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垂釣
」高雄港非法垂釣!男子海中漂2小時後被逮 3人因妨害公務罪遭重判
高雄港S19碼頭一場非法垂釣引發的激烈衝突,讓曾姓男子和其2名夥伴在與警方對峙中陷入麻煩,3人於4月3日下午非法垂釣時,遭港警巡邏隊取締,隨後展開激烈的對抗,曾姓男子甚至跳入海中逃亡。經過2個多小時的漂浮,最終在體力耗盡後被逮捕,高雄地院近日對此案件作出判決,三人均依妨害公務罪被判刑,曾男判徒刑6月,林、劉兩人分別判拘役50日和55日,均可易科罰金。事件發生在4月3日下午3點多,當時曾姓男子(34歲)和林姓(30歲)、劉姓(49歲)3人在高雄港S19碼頭非法垂釣,港警在接獲報案後前往現場進行取締。曾男對警方的要求盤查態度惡劣,不僅拒絕透露身分,還對警方進行言語挑釁,林、劉2人見狀,試圖阻擋警方的盤查,甚至與員警發生扭打。隨著情勢惡化,警方對3人噴灑了辣椒水以控制局面,林、劉在被辣椒水噴灑後,仍繼續抵抗,並與警方發生激烈衝突,面對這一情況,警方不得不對空鳴槍示警,曾男見狀,慌忙跳入海中試圖逃避抓捕,港務總隊迅速派遣警艇進行救援,但曾男卻躲在貨輪後方,拒絕接受救援,警方隨即拋出救生圈,曾男在水中漂浮2個多小時後,體力不支才被捕上岸。警方在後續調查中發現,曾男不僅涉嫌販毒,且還是毒品通緝犯,在其機車上查獲,104.44公克安非他命、1顆搖頭丸、7.24公克愷他命和4包毒品咖啡包,林、劉2人明知曾男被通緝,仍出手協助阻擋警方盤查。高雄地院在審理案件時,曾男3人均承認自己的罪行,法官認為,曾男因試圖逃避逮捕,與2名友人一起對抗警方,造成事態嚴重,因此依《妨害公務罪》判處他徒刑6個月,林、劉2人則分別被判拘役50日和55日,3人均可易科罰金。
違法垂釣遇瘋狗浪釀多死 新北漁業處祭重罰
宜蘭大溪漁港、南投武界壩雙雙發生釣客溺斃意外,違法垂釣問題浮上檯面,新北市有野柳、深澳、水湳洞等11處合法垂釣區,其餘皆被列為禁止垂釣區,但非法垂釣大有人在,新北市漁業處上月在野柳漁港開罰6名屢勸不聽釣客,最重將罰15萬元,成為近4年來首度開罰案例。新北市共28處漁港,目前公告11處安全垂釣區,包括淡水第二、六塊厝、後厝、草里、水尾、野柳、深澳、水湳洞、和美、澳仔及福隆等,其餘被列為禁釣區,違法垂釣可罰3萬至15萬元。釣客為追求漁汛,違規闖入漁港禁止垂釣區,甚至冒險攀爬消波塊尋覓垂釣點,像是野柳漁港離岸堤、深澳漁港南防波堤消波塊、六塊厝漁港的外堤區是前3大違規熱點;以野柳漁港離岸堤為例,釣客需爬過60公尺長的消波塊,攀上近垂直且高達2層樓堤岸,一陣大浪來襲,恐失足落海。新北市上月加強巡查,在野柳漁港非公告垂釣區發現多名釣客,稽查員先柔性勸離,下午再次突襲稽查時,仍有6名釣客屢勸不聽,甚至有2人藏匿於消波塊中,過程險象環生,最後6人均依違反《漁業法》裁罰3萬至15萬元。漁業處表示,過往以勸導代替裁罰,最近一次開罰是2016年開罰8件共24萬元,部分釣客屢勸不聽,未來會「硬起來」依法執行,也呼籲釣友穿著救生衣及防滑鞋等配備,以防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