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
」 離婚 家暴 人妻 黃嘉千 夏克立她怨老公不出家用還「家暴出軌」怒喊離 殘障尪反咬請求駁回
高雄一對夫妻於民國111年結婚,婚後育有一子,然而妻子日前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雙方在法庭上互相指責,法院審酌後,認為夫妻感情名存實亡,且兩人在訴訟中互相指控對方與第三者有不當往來,顯示彼此無意修復感情,准許離婚。判決書指出,妻子指控丈夫婚後無穩定工作、家庭經濟全由她負擔,且丈夫情緒不穩,經常因生活瑣事辱罵並對她施以肢體暴力,讓她感到身心俱疲。隨後妻子也憤而離家分居至今。妻子還提到,丈夫與他人有不當男女關係,夫妻感情已無法修復,婚姻難以繼續,因此請求法院判決離婚。丈夫則在法庭上辯稱,自己為輕度身心障礙者,無法穩定工作和收入是因為健康狀況,而非故意。雖然承認在爭吵中曾推、踢過妻子,但他表示力道輕微,且使用枕頭打妻子並未對其造成傷害。他還指控妻子與第三者在LINE中有曖昧對話,並稱妻子擅自離家,未履行同居義務,認為妻子應對婚姻破裂負責,請求駁回離婚訴訟。法院經過審理,認為雙方婚姻已經產生重大破綻,無法繼續維持。根據調查,丈夫承認婚後無法穩定提供家庭經濟支持,且曾對妻子有暴力行為。雙方目前已分居一段時間,夫妻感情名存實亡。此外,法院認為,兩人在訴訟中互相指控對方與第三者有不當往來,顯示彼此無意修復感情。法院最終判定,夫妻婚姻關係已完全破裂,符合《民法》第1052條第1項的離婚要件,准許妻子的離婚請求。
人妻離家7年生下2子!丈夫怒告「二房東是小王」求償50萬 判決結果出爐
高雄一名李姓男子和妻子結婚8年,一直沒有小孩,後來妻子不滿他工作不穩定又不愛洗澡,決定離家出走;7年過後,妻子提出離婚官司時,李男赫然發現妻子居然生了2個孩子,但妻子堅持不透露小孩的生父是誰,李男則私下蒐證,懷疑和妻子一起租房的劉姓二房東可能就是「小王」,因此氣得提告求償50萬元,但法院認為相關事證不足,判李男敗訴。判決書指出,李男和妻子在2005年結婚,妻子2007年來台定居,時間久了,妻子漸漸不滿丈夫不愛洗澡、頭皮屑掉滿地,且8年換了10份工作,幾次爭吵後,妻子於2013突然離家出走,夫妻倆也失去聯繫。到了2020年,妻子提出離婚訴訟,卻被法官發現,她離家出走期間生了2個小孩,由此認定2人婚姻破裂的主因在妻子身上,並判定駁回訴訟。當李男得知妻子育有2子後,逼問她孩子的生父是誰,妻子堅持不說,李男便開始私下蒐證,並發現妻子在離家出走後,向曾姓女子租屋,而2個孩子也與劉姓二房東很親近,沒想到的是,李妻還將戶籍與劉男設在一起。不僅如此,李男發現,劉男經常帶著李妻的小孩去大賣場買東西,劉男的臉書上也寫著小朋友就是「我的小孩」,讓他懷疑「小王」就是劉男,因此憤而提告求償50萬元。案經法院審理時,李妻提起否認婚生子女的訴訟,經法院確認2個小孩的確不是李男的親生骨肉,李妻不願透露孩子的生父究竟是誰。劉男則否認自己是「小王」,辯稱他只是李妻的二房東,而他看李妻一個人帶小孩還得工作很辛苦,偶爾便會幫忙帶2個孩子出去玩,且為了讓小孩方便上學,才會同意李妻把2個小孩的戶籍遷過來,臉書上的照片都只是開玩笑。法官根據李男提供的證據,發現李妻離家後曾經數次搬家,直到小孩快到學齡時,才將孩子們的戶籍遷至劉男的住處,無法證明小孩就是劉男的;而李男給出的照片來看,發現劉男和李妻互動正常,只是一般正常社交活動,無法證明兩人有逾越男女交往分際,臉書上的紀錄也無法證明小孩就是劉男的,因此認定事證不足,駁回李男之訴,判劉男免賠。全案可上訴。
張娜拉《好搭檔》連10集稱霸收視完美收官 美女編劇律師親寫中文謝台粉
收視冠軍韓劇《好搭檔》20日播出第16集精彩完結篇,韓國知名律師、首次擔任編劇的崔唯娜得知該劇在台人氣超高好評不斷,開心直呼「好想去台灣」還特別親筆寫中文感謝台灣觀眾的支持。《好搭檔》完結篇收視出爐,全國達到15.2%,最高瞬間收視達到21%,不僅蟬聯同時段收視冠軍,更締造出從第7集之後連續10集稱霸收視的紀錄。張娜拉此次展現了累積多年的演技功力,無論是表現母愛還是讓觀眾直呼痛快的復仇,演技都十分出色,網友與韓媒看好她能藉此劇獲得演技大賞。張娜拉日前發表終映感言,「真心感謝所有觀看《好搭檔》的人。這是一個非常棒的團隊,我希望這部作品能得到大家的喜愛,而大家的熱烈支持讓我感動到要落淚。雖然戲劇結束了,但我希望大家都能與自己的『好搭檔』一起度過幸福的時光」。而南志鉉也感性透露「拍攝過程中只有感謝和幸福的回憶。這是一個所有人都互相珍惜和關懷的現場,我相信這將是我永遠難忘的經驗」、「非常感謝大家給予這部劇這麼多的愛。我希望這部劇能夠成為讓觀眾們有時值得深思、有時能夠慰藉人生的朋友」 。編劇崔唯娜親筆撰寫中文問候感謝台粉支持。(圖/崔唯娜提供)《好搭檔》是由曾出過兩本探討兩性關係的書、執業已13年的現任律師崔唯娜首次挑戰當編劇的作品,已經有兩個兒子的她與同職業的先生一起開了律師事務所,並經手超過一千件的離婚訴訟案,她將多年來經歷的或印象深刻的案子,花了六年的時間才完成這部帶來充滿溫暖感動的作品。在得知《好搭檔》深受台灣觀眾的喜愛後,崔唯娜更表示雖然自己寫中文不太熟練,但想要親筆表達對台灣觀眾的感謝,因此特別寫下「非常感謝所有愛護《好搭檔》的台灣觀眾們,願你們的日常生活充滿健康與幸福」,並且用韓文寫下「謝謝大家收看《好搭檔》,我愛台灣的粉絲們。編劇崔唯娜」。首次以編劇身份與台灣粉絲打招呼的她,還特別換了衣服拍照,展現對海外粉絲的重視與感謝,也讓人感受到編劇不僅作品暖心,待人更是充滿熱情與真心。《好搭檔》全套16集已在愛奇藝國際站完整上架,編劇崔唯娜的熱淚揪心新書《我們就此分手吧:從兩個人到一個人,最暖律師淚光閃閃諮商日記》中文版以及首本心靈療癒散文集《從兩個人到一個人:只因想和美好的人一直走下去》中文版已在台發行。
90後夫妻鬧離婚!名牌包不爭卻搶「13隻烏龜」撫養權 法院判決出爐
「買的時候我也出錢了,這是我們夫妻的共同財產,我也有份!」法庭外2個爬寵箱裡,13隻烏龜正悠閒地散著步,全然不知在法庭內,原、被告正因為牠們的歸屬問題爭論不休。近日,大陸湖北省武漢市東西湖法院臨空港人民法庭調解1起訴訟離婚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調解下,夫妻對其在婚內購買的13隻烏龜的分配達成了合意。綜合陸媒報導,雷明(以下皆為化名)和梅朵是一對90後小夫妻,2人於2021年登記結婚。好景不長,今年7月,梅朵因雙方性格不合,矛盾日益增多向法院提起了離婚訴訟。翻閱卷宗後,承辦法官王君了解到,雙方婚後共同生活時間不長,沒有生育子女,財產也比較簡單,具備較好的調解基礎。通過電話聯繫,雷明同意離婚,並且對婚內購買的名牌包包、手機等財物分配都沒有異議,但是要求梅朵返還其拿走的寵物龜。8月9日,梅朵帶著2個爬寵箱來到法庭,雷明一見面就圍著箱子,仔細地查看烏龜。原來雷明經營1家寵物店,有著豐富的寵物飼養、培育經驗。今年初,雷明的寵物店購入了1批烏龜,價值人民幣18萬元(約新台幣80萬元)。夫妻倆發生爭執後,梅朵擅自將這批烏龜帶回了老家。雷明當庭主張,「法官,梅朵根本就不懂怎麽養烏龜,她也沒有好的銷售渠道,如果這批烏龜給她,她很難賣出去也養不好。」女方坦言,「法官,我確實不會養烏龜,但是當初買這批烏龜的時候,我也是出了一半的錢,這也是我們夫妻共同財產,我應該有份。烏龜可以給他,但我要求他補償我10萬元。」法官認為,雷明是專業的寵物飼養和銷售人員,寵物龜歸他肯定既利於烏龜的生長,也能最大程度實現商業價值。但是這批烏龜也的確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且價值18萬元也不是一筆小數目,應該給予另一方一定的經濟補償。從法律規定談到夫妻相處,從養寵的情緒價值談到商業價值,終於,在法官的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下,雙方達成調解意見。梅朵將13隻烏龜返還給雷明,南方補償人民幣8萬元(約新台幣35萬元)。臨空港法庭當場製作並送達了民事調解書,烏龜們也終於有了穩定的家。
廣東女隱瞞嚴重病史…尪結婚1年得知真相「怒起訴離婚」 法院判決曝
夫妻之間若有不孕的問題,應該一起面對和檢查,而非單純責怪其中一方。中國廣西有一名女子,確診卵巢囊腫,手術後沒再復發,隨後認識新對象,但沒有告知對方病史,直到結婚後男方發現,氣得提告要求離婚,法院判決結果也出爐了。據《廣西高院》資訊,女子2017年確診卵巢囊腫,隨後在醫院進行手術,住院5天便出院,之後沒有復發或後遺症,2021年10月經人介紹,認識了現任丈夫,期間沒有告知對方曾患有卵巢囊腫的病史,同年12月31日,2人回老家辦理結婚手續,並進行婚前檢查,結果均顯示正常。結婚之後,夫妻倆共同前往廣東工作,並在一起生活,到了2022年7月,女子因為身體不適,看了許多家醫院,進行身體檢查和治療,確診罹患成人型顆粒細胞瘤,治療必須切除子宮和兩側的卵巢、輸卵管、寬韌帶等。丈夫認為女子婚前刻意隱瞞嚴重病史,該疾病會導致無法生育,給其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以及精神打擊,以妻子婚前隱瞞重大疾病為由,向法院提起離婚的訴訟請求。法院審理認為,男子作為疾病患者的配偶,一時無法接受妻子患病的事實,就想起訴離婚,法院不應認定「雙方感情確實已經破裂」。對於罹患重症的妻子,應該給予多些信任、關懷、體諒和包容,共同努力經營夫妻關系,故駁回離婚訴訟請求。
才打贏離婚官司 黃嘉千驚傳「創傷症候群發作」2天後茶敘臨時喊卡
女星黃嘉千與老公夏克立的16年異國婚破碎後,女方控訴遭家暴,離婚官司自2022年開打,雙方纏訟了數年之久,直到本月14日士林地院家事庭裁決出爐,判准2人離婚。據悉,黃嘉千原訂下週一(19日)舉辦媒體茶敘,不料今(17日)突然宣布臨時取消,原因疑似和她飽受創傷症候群折磨有關。黃嘉千與夏克立原本是演藝圈模範夫妻檔,然而2人於2022年7月無預警宣布離婚,雙方打離婚官司期間,陸續爆出男方家暴、私約女移工「抱睡」等案外案。士林地院家事庭14日一審判決出爐,判准2人離婚,黃嘉千經紀人當時回應「黃嘉千所有訴求法院皆獲准,嘉千得知後感到欣慰。感謝司法,感謝大家。」據了解,黃嘉千原訂將於19日舉辦「重生-人生下半場」媒體茶敘,在離婚後首度公開露面,不料今天臨時宣布取消;她透過相關人員表示,「嘉千以為她準備好了,可以將這長達10年來不堪的婚姻狀況、以及為何離婚的原因說出來。」黃嘉千透過經紀公司坦言,即便離婚訴訟獲判勝訴,她也沒辦法、沒勇氣在此刻面對大家,畢竟歷經長達10年的身心折磨,短時間內創傷難以復原,懇請大家體諒她的艱辛與不易,「19日的茶敘只能先行取消,謝謝各位的關心。」據悉,黃嘉千近年飽受創傷症候群折磨,疑似病情發作,才在茶敘前2天取消活動。另一方面,知名狗仔葛斯齊先前爆料,他曾在上個月親眼目睹夏克立獨自購買肉包,隨後隻身一人跑到台北橋河堤邊遊蕩,期間一度接起電話崩潰痛哭,手上的包子也掉到地上,情緒看起來相當激動,且他走到橋上時,還有路過民眾出言安慰「不要想不開」,顯示夏克立近期情緒似乎受到不小影響。
秀泰二公子認了偷吃小模!廖家兄弟檔昔住「戲院夾層」 駁斥是富二代
台灣第二大連鎖影城秀泰集團副總經理廖偉翔,日前與陳姓小模搞婚外情,遭到洪姓妻子提告,最後法院判陳女須賠償正宮35萬元,而廖偉翔也發出3點聲明,提到第一時間已向洪姓配偶道歉,另外雙方已分居多年,目前正在進行離婚訴訟;據了解,廖偉翔過去和哥哥、秀泰集團總經理廖偉銘曾在節目專訪中透露非富二代,兄弟檔更表示,雙親的作風勤儉持家,小時候全家甚至住在戲院夾層。廖偉銘、廖偉翔兄弟倆過去接受《TVBS 看板人物》主持人方念華訪問時被問到,接不接受被貼上富二代的標籤?對此,廖偉銘表示,「我情願定位是1.5代」,否認是含著金湯匙出生,並透露兄弟倆跟一般上班族一樣,且加班時數可能還更長。廖偉銘進一步透露,雙親當年考量省錢和上班通勤距離等因素,一家五口就住在戲院的夾層,「就是階梯上去的中間,下面有個夾層裡面」;廖偉翔還補充,通常要等到凌晨一、兩點後,客人全部散場才會感到安靜。據廖偉銘回憶,由於自己住的位置最靠近銀幕,常常聽到喇叭重低音響,而電影散場時,他還會聽到椅子翻起來的聲音,一家人直到移民出國後才搬離戲院夾層,不過兩人大學畢業後返台後,仍舊在戲院夾層生活了7、8年。除此之外,兄弟倆也在節目中提到,母親是個很勤儉的人,據廖偉翔表示,母親通常都是拿菜市場幾百塊的包,從不買名牌包,就算父親買名牌包給母親,她都寧可鎖在金庫內捨不得用。也由於母親如此勤儉的個性,公司的財務也都交由母親來負責,還表示「每一筆支出母親都會看得很緊」。廖偉翔和廖偉銘在這樣的環境下成長,像是找原料源頭時,也都會自己比價,務求壓低成本。廖偉銘坦言「這樣的過程很痛苦」,但是他覺得當達成目的時,會很值得。廖偉翔也指出,從數字上來看,花得越少回本越快,且市面上有很多推陳出新的新材料或不同材質,也能做出一樣的效果。
秀泰二公子偷吃!起底小模曾任《最大黨》舉牌女郎 IG擁33萬人追蹤:富養自己
台灣第二大連鎖影城秀泰集團副總經理廖偉翔,日前與陳姓小模搞婚外情,遭到洪姓妻子提告,最後法院判陳女須賠償正宮35萬元,引發外界議論。之後陳姓小模被起底,曾擔任《全民最大黨》的舉牌女郎,在IG上擁有超過33萬粉絲追蹤。陳姓小模本名為陳思穎,檢視IG,其有33.5萬粉絲追蹤,原本帳號是開放的,不過在媒體報導後,帳號已鎖起來。據了解,陳姓小模曾擔任《全民最大黨》的舉牌女郎,身材姣好、臉蛋甜美,在IG上有多張火辣的照片,且神韻還曾被外界指像韓國女星申世京。最新的一則貼文在4天前,而她上月初還發文訂下自己的下半年目標,「富養自己,把自己當寶貝女兒養,我的感受是最重要的。」豈料,卻介入廖偉翔的婚姻。據了解,廖偉翔與洪姓妻子結婚10多年,長期在國外居住。豈料,廖偉翔2020年竟與一名陳姓小模在台北內湖租屋,雙方有親密行為。洪女認為配偶權遭侵害,提告求償200萬元。法庭上,陳女辯稱,不知道廖偉翔已婚。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陳女與廖偉翔之行為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使得婚姻破裂,導致洪女嚴重精神痛苦,因此須賠償洪女35萬元。對此,廖偉翔透過律師發出3點聲明,第一,廖偉翔與洪姓配偶因個性和觀念不同,已分居多年,目前正進行離婚訴訟;第二,廖偉翔與陳小姐交往事件已第一時間向配偶道歉,雙方已經法律處理;第三,本件為廖偉翔個人私事,與社會公益無關,對於佔用社會資源深表歉意。
秀泰影城二公子認外遇小模! 3點聲明曝:已向老婆道歉
台灣第二大連鎖影城秀泰集團副總經理廖偉翔,日前因婚外情遭洪姓妻子提告,最後法院判陳姓女子須賠償正宮35萬元,引發外界議論。對此,廖偉翔發出3點聲明,提到第一時間已向洪姓配偶道歉,另外雙方已分居多年,目前正在進行離婚訴訟。據了解,廖偉翔與洪姓妻子結婚10多年,長期在國外居住。豈料,廖偉翔2020年竟與一名陳姓小模在台北內湖租屋,雙方有親密行為,結果被洪姓妻子發現,雙方因此撕破臉,對簿公堂。洪女認為配偶權遭侵害,提告求償200萬元。法庭上,陳姓小模辯稱,不知道廖偉翔已婚。陳姓小模甚至反指控,洪女取得的證據都是非法取得,在法律上不具證據效力,因此不得當作訴訟的證據。法官審理後認為,洪女取得的證據都是由家庭住處、丈夫手機等取得,並無損害隱私,另從訊息、對話紀錄中可以看出,陳女是知情廖偉翔已婚的;法官表示,陳女與廖偉翔之行為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使得婚姻破裂,導致洪女嚴重精神痛苦,因此須賠償洪女35萬元。廖偉翔透過律師發出3點聲明,第一,廖偉翔與洪姓配偶因個性和觀念不同,已分居多年,目前正進行離婚訴訟;第二,廖偉翔與陳小姐交往事件已第一時間向配偶道歉,雙方已經法律處理;第三,本件為廖偉翔個人私事,與社會公益無關,對於佔用社會資源深表歉意。
夫妻經營銀樓20年「累積上億資產」 屏東男外遇不斷…老婆怒告獲3千萬賠償
屏東一對劉姓夫妻經營黃金珠寶生意,累積了上億資產,然而劉姓男子卻屢屢外遇,讓劉妻難以忍受,最終決定提起離婚訴訟,並要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不過雙方對於可分配財產的數額認知差距達近5千萬元,屏東地院在審酌後,判劉男須支付3265萬2059元給劉妻。根據《自由時報》的報導,劉姓夫妻結婚後共同經營銀樓生意超過20年,積累了相當可觀的資產,然而這些資產包括房產、股票和保險等,大多以劉先生的名義登記。而劉男在事業成功後卻背叛婚姻,不斷發生婚外情,讓劉妻忍無可忍,最終決定提起離婚訴訟,並要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雙方也因此就婚後財產分配展開激烈爭議,劉妻也指控劉先生試圖脫產,以減少可分配財產的數額。劉妻主張,劉先生婚後累積的房產、黃金、存款等財產總額為8880萬7163元,扣除她婚後的財產總額2046萬513元,劉先生應支付兩人財產差額6834萬6650元的一半,即3417萬3325元。劉男則認為,劉妻婚後財產總額應為2756萬252元,而他自己則有4624萬4722元的財產。雙方的財產差額為1868萬4470元,並且他因股票融資交易獲利1576萬7986元,認為這部分不應納入劉妻的分配範圍,應酌情減少788萬3993元,雙方對可分配財產的數額認知差距達近5千萬元。屏東地方法院在審理後認為,婚姻破裂主要由劉先生的外遇所致,因此准許劉妻的離婚請求,由於雙方婚後並未約定夫妻財產制,因此婚姻結束後財產分配應依照法定夫妻財產制進行。經計算,劉妻婚後的剩餘財產總額為2350萬3046元,劉男則為8880萬7163元,最終劉男被判須支付雙方財產差額的一半,共計3265萬2059元給劉妻,可上訴。事實上,夫妻結婚後,依照民法親屬編規定,可以選擇用法定財產制或約定財產制,來決定結婚前、結婚後的財產屬於誰、家庭生活費用負擔等問題。約定財產制則有「共同財產制」和「分別財產制」兩種,如果用法定財產制,不必訂契約,也不必聲請登記,如果用約定財產制,要訂契約,並要向法院聲請登記。司法院曾公告指出,在法定財產制下,夫妻的財產分為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適用法定財產制的夫妻應確認這兩類財產的範圍,例如嫁妝或婚前贈與行為;不動產的財產性質以登記時間為準,而動產則以取得或交付的時間為準。如果無法證明某項財產屬於婚前或婚後財產,法律將推定該財產為婚後財產。此外,如果無法證明某物為夫或妻所有,例如家中的電視機沒有發票或支出證明,法律則會推定該物為夫妻共有,除非有相反的證據可推翻這一推定;而婚前財產在婚後所產生的孳息,例如婚前擁有的股票在婚後產生的紅利,計入婚後財產範圍。
無良台灣丈夫消失15年 腎病泰女訴請離婚「想返鄉休養」
泰國籍女子小萱與男子阿國(均為化名)結婚多年,但阿國自15年前突然離家出境後,至今行蹤不明。小萱深知離婚的話,自己不再擁有台灣居留權,但腎病纏身的他希望能返鄉休養,因此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指出阿國多年來生死未卜,明顯無意再經營夫妻生活。法官在了解後,也判決支持小萱離婚的請求。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法院在審理此案時,曾對阿國的行蹤進行調查,後續也查出,阿國在15年前出境後的確未再入境,兩人明顯已分居多年。小萱也提到,雖然離婚後,自己可能因此失去台灣居留權,但因為長年腎病纏身的關係,自己打算回泰國居住,因此並不在意是否能繼續留在台灣。小萱的表姊於法院作證時表示,阿國多年來沒有與家人聯絡,先前他們曾前往警局報案,得知阿國似乎涉及毒品案件。法院也曾依法通知阿國到庭,但阿國不僅未在言詞辯論期日到庭,也未提交書面答辯。事後法官審酌後認為,阿國出境後與小萱分居超過15年,完全斷絕聯繫,夫妻關係形同虛設,婚姻已出現重大裂痕,無法挽回。阿國無故離家導致無法與小萱共同經營夫妻生活,阿國顯然有責任。因此,法院判決小萱的離婚訴請有理由,應予准許。
醫師夫出軌賠40萬 富家千金不放過小三…公開懸賞給「6位數」報酬
北市一名富家千金放棄龐大遺產,嫁給時任台大醫院主治醫師莊男,怎料莊男婚後4年說要離婚,莊妻懷疑他出軌,發現他跟醫師跟叢姓小三出遊,互傳甜蜜訊息,「一起牽手走到人生盡頭」,法院判莊男要賠償40萬,但莊妻還是無法原諒小三叢女,對外公開懸賞叢女的相關具體資料,給出6位數報酬。據《中時新聞網》報導,莊男曾是台大醫院兼任主治醫師,現在在洗腎診所工作,而莊妻娘家有龐大財產,原本女方家不同意2人結婚,但莊妻執意嫁給他,願放棄父妻的數十億遺產,2人在2016年結婚,莊妻媽媽也提供北市的上億豪宅,讓他們一家人住。莊男在2020年11月突然離家出走,去外租屋,直接跟法院訴請離婚,一審法院判離,但莊妻又上訴,去年3月二審判莊男敗訴。判決書指出,莊男多次跟小三叢女有出遊、聚餐、共同進出租屋處之情事,並有牽手、擁抱、傳送曖昧簡訊等親密舉動,逾越一般男女通常交友之程度,而莊妻因此提告,求償200萬元。莊男曾跟叢女說,「我想玩yuki」、「妳一直都很毒啊」、「我都被魅惑了」、「少來找你,我可捨不得」、「我只是想做跟你一樣的事情」、「體會妳的感覺」、「那妳下次跟我一起做好的事情」、「乾脆一起牽手走到人生盡頭」等。莊男辯稱,妻子雖然有提出照片,但他只是跟叢女相約吃飯,他在打離婚訴訟時認識叢女,傳簡訊只是想試探她,沒有侵害配偶權之行為,妻子要求的賠償金也過高,並不合理。法官認為,依據簡訊對話等,莊男跟叢女互傳4個月簡訊,也有牽手、擁抱等親密行為,所以「試探」辯詞不採信,莊男要賠償40萬。此外,莊妻要繼續告叢女,因為叢女身分沒曝光,法院傳喚她也不到,懷疑丈夫對叢女身分有保留,莊妻甚至對外重金懸賞,如果誰給叢女具體資料,會給「六位數」金額當報酬。
2年遭家暴16次…人妻慘斷腸「終身掛糞袋」 莽夫寫信嗆:做人留一線
大陸四川省1名謝姓女子與賀姓丈夫結婚2年間,被家暴高達16次,最近1次讓她多處器官受損,腸子斷裂,未來只能透過人工肛門排便。事隔1年,2人離婚訴訟終於開庭,謝女向媒體透露,賀男曾寫信給她道歉,內容卻提及「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得人饒處且饒人」等語,讓她感覺備受威脅。綜合陸媒報導,謝女2020年與賀姓丈夫相識,隔年登記結婚,未料丈夫婚後性格丕變。謝女懷有6個月身孕時,就曾遭男方拿刀猛砍,接下來的日子也不斷遭受暴力對待,其中5次報警處理,僅被警方當成家庭糾紛處理。2023年4月,謝女欲尋求公家單位協助簽署離婚協議,卻遭賀男強擄進飯店痛毆。謝女當時傷勢嚴重,包括肝臟、十二指腸、肺臟、腦部、胸腔及腎臟都受損,左側肋骨也被打斷;由於被害人的腸子斷裂,醫師為了救命,只能在她的腹部切開人工肛門,接糞袋來排便。此外,經過1年的治療追蹤,醫院判斷謝女的左腎已經徹底失去功能,右腎的狀況也還在不斷惡化。事發後,賀男終於被刑事拘留;謝女則回到娘家靜養,2人女兒由男方家人撫養。2023年12月,成都市武侯區檢察院以賀某涉嫌故意傷害罪、虐待罪向武侯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由於謝女和賀男的女兒已到了就讀幼稚園的年齡,為了釐清女兒監護權的歸屬,2人的離婚糾紛案特別提前到5月31日開庭審理。5月30日和31日,因涉嫌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至多名親屬處,謝女起訴賀男及其親屬的5起侵權責任糾紛案及離婚案開庭審理。謝女向媒體透露,賀男曾寫信給她道歉,內容卻提及「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得人饒處且饒人」等語,讓她感覺備受威脅,「婚姻3年,前2年他一直在傷害我,我等這個離婚等得太久了,甚至付出了健康的代價,現在終於等到了。」◎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南韓最貴離婚!SK集團會長外遇「還有私生子」 需付前妻325億元
南韓財閥SK集團現任會長崔泰源在婚內出軌,甚至還有了私生子,而他也在2017年向前妻盧素英提出離婚,兩人的離婚官司糾纏多年,首爾高等法院於30日裁定崔泰源需支付20億韓元(約4700萬元新台幣)的贍養費及1.38兆韓元(約325億元新台幣)的財產分配,創下南韓離婚訴訟財產分配金額的最高紀錄。據了解,盧素英是南韓前總統盧泰愚的女兒,崔泰源於1988年和盧素英在青瓦台結婚,兩人婚後育有三個孩子,然而崔泰源後來被爆出外遇,甚至還有了私生子。隨後崔泰源也在2015年公開承認此事,並於2017年向盧素英提出離婚。雙方在調解失敗後,進入訴訟程序。盧素英最初要求3億韓元的贍養費及SK集團648萬股,約為崔泰源持股的一半,當時價值約1.3兆韓元。然而,2022年首爾家庭法院一審駁回了盧素英的請求,認為崔泰源的資產主要來自繼承和贈與,盧素英對此未有貢獻,因此崔泰源無需分割SK集團股份。法院僅裁定崔泰源需支付1億韓元的贍養費及665億韓元的財產分配。雙方不滿一審判決,提出上訴。盧素英將贍養費要求提高至30億韓元,財產分配提高至2兆韓元。盧素英的法律團隊主張,盧泰愚曾在1990年代提供資金給SK集團,用於收購SK證券和大韓電信,這些資產後來成為SK集團和SK電信的一部分。崔泰源作為總統女婿的身份對SK集團的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盧素英本人也對SK集團的發展做出了貢獻。雖然崔泰源的法律團隊否認了這些說法,但首爾高等法院在二審中裁定盧素英對SK集團及其管理層的價值提升做出了貢獻,應進行公平的股份分配。最終裁定崔泰源需支付20億韓元(約4700萬元新台幣)的贍養費及1.38兆韓元(約325億元新台幣)的財產分配,約占其資產的36%,這一判決大幅超過2022年首爾家庭法院裁定的1億韓元贍養費及665億韓元財產分配,也創下南韓離婚訴訟財產分配金額的最高紀錄。
《民法》修法!將放寬離婚條件 再婚後不能拿贍養費
憲法法庭去年針對《民法》規定夫妻「有責」一方不准請求裁判離婚,判決違憲,要求2年內修法。法務部日前完成《民法》親屬篇、《民法親屬篇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放寬離婚條件,未來只要夫妻在5年內分居3年即可請求離婚;並增修「贍養費」規定,贍養費請求權時效2年,另養不活自己的人可減免、贍養權利人再婚後不能拿贍養費,修法後將可溯及既往。法務部日前預告修正草案,收集各方意見,其中《民法》親屬篇共修正12條、新增7條、刪除1條,異動20條條文,幅度不小。修法重點,除依釋憲放寬離婚條件,也增修贍養費規定,明定請求剩餘財產分配時,得請求對方提出財產清冊及相關文件。裁判離婚部分,保留《民法》第1052條有責主義的部分規定,刪除近年離婚訴訟已少有適用的要件,包括「惡公婆凌虐、不治惡疾、精神病、生死不明3年」等。另參酌外國立法例,放寬裁判離婚要件,若夫妻5年內累計分居期間已達3年者,夫妻之一方得訴請離婚。草案修正贍養費請求權成立要件,及增訂贍養義務人的扶養能力,為減輕或免除給付義務事由,也就是養不活自己的人,可不必給贍養費,或減少支付。另明定贍養費請求權時效2年,贍養費請求權及未到期的定期金給付,因贍養權利人再婚或死亡而消滅。也就是說,收受贍養費一方,如再婚或死亡,支付一方就不必再付贍養費。不過,草案也明定夫妻雙方離婚,非因生活陷於困難、就業能力減損或就業機會減少,而自行約定贍養費者,並不適用再婚喪失贍養權利規定。舉例而言,藝人大S與前夫汪小菲離婚,由於協議並無限制對方再婚條件,雙方自行約定支付贍養費,並無生活困難情形,縱使大S隔年閃電再婚,汪仍須依約支付贍養費。此外,草案明定法院7項審酌贍養費標準,包括夫妻年齡與健康狀況、財務狀況或有無職業退休年金分配請求權、需繼續照顧未成年子女程度、贍養權利人接受職業訓練及重返職場機會及費用、有無其他應負扶養義務人,以及人數、婚姻存續期間長短、生活水準及家庭分工情形,或其他影響家庭生活的特殊情況。
2年被家暴16次!陸女被打到「終身掛糞袋」 老公還涉離婚前非法轉移財產
中國四川一名謝姓女子與賀姓丈夫結婚2年期間,被家暴高達16次,最近一次家暴更是讓她多處器官受損,腸子斷裂,只能透過人工肛門來排便。謝女多次提出離婚的請求,賀姓丈夫卻始終不同意,2人之間刑事、民事訴訟,糾纏不清。事隔一年,離婚訴訟終於將於5月31日開庭審理。謝女透過媒體發聲,表示不但要爭取女兒的監護權與應該分割的財產;還要在刑事訴訟中繼續提交證據,將丈夫的「傷害罪」更改為「故意殺人罪」,為自己的暴行付出代價。綜合陸媒報導,謝女2020年與賀姓丈夫相識,2人2021年5月20日登記結婚。沒想到丈夫在婚後性格丕變,在謝女懷有6個月身孕時,就曾被丈夫拿刀猛砍,所幸緊急送醫搶救後度過險關。接下來的日子,謝女也不斷遭受暴力對待,其中有5次報警處理,只被警方當成家庭糾紛處理。2023年4月,謝女欲尋求公家單位協助簽署離婚協議,但老公事後反悔,將她強擄進飯店裡痛毆與性侵,直到路過飯店走廊的房客聽到謝女淒厲求救,她才被救了出來。當時,謝女因為遭到痛毆,身受重創,包括肝臟、十二指腸、肺臟、腦部、胸腔及腎臟都受到傷害,左側肋骨也被打斷;而她的腸子因為被打到斷裂,醫師為了救命,只能在她的腹部切開人工肛門,接糞袋來排便;此外,後經一年的治療追蹤,醫院判斷謝女的左腎已經徹底失去功能,右腎的狀況也還在不斷惡化。謝女腸子因為被打到斷裂,醫師為了救命,只能在她的腹部切開人工肛門,接糞袋來排便。(圖/翻攝新浪網)傷害事件發生後,賀姓丈夫終於被刑事拘留。謝女回到四川成都父母家靜養,而兩人的女兒由賀姓丈夫的家人撫養。2023年12月,成都市武侯區檢察院以賀某涉嫌故意傷害罪、虐待罪向武侯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目前開庭時間未知。但由於2人的女兒已經到了就讀幼稚園的年齡,為了釐清女兒監護權的歸屬,2人的離婚糾紛案特別提前到5月31日開庭審理。謝女向陸媒記者表示,雖然刑事案件開庭時間未知,但她會繼續提交證據,爭取將賀某的罪名更改為「故意殺人罪」。而離婚的民事訴訟中,主要的目的是成功與賀某離婚並且取得女兒的監護權,要求賀某每月支付人民幣1500元(約台幣6700元)的撫養費,以及其他應得的夫妻財產分割。此外,謝女還提到,她發現賀某在離婚訴訟前,將財產轉移到多名親戚名下,涉嫌非法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她已向賀某以及其親屬提出5起侵權責任糾紛訴訟,將於5月30日開庭審理。謝女向記者表示:「婚姻3年,前2年他一直在傷害我,我等這個離婚等得太久了,甚至付出了健康的代價,現在終於等到了。」◎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才結婚3年!愛妻生完2孩就離家出走 彰化男苦等19年心死
彰化一名男子與柬埔寨女子於2002年4月時,在台灣登記結婚,兩人也育有一對子女。然而2005年女子返回柬埔寨後,竟再也沒有回來台灣,夫妻倆開始長達19年多分居,最終男子不堪忍受,決定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根據判決書指出,男子與柬埔寨女子於2002年4月在台灣登記結婚,兩人婚後育有一對子女,如今也已成年。而女子在2005年返回柬埔寨後,便不再願意回到台灣與男子共同生活。為了挽回這段婚姻,男子也曾經前去柬埔寨求情,但女子仍舊無情拒絕。由此雙方開始長達19年多的分居生活,最終男子決定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法院開庭時,男子主張女子自2005年至今長期離家不歸,顯示她已不願與其共同經營夫妻生活,並且違反了同居義務。雙方的婚姻實已生破綻,且沒有再回復的希望,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因此希望法院可以判決准予兩造離婚。而女子雖然有被通知,但並未在言詞辯論期間出庭或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彰化地院法官考慮到女子無正當理由不能同居,且其行為符合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5款中的「惡意遺棄」情形。民法第1052條第5款所謂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係指夫或妻無正當理由,不盡同居或支付家庭生活費用之義務而言,不僅須有違背同居義務之客觀事實,並須有拒絕同居之主觀情事始為相當。因此法院依照法律准許男子的離婚訴請。本案仍可上訴。
彩券中獎4500萬元!男子瞞妻轉移財產還幫前妻買房 被老婆抓包後慘了
中國浙江溫州近日發生一起離婚訴訟,男子小周(化名)購買彩券中了獎金1000萬人民幣(約台幣4500萬元),但他瞞著妻子小林(化名),先將部分獎金轉給姊姊,再用其中的70多萬元(約台幣315萬元)幫前妻買房。小林得知後,氣得向法院提出離婚,不但要求夫妻財產對分,還要求小周賠償私下轉移「夫妻共同財產」金額的三分之二。據《齊魯晚報》報導,近日來自浙江溫州的小周買彩券中了1000萬,稅後到手843萬元(約台幣3780萬元)。但小周卻向妻子小林隱瞞了此事,並在獎金到帳的當天就偷偷向自己的姊姊轉帳200萬元(約台幣900萬元),又用獎金陸續為前妻支付購屋款70多萬元(約台幣315萬萬元)。小林和小周夫妻倆原本就感情不和,小林得知丈夫中了大獎卻瞞著自己,還轉移財產給他人後,氣得向浙江省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法院提出離婚,主張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並要求丈夫賠償其偷偷轉移的彩券獎金270餘萬元的三分之二。法院經過審理,認定雙方感情破裂,准許離婚。而小周向其姐姐轉帳以及為其前妻支付房款的款項,均來自於彩票中獎獎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小周未告知小林獎金的獲得事實和使用情況,屬於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故應向小林賠償其轉移金額的60%。判決後,雙方均未上訴,該判決現已生效。
要求老父養他到死!40歲身心障礙男聲請終生啃老 法官不答應
雲林一名40歲簡姓男子,因有情緒障礙症,並領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他在2018到2021年間,因病況嚴重、持續治療而無法正常工作,導致沒有收入,向法院聲請依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25666元,要求父親負擔一半扶養義務,按月給付扶養費12833元直到他死亡為止。經法官審理,宣判駁回簡男之聲請。可上訴。據《中時新聞網》報導,簡父向法院表示,兒子已是40歲的成年人,應對自己行為負責,不能一直當啃老族脅迫家人。而他曾因故入獄,出獄後就主使祖父母的離婚訴訟,另外他還在法院訴請家人,要支付死亡親屬的喪葬等費用,兒子均有出庭,並且精神正常。簡父表示,自己已經已退休,僅靠每月14322元的勞保年金度日,還要照顧87歲高齡,罹有心血管疾病、大腸癌、二次中風而不良於行的父親,還要支付患有重度精神疾病,已住院20多年胞弟的住院及尿布等費用,實在無餘力再照顧他人。簡父還表示,兒子對自己與其祖父均不敬,不僅曾經辱罵祖父,他也被兒子趕出住處,還不斷以電話騷擾。兒子長年在外,對直系尊親屬均未盡孝道,根本只是假裝生病。法官認為,簡男有身心障礙證明及診斷證明書,但僅足認定有中度身心障礙,及患有雙相情緒障礙症,目前有精神病特徵,而區公所的證明,也僅證明其符合特殊境遇家庭資格,均不足證明簡男現在或未來屬無謀生能力之人,因此請求父親按月給付扶養費,難認有理由。法官考量,縱認簡男是不能維持生活,且無謀生能力之人,依民法第1120條前段規定,關於扶養之方法,應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時,由親屬會議定之,但簡男並未舉證證明雙方已經協議,或經親屬會議決議,或經法院酌定以定期給付扶養費,作為簡男之扶養方法。日前依法宣判,簡男之聲請顯屬無據,應予駁回。可上訴。
次子和妻鬧離婚…婆婆懷疑「大媳婦搞鬼」提告要她寫悔過書 判決出爐
新竹1名陳姓婦人因二媳婦和次子鬧婚變,懷疑是長媳在背後搞鬼,認為她多次以不實內容誹謗自己,導致二媳婦受其影響,不僅把二兒子趕出門,雙方甚至走到離婚地步,憤而提出民事告訴,要求大媳婦賠償精神損害1元,並寫500字以上悔過書。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為原告未提出具體證據,將全案駁回。根據判決書,婆婆主張,被告為原告之長媳,她未曾虧待過對方,然被告竟因忌妒心作祟,多次向弟媳傳述毀謗原告之不實言論,例如「大兒子婚宴辦兩場,因場地容不下人數過多,故男方另辦一場,原告及配偶是利用辦婚宴賺取營利,男方婚宴辦完餘款未給被告」、「原告及配偶送浴袍給長孫女,竟還到被告配偶任職之公司門口鬧」等語。陳婦指控,被告言論令弟媳信以為真而感到不悅,最終於民國111年9月15日深夜夫妻2人吵架,原告次子被趕出婚後住所,不得已另行租屋,婚姻最終亦走向破碎離婚。被告前開行為已侵害原告名譽權,為此,爰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及第195條第1項規定提起訴訟,要求被告賠償1元,並書寫500字以上悔過書。大媳婦辯稱,原告提出之訴狀內容與事實多有不符,且出於過往原告對被告之誤解。被告為維護家庭和睦,及避免家人捲入繁瑣法律程序之善意,籲請原告撤回訴訟,然原告仍不願撤回訴訟。被告僅因被弟媳列為請求判決離婚訴訟之證人,否認說過前開言論,亦不願簽署悔過書,怕遭原告挪作他用等語。新竹地院審酌,原告雖主張被告向弟媳陳述前開之言論,已侵害其名譽權云云,惟原告就此並未提出任何相關證據供本院判斷被告是否有符合上揭說明之言論,本院已難逕為有利原告之認定,因此原告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賠償1元,並請求被告應書寫500字以上悔過書交予原告,均應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