一起案例,引發網友討論。《紅星新聞》報導,齊男是離異人士,與父母、兒子共同居住在公租房內,後經人介紹認識離異的陳女,2人很快步入婚姻。婚後,陳女住進公租房,2人生育1子,因孩子上學需要,夫妻倆打算購置商品房,為取得購房資格,同時保住公租房,2人簽訂《離婚協議書》並登記離婚,雙方未對夫妻財產作分割。協議離婚後,陳女購買1套商品房,齊男向女方支付購房款19.5萬元(約新台幣87萬元),之後雙方經濟往來頻繁,夫妻倆及孩子陸續在公租房、商品房內共同生活,並一起經營廣告業務。2022年5月10日,陳女花費2元(約新台幣9元)買彩票,中獎500萬,完稅後獎金400萬元(約新台幣1794萬元),未將此事告知齊男。2022年8月9日,2人對商品房進行協商,並擬定收條,約定離婚後購買的房產歸陳女所有,另女方向齊男支付補償款25萬元(約新台幣112萬元),從此雙方無任何感情及經濟糾紛。陳女當天支付現金25萬元,並在收條上簽字。次日,齊男搬離商品房,不久後發現陳女隱瞞其中獎事宜,遂訴至法院。贛州市章貢區人民法院認為,齊男和陳女協議離婚後,一直未辦理復婚手續,雙方共同生活至2022年8月,期間屬同居關係。根據齊男提交的聊天記錄,可以證實在協議離婚前,雙方並無感情糾紛,僅是為家庭利益購置商品房。離婚時,雙方未對夫妻關係存續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離婚後繼續共同生活,經濟往來頻繁,並一起經營廣告業務。法官認定,陳女出資2元購買彩票中獎500萬元,因雙方經濟混同,她出資的2元無法區分來自其個人財產,還是來自齊男個人財產,亦或來自共同財產,因此該筆獎金應視為雙方等額享有。該獎金實際由陳女領取,因此她應當向齊男支付200萬元。至於此前陳女支付的25萬元,是對商品房的分割補償款項,與獎金無關,無需進行核減。
政府發錢!符合資格「每月補助2661元」忘領就充公 申請方式一次看
為減輕弱勢單親家庭養育負擔,高雄市政府推出單親家庭子女生活補助,只要符合條件,每位子女每月最高可領2661元。申請人需檢附身分證、印章及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及其他符合資格證明文件如離婚協議書或判決、子女之學生證影本、外籍父母之戶籍及財稅資料等,就能到戶籍地區公所或線上辦理。針對補助對象,高雄市政府表示,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半年以上,並由父或母獨自扶養未滿18歲未婚子女之家庭,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全家動產(含存款投資等)1戶4口之內未超過120萬元,第5口起,每增加1口增加18萬元;全家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總值未超過650萬元,有下列情形之一:一、配偶死亡。二、父母離婚,並由父或母之一方單獨行使或負擔對於子女之權利義務。三、非婚生子女未經生父認領。四、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並由父或母之一方單獨行使或負擔對於子女之權利義務。五、配偶行蹤不明,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六、配偶受處有期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一年以上,且在執行中。七、配偶惡意遺棄。但以一方提起請求同居之訴獲勝訴判決確定,或成立訴訟上和解,拒不履行且在繼續狀態中者為限。八、單身收養子女。高市府指出,若符合相關條件,弱勢單親家庭父或母監護1名子女,其子女未滿15歲者,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2,661元;其子女為15歲以上未滿18歲且仍就學者,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2,313元;弱勢單親家庭父或母監護2名以上子女,其子女為未滿18歲者,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2,313元。但其子女為15歲以上未滿18歲者,應持續就學始得補助。高市府說明,補助期間於子女年滿15歲之次月起停發補助,如仍就讀國中,請於當年7月前補正已註冊之學生證明文件。國中畢業或高中(職)畢業且尚未滿18歲之當年7月起停發補助;就讀高中(職)或專科同級者,則當年2月、8月停發補助;如有繼續就學,於當學期註冊後依限(上學期為10月前、下學期為4月前)檢附已註冊之學生證明文件送區公所經審核合格,將於檢附資料之次月底繼續撥款並追溯至停撥當月;倘經區公所通知逾期未補正,得撤銷或廢止補助。高市府提醒,子女年滿18歲時將自動取消本項補助;補助期間如因戶籍遷離本市、監護人再婚、未獨力扶養……等狀況,不符補助資格者,取消本項補助。若民眾欲申請補助,應攜帶申請人身分證、印章及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以及其他符合資格證明文件,如離婚協議書或判決、子女之學生證影本、外籍父母之戶籍及財稅資料、勞保加退保明細及相關就業證明文件、身心障礙證明或嚴重傷病診斷證明書等,至戶籍地區公所或線上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