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租金
」租屋有詐1/假房東誆「居隔」收看房訂金 12天得手12萬
租屋族要注意!北市警方日前接獲民眾報案指稱,一名蔡姓假房東在租屋網站上,打著「地段佳、價格優惠」的整層住家吸引民眾注意,又以居家隔離為由,要求租客先支付3萬元訂金保留看房權利,租客付款後,假房東隨即人間蒸發,短短12天就有4人受害,讓受害房東、租客及租屋網業者又氣又無奈。受害租客邱小姐告訴本刊,因為原本居住的地方是危樓急著都更,她從去年11月接獲房東告知後,在租屋網上陸續看了好幾間都不滿意,加上卡到過年,找房變得更加困難,直到2月初,她在知名的租屋網上看到一間3房2廳2衛的整層住家,坪數33.9坪,地點位在信義路3段,鄰近大安森林公園及東門捷運站且格局方正,讓她相當心動,隨即聯繫蔡姓女房東。邱小姐說,起初打給蔡女,對方相當熱情,向她表示,「我們剛從國外回來居家隔離,所以現在不方便看房,要在2月20日才能開放看房,且家中又有嬰幼兒,怕出入人口複雜,須先收3萬元訂金,才能看房」,蔡女還說「該物件很搶手還有另2名租客想看」。15日邱小姐匯款3萬元給蔡女後,雙方僅用LINE簽署訂金收據,還約定20日下午2點看房,豈料,當天蔡女並未出現,打電話也沒接,LINE也沒回,直到真屋主出現表示「房子沒有出租」,邱小姐才知道那是一場騙局。邱女因急著找房子而誤信蔡女「居家隔離」的話術,還在看房前匯了3萬元給對方。(圖/趙世勳攝)邱小姐說,當初蔡女LINE「所有權狀及身分證」給她後,隨即收回,雖然覺得怪,但好像又煞有其事,元宵節當天還對她噓寒問暖,讓她卸下心防,不過看房前一天,邱小姐跟蔡女再次確認看房時間時,對方都沒回,友人向邱小姐表示「你一定是被騙」,當邱小姐懷疑自己被騙時,對方突然打來更改約定的看房地點後,隨即掛上電話。隔天,邱小姐如期赴約,但時間一到,蔡女並未出現,電話也轉語音,LINE也已讀不回,邱小姐到了7樓連按兩戶電鈴,屋主應門時表示自己沒在出租房子,這才瞬間打醒她,驚覺自己受騙,隨即去警局報案提告詐欺。本刊調查,今年一月台中一名陳姓男子也在知名租屋網張貼全新裝潢物件,以低於一般行情的租金吸引租客,再要求房客「加LINE」聯繫,隨後再以物件搶手請租客匯款押金,租客匯款後欲聯繫看屋,陳男卻以各種藉口推諉,台中市刑警大隊初步查出有12名被害大學生各被詐取1萬5000元至2萬5000元不等。警方調查,這類的詐騙集團註冊號碼皆為人頭電話,並使用人頭帳戶,警方在偵查蒐證時,會交叉比對發訊位置,掌握相關涉案事實,終於在一月底查獲陳男(35歲)到案,現場並查扣作案手機、數十張電話卡、WIFI路由器、行動網卡等證物,訊後依詐欺罪嫌送辦。租屋網站業者表示,新冠疫情近來成了詐騙集團鎖定的新工具,民眾在租屋聯繫的過程中,如發現可疑情事,甚至是看屋前被要求預付任何金錢,除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110詢問類似情況是否為詐騙,也可打去各租屋平台的服務專線諮詢,保障自身權益。蔡女在租屋網站上張貼裝潢精緻的物件,吸引租客進行詐騙,還用LINE出示假證件取信被害人。(圖/趙世勳、CTWANT合成)
租屋有詐2/低租金小心有詐 6招拆穿假房東騙局
新冠疫情期間有不肖假房東,看準位在信義路3段的整層住家,打著「地段好、物美價廉」的形象吸引租客上門,甚至以居家隔離、家中有小孩等理由誘騙租客支付3萬元的看房訂金,但等到看房那一天就避不見面搞消失,短短一個月假房東就得手12萬元,受害的屋主天天被受害租客按門鈴騷擾,有苦說不出。鄭姓女屋主表示,起初是鄰居向她詢問「房子有要出租嗎」,因為鄰居在一樓有遇見租客表明要看房,鄭女說「我們家沒有要出租,但卻在租屋網站上看到有出租的房子,地址是我家,不過我家的房屋格局跟網路貼出來的照片完全不同,對方應該是網路盜圖」。蔡女提供假的房屋所有權狀及押金收據取信被害人,資深房仲徐佳馨強調,沒看到物件前千萬別匯款。(圖/投訴人提供/CTWANT合成)然而,整個2月屢被陌生人按門鈴騷擾,讓鄭姓女屋主受不了,趕緊到派出所報案,才發現至少已有4人受騙。警方研判假房東應是利用低租金吸引租客上門,還以「居家隔離」為由,要求須先付3萬元訂金才能看房,甚至還會傳假的房屋所有權狀、健保卡等資料取信被害人,收到訂金、約定看房日後隨即斷訊,人間蒸發。資深房屋仲介徐佳馨表示,確實有不少詐騙集團會利用疫情鎖定知名租屋網,進行詐騙,無非是用「低於行情、急租、要求先支付一定款項」等方式,達到詐騙目的,租客在篩選上要多加留意「租屋地段的行情、房東是否避不見面、沒看房不匯款」等原則,就能識破對方是不是假房東或詐騙集團。資深房仲徐佳馨提醒,詐騙集團通常以「低於行情、急租、要求先支付一定款項」等方式達到目的,因此要留意房屋權狀、房屋稅單是否造假。(圖/徐佳馨提供)徐佳馨也強調,租屋前確保房東能提出相關的證明,包括房屋權狀、房屋稅單,這種低於市價且屋況相對比較好的案子,其實詐騙的機會比較大。另外,詐騙集團也會給租客時間壓力,通常建議不要承租,也別輕易轉帳或交付現金,避免財物損失。租屋網站業者表示,新冠疫情近來成了詐騙集團鎖定的新工具,民眾在租屋聯繫的過程中,如發現可疑情事,甚至是看屋前被要求預付任何金錢,除撥打 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110詢問類似情況是否為詐騙,也可打去各租屋平台的服務專線諮詢,保障自身權益。
北港鎮公所拿租金蓋市場 拖欠攤商30年還有7成拿不到錢
北港鎮公所30年前欲改建第二公有市場時因缺少經費,於是向攤商要求預付租金作為建造費用,結果當年1名女子李寶鳳幫父親繳納45萬元,孰料市場興建完工卻無法進駐,30年過去,公所通知可退還當年預付的租金,可是李父已往生多時,公所當年造冊破爛不堪,無法詳核,反要李女提出當年的「匯款證明」才能領回租金,李女大嘆「公所失職卻要攤商擔負責任,實在太欺負人了!」李女祖父(左3)和媽媽(右1)在舊市場攤位前的留影,攤位後由父親承接至市場改建。(圖/李寶鳳提供)現年58歲的李寶鳳從小在北港朝天宮附近的第二公有市場長大,她的父親是賣豬肉的市場攤商,並藉此養活一家大小,生活並不富裕,2001年北港鎮公所決定拆建舊市場,竟要求所有攤商無條件移轉重新抽籤分配攤位,並需預付租金,她的父親拿不出這筆多達45萬元的租金而十分煩惱,當年李女已大學畢業,在台北建設公司工作多年,立刻表示由她來支付。李寶鳳說,依據北港鎮公所的規定,每期9萬元分5期匯款到公所,但她從來沒看到相關的合約或憑證,不知道錢繳給公所後所應有的權利是什麼?只知道可以繼續讓父擺攤做生意。北港鎮第二公有市場閑置30年,至今仍大門深鎖。(圖/報系資料照)本刊調查,北港鎮第二公有市場1991年興建,5年後完工即閑置至今29年餘,當初鎮公所向舊市場173家攤商共收取1億2千900餘萬元預付租金,當做營建工程款,完工後卻無攤商願意進駐而成為蚊子館,長久以來,歷屆鎮長均無力償付攤商的預付租金,如今當初的攤商均已年老,甚至不少攤商早已過世多年。北港鎮公所除向市場承租戶以預繳租金的方式收取1億2千900餘萬元外,另有北港朝天宮出資1億8千200萬元、省府補助150萬元,加上鎮公所自籌208萬元,以此做為興建該鎮第二公有市場的工程款,並於1996年建造完工,為1棟4層樓的建築物,其中3、4樓產權為朝天宮所有,而1、2樓為市場,上下樓梯為公用,停車場則歸鎮公所管理。據悉,攤商對市場品質與規畫分配等等問題不滿,導致並無一家攤商進駐第二公有市場,讓市場長期處於閒置狀態,歷任鎮長均束手無策,直至前任鎮長張勝智就任後,才積極面對問題尋求解套,主動邀集承租戶(即第二公有市場攤商)座談,決議由公所籌措經費全數將承租戶近1億3000萬元的租金還清,而後再由公所取得經營權進行活化,徹底消滅阻礙地方發展的蚊子館。現任鎮長蕭永義也逐步解決延宕30年攤位閒置及承租戶權益的棘手問題,根據公所機要祕書張誌誠指出,自2018年開始發放,只要有憑證都會從寬發放,總計173攤商已返還56攤,完成率32.4%,但其中有幾個攤商只是部份發放,因5期匯款單據不齊全。張誌誠解釋,由於年代久遠鎮公所文檔已遭水淹,173攤名冊還在,但有的人不在,有的出租給人,有的轉移權利,有的偷偷霸占,所以發放困難重重,很多人都來詢問及抗議,尤其是有繼承權更是複雜,必須個案謹慎處理,最後可能唯有循司法途逕解決。李寶鳳指控,「公所明明就有名冊,開會都能找得到人,還錢時卻說不能確定攤商是誰,這根本說不過去」,而且「公所的文件被水淹了,難道要攤商負責嗎?」「有多少人會將30年前的匯款單保存至今,更何況銀行也調不到匯款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