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有
」 詐騙 大陸 中國 相親 結婚ATM存完錢「忘做這事」慘了 錢沒入帳她急報案…查監控見1幕崩潰
大陸湖北省武漢市1名金姓女子近日到銀行ATM機存款人民幣1萬元(約新台幣4.4萬元),事後發現錢遲遲沒有到帳,報警後才發現,原來錢竟然從機器中「吐」了出來,隨後被後面1名男子取走。拿走錢的男子被逮後表示,當時自己有急事,本來是打算找時間歸還,但仍被警方依法進行處分。綜合陸媒報導,金女聲稱,當時她拿著1萬元現金到ATM存款,使用的是無卡存款功能,可存款後過去了1個小時,銀行帳戶內的餘額卻遲遲沒有變化,於是就報了警並返回銀行查看,這才知道由於自己疏忽大意,當時存款後並沒有確認就離開了。監控畫面顯示,在金女離開後,這筆錢又被ATM機吐了出來,剛好被1名男子看到,就把錢取走了。後來警方找到該名男子,他立刻承認此事,並表示當時是著急接孫子,想著後面找時間返還的消息曝光後,有網友說「如果沒抓到可能就是另外一個說法了,說接孫子都是藉口,當時完全可以報警或者交給銀行工作人員」。也有人認為,「不管怎樣他還是歸還了,而且又不存在主觀盜竊,屬於是撿錢」。然而從法律角度來說,無論男子有何種理由,他拿走了不屬於自己的錢,從法律上講就是非法占有。
新婚男險掉嫖娼陷阱!報警後「真相神反轉」...他反手把妻子送進監牢
在中國,心懷鬼胎的女性與婚姻仲介所合謀,找尋急欲結婚的男性「騙婚」詐財事件層出不窮。近日,中國媒體揭露「騙婚」手法騙出了新高度,一名女性在假意與無辜年輕男子結婚、騙取了台幣80多萬元後,竟設局找人帶新婚丈夫去嫖娼,要抓住對方的過錯,以此吞掉禮金。好在這名丈夫機警,才逃過枕邊人精心設計的圈套,反手將妻子與同夥4人全都送進監獄。據陸媒《光明網》報導,近日貴州省龍里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精心設計的騙婚案件。根據報導,貴州熊姓女子與李男是一對情侶,2024年1月,熊女為了進行醫美手術,上網找尋貸款方式,因此結識了周姓、宋姓男子,約定見面進行貸款面談。熊女與周姓、宋姓男子見面後,2人告訴她因為信用問題,無法替熊女辦理貸款,但可以介紹熊女與他人結婚,領取結婚證書後,熊女得到人民幣10萬元(約新台幣44.7萬元)的禮金。等熊女成婚後,周男、宋男與熊女男友李男會故意帶這位「新科丈夫」去喝酒、嫖娼,熊女屆時就可以「對方有過錯為由」提出離婚,由於過錯在對方,所以也不用退還禮金。熊女與李男同意後,當天就由婚戀仲介所田姓工作人員帶熊女去貴陽相親,與鮑姓男子相親成功。短短幾天後的1月8日,熊女與鮑男前往當地政府機關辦理結婚登記,鮑男與家屬支付了人民幣136666元(約新台幣61萬元)給熊女作聘金。領證當晚,熊女跟著鮑男及其家人返回鮑男位於江蘇省的老家成婚,鮑男又根據熊女要求,花了人民幣47970元(約新台幣21.5萬元)為她買了多樣金飾。這其中,熊女依照約定將36666元(約新台幣16.4萬元)作為「仲介費」交給婚戀所員工田男,剩餘10萬元則由熊女和男友李男用於償還2人債務及支出。而仲介費的36666元則由早就合謀的田男、周男、宋男3人分配、花用。婚後沒幾天,熊女與鮑男回到貴州,熊女帶著鮑男到飯店後,便找藉口將他留在飯店,自行離開。而男友李男則以熊女「表哥」的身分與鮑男見面吃飯,意圖拉近關係。然而,由於鮑男與熊女辦理結婚登記以來,熊女多次拒絕與他同居、見面,鮑男已經心中起疑,見「妻子」熊女行為異常,鮑男懷疑被騙,於是到公安機關報警,這起合謀「騙婚」的事件也終於曝光。案發後,除了婚仲所工作人員田男以另案辦理外,涉案的熊女、李男、宋男、周男等4名被告人向警方坦承了自己的罪行,並且對受害的鮑男進行了部分賠償。但仍須面對刑事責任。近日,這起案件在貴州省龍里縣人民法院開庭,熊女等4人被控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構成詐騙罪。法院判處4人有期徒刑3年10個月至3年不等,並處罰金3萬至2萬人民幣不等,並責令4人需全額賠償鮑男損失。
結婚要花44萬給前夫「燒婚床」?女友做完法事消失 癡情男得知真相氣炸
大陸一名王姓男子的李姓女子要求他出人民幣10萬元(約新台幣44.8萬元),給其前夫做法事、「燒婚床」後莫名消失。王男報警後,警方根據相關線索,查清了事實真相,原來是一場披著神秘外衣的訂製騙局。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李女犯詐騙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紅星新聞》報導,王男單身多年,在某網路交友平台上看到一則徵婚廣告,稱自己單身貌美,擁有多處房產、珠寶店,並附有聯繫方式。王先生覺得緣分來了,既然能被自己遇見,那就是緣份使然,此人必定是自己的真命天女,後依照廣告上的聯繫方式,與發布徵婚信息的李女取得了聯繫。經過一段時間的接觸,兩人很快確定戀愛關係。「害怕配不上她。」王男從李女的微信朋友圈看到其有不少豪車豪宅,顧慮自己配不上對方,便將此想法告知女友。李女表示自己不缺錢,看上的是王男這個人,並寄給男方一些價值不菲的禮物,讓王男漸漸相信李女不圖錢,也想與其有未來。隨著二人的感情迅速升溫,就在王男沉浸在即將步入婚姻殿堂的喜悅中時,李女卻提出了一個特殊要求。「她說前夫前幾年得病去世了,再婚前要為前夫做一場法事。」王男說,李女稱現在的財產大部分都是前夫留下的,如今兩人結婚能夠使用這些財產,為對前夫表示感謝,想為前夫做一場隆重的法事,要求他出資10萬元「燒婚床」,否則不能再婚。王男覺得相關說詞十分荒謬,可看到李女堅持,且態度十分誠懇,認為有些事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於是便答應了女友的要求。「她說讓我把10萬元轉帳給她,我不能去現場,因為這是為前夫做法事,怕我去有衝撞,對我不好。」李女說得神乎其神,王男也就愈發相信,前後轉了10萬元用於法事。後來李女陸續發來一些法事的現場視頻,還沒等王男察覺異常,竟發現自己已經被封鎖了,對方的電話也變成空號,他這才意識被騙報警。案件移送至和平區檢察院後,經審查發現,李女以虛假身份在多家網路平台發布徵婚廣告,分別結識被害人王男、劉男等人。檢警查出,李女虛構個人身份及職業,謊稱其本人喪偶且擁有房產、珠寶店等資產,騙取被害人信任,假借戀愛、結婚名義與被害人通電話、短信等方式進行交往,用需要給自己死去的前夫做法事、置辦喜床、布置婚房等理由,先後騙得兩名被害人人民幣共計13萬餘元。和平區檢察院認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以詐騙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和平區法院經審理,依法判處被告人李女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
老婦變更亡兄帳戶 「轉走9百萬」偷天換日手法曝…一家三口全被抓
大陸河北省石家莊71歲婦人段某秀在哥哥段某生病逝後,讓兒子變更她名下的證券帳戶,並將帳戶內人民幣200多萬元(約新台幣905萬元)資金轉入自己的銀行卡,隨後將卡內的資金通過取現、轉帳等方式轉走。幾個月後,段某秀一家三口先後因涉嫌盜竊罪和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刑拘。《紅星新聞》報導,審查機關指出,在段某生去世後,應段某秀要求,兒子諮詢證券公司後將涉案證券帳戶的聯繫人、通訊地址、交易密碼等信息進行變更,後於12月28日以母親名義補辦銀行卡,並將該銀行卡關聯證券帳戶,分2筆將帳戶內的資金轉入段某秀名下銀行卡內,接著一家人開始對資金進行轉帳、取現操作。資金流向顯示,其中一次是段某秀分2筆取現100萬元,另一次是將100萬元分3筆轉入丈夫的卡內,後夫妻倆取現90萬元,其中190萬元現金交給丈夫藏匿。段某秀還將部分資金分3筆轉入兒子卡內,共計59萬元。2023年9月,其中30多萬元被兒子取現,其他資金被用來網路炒外匯、消費等。段某秀還轉了1萬元到自己另一張卡內消費。2023年2月26日,段婦兒子被警方刑事拘留。3月,段女和丈夫也相繼被刑事拘留,原因為涉嫌盜竊。目前當地檢察院已提起公訴。檢察院認為,現查明的證據足以指控段某秀、蘇某彬(段某秀之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他人數額特別巨大財物;蘇某朝(段某秀之夫)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窩藏、轉移。
智鬥海外高薪工作詐騙 2狂男「反向套路」騙到8千!結局超展開
大陸雲南省昭通彜良縣一起不同尋常的案件近日引起關注。2名男子面對以「高薪職位」為誘餌的海外工作詐騙陷阱時,不僅沒有成為受害者,反而機智地從詐騙分子手中騙得大約人民幣1800元(約新台幣8167元)。雖然結局大快人心,但2人的行為畢竟違反了法律,目前已被當地警方依法採取行政拘留。綜合陸媒報導,彜良縣公安局奎香派出所民警日前展開涉詐工作研判時,發現轄區居民周某、袁某存在詐騙嫌疑。為避免有人遭受詐騙,民警將2人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經查,周某因長期待業在家,無經濟收入來源,便邀約好友袁某一同前往昭陽區辦理護照,然後下載名為「x機」的聊天軟件,並搜索「xx交流群」等群聊。2人進入群組後,發現有人在群裡發布高薪招聘人員的信息,周某便主動聯繫對方了解招聘的具體內容,對方也開出了「公司高管、年薪20-30萬(約新台幣90萬元至136萬元)」的誘人條件,想誘騙周某去國外某地的「公司」。周男深知這是電信詐騙中常見的套路,頓時產生想跟對方「玩一玩」的心理,雙方開始極限拉扯。警方查出,周某佯裝答應對方開出的條件,聲稱自己還要帶朋友過去,並以住宿、吃飯為理由,向對方騙取出國的路費,以此方式騙取境外詐騙分子1800餘元。奎香派出所迅速立案調查,快速收集證據材料。目前周某、袁某已分別被行政拘留7日、5日,並收繳違法所得。警方表示,《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併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可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及1000元以下罰款。雖然周某、袁某詐騙的是不懷好意的電詐分子,但從本質上說2人的行為依然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錢財的詐騙行為。
女出納為挽回男友讓大師綁姻緣 侵占公司2千萬公款「做法事」下場慘了
大陸女子小萍(化名)曾擔任山西某建設集團的出納,工作順風順水,但感情之路卻坎坷險阻,與男友分分合合幾年,也未曾走入婚姻殿堂。多次維繫感情無果後,她偶然間聽說「風水命理求姻緣」的說法,便尋求大師通過做法事的促成姻緣,竟不惜侵占公司人民幣600萬元(約新台幣2594萬元)。《九派新聞》報導,小萍當時在網上找到一家名為「元神天師」的店鋪,便下單了1000元的福袋為自己祈福,卻並沒有等到男友回心轉意。小萍找到網店客服「正一真人」,詢問怎麽才能讓男友與她和好。對方答覆道,「你男友身上有不乾淨的東西,導致感情不和睦,需通過做法來驅除。」於是,小萍先後下單了更大金額的祈福、做法事,後客服稱超過1萬元訂單不能在店鋪下單,需要添加微信好友進行轉帳。添加微信好友後,小萍十分虔誠地向大師傾訴了苦惱,並從對方口中得到了相應回覆,指其男友需斬桃花、驅魔、還陰債等。大師以此為由讓小萍購買符咒、做法、燒元寶等產品及服務。期間,小萍多次向大師表達,自己因購買上述服務,信用卡透支了很多錢,還要還房貸,已負債累累。大師隨即以幫忙開財庫門,補金山銀山為由,勸說小萍繼續購買網店服務。此時的小萍已經喪失理智,完全被大師的說辭蒙蔽雙眼,於是利用自己出納身份的便利條件,私自將公司的錢款據為己有,共計人民幣607萬餘元。2021年9月,大師在太原落網,小萍看到某公安機關在其微信公眾號上發布的一篇文章,才猛然間意識到自己遭遇了詐騙,隨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報案時,小萍如實供述了自己侵占公司資金的事實,坦承她在1年半的時間內,先後從公司帳戶轉走600萬餘元,且沒有被他人察覺。法院審理後,認定被告人邵某、華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封建迷信手段虛構事實騙取被害人錢財,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予懲處,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小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巨大,構成職務侵占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法師喊「活不過31歲」 她傻砸660萬買法器續命…竟是蛇蠍閨密搞鬼
大陸一名呂姓女子透過註冊多個微信小號、一人扮演多角,向被害人小霞(化名)謊稱其「命裡注定活不過31歲」,再將低價購入的「法器」高價轉賣給被害人,共計詐騙人民幣近150萬元(約新台幣660萬元)。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檢察院(下稱青浦區檢察院)偵查後,以涉嫌詐騙罪對呂女提起公訴。《澎湃新聞》報導,青浦區檢察院透露,小霞是一名90後,2012年務工期間在網上認識一名呂姓女子,2人從網友發展成現實生活中的好朋友。2019年,小霞找工作不順利,心情十分沮喪,呂女便推薦看生辰八字和算命改運。隔年年小霞再度辭職,在上海市青浦區某小區租住,呂女便說「你住的這小區風水不好,還不如搬來與我一起住。」小霞聽信呂女說詞,與她搬到一起,但做事總是不順,令她十分煩惱。沒過多久,呂女告訴小霞「你這樣下去也不是個辦法,我給你專門請了位資深道士看看。」呂女隨後將她拉進了一個群裡,除了2人還有一名叫「王總」的人,自稱可以幫忙轉運,但必須每月繳納1萬元的費用,小霞二話不說,立刻轉帳。沒想到,「王總」其實是呂女私下開通的小號,她在3人群組內自導自演,把小霞騙得團團轉,每月1萬元的費用都進了自己的荷包。此時的小霞根本沒察覺異常,只覺得「王總」十分貼心,除了告訴她平時需要注意什麽,有時還會推薦一些轉運小物件,並稱「如果不想在我這邊買,那自行尋找途徑購買也是一樣的」,讓她多次掏腰包買下這些法器。到了2021年,小霞離開上海工作,期間不再每月按時繳納月供。呂女再次註冊多個小號,虛構了幾張聊天截圖,意思是「對小霞的不虔誠行為進行批判」,並稱「這類行為要受到上天的懲罰」,藉此施加壓力要錢。此後呂女變本加厲,利用「王總」帳號與小霞私聊稱,「我幫你觀測生辰八字,忽然發現你近期將有一重大劫難,魂魄恐怕無法活過31歲了。」小霞此時已過30歲生日,聽到此話驚慌失措,急忙向王總求救。王總則聲稱,「我可以用很辛苦的方式幫你請回法器,用請法器的過程中受的苦抵消你的孽障,為你續命。」小霞再次輕信花言巧語,不但將所有積蓄掏出,還向親友借款、借網貸、透支信用卡,並將姐姐放在她名下的房產進行抵押,共計獲得近百萬元現金,全部交給王總做法事。王總將錢款全部收下,再郵寄給小霞廉價法器及所謂的「聖水和供香」,並嚇唬道「續命這件事不可告訴其他任何人,不然就會不靈」。不過,小霞四處籌錢的行為依然驚動了家人朋友,最終姐姐得知此事,將小霞帶到公安機關報警,呂女的行徑才得以曝光。自此小霞才想起此前的聊天記錄中存在諸多問題,意識到自己被多年好友騙了近150萬元。經審查,檢察機關認為,呂女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遂對其依法提起公訴。呂女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並退賠小霞人民幣27.5萬元(約新台幣121萬元)。
癡情男網戀2年「轉帳115萬」 女神真實身分竟是舅媽
詐騙無所不在,尤其親朋好友也不能盡信。中國廣西武宣現有一名刁姓男子,和女網友網戀了2年,期間轉帳近26萬人民幣(約115萬新台幣),一直到後來東窗事發,才發現對方竟然是自己的舅媽。據「武宣縣人民法院」公眾號,刁男在2021年2月透過舅媽的介紹下,以相親的名義,加了「靚美麗」的微信,聊天後得知對方的家庭和生活狀況,「住在武宣縣,曾經在廣東電子廠做過幾年工,現在在朋友開的美容院工作」,2個月後,女方主動提出要以戀愛和結婚目的交往,而刁男也答應了。然而,交往期間「靚美麗」索求無度,以各種理由要錢,包括同居買房、需要錢裝修美容院、購買美容儀器等,刁男因為被愛情蒙蔽雙眼,愛到無法自拔,對方說什麼都答應,前前後後轉帳將近26萬人民幣。其實,刁男曾懷疑過「靚美麗」,因為他想打電話或開視訊時,對方就會以在上班或不想給你看為由拒絕接聽,平常也從未傳過語音訊息,但這個人是舅媽介紹的,他才打消心中疑慮。而「靚美麗」為了維持情侶關係,也轉帳5萬多人民幣給刁男。「靚美麗」交往期間不斷討錢。(圖/翻攝自極目新聞)直到2022年底,刁男舅舅的潘男因為賭博欠債,被追討上門,今年過年無法再編造謊言維持騙局,於是將一切都坦白,原來潘男利用微信號「靚美麗」騙取刁男的錢財,到手的錢都拿去賭博。刁男得知真相後,經過多次討錢無果,今年3月到派出所報案,警方很快就逮人,潘男對自己所做的事供認不諱,而事後倆夫妻和刁男協商,把在縣城購買的房產過戶給他,當作詐騙的金錢賠償,希望能得到諒解。最後,刁男接受了補償,並寫了諒解書,表示願意原諒。法院8月1日審理此案,認為潘男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確已觸犯刑律,構成詐騙罪。不過,潘男案發後主動到案自首,予以減輕處罰,也已經賠償被害人損失,並獲得對方諒解,酌情從輕處罰。至於潘男沉迷賭博詐騙他人錢財,酌情從重處罰。法院依據潘男的犯罪事實、情節及社會後果,判他有期徒刑1年,並處1萬人民幣罰金。
看守所內詐死刑毒販 無良女騙「給15萬幫改判死緩」下場超慘
大陸江西省法院官方公眾號近日公布了一則案件。一名萬姓女子在看守所內詐騙死刑毒販,謊稱花15萬,可幫忙「找關係」幫助其二審改判死緩。法院經審理認為,萬女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款人民幣7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最終判處有期徒刑6年3月。《九派新聞》報導,2019年8月底,萬某因犯合同詐騙罪在吉安市看守所與鄧某相識。得知鄧某因犯販賣毒品罪一審被判處死刑後,萬某謊稱可「找關係」幫助鄧某二審改判死緩,需花費15萬元左右。鄧某從懷疑到相信,將其丈夫聯系方式給萬某,讓萬某聯系幫其「找關係」改判。萬某被釋放後,她找到鄧某親屬,自稱受鄧某委托幫忙「找關係」改判死緩,但需要支付15萬元費用。鄧某親屬當即表示只要能幫鄧某改判為死緩,願意出錢,但要萬某先行墊付。得到應允後,萬某和鄧某親屬互留了聯繫方式。2020年1月初,萬某謊稱為鄧某墊付了十幾萬元,現在自己資金困難,要求歸還墊付款。鄧某親屬信以為真,先後三次向萬某的銀行賬戶分別轉賬3.5萬元、4萬元、2000元,共計人民幣7.7萬元。萬某收到上述款項後將其用於歸還自己的欠款以及個人日常開支,後歸還了7000元。案發前,尚有7萬元未歸還。法院經審理認為,萬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款人民幣7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萬某在緩刑考驗期間又犯新罪,依法應當撤銷緩刑,與新罪並罰,萬某犯詐騙罪和合同詐騙罪,數罪並罰有期徒刑6年3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9000元,責令退賠7萬元。一審宣判後,萬某不服提出上訴,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裁定。
女店員偷記老闆支付密碼…「1年竊538萬」瘋狂揮霍 下場出爐
大陸瑞安法院近日公開開庭審理一起盜竊罪案件,被告人吳某16個月內連續盜竊其所工作的店鋪538萬餘元,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1萬2000元。2019年初,被告人吳某經人介紹在瑞安某布店內做銷售員。一開始,吳某工作勤懇,很快就得到了老闆的信任。工作之餘,吳某卻非常迷戀消費購物,某次意外發現老闆都是透過店內平板電腦上的微信與客戶進行資金結算,錢款也都在微信錢包裡,便動起了歪腦筋,利用工作機會,悄悄記住了老闆的支付密碼。2020年10月26日,吳某私下註冊了微信「小號」,並用老闆的賬號給轉賬8868元。由於店鋪交易量大、流水多,該筆異常交易未被老闆察覺。此後,吳某開始頻繁作案,經常一早來店鋪內進行轉賬。吳某貪戀奢靡生活,不僅購買名牌服裝、化妝品,還經常花費幾十萬元充值美容美甲,甚至一個月揮霍掉100萬元。期間,布店老闆一度以為是疫情影響造成店鋪虧損,直到2021年底,才察覺事有蹊蹺,事後報了警。2022年1月,吳某向公安機關自首。法院查明,2020年10月至2022年1月間,被告人吳某通過上述轉賬手法累計轉賬180餘次,盜竊數額共計538萬餘元。案發後,被告人吳某已退出違法所得共計331萬餘元,另將犯罪所得購置的物品以16萬元價格退還給被害人,並取得被害人諒解。瑞安法院認為,被告人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盜竊罪。結合被告人吳某案發後能自首、自願認罪認罰等量刑情節,法院遂作出如上判決。法官提醒,個體經營戶等商家要提高防盜意識、落實防盜措施,保管好自己的賬戶密碼,並定期更換。年輕人要樹立正確的價值觀、消費觀,量力而行,毋因滿足虛榮心,染上奢靡之風,誤入歧途,最終鋃鐺入獄,實屬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