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期
」 衛福部 食藥署 罷工 加拿大 進口行人優先區起終點標誌10月上路 司機禁止「做這事」
交通部日前公布「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修正草案,其目的主要是改善行人安全環境,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新增「行人優先區」標誌。在該標誌的範圍內,行人優先,車速會被嚴格控制在20公里以下,同時禁止使用喇叭。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新設的「行人優先區」標誌採用藍底白字設計,清晰標示行人優先區的範圍。在規定的區域內,車輛速度將被嚴格限制在每小時20公里以下,且禁止鳴喇叭。為了強化這一規定,交通部還要求在行人優先區起點處同時設置最高速限或速度限制標誌,以確保駕駛人充分注意到速度限制。對於違反規定的行為也有相對應的處罰措施,一般超速最高可處以2400元罰鍰,而嚴重超速則可能面臨高達36000元的罰款。除了行人優先區的規定外,這次修正草案還針對網狀線的使用做出明確規定。新規要求車輛在遇到網狀線時必須保持淨空,禁止在網狀線範圍內暫停。當前方路口或轉彎處出現交通擁擠時,車輛應在網狀線外等待,不得進入網狀線區域。交通部表示,本次修正草案的預告期為3天,預計將與內政部的「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施行細則」同步於10月1日正式實施。
衛福部修訂「食品用洗潔劑衛生標準」 新增「過氧乙酸」消毒使用範圍
衛生福利部近日宣布修訂「食品用洗潔劑衛生標準」,此次修訂主要集中在第五條,對食品清洗的消毒成分進行了詳細規範,修正內容包括了消毒用途的說明、可使用成分的限制、殘留濃度的標準、使用範圍的明確化,以及使用後的處理方式。衛生福利部於昨(11日)發布修正食品用洗潔劑衛生標準,本次主要調整該標準第五條有關用於清洗食品之主要消毒成分條文內容,明確規定消毒用途、准用成分品項之限制、殘留濃度、使用範圍及使用後處理之方式。此外,衛福部表示經參考國際及產業間之現況及相關安全性評估結果,本次同步增訂過氧乙酸成分,提供食品產業於清洗消毒食品更多元且安全性選擇,並新增使用範圍欄位,提供更為明確之管理原則。衛福部指出,本案前於113年3月15日預告後,各界對於使用範圍之定義提出相關疑義,爰本次另外敘明有關使用範圍及管理範疇的定義,使管理規範更明確。衛福部說明,本次修正內容除新增一項消毒成分外,其他皆為文字調整,並無改變現有管理原則,新增之消毒成分則可提供產業界更多元之選擇性,故不設定緩衝期,擬於發布日後實施,本實施時程於預告期間並未接獲其他意見,故照原案規劃,修正內容將於正式發布日後實施。
孕婦親子停車位「標誌改版了」!新圖案更簡單更直覺 預告最快9月上路
交通部今宣布新的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的停車位標誌設置及識別證圖示,該圖示為台灣設計研究院去年推動公共圖標計畫成果,以中性且與國際接軌並導入人本思維來優化現行圖示;並以「通用性、簡單性、一致性、視認性」為原則加以更新,未來修法通過後將適用於新設或重置(製)的標誌或識別證,以節省經費人力,最快9月上路。交通部預告更新孕婦親子停車位標誌及識別證圖示,最快9月實施。(圖/交通部提供)交通部預告更新孕婦親子停車位標誌及識別證圖示,最快9月實施。(圖/交通部提供)交通部說明,有關停車位標誌圖示部分,過去民眾有反映不理解現行圖示之汽車圖像並誤認成加油槍,而該圖標設置之情境即為停車位(格)之下;參考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標誌圖示(僅標示無障礙圖標),已可被民眾理解該停車格係提供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車輛停放;延續上述民眾認知,圖案改以呈現孕婦及親子並同時呈現該標示之名稱;另為使圖標能被清楚辨識,圖標之圖形與背景色以有良好之對比性為原則。另外,有關停車位識別證圖示部分,參考地方政府意見及使用情境,識別證經常夾於擋風玻璃內側,因此在執勤查驗身份時,有效日期經常被遮擋、不利查看。新版本將重要資訊調整至識別證頂部。識別證之圖形與背景以有良好之對比性為原則,新版本以乾淨的背景突顯識別證資訊。交通部預告更新孕婦親子停車位標誌及識別證圖示,最快9月實施。(圖/交通部提供)交通部表示,依現行已設置的標誌或已印製之識別證仍可繼續使用,新增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修正發布後,新設或重置的標誌或重新印製之識別證則應適用修正後的規定。交通部提到,上述內容已完成預告程序,考量預告期間內另有針對孕婦親子車位標線現行粉紅色內框修正為藍色內框之建議,交通部將於研商確認後,併同前揭預告內容辦理後續法制作業,新制預計最快9月上路。
《人工生殖法》拼2個月內送政院 代理孕母議題難解
衛生福利部5月預告《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擬開放同性配偶、單身女性及代理孕母,上月預告期滿,至今尚未送入行政院。衛福部長邱泰源今天表示,預告期間收到600多則意見,將分門別類請專家討論,希望取得更多共識。國健署長吳昭軍則說,力拼2個月內送入行政院。《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今年5月14日起預告,修正重點包含,開放單身女性、同性配偶、代理孕母適用人工生殖。預告期共60天,今年7月14日期滿,共收集到數百件意見陳述,正反意見都有,國健署當時表示,會盡快整理意見後送行政院審議。時隔1個月,《人工生殖法》修法進度仍停滯。邱泰源今日出席「助愛茁壯迎好孕」記者會受訪表示,日前預告期滿,收集上百件意見回覆,會將數百則意見分門別類,特別是比較有爭議的部分,再請專家討論,希望越快提出更好的版本,取得更多共識,進入未來審議的程序。針對爭議最大的「代理孕母」議題。邱泰源表示,預告草案有包括這個部分,我們會保留這樣的議題,採取公開討論的態度,取得社會共識,希望需要幫忙的人,透過新法取得協助,這是已經討論多年的法,希望越快越好。吳昭軍說明,預告期間收集到的意見,待分門別類之後,將盡速召開各類專家會議,統合完以後才可能送行政院。預計2個月內密集開會,如果取得共識,就會送行政院,如果有一些歧見,可能需要跨部會討論,還是會送行政院協商,希望越快越好。
紐西蘭乳品將零關稅入台 食藥署:鮮乳、長效乳定義可能要重新預告
紐西蘭乳品將於2025年零關稅,我國酪農業者十分驚恐,要求衛福部應把來自國外的還原冰磚奶標示為長效乳以免與國內鮮乳混淆,立委洪申翰等人15日召開公聽會,食藥署官員表示,預告期間不止酪農有意見,國際也有意見要求應提出科學證據,否則恐成貿易障礙,蒐集各界意見後擬重新預告「鮮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定義鮮乳、長效乳等。2025年「台紐協定」全面生效,紐奶將可零關稅入台,且成本較低的「冰磚還原奶」也被大量用於手搖及咖啡飲品中,但食藥署的現行規定,卻缺乏相關標示而讓消費者難以辨識和選擇。乳業協會秘書長方清泉說,由於食品標示不夠嚴謹,進口乳品明明保存期間為30天以上、甚至90天,卻侵奪市場欺騙消費者,呼籲衛福部應在品名標示及標示來源,讓消費者知道喝下去是什麼東西;酪農協會理事長李恂潭說,希望透過品名標示區隔國產乳及進口乳,但進口乳品明明為濃縮還原卻還稱鮮乳,應標示還原比例。食藥署署長莊聲宏說,食藥署會保護全民知的權利、食的安全,並保障國內產業,6月5日預告後收到正反意見,但大家關切「鮮乳」字眼則因經濟部鮮乳CNS規範未調整所致; 經濟部官員則說,尊重主管機關權限。歷經數小時討論後,蔡淑貞說,6月5日預告也提供給WTO,國際也有意見要求應提供科學證據,後續將再與業界、消基會等討論,會再重新定義鮮乳、長效乳,因此可能要重新再預告。
財政部預告 新增3樣態免課囤房稅
財政部14日預告,囤房稅2.0新增3種樣態可以不用計入差別稅率,為機關團體提供房子給居民或者受災居民使用,像是提供組合屋給災區居民使用、產業園區的企業,以提供弱勢員工低廉租金宿舍居住,及法人的房子提供包租代管。囤房稅2.0區分自住、非自住,自住全國限制3戶、非自住住宅採全國歸戶,稅率從1.5到3.6%,整體調升為2%到4.8%,並且有申報所得的出租屋、公益出租、繼承共有、建商2年內的餘屋等可適用較低稅率。財政部首波解釋,可不適用差別稅率的11種樣態,包含供住家使用的公有房屋、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勞工宿舍及附其附設員工餐廳、管委會或者防空避難空間、房屋專供停放車輛使用的停車空間、長照機構宿舍、史蹟與文化景觀、促參中公共建設、附屬設施或附屬事業供住家使用房屋、焚毀、坍塌或拆除至不堪居住的地步等,以及財政部留有但書,可以經由財政部核定之後再加入。近期,在地方政府執行過程當中,提供再排除差別稅率的型態的建議,因此財政部依據但書,再新增3種樣態,包含機關團體提供災民所居住的房子、產業園區提供弱勢員工住宿的宿舍以及法人的房子包租代管,讓非真正有囤房意圖的團體、機關,不用面臨最高4.8%稅率的壓力。財政部將預告2個月,預告期至10月14日,生效期限可追溯到今年的7月1日。
巧克力重金屬鎘限量標準出爐!新制明年上路 最重罰300萬
衛福部食藥署今(14日)預告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修正草案,再次提出巧克力中重金屬鎘之限量規定。食藥署說明,2023年11月13日曾就總可可固形物含量50%以上之巧克力產品提出草案,因預告期間接獲各界意見,經重新評估調整後,擴大管理範圍,納入其他類別之巧克力產品,包括「可可粉」,鎘限量為2.0ppm,違者最高罰300萬;本案自即日起提供60日之評論期,廣泛蒐集各界意見,預定2025年1月1日起實施。食藥署指出,巧克力中含有鎘,與其原料可可豆之品種、生長環境及產品中總可可固形物之含量相關,所以國際間皆是以總可可固形物含量來區分不同之管理標準。食藥署提到,巧克力每日之攝食量仍有限,故我國考量暴露風險及管理上之需求,對巧克力產品提出必要的管制,以保障攝食安全。食藥署表示,由於本案為第二次提出修正預告,各產業界已可預見未來將對巧克力產品加強鎘之管制,且社會亦高度關注巧克力含有重金屬之問題,為權衡維護食品安全之公眾利益急迫性,本次修正內容預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實施,屆時凡於市面流通販售之產品,皆應符合新訂標準,非以產品之製造日期認定,提醒各相關產業界應及早因應。
少子化嚴重「連43月生不如死」 毛孩飼養率卻暴增5成
內政部昨(9)日公布最新人口統計,7月新生兒守住1萬大關,但死亡人數來到1.8萬人,「生不如死」的狀態持續43個月,其中六都以新北市、高雄市、台南市負成長最嚴重。但毛孩飼養率卻完全相反,根據農業部資料,全國推估家貓數為131萬1,449隻,較上一期(110年)家貓數87萬801隻,大幅增加5成。從出生狀況來看,7月出生數為1萬424人,平均約每4.3分鐘出生一個嬰兒,折合年粗出生率為5.26‰,較上年同月減少467人,月減16人,依然守住1萬名新生兒大關;死亡人數則是為1萬8,702人,平均約每2.4分鐘一人死亡,自然增加為負8,278人。仔細探究六都的自然增加數據,發現人口負數最嚴重前三名為新北市、高雄市、台南市。若以月增狀況來看以桃園市增加最多,其次為新竹縣,第三則是台中市;反之則是嘉義縣減少最多、其次為彰化縣、再其次為南投縣。而根據農業部公布112年全國家犬、家貓飼養數量電訪調查推估結果,全國推估家犬數為148萬637隻,較上一期(110年)家犬數123萬5218隻,增加19%;而全國推估家貓數為131萬1,449隻,較上一期(110年)家貓數87萬801隻,大幅增加50%。農業部指出,本次調查結果原則符合國際狀況,隨都市化程度提高,養貓戶數會增加,112年統計養貓戶數為10.4%較上期增加3.8%,而養狗戶數則為13.8%,僅較上期增加1.3%,另有9.3%則是養非犬貓種類寵物之戶數,且較上期增加3.3%,顯示國人飼養寵物種類更多元化。考量家貓數量持續增長,農業部近日也預告將實施「指定犬、貓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法規。農業部動保司副司長陳中興表示,法規預告期為30天,預告之後,預計9、10月正式公告,待法規正式公告後將有一年緩衝期,給已飼養貓咪的一般飼主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寵物登記並植入晶片,一年緩衝期結束後大約是明年8月法規正式上路,違者就會開罰。根據動保法第31條規定,飼主如果沒有依「寵物登記管理辦法」規定期限辦理寵物出生、取得、轉讓、遺失或死亡登記者,將處3000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預告期60天!加味菸擬「禁止27種添加物」 薄荷、花果香都在列
《菸害防制法》去年3月上路,當時國健署同步預告禁止4種口味的加味菸品,包括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口味,但因各界意見紛論,國健署歷經1年多,今天(8)再度預告,擬禁止27種添加物,預告期60天,待綜整意見後公告。正式上路後,製造或輸入業者可處最高500萬罰鍰,民眾出國代購也觸法,最高可罰5萬元。近年來,國人整體吸菸率逐年下降,包括青少年使用紙菸的吸菸率亦呈下降趨勢,然而,菸商為吸引青少年族群,透過在菸品中添加花果香、薄荷口味等添加物,試圖掩蓋菸草辛辣的刺激味,並推出設計新穎的造型包裝,利用誤導性訊息將產品定位為比「紙菸」更安全的選擇。研究證實,菸品中添加的香料在燃燒過程中會產生多環芳香烴(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 PAHs),例如常添加於菸品中產生花香味的香莢蘭醛(vanillin)一經高溫加熱便會產生苯(benzene)、萘(naphthalene)、蒽(Anthracene)等有害物質,這些都是潛在的致癌物質。為保護公眾遠離尼古丁危害,《菸害防制法》第10條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禁止菸品使用之添加物規定。國健署今天二度預告,訂定「菸品禁止使用之添加物」草案,正面表列27種添加物,預告60天,草案預計自公告次日18個月生效。國健署曾在去年3月第一次預告,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4種口味的加味菸,但意見紛雜,並未公告實施。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說明,第一次預告時收到1385則意見,經專家建議,為避免添加物組成產生不同風味,並參考歐盟、加拿大、美國經驗,本次預告改為禁止添加物。羅素英表示,考量國內近三年菸品申報的成分,也參考國際經驗,本次預告的添加物包含花香、果香、薄荷、巧克力等口味,例如果香就包含椰子、覆盆子,以及常見的焦糖、奶油、杏仁、玫瑰、香草、起司等添加物口味,都涵蓋在內。本草案預告期60天,至10月7日止,待綜整意見後公告。羅素英說,未來若公告上路,依照《菸害防制法》,製造或輸入業者若添加,可裁處100萬到500萬罰鍰;若民眾自海外代購回台販售,可處1萬到5萬元。◎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
年砸百億入AI產業鏈 卓榮泰喊用科技找產業解方
行政院長卓榮泰7日表示,為推廣AI運用,2025年科技預算將大幅提高14.9%,其中半導體編列新台幣170億元、AI產業與太空通訊領域各編列100億元,期待從政策、法規、執行三管齊下,台灣要從科技製造大國蛻變成AI運用解方輸出國。卓榮泰7日出席行政院各部會「副首長AI共識營」課程時談到,以政策面論,行政院經濟發展委員會在政策面將AI人才作為重要一環,也提出「推動國家人才競爭力躍升方案」,具體目標為2028年時,達到培育20萬名AI人才、10萬名國際生來台就讀、新增12萬名外國專業人才,並擴增8萬名國外技術人力。而法規面上,卓榮泰說,攸關AI發展的《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已進入預告期間,未來順利整合各界意見後,將成為各界運用AI的重要原則。執行面上,卓榮泰強調,行政院已在6月核定「提升行政院公務人員人工智慧知能實施計畫」,將持續在基層與高階公務體系中培訓種子人才。他說,2023年其實行政院也通過「台灣AI行動計畫2.0」,重點有五:第一,人才的優化以及培育;第二,技術深耕跟產業發展;第三,AI完善的運作環境;第四,連結國際;最後,回應人文以及社會的議題,包括AI使用的倫理規範等。卓榮泰重申,部會同仁要自共識營中帶回積極創新、協同合作的精神和思維,公務體系也要為老問題找新方法、為新問題找好方法,全力試圖解決過去到現在無法因應的問題。他強調,在這股國際AI浪潮當中,有賴總統指引的政策方向,政府已自政策、法規、執行展開佈局,現在則必須透過強而有力的執行團隊,把事情做好。
《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納代孕引反彈 婦團籲延後修法
衛福部《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13日預告期滿,共收到400多則意見,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幾乎一面倒都是反對代理孕母聲浪,有民眾疾呼「不該讓台灣成為亞洲的子宮」。國民健康署署長吳昭軍表示,預告期間收集到支持與反對兩面意見都有,顯現還需凝聚共識,將盡速整理各界聲音後召開專家會議,並送入行政院修法。《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自今年5月14日起預告,為期60天,修正重點包含受術夫妻修正為受術配偶,增訂受術未婚女性、受術異性伴侶、女性受術者、委託配偶、代理孕母、代孕生殖、代孕服務機構、代孕定型化契約及代孕子女用詞定義。其中爭議最大的是代理孕母相關條文,草案增訂代理孕母條件為設籍台灣、年滿20歲至40歲、有足月懷孕生產經驗者,以終身1次活產為限,禁止商業目的,但提供必要費用,並且須投保人身保險。修正草案預告期間,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幾乎都是反對意見,有民眾痛批,不該讓台灣成為亞洲的子宮,犧牲女性的子宮和身體達到個人私慾,惡劣至極;想要小孩應該按照領養程序,而不是用錢租借他人的器官進行人口買賣。民眾多擔心開放代孕後灰色地帶太多,連歐美都有人口販賣問題,屆時恐怕出現偷渡外國人來台賣子宮受孕等問題,台灣政府根本處理不了「合法掩護非法」的問題;還有自稱是同志的民眾留言表示,反對任何形式的代孕。吳昭軍表示,《人工生殖法》預告期間收集到400多個意見,支持和反對都有,需要時間整理,但會盡速舉行專家會議,重新檢視法規條文,一定會尊重每個聲音,並以最快速度送進政院。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台灣懷孕婦女關懷協會、台灣婦女維護生命協會等3團體認為,《人工生殖法》相關法條違反《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賦予兒童的重要權利,且問卷調查發現超過7成民眾不支持單身者施行人工生殖,呼籲應延後修法。
衛福部修法「博愛座改優先席」 身障團體支持:順序應設定清楚
近期頻傳大眾運輸因博愛座讓座引發衝突,衛福部近日預告修法,將博愛座改為「優先席」,並增列「有實際需求者」為適用對象。但有民眾反映,應優先保障身心障礙者,也有人質疑,如何定義或辨識有需求者,腳痠、心情不好也包含在內?衛福部表示,預計7月底送行政院審議,至於民眾意見涉及執行層面,將與交通部研商。衛福部社家署6月28日預告修訂《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原條文為「未提供對號座之大眾運輸工具應設置供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之博愛座」,除新增適用對象「其他實際需要者」,也將名稱改為「優先席」。公告期僅7日。5日預告期滿,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有民眾反映,目前博愛座規範訂在《身權法》,不就是保障給身心障礙者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有位置坐嗎?另有民眾質疑,如何定義或辨識「實際需要者」?例如腳痠、疲勞、心情不佳、不想站著、想專心滑手機等狀況可能都包含在內。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表示,經整理蒐集意見,各界大致認同修法方向,預計7月底送至行政院,之後送立院審議。至於民眾意見多數涉及執行層面,例如大眾運輸工具的主管機關是交通部,將跨部會研商。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副祕書長劉于濟表示,支持跟進國外將博愛座改為優先席,因為障礙者與一般人無異,只是需要一些支持,透過制度設計來滿足個人差異,不應用「愛心」或「道德」來規範。劉于濟提到,經歷最近的博愛座爭議,外界才意識到相關條文是放在《身權法》當中,既然已經有法律規範,希望可以訂定清楚,例如設定優先席適用對象的順序,需求越高的族群排越前面,把制度定清楚,不要有含糊不清、容易造成誤會或對立的空間。
交通部預告將修法 「年代旅遊」丟包新條款最高罰百萬
美加旅行社「年代旅遊」今年初發生富國島丟包案,被交通部觀光署撤照,又衍生假單據申請代償案外案仍在偵辦中,爭議不斷。交通部坦言,「發展觀光條例」現行裁罰金額難遏阻詐騙旅客行為,預告修法重大違規罰鍰上限自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保護旅客權益。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規定,旅行業若有玷辱國家榮譽、損害國家利益、妨害善良風俗或詐騙旅客行為,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處1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觀光署依違反發展觀光條例與旅行業管理規則共罰年代旅遊81萬元,此案在發展觀光條例最高僅能罰50萬元,前交通部長王國材曾喊要重罰,仍被質疑金額太低。交通部表示,目前規定情節重大者,罰鍰金額上限50萬元,似乎難有效達成遏阻作用,故提高罰鍰上限至100萬元,強化法規遏阻力道,避免類似嚴重影響國家利益或旅客權益等狀況再度發生。不過,當初交通部也是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做為赴陸禁團令的法源依據,旅行公會全聯會理事長蕭博仁質疑,何謂損害國家利益?不是政府說了算,應明確列出相關事項,不該有模糊空間;中華兩岸旅行協會理事長許晉睿說,業者從未將帶團赴陸旅遊和傷害國家利益掛在一起聯想,他不預設有針對性立場,但應思考國家利益與人民利益又有何不同。另為整頓國內非法旅宿,交通部指出,非法經營行為對消費者住宿安全及權益有嚴重影響,為有效遏止,將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裁罰上限自50萬元提高至200萬元,非法旅宿宣傳也加重罰鍰為6萬至150萬元。修正草案預告期2個月,期間將聽取外界意見。
博愛座更名「優先席」 衛福部修法:擴大使用對象
針對大眾運輸屢爆發博愛座讓位風波,衛福部28日預告修正草案,將去年版本酌加修正,更名為「優先席」,今起7天內為預告期,將蒐集各界意見,期滿後送入立院排審。民團提醒,《身心障礙權益保護法》是部長邱泰源自認擔任召委任內的未竟之功,應拿出專業,盡速啟動完整的修法。邱泰源日前表示,博愛座代表社會溫暖,但照顧指標要重新檢討,可先單獨處理這一條,讓有需要的人有位子坐。社家署28日預告《身權法》修正案,對去年的草案進行調整,將博愛座改稱優先席。適用對象則與去年版本相同,擴大開放至「其他實際需要者」。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說,草案預告期自29日起,共7天,蒐集各界意見後,將由政院送入立院排審。身心障礙聯盟祕書長洪心平表示,博愛座事件近期引起很大爭議,衛福部想要趕快讓紛爭止息,這沒有問題。今年2月,罕病律師陳俊翰過世,衛福部當時承諾將盡快重啟修法。邱泰源也曾透露,《身權法》是他擔任召委任內的未竟之功,衛福部應拿出專業,盡速啟動完整的修法。但《身權法》有很多議題待處理,博愛座只是很小一部分,其餘重點包括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國際審查意見、各類場合的合理調整等,呼籲衛福部別只修單一條文。張美美則回應說,優先席以外的條文較為複雜,還在整理各界的意見,至於何時能提出新版草案,還說不準。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表示,有聽到關於乾脆取消博愛座的討論,禮讓本來就是自發性的,即便提倡博愛座不是只有老弱婦孺能坐,有需求都可以坐,仍引發很大爭議,擔憂即使現在更名也只是換湯不換藥,或許可以思考取消看看。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認為,如何認定誰要「優先使用」,要詳細衡量;他說,多數願意將自己的位置讓出來的國家,沒有設置優先席或博愛座也所在多有。民眾黨立委吳春城說,改名為「優先席」,仍未抓到問題重點,因此他之前才會建議應全面加裝「讓座鈴」,讓自身有需要者或是發現他人有需要的熱心民眾,能立即按下「讓座鈴」提醒已有座位的民眾注意,進而發揮愛心起身讓座。交通部表示,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通過,交通部主管的子法「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將同步配合修改文字。
「長效鮮乳」定名引酪農反彈 農業部:用最大努力持續跟衛福部溝通
衛福部食藥署日前預告草案,保存期限長的進口鮮乳擬定名為「長效鮮乳」等,引發酪農界反彈。立法委員張嘉郡13日質詢再次要求農業部儘速發文食藥署,不要再玩二選一的智力測驗,明確表達定名為「長效乳」的立場,避免誤導消費者,扼殺酪農生計。紐西蘭液態乳在2025年將可零關稅賣到台灣,恐衝擊我國酪農產業。張嘉郡4月在經濟委員會上就曾強力要求當時的農業部代理部長陳駿季力挺酪農產業,向衛福部表明立場,明確區隔「鮮乳」與「保久乳」,避免誤導消費者。不過,食藥署日前預告,效期達30天以上的乳品擬名為「長效鮮乳」,引發酪農產業反彈。張嘉郡今日在經濟委員會再次要求陳駿季,儘速向衛福部表明立場,保存期限兩個月、甚至三個月的進口牛乳,不應該叫做鮮乳。「這攸關酪農的生計,你們卻在玩智力測驗?」張嘉郡表示,她不能理解為何農業部要提供兩個定名選擇給食藥署,如今食藥署陷農業部於不義,推說定名是依照農業部建議,顯然與農業部的建議不符,分明是在欺負台灣酪農產業,她要求農業部應表態堅定力挺台灣酪農產業。農業部長陳駿季13日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答詢。(圖/中國時報姚志平攝)對此,農業部長陳駿季解釋說,當初在提供名稱時有召開專家會議,當初提供兩個方案是因為會議討論的內容,提供食藥署作參考,但農業部的建議使用「長效乳」有明確寫下來。陳駿季表示,一定會站在酪農的角度,目前是法案預告期,任何人都能提供意見,但定名是衛福部的權責,農業部在公文上明確建議使用「長效乳」,農業部會再次提供意見,用最大努力持續跟衛福部溝通,希望用「長效乳」的名稱,因為這是市場區隔非常重要的手段。
酪農反彈「長效鮮乳」定名 張嘉郡怒批:玩智力測驗?
衛福部食藥署日前預告草案,保存期限長的進口鮮乳擬定名為「長效鮮乳」等,引發酪農界反彈。國民黨立委張嘉郡13日於經濟委員會質詢表示,她在4月時曾強力要求當時的農業部代理部長陳駿季力挺酪農產業,向衛福部表明立場,明確區隔「鮮乳」與「保久乳」,避免誤導消費者,如今食藥署卻陷農業部於不義,「這攸關酪農的生計,你們卻在玩智力測驗?」張嘉郡指出,紐西蘭液態乳在2025年將可零關稅賣到台灣,恐衝擊我國酪農產業,而她在4月在經濟委員會上就曾強力要求當時的農業部代理部長陳駿季力挺酪農產業,向衛福部表明立場,明確區隔「鮮乳」與「保久乳」,避免誤導消費者。不過,食藥署日前預告,效期達30天以上的乳品擬名為「長效鮮乳」,引發酪農產業反彈。張嘉郡今日在經濟委員會再次要求陳駿季,儘速向衛福部表明立場,保存期限兩個月、甚至三個月的進口牛乳,不應該叫做鮮乳。「這攸關酪農的生計,你們卻在玩智力測驗?」張嘉郡表示,她不能理解為何農業部要提供兩個定名選擇給食藥署,如今食藥署陷農業部於不義,推說定名是依照農業部建議,顯然與農業部的建議不符,分明是在欺負台灣酪農產業,她要求農業部應表態堅定力挺台灣酪農產業。對此,陳駿季解釋,農業部當初在召開專家會議時提供兩個方案給食藥署參考,但在相關公文上已明確建議使用「長效乳」這個名稱。他也強調,一定會站在酪農的角度,目前草案仍在預告期間,各方的意見和建議仍在收集中,但定名是衛福部的權責,農業部會再次提供意見,用最大努力持續跟衛福部溝通,希望用「長效乳」的名稱,因為這是市場區隔非常重要的手段。
「擺爛咖」一週爽上3天班!他不懂這幾點 資遣都趕不走「地雷人」
勞基法中,雖然有保護勞工免於雇主不當遣散的相關規定,但偶爾也有可能成為令雇主苦惱的來源。一名網友就上網吐露苦水,表示有名員工一週至少要請1~2天假,還時常當天臨時請假,不論公司同不同意人就不來;甚至有時班上到一半說人不舒服就消失了,隔天再拿診所藥單來請假,不穩定的出勤狀況讓他非常苦惱。他數次以「不適任」為由,請求這名員工離職,對方始終不同意,而他實際詢問勞工局後,甚至發現自己無法資遣她,因此才無奈上網求助。一名網友在爆料公社匿名發文,表示有個到職一個多月的員工時常請假,幾乎一個禮拜要請1到2天,而且是當天才打來請假,或者班上到一半就說不舒服走人,隔天再拿診所藥單來請病假。日前該名員工又臨時打電話給原PO表示要請假,原PO告訴她當天人力不夠,無法准假,對方直接掛掉電話人也沒有出現,第二天再照常出現上班。原PO表示,自己曾數次向她表示她「不適合這份工作」,希望她能自請離職,對方始終不願意。而當原PO準備好了資料與薪資,態度強硬要資遣她時,又發現依現行勞基法規定,沒有辦法強行資遣對方,讓他不知如何是好,「她就是看準我們不能逼她離職,但卡這個不確定的人力,搞到大家常常累的半死,到底有什麼辦法可以讓她滾啊?」網友看到原PO的遭遇,大多疑惑表示,難道不是事先告知資遣消息,然後依法給付依定的資遣費就可以了嗎?其實不然。人力銀行社群中心執行長曹新南指出,《勞基法》第11條第5款規定,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雇主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但並不代表雇主只要主觀認定員工「不適任」就能隨意開除,除了提供資遣費、預告期,關於這個法條還有很多必須注意的環節。首先,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一、歇業或轉讓。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安置時。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而第11條第5款中「不能勝任」的定義,又包含「客觀的能力不足」,與「主觀的能為而不為」。因為若是勞工能力能夠勝任,但是卻不願意做,也是無法達成雇主預期的經濟目的,因此都包含在這一款內。實務上,雇主想使用第11條第5款解僱員工,必須謹守「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亦即若勞工有上述情形,無法達到雇主的經營目的,也「不能」直接任意解僱,若有其他迴避解僱的方法,舉凡約談、輔導、教育訓練、改善計畫、懲處或調職等,所有手段用盡均無法改善後,才能依法解除勞動契約。因為雇主的經濟目的,只有雇主能明確掌握,所以是否適任,取決於雇主端,但不是取決於雇主的自由心證。雇主須依該職位欲達成的經濟成果,提出一定的考核標準,未達標準也必須經過上述迴避解僱的作為,最後才能解僱。因此,並不是雇主主觀不喜歡某勞工,口頭以「不適任」,並願意給付資遣費,就代表資遣合法,許多法院判例,雇主即使給付資遣費,但仍不符勞基法第11條第5款的法定要件,而被判決僱傭關係「依然存在」,且雇主還必須給付離職後到復職期間的薪資。許多雇主疑惑,為何勞工能力不足,或是故意不作為,應該可歸責於勞工,為何還要給付資遣費?這裡是涉及到雇主的「招募選考」能力,理論上,雇主應該是經過一定甄選程序,確認勞工符合需求才會錄用,所以雇主自己也必須承擔相關責任。另外,《勞基法》第12條為「懲戒解僱」相關規定,指的是因為勞工的因素,導致雇主必須中止勞動契約,也因為是勞工的因素造成,因此雇主可以不用預告就終止勞動契約,並且不用付資遣費,規定如下: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者重大侮辱之行為者。三、受有期徒刑以上行之宣告確定,而未喻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定,情節重大者。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露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祕密,至雇主受有損害者。六、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在一般情況下,雇主開除勞工必須符合以上任一條規定,但如果勞工有特殊身分或狀況,例如為發生職災的勞工或是懷孕勞工,基於特殊保護原則有其他法令規定,也不一定適用以上規定,因此開除員工雇主必須留意眾多法令規定並謹慎執行。
防惡房東濫收電費 內政部修契約五月送行政院
為防止房東向租客超收電費的行為,內政部長林右昌今日表示,已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有關租屋電費計收的規定,並於昨日起預告20天,預計將於5月底前報行政院核定,並期盼經過調整後,能有效防止超收行為。林右昌指出,這次修正內容有兩大重點。首先,在「租約電費計收標準」部分,如果房東房客雙方約定,是按「用電度數」計算電費,每度電價將不得超過租屋處電費單的「當期每度平均電價」,且屋外公共設施的電費如未分攤併入租屋處的電費內,房東也不得額外收取。此外,如果房東與房客雙方不是約定按「用電度數」計費,則房東所收取的電費,將不得超過電費單的「當期電費總額」。林右昌表示,修正草案預告期間自4月24日至5月14日止,各界如有任何意見都歡迎向內政部提出。在正式公告施行前,房東、房客在訂約時也可以參考新制規定約定電費計收標準,讓租屋電費收取更為合理公平。
不只數發部「房事」生波 張啓楷揭中央部會國內外租辦費高達18億
近期數位發展部因高額辦公室租金惹議,民眾黨立委張啓楷2日立法院質詢再揭露,中央各部會國內外辦公室的租金編列合計竟高達18億元,其中,數發部租金預算也只排名第六,外交部國外辦公室租金高達9億元,成了最貴部門。張啓楷提到,數發部選擇辦公室的地點在租金過於昂貴的新光大樓,今年更簽了六年約,總租金高達3億元。此外,辦公室的公設比例過高,導致實際每人辦公空間偏小。張啓楷進一步指出,新光大樓的公設比高達42%,若把數位發展部自己公布的裝潢金額,除以真正能使用的空間(裝潢價格÷實際辦公空間坪數,約853.07坪,3450萬8367元÷853.07坪=約4.04萬元/(坪/月)),平均每坪的裝潢費用達到4萬元。張啓楷還說,除了數位發展部外,其他部門的辦公室租金也不菲,國內外辦公室的租金預算總額高達18億元,其中,近期鬧得沸沸揚揚的數發部的租金預算在國內只排第六,居冠者為外交部國外地區辦公室租金,竟高達9億元。對於這一情況,張啓楷建議,政府應該重新檢視各部門的辦公室租金支出,並尋找節省成本的辦公室選擇,他舉例,立法院長韓國瑜長期是在原台北第二女高的老舊校舍中辦公,但數發部如今卻在租金高昂的新光大樓辦公,他嘆:「韓院長能,唐部長為何不能?」張啓楷要求審計部,全面清查目前中央各部會辦公室外租狀況,並尋找如舊財政大樓、閒置學校校舍等空間,皆為考量為部會辦公地點,以樽節租金,節省公帑,他也表示,因數發部新光大樓的租約也有但書,未來若有合適的辦公場域,可以在半年預告期後搬出。對於張啓楷的提議,審計長陳瑞敏承諾將會全力協助尋找數位發展部新的辦公室,以節省公帑,減輕人民的負擔。
汪小菲晚間衝派出所指大S濫用藥物 沒作筆錄直接離開
藝人大S與其前夫汪小菲近來糾紛不斷,汪小菲22日下午才被爆出期前往大S信義區的豪宅大鬧,所幸第一時間就被警衛攔下並報警處理;未料糾紛才剛落幕,汪小菲竟在網路上預告期要前往派出所報案,隨即衝進三張犁派出所表示要舉報大S濫用藥物,隨後走出派出所向媒體怒吼抗議,便在未完成任何法定程序下步行離開。據了解,汪小菲22日晚間情緒激動地走進三張犁派出所表示,自己要舉報大S長期濫用藥物,更向媒體怒吼表示,大S涉嫌違法拘禁和扣留小孩,更表示相關藥物會產生幻覺,情緒相當激動。汪小菲表示,離婚3年來從沒告過大S一件事,但大S卻每天告他,才讓他決定走進警局告發大S長期濫用藥物。不過汪小菲向媒體怒吼完,便隨即步行離開派出所,未完成任何法定程序與筆錄,讓在場所有人一頭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