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傷
」 台中 傷害罪 虐童 幼兒園 家暴雲林傳校園暴力!家長闖國小校園「揍男童一拳」害血尿 動手原因曝光
雲林縣崙背鄉某國小7日上午發生校園暴力事件,一名家長因為學童之間的衝突,趁早上送小孩上學,開車闖入校園並找到與女兒發生爭執的小5男童,朝其腹部打了一拳,造成男童左腹挫傷、血尿。校方指出,,事發後已請雙方家長到校和談,目前2名學童仍同班,校方會持續關注互動情形,並適時進行輔導。據《ETtoday新聞雲》,校方表示本月6日,校內一名5年級男同學與同班一名女同學發生衝突,老師第一時間已將2名學生分開並個別輔導,2名學童向彼此道歉。事後,導師制電雙方家長告知此事,雙方母親7日上午亦碰面彼此道歉。不過,7日上午約7點15分左右,女同學父親突然開車闖入校園內,大聲喊叫男同學名稱,一見到男同學就朝其腹部打了一拳。在場師長連忙上前攔阻制止,校長也上前抱住女同學父親以防再次出拳。女童家長指出,女兒前日與男同學起衝突時,曾遭男同學先重踹腹部3、4下,然後再被推倒在地,男同學還踹椅子。女童父親是愛女心切才會情緒失控,衝到學校毆打男童。事後,男童家長帶男童驗傷,發現左邊腹部受有挫傷,還有血尿的情形。校方指出,已將雙方家長請到校內和談,過程還算順利,並達成共識。學校表示,事件發生後2名學童仍同班,亦保持交談、交流,因有其他學生目睹事件發生,學校已啟動輔導,也加強校園門禁管制。雲林縣府教育處長邱孝文則表示,事件發生後,督學第一時間到校了解也協助學校處理,進行學生個別及團體諮商輔導,讓學生恢復正常學習狀態,同時也要求學校加強安全防護工作。======15:52更新====男同學家屬則在網上發文稱,衝突原因是女同學「一直罵很難聽的話」,孩子制止後無效後,與科任代課老師反映過2、3次都得不到應有的處理,所以小孩子生氣的踢了女同學椅子並誤踢到對方,還表示「接著又罵一群白癡什麼的,然後推女同學肩膀造成她自己絆倒,這部分的確是我們這邊小孩的錯。」這名男童家屬還在網路上PO出醫院開立的驗傷單,並表示已經完成傷害罪提告。又補充表示男同學被打後,女同學家長離開前還放話恐嚇男童:「我工具都準備好了,你明天就不要來學校。」還表示對方得知男童家屬要提告後,同樣帶女兒去醫院驗傷,表示同樣要對他們提告。男同學家屬表示,「如果小孩真的有不舒服,為何當天晚上打給女同學媽媽道歉時,怎麼不馬上帶小孩就醫並跟我們求償醫藥費呢?你們有重視小孩的身體嗎?聽到我們要提告,才換帶自己小孩去驗傷,看能不能嚇阻我們提告同學爸爸。」這名家屬還主張,學生間的衝突與家長到校施暴是兩回事:「小孩之間的衝突先交給校園內部師長處理,大人衝到學校毆打小孩就要交給警方了,成年人對未成年人施暴的罪更重唷。同時已經求助議員與等待記者聯繫,家人最擔心提告後,遭到對方的二次傷害,若縱容他,他未來看誰不順眼,或是女兒又跟同學吵架時,就有人要遭殃了。」被打男同學家屬在網路上公開的驗傷單。(圖/翻攝Threads/mia03.02)
台南幼兒園再爆虐童!女童遭掐脖、吹風機燙下體 被摀口鼻威脅「不能跟媽媽說」
台南幼兒園再傳虐童事件!國民黨籍市議員林燕祝今(5)天在議會總質詢播放影片,顯示一名幼兒園女童遭王姓女教保員虐待,不僅遭成年教保員推倒、掐脖子不說,甚至被用吹風機燙臉、下體,還被棉被摀住口鼻威脅「不能跟媽媽說」。家屬察覺有異上幼兒園理論,幼兒園還拒絕提供監視器畫面,直到向議員申訴通報教育局後,施虐影片才曝光。教育局調查後裁處王姓教保員60萬罰鍰,並認定她終身不得擔任教保員。林燕祝表示,女童媽媽向她申訴,孩子今年到安平區某幼兒園上幼幼班,一開始沒有異狀,但8月起換由王姓女教保員接手後狀況就急轉直下。陳媽媽表示,9月發現女兒手臂內側有瘀青,向園方反應,教保員推說是「在家撞到桌子,她有看到但太忙忘記告知家長注意」,但後來寶貝女兒身上傷勢越來越多,教保員的搪塞理由也層出不窮,一下說與其他小朋友打鬧推擠,一下說孩子體能課跌倒。這位媽媽表示,教保員還在聯絡簿說她的孩子「行為脫序」,動不動大哭、尿褲子、打翻點心等,她覺得不對勁,加上女童好幾天起床都哭鬧不肯上學,詢問時又眼神閃避,耐心追問下,孩子才吐露受虐經過。媽媽聽後氣憤又心疼,立刻到校辦理退學,並要求查看監視器紀錄,卻遭到林姓園長以「沒裝機器」拒絕。這名媽媽向林燕祝申訴,林得知後通報教育局,一查之下才發現園方握有相關影像卻公然說謊、隱匿,且影片曝光更是令眾人氣炸。因王姓女教保員不僅多次惡意推倒女童,又將她掐脖壓在地上,女童尿褲子後為弄乾身體,竟直接拿吹風機對臉直吹,女童燙到想掙脫,又改用吹風機燙女童下體,吃飯時還被強灌甜湯;為掩飾暴行,午休時王女躺在女童旁,竟用棉被蓋住女童口鼻,威脅她「不能跟媽媽說」,2個多月的幼兒園生活宛如煉獄。女童家長看完監視器畫面,立刻帶女兒驗傷並報警提告,但事後該幼兒園林姓園長與王姓教保員僅口頭道歉,王女只說自己「情緒不當、力氣過大」,對於凌虐細節卻是隻字不提,明顯推卸責任。林燕祝今天質詢時直呼「太離譜」,要求相關單位應負起責任。教育局局長鄭新輝指出,該案在10月已啟動調查,11月1日召開認定委員會決議,認為王女對幼兒有身心虐待、體罰、不當管教等行為情節重大,已超出一般社會通念可忍受程度,經認定終身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並處60萬罰鍰,而擔任王女助教、知情不報的陳員,認定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也處3萬元罰鍰。此外,安平區這處幼兒園,因涉有知悉未通報、進用未具資格者、未具資格於教保服務機構從事教保服務、師生比不符、園所行政督導不周等項,將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等相關規定嚴予究責、從重裁罰。◎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苗栗95歲阿嬤全身傷悲喊「救我,外勞掐我」 女移工認施暴:顧老人很煩
苗栗縣苑裡鎮驚傳移工對雇主施暴案,30歲印尼籍女移工疑似長期對95歲阿嬤施暴,受害人10月中旬向兒子悲喊「救我,外勞掐我」,家屬這才驚覺阿嬤全身是傷、青紫一片,立刻找護理之家協助照顧阿嬤,並於10月21日報案,該名女移工現已坦承動手,勞青處則要求業者隔離該移工,確切案情仍須釐清。阿嬤孫女在網路上表示,家人對該移工十分善待,幫她準備新的床,不時還會買她喜歡吃的食物給她,而移工起初安靜內向,10月卻開始性格大變,24小時都在視訊,雇主叫她幫阿嬤翻身拍痰還會被白眼。而阿嬤裝有鼻胃管,移工為避免阿嬤拉扯,在脖子上為了一條毛巾,雇主上月14日探視阿嬤時,阿嬤突然大喊「救我,外勞掐我」,這才發現在毛巾之下,阿嬤的喉嚨腫脹,更有深深的瘀青,移工卻辯稱自己毫不知情。10月16日,阿嬤又向家人求救稱「她捶我胸口」,家屬果然在阿嬤的胸口、肚子、四肢和背發現大量淤青,家人立刻找護理之家,並帶阿嬤驗傷和身體健康檢查,確認阿嬤體內無出血,且瘀青不是因為疾病所造成,而是外力所致,而阿嬤10月21日入住護理之家後,家人立刻報警。通霄警方表示,目前女移工已坦承對阿嬤施暴,稱自己長期照顧老人,心情煩悶才會動手,勞青處則要求仲介業者隔離該名女移工,並且禁止該名女移工接受任何工作派遣。
阿嬤虛弱喊「救我,她捶我胸口」 衣服一掀!家人心碎了:瘀青超深
不少人都會聘請外籍看護,照顧家裡的老人家。一名網友指控,移工居然對阿嬤施暴,造成阿嬤多處瘀青,讓她相當心痛。原PO在Dcard以「我的阿嬤被外勞施暴」為題表示,家人對移工非常好,不過從10月開始,移工突然開始會視訊幾乎24小時都開著,講電話也變大聲,有時請她幫阿嬤翻身拍痰,還會給他們白眼;上月14日爸爸進去看阿嬤時,阿嬤用盡全身力氣喊「救我,外勞掐我」,結果拿掉毛巾一看,發現阿嬤的喉嚨部位超級腫,瘀青非常深,詢問移工,移工都說不知道。原PO透露,上月16日阿嬤又求救「她捶我胸口」,結果發現阿嬤的胸口有多處瘀青,緊接著肚子、四肢、背也開始有瘀青,家人除了找護理之家,也同步帶阿嬤去驗傷、身體健康檢查,確認阿嬤身體無內出血,且瘀青不是因為疾病所造成,而是外力所致。原PO提到,在阿嬤順利入住護理之家後,醫院及護理之家的社工因遇到施暴事件,有義務須通報,家人也隨即帶著照片、驗傷單到派出所報警,決定提告。貼文一出引起討論,大家憤怒留言「太誇張了吧,這是要打多狠才會這麼嚴重,拜託告死他」、「去仲介公司說一下吧,這樣可以換一個移工」、「別簽轉出,只會讓外勞去別的家庭禍害被照顧者」、「建議家裡有請移工的,最好要有監視器」。《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幼時曾目睹母親遭長期家暴恐嚇 法院判決姊妹「免養渣父」
新竹市一對姊妹因幼年時目睹母親長期遭父親恐嚇、毆打,最後在幾經勸說之下,母親終於申請保護令並離婚成功。而如今,身上滿是病痛的父親要求姊妹對其履行扶養義務。而新竹地院在審理後,判決姊妹倆可免除對其父親的扶養義務。根據媒體報導指出,該名要求姊妹要履行扶養義務的張姓男子,過去與妻子結婚超過40年,育有兩個女兒,但在女兒們年幼時就經常對妻子施暴,導致母女三人受到嚴重的精神創傷。姊妹倆也提到,他們從小主要由母親撫養,父親很少負擔家中開銷。更嚴重的是,父親經常在酒後失控,不僅對母親惡言相向,辱罵「討客兄」,還會拳打腳踢,甚至勒掐母親的脖子。這些暴力場景都在姊妹面前發生,使他們從小就對父親產生深深的恐懼。甚至有一次,張男不僅毆打妻子至頭部外傷,妻子身上也是多處受傷,張男還威脅要放火燒房子並殺害全家滅屍。在女兒們多次勸說下,母親終於鼓起勇氣就醫驗傷,並申請保護令,同時提出傷害及恐嚇罪的訴訟。最終,法院不僅核發保護令,也准許離婚訴請,使母女三人得以逃離魔掌。面對女兒們的控訴,張男僅表示自己身患多種疾病,包括攝護腺癌即將擴散,心臟也裝有支架,聲稱自己時日無多,一切都隨女兒的意思。而法官認為,張男從女兒幼年時期就未善盡父親的扶養責任,且長期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情節重大。考量這些因素,最終判准姊妹倆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男遭囚台中豪宅虐死! 高大成指遺體「3情況」可比對兇嫌進出時間
台中市七期豪宅19日晚間傳出命案,新北市26歲許姓男子被發現陳屍於出租屋內,生前疑似遭拘禁、綑綁並施暴。目前檢警不願透露相關案情,但知名法醫高大成則表示,依案發地及死者疑似全身多處瘀青挫傷,研判該案應為犯罪集團黑吃黑下痛下殺手。高大成還表示,從死者傷痕、鬍子以及肛溫,可以推算出是何時死亡、何時遭綁的關鍵時間,進而比對當時進出大樓的可疑人士,找出兇嫌。據了解,台中市七期豪宅案疑點重重,外傳可能涉及詐騙或毒品相關案件,且許男可能遭多人拘禁、綑綁及凌虐;對此,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法醫科主任高大成接受訪問時指出,依案發地和死者年齡等目前可知線索研判,凶手動機80%是黑吃黑被逮,另20%恐為愛上不該愛的人才會被拘禁施虐致死,至於一開始傳出「擄人勒贖」,則「絕無可能」。高大成分析,要釐清涉案動機,重點在死者身分、死亡時間、死亡原因、有無凶器等。因為死者很年輕,而案發社區則為小豪宅為多,死者陳屍處又已證實是出租屋,檢警應查是否「最近才租」,就可釐清是不是預謀犯案。至於凶嫌動機,不外情、財、仇,但高大成認為情的部分恐怕只有10到20%可能性,要確定死者是不是愛上不該愛的人,必須從其顏值和身材來研判;目前可知疑似凌虐至死,台中七期有不少博弈公司,但案發地是類似套房的小豪宅,不像詐團租來關豬仔或是做機房之地,應而他研判恐為犯罪集團懲戒成員黑吃黑,因此痛下殺手。至於能否鎖定兇嫌,高大成指出,第一點要先查看死者身上傷痕,若是紅紅的,可能就是遭打後第一天;若是有瘀青情況,為第二天;有深黃色或是淡黃色瘀青就是第三天或第四天;若瘀青已經快要消失,代表時間已經達到1周左右。若是「上述情況都有」,可能就是「每天都遭到毆打。」高大成指出,若是遭到虐打死亡者,致死情況通常為3種。第一,頭部顱內出血,造成中樞神經衰竭症;第二,肋骨骨折引起氣胸、血胸,引起呼吸衰竭;第三,腹部臟器引起肝臟脾臟破裂,造成腹腔內大出血死亡,這3種情況都可用外表看出。高大成接著表示,若要進一步推算死亡時間,除了利用傷痕,肛溫會更加準確,比如測量得出是32度,依照人體體溫為37度回推,代表死者死亡約5小時,因為人體死亡後,大約會是1小時降1度體溫。再者,利用鬍子一日會長0.16公分可推算,假設是死亡前5天遭綁,代表鬍子會長0.8公分。高大成認為,警方可以依據以上幾點推算出死者是何時遭綁、何時死亡,進而根據相關時間點去查找進出人士,藉此找出兇嫌。
男童送托育慘變滿頭包 雲林社會處持續追查
雲林縣虎尾鎮某托嬰中心1歲多男童,本月初2度額頭瘀青、「滿頭包」,家長擔心孩子遭虐,要求調閱監視器,卻被中心告知監視器網路線壞掉、沒有錄到相關畫面。為避免孩子再受傷,男童父母決定停托,並把孩子受傷照片與過程PO上臉書爆料,17日縣社會處表示,初步調查沒有虐童情況,但會釐清中心照護過程是否有疏失。幼童家長在臉書寫道,去年12月孩子進入虎尾某托嬰中心,剛開始覺得不錯,但6、7月間孩子被同學咬了3次,每次都是瘀青回來。8月1日分班後第1天又被咬,9月26日手上出現不明抓痕,本月7日托嬰中心傳監視器畫面告知孩子自己跌倒,撞到額頭導致瘀青,11日園長又告知孩子自己跌倒撞到櫃子。家長說,他們跟園長說要調11日的監視器畫面,園長卻回覆監視器網路線壞掉,只請照顧孩子的老師說明當時情況。後來帶孩子到醫院驗傷,醫生說傷勢嚴重,1歲多的孩子不可能自己撞成這樣,因此決定14日去托嬰中心辦理停托手續。家長指出,園長說如果他們不介意孩子沒跟同學互動,可由老師貼身照顧孩子,但他們堅持不要,因為已經對中心完全失去信任。園長還拿出本子,把老師記錄11日孩子受傷的時間與情況給他們看,受傷時間分別是9點7分、10點40分,園方一開始說早上、中午各受傷1次,後來卻能準確說出受傷時間,家長質疑是否明明有監視器畫面卻不敢提供?真不知道孩子當時到底經歷了什麼。社會處長林文志說明,托嬰中心事發後依規定在24小時內向縣府通報,經相關人員訪查,初步研判沒有虐童情況,但孩子受傷是事實,將釐清照護過程是否有疏失。
謊稱幫針灸調理身體!女兒遭下藥性侵 母竟護航男友「軟軟的不能插入」遭打臉
新北市一名徐姓男子,以針灸可替人調理體質為由,和女友阿芬(化名)及其女兒小美(化名)約在住處,騙對方吃下安眠藥並強制性交。小美去驗傷提告後,媽媽卻大力迴護徐男,稱男有不舉、不可能性侵,徐男也否認犯行;法官依以藥劑犯強制性交罪,判處徐男8年徒刑,台灣高等法院今判上訴駁回。判決書指出,阿芬與徐男交往後,曾多次向女兒稱徐男為中醫師,小美也曾2次接受徐男針灸。2022年3月間,阿芬叫徐男到中和住處幫女兒針灸,阿芬還說「因為徐男說要在子時針灸效果比較好」,因此徐男分別在凌晨12時、3時替小美針灸。小美主張,徐男之前曾說,會找認識的人調配調養身體的藥,並在完成針灸後要她小睡,再將她叫醒,餵她吃下下含「艾司唑侖(Estazolam)」成分的安眠藥「悠樂丁」;清晨7時許,媽媽出門上班,她在半夢半醒間感覺徐男脫她褲子侵犯她,但她卻因藥物影響無力反抗,一路睡到下午3、4點才醒來。醒來後,小美隨即打電話求助朋友,並在撥打113後,並在弟弟的陪伴下至醫院驗傷報警,對徐男提出告訴。檢察官傳喚調查多項證據,包含警方持搜索票至徐男住家時,查扣197顆悠樂丁安眠藥,經送榮總鑑驗,檢出舒樂安定(伊疊唑侖)(Estazolam)成分;阿芬則不斷袒護男友,辯稱他不舉、「生殖器軟軟的不能插入」,不可能性侵小美,甚至否認說過徐男學過中醫、徐男沒有幫女兒針灸,自己也沒有約徐男幫女兒針灸。阿芬還說,當天有看到男友專用的杯子在女兒的房間內,懷疑女兒是抹了杯子上的DNA後,塗在自己的內褲、衛生棉、外陰部、陰道深部。徐男律師則稱,徐男因罹患糖尿病、心臟病,更曾因尿道感染造成生殖器撕裂傷,會影響其生殖器勃起功能。但一審法院認為,即便有糖尿病等疾病,也不見得會影響性功能,且案發當時,無法證明徐男有性功能障礙、無法以生殖器勃起插入女性陰道,另據其他客觀證據,判定徐男有罪,處以有期徒刑8年;至於徐男被控違反《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部分則為無罪。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維持一審見解,今(16)日駁回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陸家長送6歲兒上少林武校盼「文武雙全」 2個月被教練打成多處骨折
近日,中國發生一起疑似校園不當管教事件。一名男子向媒體爆料,他聽信網路上的廣告,送今年剛上小學1年級的6歲兒子去河南「嵩山少林武術職業學校」上學,希望孩子能「文武雙全」。沒想到入學才2個月就接到學校的通知電話,告訴他孩子的手臂因為跌倒骨折了。他感覺不對勁,透過與兒子溝通才發現,學校隱瞞了孩子的手臂是被一名年僅17歲的「未成年教練」打斷的!校方則表示,對方開口就要求學校賠償人民幣120萬元(約新台幣543萬元),「毫無溝通的誠意」。據陸媒《大皖新聞》報導,今年5、6月張先生看到網路上的廣告宣傳,得知河南省登封市的「嵩山少林武術職業學校」是一所從小學一路可以升學到高中畢業的12年制學校,還相信了網上「文武雙修」的廣告口號,想著自家兒子比較調皮,送到武校既能讓孩子學習知識,又能練武強身,於是替今年6歲的兒子報名入學。沒想到才入學短短2個月,就接到校方的通知,告訴他兒子在樓梯上摔了一跤,摔骨折了,要他匯醫藥費到學校。得知兒子受傷,他著急地前往學校探視兒子,發現孩子身上多處骨折,實在無法相信摔跤能摔成這樣。在他的詢問下,孩子才吐露「是教練打的」,而挨打的原因是「教練通知列隊的時候,他跟同學出去的比較慢」。張先生於是帶孩子前往醫院驗傷,再拿著傷勢鑑定書前往警局報警。根據張先生出示的檢查報告,孩子「左上肢損傷、尺橈骨骨折;右下肢損傷,右側髖臼及右側恥骨聯合骨折並周圍軟組織腫脹」。經當地公安局物證鑑定為「輕傷一級」。張先生表示,打人的教練目前已經被刑事拘留,目前被關在看守所。但是他後來得知,這名「教練」年僅17歲,根本是未成年人。而且該校還有許多同樣年紀很小的教練在參與教學工作,氣憤表示「學校這樣教學生,顯然是不負責任的」。根據陸媒查詢,嵩山少林武術職業學校是一所民辦學校,業務範圍為「全日制中小學教育」。該校訓練部的負責人則告訴媒體,打人者確實只有17歲,但並非該校的正規教練,僅僅是一名「助教」,且目前已經被檢方刑事拘留。校方也沒有對孩子的傷勢撒手不理,「孩子的醫藥費,家長的住宿費、油錢都是我們付的。」該名負責人表示,警方立案後,雙方曾接觸溝通要解決問題,但對方獅子大開口要求學校賠償人民幣120萬元(約新台幣543萬元),校方覺得對方沒有溝通的誠意,於是決定走法律程序,由司法機關裁定賠償金額。該名負責人還表示,校方有明文禁止老師毆打學生,且有告知如果傷害學生會被追究法律責任。至於該名助教為何要毆打孩子,該負責人僅表示目前已有警方介入調查,自己不便透露。張先生則表示,自己索賠120萬元是氣話,但他認為學校至少應該墊付所有的醫藥費,但是雙方賠償沒談攏之後,學校就連醫藥費的不承擔了,他認為這是不負責任的。他還表示現在自己的主要訴求不是賠償,是追究校方聘用未成年人協助授課的責任。
沒搭到車!女乘客換票竟暴怒「持零錢盤砸售票員」害臉部掛彩
台鐵員工遭乘客襲擊事件頻傳!一名女子今(13日)上午7時許前往台鐵台中站搭車,但因來不及乘車於是便至售票櫃台反應,怎料女子不滿處理結果,竟拿起零錢盤砸向售票員,導致售票員眉角受傷。據了解,一名女性乘客今天上午原定要搭乘371班次卻錯過列車,向窗口反應後,售票員隨即協助更換最近的車次,並說明不可佔座,沒想到該名女乘客因不滿意此安排,當場暴怒飆罵售票員,情緒失控下還拿起零錢盤攻擊,事發突然售票員來不及躲避,眉角也被砸中腫起,所幸並未傷及眼睛。一名女子今(13日)上午7時許前往台鐵台中站搭車,她因來不及乘車便到售票櫃台反應,怎料女子不滿處理結果,竟拿起零錢盤砸向售票員,導致對方眉角受傷。(圖/台鐵提供)台鐵售票領班與值班站長獲報後,立即通報鐵路警察到場處理,並陪同售票員就醫驗傷,而該名動粗的女乘客也被警方帶回偵辦。台鐵公司董事長杜微得知此事後,今天上午也親自蒞臨台中站,關切受傷同仁。對此,台鐵公司回應,針對該起旅客個人不理性行為深表遺憾,後續各級主管會關懷同仁身心狀況,並全力支持協助同仁法律追訴及維護權利。
兩度弒父不成!嘉義逆子中秋節持斧對老父施暴 今遭檢方求處重刑
嘉義縣梅山鄉45歲劉姓男子2024年2月間,手持雙刀刺殺父親,遭檢方羈押起訴,未料法院仍在審理案件階段,他6月交保後無處可去,又返家與父親同住,卻在9月17日中秋節凌晨,再度手持鐵斧闖入父親臥室要砍殺父親。鄰居聽到父子爭執立刻報警,劉男遭趕來的警方壓制、移送法辦。嘉義地檢署今(11)日偵結,將劉男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未遂罪起訴,並建議法院「從重量刑」。據了解,家住嘉義縣梅山鄉的劉姓男子,今年2月時就因為與老父發生爭執,左右手各持尖刀、菜刀,朝父親頭部刺殺,造成劉父臉部、右手及右食指都有撕裂傷。當時他被捕後裁定羈押,檢方3月間偵結,依殺害尊親屬未遂罪嫌起訴劉男,案件尚在審理中,劉男也於6月中旬裁定交保,明訂不得對家人施暴、騷擾以及不得施用毒品。據檢警調查,劉男居無定所,最後還是回到梅山鄉老家和父親同住,沒想到他中秋節凌晨竟再持鐵斧砍殺老父,雙方爭吵聲引起鄰居注意,沒多久鄰居就聽到劉父慘叫聲。因劉男早有傷害父親前例,鄰居馬上報警,轄區派出所員警趕到時,發現劉父頭部有明顯撕裂傷,劉男則將自己反鎖在房間內。見劉男呼叫不回應,員警持盾牌破門,對劉男噴辣椒水,隨後將人壓制在地。事後,劉男否認犯行,辯稱9月17日他吃完安眠藥後準備睡覺,沒有持鐵斧砍殺父親。但檢方依據劉父指證,並有扣押筆錄、鐵斧、大林慈濟醫院受理家庭暴力事件驗傷診斷書等,足認劉男犯嫌。嘉義地檢署今天偵結,將劉男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未遂罪起訴。檢方表示,劉男犯行惡性重大,對家人危害甚鉅,殺害父親未遂後絲毫沒有悔意,認為劉男泯滅人性、有危險性,建議從重量處其刑。
新竹2健身教練把兒童「當玩具玩」全身傷 今羈押禁見
新竹縣一名媽媽將年幼的兒女請兩名職業為健身教練的男性友人協助照顧,未料媽媽晚間替兒子洗澡時,竟發現身上有多處傷痕,送醫驗傷後竟由醫院通報,警方接獲報案後調查發現兩名男子「竟把孩子當玩具玩」,新竹地檢署將兩人拘提到案,認兩人罪嫌重大聲押,9日下午3時半新竹地院裁定兩人羈押禁見。竹北兩名健身教練受友人之託幫忙照顧年幼的兒女,未料兩人竟未能將孩子悉心陪伴,把幼童「照顧」到四肢及身軀多處新舊擦挫傷,甚至雙腳還出現瘀青。媽媽晚間替兒子洗澡時,發現身上多處明顯有傷,趕緊將孩童送往醫院,經醫院深夜通報警方。新竹地檢署於7日接獲兒虐案件早介通報機制,獲悉某健身中心教練,涉嫌於今年9月至10月間不當虐待同事託付照顧幼兒案。檢察官依法核發拘票命警拘提葉姓被告2人、傳訊證人3名到案,另扣得手機2支等證物。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葉姓被告2人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後段、刑法第277條第1項與第302條第1項之成年人故意傷害 未成年人及剝奪行動自由等罪嫌重大,認有串證、湮滅證據之虞,8日晚間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9日下午3時許,裁定准許羈押禁見。
空軍上兵打靶中彈亡「有自殺傳言」 高大成分析判別關鍵
昨(8)日下午2時許,台中清泉崗空軍基地靶場進行輕兵器射擊訓練時,26歲許姓志願役上兵疑似因操作不慎導致步槍走火,子彈正巧貫穿其臉部,送醫搶救後仍傷重不治。針對該起事故,軍方對外說法是槍托撞擊地面,導致子彈擊發,不過事後外界疑似傳出「槍口抵在下巴自殺」的流言。對此,法醫高大成表示,發生槍托觸地擊發的機率只有千萬分之一,認為應查驗子彈射入傷口、死者手上的煙硝反應等,以釐清槍擊案是自殺、他殺或意外,軍方有責任查清,還家屬公道。本月8日下午2時許,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302營許姓上兵在清泉崗空軍航空基地靶場進行T-91步槍實彈射擊訓練時,疑似因操作不慎,槍托撞擊地面擊發導致下顎中彈,緊急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對此,中山附醫法醫科主任高大成表示,「槍托觸地擊發」的發生機率可能只有千萬分之一,目前最重要的關鍵是找到子彈,就能確定是不是從那支槍擊發的。高大成進一步解釋,要區分是他殺、自殺或意外,則必須查驗傷口,他指出,子彈傷可分為「接射」、「近射」與「遠射」三種。「接射」的距離是最近,指「直接靠在皮膚上開槍射擊」;近射稍遠一點,與皮膚有一定的距離;遠射則是更遠。但是以三種射程來看,接射的傷口通常僅有輕微燒焦;近射會明顯殘留煙硝和燒焦反應,傷口也會是最大的;遠射則是傷口較小,沒有明顯的燒焦痕跡。此外,高大成還補充,槍枝的種類也需要考慮。如果擊發子彈的是長槍,以65公分為基準,如果槍枝超過65公分,持槍的人就不太可能扣到扳機,但也有例子是用繩子才能扣到扳機。也可以看死者手上是否有煙硝反應,以及要先找到造成死亡的子彈,因為可以從子彈大小、傷口大小等判斷出死因。高大成分析,若射擊距離為接射才有可能為自殺,近射、遠射都可能是他殺或意外。此外根據過往經驗,自殺的死者多直擊頭、口腔牙齒處、心臟或是下巴咽喉處。此次事件是在清槍時造成的,清槍時槍口大多朝向天空,所以必須要認真排查,畢竟自殺跟意外的慰撫金是有差的。最後高大成也呼籲,應早日公開事實真相,盡快將這起事件落幕。
新北3歲童臉上有成人咬痕 園方疑滅證刪畫面
新北市中和3歲女童8月開始就讀永和某知名國際幼兒園,家長陸續發現女兒身上出現瘀青、抓痕等傷勢,回家後還莫名驚恐。9月11日,女童臉頰有巨大咬痕,園方說法前後不一,事後證實是「成人咬痕」,園方還刪除監視器畫面滅證。檢警已介入調查偵辦,疑施暴老師停職接受調查,家長盼「只求真相和公道」。女童父母7日由新北市議員張嘉玲陪同出面控訴,女童父親指出,女兒放學回家後臉頰、背部、手臂出現瘀青、抓痕等傷勢,更會莫名驚恐,甚至不願上學,妻子曾詢問園方,老師卻說「不清楚傷勢原因」。9月11日下午2時許,再次接到老師來電,因不慎撞倒女童,導致她臉上有瘀青。女童父親表示,女兒臉上傷痕清晰可見,當下感到驚恐和憤怒,「齒痕很明顯、瘀青很深」,詢問女兒,她嚎啕大哭,躲進媽媽懷裡。老師改口是上午幫女童換尿布時發現傷勢,說詞反覆,何時發生、如何發生始終說不清。女童父親說,園長辯稱「不是咬痕,是玩具的壓痕」,並拒絕提供監視器,帶女兒至醫院驗傷,經醫師證實,確為「成人咬痕」。只希望能看到監視器畫面,釐清真相,園長企圖「私了」,欲藉由退費息事寧人,更情緒勒索,要求不要驗傷、通報教育局,否則會害老師沒工作。張嘉玲說,家長數度向市府反映,市府同仁卻慢半拍,也無協助家長後續事宜,最誇張的是「有人教唆刪除監視器畫面」,已涉及湮滅證據罪。對此,教育局說明,獲報後第一時間啟動調查,9月13日前往該園稽查,要求疑似行為人停職接受調查,若調查屬實,將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裁處,行為人最重可處60萬元,且終身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另幼兒園最重裁罰6萬元。該園誆稱監視器畫面已交給警方,以不會操作為由規避提供影像,後遭檢警發現格式化監視器影像,教育局嚴厲譴責並依法裁罰負責人最高30萬元罰鍰,涉嫌湮滅證據罪部分由檢方調查,調查屬實,不排除視情節加重處罰行為人。
台中Lalaport爆衝突!燒肉店員工遇女客「猛毆扯髮」 怒驗傷提告
台中知名商場「Lalaport 」1日上午11時許發生衝突事件,1名36歲鄭姓女子與母親進入燒肉店用餐,鄭女因不明原因突攻擊22歲林姓女店員,造成林女臉部挫傷及腳部瘀青,警方獲報到場,鄭女早已逃之夭夭甚至獨留母親在場,後續林女到醫院驗傷,並向鄭女提告,警方受理後將依法偵辦。據了解,鄭女與母親前往三井「Lalaport」北館5樓的燒肉店準備用餐,由店員林女負責服務,沒想到鄭女卻無預警動手攻擊林女,期間不僅扯髮還將人重摔在地,造成林女臉部挫傷及腳部瘀青,同事林男見狀急忙上前拉開2人結果不慎受傷,離譜的是鄭母全程在旁觀看且毫無勸架之意。事後,林女家屬將事發過程影片發布至「Threads」網路社群,並寫道「這社會怎麼了,上個班也發生這種意外」,許多網友也紛紛留言稱「那對母女有事嗎」、「帶位然後被打」及「颱風天上班還要被揍」等言論。警方表示,1日上午11時15分獲報,三井「Lalaport」北館5樓的燒肉餐廳有民眾滋事,員警抵達後動手的鄭女早已離開現場,僅獨留母親在場,鄭母向警方供稱女兒心情不好才動手,此原因令受害的林女難以接受,事後她已到醫院治療並驗傷,隨即向對方提告《傷害罪》,後續警方依規受理並將依法積極偵辦。
OL出差慘遭渣男同事暴力性侵 對方事後還噴風涼話:「人生就像巧克力」
女子小寧(化名)因工作前往外地出差時,在酒店慘遭男同事阿豪(化名)性侵,事後阿豪甚至傳訊說風涼話:「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有時也會給你一些你可能不喜歡或不習慣的味道」,讓小寧更加痛苦。法院審理後,將阿豪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判決書指出,阿豪與小寧是公司同事,2021年6月2人與上司一同出差。3人當晚入住酒店後,在房間一起飲酒到隔日凌晨,小寧因不勝酒力,由阿豪攙扶回房休息。不料,阿豪竟將小寧酒醉無力抵抗,將她壓制在床。小寧雖一度反抗並趁隙逃至門外走廊,但因重心不穩跌倒在地,被阿豪強拉回房,還遭到他毆打及恐嚇:「我用枕頭30秒就可以將妳悶死!」、「這裡是15樓!」小寧感到生命遭受威脅,不敢再反抗,最終被阿豪強制性交得逞。小寧酒醒後,隨即將被阿豪性侵的遭遇告知上司,但上司因行程無法離開,小寧因此獨自返回戶籍地所在醫院驗傷並提告。阿豪辯稱:「攙扶她進房間後,因為她頭暈想吐,我就拿垃圾桶給她,後來她拿起垃圾桶揮動,我為了制止與她發生拉扯,雙方都有受傷」、「我搶下垃圾桶後,她就往外衝,我為了安全考量從門外把她往內拉,她重心不穩跌倒,我再把她拉回房間,她撞到頭、旋轉玻璃鏡,她說很痛開始哭泣,之後她抱住我、親吻我,於是我們就發生性行為」。法官檢視阿豪案發後傳送給小寧的訊息,包含:「對不起了」、「真的不是故意的」、「我答應妳不喝酒,情緒管理會改」;小寧則回,「我被你性侵了……你為什麼要這樣對我?」、「你毆打我後,不顧我反抗強行進入我身體,當下我只求能保命順著你,你知道我感受多痛苦嗎?」。阿豪隔天又再傳送:「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但是生命不是只會給你糖吃而已,他有時也會給你一些你可能不喜歡或不習慣的味道,如果你拿到的是檸檬、是沒辦法直接吃下去的,那你就要想辦法把它變成檸檬水可以直接喝的然後是對身體很健康的」。法官依上述訊息內容,判定阿豪性侵犯行屬實,日前判決他依犯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6月有期徒刑。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伊甸基金會早療中心疑爆虐童 市府 :若涉兒虐最高開罰60萬
嘉義市政府委託經營的伊甸基金會身障早療中心,近日疑似爆出虐童案件。家長指控有1名女教保員對6歲女童不當管教,致女童臉部及手部紅腫,基金會彰雲嘉區長洪宏錡表示,教保員管教有疏失,已調離現職、懲處,此案已由嘉義市政府、司法調查中。嘉義市府則表示,26日外聘委員將審議是否涉及兒少權法,若有違法情節可裁罰6萬至60萬元。葉姓家長指述,6歲孫女因發展遲緩到伊甸基金會嘉義早療中心接受早療教育,8月19日下午他去接孫女,孫女早上未戴口罩、下午卻戴口罩,他察看發現孫女臉紅腫、手也紅腫,追問孫女,孫女才說被老師捏臉。葉姓家長表示,他當時跟該中心反映,中心教保員卻說是「當時是擔心女童吃蘋果時噎到,才對其臉部進行『按摩』」,他再三要求調閱該中心的監視器,才發現教保人員對孫女捏臉、扭手,後來他帶孫女驗傷、到派出所報案提告。伊甸基金會則回應,事發後已第一時間啟動調查,確認教保員在服務時確實有疏失,已通報嘉義市社會處。該教保員目前已被調離現場,並依相關工作管理規則進行處分。伊甸基金會還表示,期間多次與家屬協商,遺憾的是雙方無法達成共識,目前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該名教保員正配合檢警偵查。基金會彰雲嘉區長洪宏錡表示,該名教保員有10多年經驗,有耐心愛心,平時受家長肯定,但此案中為女童口腔按摩、訓練疼痛刺激反應,力道拿捏失當,確有疏失,已懲處、調離現職,曾幾次與家長調解未達成共識,等候司法、嘉義市政府調查。伊甸基金會進一步指出,對於女童受傷一事感到極度不捨,並已加強對全體教保員的再教育,導入外部督導資源,確保第一線工作人員提升專業能力。基金會承諾,未來將更加警惕和謹慎,避免類似的憾事再度發生,讓孩子們在安全、安心的環境中成長。嘉義市府社會處長李思賢表示,獲通報此案時就派員訪查,蒐集案發當時及案發前1個月監視器影像、家長及教保員各自陳述意見等資料,26日由外聘委員專家學者審議,評斷教保員、機構是否涉及違反兒少權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若經查證有違反上述法規,教保員依兒少權法第49條可裁罰6萬至60萬元罰鍰,機構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可裁罰6萬至30萬元罰鍰。
黃嘉千獲判離婚!判決書曝夏克立曾跳基隆河威脅 他提8點反擊「難以忍受之虐待」
女星黃嘉千與夏克立離婚官司纏訟2年多,士林地院上月14日判准離婚,雙方正式結束16年婚姻。他們的離婚判決書在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被挖出,黃嘉千對夏克立列出12項指控,除了指證有家暴行為、貶低她的人格外,也詳述受到肢體暴力細節,婚姻中的難堪全攤在陽光下。對此,夏克立一一駁回,並提出8點反控,請求法院擇一為離婚判決,而黃嘉千則尚未回覆。從司法院裁判書系統查詢得知,黃嘉千對夏克立提出12項指控,每一項都怵目驚心,像是夏克立曾威脅黃嘉千要跳樓自殺,後來真的在基隆河跳河,黃嘉千接獲友人及夏克立父母電話,立即前往現場,並報警和叫救護車出動救援。黃嘉千在判決書中陳述,夏克立已經造成她「身體、精神造成不可忍受之痛苦」,造成她在婚姻中充滿恐懼,因此請求法院擇一做為離婚判決。黃嘉千對夏克立的12項指控如下:一、夏克立禁止黃嘉千給付孝親費,黃嘉千只能私下將所得交給母親。夏克立發現後,指控黃嘉千是小偷,從家裡偷他的錢。二、黃嘉千受訪時聊教育議題,夏克立批她「在訪問內容一副好母親樣子,很噁心,根本是很爛的媽媽」。三、夏克立緒失控時會摔東西、丟東西。四、夏克立不准黃嘉千去他不喜歡的教會聚會,黃嘉千有次因行程考量還是去了,竟遭夏克立大聲斥責、飆罵髒話,威脅要將黃嘉千趕出家門,黃嘉千當場痛哭失聲,在指證時寫下「委屈不已」。五、夏克立打電話給黃嘉千的家人、朋友、經紀人,散佈黃嘉千對他很壞,「外面有男人、是惡魔的妹妹、是巫婆」,表示要離婚,不想再見到她。六、夏克立於107年10月曾威脅要跳樓自殺,後來真的在基隆河跳河自殺,黃嘉千接獲友人及夏克立父母電話,立即前往現場,並報警和叫救護車出動救援。七、夏克立於110年1月3日上午情緒失控,在家裡大吼、飆罵黃嘉千,「徒手掐住黃嘉千脖子,致兩側前頸部紅腫,有康寧醫院受理家庭暴力事件驗傷診斷書為憑」。夏克立還以撞牆、撞洗手台之方式傷害自己,全家人嚇壞。黃嘉千本想藉由通報家暴事件聲請保護令,但後來因心軟而撤回聲請。八、黃嘉千因出演舞台劇,遭夏克立指控與男演員有婚外情,甚至因此「前往南港分局控訴黃嘉千拍A片」,黃嘉千因警方電話聯繫告知,才知道夏克立去報警。九、夫妻有次因細故爭吵,夏克立為了不讓黃嘉千離開,將黃嘉千用力抱住,在拉扯中「以身體撞擊黃嘉千,因而受有胸部肌痛之傷害」,有聖保祿醫院診斷證明書可以佐證。十、有次爭吵時,夏克立「再度掐住黃嘉千脖子」,導致黃嘉千受傷,有受傷照片及黃嘉千與經紀人之對話紀錄為憑。十一、110年7月,一家人從溫哥華住處前往蒙特婁過暑假,夏克立在溫哥華機場情緒失控,指控黃嘉千「一直與四五十個男人在一起」,將黃嘉千護照摔在地上,並以「信不信,我會把妳丟在這裡,不讓妳上飛機」等語要脅,讓身處異國的黃嘉千感到害怕。而且夏克立在3小時航程中,不斷辱罵黃嘉千。十二、110年12月他們在溫哥華住處,因夏克立偷聽、偷錄黃嘉千與教會輔導員對話過程,雙方發生爭執。夏克立情緒失控,「一手將黃嘉千壓制在床上,並拿枕頭壓在她臉上,使她呼吸困難」。隨後夏克立竟「徒手毆打黃嘉千臉部」,黃嘉千想以手機對外求援,夏克立搶奪她手機摔在地上,黃嘉千趁機撿起並撥打電話,夏克立再次將她壓在床上,朝黃嘉千吐唾液,黃嘉千最終掙脫逃至浴室,於事後前往當地Providence Health Care就診。不過夏克立也提出反駁,並提出下列8點反控,請求法院擇一為離婚判決。一、夏克立某次經黃嘉千教會朋友安排,約在W HOTEL洽談表演事宜,半路上朋友臨時更改地點,要夏克立至MOMO百貨8樓餐廳,抵達時有數家媒體記者等候及拍照。夏克立上樓後,發現該處非餐廳而是酒店,於是請黃嘉千前來陪同,並與朋友洽談後離開。事後媒體以現場畫面詢問黃嘉千對方是否出軌,黃嘉千竟回答不予置評,並拒絕夏克立多次要她澄清的請求。二、黃嘉千2019年間,在馬來西亞喬治市教會直播聚會稱與夏克立的婚姻是假象,並表示對方對她有虐待與控制。QOEG公司因此終止與夏克立代言合約,使得夏克立損失加幣20萬元。三、夏克立先前參與中國實境節目《爸爸去哪兒第三季》,所獲酬勞全由黃嘉千掌握、支配至花用殆盡。黃嘉千在此期間,有給夏克立每月數萬不等的零用金,但支用在家庭費用後所剩無幾,形同在財務上對夏克立控制過苛。四、2020年秋天COVID疫情期間,夏克立來台前質問黃嘉千在喬治市教會Youtube影片誹謗事宜,黃嘉千拒絕與他交談,也未將他持有之信用卡附卡新卡開卡,導致夏克立在防疫旅館隔離三週無法用信用卡叫餐,身上也無足夠現金,只能尋求外界提供食物。期間黃嘉千僅有2次簡訊、送上2次麥當勞餐點,但她明知夏克立排斥麥當勞。其行為對夏克立而言,實屬難以忍受之虐待。五、夏克立結束隔離檢疫後,黃嘉千不願讓他進入南港家中同住,於2020年12月26日要求他簽署分居協議。2021年1月3日,夏克立至黃嘉千住處替家人作早餐,黃嘉千看到後大喊要他離去,他表示依照分居協議無須先通知,可隨時前來,兩人因此大吵,夏克立爭吵後即離去。黃嘉千事後稱夏克立將她推到牆上勒住、有自殘行為,企圖造成夏克立家暴假象,使夏克立受有保護令或刑事處分,應認對夏克立虐待行為。六、黃嘉千2021年12月2日向加拿大溫哥華警方申告夏克立有家暴嫌疑,要求警方次日逮捕對方,讓他在家人、賓客與鄰居眾目睽睽下遭上銬帶走。因黃嘉千提出之證據與其主張矛盾,2023年7月25日向加拿大法院撤回起訴,卻仍對外宣稱該案並未終結,企圖影響夏克立之社會評價。七、黃嘉千2021年12月2日誣指夏克立家暴,同月6日將其銀行帳戶內資金轉出並關閉帳戶,導致兩人已付定金購買之北溫哥華房屋,原應各自分擔加幣56萬元,無法在同月20日支付餘款。夏克立只好向銀行支付高額利息取得貸款,用以填補黃嘉千應分攤部分,造成他巨大財務負擔。八、黃嘉千對夏克立提出家暴等刑事指控,使他演出、代言等工作機會均無,對財產收入、人格、名譽造成損害。夏克立在臺灣、加拿大兩地之訴訟程序受到身心交迫之煎熬,自非夏克立所得忍受。針對夏克立提出的8點反控,包括黃嘉千和其經紀人則尚無回應。
台南粽店驚現「球棒隊」暴力攻擊 顧客冷靜續吃粽警方迅速追查嫌犯
台南一間夜間營業的粽店內,21日清晨4點多突發暴力事件,一群手持球棒的惡煞突然闖入,對正在用餐的2名顧客進行猛烈攻擊,然而,事件發生時,店家和其他顧客的反應異常冷靜,並未受到騷動影響,繼續賣粽與用餐,警方目前已掌握嫌犯的車輛資訊,正全力展開追緝行動。這家粽店營業時間為下午至隔天早上,通常吸引夜生活結束的顧客來此醒酒,或夜班工作者前來外帶早餐,21日清晨一群手持球棒的暴徒突然闖入,目標直指兩名正在店內用餐的顧客,瞬間展開暴力攻擊,過程中,兩名受害者毫無預警,其中1人舉手防禦,卻不幸被打傷,前臂腫起。事件發生後,店家立即報警,但店內並未受損,因此淡定繼續營業,當警方抵達現場後,要求受害人前往醫院驗傷,不僅店家冷靜,其他顧客也在暴力發生時不受影響,繼續專注於手中的粽子。警方調查後初步判定,此次襲擊可能是針對受害人的私人恩怨,而非隨機攻擊,根據店內監視器的畫面,警方已掌握嫌犯的車輛資訊,並強調此次事件與店家無關,民眾無需過度擔心,警方承諾將全力追捕嫌犯,確保當地社區的安全。
宜蘭單車翁「未購單車票」錯過火車 遷怒出手攻擊站員
今(20)日14時25分許,一位宜蘭縣老翁牽單車進入台鐵羅東站,準備搭乘火車。但因他未依規定購買單車的車票,進站時被站員攔下要求補票。老翁因補票錯過了預訂的區間列車,氣得牽車衝撞、出手攻擊剪票口站員。該名老翁訊後被鐵警依傷害罪嫌函送偵辦。而遭攻擊站員因遭老翁掐喉導致挫傷,緊急就醫包紮驗傷,台鐵晚間發表聲明,強調將協助受害員工提告,若旅客違反鐵路法也將請警方開罰。根據台鐵運送契約,旅客隨行單車必須購買「單車車票」。然而,20日下午一名牽著單車的老翁,僅持一張敬老票就要進入羅東站月台搭乘區間車。剪票口站員依規定將老翁攔下,待老翁補買隨行單車的車票才放行進站。因重新購票耽誤了時間,導致老翁未能搭上預訂搭乘的區間車,他氣得從月台返回剪票口找站員理論。老翁認為自己是因站員「刁難」才沒搭上車,氣得牽車衝撞、以及出手攻擊站員。其他站員見狀,立即通報羅東站內的鐵路警察。警方到場時雙方已被架開,遇襲站員向警方提告老翁傷害。事件消息傳開,引起台鐵產業工會不滿,除譴責旅客不理性的行徑,也質疑台鐵公司對於員工職安保障嚴重不足,要求台鐵公司具體提出各段增加鐵警巡檢密度及見警率方案,並實質承諾增聘保全、全面配發密錄器給運務人員,別再用書面計畫來敷衍員工。台鐵則表示,受傷方姓站員不僅脖子遭該名老翁掐傷,手臂與鎖骨也遭抓挫傷。消息傳出後,花蓮運務段長及董事長杜微立即親赴羅東站關懷方姓同仁,同時了解事發經過,立即進行站區安全強化措施。針對該位民眾非法侵害的暴力行為,台鐵也提出嚴正遣責,除依規協助受害同仁提告外,如旅客有違反鐵路法之情形,也將協請鐵路警察依法開罰。而針對員工職安問題,台鐵表示,台鐵公司前已於8月28日召開「工作場所職業安全衛生稽核會議」,檢討各項職安預防、車站安全措施,並研擬修正「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其中針對公發密錄器之員工意願、增設職場熱區監視設備、研議增設保全等事宜,已進行全面性調查,近日將會依據調查結果,尊重員工意願,依勞資協商程序,進行更好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