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發票
」 財政部 統一發票 發票 中獎 雲端發票電子發票平台將於12月下旬暫時停機 發票兌獎服務受影響
為配合《加值型與非加值型營業稅》部分條文和法規在2025年1月1日修正施行,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配合調整資料庫,增修電子發票存證時限相關功能,12月20日的晚上6點到22日早上10時暫停提供相關服務。財政部指出,平台最新消息(https://gov.tw/XmA)已發布暫停及恢復服務時程訊息,作業期間將暫停各分眾,營業人、消費者、專業代理人、受捐贈機關或團體及政府機關使用平台服務,及暫停營業人使用電子發票傳輸軟體(Turnkey)上傳電子發票。財政部官員表示,消費者的部分會暫停發票查詢、歸戶、捐贈發票與手機條碼;超商多媒體服務機(ibon或FamiPort)雲端發票服務,各領獎地點如超商兌領統一發票獎金,但是不影響民眾索取雲端發票。財政部表示,平台暫停服務期間無法受理各項申請作業,營業人需評估收銀機系統(POS)本年11-12月電子發票字軌號碼數量,若有不足,務必於本年12月19日前向所在地國稅局申請,並於本年12月20日下午4時前在平台完成發票字軌號碼取號。
中獎發票「模糊、毀損」怎麼辦? 國稅局曝「2招」補救
統一發票兌獎一直是許多民眾的小確幸,如果不慎遇上發票字跡模糊、毀損也不必擔心,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台中分局就提醒,如有上述狀況,可以持該正本發票前往開立該發票的商家申請協助,或選擇直接使用雲端電子發票,不僅能設定獎金自動匯入,還可有效避免這類問題。財政部中區國稅局5日於官網指出,每單數月的25日是統一發票開獎日,若遇到中獎發票字跡模糊、損壞而無法兌獎,可以持該正本發票前往開立該發票的商家申請協助。其中,「電子發票」商家將根據原交易紀錄補印發票證明聯,「傳統發票」商家則提供蓋有統一發票章的存根聯影本,「這是兌獎的重要依據」。此外,若發票影像模糊但號碼可以辨識,民眾可以選擇使用「統一發票兌獎APP」掃描發票,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手動輸入發票號碼進行對獎。只要號碼正確,系統就會自動對獎。中區國稅局建議,為避免發票遺失或模糊,民眾在消費時可使用雲端發票載具(如手機條碼、會員卡等),商家便會將發票直接存入您的雲端帳戶,「不僅減少紙張浪費,還能隨時掌握發票資訊」。中區國稅局強調,綁定雲端發票載具後,民眾只需要在每次發票開獎前,至「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設定領獎帳戶,若幸運中獎,獎金將自動匯入,「不會錯過成為千萬富翁的機會!」
9、10月發票中獎清冊大公開 幸運兒只花5元變千萬富翁
每期的統一發票開獎是民眾的小確幸,今年9~10月共開出21張千萬特別獎,以及14張特獎,中獎清冊名單也出爐,有幸運兒只花了5元,繳外送平台費就中了千萬,還有人花19元買文具,同樣中了千萬獎金。今年9~10月統一發票千萬特別獎的中獎號碼為「28630525」,200萬元特獎中獎號碼「90028580」,3組頭獎(獎金20萬元)中獎號碼為「27435934」、「39666605」及「02550031」。領獎期限為今年12月6日至明年3月5日,若逾期無法兌領。從本期的中獎清冊可見,21張千萬特別獎的幸運兒中,有民眾支付foodpanda的5元平台費,就成為千萬富翁;其次則是位於台中的101文具天堂,僅花19元買物品,同樣中了大獎。至於14張200萬特獎中,花費最少的是一卡通的30元電支提領手續費,其次為在台南的全聯花33元買食品,都可以獲得200萬的獎金。賦稅署提醒,中獎人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會員載具需於開獎前完成歸戶),且未列印出電子發票證明聯者,可透過「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設定領獎帳戶兌領全部獎項,並可免繳印花稅。財政部賦稅署說明,民眾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且於開獎前未印出電子發票證明聯者,除可對統一發票號碼獎中獎號碼,亦可對雲端發票專屬獎號碼,有雙重對獎機會,如同時對中統一發票號碼獎號碼及雲端發票專屬獎號碼者,僅能領取1個獎項。
財政部活動「4人重複中獎」 網見澄清說法傻眼:權重調了多少?
日前財政部舉辦雲端發票抽獎活動,但網友卻發現名單中有4人重複中大獎,引發外界疑慮。對此,財政部也召開記者會說明,並提及「採調高積極參加者之權數值及給予優先抽獎機會」。有網友就吐槽,「公部門機關抽獎用調權重的,有沒有必要或義務事先公告?還是你後台默默調整?」財政部指出,重複中獎人陳○祥、吳○玹、梁○邦及高○君4人,經查均非財政部與所屬機關及承辦廠商之員工、配偶及其三親等以內親屬,尚無外界質疑重複中獎人內定之情形。而依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資料分析,該4位重複中獎人於活動期間,每日平均約取得雲端發票2至5張,且平均每張發票消費金額逾百元,難有所謂「大量取得小額統一發票參與抽獎」之情事,另該4人載具歸戶亦無異常情形,故依目前分析,尚符合本活動抽獎條件。財政部也揭露抽獎程式設計邏輯,表示承辦廠商係參酌本活動目的撰寫抽獎程式,其未依一般隨機抽奬方式(即積極參加者享有較多抽奬機會,每次抽奬機會均享相同中奬機率),而採調高積極參與者的權數值及給予優先抽獎機會、調整系統產生亂數的區間、以該亂數與參與者的權數值比大小等方式,希望提高積極參與者的中奬率,以提升民眾對雲端發票的黏著度。上述抽獎程式設計邏輯是否有逾越本活動目的必要範圍,尚待司法調查確認。財政部指出,因為程式邏輯不是一般認為的隨機抽獎模式,因此抽獎程式設計邏輯是否逾越本活動目的之必要範圍,尚待司法調查確認。消息曝光後,有網友在PTT上直言不諱地指出,「所以就是調整抽獎系統權重了嗎?提高積極參加者的權重到底是調多少?作為公部門,這樣的抽獎活動是否應該事先公告調整權重的方式,而不是默默地在後台進行調整?」原PO認為,若要鼓勵積極參與者,應該公開調整細節,否則參加者無從得知中獎機率已經變動,質疑這樣的行為有「做牌」之嫌。原PO表示,「最好笑的是,你們說事先設定了提高權重,結果又補充說難以計算中獎機率。乾脆直接說『中獎機率被拉高到40%』,這樣講出來還比較直白!」他也要求相關單位應將抽獎權重調整的方式以及程式公開,讓有能力的專家協助驗算,「有錢沒處花的高手們可以幫忙租用雲端算力,一個下午就能跑出結果」。文章曝光後,不少網友也紛紛留言表示,「第一次聽到權重、黏著度」、「就直接大方承認說中獎機率不一樣就好了」、「有權重的話應該要告知目前累積多少張了」、「抽獎還有權重的喔」、「真的沒問題就公開數據,機率數據哪有個資法」、「問題來了,權重是怎麽規定的有公開嗎」。
雲端發票4人重複中獎? 財政部說明「調查結果」:抽獎程式設計邏輯導致
日前,財政部舉辦雲端發票抽獎活動,4人重複中大獎,引發外界疑慮。財政部今(6)日召開抽獎活動說明,表示經台北國稅局行政調查,財政資訊中心政風處統計處協助。行政調查擔心有不足,移請司法調查局調查,最終認定4名重複中獎人雖然平均日拿2至5張消費金額逾百元以上的發票,但沒有「洗發票增加中獎率」的爭議,也不是活動相關人員親屬,在行政調查上符合規定。不過該活動抽獎程式設計邏輯並非一般認為的隨機抽獎模式,調高了積極參加者之權數值及給予優先抽獎機會,是否逾越本活動目的之必要範圍,尚待司法調查確認。會中,財政部對於4位重複中獎人「參與抽獎是否適格」,提出2大澄清:一、重複中獎人陳○祥、吳○玹、梁○邦及高○君4人,經查均非財政部與所屬機關及承辦廠商之員工、配偶及其三親等以內親屬,尚無外界質疑重複中獎人內定之情形。二、依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資料分析,該4位重複中獎人於活動期間,每日平均約取得雲端發票2至5張,且平均每張發票消費金額逾百元,難有所謂「大量取得小額統一發票參與抽獎」之情事,另該4人載具歸戶亦無異常情形,故依目前分析,尚符合本活動抽獎條件。財政部同時揭露抽獎程式設計邏輯,表示據承辦廠商說明,由於參考了活動目的編寫抽獎程式,因此並非一般認為的隨機抽獎模式,程式會調高積極參加者之權數值及給予優先抽獎機會、調整系統產生亂數之區間、該亂數與權數值比大小等方式,希望提高積極參與者之中奬率。財政部指出,因為程式邏輯不是一般認為的隨機抽獎模式,因此抽獎程式設計邏輯是否逾越本活動目的之必要範圍,尚待司法調查確認。財政部表示,未來將規劃多元租稅宣導方式,如有辦理抽獎活動的必要,將參考本活動調查結果研提公平、合理及具公信力的抽獎方式,並於事前、事中及事後就每一個管控點建立安全查核機制,以確使抽獎結果符合活動目的及外界期符。
別錯過!3張千萬發票無人認領「明天就到期」
財政部今(4日)指出,113年5、6月期發票將於明(5日)結束兌獎期限,不過目前為止,還有3張千萬特別獎中獎發票還沒有人認領,其中最低只花21元在彰化全家消費就中了大獎,對此財政部也疾呼快來領獎。財政部日前公告「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其中113年5至6月期已於113年7月25日開出,特別獎獎金1000萬元中獎號碼為「86396830」,原本有4張未領,其中繳電話費中千萬元的發票在上周領走後,目前還有3張未領取,明細如下:新北市中和區和平街1號:在星巴克消費飲品等209元(電子發票證明聯)。台中市大甲區中山路2段202號:在興鴻生鮮超市賣場消費169元(電子發票證明聯)。彰化縣福興鄉彰水路50號:在全家消費飲品21元(電子發票證明聯)。
雲端發票活動「4人重複中獎」惹議 國稅局深夜5點說明:查證中
財政部為鼓勵民眾從消費索取發票到發票儲存、捐贈及兌領獎全程無紙化,環保愛地球,特別舉辦「雲端種樹趣 e起集點樹」抽獎活動,獎項有頭獎現金10萬元、MacBook Pro、iPadPro等。不過,有民眾發現得獎名單重複度特別高,甚至有4名中獎人重複得獎,引發議論。對此,國稅局今(29日)深夜做出回應。全文如下: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為推廣民眾使用雲端發票及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舉辦「雲端種樹趣 e起集點樹」網路活動,活動期間為113年6月6日至9月30日,活動共分三期,每期結束後,經比對註冊參加本活動者完成下列主要任務即取得抽獎資格:一、捐贈雲端發票加碼送:活動期間於活動網頁捐贈3張雲端發票,並回答稅務問題,可抽點數紅包,每一手機號碼每日限10次,累積之點數可兌換電子禮券或增加抽獎機會,每人每日限兌換2次。二、儲存雲端發票:鼓勵民眾消費索取雲端發票,只要以手機條碼或已歸戶至手機條碼之載具儲存雲端發票(消費金額20元以上且未列統一編號),每期累計儲存10張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每期限5次。三、新增載具歸戶:鼓勵民眾將悠遊卡、會員卡、信用卡等載具歸戶至共通性載具手機條碼,只要新增載具歸戶並至少儲存1張雲端發票即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每期限1次。四、設定領獎帳戶:鼓勵民眾設定領獎帳戶,活動期間只要民眾新增設定領獎帳戶並至少儲存1張雲端發票即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每一手機號碼限1次。五、使用網路通路兌獎:活動期間透過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即時領獎或透過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自動匯款領獎,每兌領1張中獎發票,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無次數限制。國稅局說明,民眾若完成上述條件即可累積抽獎機會,舉例來說,每期每天捐贈30張發票抽點數紅包,將點數全數兌換成抽獎機會的民眾,相對每期未捐贈發票民眾抽獎機會大幅提高,另外為鼓勵民眾持續參與活動,民眾於第1期抽中後,還可以繼續參加第2期跟第3期,只要繼續參加累積抽獎機會,就可以有機會再抽中。該局特別強調,有關民眾關注的中獎名單,經瞭解係積極捐贈雲端發票,將點數兌換增加抽獎機會,且本活動每期抽獎均辦理公開記者會,符合抽獎資格名單均在律師見證下匯入抽獎系統,在記者會現場公平公正公開抽出。至於今日媒體報導4位民眾重複中獎遭疑不公等情,該局刻查證中,俟有結果再適時對外說明。
4張中獎千萬發票仍無人領取! 財政部提醒:只到11月5日
財政部近日在社群平台上發文指出,113年5、6月期發票將於11月5日結束兌獎期限。不過,目前仍有4張中獎千萬發票無人認領,因此提醒民眾趕快檢查自己的發票是否中獎。113年5、6月期的發票,已經在113年7月25日開出,特別獎獎金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中獎號碼為86396830。對此,財政部29日在Facebook上發文表示,113年5、6月期發票的領獎期間,將在11月5日截止。不過,至今仍有4張中獎千萬發票無人認領,提醒民眾「趕緊確認本期發票對完了嗎?中獎的領了沒?你要是不領,你這個難得的小確幸就沒有了!」而財政部也公開這4張發票,分別是:一、新北市中和區和平街1號│星巴克▻飲品等209元(電子發票證明聯)二、臺中市西區市府路37號│中華電信▻行動月租費588元(雲端發票)三、臺中市大甲區中山路2段202號│興鴻生鮮超市賣場▻物品等169元(電子發票證明聯)四、彰化縣福興鄉彰水路50號│全家▻飲品21元(電子發票證明聯)
外送平台亂象!賣家月收破百萬 逃漏稅遭財政部盯上
不只網路是新興的網路銷售方式,外送平台也是之一,而審計部發現外送平台有賣家月銷售超過百萬元,卻沒有辦理稅籍和報繳營業稅,並督促財政部改善。財政部回應,除了電子發票資訊導入AI查稅之外,仍會繼續輔導外送平台「揭露市招」。兩大外送平台Uber Eats與foodpanda整併引起外界關注外,外送平台上的店家與賣家是否誠實報稅也引起注意,審計部查核時發現,國稅局無法掌握外送平台上店家是否誠實報稅,並函請賦稅署督促改善。審計部利用「審計稽核軟體分析系統」發現有個人賣家,應該開統一發票卻以個人賣家的身分銷售貨物或者已經每個月銷售額超過100萬元,卻未辦理登記稅籍及報繳營業稅。審計部表示,國稅局應改善類營業人辦理稅籍、調高部分營業人的查定銷售額並達20萬元者應開立發票。財政部官員表示,網路賣家應該要「揭露市招」,包含網路賣家應在銷售網頁、App等,清楚揭露營業人名稱及統編,外送平台上的賣家也應該比照辦理,惟外送平台賣家確實愈來愈多,未來會加強輔導揭露市招。
車主注意!繳停車費「發票爽中千萬」 詳細地址曝光
7、8月發票中獎號碼共開出17張千萬大獎及15張200萬元大獎,其中嘉義一名得主只是停車就中了千萬大獎。國稅局也提醒,要記得在期限內完成兌獎。根據財政部公佈的資訊,113年7、8月統一發票的特別獎號碼為「38039158」,幸運兒可抱走1000萬元大獎,而特獎號碼則是「08276859」,中獎者將獲得200萬元獎金,本期共開出17張千萬大獎及15張200萬元大獎。嘉義有一名千萬大獎得主停車繳費100元就中獎,詳細中獎地址為「嘟嘟房嘉義杭州2站」,嘉義市西區杭州三街69號旁停車場。根據中獎清冊顯示,其餘千萬特別獎消費的店家和平台還包括了蘋果商店、foodpanda、蝦皮購物、遠傳電信服務費、自由聯盟生鮮超市、OK mart、7-ELEVEN、全家Family Mart、加油站、全聯福利中心、漢堡王等,其中金額最少的為foodpanda,僅花4元平台費,就幸運中1000萬。財政部提醒,中獎民眾務必把握領獎期限,兌獎期間從即日起至明年1月6日止,請確保在期限內完成兌領。財政部也提醒民眾,若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且未打印電子發票證明聯,則可通過「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設定領獎帳戶,便可兌領所有獎項並免除印花稅。但若已打印或索取電子發票證明聯的中獎者,只能通過App兌領5、6獎與雲端發票專屬的500元和800元獎項。
iOS 18又傳災情!更新後載具條碼消失 財政部:10月底完成調整
部分蘋果用戶近期發現,將軟體載更新至iOS 18後,原本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的「載具條碼」小工具莫名其妙消失了,也引起不少關注討論。對此,財政部回應,目前本部正在調整中,預計將在10月底完成。財政部9日傍晚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如有使用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更新到iOS 18後,是否發現原本釘選在手機桌面的小工具(widget)消失了?關於這問題,本部正積極調整中,目前預計10月底完成調整」。財政部建議,用戶可先開啟APP首頁的手機條碼供店員掃描儲存雲端發票,「抱歉造成大家的不便,敬請見諒!」針對這次的問題,有網友分享了其他解決方案,包括「發票存摺」APP、「LINE發票管家」等等,若平常有使用LINE Pay的習慣,亦可以先在APP內加入發票載具,便能將條碼小工具放到桌面上。除此之外,用戶也可將Apple Wallet錢包整合手機條碼載具,得以讓使用者在結帳時,直接藉由iPhone掃描完成支付;若已經完成添加,則可在叫出Apple Pay頁面後,點擊「手機條碼票卡」給店員掃描,將電子發票直接儲存到載具內。
7、8月統一發票中獎清單曝光 僅花4元「foodpanda平台費」爽中千萬
每期的統一發票開獎,令許多民眾期待,希望可以中大獎。財政部今(1日)公布7、8月統一發票的中獎清單,共有17個特別獎,獎金高達1000萬,還有15個特獎,獎金200萬。民國113年7、8月期統一發票特別獎的中獎號碼為「38039158」,特獎的中獎號碼為「08276859」。財政部提醒,7-8月期統一發票的兌獎期限為10月6日至明年1月6日,中獎者需把握時間前往兌獎。中獎清冊顯示,千萬特別獎有17個,消費的店家和平台包括蘋果商店、foodpanda、蝦皮購物、遠傳電信服務費、自由聯盟生鮮超市、OK mart、7-ELEVEN、全家Family Mart、加油站、全聯福利中心、漢堡王等,其中金額最少的為foodpanda,僅花4元平台費,就幸運中1000萬。至於200萬特獎有15個,消費的店家和平台包括Google Play、全家行動購、大葉高島屋、大群愛家廣場、湖口鄉農會、Hi-Life萊爾富、勤美誠品綠園道、八曜和茶、西螺服務區、屈臣氏等,花費最少的是在西螺服務區買「所長茶葉蛋」,僅花了36元。財政部提醒民眾,若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且未打印電子發票證明聯,則可通過「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設定領獎帳戶,便可兌領所有獎項並免除印花稅。但若已打印或索取電子發票證明聯的中獎者,只能通過App兌領5、6獎與雲端發票專屬的500元和800元獎項。
「租房電費發票中獎」獎金算誰的?網戰翻 財政部揭曉正確答案
全台灣有許多租屋族,近日有民眾在網上詢問,對統一發票時發現繳納電費的發票有中獎,很困惑獎金算自己的還是房東的,立刻掀起網友戰翻。不過早在2015年財政部賦稅署就給答案,實際繳費人擁有兌獎和領獎的權利。最近網路論壇PTT(批踢踢實業坊)上有網友以「電費單發票中獎算我的還是房東的?」為題發文,內容提到他對發票發現中了4碼,可以領1000元獎金;但原PO仔細一看,發票是他講電費的台電發票,表示自己是租客「用電的是我、出錢的是我,但是房子是房東的」,也補充說房東有台電APP,應該知道發票中獎,所以他很困惑這張中獎發票的獎金算誰的。貼文一出意外造成兩派網友戰翻,有人認為使用者付費,勸他下次繳錢記得用載具有憑證,還有自稱從事相關工作的人表示,「是繳費人的發票不記名,房東硬要領可以提告侵占」;另一部分的網友則認為,「電費單名字是老闆的,就應該算他的」。針對租屋族對中獎發票的疑問,財政部賦稅署早在2015年有公告說明,自2016年起公用事業導入無實體電子發票,公用事業用戶若對中發票獎項,可以憑繳費後取得的載具憑證或電子發票證明聯兌獎;簡而言之,實際繳費人才享有兌獎和領獎的權利,有繳費通知單、繳費憑證的用戶得知中獎且獲得證明聯,方可兌獎。
快對獎!4張「千萬發票」今到期 財政部公布中獎明細
幸運兒是你嗎?113年3、4月統一發票領獎期限只到今(5日),本期還有4張千萬元特別獎沒人領,提醒中獎者務必在今日內領獎。113年3、4月統一發票千萬特別獎號碼「44140251」,200萬特獎號碼「14715309」,3組20萬頭獎號碼分別是「86562747」、「79171152」、「77925523」。本期還有4張千萬元特別獎沒人領,分別為新北市五股區五權五路27號|Uber Eats,外送費等34元(雲端發票);台中市西區忠明南路20號|蜜鄰便利超市,飲品26元(電子發票證明聯);雲林縣口湖鄉中正路1段99號|中油,汽油等1224元(電子發票證明聯);高雄市楠梓區右昌街148號|7-11,飲品51元(雲端發票)。財政部日前也表示,「提醒各位人間親朋好友把握機會,趕快確認發票都對完了嗎?中獎的領了沒?如果儲存雲端發票的載具開獎前還沒歸戶,更要注意會不會有發票中獎只是你不知道」。財政部提醒,領獎期間自113年6月6日起至113年9月5日止,中獎人請於領獎期間攜帶國民身分證(非本國國籍人士得以護照、居留證或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入出境許可證等替代)及中獎統一發票,依代發獎金單位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臨櫃兌領,逾期不得領獎。
是你嗎?「4張千萬發票」無人領 9/5領獎最後一天
趕快檢查一下,是不是自己中獎了還沒去領獎呢?財政部小編在臉書發文寫下,這真的只有「健忘鬼」才會知道,標記你那老是忘東忘西的鬼友,113年3、4月統一發票領獎期限只到113年9月5日,剩下一周了。小編指出,可怕的是,本期還有4張千萬元特別獎沒人領,分別為新北市五股區五權五路27號|Uber Eats,外送費等34元(雲端發票);台中市西區忠明南路20號|蜜鄰便利超市,飲品26元(電子發票證明聯);雲林縣口湖鄉中正路1段99號|中油,汽油等1224元(電子發票證明聯);高雄市楠梓區右昌街148號|7-11,飲品51元(雲端發票)。小編提醒,「各位人間親朋好友把握機會,趕快確認發票都對完了嗎?中獎的領了沒?如果儲存雲端發票的載具開獎前還沒歸戶,更要注意會不會有發票中獎,只是你不知道。」113年3、4月統一發票,千萬特別獎號碼「44140251」,200萬特獎號碼「14715309」,3組20萬頭獎號碼「86562747」、「79171152」、「77925523」。財政部提醒,領獎期間自113年6月6日起至113年9月5日止,中獎人請於領獎期間攜帶國民身分證(非本國國籍人士得以護照、居留證或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入出境許可證等替代)及中獎統一發票,依代發獎金單位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臨櫃兌領,逾期不得領獎。
2支冰淇淋賣75萬!財政部證實「發票已追回」 加碼曝誤開自救法
台南市南區咖啡廳「More Cafe x NMTH台史博店」日前因員工疏忽,勿將2支單價75元冰淇淋的數量輸入成10002支,意外開出總價高達75萬150元的「天價發票」,嚇得店家連忙在各大網路平台發文尋人。對此,財政部證實,在網友及媒體熱心轉發下,該張發票已追回,同時分享誤開發票的補救方法。財政部表示,前陣子台南一間咖啡廳店員開發票時,誤將2支單價75元的冰淇淋打成10,002支,而開出總價75萬150元的發票,店家緊急PO文尋人,所幸在網友及媒體熱心轉發下已追回發票。像這樣開錯發票的案例還不少,或許剛好店員忙得暈頭轉向,最好的做法就是收回錯誤發票作廢重開,但如果聯繫不上發票主人,法規也有補救的空間。財政部指出,在可追回發票的情況下,業者可依以下步驟辦理:1、向消費者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字樣;如果是電子發票證明聯或雲端發票,須將作廢資訊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其他紙本發票,則將作廢收執聯黏貼於存根聯上2、開立正確發票給消費者3、申報營業稅時,在當期統一發票明細表中註明作廢資訊財政部進一步說明,如果發票追不回,也可以主動報備,程序如下:1、備妥申請書,敘明錯誤事由、發票種類、字軌號碼、正確金額,更正後發票存根聯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2、主動向稅籍所在地國稅局報備3、申報營業稅時,依「正確銷售額」申報財政部提醒,在未經檢舉或稽徵機關調查前,主動更正及報備實際交易資料,一年內未滿3次免罰;如果一年內發生第3次以上,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8條規定,按正確銷售額處1%罰鍰,最低不得少於1,500元,最高不得超過15,000元。
收到「載具歸戶異常」訊息!他點開才知有詐 財政部:「2關鍵」識破
不少人為了方便兌換中獎發票,會選擇使用載具歸戶功能,但在近日,就有網友表示,自己收到來自財政部的「載具歸戶異常通知」訊息,卻要求填寫信用卡資料,才驚覺受到詐騙。對此,財政部呼籲,若收到類似信件,可以先檢查「寄件者信箱」、「服務平台網址」,藉此判斷是否有異常狀況。這名網友在「爆料公社」發文指出,他收到了來自財政部的電子郵件,說他的載具歸戶異常,中獎發票無法正常核驗,導致匯款作業失敗,並要求點擊網址修改資料。不過,網友當時沒有產生疑心,待他點進網址之後,卻導向了填寫信用卡資料的頁面,原PO這才驚覺是詐騙訊息,「發現怪怪的原來是詐騙,差點上當」。貼文一經曝光,不少網友紛紛留言道,「現在詐騙不是貪就會被騙,是現在詐騙實在太高招」、「詐騙手法日新月異,老百姓真的要時時有警戒心」、「上面「(信用卡資料填寫頁面)上面有簡體字」、「感謝你的告知,功德無量」。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昨(16)日也發布聲明表示,近日發現有人偽冒本平台網頁及電子信箱,試圖騙取民眾帳號密碼,請務必確認寄件者信箱以及連結網址,以免受騙。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的信箱是「einvoice@einvoice.nat.gov.tw」,網址是「https://einvoice.nat.gov.tw」或「https://www.einvoice.nat.gov.tw」,民眾也可撥打內政部警政署165防詐騙專線尋求幫助。財政部提醒,要注意詐騙電子郵件。(圖/翻攝自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2支冰淇淋賣75萬元?店家開出「烏龍發票」急尋人 國稅局:還有救
有民眾10日下午在台南市南區「More Cafe x NMTH 台史博店」買了2支單價75元的冰淇淋,店家事後發現,因為員工商品數量輸入錯誤,竟意外開出總價高達75萬又150元的「天價發票」,嚇得店家連忙在各大網路平台發文尋人。好在國稅局告訴媒體,這種開錯發票的狀況,只要在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主動向稽徵機關報備更正,就還有救!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摩耳冷飲店台史博店聯絡人池先生表示,這是店內第一次誤開發表,詢問專業會計後得到建議,「最好的做法就是能找回來就找回來,可以事先報備就報備」,因此才會緊急上網協尋。店家發現疏失後,嚇得連忙上網在各大平台找人。(圖/翻攝爆料公社)池先生指出,這筆誤開發票實際消費金額為150元,由於銷售過程不慎將「2支」打成「10002支」,導致開出75萬多元的天價發票。池先生並表示,如果拿到發票的人遲遲無法現身,12日就會啟動備案,進行發票申報作業程序。南區國稅局提醒,「已作廢發票不能兌獎,就算中獎也不能領」,建議拿到誤開發票的消費者找店家開立正確發票,以免權益受損。池先生也表示,有誠意開一張新的、正確的給顧客,希望能有最好的發展。國稅局表示,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4條規定,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有同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應行記載事項記載錯誤情形,應另行開立,並收回該誤寫之統一發票收執聯及扣抵聯註明「作廢」字樣黏貼於存根聯上。如為已列印之電子發票證明聯,應收回註明「作廢」字樣,並均在當期之統一發票明細表註明。國稅局說明,若是店家開立錯誤金額的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或電子發票證明聯已交付個人消費者,但不知其聯繫方式,無法收回原發票作廢並另行開立時,營業人可檢具申請書,敘明統一發票種類、字軌號碼、正確銷售額及存根聯影本向所在地稽徵機關報備即可。不過,國稅局也強調,店家必須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主動向稽徵機關更正及報備實際交易資料者,才能適用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16條第3款規定,免予處罰。
沒房租沒房貸!OL「1壞習慣」月狂花2萬元 網嘆:真的不划算
近年房價、物價不斷上漲,造成不少上班族經濟上的壓力,只能節儉開支來避免過度消費。對此,一名女網友發文表示,自己身上沒有扛房租或房貸,生活中也會盡量減少開銷,但每個月花費仍達2萬元左右,審視自己的支出後,才發現全因1個「壞習慣」導致,讓她不禁直呼想馬上戒掉。該名女網友在PTT上發文表示,自己目前沒有房貸或房租,平時也沒有購買名牌包等奢侈品的習慣,「1年也只坐飛機回老家1次,保養化妝跟衣服1個月不到1千」,理論上應該花費很少,但原PO每月開銷卻達2萬元左右,原來是她有個壞習慣,就是會選擇叫外送來解決三餐。原PO坦言她每天都會叫外送,「自從疫情之後就戒不掉了,但是現在外送愈來愈貴,再不戒就快外面2倍了」,原PO擔心若繼續這樣下去,開銷會持續上漲,因此上網求助其他網友「月花2萬左右會不會有點多?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戒外送的心得?」此文一出,引起熱烈討論,不少過來人紛紛留言表示「戒外送就是叫之前先看一下之前外送累積的花費吧…看了就不想叫了」、「戒外送就自己煮那麼簡單,叫外送一餐要200元,30天就要6000元,除非妳收入高,否則叫外送不划算」、「如果沒辦法自己煮,也可以試著去外面的餐廳買」、「就走路出去買兩餐,一餐自己弄,變健康也省錢,要不要而已」。不過也有網友認為「以一般人水平不算多啊」、「在台北如果不刻意節省,消費大概就是這樣」、「伙食費1萬、其他開銷1萬,還行吧,月薪10萬的話,很省」、「2萬覺得還好,不過先開始記帳吧」、「這算合理範圍,看薪資而定」、「只要收入夠花費,這樣挺好的」、「我每月電子發票都2萬,實際花費更多」
融入新家園!雲林服務站携手彰師大越南語講師 舉辦多元家庭教育日
雲林縣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南區服務站,近日舉辦一場別開生面的家庭教育及法令宣導課程,旨在幫助新住民夫妻適應台灣生活,同時瞭解最新的移民法修正和相關權利義務,,還特別邀請來自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語言中心的越南語講師范氏伶,以她豐富的教學經驗和個人故事,深入淺出地教授生活越南語,使新住民在日常生活中更加流暢地溝通。范氏伶的越南背景與其在臺灣的經歷形成一種獨特的教學風格,過去曾在越南的工廠擔任翻譯,隨後來到臺灣,通過華語師資培訓不斷提升自己,目前在彰師大語文中心教授越南語課程,教學不僅專注於語言技能的傳授,更深入探索越南文化,讓學生們在學習語言的同時,能夠感受到豐富的文化魅力。這次的家庭教育日不僅限於語言教學,還包括多元主題的宣導,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教學如何運用電子發票載具的實用技巧,讓新住民了解在臺繳稅的程序和注意事項;此外,雲林縣衛生局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和斗六衛生所也分別就毒品防治和設籍前產檢補助等議題進行了詳細的解說和宣導,旨在提升新住民的健康意識和社會適應能力。這場活動的策劃者們希望,通過這樣的形式,將法令宣導與實用生活技能結合起來,讓新住民在融入台灣社會的過程中更加順利,活動的成功不僅得益於組織者的精心安排,更得益於每一位參與者的熱情參與和范氏伶教師的精彩演講。通過這樣的家庭教育日活動,雲林縣服務站不僅向新住民提供實用的生活技能和法律知識,還營造一個溫馨和諧的學習氛圍,促進社區內文化的交流和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