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回
」 剴剴案 無期徒刑 川普 死刑 台中
小玉狂做119人換臉A片!表悔意求從輕量刑被駁回 刑期6年4月確定
擁有百萬訂閱的YouTuber小玉過去因為利用AI深偽技術客製化台灣知名女性變臉色情片後,販售給網友,並藉此賺取1338萬元,其中受害者包括前立委高嘉瑜、立委黃捷、網紅白癡公主、奎丁等。最高法院於2024年5月判處小玉6年4月定讞,小玉提出抗告以後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小玉本名為朱玉宸,他在2021年2月起於社群平台X設立「台灣網紅挖面」帳號,合成知名藝人、網紅及政治人物的猥褻影片,採會員制販售牟利,並由助理莊炘睿負責蒐集被害人照片與影片後,再由小玉透過深偽技術將被害人的臉部與日本色情片結合後售出。檢警於2021年獲報以後搜索小玉的工作室與住家,並將小玉和莊炘睿帶回偵訊,並以30萬與5萬進行交保,全案於2022年3月偵結,檢方認定受害人高達119人,依照個資法、加重誹謗罪、妨害風化等罪嫌提起公訴。新北地院一審判處小玉5年6月,得易科罰金200萬5000元,莊炘睿3年8月,得易科罰金133萬元5000元,案經上訴以後,高等法院二審加重刑期,判處小玉5年、1年8月(得易科罰金),莊炘睿4年6月。案經上訴以後,最高法院於2024年5月駁回上訴定讞。全案定讞以後,小玉未繳納易科罰金,因此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主張深有悔意,請求法院能夠准予定刑於2年半至3年,給予從輕量刑的機會,但高等法院認為,其犯罪高達119次,行為屬數位性別暴力,被害人私密影像遭到散步,侵害不可替代且近乎不可回復法益侵害,因此定應執行6年4月,小玉不符抗告以後被最高法院駁回。
2028大選提前開打!杜特蒂之女宣布參選 菲律賓外交路線恐再轉彎
菲律賓副總統薩拉杜特蒂(Sara Duterte)18日正式宣布投入2028年總統大選,強調願意奉獻「生命、力量與未來」為國家服務,同時點名現任總統小馬可仕(Ferdinand Marcos Jr.)須為通膨升高、醫療體系不足及貪腐問題負責。總統府透過馬拉坎南宮發言人回應時僅簡短表示「祝好運」,雙方政治對立再度浮上檯面。薩拉杜特蒂公開批評現任政府施政表現。多家國際媒體指出,薩拉在談話中提到,「我花了47年才明白,我的生命從不只是我自己。」她並為2022年與小馬可仕搭檔參選致歉,坦言當年運用家族政治資本協助對方勝選,如今無法向所有選民逐一致歉,但將以實際行動承擔責任。小馬可仕無法連任,菲律賓政局提前布局。薩拉已被視為2028年最具競爭力的潛在人選之一。依菲律賓憲法規定,總統任期為一屆6年,小馬可仕不得連任,使政壇提前進入布局階段。兩人於2022年大選期間曾結盟並以壓倒性票數勝出,不過選後數週內即出現裂痕。薩拉未取得理想內閣職位,僅出任教育部長,雙方關係逐步惡化。杜特蒂家族與馬可仕家族政治對立持續升溫。去年薩拉曾遭國會彈劾,但最高法院以程序問題駁回;近期又面臨新一輪涉及背叛公眾信任與貪腐等指控的彈劾爭議。分析人士指出,薩拉此時宣布參選,可能意在改變政治敘事,將對她的調查與彈劾描繪為阻撓其角逐大位的政治操作。不過也有學者警告,提前表態恐加劇攻防,反而提升彈劾風險。外交層面同樣成為焦點。前總統杜特蒂(Rodrigo Duterte)2016年至2022年執政期間,菲律賓外交一度向北京靠攏;小馬可仕上任後則強化與華府合作,並在南海議題上採取較為強硬的多邊立場。外媒分析,若薩拉.杜特蒂勝選,菲律賓對外政策可能再度出現方向調整。隨著2028年選戰提前升溫,杜特蒂家族與馬可仕家族的政治角力已逐漸成形,內政改革與外交路線之爭,將成為未來數年的重要觀察指標。
Shein遭歐盟正式調查 涉違規商品與「成癮式設計」
根據《美聯社》報導,歐洲聯盟監管機構已對中國快時尚電商平台Shein展開正式調查,關切該平台是否未充分限制違法商品販售,以及是否採用具有「成癮式設計」的功能,影響使用者權益。歐盟執行機構17日表示,此次調查依據《數位服務法》啟動。該法規要求大型網路平台採取額外措施,保護用戶免於接觸可疑或違法商品。若經深入調查後作出違規認定,Shein可能被要求改善相關作法,甚至面臨高額罰款。歐盟執委會指出,調查重點之一在於Shein是否建立足夠防護機制,以防止在歐盟境內販售違法商品,包括可能構成兒童性虐待素材的物品,例如「類兒童性玩偶」等產品。事實上,Shein去年在法國曾引發爭議。當地主管機關發現該平台網站上販售包括槍枝、刀械及砍刀等非法武器,以及類兒童性玩偶等商品。法國政府當時曾尋求暫停Shein在法國的網站存取,但法院駁回該措施,並要求歐盟執委會依據《數位服務法》進行調查。除了違法商品問題,歐盟執委會也將檢視Shein是否具備適當系統,以降低所謂「成癮式設計」帶來的風險。監管單位指出,Shein透過向用戶提供「互動積分」或獎勵等方式,鼓勵持續參與與瀏覽,相關設計是否對消費者,特別是未成年人產生不良影響,將納入評估範圍。此外,監管機構亦關注Shein推薦系統的透明度,質疑平台未清楚說明為何向用戶推薦特定商品。歐盟方面表示,平台應讓消費者明確理解推薦機制的運作方式。對此,Shein回應指出,公司高度重視相關義務,並將持續配合歐盟執委會調查。Shein表示,已投入大量資源強化對《數位服務法》的遵循,包括進行全面性的系統性風險評估與緩解架構建置,加強對未成年用戶的保護措施,以及持續優化平台設計,以促進安全與可信賴的使用體驗。Shein在聲明中強調,保護未成年人及降低有害內容與行為風險,是平台開發與營運的核心原則。後續調查結果與可能裁決,仍有待歐盟方面進一步公布。
美逾4千起拘留移民案件「遭裁定違法」!川普政府仍強硬執法
自去年10月以來,全美數百名聯邦法官已在超過4,400起案件中裁定,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政府在拘留移民時違法。根據《路透社》(Reuters)對法院紀錄的審查,這些判決構成對川普政府移民驅逐政策的1次全面性法律駁斥。然而,即便法院已明確認定相關政策違法,政府仍持續將部分移民無限期羈押。據《路透社》報導,西維吉尼亞州(West Virginia)聯邦地方法院法官強斯頓(Thomas Johnston)上週在1項命令中寫道,「令人震驚的是,政府竟然堅持要求本院重新定義,甚至完全無視現行法律的明確文字」,同時他也下令釋放1名遭拘留的委內瑞拉籍人士。強斯頓為前總統小布希(George W. Bush)任命的法官。多數判決聚焦於川普政府背離近30年來對聯邦法律的既定解釋。長期以來,司法體系普遍認為,已在美國境內居住的移民,在移民法庭審理其案件期間,可以透過交保獲釋。然而,川普政府改變這一解釋,擴大強制拘留範圍。對此,白宮發言人傑克森(Abigail Jackson)聲稱,政府「正依法履行川普總統所獲授權,執行聯邦移民法」。據悉,在川普執政下,本月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U.S. 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 ICE)拘留人數升至約68,000人,較其去年就任時增加約75%。上週,位於紐奧良(New Orleans)的保守派聯邦上訴法院為川普政府帶來1場勝利。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法官瓊斯(Edith Jones)在推翻2名墨西哥男子獲釋裁定時指出,過去歷屆政府未充分運用拘留權限,「並不代表他們缺乏進一步拘留的權力」。隨後2人的律師表示,他們目前仍維持自由之身。其他上訴法院預計未來數週將審理相關爭議。國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發言人麥克勞克林(Tricia McLaughlin)指出,訴訟數量增加「並不令人意外」,尤其在「部分激進法官試圖阻撓川普總統履行美國人民授權的大規模遣返任務」之際。該部門未進一步回應本報導中更具體的案件與數據問題。由於其他法律救濟途徑有限,自川普上任以來,被拘留移民已提出超過20,200件聯邦訴訟,要求釋放。根據《路透社》對加拿大跨國傳媒集團「湯森路透公司」(Thomson Reuters Corporation)旗下法律研究工具「Westlaw」,超過20年來所有公開聯邦法院案件卷宗的彙整,自10月初以來,至少4,421件案件中,超過400名聯邦法官裁定ICE在大規模遣返行動中違法拘留移民。另有部分案件仍在審理中,或因當事人獲釋而撤銷,甚至是被移轉至其他司法轄區,迫使當事人重新提告。《路透社》無法確定有多少案件被移轉或重提。18歲的委內瑞拉高中生約瑟夫湯瑪斯(Joseph Thomas)去年12月底在威斯康辛州(Wisconsin)與父親艾利亞斯湯瑪斯(Elias Thomas)一同進行沃爾瑪(Walmart)送貨途中,於交通攔查中被捕。2人於2023年8月入境美國申請庇護,並獲准工作。其律師佩爾提耶(Carrie Peltier)表示,他們是因「棕色皮膚駕駛」而遭攔查。1個月內,法院命令釋放父子2人。同為小布希任命的美國首席地方法院法官席爾茨(Patrick Schiltz)裁定約瑟夫遭非法拘留,命其立即釋放,並指出ICE在其作為乘客時拘捕並無逮捕令證據。另1名由川普任命的法官托斯特魯德(Eric Tostrud)則裁定其父艾利亞斯有資格申請保釋聽證,並寫道:「本區法院已多次審理並駁回此類法條解釋爭議,此案亦將如此。」目前約瑟夫改為線上上課,因擔心再次遭拘留而不敢返校。報導補充,「人身保護令」(Habeas Corpus)起源於14世紀英國法院制度,並被納入美國憲法,為遭政府非法拘禁者提供司法救濟。由於近期訴訟激增,使該制度再次成為焦點。今年1月短短數日內,律師即為多名無犯罪紀錄的被拘留者提出人身保護令申請,包括:在明尼蘇達州(Minnesota)自家車道被捕的5歲厄瓜多男童科內霍(Liam Conejo);1名持合法臨時人道身分、在前往電纜技師工作途中被捕的烏克蘭男子;1名與美國公民結婚、育有3歲自閉症美籍子女的薩爾瓦多男子;1位具難民身分、在讓探員進入公寓大樓後遭捕的厄利垂亞醫院員工;以及1名送女兒上學後遭逮捕的委內瑞拉男子。大量訴訟迫使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調度原本負責刑事案件的律師應對人身保護令案件。《路透社》發現超過700名司法部律師代表政府處理移民相關案件,其中5人各自出現在超過1,000件人身保護令案件卷宗中。法律壅塞部分導致政府即便在法官下令釋放後,仍未即時執行。上月,席爾茨在明尼蘇達州1項命令中指出,政府在76件案件中違反96項法院命令。當地聯邦檢察官羅森(Daniel Rosen)2天後在文件中表示,這些案件對政府律師造成「巨大負擔」。紐約方面,由拜登任命的聯邦法官喬杜里(Nusrat Choudhury)本月指出,ICE違反2項「明確且無歧義」的命令,將1名男子轉送至新墨西哥州(New Mexico)拘留,卻虛稱其仍在新澤西州(New Jersey)可出庭。司法部發言人巴爾達薩雷(Natalie Baldassarre)回應稱,政府「正遵守法院命令並全面執行聯邦移民法」,並批評「若越權法官依法審案並尊重政府準備案件的義務,就不會出現壓倒性的人身保護令案件量,或對國土安全部是否遵命的疑慮。」在紐約,倡議人士守候於移民法庭外,協助被拘留者即日提出人身保護令,以阻止其被迅速轉移至外州拘留中心。1月16日,聯邦法官歐特肯(J. Paul Oetken)緊急裁定,禁止政府將1名在庭審現場被拘留的厄瓜多男子移出紐約。1月30日,同為歐巴馬任命的法官卡特(Andrew Carter)命令其立即釋放。然而,並非所有移民都能獲得此類救濟。部分人不知可提出人身保護令,另一些人則無力負擔高昂律師費。美國公民羅爾(Judy Rall)就表示,其委內瑞拉籍丈夫已在德州藍帽拘留中心(Bluebonnet detention center)羈押近1年,律師報價超過5,000美元提出人身保護令,她無力負擔。2人基於婚姻關係提出移民申請仍在審理中,但政府拒絕在案件裁決前釋放其夫。雖然無犯罪紀錄,政府卻在未提出證據情況下指控其與委內瑞拉幫派「阿拉瓜火車」(Tren de Aragua)有關。本月,其律師同意免費承接人身保護令案件。
割頸案乾兄妹最快2年可假釋引怒火! 律師:僅能修法補救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聖誕節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男遭判12年、林女則是11年。兩人相當於最快僅被關4年就能假釋,掀起大眾怒火。對此,律師表示,只能等《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修正條文通過,若通過屆時少年殺人可能就無法三分之一刑期得以假釋。2023年12月25日事發當天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女愈想愈生氣,跑去找乾哥郭男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郭男、林女一審分別被判刑9年、8年,檢察官不服提上訴,二審改判12年、11年徒刑;檢察官再提出上訴,但最高法認為檢察官當時僅針對量刑上訴二審,上訴第三審時卻指摘援判決犯意沒有釐清,非合法上訴理由,且量刑妥適,因而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三分之一就得以聲請假釋,而郭男和林女已被羈押2年,代表最快只要再2年就有機會假釋出獄。此判決讓家屬難以接受,也引發社會譁然。對此,律師廖芳萱說明,根據法律規定,14歲以上未滿18歲之行為得減輕其刑,且犯罪時未滿18歲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因此若是未成年人犯殺人罪,大約落在5年以上、20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此外,相較於一般成人必須服刑滿二分之一才能假釋,未成年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只要展現出悔改的實據,服刑期滿三分之一即可申請假釋。廖芳萱說,但少年假釋出獄後,也並非完全自由,在假釋期間必須接受「少年保護管束」,由少年觀護人定期面談、追蹤,若在假釋期間又違反相關規定,假釋會被撤銷。廖芳萱提到,行政院已於2025年10月通過一項《刑法》修正草案,針對「故意殺人」及「兒虐致死」等重大暴力犯罪,若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者不得假釋,目前正送交立法院審議,因此只能待《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修正條文通過,少年殺人可能就須面臨無法再享受三分之一刑期得以假釋的優待。
全案定讞!割頸案乾哥12年、乾妹11年 「最快關4年假釋」死者家屬崩潰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相當於兇手最快僅被關4年就能假釋,死者父親聽聞判決後情緒崩潰。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此案也引發軒然大波。郭、林一審分別被判刑9年、8年,檢察官不服判決上訴,二審改為12年、11年徒刑,檢察官再提出上訴,但最高法認為檢察官當時僅針對量刑上訴二審,上訴第三審時卻指摘援判決犯意沒有釐清,非合法上訴理由,且量刑妥適,因而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而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3分之1,就可以聲請假釋,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
為川普大吵遭父親槍殺! 英國女倒臥浴室門口亡
英國一名23歲女子日前赴美探望父親期間,疑因與父親爭論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相關議題,最終遭父親持槍擊中胸部身亡。英國法院近日召開驗屍聽證會,還原案發經過。根據《英國廣播公司》報導,死者為來自英格蘭柴郡沃靈頓(Warrington)的露西哈里森(Lucy Harrison)。她於2025年1月10日在美國德州達拉斯近郊的普洛斯珀(Prosper)探視父親時,胸部中彈身亡。當地警方最初以「過失殺人」方向展開調查,但科林郡大陪審團最終決定不起訴其父克里斯哈里森(Kris Harrison),因此未提出刑事指控。英國柴郡驗屍法院日前開庭審理此案,露西的男友出庭作證指出,案發當天上午,露西曾與父親因川普展開激烈爭論,而當時川普剛展開第二任總統任期。露西男友表示,露西一向對父親擁有槍枝一事感到不安,每當父親談起持槍話題,她都會情緒低落。他回憶,當天上午爭論期間,露西曾質問父親:「如果那個遭到性侵的女孩是我,你會有什麼感受?」但父親回應稱,他還有另外兩個與他同住的女兒,因此不會太受影響。此話讓露西相當難過,隨即跑上樓。露西男友續指,當天下午、距離兩人預計前往機場約半小時前,露西在廚房時,其父牽著她的手,帶她進入一樓臥室。約15秒後,他聽見一聲巨響,隨後聽見其父大聲呼喊,「我衝進房間後,看見露西倒在浴室入口附近的地板上,其父則是不斷尖叫,語無倫次。」父親克里斯並未出席聽證會,但透過提交給法院的書面聲明表示,當時父女正在觀看一則關於槍枝犯罪的新聞,他告訴女兒自己擁有一把槍,並詢問她是否想看看。兩人隨後進入臥室,他從床頭櫃取出一把9毫米克拉克(Glock)半自動手槍。克里斯表示,他於數年前購買該槍枝,是為了讓家人有「安全感」,並否認過去曾與女兒討論此事。他在聲明中指出:「當我把槍舉起來給她看時,突然聽到一聲巨響,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露西立刻倒下。」他表示無法記得當時手指是否扣在扳機上。克里斯坦承自己過去曾有酗酒問題,也曾接受戒酒治療。他表示,因女兒即將離開、情緒低落,當天「短暫復飲」,喝了約500毫升白酒。聽證會中也宣讀警方證詞指出,警方到場時聞到他身上有酒味。監視器畫面顯示,他在當天下午1時前曾於便利商店購買兩盒各500毫升的夏多內白酒。聽證會開始時,克里斯的律師要求承審驗屍官迴避審理,稱外界可能認為她有「偏頗之虞」,並指本案調查方式「更像刑事偵查,而非單純事實釐清」。但代表露西母親珍科茲(Jane Coates)的律師反駁稱,此舉是對方律師團的突襲行動,並強調克里斯是「當時房內唯一開槍的人」;驗屍官最終駁回迴避申請。克里斯透過律師發表聲明表示,他「完全接受」自己行為所帶來的後果。「沒有一天不感受到這份失去的重量,這將伴隨我一生。」本案聽證會已暫時休庭,預計將於11日由驗屍官作出結論。
沒先預約遭拒!19歲男燒死刺青店夫妻還嗆「出獄殺光全家」 判無期定讞
屏東縣19歲男子許濸雄,2023年10月間想刺青但未預約,遭老闆拒絕後,竟在凌晨4時許到店裡縱火,將黃姓老闆夫婦燒死。法院審理期間,他一度嗆家屬「出獄殺光全家」,屏東地院一、二審均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死者家屬提上訴,請求法官改判死刑,最高法院9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定讞。據了解,許濸雄曾3次到位於屏東民享路的刺青工作室刺青,但他在2023年10月27日,未先告知就前往工作室,黃姓老闆要他離開,雙方發生爭執。同月29日凌晨3時左右,許濸雄騎機車至屏東市中山路的加油站,花費18元買汽油,再到五金百貨行買1盒火柴。同日凌晨4時30分左右,許濸雄返回刺青工作室門口,將汽油潑灑於停放在1樓大門外的2輛機車上,並點火焚燒,隨即騎車逃逸。火勢迅速延燒至樓上住處,當時黃姓夫妻正在睡夢中,驚醒後往樓上逃,但因吸入大量一氧化碳及嚴重燒傷,導致28歲陳姓老闆娘送醫不治,30歲黃姓老闆重傷,救治8天後仍不治身亡。警方循線逮捕許濸雄,他偵訊時自稱有憂鬱症,並辯稱不知老闆夫妻住樓上,縱火燒機車只是想給對方警告,沒想到鬧出人命。屏東地方法院一審審理時間,許濸雄曾嗆死者父親「出獄要殺他們全家,以及殺光作證的警察與證人」,家屬因此要求法院判處死刑,國民法官認為他並無悔意,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至二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家屬不服再提上訴,最高法院9日駁回上訴定讞。民事求償部分,一審判決許濸雄須賠償黃姓老闆的雙親1173萬餘元、賠償陳姓闆娘的雙親889萬餘元,因兇嫌未上訴,確定他須賠償共2062萬餘元。
波斯菊異語1/大肚花海上億農地有蹊蹺 佃農「三七五」金鐘罩折騰地主喊救命
多數人以為只存在歷史課本的「三七五減租」竟成了買賣土地「卡關」元兇,一場涉及新台幣上億元的土地處分案居然出現「死後簽署」幽靈契約。台中大肚追分火車站旁台1線,秋收稻穀後農田開滿了波斯菊,背後卻有洶湧暗盤角力生波,「和諧純真」的波斯菊花語也只能無奈走味。放眼約2,000坪的台中大肚農地在縱貫公路台1線與海線鐵路之間,距離高鐵站車程更只要15分鐘,地主開了價找到「下家」想換錢走人,卻苦於上頭「三七五租約」魔咒而動彈不得、多年移轉未果。(圖/黃耀徵攝)最高行政法院2025年底裁定駁回一樁「耕地三七五減租」上訴案,原來是高齡80的苦主許嬸婆挨了悶棍,她持有了位在大肚區台1線縱貫公路與海線鐵路所夾的都市計畫區內農地,方正的現場不只追分火車站走路就到,開個車15分鐘抵達高鐵台中站開發潛力無窮,但她早嫁到花蓮去了無暇他顧,多年前來自農地附近烏日的農具機盤商江老闆,打算以每坪新台幣11萬、總價破2億吃下這2,000坪左右農地,心想再怎麼不濟沒開發也能大規模機械化農作,而老太太只希望安享晚年,賣掉領錢走人就好,看似彼此合意買賣,背後卻橫空殺出了「程咬金」,導致卡了關至今還無從解套。一名佃農老李攪入了這場買賣局,原來1990年老李看上當時荒在那的農地「情勒」地主鄰居許家已故阿祖「生活過不去、行行好讓我種水稻」,結果許家口頭答應但沒打契約,老李也就這樣一再耕種30多年,等到近年許家阿祖壽終正寢後「分家」,許嬸婆分到農地但忙著在花蓮「帶孫」,加上農地農用連「田賦」都不必繳,許嬸婆壓根兒沒把持有土地這事放心上。苦主許小姐(左起)與其夫陳先生泣訴買賣土地一連串離奇遭遇,直斥官府與佃農聯合侵害了土地所有權。(圖/黃耀徵攝)江老闆看上土地後輾轉找到了許嬸婆,他們連袂到地政事務所看了地籍謄本,驚覺上頭竟被註記與老李有「三七五租約」,這宛如土地「緊箍咒」,只要佃農咬緊不讓「連買賣都不行」。但不對啊,許家何時與老李簽了佃農約?許嬸婆回顧,許家阿祖是1984年被前地主欠債抵押輾轉拿到了土地,但當時權狀可是乾乾淨淨沒任何「三七五」註記,後頭也不曾到地政單位變更。但過戶時到地政事務所一看,發現居然備查了1949年一張詭異租賃契約,上頭的筆跡明顯與紙張年代不符,稅票開立年份竟還是1965年,已是滿腹疑問。而後在1990年代「地籍電子化」時期,電磁紀錄竟被謄寫了「三七五租約」註記,回頭想追紙本租約竟有多年被「遺失」,「難道主管機關沒插股嗎」?連串詭異讓許嬸婆不寒而慄。許嬸婆強調,許家阿祖1984年法拍取得土地後,從不曾經法院公證任何契約,反而台灣省政府地政處可是有函令,只要是法拍取得的土地,後頭任何出租等合約行為,都必須經報經執行法院准許,退步言之在「法拍」後的耕作約定根本無效,且無論是此前此後,耕作者紙本資料從未有「三七五」註記,她直斥從佃農身分到優先承購權恐怕都是假造。佃農老李(圖)反批自己合法取得耕作權已獲得公所、行政法院雙雙認證,直斥地主不尊重司法判決。(圖/黃耀徵攝)CTWANT採訪當下老李也出現了,他直罵許嬸婆「瘋子」衝突一觸即發,還好兩方熱心民眾拉了個安全距離。老李直指,這2,000多坪土地可是從小種到老,多數繳交公糧在農會可都有紀錄,自己的佃農身分也被公所和行政法院認證,他嗆聲「棺材不是裝老人」自己可還有力氣種,若要告自己「偽造承購權」就「請地檢署來抓我啊」,自己會一路種下去,捍衛承租權不放棄。大肚區公所農業課則直斥「插股」傳言為無稽,並回應「三七五租約」其實根本是私人合約關係,只是政策上為了保護佃農而另立有利解釋的行政法規。農業課官員直指,當初許嬸婆是打民事訴訟告老李輸了個窮途末路,無奈之下才轉向來打行政訴訟是很「硬要」,行政法院當然就不推翻民事判決結果,也直接以「裁定」駁回,未就實質內容進一步審查。
兒媳遭質疑出軌!公公轉帳2千萬購屋安撫 夫妻仍鬧離婚反遭提告
大陸上海徐匯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一起家事糾紛案。一名公公在兒子婚姻亮起紅燈之際,曾向兒媳轉帳65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600萬元),作為購房補償金。事後小夫妻仍鬧離婚,公公轉而提告,要求兒子與兒媳返還該筆款項及利息,但法院最終判決駁回其全部訴求。據《看看新聞》報導,資料顯示,兒子小唐與妻子小謝於2020年12月登記結婚,公公老唐為兩人婚後生活出資購置婚房。兩年多後,夫妻關係出現裂痕,小謝懷孕期間得知小唐曾隱瞞婚史,雙方矛盾加劇。小唐更懷疑腹中胎兒非親生,堅持要求進行親子鑑定。鑑定結果證實胎兒為小唐之子,但夫妻關係仍無法修復,小謝一度表示欲流產後再提出離婚。老唐見情勢惡化,於2023年4月至6月間,分三次向兒媳帳戶轉帳共計650萬元,並在備註中標明「購房款」。該筆資金後用於購買徐匯區一處學區房,並登記在小謝名下。同年6月,小謝順利產子,但9月起與小唐分居,隨後提出離婚訴訟,法院未予准許。老唐其後主張,650萬元為小謝以墮胎為要脅而向其借款,並提出小唐簽署的借條作為佐證,要求小夫妻共同返還金額及利息。小唐亦站在父親一方,承認借款事實,表示該筆款項為夫妻協議後向父親借得,願意還款。然而,小謝則主張,款項性質為老唐為補償其在婚姻中所受委屈及感謝她生下孩子而「贈與」的個人財產,並非借貸。她強調自己從未簽署借條,且轉帳備註也非「借款」,更指出該房產並非夫妻共同生活必要所購,應不視為共同債務。法院審理後認為,老唐所提借條僅為小唐一人簽署,並無證據證明小謝知情或事後追認;且涉案款項並非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所需,不符合《民法典》關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法律要件,最終裁定駁回原告老唐的所有訴訟請求。
文創暗流1/國北教大董姓教授採購親屬公司高價平板 竟刁難下屬99元預算
文化部每年釋出「文化科技計畫管理及協力輔導」採購案,去(114)年由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得標,採購案預算總金額高達799萬元。然而有計畫人員向本刊控訴,主持人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董姓教授「嚴以律人、寬以待己」,對於下屬申報購買業務所需器材,多以「奢侈消費」駁回,自己則私下向二等姻親關係所設公司購買高價平板。文化部認定董姓教授違反《政府採購法》的利益迴避原則,要求國北教大限期改正。文化部所辦理「文化科技計畫管理及協力輔導」採購案,旨在推動文化及科技領域融合發展,計畫透過專業團隊至單位進行訪視、評估與輔導,同時規劃舉行講座與研討會,透過產官學界交流,強化文化科技領域的跨界合作。 A小姐指出,計畫人員申請購買器材多被要求用借的或使用自己的,連活動所需用的平板也只能買絕版低價品。(圖/截自蘋果YouTube頻道)董姓教授所屬專案人員A小姐指出,在計畫執行過程中,訪視、講座等項目總會有缺的東西需要採買,然而董教授卻總要計畫人員自備或去借。訪視廠商時,有些老師習慣用自己的電腦,需要轉接頭,回來向董教授申報時,他堅持讓計畫人員自己去借。另一次長官要求協助提供平板觀看,董教授不准下屬購買,甚至聲稱「讓審查委員用手機看就好了」,最後實在沒辦法竟跑去向國北教大副校長借,令她不解「明明有編列預算,為何一定要省」。A小姐續指,在產出趨勢報告的過程中,計畫人員需要付費的AI及圖庫等軟體,董教授卻不准許,讓人員用免費的AI;在撰寫報告時,因部裡有提到某報的記者撰寫的文章值得學習,但需要付費,僅99塊的費用董教授仍不核准,反而回覆「去看他社群發的文章就好」。董姓教授向一家廣告公司購買最新款平板,卻被發現該公司並未販售3C產品仍開立發票,在投訴後才補上商品資料。(圖/投訴人提供)A小姐表示,通常大部分的計畫規定,若計畫執行到最後所剩預算可以掛在此計畫主持人名下,只要符合校內核銷流程,想購買任何東西都可以申報。這也令她質疑,董姓教授疑似因計畫執行過程有利可圖,因此才處處設限。相較計畫人員在採購器材時屢屢受限,董教授卻遭揭露私下以公費購買最新款平板。他以計畫名義,向某間廣告事業有限公司購買一台「11吋 iPad Air M3 WiFi 512GB」,金額高達28,700元。雖然董教授聲稱該設備用於專案,但未說明實際用途,也未公開是否列入團隊公用。A小姐指出,團隊先前為同樣用途購置平板時,卻被要求「能省就省」,最後只能選擇一款已停產、售價9,999元的 iPad 9(10.2吋)入帳,「同樣是公費,卻一個計畫兩個標準。」令人不解的是,董教授購買的這間廣告公司營業項目根本不包含3C產品,卻仍為他開立報價單與發票,疑涉逃漏稅。據了解,事件遭檢舉後,該公司才在期限內補登更正。進一步查詢後發現,該廣告公司與另一間數位科技公司登記地址相同、負責人亦為同一人,經文化部發函向董教授本人確認後得知,該數位公司董事竟是他的二等姻親。此舉已明確違反《政府採購法》中的利益迴避原則,引發對採購程序公正性的嚴重疑慮。對此,董教授表示,平板設備採購是因計畫執行需要,因市場缺貨才請相關廠商應急協助調貨,採購價格低於當時市價1700元,全程按規定辦理。在接獲文化部來函指示後,已即依指示取消該筆核銷、自費購回,並完成行政修正,該平板僅用於計畫執行之用途。董教授指出,計劃人員在職期間購買達近11餘萬元的設備,且於執行期間核銷達數百萬經費,自己均予以核准,未曾以「太貴了」為由予以否決。只有在同仁未依採購程序、未獲申請許可情況下逕行採購近三萬元設備(包含上萬元設備、4千多元鍵盤、1千多元螢幕保護貼等),且要求全數予以核銷時,自己提出質疑;但通過同仁解釋後,自己即同意核銷,並無刻意刁難、差別對待或不當限制的情形。董教授續指,「平板用借的」是因文化部臨時要求提供10台平板給參加會議人員使用,考量計畫本身並無編列相關預算且次數僅有2次,採購10台平板需10餘萬元,如改用租賃方式則需4萬元,經衡量後,自己採用向校內相關單位無償借用平板方式,誠無「嚴以律人、寬以待己」之情事。董教授強調,計畫經費及結案事項均依相關法令、契約及主管機關規定辦理,並無處處設限。計畫期程雖已屆滿,然因計畫同仁於任職期間未依約善盡應負之職責、亦未於離職前回應文化部要求將計畫完善結案,目前自己依程序努力進行相關修正與補充善後,以利計畫順利結案。對此,國北教大表示,校方接獲文化部計畫人員提出職場不法侵害申訴後,立即依相關法令與校內機制受理,並循程序進行調查與處理。校方於該程序中,從未要求計畫人員撤回申訴,亦未干預或影響其申訴權利,且未曾告知計畫人員撤案。國北教大指出,學校接獲勞檢處轉知計畫人員申訴後,立即與其進行瞭解與協商,經釐清爭議後,基於勞動權益接受計畫人員所提需求。另在計畫人員溝通協商過程中,達成共識「如校方完成需求,將撤回對本校之勞動申訴、珍惜學校聲譽」。校方完成後,僅就計畫人員先前表達之意願,提醒其辦理後續相關作業。
川普政府解職逾百位移民法官!33名新人選大多具軍方背景
美國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在解雇或迫使超過100名移民法官離職後,又新聘了33名新的移民法官,其中包括27名臨時法官(可服務最長6個月)。其中新任永久法官中,有一半具備軍事背景;而所有臨時法官則百分之百擁有軍事背景。據《路透社》報導,川普(Donald Trump)政府如今正透過尋找新的招聘對象,讓他們擔任所謂的「遣返法官」(deportation judges)。司法部轄下的「移民審查執行辦公室」(Executive Office for Immigration Review,EOIR)表示,這批新任移民法官於美東時間5日宣誓就職。此前,司法部已於10月聘任36名移民法官,其中包括25名臨時法官。上述聘任行動發生在數月的人力裁減之後。這批新法官將分別在亞利桑那州、加州、科羅拉多州、佛州、喬治亞州、伊利諾伊州、路易斯安那州、馬里蘭州、麻州、內布拉斯加州、紐約州、德州、猶他州、維吉尼亞州以及華盛頓州的移民法院任職。司法部發言人表示:「在拜登(Biden)政府4年的招聘做法削弱移民法院的公信力與中立性之後,本司法部持續恢復我國移民體系的完整性,並自豪地歡迎這些優秀的移民法官,加入我們保護國家安全與公共安全的使命。」據悉,新任永久法官中,有一半具備軍事背景;而所有臨時法官則百分之百擁有軍事背景。此前,五角大廈(Pentagon)曾在去年9月表示,在美國國防部(U.S. Defense Department)任職、由國防部長赫格塞斯(Pete Hegseth)領導的軍職與文職律師,將暫時擔任移民法官。根據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merican Immigration Lawyers Association,AILA)指出,自川普總統於2025年1月重返白宮以來,在約700名移民法官中,已有超過100人遭解雇或被迫離職。該組織表示,此舉削弱了可處理案件激增的法官人數,而此時政府正加強逮捕與遣返行動。根據專注於美國移民法律服務的科技非營利組織「Mobile Pathways」所提供的數據,截至去年12月31日,移民法院面臨約320萬件積壓案件。在川普政府任內,數以千計過去原本可獲准保釋的移民,如今被納入強制拘留範圍。原因是「移民上訴委員會」(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於9月發布裁決,重新詮釋了1項關鍵法條;然而,數百名聯邦法院法官已裁定該詮釋方式錯誤。此外,川普政府計畫於6日公布1項「快軌」(fast-track)規則,將個人對移民法官裁決提出上訴的期限縮短至10天,並讓上訴委員會更容易駁回上訴。
梁育誌性侵殘殺馬國女大生逃死! 吳宗憲提案:「不得假釋」無期徒刑
高雄男子梁育誌在2020年10月,性侵並殺害在長榮大學讀書的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還將其棄屍山區,一審、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高雄高院更二審1月29日卻改判無期徒刑。對此,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認為,兇手聽見判決後說出的「謝謝」,是對台灣司法正義的嘲弄,而他已提草案建立「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對好人更好,對壞人更壞』是我一生不變的信念。」吳宗憲昨天(3日)發文表示,此案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兇手梁育誌當庭視訊說「謝謝」,而這句逃死的「謝謝」,對比被害人死前、被兇手以麻繩勒頸到「無聲」,不僅是兇手慶幸贏了這場官司,更是對被害家屬最殘忍的傷害,對台灣司法正義最沉重的嘲弄。吳宗憲指出,經法醫鑑定,被害女大生的頸部從34cm縮至29.5cm,兇手以遠大於15公斤的力道勒斃被害者,不只壓塌氣管,就連「聲帶肌肉」都被壓碎,那是多麼巨大的殺意與蠻力?更可怕的是,在被害者瀕死昏迷之際,兇手還用不明柱狀物進行性侵、搜刮財物、棄屍。吳宗憲提到,兇手在2020年10月犯案後遭逮捕、羈押,依現行法律規定,無期徒刑只要關滿25年就能申請假釋,且羈押期間可以折抵刑期,如果將來最高院若駁回上訴定讞,2045年兇手就有資格申請假釋,這也意味著,兇手犯案落網時近30歲,等到50幾歲就可能假釋,「正值壯年,完全有能力再次犯案!」吳宗憲直言,免死改判理的理由令人難以接受,法院認為兇手是「非預謀」犯案,其行為是「非最嚴重之罪」,且「有教化可能性」,實際上兇手於案發前1個月,就在同一地點試圖擄走另一名女大生未遂,「這不是預謀尋找獵物,什麼才是預謀?」法院認定「非計畫殺人」不算情節最重大之罪,讓吳宗憲忍不住批評,「難道台灣司法眼裡,外國父母的掌上明珠,被勒死、性侵、棄屍還不夠『嚴重』?」針對犯人「有教化可能性」,吳宗憲質疑,所謂「教化」是兇手真心的悔悟,還是為了逃死而演出的劇本?那個當庭喊出的「謝謝」,證明兇手只在意「自己不用死」躲避死刑,而非對被害人的痛悔。吳宗憲強調,他堅持死刑有存在的必要,既然國家「不敢判死」、「不敢執行死刑」,至少要保證兇手「永遠出不來」,建立「終身監禁」,而他已提草案建立「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包括提高假釋門檻「25年得假釋/40年得假釋/終身不得假釋,共分3級」,絕不能讓兇手口中的那句「謝謝」,在日後變成另一個無辜家庭永恆的夢魘。吳宗憲感嘆,「人民卑微的請求,不是看法官那看起來有學問、卻『保不住人民安全』的判決理由,而是保證司法『不讓加害者有再犯』的機會。『對好人更好,對壞人更壞』是我一生不變的信念。」
檢察官摸男警大腿「肉棒給我看一下」遭免除職務 他不服上訴遭駁回
時任南投地檢署婦幼專組檢察官王元隆2024年1月與4月,2度偷摸年輕男警大腿,更對員警表示「肉棒來給我看一下」,被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去年11月宣判免除王元隆檢察官職務,轉任台中地檢署檢察事務官,而王元隆不服提起上訴,職務法庭二審駁回其上訴。回顧整起事件,年約60歲的王元隆於2024年間,利用辦案機會,把年僅20多歲的員警叫來地檢署辦公室內,卻趁機偷摸員警大腿,甚至還對員警表示,「肉棒來給我看一下」,後續還不斷以簡訊騷擾,讓員警忍無可忍。檢方後續查扣王手機,確認其犯罪事證明確,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王元隆,王則辯稱「肉棒」是男警同事對當事員警的稱呼,非指生殖器。王元隆遭送懲戒法庭後,一審法官認為王違反檢察官倫理,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審酌其違失情節,已不適任檢察官職務,後續也與員警以336萬元完成調解,並參加性別平等教育課程49小時,免除王元隆檢察官職務,轉任台中地檢署檢察事務官。不過王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強調只是為了博取男警好感,才有言語上的失當,並未有實質違法執行職務行為,且雙方已完成調解,並撤回告訴,他也預計將在2027年退休,不應因輿論關注,不分情節輕重處以嚴厲懲罰,嚴重影響其退休權益,等同將其20餘年對檢察體系的貢獻全數抹煞,期望審酌其父親9旬高齡、癌症晚期,醫療費用龐大,尚有就學中女兒需要扶養,希望從輕改判申誡或罰俸處分。但職務法庭二審認為原判決適用法律無違誤,駁回其上訴。
陸處決緬北白家犯罪集團4罪犯!涉案金額高達290億元人民幣
中國大陸2日宣布處決4名被指控在緬甸經營詐騙和賭博活動,造成6名中國公民死亡,且涉案金額超過42億美元的罪犯,但聲明並未說明具體執行時間。據陸媒《人民日報》報導,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日宣布,經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依法對白家犯罪集團案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4名罪犯執行了死刑。報導補充,去年11月3日,深圳中院以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詐騙、販賣、製造毒品、綁架、開設賭場等罪,判處白家犯罪集團案白所成、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等5人死刑,並判處相應附加刑。一審宣判後,白所成因病死亡,其他被告人提出上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於去年12月24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法核准。最高法經覆核確認,以白應蒼等為首要分子的白家犯罪集團,在緬甸果敢地區通過自行修建、合作開發等方式設立多個園區,招攬、吸引楊立強等多名「金主」入駐並提供武裝庇護,夥同「金主」實施電信網路詐騙、開設賭場、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綁架、敲詐勒索及組織、強迫賣淫等犯罪,涉賭詐等資金290餘億元人民幣,造成6名中國公民死亡、多名中國公民受傷。此外,白應蒼還結夥販賣、製造毒品甲基苯丙胺約11噸。最高人民法院認為,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犯罪性質特別惡劣,情節、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罪行極其嚴重,依法均應嚴懲。第1審判決、第2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據此,最高法依法核准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死刑。深圳中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和執行死刑命令後,依法對罪犯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宣判並執行死刑。臨刑前,罪犯的近親屬進行了會見。對此,卡達《半島電視台》指出,這次的處決是北京對東南亞詐騙活動更廣泛打擊的一部分,在東南亞,詐騙公園已經發展成為1項產業規模的生意,尤其是在緬甸、柬埔寨和寮國。部分被販賣的勞工對世界各地的受害者進行數位詐騙,其中包括數千名中國公民。專家表示,這些中心大多由中國主導的犯罪集團與緬甸武裝團體合作運營,利用緬甸在持續戰爭中的不穩定局勢牟利。而緬甸軍政府長期以來一直被指責對暴力視而不見,但在過去1年裡,在主要軍事支持者中國的遊說下,軍政府大肆宣揚鎮壓行動。10月,緬甸當局突襲了位於緬甸與泰國邊境的臭名昭著的詐騙中心KK園區,逮捕了2,000多人。然而,據觀察人士稱,政府發動的突襲行動是宣傳活動的一部分,旨在緩解來自北京的壓力,同時又不損害軍方民兵盟友的利潤。
翻案夢碎!捲槍殺2警案成最老死囚 王信福拚再審被駁回
王信福現年74歲,為年紀最大的死囚,他在1990年涉入2警槍殺案件,被判處死刑定讞,不過因為監察院委請測謊專家就相關證據重新審查以後,認為王信福的供述沒無不實反應,王信福主張此屬新事證聲請再審但被台南高分院駁回,其不服提出抗告以後最高法院於1月29日駁回抗告確定。全案源於1990年8月10日,王信福和女友張清梅來到「船長卡拉OK店」慶祝開幕,孰料卻和2名已經下班的員警起爭執,最後2名員警在喝酒時,被陳榮傑槍殺,王信福在案發以後便逃亡,最後於2006年入境台灣時在機場被逮捕。王信福最後在2011年被判死刑定讞,目前仍被關押在看守所,現年74歲的他,也成了全台最老的死囚。王信福被捕後不斷喊冤,稱陳榮傑為李姓友人的小弟,槍枝也是李姓友人所有,並由他交給陳榮傑,全案定讞以後,人權團體也不斷出面主張王信福為冤案。監察院委託測謊專家對刑事局測謊圖譜重新判讀後於2024年提出調查報告,認為王信福的供述並無不實反應。此外,王信福律師主張,扣案兇槍為右輪手槍但在送刑事局鑑定指紋後竟變為左輪手槍,認為原確定判決未曾發現錯誤,屬於再審的新事證。然而,台南高分院認為,原審法院送鑑定及刑事局鑑定,證明開槍的槍枝為同把右輪手槍,雖鑑定書載為左輪,但不影響客觀證據,且指紋鑑定已經17年,雖未能驗出王信福指紋,仍不能以此為否定王信福把槍枝交給陳榮傑事實。測謊的部份,台南高分院認為,王信福一審時接受測謊時結果未能判別,不能據此測謊對其做出有利的認定,也不能以相同方法取證後,做出不同詮釋當作新證據,最後駁回王信福的聲請,提出抗告以後,也被最高法院駁回。
上班躲廁所!單月11次「最長6小時」遭解雇 他扯1理由遭法官打臉
大陸江蘇省南通市一名劉姓男子上班期間長時間停留廁所被公司解雇,每日最短1小時22分鐘、最長超過6小時。公司事後依內部《考勤及違規處理制度》認定其行為嚴重違反工作紀律,解除勞動合約。劉男主張停留屬生理需求及巡檢工作,要求賠償人民幣20餘萬元(約新台幣90多萬元)。法院審理後認為,劉某行為構成嚴重違紀,公司解除合同合法,駁回請求。綜合陸媒報導,劉男於2015年6月進入南通某電路公司任職,負責廠區檢查,並於2021年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然而,2023年2月2日至2月23日期間,他多次在上班時長時間停留廁所,每日累計時間最短1小時22分鐘,最長超過6小時。公司認為劉男的行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遂於2023年2月24日發送《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由工會送達。次月3日,劉男辦理離職手續。事後,員工向勞動仲裁申請賠償20餘萬元,未獲支持後提起訴訟。他辯稱,停留廁所屬於生理需求及工作巡檢需要,公司解除合同缺乏合法依據。庭審中,法院調取公司監控視頻,統計劉男2月期間共11次長時間停留廁所,每次約31分鐘至3小時5分鐘不等,明顯超出合理工作時間。法院審查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發現資方明確規定上班時間擅離崗位超過1小時者視為曠職半天,2小時以上者視為曠職1天;1個月累計連續曠職達3日或3個月累計達4日者,視為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可解除勞動合同。最終,法院認定劉男行為已構成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屬合法,駁回劉某的賠償請求。
批民進黨打壓新聞自由 羅智強:衛廣法修正限制NCC不得恣打壓媒體
立法院30日三讀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主管機關駁回換照申請的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在行政爭訟程序終結前,仍得依原執照繼續於原頻道行使權利,意味著中天新聞關台5年後有望重回52台。不過,NCC稱沒有回溯條款,所以仍在訴訟中的中天案不適用。對此,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31)日表示,衛廣法修正,不僅為中天打開一道「討公道」的門,更限制NCC不得恣打壓媒體,做執政者剷除異己的東廠。「捍衛新聞自由!挪開民進黨的髒手」,羅智強表示,趕在會期結束前,立法院三讀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案。羅智強指出,五年多前,民進黨政府強關中天新聞台那一刻,即立下捍衛新聞自由的職志。五年多來,自己為中天抱不平,更持續為新聞自由而吶喊!羅智強續指,進入立法院後,自己推動《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修法開宗明義第一條,就是「捍衛新聞自由」,以此提醒NCC及掌權者,必須確保媒體第四權充分的自由。修法並明定,NCC對新聞台換照申請,應以「准予換照」為原則;評鑑、換照,應公開透明。羅智強提到,最重要的是,此次修法納入「矯正正義」的精神,讓NCC必須負起修正錯誤的責任。NCC與中天的訴訟已接連敗訴,若中天最終勝訴,NCC就必須恢復其所有權利。讓中天新聞台,堂堂正正的於原頻道復台!羅智強表示,直到表決前,民進黨還在扣中天紅帽子、反對修法,合理化自己打壓新聞自由的醜行。「十年政績茫茫茫,打壓新聞自由就是民進黨!」羅智強強調,衛廣法修正,不僅為中天打開一道「討公道」的門,更限制NCC不得恣打壓媒體,做執政者剷除異己的東廠。「捍衛新聞自由,挪開民進黨的髒手!羅智強說到做到!」
NCC稱《衛廣法》三讀中天不適用 鄭正鈐:偷換法律概念
立法院30日三讀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主管機關駁回換照申請的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在行政爭訟程序終結前,仍得依原執照繼續於原頻道行使權利,意味著中天新聞關台5年後有望重回52台。不過,NCC稱沒有回溯條款,所以仍在訴訟中的中天案不適用。對此,國民黨立委鄭正鈐今(31)日表示,這樣的說法,是在偷換法律概念,刻意迴避行政法上明確的「從新從優」適用原則,混淆社會視聽。鄭正鈐指出,立法院三讀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案,這是我國新聞自由保障制度的重要補強。然而,NCC 竟在第一時間以「無回溯條款」為由,宣告中天案不適用。這樣的說法,是在偷換法律概念,刻意迴避行政法上明確的「從新從優」適用原則,混淆社會視聽。鄭正鈐說明,根據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8 條 規定的「從新從優原則」,許可案件在程序未終結前,原則適用新法;若舊法更有利且新法未禁止,仍應從優保障當事人。鄭正鈐表示,中天新聞台換照案目前正處於「高等行政法院更審中」,救濟程序尚未終結。只要案件仍在司法審理中,就是法律意義下的「現在進行式」。NCC若仍企圖以既成事實排除新法適用,無異於以行政解釋凌駕法律保障,這不是依法行政,而是政治性處分。鄭正鈐說,過去 NCC 最令人詬病之處,在於濫用行政強制力,在司法最終判決前即粗暴拔照、關台。這種「先處決、後審判」的惡劣作法,導致即便媒體日後勝訴,頻位與權益也早已遭到不可逆的損害。鄭正鈐指出,此次修法第 19 條的核心精神,就是為了確保「救濟實質化」。明定行政爭訟終結前,業者得依原執照繼續營運,正是要防止行政機關利用「行政拖延」達成「實質封殺」的操作空間。針對 NCC 質疑「沒執照如何營運」,鄭正鈐批,這完全是倒果為因。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本身就是最明確的制度授權。當法律明定訴訟期間媒體得繼續經營時,NCC 的職責是依法發給臨時執照,而不是反過來以技術性理由,否定法律效力。鄭正鈐說,至於「頻道位置難回復」的說法,更是選擇性無能。NCC 過去可以一紙公文讓中天52台消失,如今法律明定主管機關負有回復義務,卻又推諉卸責?不能只會關台,不會負責。行政機關的任務是「執行法律」,而不是「編造理由拒絕法律」。
台中土風舞師遭刺8刀插管救回!張嫌發監前50分鐘前行兇 闖國道被撞斷腿
台中市大雅區29日上午發生一起持刀攻擊事件,63歲李姓土風舞女老師在公園前遭35歲張姓男子持刀猛刺8刀,頸部等多處重傷,緊急送往中港澄清醫院搶救。院方30日表示,傷者經清創與縫合手術後,已轉入加護病房觀察,目前生命徵象穩定、意識清楚;更引發外界譁然的是,張男因先前毒品案件判刑確定,原訂當日上午8時50分須至地檢署報到發監執行,卻在發監前約50分鐘犯下這起殺人未遂重案。根據《ETtoday新聞雲》引述中港澄清醫院說法,李女傷勢嚴重,所幸未傷及重要器官,經緊急處置後病況逐步穩定,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持續觀察與治療。院方也特別感謝消防救護人員第一時間到場,立即進行壓迫止血處置,為後續醫療爭取關鍵時間。行兇後逃逸的張姓男子,隨後徒步闖入國道,途中遭行經車輛撞擊倒地,一度造成國道車流嚴重回堵。警消獲報後將他送往台中榮民總醫院救治。院方表示,張男雙側大腿骨折,全身多處挫傷,目前意識清楚、生命徵象穩定,後續將視傷勢評估安排手術治療。警方調查,案件發生於29日上午8時左右,地點在台中市大雅區龍善二街一處公園前。李女與張男疑因生活噪音問題發生口角,張男隨即持刀攻擊後逃離現場,相關行兇動機仍待進一步釐清。進一步查出,張男2023年間因種植並販售「火麻」活株遭警方查獲,檢警認定火麻屬於大麻,依毒品罪嫌起訴,經台中地方法院判處5年6月有期徒刑,上訴至最高法院均遭駁回,全案確定。原本應於案發當日上午報到發監執行,卻在入獄前犯下本案。此外,警方也掌握,張男案發前曾在網路發表長文,指控司法不公,並抱怨生活周遭噪音問題,內容言詞激烈,甚至出現威脅性語句。案發前約兩週,他也曾向法醫高大成求助,希望對方為其毒品案件背書,但遭婉拒。相關言論是否與犯案動機有關,警方仍持續調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