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管理法
」 NCC 台灣大哥大 中華電信 詐騙NCC修正案週五闖關 代理主委翁柏宗恐下台!NCC:7月已修作業要點,不影響運作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修正案周五闖關,現任代理主委翁柏宗恐被拉下來, NCC委員未達NCC組織法第4條規定之法定人數7人,將無法召開委員會議並作成決議。NCC表示,7月時已包裹修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下稱926要點)、NCC分層負責明細表、委員會議議事要點及法制作業要點。NCC說明,修正重點為當委員人數未達委員總額過半數時,除依NCC組織法第9條第2項規定不得授權之事項外,本要點中相關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均由主任委員或代理主任委員召開既有委員組成的委員諮議會議討論後決定,以維持基本業務運作。NCC期盼立法院審查通過新委員讓委員會議能儘速正常運作,以降低對通訊傳播產業之影響。NCC特別說明,該要點修正後,計有58項事項將依修正規定,授權主任委員或代理主任委員召開委員諮議會議討論後決定;但仍有104項事項依法只能由委員會議處理,不適用本次因應的修正,包含廣電事業股權轉讓、變更名稱或負責人、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營運計畫變更等,屬廣播電視法第14條第1項及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5條規定,應經許可之項目,另有關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第2項境外高風險電信事業及全部或一部國際漫遊服務範圍之公告等亦屬之,而裁罰案件罰鍰如達50萬以上者,亦為委員會議保留事項。NCC另外說明,有關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及進口,於電信管理法施行後已變更為核准制,因此,予以修正,由第5點(許可案)移列至第7點(處分案),並依修正規定,由主任委員或代理主任委員召開委員諮議會議討論後決定。
創意私房封網仍看得到 立委:所有提供連網服務業者均應納管
立法委員鍾佳濱、林月琴與陳素月12日舉行者會指出,日前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封阻日前查獲被稱為「台版N號房」的「創意私房」網站之政策出現瑕疵,只要使用者透過非國內四大電信業者提供的網路服務、或開啟VPN代理伺服器程式,都可順利瀏覽本應被停止解析、遭封鎖的「創意私房」論壇,呼籲主管機關應納管所有提供消費者連上網的「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IASP)」,以阻絕兒少性剝削及詐騙洗錢等不法行為。鍾佳濱指出,國內三大業者在電信法中屬第一類電信,所提供的服務需經過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管理,而TWNIC主管機關為數發部。但第二類電信的主管機關是NCC,也就是說,例如有線電視業者等其他提供網路服務的業者,在電信法中並未強制其加入TWNIC,雖有許多業者自主加入TWNIC RPZ 聯合防護,然而,百密一疏,仍少部分有線電視業者未加入,導致雖停止解析「創意私房」論壇,但出現漏洞,仍有管道能瀏覽。林月琴提醒,在當前跨越國界無遠弗屆的數位時代下,目前這些防制措施,可能還是非常不足,依目前國內管理現況,即便新修限制接取手段,仍舊受限於多數電信事業業者未加入DNS RPZ 的自律機制,以致政府在管理手段上未能全面落實,甚至出現刻意利用電信法漏洞規避監理之情事,導致國內網路詐騙及相關犯罪事件頻傳且難以處罰。「網路業者目前尚未有任何主責單位,需要一個明確、事權統一的主管機關。」林月琴認為,參考國外做法,台灣針對兒少網路使用安全,需要更為積極主動的立法管理,舉凡英國的《線上安全法》(The Online Safety Act)、紐約州的《防止成癮性內容剝削兒童法》(Stop Addictive Feeds ExploitationFor Kids Act)等,都是我們值得借鏡的對,台灣不論未來是新立法或修舊法都要納入大量意見,避免閉門造車,積極保護兒少免於霸凌、性剝削。陳素月舉例,之前有助理在立法院內進行測試,透過院內合作的有線電視業者提供的網路接取服務,就能順利連上創意私房網站。她表示,封網未落實完全,透過這些二類電信或虛擬私人網路VPN就能持續看到性影像,不僅無法遏止網路性犯罪,也在各項網路詐騙、洗錢防治,形成諸多漏洞。陳素月指出,二類電信業者在電信法修法後,現行的「電信管理法」中仍採自行登記制,NCC對於有哪些二類電信業者有提供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都沒有掌握業者數量及納管,除了連署支持修法納管外,也要求通傳會及數位部,在修法完成前要有專案小組,盡速研究解決方案。鍾佳濱指出,目前電信管理法對於提供網路接取服務採自願登記制,造成我國現有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IASP)數量未明,主管機關要執行封網時,無法通知所有IASP執行限制接取,致民眾仍能接取不法網站之執法漏洞,不只是保護兒少,防範打詐和防範洗錢活動有賴跨部會協助,應將相關業者納入管理,以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衛福部表示,基於兒少保護的立場,若有電信業者未加入DNSRPZ就無法做到同步封網處理,呼籲電信業者應一起加入;數位發展部表示,會積極配合主管機關,NCC也說明中長期計畫未來會成立電信管理法工作小組,至於納管義務會再跨部會討論。
「台台合併」拒釋出超額頻寬被NCC罰900萬 調解細節曝:強行縮頻損害用戶權益
國內電信三雄之一的台灣大哥大合併台灣之星,2023年12月1日上路後,因逾期仍持有10MHz超額頻寬,沒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要求改正,NCC 14日再度以「不符網路設置計畫」開罰台灣大哥大300萬,目前累積開罰3次,加上兩次怠金共960萬。台灣大哥大提告爭取保住頻寬,並聲請停止執行,今(15日)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可抗告,對此,台灣大哥大也發出聲明,表示目前正與NCC調解當中。台灣大表示,自去年3月17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撤銷NCC違法附款,訴訟至今經雙方同意已進入司法調解程序,8月6日第一次調解庭上,NCC要求台灣大提出符合公眾利益及消費者權益之回饋調解方案,換取延後繳回譜頻期限至9月底,以利完成基地台整併,並在過程中確保原台灣之星280萬用戶之上網權益。台灣大立即正面積極回應,庭後立刻赴NCC與官員討論細節。然而,NCC代表提出之回饋金和解方案,隨即在隔日8月7日遭NCC委員會推翻。回饋金方案遭推翻後,台灣大仍積極尋求調解,依調解庭上,NCC要求業者提出之公眾利益補償和保障消費者權益之兩大方向,於8月12日再提出4種公眾利益回饋方案,作為與NCC調解之選項,期盼NCC盡速從四方案中擇一做成決議,和業者達成調解協議,一起保護原台灣之星280萬用戶之最大權益。回顧本案,NCC於2023年1月18日核准台灣大合併台灣之星,同時允許台灣大可即刻展開網路整併,至2024年6月30日完成後歸還頻譜,網路整併期限共18個月。惟台灣大哥大為盡善良管理人之本份,依循主管機關指導於既有之法律規範內,為用戶爭取最大權益。依NCC指導,於2024年4月17日以及6月11日兩度向NCC申請展延。無奈NCC兩度以行政訴訟已在進行,駁回台灣大哥大展延申請,要求台灣大立刻繳回頻譜,亦即將犧牲280萬用戶整併過程上網之權益。截至2024年6月30日仍有22%工程有待完成,如果依NCC要求,於6月30日貿然進行全區縮頻繳回頻譜,未完成整併之基站數將直接衝擊超過120萬原台灣之星用戶,可能引發嚴重之客訴爭議、民間企業客戶之營業損失、在學生之學程受挫、影響急難救助需求等等。因此,為保障用戶權益,台灣大無法於6月30日繳回頻譜,持續追趕整併進度。「台台合併」後,台灣大哥大在1GHz以下頻段擁有60MHz,相較中華電信的40MHz、遠傳電信的50MHz,台灣大哥大處於優勢地位,因此NCC以附款明訂台灣大哥大不能保留這10MHz。據裁定理由,台灣大哥大本件聲請,是針對NCC核准「台台合併」行政處分的其中1項附款,也就是限期2024年6月30日前,須將1GHz以下頻段的超額頻寬10MHz,以自主繳回、轉讓給其他與台灣大哥大無關的電信業者,或與台灣大哥大無關的電信業者交換等方式補正。1GHz以下低頻段電波穿透性及繞射能力比其他頻段強,是影響室內收訊品質優劣的關鍵頻段,其他頻段難以替代。而電信用戶客訴通訊連線品質,7成都是室內收訊差,目前政府針對1GHz以下頻段僅釋出150MHz頻寬,被視為珍貴的黃金頻段,單一電信業者依法不得持有超過總頻寬的1/3。法官認為,本件行政處分的附款,是行政機關的「裁量處分」,人民若不服,應提起「課予義務訴訟」而非「撤銷訴訟」、以免剝奪行政機關裁量權,至於提告後所選擇的暫時權利保護措施,應適用保全程序中的「假處分」制度,並非聲請停止執行。法官指出,開庭調查本件聲請時,已向台哥大闡明暫時權利保護制度類型的選擇,台哥大仍執意聲請停止執行、不願改為聲請假處分,因於法不合,無從准許。此外,台哥大本件聲請包含停止執行NCC依法開罰甚至可停止使用頻率等措施,法官認為NCC依《電信管理法》裁罰、於法有據,台哥大的主張不具備特別權利保護必要性,若受裁罰或其他不利處分,仍可提起訴願或撤銷訴訟救濟,屆時並得聲請停止執行,已足資保障權益。台哥大2022年2月向NCC申請合併台灣之星電信公司,NCC召開聽證會等調查程序後,2023年1月18日附條件准許「台台合併」,但合併後,因台哥大持有的1GHz以下頻率超出整體電信事業可用總頻寬1/3、達10MHz,NCC核准「台台合併」最主要的附款,就是要求台哥大不得繼續保留這些超額頻寬。台哥大主張失去這10MHz頻寬將破壞旗下電信頻譜完整性、損及約1000萬用戶權益,持續跟NCC爭取,NCC在附款到期前,已先罰台哥大2次怠金共60萬元,今年7月22日、8月2日以台哥大逾期仍未改正基地台網路設置為由,各罰鍰300萬元,14日第3次開罰300萬元,不僅可連續開罰,最重可停用頻率。
iPhone16仍有望上市 NCC修正委員不足之規定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4位委員即將於今年8月1日卸任,行政院提名人選尚未經立法院同意,將無法依規定召開委員會議,恐影響iPhone16認證上市,NCC於26日提出修正要點,並喊話應盡速通過新委員審查。NCC指出,因委員未達NCC組織法第4條規定之法定人數7人,將無法依NCC組織法第10條第3項規定,召開委員會議並作成決議。NCC於26日委員會議決議包裹修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NCC分層負責明細表、委員會議議事要點及法制作業要點。NCC說明,本次修正重點為,當委員人數未達委員總額過半時,除依NCC組織法第9條第2項規定不得授權之事項外,本要點中相關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均由主任委員或代理主任委員召開既有委員組成的委員諮議會議討論後決定,以維持基本業務運作。NCC盼立法院審查通過新委員,讓委員會議能儘速正常運作,降低對通訊傳播產業之影響。NCC特別提到,該要點修正後,有58項事項將依修正規定,授權主任委員或代理主任委員召開委員諮議會議討論後決定,但仍有104項事項依法只能由委員會議處理,不適用本次因應的修正,包含廣電事業股權轉讓、變更名稱或負責人、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營運計畫變更等,屬廣播電視法第14條第1項及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5條規定,應經許可之項目,另有關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第2項境外高風險電信事業及全部或一部國際漫遊服務範圍之公告等亦屬之,而裁罰案件罰鍰如達50萬以上者,亦為委員會議保留事項。NCC也表示,有關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及進口,於電信管理法施行後已變更為核准制,因此,予以修正,由第5點(許可案)移列至第7點(處分案),並依修正規定,由主任委員或代理主任委員召開委員諮議會議討論後決定。
「未繳回超額頻寬」遭NCC開罰30萬元 台灣大哥大回應了
NCC於10日審議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台灣大哥大)屆期未履行合併案行政處分附款及不符網路設置計畫,及其所涉之基地臺核(換)發執照等兩項討論案,委員會決議,針對台灣大哥大未履行附款之部分,處以怠金30萬元;另就不符網路設置計畫部分,通知台灣大哥大於文到次日起3日內改正其網路設定,將900MHz頻段由10MHzx2改正為5MHzx2,以符網路設置計畫,後續倘該公司屆期仍未改正,將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後續NCC並將視該公司依規定應得使用之頻率範圍,辦理基地臺執照核(換)發事宜。對此,台哥大今(13日)回應,在不影響用戶權益的前提下,將於15日凌晨就局部已完成網路整併之基地台,關閉900MHz 5MHz x2頻寬。台哥大強調,因本案行政訴訟已進入調解,台灣大哥大盼與主管機關達成妥適方案,以求用戶權益得以確保。NCC說明,NCC就資源合理分配、有助於產業發展、維護用戶權益、維繫市場競爭及國家安全等因素進行審查考量後,於去年1月18日附加附款核准台灣大哥大與台灣之星合併案。該兩公司合併後,於1GHz以下出現超額頻寬,NCC要求台灣大哥大應於113年6月30日前,採自主繳回、交換或轉讓之方式改正,並經數發部核准,完成超額頻寬之處理。本案經數發部3日查復表示,該部至同年7月1日止,尚未收到台灣大哥大為前述履行附款之申請,顯見該公司屆期仍未履行前開附款,NCC依行政執行法規定處以30萬元怠金,並請其於文到5日內履行附款,敦促該公司盡速向數發部提出前述履行附款之申請;NCC後續並將持續積極要求該公司履行相關法遵義務。NCC同時表示,台灣大哥大當時於合併案核准後,曾向該會提出營運計畫及網路設置計畫變更,並經核准在案。台灣大哥大在該會核准之網路設置計畫,明定自113年6月30日起900MHz使用5MHz×2。據此,後續NCC持續以電波監測站監測及實地量測等方式查測台灣大哥大基地臺使用頻段,測得該公司900MHz下行頻段使用之頻率範圍為930MHz至940MHz,與經核定之網路設置計畫不符。同時NCC並於113年7月1日及2日至台灣大哥大網路管理中心進行行政檢查,台灣大哥大亦自陳該公司目前900MHz使用之頻率範圍,並未依網路設置計畫辦理。今(113年7月10)日台灣大哥大到會陳述,除確認前情外,並現場說明,目前該公司預計將於113年11月底前完成基地臺設備整合,並於113年12月31日前完成超額頻寬處理,繳回超額頻段予數發部。NCC表示,設置公眾電信網路之電信事業,其網路架構及性能應符合網路設置計畫。故NCC決議依電信管理法第40條第3項規定,通知台灣大哥大應於文到次日起3日內改正;如未依通知於期限內改正或繼續使用,將再依電信管理法第75條第3項第3款規定,處台灣大哥大新臺幣300萬元罰鍰,並要求立即改正,屆期若仍未改正,得按次處罰或廢止審驗合格證明。NCC另表示,後續有關台灣大哥大申請基地臺核(換)發執照,涉及應得使用頻率範圍之事宜,並已同步函詢要求該公司,限期回覆說明基地臺使用900MHz頻段之上下行起迄頻率,俾供該會辦理。
王義川爆監控人民!電信3雄否認提供個資 前立委點名2單位:100%是他們在調查
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王義川日前自爆,可透過手機訊號定位分析,調查參加青鳥行動的民眾年齡層,並將其與民眾黨的519集會做對比,引爆監控人民爭議。對此,中華電信否認與王義川有任何業務洽談及接觸,台灣大哥大否認提供資料或與第三方合作,遠傳電信也否認與王義川有合作;前立委郭正亮則點名2單位在韓國瑜競選總統時,就有類似操作。中華電信表示,有關「基地台監控」相關一說,其客戶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均受NCC監督管理,並嚴格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電信管理法》規範,亦通過相關認證,保護客戶隱私及個人資料。中華電信指出,「大數據人潮分析服務方案」,在大數據分析前即已去識別化,無法直接或間接辨識任何特定自然人個人,相關運用均不涉及任何個資。台灣大哥大總經理林之晨也在昨天表示,去識別化是要看有沒有辦法反推用戶、達成鑑別效果,「不是把身分證拿掉而已」,人群有無在某場所,可以看人群有沒有重疊,並要看所取得資料為何,不算違背去個資化。以內政部需要信令資料判斷人流為例,其資料是沒有用戶資料的人數統計資料,台哥大除沒與第三方業者合做,內規也比《個資法》更嚴格。林之晨指出,台哥大已收到函令,將配合行政訪視。遠傳表示,公司恪遵《個人資料保護法》、《電信管理法》等法令,確保用戶隱私及個資安全,其「低碳城市 大數據治理」方案,係為協助地方機關提升交通、觀光、零售等領域發展,且在大數據分析前即去識別化,提供之人流、輪廓分布等非個資數據均符合相關法令規定。遠傳強調,其未與王義川或其合作的第三方就新聞所述活動有業務往來,亦無提供任何資料。郭正亮在節目《大新聞大爆卦》認為,儘管台北地檢署已分「他字案」偵辦此事件,但「有90%機率會是查無不法」,表示一定要長期追蹤,才會知悉哪些民眾常走民眾黨或民進黨的場,這已達到個資認定的階段。郭正亮進一步表示,商業上已有總量統計、去識別化,也有業者可識別到年齡,但業者受委託只會告知總數,不可能識別民眾是不是民眾黨支持者。王義川最大的敗筆就是說這都不是民眾黨的,並認為這100%是警政署或調查局做的調查,且現任立法院長韓國瑜2020年競選總統時,就有類似操作以計算韓粉流量,但有沒有達到識別化程度就不可而知。
NCC前委員淪詐騙門神 立委揭第二類電信漏洞
前NCC委員蕭祈宏遭查出淪為詐騙公司門神,國民黨團今開記者會揭露第二類電信公司向國內三大電信業者購買「白卡」,再利用KYC實名認證的漏洞,販售給詐騙集團的過程。國民黨團認為,蕭祈宏擔任詐騙集團顧問,NCC不能置身事外,必須自清是否有內部人員與蕭祈宏有過密的接觸?NCC主委陳耀祥與蕭祈宏關係為何?必須對國人說清楚講明白。副書記長徐巧芯表示,NCC對於《電信法》即將落日,要怎麼管理第二類電信業者,使用黑莓卡、SIM卡進行詐騙等犯罪行為時,並沒有提出任何配套措施。因此,國民黨立委很負責的對《電信管理法》第63、64條提出修法,針對違法業者加重罰則,將在近期進行審查,讓犯罪者獲得更重的懲罰。藍委黃健豪指出,第二類電信業者大量採購門號,變成詐騙集團工具多年,在網路平台,都能輕易買得到詐騙集團所使用的「白卡」,據了解,許多第二電信業者的倉庫,都可以找得到大量的「白卡」。每張「白卡」背後都一連串序號(批號),手機裝上「白卡」後,跳出需通過KYC「身份認證機制」網頁。問題就在於,進行KYC認證機制過程,可以隨意輸入任何編造的姓名和身分證字號,按下「確定」後獲得認證,即可撥打出去。黃健豪指出,在台灣可以隨意取得「白卡」,隨意在任何一支手機上使用,又能用假名、假證號通過KYC認證,請問NCC到底有沒有掌握到賣出的「白卡」,到底賣給了誰?NCC若無法杜絕「白卡」四處隨意販賣,那麼台灣詐騙案件將無法杜絕。檢調已經抓出NCC的內鬼,NCC請立即自清,並且重新檢視現行法令規範是否有漏洞,趕緊將破網補好。藍委葉元之表示,黑莓卡在網路電商隨處都可以購買,賣家甚至還有話術,聲稱「在總統大選落幕之後,2024年1月13日電信公司發布聲明,宣布將撤銷對台灣漫遊上網卡實名制政策」,亦即黑莓卡、漫遊卡恢復到過去即插即用。葉元之說,事實上,NCC並沒有撤銷實名制規定,賣家為了怕影響業績,先將批來的「白卡」進行KYC認證,再賣給買家,反正KYC認證過程,徒具形式而已。如此客製化的服務,深受詐騙集團歡迎。葉元之指出,蕭祈宏當詐騙集團顧問,NCC不要一副事不關己的態度,還說NCC也都嚇一跳。葉元之痛批NCC,嚇一跳的是民眾,蕭祈宏當了詐騙集團門神,在NCC任職期間到底接觸過NCC那些人?陳耀祥主委有沒有包庇?要不要自清?NCC內部有沒有人拿到蕭祈宏的好處?有沒有內神通外鬼?藍委羅廷瑋提到,NCC的KYC認證機制,就像是當下網路遊戲可以用假名、暱稱註冊創建ID一樣,毫無把關功能。不是只有詐騙集團蒐購門號,包括線上博弈和不肖業務也在使用。例如,極少數不肖房仲業務就是利用人頭門號,在大街小巷張貼銷售、出租房屋小廣告,使得環保局找不到亂張貼廣告的人開罰。
共91款!最新無線機上盒廢止名單出爐 NCC籲:勿買勿賣
為維護電波秩序及保障民眾權益,NCC自105年度起針對無線多媒體機上盒 (簡稱無線機上盒) 之無線射頻功能加強抽驗,統計至112年底,經抽驗因不符合相關規定被NCC廢止審驗證明者共計91款。NCC為落實資訊揭露,業將經廢止審驗證明之無線機上盒相關資訊公告於該會「型式認證查詢網頁」下方之審驗證明撤銷或廢止清冊中,請民眾勿買勿賣未經審驗合格之無線機上盒。NCC說明,市售無線機上盒因具備無線射頻功能(Wi-Fi或藍牙),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依電信管理法第66條第1項規定,應符合技術規範,經審驗合格,始得販賣。NCC對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上市後,持續進行後市場機制把關,考量無線機上盒之廢止審驗證明比例明顯高於其他類型器材,恐影響電波秩序及損害消費者權益,有加強後市場管理之必要性,爰該會於112年度主動抽查17款無線機上盒,並已廢止其中7款審驗證明。NCC補充,無線機上盒之型式認證僅限於硬體射頻功能,並不包括其所載軟體及其後端或雲端提供之影音內容。為避免部分人士惡意混淆視聽,將硬體審驗作為內容已認證之宣傳行銷手段,並協助保護智慧財產權,該會已對於此類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採取下列措施:1.要求申請審驗者出具所提供軟體不違反著作權法之切結書。2.加強後市場抽驗,把關器材上市後之射頻硬體性能。3.配合司法判決廢止審驗證明。4.要求申請審驗者不得以器材經審驗合格,混淆宣稱其內容合法。5.請電子商務網路平臺業者協助阻卻未經審驗合格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上架。6.持續與相關機關共同致力保障合法者權益。NCC呼籲,民眾購買無線機上盒前,除應注意是否有經NCC審驗合格,避免買到未經審驗的無線機上盒外,更重要的是購買後也應尊重智慧財產權,不任意接取未經授權影音節目及頻道或安裝相關韌體、APK等程式,共創優良產業環境。
成本低、數量多且訊號範圍廣!歐洲低軌衛星可望年底覆蓋全台
人造衛星種類數位部積極布建低軌衛星作為備援網路,歐洲通訊(Eutelsat)衛星訊號12月即將落地,可望覆蓋全台。軍事專家指出,低軌衛星成本低、數量多,戰時對部隊指管幫助大,且訊號範圍廣,在應對中共軍事威脅上有極大助益。成本低數量多 最利戰時應變俄烏戰爭之後,低軌衛星的重要性遽增,今年2月馬祖因海底電纜斷裂,與台灣本島斷訊,更令政府體會建立備援通訊的迫切性。數位部推動2年期「應變或戰時強化數位韌性驗證計畫」,預計明年底前布建並驗證包括700個低軌道衛星終端設備站點、70個基地台衛星後傳鏈路站點、國外3個低軌衛星終端設備站點,優先在離島、偏鄉等地布建,確保在緊急狀況下仍能維持政府指揮調度體系。中華電信董事長郭水義證實,將與Eutelsat進行策略合作,雙方在台成立合資企業,最快11月簽訂代理合約,力拚2024年低軌衛星正式商轉,中華電負責建置接收Eutelsat低軌衛星訊號的移動式地面站,首波以服務政府及企業為主,不對民眾開放。中華電曾找星鏈 多項因素未成Eutelsat是老牌法國歐洲通訊衛星公司,今年9月完成收購英國低軌衛星通訊業者OneWeb,合組為歐洲通訊衛星集團(Eutelsat Group),頗有與SpaceX的星鏈(Starlink)抗衡姿態。OneWeb已發射逾600顆低軌衛星,已涵蓋台灣,落地不成問題。據了解,中華電也曾找過SpaceX,期盼與星鏈發展合作業務,但因《電信管理法》規定外商直接持股最高49%,而SpaceX堅持以100%持股在台經營,不願讓步,況且SpaceX創辦人馬斯克在大陸設廠投資特斯拉,言論偏向大陸,不為政府所喜。對於外界關切Eutelsat含有陸資中投公司及其子公司福布羅投資,2者合計持股8.3%,數位部6月發新聞稿表示,依Eutelsat說明,其與OneWeb合併後,該持股稀釋至約4%,影響力更為下降。英國政府仍保有OneWeb特別股,可以國家戰略角度檢視OneWeb所有商業決定,握有最終否決權,確保供應鏈安全。對於低軌衛星落地案,數位部次長李懷仁說,數位部將依《電信管理法》,相關法令會就涉及國安及兩岸事務部分,包括相關持股與公司負責人背景進行審查。國防安全研究院副研究員舒孝煌表示,台灣面積小,基礎設施密集,若戰時基礎設施被破壞,低軌衛星可做為備援使用,在非戰時,低軌衛星在災害防治、外離島海上救援也有很大幫助。太空基地台 有助軍事指揮管制國防院國防戰略與資源研究所長蘇紫雲說明,低軌衛星對軍事上的幫助主要在「C2」,也就是指揮與管制,可以將其想成是太空中的基地台,只要在訊號涵蓋的範圍內,不管是無人機,或者是陸軍指揮車、海軍船艦,只要可以連上訊號,就能遠距控制無人機,獲得即時影像,不受地形影響。舒孝煌分析,因衛星分布較散,很難中止其訊號,連中共也曾表明,低軌衛星通訊難以對抗。蘇紫雲則強調,低軌衛星數量多,要全部擊落很難,即使部分被擊落,也可隨時再發射、補充,低軌衛星成本較低,補充速度相對較快。Eutelsat何時可提供服務?業界高層認為,初期導入與試營運後,可能明年下半年才會推出。
去年詐騙財損達70億!海峽電信涉詐嚴重 NCC只輕罰30萬
通傳會(NCC)打詐三大懲處案據警方統計,去年國內有近3萬件詐騙案,財物損失高達70億元,但通傳會(NCC)昨日對涉詐的海峽電信,僅輕罰30萬元。民眾黨立委陳琬惠質疑,依《電信法》規定,可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NCC為何只罰30萬?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曾銘宗說,NCC公信力蕩然無存,連「協助」政府打詐都做不到。海峽電信涉案 近千門號停話人頭門號橫行,桃園地檢署日前偵破海峽電信與詐團共謀販售電信門號,由中華電信核配給海峽電信的1.2萬個門號中,近1000個門號有涉詐嫌疑,被檢調要求停話。由於這是國內第二類電信業者涉詐首例,不只檢方高度重視,也行文要求NCC要有行政措施。NCC上月先要求中華電信收回尚未開通的門號,不可再核發新門號予海峽電信。原本外界預期NCC將祭出重罰,嚇阻電信業者與詐騙集團掛鉤,未料NCC委員會昨天僅以「未落實用戶資料查核」裁罰海峽電信30萬元,與該法條最高罰款100萬元呈現巨大落差。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海峽電信屬過去《電信法》時代的二類業者,其執照已在今年5月27日到期,此案在執照期間內發生,因此依《電信法》開罰;至於中華電信是否該負連帶責任,翁柏宗說,二類電信應有自行查核機制,因此未對中華電信開罰。檢方高度重視 結局令人意外NCC昨日同步開罰另兩案,一是台灣之星的企業客戶,將所申辦之門號轉讓予第三人使用,NCC認為台灣之星沒做好身分查核,導致門號落於詐團手中做為不法使用,依台灣之星適用的《電信管理法》,裁處罰鍰100萬元。二是伊瑪格科技在集資平台提案,違規輸入及販賣紅魔8 Pro電競手機,因影響電波秩序,重罰130萬元。外界質疑海峽電信涉詐嚴重,罰款遠不及台灣之星,更僅是販售紅魔電競手機的罰款零頭,標準令人難以信服。翁柏宗說,「事證到哪裡,就辦到哪裡」,製造、輸入未經核准的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會影響國內電波秩序,情節也很嚴重,這些裁罰適用法條不同,不能在一起比較。立委批罰款 僅詐團得利零頭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質疑,詐騙令人深惡痛絕,NCC只開罰30萬,根本就是詐騙集團得利的零頭,這樣有展現打詐的決心嗎?洪孟楷表示,政府要考量門號濫發的漏洞發生多久,還有多少門號被詐團濫用,如果說這些被濫發的門號都有被當成犯罪工具,只開罰30萬元是不符合比例原則,也沒有辦法遏阻不肖業者。陳琬惠質疑,NCC平常在做什麼?都要等檢調通知才啟動打詐嗎?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說,打詐不是制度有問題,而是執行不力,對詐騙犯輕放,打詐變成打假球,政府就變成「詐騙隊」。
秘審鏡電視案缺席委員會? 藍委氣炸赴NCC卻遭層層阻擋
交通委員會今天開審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管重要法案「電信管理法」修正案,但是NCC陳耀祥主委卻請假沒出席委員會,國民黨立委痛批,陳耀祥因要在NCC主持新設新聞台換發執照討論案,為鏡電視上架護航,不惜缺席立院重要會議。由於陳耀祥已列鏡電視案被告,立委質疑陳耀祥想強渡關山,強烈不滿,直奔NCC要求陳耀祥迴避主持會議。外傳NCC今天將審查通過鏡電視上架案,NCC主委陳耀祥今天也請假缺席立院委員會,引發國民黨立委強烈不滿,直奔NCC大樓,要求陳耀祥出面說清楚,但一度不得其門而入,讓立委更生氣(圖/翻攝自中天電視)雖然NCC保全人員立即拉下鐵門、甚至立委要從NCC大樓旁的郵局進入、郵局也立即關門,設法將立委堵在大樓外,但國民黨立委最後還是想辦法衝到陳耀祥主委辦公室前,席地而坐,阻擋陳耀祥步出辦公室主持NCC會議。立委吳怡玎今天原訂在立院召開記者會,質疑詐騙案橫行,要求政府正視。但得知陳耀祥今日將主持鏡電視案後,也顧不得記者會召開在即,急急忙忙的就與黨團總召曾銘宗等立委,衝往NCC。儘管當時NCC已經拉下鐵門阻擋,但吳怡玎仍設法搭到電梯上了NCC大樓,直抵陳耀祥辦公室所在樓層。不過,其它立委後來因為電梯被鎖住,只能爬樓梯,到了陳耀祥辦公室所在樓層,卻又被保全與NCC人員關在樓梯外,不得其門而入,靠電話聯繫已經上樓的吳怡玎,才要求NCC人員打開防火門,讓立委進入,過程中立委指控遭NCC人員動手阻擋而擦傷,也保留錄影畫面存證。幾位隨後到場的女立委激動的怒拍陳耀祥主委室大門,要他別躲在主委室「出來說清楚」,「太丟臉了,居然要強硬通過讓鏡電視上架」「NCC鎖門黑箱會議,陳耀祥被列被告,絲毫不迴避,有天理嗎」「原來賴清德所說選民主還是選威權,就是這種『民主』」,但陳耀祥完全沒有理會,雙方繼續隔門僵持。幾位立委接著在現場召開記者會,強調立委到NCC就是要反映民意,但NCC就是要黑箱,不讓民眾看見NCC審查確實有公開透明,甚至還派保全阻擋,就是堅持黑箱、見不得光,封鎖訊息,不讓全民知道事實真相。立委之後席地而坐,要等陳耀祥「出門」,問個清楚,甚至不排除準備睡袋長期抗戰。
NCC通過2大電信合併案 頻寬超標限期改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今(18)日以附加附款核准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灣大哥大)申請合併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灣之星電信)並以台灣大哥大為存續公司案,及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遠傳電信)申請合併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太電信)並以遠傳電信為存續公司案。NCC說明,由於電信產業技術演進迅速,通訊網路布建需要龐大投資成本,構成電信產業兼具高技術、高資本的產業獨特性;復以5G技術興起,其因網路佈建成本增加,對於資本需求更甚以往,因此,國際間電信事業透過合作或合併整合頻譜與網路資源、改善經營情況或提升網路涵蓋率,以發揮網路規模經濟之綜效,已成為全球行動通信產業發展趨勢之一。在此情境下,國內電信事業亦如國外電信市場發展,發生整併現象,對此,NCC於2件合併案均依電信管理法第26條之規定,考量資源合理分配、有助於產業發展、維護用戶權益、維繫市場競爭及國家安全因素進行審查,決定對2件合併申請案分別附加附款予以核准。對於外界所關心頻譜超額議題,依數位發展部(以下簡稱數位部)所提供聽證會鑑定意見指出,2件合併申請案均有超過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所規定之法定上限情形,惟考量資源合理分配、增進市場競爭、維護用戶權益及網路整併需求等因素,NCC與數位部共同研商,就頻率有效合理分配部分,予以附附款請業者應於113年6月30日期限內,採取下列方法之一,並經數位部核准,完成超額頻寬之處理:(1)自主繳回超額頻寬、(2)轉讓予非屬子公司、關係企業或具營業夥伴關係之他電信事業、(3)與非屬子公司、關係企業或具營業夥伴關係之他電信事業交換。若未於前述期限內完成前述改正措施,且違反本法第52條第2項未經主管機關(數位部)核配,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者,依據本法第74條第3項規定,處新臺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停止使用。NCC強調,合併案涉及整體資通訊產業發展、電信市場公平競爭及消費權益保障,對通訊傳播產業發展影響至鉅,且鑒於2件合併案涉及民眾權益重大事項,先前已依行政程序法第55條及NCC召開聽證會作業要點規定於111年9月29日及30日分別針對2件合併案辦理聽證會,聽取外界意見。另為求周延,嗣後業依行政程序法第39條規定於111年11月23日及30日分別請申請業者台灣大哥大與台灣之星、遠傳電信與亞太電信及第三人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到會陳述意見。此外,基於政府機關行政一體原則,對於坊間報載電信事業間關於1/3頻譜上限爭議,NCC於111年12月19日、112年1月9日及1月13日三度邀請數位部到會共同研商合併案所涉及無線電頻率使用及管理事宜;至於2件合併案所涉產業發展與市場競爭因素部分,亦於111年12月26日邀請權責機關公平交易委員會意見交流;NCC綜整各界意見及NCC所調查資料後,通盤考量前揭審查因素,據以審理2件合併案。NCC期盼,國內外電信業者合縱連橫趨勢已然成形,任何電信市場重大變動將對各國產業與終端用戶產生深遠影響,2件合併案核准後,能對國內電信產業乃至國家整體經濟發揮正向影響,使我國與國際上數位化時代之浪潮比肩,持續強化數位基礎建設,並致力弭平數位落差,NCC後續將積極追蹤存續業者網路整併與基地臺增建情形,促進整體產業發展,以為全體國民創造最大利益。
郭承翔窮盡17年心血:看互動資通如何把簡訊變得不平凡,更晉升打詐國家隊一員
你是否有收到過來自親友或企業的簡訊?你可曾知道這簡訊背後藏有多少專業團隊的努力?作為國內最大的互動簡訊平台,互動資通董事長郭承翔説可別小看這則僅70字的簡訊,自2005年投入簡訊這項服務以來,團隊秉持著專注於企業對內、對外的溝通上,擁有超過一半以上的研發技術人員,確保服務的開發與維護,讓使用者能有更好的體驗,更在這逾17年間,取得了超過20項專利技術,讓這個看似簡單的簡訊以不平凡的角色存在你我的生活。發展至今,互動資通提供了市場包括參數簡訊、MMS多媒體訊息、OTP認證等各項服務,累積企業帳戶夥伴超過40萬家,如百大企業、銀行及政府機關等都是互動資通互動簡訊平台EVERY8D的客戶,共計發出超過百億則的簡訊量。「但我其實很痛心簡訊被污名化、淪為不肖人士的詐騙工具,」郭承翔真切地吐露他的心聲。或許現代人多仰賴社群媒體與親友聯繫,但企業與客戶間仍靠著簡訊服務成為彼此最緊密的橋樑。郭承翔説根據觀察,有8成消費者會逐一點開每則所收到的簡訊,其中更有將近6成民眾在5分鐘內就會閱讀,可見在資訊爆炸的時代,傳統簡訊仍是企業能快速傳遞訊息、並強化參與感的工具,正是因為擁有其不可替代性與高黏著度,讓簡訊成了詐騙集團眼中的「肥羊」,而作為全台最大、國際經銷商最多、每月需發送近2億則簡訊的互動簡訊平台,面臨的挑戰更大。#痛心簡訊服務被污名化,互動資通積極強化平台防騙實力「17年來時有警政單位找上門來,要求提供資料,協助追查透過簡訊溝通的交易糾紛案件。」郭承翔說,「只是疫情延燒後這兩年特別多,搞得我好像疑似詐欺共犯,常常要配合警政調查。」110年9至12月、111年6至7月是簡訊詐騙案件的高峰,其中也發現今年9月改以政府紓困貸款或補助的名義詐騙為大宗。雖說五大電信業者才是電信法及電信管理法的管理對象,但簡訊發送平台因介於通訊業與資訊服務業之間,非屬電信法規的管理對象,才使得不肖人士有了可以下手的空間。但看在一手培育簡訊多元發展的郭承翔眼裏,這樣的應用並非他所樂見,他不僅不希望簡訊這項服務成了消費者眼中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更不樂見互動資通簡訊平台成為詐騙集團的溫床,為了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他表示除了積極協助與配合主管機關與各大電信系統攔阻詐騙簡訊外,更努力從多個面向著手強化互動資通簡訊平台的防堵能力,不只是想要守護民眾荷包,更想讓這個單純的簡訊服務能持續成為溝通互動生態圈裡,不可或缺的存在。一、技術優化防護金鐘罩郭承翔表示,互動資通今年積極配合主管機關與電信系統,從嚴格控管用戶帳號、配合電信過濾機制、防堵詐騙保障合法、特別審核海外來源及加強資安防止駭盜等五大執行重點著手,讓可疑停用門號數大幅下降,成功攔阻率相較高峰期有效減少95%以上。同時由於去年已進行門號申請實名制與雙證件身分核實,能有效預防人頭帳戶或代收簡訊認證碼的情事發生。他進一步說明,在技術人員的協助與打造下,互動資通配合警政機關與電信業者要求,在系統中增設了不少關鍵字進行簡訊過濾,能藉由AI辨識系統將可疑的訊息攔截,並嚴格人工審查帳號申請者背景,防堵詐騙集團利用人頭帳戶,保障消費者安全,為詐騙簡訊盡可能做到層層防護、滴水不漏的努力。此外,互動資通在資安上也採用國家級防災系統、ISO27001認證機房,擁有全天候自動防駭偵測,訊息的傳輸全程都經過SSL/TSL加密機制,嚴格控管資訊安全。二、政府攜手民間並肩作戰有鑒於詐騙手法層出不窮,郭承翔説有關單位不僅與民間業者共組對話群組,達到雙向溝通零時差外,也看見行政院在今年7月頒布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結合內政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務部及各協辦機關成立「打詐國家隊」,通傳會更自今年8月起,密集召開協調會議邀請警政單位、電信業者及平台業者等,擬訂防堵對策,加強管控簡訊發送。郭承翔更明確表示,互動資通身為產業鏈的一份子,會持續與政府齊心防堵,共同打擊詐欺犯罪,除了配合政府任務執行需求外,近期也觀察到不少遭盜用的帳號會利用國外IP進行詐騙,團隊更開始限制海外可疑IP,重新進行檢核確認用戶身分,以降低詐騙風險,一同維護民眾安樂的生活環境。三、同業合作創造共榮共好而單靠互動資通以一已之力打擊詐欺是絕對不夠的,郭承翔表示團隊也進一步與相關業者合作,共同達到防堵詐騙簡訊的綜效。包括導入台灣網路認證的MID門號認證服務及資料核實,確認帳號者真實身分;抑或是與科技業者走著瞧公司(Gogolook)旗下的Who’s Call認證號碼與偽冒偵測系統進行技術合作,加強EVERY8D智慧簡訊發送平台偵測攔截詐騙簡訊及偽冒網頁的系統AI能力,有助將詐騙集團施行詐術的最前端工具予以斬斷,達到有效防堵之目的。#簡訊服務30週年,下一步要做Martech的後盾如此積極強化互動資通簡訊平台服務的安全性與防禦能力,「據警政單位表示,現在簡訊已經不是詐騙的主要管道。」郭承翔開心分享這個表現,近期SMS簡訊的詐騙案件數根據主管機關統計確實有顯著下降。「其實今年是簡訊這項服務問世的30週年,」郭承翔話鋒一轉的說了這個不為人知的小故事,參與了它的過去與現在、面對簡訊這項服務的未來,郭承翔也透露互動資通的團隊除了積極在獨家專利上持續領先業界,更將與旗下的另一個明星產品「team+」一起發揮綜效,在行銷科技(Martech)的這個時代下樹立簡訊服務的新典範。
鏡新聞補件逾30次對比中天 前監委質疑NCC:發照、換照差別對待
針對近年多起新聞台爭議風波,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30)日召開公聽會。前監察委員、開南大學法研所兼任副教授仉桂美指出,某電視台發照補件超過30次,對比中天新聞台換照事件,她質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是否違反禁止差別對待?針對新聞自由與受眾權益之間的平衡,仉桂美指出,廣電法22條明文規定自律規範機制,必須符合內容正確及平衡,然而平衡落實在實務上,卻出現某電視台發照補件四十幾次,與中天新聞台換照相比,在法理上應比發照寬鬆還是嚴格?相信有公法概念者一清二楚;鏡新聞發照與中天新聞換照,兩案有無違反禁止差別對待,必須回到法律上的專業接受檢視。此外,仉桂美提及,針對大股東持股,媒體營運實務增加外部委員與超然獨立機制,但卻沒有解決問題。早在三、四年前,監察院就查過中華電信MOD案,交通部持股高達近36%,「這麼高的持股,請問黨政軍退出媒體了嗎?」她指出,中華電信MOD案不適用廣電三法,適用電信管理法,所以無法可管,她也呼籲應嚴肅面對和檢討法條之間的勾稽。
台灣網路長城2/擋不住詐騙案攀升只能鎖網站 律師:業者可不照辦
在上個月底,中華電信網路突然連不上全球最大的加密幣報價、排名網站「CoinMarketCap」,經詢問後才知道刑事局行文給電信業者,要求針對該網站停止解析,一直到28日才恢復,有PTT網友認為這根本是台灣的「網路長城」。本刊調查,此一「網路長城」封鎖網域計畫,是由國家通訊委員會、金管會以及警政署所組成的「防治電信詐欺技術諮詢小組」於今年5月開會後達成的協議,並由刑事警察局執行,鎖定的是投資詐騙網站。該計劃從今年7月正式啟動,只要165反詐騙專線接到3位民眾報案,表示有網站涉嫌詐騙,就會將該網站列入名單,由刑事局預防科造冊後,交由通訊監察科、研發科、資訊科進行複查。經審核網站是詐騙後,就行文給各大電信商進行封鎖,但從10月開始變成只要有1位民眾報案就會造冊。為什麼要針對投資詐騙網站停止解析?只要1位民眾報案就列管?主因是投資詐騙案件數、財產損失暴增,去年1至10月投資詐騙案件數為2,142件,財損8.04億元,但到了今年1至10月件數攀升至3,897件,財損16.1億元專責查緝詐騙的刑警表示,並不是警方查緝力度不夠大,而是現在的年輕幫派份子都在搞詐騙,最上頭的大哥會將部分業務給下面的小弟,就好像經銷商一樣,導致詐騙機房遍地開花,這些詐騙集團成員會以遠端遙控的方式連接到機房,使得警方查緝上增加不少難度。雖然封鎖網域目的在於保護民眾財產,但此作法並無明確法源,因此審查過程被質疑流於草率。依刑事局行文給教育部的公文中提到,封鎖網域的作法主要援引《電信管理法》第8條第2項「電信事業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電信之請求及通信傳遞」以及《臺灣學術網路管理規範》第11條「為阻斷不當或不法行為存續或擴散」,後者僅適用教育、學術等相關機構。刑事局行為教育部相關單位,要求停止解析網站,依據的就是《電信管理法》第八條第二項。(圖/讀者提供)國內目前僅有《兒少法》、《傳染病防治法》有明定法條,可以進行封鎖網域,但相關單位卻將電信法第8條擴大解釋,認為只要有違法疑慮就要求電信業者停止解析網路,在適法性上有相當大的瑕疵。對此,律師張義群表示,刑事局應該是在做《電信管理法》第8條第2項的反面解釋,因為無正當理由不能拒絕提供電信服務,那刑事局就用公文給電信業者一個「正當理由」,來將這些爭議網站下架。或許對潛在受騙的民眾是一項福音,但刑事局這樣的作法其實類似於行政指導,當然目前電信業者都從善如流配合,但電信業者其實有權拒絕,因為《電信管理法》第8條第2項其實是在規範電信業者與終端使用者的契約關係,並非是賦予政府機關介入管制的依據。因此通常這樣的情形,被誤封的業者其實求助無門,網路經營者找上電信業者,電信業者雙手一攤說我按照刑事局指示,如果找上刑事局,刑事局搞不好回覆議要有法院文件才能解除,但其實這種預防性的措施,往往都還不會有法院判決,甚至根本找不到受害人。律師張義群認為,刑事局依《電信管理法》第八條第二項行文給電信業者,但業者其實可以不必理會。(圖/翻攝自宏光展法律事務所)在沒有明確法源依據下,日前網紅小玉「Deep Fake」事件鬧得沸沸揚揚,許多立委在內政委員會上卻要求警政署未來能夠封鎖相關網站,此舉也引起基層員警反彈,1名警官透露,「光是過濾投資詐騙網站作業量就已經大增,若再增加案件量更大的DeepFake可能會無法負荷。」
台灣網路長城3/鎖網站審核太粗糙 高虹安:輿論可能質疑侵犯網路自由
知名加密幣報價網站「CoinMarketCap」遭到中華電信誤鎖後,許多民眾才知道,原來大陸封鎖網域的作法,台灣也有,且無明確法源、審查粗糙才發生誤鎖事件。民眾黨立委高虹安3日提出質詢,刑事局長黃嘉祿表示,僅誤鎖3件,錯誤率為千分之一。高虹安認為,防堵詐騙當然是好事,畢竟國內電話詐騙、網路詐騙及各種新型態投資詐騙手法層出不窮,確實有必要介入防堵管治,問題是政府的管制、限制網域方式及手段是否合法、合理,有沒有擦到侵犯人權、限制自由的邊界,若無法律與準則規範,恐引來公權力侵犯網路領域自由的社會疑慮。至於採用《電信管理法》第八條第二項針對網站進行停止解析,這個程序應該是有個跨部會聯審的機制來對案件或網站標的做審理。NCC及相關單位應該要回答大家的問題是,這個聯審機制的運作為何?誰可以認定違反善良風俗?如果這個機制遭到濫用,就有政府擴權、違憲傷害人民自由的風險。針對CoinMarketCap遭誤判詐騙網站,高虹安表示,刑事局如果動用公權力要求中華電信封鎖特定網站,應該公開說明所引用法條規範以及對事件處理的前因後果,供社會大眾檢視,而非消費者使用網路受到影響才被動發覺該網域已經受到封鎖,儘管這可能是出於良善動機,但執法的不透明其實也傷害到使用者權益,更有違法違憲疑慮。「數位時代的網路治理講究社群生態、去中心化與公開透明,不要用web1.0時代甚至傳統法律的角度來治理網路,十分落後也沒有效益,更無法建立政府、社會乃至於個人之間的信任感。」高虹安說。近期「Deep Fake」換臉影片氾濫,多數立委認為應該要封鎖Domain Name,但高虹安表示,封鎖網站只是阻絕上傳平台,應該要從源頭去嚇阻,像是採用《刑法》第235條,並針對網路影像進行事實查核,明定「Deep Fake」就是犯罪行為。在技術方面,目前國外新創公司已經開始針對深度偽造辨識技術進行解析,或許有天所有網路平台都可以內嵌這樣的查核技術,降低人力運用以及對於網路社會的干擾。民眾黨立委高虹安認為,行政單位不應再以傳統法律角度治理網路。(圖/周志龍攝)
台共頻共網首例!遠傳亞太共頻網「加碼2000座基地台」 NCC點頭
影響5G戰局的遠傳、亞太電信3.5GHz共頻共網案,NCC昨日有條件通過,除要求成立監督小組確保網路獨立控管,同時再「加碼」2000座基地台,提升網路涵蓋率,創下台灣共頻共網首例,接下來等公平會點頭即可啟動。亞太電在5G競標時放棄精華3.5GHz頻段,改與遠傳合作,雙方在去年9月簽訂長達20年的共頻共網合約,亞太將分擔遠傳3.5G頻段共頻共網的2/9成本,約94.73億元,藉此取得網路容量使用權,也得手進入5G市場門票。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依《電信管理法》第58條第3項規定,業者本來就可以申請頻率共用,也樂見共頻共網後,亞太提供3.5G頻段服務,讓民眾多一種選擇,既然省下成本,就盼雙方都能再多建些基地台,提高涵蓋率。根據雙方承諾,遠傳將增500台5G基地台、1000台4G基地台,亞太增加500台4G基地台。雖全球5G服務都採取非獨立組網方式(NSA),也就是連線品質會跟業者4G基地台布建情形有關,但NCC仍要求雙方5G服務提供無差別待遇。目前亞太是以「行動虛擬網路業務(MVNO)」模式與遠傳合作5G,在NCC點頭共頻共網後,就等公平會核准,屆時亞太電會將用戶逐步導回自家網路,「泛遠傳」用戶數則上看千萬,直逼老大哥中華電信,雙雄態勢逐漸成形。NCC委員會昨日也通過《補助5G網路建設作業要點》, 透過建設競賽機制,以電信業者「5G事業計畫構想書」承諾各年度建設基地台數量為基準,超過部分才給予補助,超過門檻數愈多補助比率愈高,最高不逾49.99%。值得一提的是,補助比率會依建設數量、頻率數量及新建網路使用國產廠牌設備比例分別設定級距,也鼓勵電信多採用國產設備,目標為前瞻第三期後5G業者新建設備,採用國產品牌比率達40%,以因應數位轉型挑戰。翁柏宗說,原本業者規畫5年內建設1萬6400座基地台,但透過補助加速,5年就可達到5萬6500座,人口涵蓋率則從5年5成加快至2年半達到85%,等於是「2年半做5年的事」。
史上頭一遭!台灣大9萬支手機 出廠前遭駭成「詐騙共犯」
電信史上頭一遭,台灣大哥大自有品牌的AMAZING A32白牌手機,有特定版本遭植入惡意程式,詐騙集團利用該門號申請遊戲帳號、騙遊戲點數,不知情的用戶竟成詐騙共犯。該手機累計售出逾9萬支,還有7600人使用中,台灣大即起全面召回更新軟體,並提供購機補償與帳單減免。刑事局已報請檢方偵辦此案。手機遭植入惡意程式詐騙流程圖國內銷售的白牌手機,多由大陸廠商設計製造,並以台灣品牌對外銷售。NCC副主委翁柏宗昨代表NCC致歉,因為「無法全面確保民眾資通安全」,將依《消保法》與《電信管理法》要求業者召回該款手機,如無法履行,會按照《電信管理法》處10萬到100萬元罰金。資安漏洞 NCC致歉NCC並宣布兩大措施,一是電信業者自有品牌手機在大陸製造者,須符合資安標準才可販售;二是大陸品牌手機、電信業者自有品牌陸製手機,將納入年度抽測項目,不符者應儘速改善。警政署去年7月接獲2名長者陳情,指莫名遭檢警依詐欺罪傳喚。刑事局清查發現,全台共48人有相同狀況,經數位鑑識,確認都使用A32手機,且全是出廠前就已暗藏惡意程式,根本無法察覺,研判有更多人受害。業者召回 升級軟體A32手機由台灣大授權國內「力平國際公司」負責設計、生產,力平再委託大陸廠商華瓏公司代工,共出貨9萬多隻來台,懷疑是大陸工程師在製程時將惡意程式植入韌體,或誤用含惡意程式的模組;詐團雲端操控,讓持有者成詐騙人頭戶。這是NCC自2017年推動手機資安認證以來,首次爆發大規模資安漏洞,各界高度重視。NCC表示,接獲警方情資後,已主動檢測其他白牌手機,並無類似狀況,也隨即要求台灣大立即清查並全責善後。台灣大表示,接獲通知後針對A32手機軟體檢測,發現有資安疑慮後,立即主動封鎖海外7個惡意IP,即起全面召回該款手機升級軟體,最新V2.0版已通過國家實驗室檢測,符合第一級資安要求。台灣大解釋,該手機是2018年為鼓勵用戶由3G轉4G,推出的低價機款,原價僅1990元,但去年5G開台後就全面下架。明(8)日起可持該手機到門市回收,並提供1000元購機折抵,及減免帳單1000元。
5G新世界2/5G創新營運3共政策-共頻、共網、共建
不同於4G世代,5G有一個新的遊戲規則是「共頻、共網、共建」,所謂的三共政策,提高並加速網路涵蓋,開啟了新的營運模式,目前在英國、大陸、西班牙及澳洲等地都有這樣的案例。業者指出,由於5G資本支出龐大,未來基地台建設更會是4G的2~3 倍,甚至是4~5倍,用電量也是3~5倍以上,如果5G能夠共同分享1~2條高速網路,將會給予業者很好的彈性,目前在新的電信管理法規範下,要透過共頻共網,有效利用資源,減少重複投資,才能降低5G網路建設成本,高效實現5G網路覆蓋。不過,各家業者對於這個3共政策,都有自己的考量與立場,政策面或許立意良好,但是業者們是否願意買單?以中華電信來說,由於手上握有最大頻段資源,是最沒有共頻、共網、共建需求的,但因身份關係,表示會配合政府政策。遠傳電信總經理井琪直言:「共建沒問題,但共網、共頻則有很大的挑戰。」井琪進一步解釋,若頻譜是2家電信業者共同所擁有,如何規定權利與義務?如果有業者拿到頻譜,卻不想提供服務,只是等別人來合作,那麼就像「頻譜蟑螂」一樣,這樣公平嗎?在共網方面,2家業者的目標服務對象,不完全相同,該如何合作?若2家業者彼此是明顯競爭關係,又要如何共網?台灣之星副總朱曉幸對此認為,共頻、共網、共建是友善理念,但是考量產品差異化、業者自身的商業營運考量及業者間的商業談判,確實是很難。台灣大哥大則認為,從國家資源分配角度來看3共可有效運用網路和頻率資源。電信業者「共頻共網」最大效益,可大量的節能減碳,具有永續的發展意義。過去也有與亞太電信合作的經驗,是站在比較支持的立場。亞太電信總經理黃南仁以表示,頻譜是國家珍貴的資源,具高度經濟價值,隨著產業的發展,過去頻譜政策是「管制」的思維,現在則走向「管理」的模式,業者共頻、共網、共建,不僅推動與發展共享基礎設施相關政策,可以提升業者經營效率,進一步發揮頻譜資源的最大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