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路士
」林秉樞「天天掀被子」騷擾⋯前室友受不了秒認罪 他這次一樣住3人房
林秉樞2021年對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施暴,羈押227天,原再服刑至少14天就能恢復自由,不過由於緩刑撤銷、不被檢方同意易科罰金,因此要入獄執行2年2個月17天。林秉樞昨(6日)入監執行,被安排住3人房。由於過去曾傳出,林秉樞曾多次騷擾室友,讓對方受不了招供、交保,因此其與新室友的互動將受到密切關注。據了解,林秉樞收押時曾與涉犯貪汙罪的公路總局養路士林志順同房,因不滿對方打呼聲太大聲,雙方因此爆發口角;林秉樞甚至會每天跑去掀林志順的被子,讓林志順根本沒辦法睡覺。林志順最後無奈招供認罪、求交保,想盡快離開3人房。回顧林秉樞昨(6日)報到時,面對大批媒體一言不發。台北看守所副所長表示,林秉樞中午送到看守所後沒吃午餐,晚餐所內將提供梅乾扣肉、沙茶魷魚羹、高麗菜、魚丸湯。台北看守所副所長也提到,林秉樞被安排入住3人房,所方安排微罪犯人與他同住。由於林秉樞先前曾與室友相處不融洽,因此後續與新室友的互動,不排除將受到所方密切關注。
高嘉瑜前男友林秉樞每天都在鬧!看守所室友受不了 貪污全招求交保遠離他
立委高嘉瑜遭前男友林秉樞施暴案,全案已定讞,林扣除被收押的226天,只須中秋節後再入獄14天並繳78萬罰金,就可了結本案。而據透露,林秉樞收押時曾與涉犯貪汙罪的公路總局養路士林志順同房,2人關係不洽,林志順原否認犯罪,卻因受不了林秉樞每天騷擾,無奈招供「我全認」,只求交保遠離林秉樞,最終他如願交保、被判刑。53歲林志順被控利用核發路權證照的機會,向廠商索賄125萬餘元,前年11月19日不認罪被收押禁見;林秉樞則在同年12月1日被拘提,翌日收押禁見。林志順與林秉樞兩人在看守所為同房室友,卻鬧不合,去年林秉樞認為室友睡覺打呼太大聲,在凌晨把對方叫醒後發生口角,擾亂舍房秩序,雙雙被送「違規房」處分,據悉這名室友就是林志順。林志順原本在看守所過得好好的,遇上林秉樞後全變調。兩人時有口角,林秉樞看不順眼林志順,每天凌晨跑到他床舖旁狂掀他被子,讓林志順睡不好覺,不堪其擾的他,無奈向檢調翻供「我全認」,只求交保遠離夢魘。有過監所違規紀錄的林秉樞,如今將再入獄14天,屆時矯正機關將密切注意他在監狀況。林秉樞因2021年9月與高嘉瑜視訊時,曾竊錄截圖,又指示女助理在高嘉瑜上節目時「斗內」留言恐嚇,還在飯店對高施暴,登入高的臉書亂貼訊息、假冒高傳訊,甚至要求高寫自白書,並在母親靈堂逼迫高下跪、拉扯頭髮。事後林秉樞怕事情被媒體披露,持私密影像、錄音檔等物恐嚇高,還要求女助理P圖偽造存款交易明細。林秉樞一審及二審被依竊錄、傷害、偽造文書、恐嚇、無故變更他人電腦相關設備電磁紀錄、強制等7大罪狀,共判刑13罪,除傷害罪判刑8月,其餘12罪判刑3至6月不等,合併執行2年2月,可易科罰金,因未上訴已定讞。林志順則被控利用職務之便,向欲申請路證的天然氣公司索要每次3500元的「勞務費」共125萬餘元。他因收押遇到林秉樞騷擾,最終坦承犯罪,新北地院判處2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1年。
給錢才發許可證!公路總局員工索賄天然氣公司狠撈百萬元 下場曝光
公路總局中壢工務段養路士林志順2016年來利用職務之便,向天然氣公司索取勞務費,索賄成功後才核發挖掘公路許可證,6年來索賄金額達125萬餘元,新北地院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判處林男2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1年,全案可上訴。林男2021年被檢舉收賄,同年8月被檢調搜索約談,檢調發現,林男負責中壢工務段管轄道路的路證申請作業,身兼審核者,他2016年得知欣桃天然氣公司要施作瓦斯管線埋設工程,需要大量路證後就開始向業者索賄。判決指出,林男6年來向天然氣公司索取現金119萬2500元、債權6萬3000元,林男雖坦承有收受現金,但否認取得債權的罪名,林男律師辯稱,林男雖有與天然氣公司人員有約定債權,不過未收到款項,後續也同意拋棄債權,因此未收到實際利益,並未構成貪汙治罪條例。相關證人指出,林男每件路證申請案都會收取3500元費用,後續要求林男提供發票請款,林男卻拿不出,因此申請路證的錢就一直累積,林男每過一陣子就會問何時把錢給他。合議庭認為,林男卻時取得債權獲得不法利益,縱使天然氣公司未實際交付現金,也無礙於構成貪汙治罪條例,因此不採信林男律師說詞。合議庭指出,林男索賄時間長,犯罪所得逾百萬,嚴重破壞人民對申請路證處理的信賴,顯見其非一時失慮或偶發,就犯罪情節而言,難認極其輕微,不過,考量林男偵訊時坦承犯行,且已繳交全數犯罪所得,符合減刑要件,因此判處2年10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知法犯法!公路總局養路士索賄廠商 6年狂貪百萬遭起訴
公路總局中壢工務段養路士林志順去年遭檢舉利用核發挖掘公路許可證權限,向天然氣公司索賄,檢調追查下發現,林男6年來向欣桃天然氣公司,索賄高達128萬元,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起訴。新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劉恆嘉指揮台北市調處,去年8月啟動搜索約談,帶回林男等19位涉案人士,檢調陸續透過搜索、數位鑑識等方式,調查林男和天然氣公司職員的聯繫內容,確認林男有代理申請路證的嫌疑。檢調發現,林男負責中壢工務段管轄道路的路證申請作業,身兼審核者,他2016年得知欣桃天然氣公司要施作瓦斯管線埋設工程,需要大量路證後就開始向業者索賄。林男要求業者交付每件3500元以上的代辦費用,業者擔心工程被刁難,恐會影響工期賠錢,陸續支付費用,林男2016年至2021年間不法獲利高達128萬3000元,其中有120萬2500元現金、8萬500元的債權。據了解,林男後續也有向其他廠商索賄,但業者不滿,向調查局檢舉,全案才曝光。檢方指出,林男已自行繳回犯罪所得118萬3500元,將依貪汙治罪條例的公務員對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起訴,呼籲公務人員應遵守法令規範,後續將全力偵辦類似案件,維護國官箴及政府清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