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
」 離婚 婚姻 家暴 結婚 外遇結婚2個月老婆「賣身」遭遣返 失聯24年夫無奈訴請離婚
一名男子小智(化名)與陸籍妻子小花(化名)在2000年9月結婚,沒想到婚後僅2個月,小花就因為賣淫遭警方查獲,隨即被強制遣返回大陸,至今未歸。雙方多年來已經沒有聯繫,於是小智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日前審理此案,裁定准許2人離婚。根據判決書內容,小智指出他與小花結婚後,本來在台灣一起生活,但結婚才2個月,小花便因涉及不法行為遭到遣返,此後2人完全斷了聯繫。小智表示,小花曾來信表明願意離婚,如今對方長達24年音訊全無,小智覺得自己遭到惡意遺棄,這段婚姻已名存實亡,無奈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法院依法通知小花到庭說明,但她未出席言詞辯論,也未提交書面答辯。法官調查內政部移民署的相關資料後發現,小美於2000年11月因賣淫被警方查獲,8天後被強制出境。小智曾在同年申請讓小花返台探親,但因其有違法紀錄遭到拒絕。即便後續已過入境限制期限,小花仍未再度返台。法官認為,小花自2000年11月出境後,2人長期未再聯繫,顯然雙方對於維持婚姻關係均無意願。法官考量夫妻關係確實存在難以維持的重大事由,且責任主要在女方,因此裁定准許小智的離婚請求,判決2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拋妻棄子38年!家暴夫「染1病」返家求同住 她嚇壞提離婚
一名婦人與丈夫結婚後誕下4名子女,但男方不僅婚內出軌,還對她拳腳相向,事後更拋妻棄子一走了之,怎料離家38年的家暴夫疑似罹患失智症,竟回過頭來想與妻孩同住,嚇得婦人立馬訴請離婚,經屏東地方法院判決,裁定准許妻子的離婚訴訟。根據判決書指出,該名婦人與丈夫婚後育有4名子女,但收入不穩定的丈夫不但有家暴傾向,還因外遇不回家,甚至與小三同居生子,直至1986年男方便再也沒有返家,丟下她一人獨自撫養未成年子女,期間對妻孩更是不聞不問。怎料事隔多年後,近日婦人突接獲警方通知,指人間蒸發38年的家暴夫現身了,且還疑似失智,並要求想回家一起住,厚顏無恥的行徑讓婦人忍無可忍,憤而提起離婚訴訟。案經屏東地方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在婚姻期間常毆打及言語辱罵妻子,自1986年起便未再返家,夫妻倆至今已分居長達逾30年,且被告還長期與其他女性同居、育有1子女,因此認定婚姻關係已名存實亡,故裁准婦人的離婚請求。
表兄妹瞞親屬關係結婚生2孩 21年後婚姻被判無效
中國大陸福清法院審結了一起涉及近親結婚的案件,小芳的父親與小明的母親是同胞姐弟,小芳與小明是表兄妹關係,屬於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在2003年兩人隱瞞了這段親屬關係,向民政部門申請登記結婚,婚後生育了一子一女,近年來兩人不斷鬧矛盾,小芳諮詢了律師關於離婚訴訟的事宜,才得知自己與小明的婚姻竟屬於無效婚姻,她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自己與小明的婚姻無效。最終,法院依法判決原告小芳與被告小明的婚姻無效。據陸媒報導,兩人在2003年隱瞞了這段親屬關係,向民政部門申請登記結婚,婚後生活幸福美滿,生了一女,豈料近年雙方因生活瑣事產生矛盾,最後分居多年,最後則決定離婚,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中,小芳諮詢了律師有關於離婚訴訟的事宜,竟在結婚21年後,才得知自己與小明之間的婚姻屬於無效婚姻。小芳因此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自己與小明的婚姻無效,並希望法院能就子女的扶養問題給予解決方案。法院在審理此案時,認為小芳與小明確屬表兄妹關係,屬於法律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因此判決兩人的婚姻無效,同時,也就雙方子女的扶養問題進行了妥善處理。
分居4年!台中男指控老婆外遇「想離婚」 法院1原因拒絕
台中一名男子於2018年和來自大陸的女子步入婚姻殿堂,但這對夫妻卻因感情生變而對簿公堂。男子聲稱,婚後因文化差異及生活習慣不合,兩人感情日漸疏遠,結婚不到兩年便協議分居,至今已近四年,且他還聽聞女子與某男子有不正常交往,認為婚姻已無法挽回,遂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台中地院近日對此案作出判決。判決書指出,男子為台灣地區居民,兩人於2018年結婚,但未育有子女。婚後因文化差異及生活習慣不同,男子認為感情逐漸疏離,於2020年與女子協議分居,至今已近4年。男子聲稱,期間女子未在男子父親過世時表示關心,且聽聞女子與其他男性有不正常交往,遂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終結這段婚姻。但女子反駁,兩人婚前曾同居,彼此相處融洽,婚後亦感情良好。女子表示,自己在婚姻期間照顧男子雙親,分擔家務,與男子的父母關係和睦。然而男子母親去世後,男子趕走女子並隱瞞父親去世的消息,導致女子無法參加公公的葬禮。女子更指出,分居是因男子另有外遇,且在婚姻存續期間仍要求與第三者交往。女子強調自己並不希望離婚,分居的目的只是想挽救婚姻。法院判決指出,《民法》規定,夫妻若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且該事由可歸責於對方時,才可訴請離婚。法院認定,男子未能舉證證明婚姻破裂的主要責任在女子,且分居是雙方協議的結果,難以認定為婚姻難以維繫的重大事由。此外,男子指控女子與他人有不正常交往的說法,未能提出具體證據支持,故法院無法採信。法院最終裁定駁回原告的離婚訴訟,認為兩人婚姻並未達到無法挽回的地步,婚姻破裂的主因亦非女子過失。
回老公老家驚見「前妻也住這」 南投女氣炸回家「苦等11年」心死
南投一名女子透過朋友介紹,認識了一名大陸男子,兩人也很快走入婚姻,婚後男子來台共同生活,但4年後兩人回到男子老家探親時,女子意外發現老公的前妻竟然仍住在家中,這一發現令女子憤而獨自返台。然而男子自此不再回台,甚至更換電話號碼,斷絕了聯繫。雙方從此分居至今已超過11年,女子失望之餘決定提起離婚訴訟。判決書指出,兩人於2010年4月28日結婚,婚後男子曾來台與女子同住數年,但在某次兩人返大陸期間,女子意外發現老公的前配偶仍居住在老家。女子因此先行返回台灣,而男子得知此事後便未再返台與女子同住。此後,雙方因女子更換電話失去聯繫,至今已分居超過11年,且女子完全無法掌握男子的下落。女子遂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主張婚姻關係已名存實亡,請求准許離婚。男子經法院合法通知,未出席庭審,也未提交書面陳述。法院指出,婚姻應以雙方共同生活為目的,並建立在相互扶持與感情基礎之上。然而本案中兩人已分居多年,完全無法維持共同生活。徒有婚姻之名,無婚姻之實,此顯與婚姻係兩人結合共組家庭,共同生活為目的之宗旨相違背,且將致婚姻中夫妻彼此扶持之特質不復依存,更遑論心靈之契合。法院認為,女子提起本件訴訟堅持請求離婚,已無維繫婚姻之意願,足認兩造間誠摰互信之感情基礎已不存在,且任何人處於同一境況下,均不願繼續維持婚姻生活,堪信兩造間確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存在。因此法院認定雙方婚姻關係早已破裂,符合《民法》規定的離婚事由。法院表示,兩造間的婚姻破裂責任並非全由女子承擔,女子的離婚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應予准許。
以為媳婦睡比較晚!婆婆等到中午一開門傻眼 法院判決出爐
南投一名男子7年前與越南籍女子結婚,婚後一同在台灣生活,然而某天越籍女子突然離家出走,並返回越南,至今已超過4年未返台。男子多次聯繫無果後,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近日南投地方法院裁定准許,兩人正式解除婚姻關係。判決書指出,男子表示自己與越籍女子結婚後,兩人感情平順,但某日妻子突然無故離家,當日即出境返回越南。他多次嘗試聯絡,要求對方返台未果,婚姻形同虛設,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男子的母親也出庭作證,「兩人結婚後,媳婦有來台灣跟兒子、我同住,我看兩人平常相處情形很好,都沒有吵架,兒子也對媳婦很好,我不知道媳婦為什麼離家,媳婦離家已經很多年了」。母親也表示,事發當日以為媳婦睡得較晚,直到中午仍未見人影才發現異樣,進房查看後確認人已不在家,之後才知媳婦已返回越南,「媳婦是一大早就出門,媳婦出去時我不知道,我想說媳婦年輕比較想睡,沒有叫她,後來快12點,我想說不對,去房間看才發現媳婦不在家,我就打電話給兒子,兒子有跟媳婦通電話,媳婦不願意回來」。法院調閱相關出入境紀錄,證越籍女子玲當日確實出境,且自離家後便再未入境台灣。越女經合法通知出庭,未到場亦未提出任何書面答辯。法官認為,男子與越女長期分居,已無實質婚姻關係,且無證據顯示男方須負全部責任,認定婚姻關係存在重大破綻,因此判准離婚。
她怨老公不出家用還「家暴出軌」怒喊離 殘障尪反咬請求駁回
高雄一對夫妻於民國111年結婚,婚後育有一子,然而妻子日前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雙方在法庭上互相指責,法院審酌後,認為夫妻感情名存實亡,且兩人在訴訟中互相指控對方與第三者有不當往來,顯示彼此無意修復感情,准許離婚。判決書指出,妻子指控丈夫婚後無穩定工作、家庭經濟全由她負擔,且丈夫情緒不穩,經常因生活瑣事辱罵並對她施以肢體暴力,讓她感到身心俱疲。隨後妻子也憤而離家分居至今。妻子還提到,丈夫與他人有不當男女關係,夫妻感情已無法修復,婚姻難以繼續,因此請求法院判決離婚。丈夫則在法庭上辯稱,自己為輕度身心障礙者,無法穩定工作和收入是因為健康狀況,而非故意。雖然承認在爭吵中曾推、踢過妻子,但他表示力道輕微,且使用枕頭打妻子並未對其造成傷害。他還指控妻子與第三者在LINE中有曖昧對話,並稱妻子擅自離家,未履行同居義務,認為妻子應對婚姻破裂負責,請求駁回離婚訴訟。法院經過審理,認為雙方婚姻已經產生重大破綻,無法繼續維持。根據調查,丈夫承認婚後無法穩定提供家庭經濟支持,且曾對妻子有暴力行為。雙方目前已分居一段時間,夫妻感情名存實亡。此外,法院認為,兩人在訴訟中互相指控對方與第三者有不當往來,顯示彼此無意修復感情。法院最終判定,夫妻婚姻關係已完全破裂,符合《民法》第1052條第1項的離婚要件,准許妻子的離婚請求。
人妻離家7年生下2子!丈夫怒告「二房東是小王」求償50萬 判決結果出爐
高雄一名李姓男子和妻子結婚8年,一直沒有小孩,後來妻子不滿他工作不穩定又不愛洗澡,決定離家出走;7年過後,妻子提出離婚官司時,李男赫然發現妻子居然生了2個孩子,但妻子堅持不透露小孩的生父是誰,李男則私下蒐證,懷疑和妻子一起租房的劉姓二房東可能就是「小王」,因此氣得提告求償50萬元,但法院認為相關事證不足,判李男敗訴。判決書指出,李男和妻子在2005年結婚,妻子2007年來台定居,時間久了,妻子漸漸不滿丈夫不愛洗澡、頭皮屑掉滿地,且8年換了10份工作,幾次爭吵後,妻子於2013突然離家出走,夫妻倆也失去聯繫。到了2020年,妻子提出離婚訴訟,卻被法官發現,她離家出走期間生了2個小孩,由此認定2人婚姻破裂的主因在妻子身上,並判定駁回訴訟。當李男得知妻子育有2子後,逼問她孩子的生父是誰,妻子堅持不說,李男便開始私下蒐證,並發現妻子在離家出走後,向曾姓女子租屋,而2個孩子也與劉姓二房東很親近,沒想到的是,李妻還將戶籍與劉男設在一起。不僅如此,李男發現,劉男經常帶著李妻的小孩去大賣場買東西,劉男的臉書上也寫著小朋友就是「我的小孩」,讓他懷疑「小王」就是劉男,因此憤而提告求償50萬元。案經法院審理時,李妻提起否認婚生子女的訴訟,經法院確認2個小孩的確不是李男的親生骨肉,李妻不願透露孩子的生父究竟是誰。劉男則否認自己是「小王」,辯稱他只是李妻的二房東,而他看李妻一個人帶小孩還得工作很辛苦,偶爾便會幫忙帶2個孩子出去玩,且為了讓小孩方便上學,才會同意李妻把2個小孩的戶籍遷過來,臉書上的照片都只是開玩笑。法官根據李男提供的證據,發現李妻離家後曾經數次搬家,直到小孩快到學齡時,才將孩子們的戶籍遷至劉男的住處,無法證明小孩就是劉男的;而李男給出的照片來看,發現劉男和李妻互動正常,只是一般正常社交活動,無法證明兩人有逾越男女交往分際,臉書上的紀錄也無法證明小孩就是劉男的,因此認定事證不足,駁回李男之訴,判劉男免賠。全案可上訴。
張娜拉《好搭檔》連10集稱霸收視完美收官 美女編劇律師親寫中文謝台粉
收視冠軍韓劇《好搭檔》20日播出第16集精彩完結篇,韓國知名律師、首次擔任編劇的崔唯娜得知該劇在台人氣超高好評不斷,開心直呼「好想去台灣」還特別親筆寫中文感謝台灣觀眾的支持。《好搭檔》完結篇收視出爐,全國達到15.2%,最高瞬間收視達到21%,不僅蟬聯同時段收視冠軍,更締造出從第7集之後連續10集稱霸收視的紀錄。張娜拉此次展現了累積多年的演技功力,無論是表現母愛還是讓觀眾直呼痛快的復仇,演技都十分出色,網友與韓媒看好她能藉此劇獲得演技大賞。張娜拉日前發表終映感言,「真心感謝所有觀看《好搭檔》的人。這是一個非常棒的團隊,我希望這部作品能得到大家的喜愛,而大家的熱烈支持讓我感動到要落淚。雖然戲劇結束了,但我希望大家都能與自己的『好搭檔』一起度過幸福的時光」。而南志鉉也感性透露「拍攝過程中只有感謝和幸福的回憶。這是一個所有人都互相珍惜和關懷的現場,我相信這將是我永遠難忘的經驗」、「非常感謝大家給予這部劇這麼多的愛。我希望這部劇能夠成為讓觀眾們有時值得深思、有時能夠慰藉人生的朋友」 。編劇崔唯娜親筆撰寫中文問候感謝台粉支持。(圖/崔唯娜提供)《好搭檔》是由曾出過兩本探討兩性關係的書、執業已13年的現任律師崔唯娜首次挑戰當編劇的作品,已經有兩個兒子的她與同職業的先生一起開了律師事務所,並經手超過一千件的離婚訴訟案,她將多年來經歷的或印象深刻的案子,花了六年的時間才完成這部帶來充滿溫暖感動的作品。在得知《好搭檔》深受台灣觀眾的喜愛後,崔唯娜更表示雖然自己寫中文不太熟練,但想要親筆表達對台灣觀眾的感謝,因此特別寫下「非常感謝所有愛護《好搭檔》的台灣觀眾們,願你們的日常生活充滿健康與幸福」,並且用韓文寫下「謝謝大家收看《好搭檔》,我愛台灣的粉絲們。編劇崔唯娜」。首次以編劇身份與台灣粉絲打招呼的她,還特別換了衣服拍照,展現對海外粉絲的重視與感謝,也讓人感受到編劇不僅作品暖心,待人更是充滿熱情與真心。《好搭檔》全套16集已在愛奇藝國際站完整上架,編劇崔唯娜的熱淚揪心新書《我們就此分手吧:從兩個人到一個人,最暖律師淚光閃閃諮商日記》中文版以及首本心靈療癒散文集《從兩個人到一個人:只因想和美好的人一直走下去》中文版已在台發行。
90後夫妻鬧離婚!名牌包不爭卻搶「13隻烏龜」撫養權 法院判決出爐
「買的時候我也出錢了,這是我們夫妻的共同財產,我也有份!」法庭外2個爬寵箱裡,13隻烏龜正悠閒地散著步,全然不知在法庭內,原、被告正因為牠們的歸屬問題爭論不休。近日,大陸湖北省武漢市東西湖法院臨空港人民法庭調解1起訴訟離婚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調解下,夫妻對其在婚內購買的13隻烏龜的分配達成了合意。綜合陸媒報導,雷明(以下皆為化名)和梅朵是一對90後小夫妻,2人於2021年登記結婚。好景不長,今年7月,梅朵因雙方性格不合,矛盾日益增多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翻閱卷宗後,承辦法官王君了解到,雙方婚後共同生活時間不長,沒有生育子女,財產也比較簡單,具備較好的調解基礎。通過電話聯繫,雷明同意離婚,並且對婚內購買的名牌包包、手機等財物分配都沒有異議,但是要求梅朵返還其拿走的寵物龜。8月9日,梅朵帶著2個爬寵箱來到法庭,雷明一見面就圍著箱子,仔細地查看烏龜。原來雷明經營1家寵物店,有著豐富的寵物飼養、培育經驗。今年初,雷明的寵物店購入了1批烏龜,價值人民幣18萬元(約新台幣80萬元)。夫妻倆發生爭執後,梅朵擅自將這批烏龜帶回了老家。雷明當庭主張,「法官,梅朵根本就不懂怎麽養烏龜,她也沒有好的銷售渠道,如果這批烏龜給她,她很難賣出去也養不好。」女方坦言,「法官,我確實不會養烏龜,但是當初買這批烏龜的時候,我也是出了一半的錢,這也是我們夫妻共同財產,我應該有份。烏龜可以給他,但我要求他補償我10萬元。」法官認為,雷明是專業的寵物飼養和銷售人員,寵物龜歸他肯定既利於烏龜的生長,也能最大程度實現商業價值。但是這批烏龜也的確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且價值18萬元也不是一筆小數目,應該給予另一方一定的經濟補償。從法律規定談到夫妻相處,從養寵的情緒價值談到商業價值,終於,在法官的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下,雙方達成調解意見。梅朵將13隻烏龜返還給雷明,南方補償人民幣8萬元(約新台幣35萬元)。臨空港法庭當場製作並送達了民事調解書,烏龜們也終於有了穩定的家。
廣東女隱瞞嚴重病史…尪結婚1年得知真相「怒起訴離婚」 法院判決曝
夫妻之間若有不孕的問題,應該一起面對和檢查,而非單純責怪其中一方。中國廣西有一名女子,確診卵巢囊腫,手術後沒再復發,隨後認識新對象,但沒有告知對方病史,直到結婚後男方發現,氣得提告要求離婚,法院判決結果也出爐了。據《廣西高院》資訊,女子2017年確診卵巢囊腫,隨後在醫院進行手術,住院5天便出院,之後沒有復發或後遺症,2021年10月經人介紹,認識了現任丈夫,期間沒有告知對方曾患有卵巢囊腫的病史,同年12月31日,2人回老家辦理結婚手續,並進行婚前檢查,結果均顯示正常。結婚之後,夫妻倆共同前往廣東工作,並在一起生活,到了2022年7月,女子因為身體不適,看了許多家醫院,進行身體檢查和治療,確診罹患成人型顆粒細胞瘤,治療必須切除子宮和兩側的卵巢、輸卵管、寬韌帶等。丈夫認為女子婚前刻意隱瞞嚴重病史,該疾病會導致無法生育,給其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以及精神打擊,以妻子婚前隱瞞重大疾病為由,向法院提起離婚的訴訟請求。法院審理認為,男子作為疾病患者的配偶,一時無法接受妻子患病的事實,就想起訴離婚,法院不應認定「雙方感情確實已經破裂」。對於罹患重症的妻子,應該給予多些信任、關懷、體諒和包容,共同努力經營夫妻關系,故駁回離婚訴訟請求。
才打贏離婚官司 黃嘉千驚傳「創傷症候群發作」2天後茶敘臨時喊卡
女星黃嘉千與老公夏克立的16年異國婚破碎後,女方控訴遭家暴,離婚官司自2022年開打,雙方纏訟了數年之久,直到本月14日士林地院家事庭裁決出爐,判准2人離婚。據悉,黃嘉千原訂下週一(19日)舉辦媒體茶敘,不料今(17日)突然宣布臨時取消,原因疑似和她飽受創傷症候群折磨有關。黃嘉千與夏克立原本是演藝圈模範夫妻檔,然而2人於2022年7月無預警宣布離婚,雙方打離婚官司期間,陸續爆出男方家暴、私約女移工「抱睡」等案外案。士林地院家事庭14日一審判決出爐,判准2人離婚,黃嘉千經紀人當時回應「黃嘉千所有訴求法院皆獲准,嘉千得知後感到欣慰。感謝司法,感謝大家。」據了解,黃嘉千原訂將於19日舉辦「重生-人生下半場」媒體茶敘,在離婚後首度公開露面,不料今天臨時宣布取消;她透過相關人員表示,「嘉千以為她準備好了,可以將這長達10年來不堪的婚姻狀況、以及為何離婚的原因說出來。」黃嘉千透過經紀公司坦言,即便離婚訴訟獲判勝訴,她也沒辦法、沒勇氣在此刻面對大家,畢竟歷經長達10年的身心折磨,短時間內創傷難以復原,懇請大家體諒她的艱辛與不易,「19日的茶敘只能先行取消,謝謝各位的關心。」據悉,黃嘉千近年飽受創傷症候群折磨,疑似病情發作,才在茶敘前2天取消活動。另一方面,知名狗仔葛斯齊先前爆料,他曾在上個月親眼目睹夏克立獨自購買肉包,隨後隻身一人跑到台北橋河堤邊遊蕩,期間一度接起電話崩潰痛哭,手上的包子也掉到地上,情緒看起來相當激動,且他走到橋上時,還有路過民眾出言安慰「不要想不開」,顯示夏克立近期情緒似乎受到不小影響。
秀泰二公子認了偷吃小模!廖家兄弟檔昔住「戲院夾層」 駁斥是富二代
台灣第二大連鎖影城秀泰集團副總經理廖偉翔,日前與陳姓小模搞婚外情,遭到洪姓妻子提告,最後法院判陳女須賠償正宮35萬元,而廖偉翔也發出3點聲明,提到第一時間已向洪姓配偶道歉,另外雙方已分居多年,目前正在進行離婚訴訟;據了解,廖偉翔過去和哥哥、秀泰集團總經理廖偉銘曾在節目專訪中透露非富二代,兄弟檔更表示,雙親的作風勤儉持家,小時候全家甚至住在戲院夾層。廖偉銘、廖偉翔兄弟倆過去接受《TVBS 看板人物》主持人方念華訪問時被問到,接不接受被貼上富二代的標籤?對此,廖偉銘表示,「我情願定位是1.5代」,否認是含著金湯匙出生,並透露兄弟倆跟一般上班族一樣,且加班時數可能還更長。廖偉銘進一步透露,雙親當年考量省錢和上班通勤距離等因素,一家五口就住在戲院的夾層,「就是階梯上去的中間,下面有個夾層裡面」;廖偉翔還補充,通常要等到凌晨一、兩點後,客人全部散場才會感到安靜。據廖偉銘回憶,由於自己住的位置最靠近銀幕,常常聽到喇叭重低音響,而電影散場時,他還會聽到椅子翻起來的聲音,一家人直到移民出國後才搬離戲院夾層,不過兩人大學畢業後返台後,仍舊在戲院夾層生活了7、8年。除此之外,兄弟倆也在節目中提到,母親是個很勤儉的人,據廖偉翔表示,母親通常都是拿菜市場幾百塊的包,從不買名牌包,就算父親買名牌包給母親,她都寧可鎖在金庫內捨不得用。也由於母親如此勤儉的個性,公司的財務也都交由母親來負責,還表示「每一筆支出母親都會看得很緊」。廖偉翔和廖偉銘在這樣的環境下成長,像是找原料源頭時,也都會自己比價,務求壓低成本。廖偉銘坦言「這樣的過程很痛苦」,但是他覺得當達成目的時,會很值得。廖偉翔也指出,從數字上來看,花得越少回本越快,且市面上有很多推陳出新的新材料或不同材質,也能做出一樣的效果。
秀泰二公子偷吃!起底小模曾任《最大黨》舉牌女郎 IG擁33萬人追蹤:富養自己
台灣第二大連鎖影城秀泰集團副總經理廖偉翔,日前與陳姓小模搞婚外情,遭到洪姓妻子提告,最後法院判陳女須賠償正宮35萬元,引發外界議論。之後陳姓小模被起底,曾擔任《全民最大黨》的舉牌女郎,在IG上擁有超過33萬粉絲追蹤。陳姓小模本名為陳思穎,檢視IG,其有33.5萬粉絲追蹤,原本帳號是開放的,不過在媒體報導後,帳號已鎖起來。據了解,陳姓小模曾擔任《全民最大黨》的舉牌女郎,身材姣好、臉蛋甜美,在IG上有多張火辣的照片,且神韻還曾被外界指像韓國女星申世京。最新的一則貼文在4天前,而她上月初還發文訂下自己的下半年目標,「富養自己,把自己當寶貝女兒養,我的感受是最重要的。」豈料,卻介入廖偉翔的婚姻。據了解,廖偉翔與洪姓妻子結婚10多年,長期在國外居住。豈料,廖偉翔2020年竟與一名陳姓小模在台北內湖租屋,雙方有親密行為。洪女認為配偶權遭侵害,提告求償200萬元。法庭上,陳女辯稱,不知道廖偉翔已婚。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陳女與廖偉翔之行為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使得婚姻破裂,導致洪女嚴重精神痛苦,因此須賠償洪女35萬元。對此,廖偉翔透過律師發出3點聲明,第一,廖偉翔與洪姓配偶因個性和觀念不同,已分居多年,目前正進行離婚訴訟;第二,廖偉翔與陳小姐交往事件已第一時間向配偶道歉,雙方已經法律處理;第三,本件為廖偉翔個人私事,與社會公益無關,對於佔用社會資源深表歉意。
秀泰影城二公子認外遇小模! 3點聲明曝:已向老婆道歉
台灣第二大連鎖影城秀泰集團副總經理廖偉翔,日前因婚外情遭洪姓妻子提告,最後法院判陳姓女子須賠償正宮35萬元,引發外界議論。對此,廖偉翔發出3點聲明,提到第一時間已向洪姓配偶道歉,另外雙方已分居多年,目前正在進行離婚訴訟。據了解,廖偉翔與洪姓妻子結婚10多年,長期在國外居住。豈料,廖偉翔2020年竟與一名陳姓小模在台北內湖租屋,雙方有親密行為,結果被洪姓妻子發現,雙方因此撕破臉,對簿公堂。洪女認為配偶權遭侵害,提告求償200萬元。法庭上,陳姓小模辯稱,不知道廖偉翔已婚。陳姓小模甚至反指控,洪女取得的證據都是非法取得,在法律上不具證據效力,因此不得當作訴訟的證據。法官審理後認為,洪女取得的證據都是由家庭住處、丈夫手機等取得,並無損害隱私,另從訊息、對話紀錄中可以看出,陳女是知情廖偉翔已婚的;法官表示,陳女與廖偉翔之行為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使得婚姻破裂,導致洪女嚴重精神痛苦,因此須賠償洪女35萬元。廖偉翔透過律師發出3點聲明,第一,廖偉翔與洪姓配偶因個性和觀念不同,已分居多年,目前正進行離婚訴訟;第二,廖偉翔與陳小姐交往事件已第一時間向配偶道歉,雙方已經法律處理;第三,本件為廖偉翔個人私事,與社會公益無關,對於佔用社會資源深表歉意。
夫妻經營銀樓20年「累積上億資產」 屏東男外遇不斷…老婆怒告獲3千萬賠償
屏東一對劉姓夫妻經營黃金珠寶生意,累積了上億資產,然而劉姓男子卻屢屢外遇,讓劉妻難以忍受,最終決定提起離婚訴訟,並要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不過雙方對於可分配財產的數額認知差距達近5千萬元,屏東地院在審酌後,判劉男須支付3265萬2059元給劉妻。根據《自由時報》的報導,劉姓夫妻結婚後共同經營銀樓生意超過20年,積累了相當可觀的資產,然而這些資產包括房產、股票和保險等,大多以劉先生的名義登記。而劉男在事業成功後卻背叛婚姻,不斷發生婚外情,讓劉妻忍無可忍,最終決定提起離婚訴訟,並要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雙方也因此就婚後財產分配展開激烈爭議,劉妻也指控劉先生試圖脫產,以減少可分配財產的數額。劉妻主張,劉先生婚後累積的房產、黃金、存款等財產總額為8880萬7163元,扣除她婚後的財產總額2046萬513元,劉先生應支付兩人財產差額6834萬6650元的一半,即3417萬3325元。劉男則認為,劉妻婚後財產總額應為2756萬252元,而他自己則有4624萬4722元的財產。雙方的財產差額為1868萬4470元,並且他因股票融資交易獲利1576萬7986元,認為這部分不應納入劉妻的分配範圍,應酌情減少788萬3993元,雙方對可分配財產的數額認知差距達近5千萬元。屏東地方法院在審理後認為,婚姻破裂主要由劉先生的外遇所致,因此准許劉妻的離婚請求,由於雙方婚後並未約定夫妻財產制,因此婚姻結束後財產分配應依照法定夫妻財產制進行。經計算,劉妻婚後的剩餘財產總額為2350萬3046元,劉男則為8880萬7163元,最終劉男被判須支付雙方財產差額的一半,共計3265萬2059元給劉妻,可上訴。事實上,夫妻結婚後,依照民法親屬編規定,可以選擇用法定財產制或約定財產制,來決定結婚前、結婚後的財產屬於誰、家庭生活費用負擔等問題。約定財產制則有「共同財產制」和「分別財產制」兩種,如果用法定財產制,不必訂契約,也不必聲請登記,如果用約定財產制,要訂契約,並要向法院聲請登記。司法院曾公告指出,在法定財產制下,夫妻的財產分為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適用法定財產制的夫妻應確認這兩類財產的範圍,例如嫁妝或婚前贈與行為;不動產的財產性質以登記時間為準,而動產則以取得或交付的時間為準。如果無法證明某項財產屬於婚前或婚後財產,法律將推定該財產為婚後財產。此外,如果無法證明某物為夫或妻所有,例如家中的電視機沒有發票或支出證明,法律則會推定該物為夫妻共有,除非有相反的證據可推翻這一推定;而婚前財產在婚後所產生的孳息,例如婚前擁有的股票在婚後產生的紅利,計入婚後財產範圍。
無良台灣丈夫消失15年 腎病泰女訴請離婚「想返鄉休養」
泰國籍女子小萱與男子阿國(均為化名)結婚多年,但阿國自15年前突然離家出境後,至今行蹤不明。小萱深知離婚的話,自己不再擁有台灣居留權,但腎病纏身的他希望能返鄉休養,因此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指出阿國多年來生死未卜,明顯無意再經營夫妻生活。法官在了解後,也判決支持小萱離婚的請求。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法院在審理此案時,曾對阿國的行蹤進行調查,後續也查出,阿國在15年前出境後的確未再入境,兩人明顯已分居多年。小萱也提到,雖然離婚後,自己可能因此失去台灣居留權,但因為長年腎病纏身的關係,自己打算回泰國居住,因此並不在意是否能繼續留在台灣。小萱的表姊於法院作證時表示,阿國多年來沒有與家人聯絡,先前他們曾前往警局報案,得知阿國似乎涉及毒品案件。法院也曾依法通知阿國到庭,但阿國不僅未在言詞辯論期日到庭,也未提交書面答辯。事後法官審酌後認為,阿國出境後與小萱分居超過15年,完全斷絕聯繫,夫妻關係形同虛設,婚姻已出現重大裂痕,無法挽回。阿國無故離家導致無法與小萱共同經營夫妻生活,阿國顯然有責任。因此,法院判決小萱的離婚訴請有理由,應予准許。
醫師夫出軌賠40萬 富家千金不放過小三…公開懸賞給「6位數」報酬
北市一名富家千金放棄龐大遺產,嫁給時任台大醫院主治醫師莊男,怎料莊男婚後4年說要離婚,莊妻懷疑他出軌,發現他跟醫師跟叢姓小三出遊,互傳甜蜜訊息,「一起牽手走到人生盡頭」,法院判莊男要賠償40萬,但莊妻還是無法原諒小三叢女,對外公開懸賞叢女的相關具體資料,給出6位數報酬。據《中時新聞網》報導,莊男曾是台大醫院兼任主治醫師,現在在洗腎診所工作,而莊妻娘家有龐大財產,原本女方家不同意2人結婚,但莊妻執意嫁給他,願放棄父妻的數十億遺產,2人在2016年結婚,莊妻媽媽也提供北市的上億豪宅,讓他們一家人住。莊男在2020年11月突然離家出走,去外租屋,直接跟法院訴請離婚,一審法院判離,但莊妻又上訴,去年3月二審判莊男敗訴。判決書指出,莊男多次跟小三叢女有出遊、聚餐、共同進出租屋處之情事,並有牽手、擁抱、傳送曖昧簡訊等親密舉動,逾越一般男女通常交友之程度,而莊妻因此提告,求償200萬元。莊男曾跟叢女說,「我想玩yuki」、「妳一直都很毒啊」、「我都被魅惑了」、「少來找你,我可捨不得」、「我只是想做跟你一樣的事情」、「體會妳的感覺」、「那妳下次跟我一起做好的事情」、「乾脆一起牽手走到人生盡頭」等。莊男辯稱,妻子雖然有提出照片,但他只是跟叢女相約吃飯,他在打離婚訴訟時認識叢女,傳簡訊只是想試探她,沒有侵害配偶權之行為,妻子要求的賠償金也過高,並不合理。法官認為,依據簡訊對話等,莊男跟叢女互傳4個月簡訊,也有牽手、擁抱等親密行為,所以「試探」辯詞不採信,莊男要賠償40萬。此外,莊妻要繼續告叢女,因為叢女身分沒曝光,法院傳喚她也不到,懷疑丈夫對叢女身分有保留,莊妻甚至對外重金懸賞,如果誰給叢女具體資料,會給「六位數」金額當報酬。
2年遭家暴16次…人妻慘斷腸「終身掛糞袋」 莽夫寫信嗆:做人留一線
大陸四川省1名謝姓女子與賀姓丈夫結婚2年間,被家暴高達16次,最近1次讓她多處器官受損,腸子斷裂,未來只能透過人工肛門排便。事隔1年,2人離婚訴訟終於開庭,謝女向媒體透露,賀男曾寫信給她道歉,內容卻提及「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得人饒處且饒人」等語,讓她感覺備受威脅。綜合陸媒報導,謝女2020年與賀姓丈夫相識,隔年登記結婚,未料丈夫婚後性格丕變。謝女懷有6個月身孕時,就曾遭男方拿刀猛砍,接下來的日子也不斷遭受暴力對待,其中5次報警處理,僅被警方當成家庭糾紛處理。2023年4月,謝女欲尋求公家單位協助簽署離婚協議,卻遭賀男強擄進飯店痛毆。謝女當時傷勢嚴重,包括肝臟、十二指腸、肺臟、腦部、胸腔及腎臟都受損,左側肋骨也被打斷;由於被害人的腸子斷裂,醫師為了救命,只能在她的腹部切開人工肛門,接糞袋來排便。此外,經過1年的治療追蹤,醫院判斷謝女的左腎已經徹底失去功能,右腎的狀況也還在不斷惡化。事發後,賀男終於被刑事拘留;謝女則回到娘家靜養,2人女兒由男方家人撫養。2023年12月,成都市武侯區檢察院以賀某涉嫌故意傷害罪、虐待罪向武侯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由於謝女和賀男的女兒已到了就讀幼稚園的年齡,為了釐清女兒監護權的歸屬,2人的離婚糾紛案特別提前到5月31日開庭審理。5月30日和31日,因涉嫌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至多名親屬處,謝女起訴賀男及其親屬的5起侵權責任糾紛案及離婚案開庭審理。謝女向媒體透露,賀男曾寫信給她道歉,內容卻提及「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得人饒處且饒人」等語,讓她感覺備受威脅,「婚姻3年,前2年他一直在傷害我,我等這個離婚等得太久了,甚至付出了健康的代價,現在終於等到了。」◎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南韓最貴離婚!SK集團會長外遇「還有私生子」 需付前妻325億元
南韓財閥SK集團現任會長崔泰源在婚內出軌,甚至還有了私生子,而他也在2017年向前妻盧素英提出離婚,兩人的離婚官司糾纏多年,首爾高等法院於30日裁定崔泰源需支付20億韓元(約4700萬元新台幣)的贍養費及1.38兆韓元(約325億元新台幣)的財產分配,創下南韓離婚訴訟財產分配金額的最高紀錄。據了解,盧素英是南韓前總統盧泰愚的女兒,崔泰源於1988年和盧素英在青瓦台結婚,兩人婚後育有三個孩子,然而崔泰源後來被爆出外遇,甚至還有了私生子。隨後崔泰源也在2015年公開承認此事,並於2017年向盧素英提出離婚。雙方在調解失敗後,進入訴訟程序。盧素英最初要求3億韓元的贍養費及SK集團648萬股,約為崔泰源持股的一半,當時價值約1.3兆韓元。然而,2022年首爾家庭法院一審駁回了盧素英的請求,認為崔泰源的資產主要來自繼承和贈與,盧素英對此未有貢獻,因此崔泰源無需分割SK集團股份。法院僅裁定崔泰源需支付1億韓元的贍養費及665億韓元的財產分配。雙方不滿一審判決,提出上訴。盧素英將贍養費要求提高至30億韓元,財產分配提高至2兆韓元。盧素英的法律團隊主張,盧泰愚曾在1990年代提供資金給SK集團,用於收購SK證券和大韓電信,這些資產後來成為SK集團和SK電信的一部分。崔泰源作為總統女婿的身份對SK集團的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盧素英本人也對SK集團的發展做出了貢獻。雖然崔泰源的法律團隊否認了這些說法,但首爾高等法院在二審中裁定盧素英對SK集團及其管理層的價值提升做出了貢獻,應進行公平的股份分配。最終裁定崔泰源需支付20億韓元(約4700萬元新台幣)的贍養費及1.38兆韓元(約325億元新台幣)的財產分配,約占其資產的36%,這一判決大幅超過2022年首爾家庭法院裁定的1億韓元贍養費及665億韓元財產分配,也創下南韓離婚訴訟財產分配金額的最高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