顱骨
」 高雄 車禍 彰化 保母 虐嬰恆春梅花鹿慘遭獵殺煮熟 「頭、腳被餵狗」驚悚畫面嚇壞路人
屏東恆春半島驚傳梅花鹿遭獵殺案,有民眾發現狗兒正啃食熟肉,仔細一看驚覺牠在吃的竟是隻梅花鹿,嚇得立刻報警,墾管處則坦承有收到相關情資,已交由保七總隊第八隊調查,全案依違法國家公園法、動保法和槍砲法,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700萬元以下罰金。據了解,恆春半島近年復育梅花鹿有成,野外數量超過2000隻,梅花鹿如今已保育類動物,但在國家公園內狩獵和捕捉魚類仍然違法,梅花鹿遭獵殺案件卻屢屢傳出。近日有民眾目擊梅花鹿遭獵殺,不肖人士還將其遺體煮熟,餵給狗兒食用,頭骨和腳蹄形狀都還清晰可見,狗兒啃食遺體畫面也嚇壞目擊民眾,立刻通知墾管處展開調查。墾管處則表示,10多天前有收到相關情資,已交由保七總隊第八大隊查處,若是梅花鹿死後,其頭顱骨骼被民眾取下,行為人沒有違法,但還是希望不要任意取走。墾管處提到,若是刻意殺害梅花鹿後餵狗,將涉及動物保護法與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前者最高可處200萬元以下罰金,後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700萬元以下罰金。墾管處強調,相關盜獵預防,墾管處與保七總隊第八大隊從2024年5月起即加強聯合夜間巡查,進行布線及情蒐作業,目前相關作為持續辦理中。
高雄1歲嬰摔到頭身亡 遺體解剖「多處新舊傷」確認遭凌虐
高雄市6日驚傳虐嬰案,1歲男嬰因頭部創傷被送急診,搶救仍宣告不治。雖然23歲吳姓生母聲稱孩子從床上跌下,但醫院發現男嬰手部骨折、身上有傷痕,懷疑生前遭受虐待。檢方今(8日)進行遺體相驗,認為應是兒虐案件,不過確切死因要等鑑定報告出爐。社會局6日晚間10點多接獲醫院通報得知,得知一名男嬰頭部、顏面、身體有多處傷勢,疑似遭到虐待。社工到醫院了解後,會同警方啟動重大兒虐偵查。檢警調查後認為,吳女涉嫌重大,橋頭地方法院昨晚裁定羈押。事實上,男嬰阿嬤去年曾2度控訴媳婦虐嬰,表示雖然沒親眼目睹家暴,但孫子全身傷,不過,一次查出是翻身撞到護欄,算是疏忽;一次沒有發現傷勢,所以家暴案未成立。不過男嬰遺體今天進行解剖,從上午9點一直進行到下午2點,整整5個小時,結果發現男嬰有顱骨骨折、顏面多處挫傷等新舊傷痕,認為應是兒虐案件,但確切死因尚未出爐。值得注意的是,吳女已結婚但尚未登記的李姓同居人,疑似也動手打孩子,被檢察官改列被告,經複訊後,李男因吳女打小孩而不制止或通報,認定知情不作為,諭知以5萬元交保。《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嘉義科學園汙水廠爆工安意外! 1工人遭機件擊落 顱內出血骨折亡
嘉義科學園區新建汙水處理廠14日發生工安事故,1名44歲黃姓工人遭吊車脫落零件砸中,頭部重創送醫不治,遺體於15日相驗時檢警研判為意外死亡,南科管理局對此表示,目前汙水廠除了暫時停止打椿工程外,其餘工程仍照常運作,未受影響。檢方表示,經調查,55歲姜男操作鑽掘機作業時馬達突故障,54歲呂男見狀隨即操作吊車,並與在地面指揮的44歲黃男共同實施維修作業,不料過程中疑因吊車與鑽掘機碰撞,導致吊車上的零件脫落,結果不慎砸中黃男頭部,造成他顱內出血合併複雜顱骨骨折,送醫搶救後仍因傷重不治。檢方說明,檢警15日會同法醫相驗遺體後,判定黃男死因為意外死亡,事後職安署南區職安中心人員已到事故地點勘查,依檢查結果後,要求嘉義科學園區新建汙水處理廠基樁工程須暫時停止施工。南科管理局表示,初判事故原因為操作機具不慎造成人員傷亡,目前工地已暫時停止基樁工程施工,後續承包商需配合約談並檢討,同時須提報改善復工的報告作業,並對死者家屬進行撫慰及後續賠償事宜,南科管理局強調會持續關注事故情形,並適時應對後續狀況。
網紅5寶媽虐死2歲童進監獄!親生兒無人看顧 去處曝光
高雄5寶媽宋姓女網紅,在網路上營造用愛教育的形象,生活照中共有6名子女,但其中一人非她所生,因此經營粉絲專頁以「五」等字眼當名稱。豈料,今年5月底虐待收托的2歲陳姓男童,用鞋拔痛打孩子、撞牆、重摔,導致他頭顱骨折,送醫不治。宋女目前人被起訴關押中,宋女的5名子女,因為爸爸是軍人不常回家,全由親友照顧,社會局將持續關懷並提供協助。回顧整起事件,宋女在今年5月底至6月初,因不滿2歲男童抓到自己的傷口,多次使用鞋拔子毆打或將男童重摔。直至6月6日下午,宋女在幫男嬰洗澡時竟再度凌虐,用力推他撞牆,隨即又將男嬰數度舉起,並重摔至澡盆裡,導致男嬰全身癱軟失去意識,宋女將他送醫後,男童長達1周遭暴力虐待,早已遍體鱗傷,經緊急搶救仍宣告不治。據了解,高雄一名2歲大的陳姓男嬰由於母親離世,加上擔任軍職的父親無法全天候照顧,於是以每個月3萬元的托育費用,委託同樣是軍眷的宋姓網紅保母幫忙看顧。社會局說明,宋女自2022年12月起獲得核准提供居家托育服務,但今年3月11日她主動申請停止托育,並繳回托育登記證。經社會局評估,宋女的照顧行為不當且情節嚴重,因此在6月13日正式廢止其托育登記資格。宋女目前已被「成年人傷害兒童致死罪」起訴,關押監獄中,至於她的5名子女照顧問題,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表示,事發後已安排社工上門探訪孩子,並與宋女家屬討論後續照顧問題,目前5人均由宋女親友照顧,社工未來將定期訪視,會持續給予關懷及協助。
「六寶媽網紅」虐死2歲童!監視器揭施暴過程 惡保母正面照曝光
高雄一名宋姓保母育有6名子女,平時還經營臉書粉絲專頁,不料她去年2月間受委託照顧一名當時1歲多的陳姓男童,竟多次對其施暴,甚至推孩子去撞牆,導致陳童不堪虐打死亡,施虐過程全都被家中監視器拍下。橋頭地檢署4日偵結,依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據了解,宋女今年6月6日向119通報,陳姓男童洗澡時意外溺水,送醫後不治身亡。橋頭地檢署相驗時發現,陳童身上有多處新舊傷痕,檢察長張春暉立即指示主任檢察官陳竹君啟動婦幼保護小組,經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執行搜索,傳喚死者生父及證人到案訊問並查扣監視器仔細分析後,聲請羈押宋女。檢方查出,宋女去年受陳童父親委託,約定自同年2月2日起,以每週一到週五,每月約新臺幣3萬元之對價,在其位在高雄市左營區之住處對陳童為全日托育。今年5月30日,宋女因不滿陳童以手摳抓身上先前燙傷的傷口,竟以左手抓住陳童左手臂,右手持鞋拔站在後方朝陳童臀部、腿部方向多次揮打。宋女知悉陳童身高僅約77公分,且孩子會因遭揮打疼痛扭動之情形,導致鞋拔會揮打到頭部,其對此結果亦不在乎,仍持續朝陳童多次揮打,因此打到頭部雙耳中間後腦部位,致顱骨右側顱底骨折(顱底右枕骨線形骨折,含1骨折線長5.5公分,延伸至枕骨大孔)、右後顱凹大量硬腦膜上腔出血。今年6月3日,宋女因不滿陳童未自行吃飯,竟以雙手同時捏陳童大腿內側1次,然陳童仍不願吃飯,遂再以右手持續捏大腿內側;同日10時20分許,其因不滿陳童吃飯時嘔吐,以右手抓住陳童左手讓其懸空,並以左手持鞋拔將他帶進主臥室內,改以左手抓住陳童左手臂,右手持鞋拔,從後方朝陳童揮打。同月5日晚間8時44分許,宋女因不滿其子女未將屋內環境整理乾淨,竟以雙手伸到陳童腋下將他從嬰兒床拉出至其肩部高度位置,並旋即將陳童重摔至地面,導致男童頭部受有大力晃動;10分鐘後,宋女又因不滿陳童以手抓先前燙傷傷口,其遂以左手抓住陳童左手臂,再度用鞋拔朝陳童身上揮打。同月6日下午5時30分許,宋女在浴室幫陳童洗澡時,因不滿孩子伸手抓燙傷傷口,先以蓮蓬頭朝其頭部大量沖灌溫水,再以雙手推陳童撞牆,導致男童後腦撞牆後跌倒;接著宋女用雙手抓住陳童腋下,先將他舉至腰部高度,並旋即將陳童摔至澡盆內,並重複此行為3次,導致陳童身體癱軟並有嘔吐之情形發生。陳童不堪凌虐,受有頭部多處鈍力傷(15處擦挫傷及挫傷,其中至少7處符合為棍棒傷或鞋拔傷)、腦髓腫脹、軀幹及四肢多處鈍力傷(7處擦挫傷及挫傷,其中至少2處符合為棍棒傷或鞋拔傷)等傷害並足以影響陳童身心健全發展。此外,陳童也因宋女之凌虐行為,造成硬腦膜上腔出血惡化,持續出血達170毫升而當場失去意識。保母於6月6日見陳童失去意識、以臉面朝上姿態浮在澡盆上後,囑其長女撥打119報請救護將陳童送至國軍左營總醫院急救,惟陳童仍因顱底右枕骨骨折併大量硬腦膜上腔出血與腦髓腫脹,急救無效死亡。橋頭地檢署與「國民法官專責小組」開啟「偵查公訴合作模式」,順利突破案情,檢察官業於10月4日偵查終結,依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等罪嫌提起公訴,並請法官審酌被告之犯案手段、造成之結果及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從重量刑。◎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高雄惡保母「鞋拔狠揍、摔落澡盆」凌虐2歲童 檢提公訴求重判
高雄市一名陳姓男童,6月6日於宋姓保母家洗澡時失去意識,送醫不治身亡,醫師發現陳童身上有多處傷口,通報施虐。橋頭地檢署啟動婦幼保護小組調查,全案近日偵結,檢方認為宋姓保母涉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等罪嫌,提起公訴。將滿2歲的陳姓男童,自2023年2月起由父親委託,週一到週五以每月3萬元之對價,在宋姓保母位於高雄市左營區住處全日托育。不料宋女卻於2024年5月30日起至6月6日間,多次對陳童施暴,造成其全身多處傷勢,手段十分殘忍。宋姓保母不滿陳童以手摳抓燙傷舊傷,以左手抓住陳童左手臂,右手持鞋拔朝男童臀部、腿部揮打。陳童身高約77公分,因疼痛而扭動閃躲,鞋拔因此揮打到其頭部,宋女仍不以為意持續揮打,造成陳童顱骨右側顱底骨折、右後顱凹大量硬腦膜上腔出血。經過多次虐打後,宋女6月6日傍晚幫陳童洗澡時,因不滿男童摳抓先前燙傷傷口,以蓮蓬頭朝其頭部大量沖灌溫水,導致男童哭鬧不止,再以雙手推至牆上,使其後腦撞牆後跌倒。宋女仍不停手,抓著男童腋下舉至腰部高度,使其臉朝上摔入澡盆,重複3次,導致陳童身體癱軟並有嘔吐情形發生。陳童因宋姓保母前述凌虐行為,造成硬腦膜上腔出血惡化,持續出血達 170 毫升而當場失去意識,送醫後因顱底右枕骨骨折併大量硬腦膜上腔出血與腦髓腫脹而急救無效死亡。檢方近日偵結,認為宋姓保母涉犯修正前刑法之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112 條第 1項前段、刑法第277 條第 2 項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等罪嫌提起公訴,並請法官從重量刑。
三重19歲男雙載撞飛行人 三人重傷送醫驚險畫面曝光
新北市三重區10日凌晨0時許發生機車追撞意外,19歲張男載著26歲鍾女行經大同南路往環河南路方向直行時,撞上行人69歲唐女,三人重傷送醫,詳細肇事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釐清。張男騎車雙載行經上述地點時,撞上沿著路邊行走的唐女,強烈衝擊力道讓唐女當場被撞飛,張男和乘客鍾女也雙雙跌到柏油路上,還波及路旁兩輛機車,本起事件造成張男顱骨骨折、顱內出血、全身多處擦挫傷;鍾女腦出血,全身多處擦挫傷;唐女左小腿開放性骨折、內出血,三人生命跡象均穩定,救護人員到場後送往醫院進行後續治療。三重警分局獲報後立刻派員到場處理,進行管制疏導交通,並依規定測繪記錄,張男因無法酒測,已委託醫院抽血檢驗,並已通知兩輛遭波及機車車主製作筆錄,詳細肇事原因仍在釐清中。三重分局也呼籲,行車應小心慢行,並注意周遭路況,以維護用路人及自身安全。
快訊/新北三重驚傳嚴重車禍!36歲女騎士遭撞「頭部重創」命危急送醫
新北市三重區今(23日)上午7時許發生嚴重車禍,一名38歲林姓男駕駛自小客車行經興德路、光復路一段時,疑因左轉「未禮讓直行車」,直接撞上36歲的李姓女騎士,導致李女頭部遭到重創,顱骨骨折意識不清,緊急被送往醫院搶救,至於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跌倒撞餐桌…新北婦人木筷插進耳 急送醫拔除
56歲黃姓婦人日前在家中走路踩空,導致重心不穩往前摔倒,豈料木筷硬生生插入耳朵裡,由於家人不知道筷子插入深度,不敢貿然拔出,緊急將她送往台北慈濟醫院。經電腦斷層影像檢查,筷子深入頭皮下方2.5公分,所幸未穿透顱骨,黃婦住院3天後平安出院。事發時,黃婦手中抱著寵物狗,前方剛好是餐桌,跌倒第一時間,她抱緊愛犬,未護住自己,頭部直接撞上餐桌。雖然跌跤,黃婦卻沒有疼痛或其他不適症狀,只覺得耳朵不舒服。家人查看後驚見木筷插入黃婦耳朵裡,所有人都嚇壞了,家人不敢隨意拔除筷子,立刻將她送到台北慈濟醫院急診室求診。電腦斷層檢查發現,筷子從黃婦外耳蝸向上往頭顱方向插入,深入頭皮下方2.5公分,還好未穿透顱骨。經過耳鼻喉科檢查,確定沒有傷及耳道及聽力狀況後,再由口腔顎面外科醫師清潔、消毒患處,予以局部麻醉後,拔除筷子並縫合傷口。院方考量筷子非無菌,且插入位置正好在耳朵後方的顳骨乳突處上端,頭顱骨有許多骨頭內空腔,因此安排黃婦住院,給予預防性抗生素治療,防止傷口感染到顱骨內。黃婦恢復順利,3天後平安出院。台北慈濟醫院醫師夏毅然說明,患者傷口深及耳朵後方的顳骨乳突處,顱骨頭裡面有許多空腔,一旦感染進入顳骨便容易成為細菌溫床,若細菌沿著此顳骨可蔓延到腦袋,嚴重會威脅到生命。夏毅然提醒,顏面有許多神經及血管,若是神經受創,可能造成左右不對稱,甚至可能影響視力或聽力。民眾在異物不慎插入顏面時,切勿自行拔除,以免嚴重出血,或異物斷裂在顏面口腔內,加深移除困難,應盡快就醫評估並消毒,避免感染。
流浪狗衝出害騎士重摔!男「頭部著地」恐全身癱瘓 餵養愛媽遭起訴
高雄一名歐姓婦人借用洗車場空間放置狗籠安置流浪狗,2023年1月間在開啟狗籠餵養時,一隻流浪狗衝到馬路上,不幸與李姓機車騎士對撞,李男人車倒地,造成頭部外傷合併腦出血之顱骨缺損及水腦症,無自理能力全身癱瘓,全天需專人照顧。高雄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歐姓婦人疏縱流浪狗在道路上奔跑肇事,依過失致重傷罪嫌起嫌。據《中時新聞網》報導,70歲歐姓婦人借用鳳山區北賢街一處洗車場空間放置狗籠,收留附近的流浪犬進行餵養。2023年1月27日下午4時許,歐姓婦人前往餵養,打開狗籠時,一隻流浪狗從狗籠衝出,逕直往馬路狂奔。此時,恰好李姓男子騎機車經過洗車場外,反應不及撞上流浪狗,李男頭部朝下重摔受創,造成頭部外傷合併大腦硬膜下出血和蜘蛛膜下腔出血,顱骨缺損及水腦症,恐怕終身癱瘓,不僅無力自理,還需24小時專人照料,李男妻子因此憤而對歐婦提告。歐女向檢察官坦承在洗車場養流浪犬,但她指李男騎車太快才造成車禍,而檢方依行車紀錄器畫面推斷,發現李男車速僅48公里,未超過該路段50公里速限。檢察官認定,歐女借地餵養流浪狗,但未對流浪狗有適當管束,造成流浪狗衝出與李姓騎士對撞,造成重傷害,未盡養顧責任有明顯有疏失,偵結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嫌將歐婦提起公訴。
高雄男闖紅燈害女騎士終身癱瘓 判賠1476萬…不吃不喝「72年才能還清」
高雄一名張姓男子2年前闖紅燈,撞上41歲黃姓女子,導致對方腦部重傷,送醫治療後仍有意識障礙,昏迷指數10,恐怕終身得靠鼻胃管灌食及氣切管維持呼吸。家屬求償1668萬餘元,法院審理後判賠1476萬餘元,若以張男打零工每月1.7萬的收入,不吃不喝要72年才能還清。根據判決,張男2022年7月13日上午10時許,開車沿屏東縣萬丹鄉中興路1段南往北向行駛,行經中興路1段與新社路的交岔路口,闖紅燈撞上騎機車綠燈直行的黃女,造成黃女當場倒地,頭部外傷併顱內出血及嚴重腦水腫、顱骨骨折、右側第四至五節肋骨骨折併肺挫傷等傷害,送醫治療後仍因腦部損傷致有意識障礙,昏迷指數10分。由於黃女正值壯年,未來可能終身需要長期照護,家屬要求張男賠償,費用以黃女從事作業員每月7萬4千多的月薪計算,到65歲時的勞動力減損約1402萬5258元,同時也對張男求償醫藥費、看護費、薪資損失等共1668萬餘元。對此,張男主張勞動能力減損及精神慰撫金請求金額過高,也要求黃女家屬提出薪資證明。不過高雄地院簡易庭認為,肇事主因是張男闖紅燈,而黃女經醫院鑑定後,全人障礙為85%,勞動能力減損百分比為97%,經過重新計算後,判張男應賠償1527萬0224元,扣除已領取的強制險,還得賠償1476萬餘元。假如以張男打零工,月薪1.7萬來計算,恐怕要工作72年才能還清,全案仍可上訴。
彰化男不堪經濟重壓狠殺妻傷兒二審判刑出爐 徒刑24年減至19年
彰化縣2023年發生的慘劇引發社會廣泛關注,1名62歲的余姓男子,因家庭經濟壓力及不滿妻子行為,對妻子及兒子施以重手,事件經過審理後,台中高分院於6日宣判,將余男原先24年的刑期減至19年,但仍保留上訴權。2023年7月5日下午5時許,余男因妻子長期借貸、沉迷電子遊藝場而引發家庭經濟困境,再加上兒子要求安裝冷氣,讓其難以承受巨大的經濟壓力,憤怒之下,余男持鐵鎚對兒子發動攻擊,打擊至兒子頭部,隨後妻子聞聲制止,卻成為余男的下一個目標。余男在失控的情緒驅使下,將妻子頭部重重打擊,造成其顱骨骨折、頭皮撕裂、顱內出血等重傷,妻子當場倒地,最終不治,而在兒子逃入附近超商尋求幫助時,余男仍不罷手,持鐵鎚與超商店員對峙,直到警方趕到現場才將其拘捕,經過搶救,兒子雖逃過一劫,但傷勢依然嚴重,左側眼眶骨折、頭皮血腫以及手指多處骨折。原一審判決中,彰化地方法院對余男以《殺人罪》判刑14年,《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殺人未遂罪》判11年,合併執行24年,案件上訴至台中高分院後,合議庭對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殺人未遂罪部分作出調整,將刑期減至8年10個月,殺人罪部分維持原判,最終判決刑期為19年。
拖吊車遇閃光黃燈未減速撞殘女騎士 駕駛態度不佳遭判10月
新竹魏姓拖吊車司機前年行經竹科園區二路,遇閃光黃燈未減速,撞擊剛下班的蔡姓女騎士,致蔡女頭部重創,需全天候專人照顧,魏男事後未賠償,且否認有肇事責任,新竹地方法院認為他態度不佳,依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刑10個月。新竹地院調查,2022年10月21日凌晨,魏男駕駛拖吊車沿竹科園區二路由西北往東南方向行駛,1 點14分許時經過園區二路與力行三路口,本應注意閃光黃燈表示「警告」,而依當時天候晴朗、夜間有照明,柏油路面乾燥、無缺陷且無障礙物,視距良好等客觀情狀,並無不能注意的情事。然而,魏男卻疏未注意,貿然進入路口,當時蔡女騎機車經過,遇交岔口閃光紅燈號誌,未讓幹道車優先通行,2車因而發生碰撞,致蔡女受有頭部外傷併硬腦膜下出血、左側顱骨缺損合併水腦症及創傷性腦損傷,經治療後仍認知功能欠缺、四肢無力、日常生活需24小時專人照護,於身體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難治的重傷害。魏男辯稱,他當時有減速,且因視線被路燈及路樹擋住造成死角,所以無法注意,自身沒有過失。法官審酌魏男事發時行經閃光黃燈號誌路口,未減速接近小心通過,與被害人蔡女機車發生碰撞,致被害人重傷,魏男否認犯行,未與家屬達成和解,亦無賠償任何損害,且無任何善後處理措施等,顯見犯後態度不佳,依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刑10個月。
公車司機左轉撞死過馬路8旬老婦 賠錢和解獲判緩刑2年
高雄市趙姓公車司機去年8月行經七賢路、自強路口,左轉未禮讓直接撞上步行在行人穿越道的80歲黃姓老婦人,後續送醫搶救3天宣告不治,趙男事後賠錢達成和解。高雄地方法院近日依過失致死罪判趙男6個月、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2023年8月22日中午12時許,59歲肇事公車司機駕駛趙男沿自強一路北上車道行駛至七賢路口時,綠燈左轉時未注意車前狀況,且未停讓對向行人穿越道上的黃婦,不慎撞上釀禍,員警依規定測繪並實施酒精測試,確認趙男無酒駕。 黃婦遭撞送醫後,因顱骨骨折併外傷性顱內出血,在醫院搶救3天,仍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高雄地院審理時,趙姓司機坦承犯行,並掏錢賠償家屬,雙方達成和解,法官認為他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諒經此偵查及科刑判決教訓後,當能知所警惕,應無再犯之虞,因此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6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可上訴。
男子無照酒駕撞死單親父 賠450萬和解5年6月定讞
2022年11月,男子李佳修無照酒駕撞死王姓單親父親,一審被法院判7年2月,二審他賠450萬和解,判5年6月,全案再上訴,15日最高法院駁回定讞。判決書指出,2022年11月13日,李佳修先後在夜店與酒店飲用酒類後,行經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與忠孝西路車行地下道口時,未注意車前狀況,貿然以超過該處速限50公里時速以上之高速(經推算近時速100公里),自後方追撞前方被害人王男的自用小客車,導致該車翻覆,王男因而受有頭胸部外傷併顱骨粉碎性骨折,引發腦挫裂傷出血及肺挫傷而死亡。檢察官指出,李已經交通違規達21次,不在乎無照、酒駕等,請法院判7年6月至9年,而他連抄寫經文都不用心,「般若波羅蜜多」抄6遍都漏寫「多」字,非真心悔過。據了解,員警到場後,李男還叫囂,左大腿中彈後倒地,送醫後酒精濃度每公升1.085毫克,去年檢方提公訴,台北地院交給國民法官審判,是首件國民法官案件,判李男7年2月。李男二審認罪,答應賠王男家屬450萬元,高院二審判減刑,本來王男家屬同意判4年,但高院認為太輕,改判5年6月。李男當時面對記者詢問,是否判太重等問題,他都不回答。如今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15日駁回,李男5年6月定讞。◎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不肖子!台中男吵架怒推帕金森氏症母 「顱內出血」搶救2週仍不治
台中市潭子區2024年2月發生一起命案,46歲邱姓男子與患有帕金森氏症的母親同住,發生口角糾紛後,邱男竟動手推母親,導致母親頭部撞擊地板重創,送醫搶救2個多禮拜仍不幸宣告不治,檢方近日偵結此案並依《暴傷害致死罪》起訴邱男。起訴書指出,邱男與母親於2024年2月11日在住處廚房發生口角紛爭,邱男心生不滿出手推母親肩膀,因其母罹患帕金森氏症,身體反應、平衡及骨骼肌肉協調能力皆不佳,造成母親後腦勺撞擊地面,當場顱骨骨折及顱內出血,頭部也有明顯外傷,緊急送往慈濟醫院搶救,在同月28日晚間9時許,因併發症引起多重器官衰竭,院方最終宣告不治。檢方表示,邱男雖沒有致母親於死的犯意,但其母已年邁高齡且罹患帕金森氏症,綜合考量,若施加外力推壓,極有可能造成她重心不穩而跌倒在地,導致她頭部重創身亡,後續檢方將依《暴傷害致死罪》向邱男進行起訴。
澎湖馬公市驚悚一幕!行人躺臥車道遭輾過 重傷受困車底急救
澎湖馬公市5日凌晨發生一起令人震驚的交通意外,1名行人不明原因躺臥在道路上,遭到自小客車輾過,造成嚴重的傷害,事故發生於凌晨3時24分,地點位於馬公市新生路,正值夜間交通稀少,澎湖縣政府消防局立即接獲報案,派遣救護車及器材車前往現場救援。馬公分隊的救護車和器材車迅速到達事發地點,由分隊長許乃文負責現場指揮,救援人員迅速展開救援行動,使用電動撐開器和長背板,精確而迅速地將53歲蔡姓傷患從車底救出,隨即進行急救處置。受困車底的蔡男顱骨和頸椎骨折等多重傷勢,意識不清,救護人員立即對其進行緊急處置,固定頸部並進行止血包紮後,迅速送往三總澎湖分院進行進一步治療。目前,蔡男的傷情仍在觀察中,等待進一步的醫療評估和治療方案。警方初步調查顯示,自小客車的40歲駕駛人鄭姓女子並未飲酒,事故的具體原因仍在調查中,鄭女駕駛當時沿著新生路往馬公市區方向行駛,但遇到躺臥於車道上的蔡男時,未能及時避讓,導致悲劇的發生。澎湖縣政府消防局呼籲所有用路人,特別是夜間行駛時應格外注意路面情況,保持警覺,避免行人在不適當的地點出現,以免引發意外。
醉漢與外甥衝突躺路中央 遭輾來車爆頭
新北市62歲莊姓男子27日凌晨,酒後與外甥因搭車回家問題發生口角及肢體衝突,莊男倒在馬路上,遭直駛而來汽車輾過,造成頭部重創,送醫急救後傷重不治,轎車陳姓駕駛被警方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莊男楊姓外甥也被警方依傷害致死罪嫌送辦。昨凌晨0時許,民眾報案稱新莊瓊林路發生民眾糾紛及交通事件,警方獲報趕到現場,發現躺在地上的莊男傷勢嚴重,趕緊將他送往醫院急救,而當時在一旁的楊姓男子則向警方表示自己是對方的外甥,並說明案發經過。楊男供稱,昨與莊男相約到瓊林路某家卡拉OK飲酒,凌晨0時許結束,由於看見舅舅已經喝醉,便要求對方搭車返家,結果不但遭到拒絕,甥舅2人還因此發生口角,隨後又擴大為肢體衝突,雙方在店外推擠拉扯,過程中莊男倒在地上,楊男原想打電話叫計程車將舅舅送回家,不料1輛汽車行駛而來,駕駛因天色昏暗未注意到死者,便直接將其輾過。警消在場發現莊男頭部有大面積撕裂傷、頭部顱骨外露傷勢嚴重,經搶救後仍不治。轎車駕駛30歲陳姓男子表示,當時開車要去接朋友,經過時因為天色昏暗,等到發現有人躺在路上時已經來不及閃避,警方替他實施酒測,確認酒精值為0。雖然沒有酒駕的情況,但陳男仍涉嫌過失致死罪嫌,而死者外甥楊男,警方則認定,在莊男遭輾前2人發生推擠拉扯的肢體衝突,因此與遭撞有因果關係,也涉及傷害致死罪嫌,訊後將2人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新莊驚傳死亡車禍!舅甥KTV酒後起口角互毆 舅倒地遭車輾壓送醫不治
新北市新莊區27日凌晨12時許發生死亡車禍,1名44歲楊姓男子和62歲莊姓舅舅相約至KTV飲酒,楊男認為莊男已酒醉,要求他搭乘計程車返家,莊男不答應,雙方在店外發生口角糾紛,引起肢體衝突,期間莊男更是倒在路上,未料被30歲陳姓男子駕駛的轎車輾過,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警方依法將楊男和陳男移送偵辦,詳細事故原因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楊男和莊男為舅甥關係,2人相約至KTV包廂飲酒,離開時,楊男因認為莊男酒醉,且不醒人事,要求他搭計程車返家,雙方因此發生口角糾紛和肢體衝突,隨後莊男在拉扯過程中倒臥在馬路上,結果被陳男沿瓊林路往樹林方向駕駛的轎車當場輾過。警方表示,凌晨12時48分接獲通報,在新莊區瓊林路發生交通事故,抵達現場後,發現莊男被陳男的轎車輾壓,倒臥在地,立即將他送往部立台北醫院搶救,同時將現場拉起封鎖線,通知鑑識人員到場採證調查,莊男頭部大面積撕裂傷及頭部顱骨外露,院方不幸於凌晨1時56分宣布放棄急救。警方說明,經酒測,陳男酒測值為0,排除酒駕情事,陳男表示當時駕車要去載朋友,行駛時未發現躺在路中的莊男,才不慎輾壓,後續警方依《過失致死罪》將他偵辦,楊男則依《傷害致死罪》移送偵辦,詳細肇事原因及過程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屏東工地驚傳工安意外! 鷹架工人「7樓墜2樓」頭部重創搶救中
外,1名27歲蔡姓男工人作業時因不明原因從7樓鷹架摔落2樓,警消到場時發現蔡男頭部重創,緊急送醫搶救,詳細意外原因,警方正進一步釐清中。警消表示,上午10時52分接獲通報,該意外發生在長治鄉崑崙路上1處建案工地,蔡男從7樓高的鷹架摔落至2樓,警消隨即派出人車前往救援,到場時發現蔡男頭部重創,將他送往屏東基督教醫院搶救,蔡男被診斷出顱內出血、顱骨骨折、和頸椎及胸椎滑脫,昏迷指數3,目前已傳送高雄醫院救治。據了解,蔡男上午進行作業時疑似不慎從7樓鷹架摔落至2樓,同事見狀嚇得趕緊報警,救護人員到場後,發現蔡男頭部受傷,緊急幫他清洗傷口並包紮固定,隨後送醫治療。屏縣府勞青處說明,已派職災勞工個案主動服務人員前往關懷,提供相關個案服務,同時通報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進一步調查釐清事故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