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瓶水
」 火燒車易引發二次事故!「國道火燒車」每年平均146起 高公局曝5大肇因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統計,近3年國道火燒車相關事故1年平均發生146起,火燒車除造成用路人生命財產損失外,對道路交通影響範圍及時間也較一般事故更廣,也可能引發二次事故。高公局呼籲用路人平時確實做好車輛保養,行前做好車輛檢查,以確保行車安全。高公局統計,近3年國道火燒車事故件數為2021年113件、2022年140件及去年185件;另統計今年1至4月為56件,較去年1至4月的53件略為增加。常見的火燒車原因則包含引擎過熱、馬達故障、零件老舊漏油、爆胎或操控不當撞擊等。高公局提醒,用路人平時保養車輛時,即應注意輪胎、五油(燃油、機油、動力方向盤油、煞車油、變速箱油)及三水(引擎冷卻水、電瓶水、雨刷水)的保養,亦應避免於車內放置易燃物品;同時行前應確認儀表板指示燈有無亮起,並注意引擎運轉有無異音(可能為機件或皮帶故障)及輪胎胎紋、胎壓與外觀是否正常。高公局表示,用路人於行進中若發現車況異常,應儘速啟亮方向燈並注意後方來車,將車輛逐漸滑離車道停在路側待援;若車輛無法滑離車道,應立即顯示危險警告燈減速停車,在確認安全下儘速疏散車上乘員到護欄外或安全處所待援,並於車輛後方100公尺放置車輛故障標誌,再利用1968App警政報案功能或手機直撥1968通報交控中心。高公局提醒駕駛人,平時做好車輛保養,行前落實車況檢查,行駛中隨時注意車輛狀況,勿疲勞及分心駕駛,確保人車都保持在最佳狀況,即能避免火燒車等事故,維護自身人車安全。
國1湖口火燒車 聯結車起火暗夜狂燒!竹科上班塞爆
國道1號南向85公里處湖口路段今日清晨發生一起火燒車事故,1名吳姓男子駕駛聯結車行經該處時,右後側輪胎因不明原因冒煙,吳男發現後停靠外側路肩下車查看,未料整輛車突然燒成火球。警消趕抵現場,很快控制住火勢,所幸該起意外未造成人員受傷。詳細起火原因,警方正進一步釐清中。警方表示,今天凌晨3時許獲報,國道1號南下85公里湖口交流道路段發生火燒車事故。警方隨即轉報消防局派員前往,現場發現為運載塑膠粒的聯結車起火,警消人員以泡沫滅火器灌救,於4時許順利撲滅。詳細起火原因,相關單位將進一步釐清。該起火燒車事故救援時,警方將車道部分封閉,再加上後續事故排除找來大型機具拖吊進駐,適逢上班尖峰時間,一度造成往新竹科學園區上班車流大回堵,所幸已恢復正常通行。國道警方呼籲,火燒車可能因素包含機械零件、人為兩類,機械零件因素包含引擎過熱、馬達故障、不當改裝、零件老舊、排氣熱源等,人為因素則有事故意外、車內放置易燃物等。駕駛人應定期檢修車輛,隨時檢視水箱水及電瓶水是否不足,胎紋及胎壓有無符合規定,如有相關情形,盡快至保養廠進行維修保養。
愛車防中暑2/夏日爆胎率高出約兩成 出遊到底要注意什麼?
今年端午連假期間,高雄市三民區發生貨車內保養用香精罐自燃,造成貨車駕駛手部灼傷,且爆炸瞬間發出的聲響,甚至讓附近民眾誤以為是槍響,所幸駕駛意識清楚,目前已送醫治療。夏天氣溫高,不僅車內放置危險物品容易導致火燒車,國道發生爆胎的機率也增加。經高公局統計110年7至9月暑假期間,國道共發生127件爆胎事故,占全年448件之28%;暑假期間平均每月約有42件爆胎事故,較其他月份平均約36件高出約19%。針對輪胎保養,高公局提醒,應經常檢查胎紋、胎壓、輪齡的使用正常,輪胎是否有硬化、龜裂或過度磨耗等異常情形。高公局也協商服務區經營廠商,提供胎紋深度計及胎壓偵測器,民眾可隨時向服務區的服務台或保全人員借用或尋求協助檢測。如果不幸在行駛途中遇到爆胎要怎麼辦?高公局提醒,「勿急踩剎車,應放開油門減緩速度,緊握方向盤、啟動危險警告燈,讓車輛逐漸滑至路肩,並在車輛後方50至100公尺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警示後方來車。」同時也進一步補充,待援期間,車上所有人員都應下車,至車輛下游護欄外或安全處所路側,若無護欄,則於故障車輛下游適當處待援,並「面向車道」以隨時警戒後方來車,儘速撥打1968免付費路況通報電話,向交控中心請求救援服務。藝人謝忻日前也分享自己開車上高速公路,行經汐止後突然爆胎,她表示,「雖然順利從內線道切到路肩停下,但地點就在即將要下五堵交流道的護欄旁邊,加上天色昏暗、車子又是黑色,坐在車上感覺更危險。」於是她下車想拿出警示用的三角椎,卻發現車上只有反光背心,只好穿上背心後不斷揮舞身體並且報警求助。謝忻也提醒,「奉勸所有開車的朋友們,平常還是要熟悉車子裡有什麼東西,三腳架、反光背心放在哪裡比較安全。」藝人謝忻日前分享自己開車上高速公路爆胎的過程。(圖/翻攝自謝忻臉書)此外,除了注意輪胎狀況以外,汽車美容業者劉鼎康也告訴CTWANT記者,「出門前還要檢查『五油三水』。」五油包含機油、變速箱油、煞車油、方向機油、汽油(柴油),而三水則為雨刷水、水箱水、電瓶水。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汽車在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途中不得有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等情事,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至6,000元罰鍰;另車輛若有缺水、缺電、缺燃料等情形,可處新臺幣600至1,200元罰鍰。
國道3號和美段火燒車剩骨架 駕駛一舉動保小命
國道三號北向191.6公里處和美路段外側路肩,10日上午8時06分發生自小貨車不明起火燃燒,小貨車駕駛緊急將車停在路肩,與乘客趕緊跳車逃生,車輛隨即陷入火海,火速燒個精光,只剩下骨架。根據警方初步了解,55歲陳姓駕駛,駕駛小貨車載運園藝除草機件,由快官交流道進入國道三號,行經該路段,陳男從後照鏡察覺後車斗冒煙並有火苗燃燒,立即停車待援,車輛隨即陷入火海。小貨車因不明原因起火燃燒,國道七隊勤指中心旋即指派巡邏車前往警戒,並通報彰化縣消防局派遣水車及救護車前往協助處理。因現場火勢猛烈,員警考量行車安全,暫時封閉外路肩及外線車道,俟事故車輛火勢撲滅並降溫後,續交由彰化縣消防局鑑識調查。國道七大隊呼籲,駕駛朋友平時即應注意車輛保養工作,如果為車齡較高的車輛,尤應加強保養及定期檢驗。另外,在上路前亦應再次行前檢查,尤其行車安全至關重要的「五油四燈三水」,五油:燃料油、機油、動力方向油、煞車油、變速箱油,四燈:頭燈、方向燈、煞車燈、倒車燈,及三水:水箱水、電瓶水、雨刷液等,務必詳細巡檢,以降低車輛故障機率。國道三號北向和美路段,上午發生小貨車不明原因起火燃燒,駕駛機警停靠路肩,與乘客跳車幸運逃生;小貨車陷入火海燒個精光只剩車架。(圖/警方提供)
開學後見同學最後一面 黃姓少女如廁後猝死
許多學校都在9月1日開學,沒想到這名黃姓少女開學日後再也見不到同學。大陸一名黃姓少女在放學回家途中尿急,返家後就直奔廁所,卻過了很久卻沒有出來,黃媽媽進到廁所才發現,女兒已經停止呼吸,送醫後仍宣告不治,直至黃爸爸回家後,才意外發現女兒死亡線索,竟是被李姓工人使用的化學藥品間接毒死。綜合大陸媒體報導,開學日當天,黃姓少女中午放學返家,入門後就直衝廁所,在10分鐘後,仍未見女兒出來,黃媽媽便打開廁所門,沒想到一直很健康的女兒竟嘴唇發紫、失去鼻息,暈到在地,黃媽媽立刻打電話給救護車,經過急救後仍無法挽回少女的性命。據醫生診斷結果,黃姓少女死因為猝死,但事由不明,初步研判為化學中毒。但黃姓一家人聽完這說法,卻無法理解中毒原因,直至黃爸爸返家後,聞到一股刺鼻的異味,如同臭雞蛋的味道,經過警方到場檢驗後,發現是硫化氫,之後也在少女體內檢測出過量的硫化氫。經過警方追查後得知,黃家的廁所因為有堵塞問題,所以早上請李姓工人處理,而當時傾倒稀硫酸,卻與管道或淤積物起反應,才會生成硫化氫。該名李姓工人表示,自己從事這行10年,且同行也都是使用這種液體,也未曾發生過這種問題,沒想到會鬧出人命。警方經偵訊李姓工人後得知教育程度只有初中,屬無心之過,但仍被警方以使用危害物品影響安全起訴,不過法院因為罪證不足而駁回,心懷內疚的李姓工人,仍希望可以努力彌補黃姓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