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
」 死刑 黃麟凱 槍決 執行 最高檢察署![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31/396331/sm-75440b8f4295d8ef14f50a2e741edeb4.jpg)
白狼張安樂涉「助墨國黑幫製毒」!台高檢證實:分他字案調查
媒體日前報導,竹聯幫大哥「白狼」張安樂及竹聯幫協助墨西哥販毒集團涉及「芬太尼」相關案件等情。最高檢察署12日將相關報導發交台灣高等檢察署查明。台高檢14日表示,台高檢已指派檢察官分「他案」調查中。美國保守派作家施威澤(Peter Schweizer)去年2月發表新書《血錢:權貴為何罔顧中國(共)殘害美國人性命》(Blood Money: Why the Powerful Turn a Blind Eye While China Kills Americans),探討毒品「芬太尼」危及美國社會的背後脈絡。施威澤在接受美國福斯新聞採訪時提到,「白狼」張安樂是為中共效力的人物,其所代表的黑道竹聯幫,也是輔佐墨西哥「索諾拉販毒集團」(Sonora Cartel)成為「芬太尼之王」的要角。他指控,竹聯幫指導索諾拉販毒集團如何製毒、如何將毒品封裝成膠囊,更提供可以躲避美國查緝的通訊工具,甚至教它們如何洗錢。施威澤在書中說,竹聯幫長期涉入國際運毒,並在美國販賣海洛因,並引據一份美國政府的報告稱,「竹聯幫據信在美國芝加哥、檀香山、休士頓、邁阿密、鳳凰城及加州各城市皆有據點」,並利用其複雜的交易網絡販售槍枝、毒品及偽造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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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作家指控張安樂涉國際販毒「檢方要查」!白狼回應了
美國保守派作家施威澤(Peter Schweizer)在去年3月出版的新書中,揭露台灣中華統一促進黨總裁張安樂與中國的密切關係,並指控他涉嫌協助墨西哥「索諾拉販毒集團」成為「芬太尼之王」。對此,台灣最高檢察署已於12日將案件發交台灣高等檢察署進行調查。張安樂則回應稱,這些指控「太抬舉我了」,認為這只是美國內部的政治鬥爭。施威澤在新書「Blood Money: Why the Powerful Turn a Blind Eye While China Kills Americans」,詳細描述了張安樂及其代表的黑道組織「竹聯幫」如何與墨西哥販毒集團合作,指導其製造毒品、封裝成膠囊,並提供躲避美國執法部門查緝的通訊工具和洗錢方法。施威澤還引述美國政府的報告指出,竹聯幫在美國多個城市設有據點,包括芝加哥、檀香山、休士頓、邁阿密、鳳凰城及加州各城市,利用其龐大的交易網絡販售槍枝、毒品及偽造證件。對此,張安樂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回應,這些指控「是不可能的事」。他認為,這僅是美國政治鬥爭的一部分,並強調自己並未參與任何國際販毒活動。目前檢方已介入調查,將進一步釐清張安樂在美國扮演的角色,以及是否涉及國際販毒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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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狼」張安樂遭點名協助墨西哥毒梟製毒洗錢 高檢署要查了
媒體日前報導,竹聯幫大佬「白狼」張安樂及竹聯幫遭人點名,協助墨西哥販毒集團涉及合成鴉片類藥物「芬太尼」(Fentanyl)相關案件。最高檢察署今(12)天表示,已接獲民眾告發,已發交台灣高等檢察署查明。最高檢察署指出,根據美、台多家媒體報導,美國保守派作家施威澤(Peter Schweizer)2024年發表新書,並接受媒體訪問時,指控統促黨總裁、「白狼」張安樂及其所領導的竹聯幫,協助墨西哥「索諾拉販毒集團」(Sonora Cartel)販賣「芬太尼」等情事。據了解,施威澤是美國智庫「政府問責研究所」總裁,他去年3月發表新作《血錢:權貴為何罔顧中國殘害美國人性命》(暫譯,Blood Money:Why the Powerful Turn a Blind Eye While China Kills Americans),探討毒品「芬太尼」危害美國社會的背後脈絡。施威澤在接受美國福斯新聞(FOX NEWS)採訪時提到,「白狼」張安樂是為中共效力的人物,其代表的黑道勢力竹聯幫,也是輔佐墨西哥「索諾拉販毒集團」成為「芬太尼之王」的要角。他指控竹聯幫指導索諾拉販毒集團製毒、封裝手法,更提供其可以躲避美國查緝的通訊工具,甚至教販毒集團成員如何洗錢。施威澤在書中指出,竹聯幫長期涉入國際運毒,並在美國販賣海洛因,並引據一份美國政府的報告稱,「竹聯幫據信在美國芝加哥、檀香山、休士頓、邁阿密、鳳凰城及加州各城市皆有據點」,並利用其複雜的交易網絡販售槍枝、毒品及偽造證件。對此,最高檢察署今日指出,已將相關媒體報導發交高檢署查明,並將調查結果陳報最高檢察署。高檢署表示,已收到最高檢察署函文,將依法進行後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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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猝逝/與汪小菲官司未了!具俊曄可能對簿汪小菲 為妻續討欠付扶養費
女星大S(徐熙媛)於春節期間赴日本旅遊,不幸感染流感併發肺炎驟逝。她生前與前夫汪小菲還有包括扶養費、個資法等多件官司仍在台北地院、高等法院審理中,其中由包含大S對汪小菲提出欠付欠付撫養費、以及汪小菲對大S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等,都因民事案件當事人過世,將由繼承人承受訴訟,未來可能出現大S前夫汪小菲與現任丈夫具俊曄對簿公堂的狀況。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大S在2021年11月透過台北地院家事法庭法官調解,與中國富商前夫汪小菲結束10年婚姻,當時雙方共同發表聲明「和平解除婚姻關係」,但大S隔年3月宣佈韓國藝人具俊曄再婚後,原本宣稱「以朋友的身分愉快相處」的大S與汪小菲2人就此反目。2022年,大S以汪小菲欠付雙方離婚協議中約定的家人生活費為由,向台北地院聲請強制執行汪小菲的銀行存款750萬元獲准,汪小菲則對大S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反制。並在中國多次開直播反擊,直播中更情緒失控,出現飆罵大S家人、暗酸具俊曄等言行。汪小菲母親、「俏江南」董事長張蘭也數度出聲護兒,讓這樁家務事一度炒得沸沸揚揚。汪小菲對大S第一次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經北院一審認定,根據雙方離婚協議明訂各種獨立計算的給付項目,大S沒有超額請求,因此在2023年3月判汪小菲敗訴,上訴二審由高院審理中。而大S在打贏第1次債務人異議之訴後,順勢再主張汪小菲又累積欠付700萬元,聲請強制執行汪小菲用來停止執行第1次被扣750萬元存款的擔保金165萬元,台北地院2023年5月駁回汪小菲的聲明異議,165萬元也被大S收走。大S為了追債,另向法院申請拍賣汪小菲留在台灣的1輛奧斯頓馬丁(Aston Martin Vanquish)超跑,但在北院2024年10月首度公開拍賣時因未達底價而流標,汪小菲隨即繳納160萬元保證金,獲准暫停拍賣跑車。汪小菲並第2次對大S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標的金額約600萬元,同時聲請停止執行,以免判決出爐前又被大S強制執行財產。大S生前還曾提告汪小菲將4幅名畫從家裡搬去S Hotel藏放、企圖躲避被她查封拍賣,涉犯毀損債權罪嫌。對此,汪小菲堅稱畫作是婚前買的私人物品,北檢認為汪小菲至2023年8月已付大S共4511萬餘元生活費、財力充裕,難以證明他藏畫是為了躲避查封,將汪小菲不起訴。大S聲請再議獲得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但去年撤告。此外,當2人因撫養費官司鬧翻時,王小菲曾一度在微博上公開PO出2人離婚調解筆錄,洩漏大S住址及銀行帳戶等資料,被台北地檢署依個資法起訴。汪小菲去年首度出庭不認罪,堅稱一時「非常憤怒跟激動」,藉由公布離婚協議調解筆錄證明自己清白,氣消後發現不妥就刪文,絕非故意洩露個資。隨著大S病逝,除個資法訴訟有刑事「告訴乃論」罪嫌疑,不受原告過世影響,將由法院續審外,其他民事訴訟須由具俊曄與大S其他第一順位繼承人承受訴訟進行後續程序。而大S的現任丈夫具俊曄可能要接替妻子與汪小菲在法院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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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囚黃麟凱伏法 挑中槍決原因曝光!
法務部在本月16日執行死囚黃麟凱死刑,據法務部官員透露,「挑中」黃麟凱槍決的理由,是因37名死囚中有30案的「法官評議簿」已銷毀,僅有黃麟凱等7案的評議簿尚存,最高檢察署檢察官調閱黃案卷宗時發現評議簿上,最高法院合議庭5名法官「一致決」判死,符合憲法法庭判決意旨,加上黃在那段時間未聲請非常上訴,另函詢高院黃未提再審,決定將黃列為執行對象。去年9月,憲法法庭宣告死刑制度合憲,但嚴格限制判死須「一致決」條件,並稱檢察總長得為37名死囚提起非常上訴,為此,最高檢察署多次開會討論因應,並調閱37名死囚的定讞卷宗,逐一分案交給最高檢檢察官審查。去年11月,立委赴司法院考察,司法院查閱37名死刑犯卷宗的評議簿,其中30件均因超過年限已銷毀而不復存在,無法證明死刑犯審理過程中,法官是否判處「一致決」,立委擔憂30名死刑犯將可因最高檢提起非常上訴後獲釋。最高檢檢察官調閱37名死囚判死定讞卷宗後,發現第36件判死確定的黃麟凱殺人案,定讞僅7年多,評議簿仍在,最高法院2017年7月判黃死刑確定,時任朂高法院刑事第二庭庭長邵燕玲、法官呂丹玉、梁宏哲、王國棟、王復生5人在評議簿上「一致決」判死。最高檢立即開會討論,並確認黃未提非常上訴、再審,認為黃符合執行死刑的條件,不違背憲法法庭判決意旨,上周簽請法務部執行,法務部先由參事審核,再交由檢察司呈請法務部長鄭銘謙批准執行令,鄭銘謙16日批准後,當天執行公文由最高檢轉送台灣高檢署執行。但由於執行死刑消息曝光,廢死團體在晚間8時30分向法務部、最高檢具狀聲請非常上訴「槍下留人」,同時將回條傳真到台北看守所,律師也致電北所稱已遞狀,請求協助轉告檢察官。據了解,當天晚間,承辦的最高檢檢察官與檢察總長邢泰釗均在辦公室待命,最高檢檢察官收狀審視理由後,依法駁回。最高檢檢察官將駁回公文,呈請總長邢泰釗核閱,當時已經大約是晚間9時30分。據透露,最高檢立即將駁回公文緊急傳真至台北看守所,轉交人在刑場的黃麟凱簽收,完成送達程序,並由台灣高檢署執行檢察官說明駁回意旨,指非常上訴無理由,須依法執行,黃表示無意見,16日晚間10時2分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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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新型毒品 陸版「絕命毒師案」再審改判重罪
《人民日報》用戶端報導,有「中國版絕命毒師案」之稱的大學副教授、博士生導師張正波師生四人,因研製精神科麻醉新藥物,遭檢警認定為替代毒品,被依「製販毒品」判處重刑案,經纏訟十年,二審一度輕判。中國大陸國家禁毒辦23日晚證實,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已於月前作出再審判決,以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改判楊朝輝無期徒刑、張正波有期徒刑15年,馮靜、鮑俊喜維持二審原判有期徒刑8年,維持較一審略輕的重判。此案係大陸涉新精神活性物質犯罪的重大典型案件,被告張正波因特殊身分,被炒為「中國版絕命毒師」,社會關注度高。特別是二審改判較輕的「非法經營罪」後,引起廣泛關注。「張正波案件歷時10年,5次審理、2次改判,2024年12月,再審判決實現罪名、刑期『雙改』,表明了我國厲行禁毒的一貫立場和主張,有力震懾了毒品犯罪。」大陸公安部禁毒局表示。公安部禁毒局指出,2015年6月,武漢海關緝私局會同湖北公安禁毒部門破獲公安部督辦的張正波等人製販毒品案件。經查,自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張正波夥同楊朝輝、馮靜、鮑俊喜等4人製販國家管制等一類精神藥品110餘公斤。2017年3月,武漢中院判處楊朝輝死緩、張正波無期徒刑,馮靜、鮑俊喜有期徒刑各15年。2018年4月,湖北高院發回重審。2019年6月,武漢中院重審判處楊朝輝無期徒刑、張正波有期徒刑15年,鮑俊喜和馮靜分別13年和10年。2023年5月,湖北高院二審改判「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楊朝輝13年、張正波11年,鮑俊喜和馮靜各8年,審判結果出現實質性反轉。據稱,該案原二審改判「非法經營罪」主要原因是採納被告辯護意見,認為被告研製的「產品」不屬於大陸《刑法》定義的毒品,且流向與用途不明。大陸《刑法》規定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甲基安非他命)、嗎啡、大麻、可卡因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偵查學院禁毒教研室主任張黎指出,被告研製規避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質牟利、規避毒品犯罪打擊,在「產品」列管後仍繼續製販,具有實質性危害。大陸最高檢察院重大犯罪檢察廳二級高級檢察官胡耀先表示,值得注意的是,列管麻精藥品是否為「毒品」,應當以相關行為的合法性為劃分標準。列管的麻精藥品必須通過國家規定管制管道流通,即依法生產、經營、使用、儲存、運輸(使用)。非法使用的是毒品;依法使用的是藥品(醫療)、教具(教學)或樣品(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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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囚黃麟凱伏法!遺體今火化家屬未現身 僅法師誦經
32歲死刑犯黃麟凱12年前殺害女友及其母親,16日晚間10時2分槍決伏法。黃麟凱的遺體今(20日)在三峽火葬場火化,據了解,家屬並未到場,現場也無牌位,僅法師誦經、簡單水果。回顧案情,黃麟凱因不滿女友兵變,加上雙方有金錢糾紛,因此心生殺意,事先準備童軍繩等工具,侵入女友住處,偶遇女友母親,為避免殺害計畫受阻,以童軍繩絞殺女友母親;之後等到女友返家,對其強制性交,以逞其性慾後,再以同一童軍繩絞殺女友。黃麟凱一審、二審、更一審皆被判處死刑,法官認為,其手段殘忍、冷酷,犯行顯已泯滅人性,惡性重大至極,罪責至重,而達罪無可逭之程度。法務部指出,經最高檢察署嚴謹審核後,認黃麟凱所犯係直接故意殺人罪,手段殘酷,造成複數被害人死亡嚴重結果,係犯罪情節最嚴重之犯行,且確定之第三審判決有行言詞辯論程序,並經辯護人到庭辯護,復經法官一致決判處死刑,符合113憲判8最嚴密法律程序之要求;經審慎查核全部卷證資料,認無提起非常上訴之事由,且黃麟凱並無聲請再審、非常上訴、憲法訴訟等特別救濟程序中,亦無刑事訴訟法第465條之事由,因而將黃麟凱之死刑案卷陳報本部。法務部表示,收受最高檢察署陳報黃麟凱死刑案卷後,由本部參事先行審核有無法定執行障礙事由,再由本部「死刑執行審議小組」開會詳細討論,審查犯罪情節及有無任何法定不應或不宜執行之狀況,並再次依「執行死刑規則」、「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及113憲判8等覆核,查明無聲請特別救濟程序進行中,亦無赦免案尚在處理中,所犯屬犯罪情節最嚴重之犯行,並經最嚴密法律程序判決死刑定讞,已窮盡所有救濟程序,陳送部長批准執行,對死刑犯人權保障程序已極盡審慎周延。法務部提到,113憲判8已宣告死刑制度合憲,本部基於依法行政,自須依法執行,本部對於死刑犯之執行,至為審慎,對於死刑審核程序,亦以最嚴謹之標準為之,以兼顧死刑犯之人權保障與被害人及其家屬權益維護,並維持刑罰最後手段之嚴厲性及發揮刑罰抗衡犯罪之功能,俾維護社會安定,保障全體民眾之安全與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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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麟凱死刑「並非閃電襲擊」 資深司法記者曝:1個月前就在籌備!
12年前,時為現役軍人的青年黃麟凱,潛入前女友家中殺害前女友母女2人後落網,但直到本月16日晚間10點才槍決伏法。雖然從16日下午傳出法務部長簽署死刑執行命令消息,到晚間10點執行槍決間,相距不過半天時間,不過資深司法記者劉峻谷在政論節目中爆料,這個決定「並非臨時起意」,而是早在1、2個月前,最高檢察署就已經在過濾名單,並挑中黃麟凱執行死刑。資深司法記者劉峻谷17日在政論節目《57爆新聞》中透露,法務部在16日晚間執行死刑的行為並非臨時決定,其實早在1、2個月前就開始籌備。2個月前,最高檢察署就已經開始過濾37名死刑犯的名單,並在上週就已經密集開會討論,直到本週一、二,法務部長、檢察總長和高檢署檢察長「三巨頭」召開審查會議,當時就決定執行黃麟凱的死刑,「因為他完全符合這個情況」。此前,法務部曾對「選上黃麟凱」進行過解釋,指出黃麟凱的犯行屬於聯合國人權兩公約中的「最嚴重犯罪」,且不符合非常上訴要件,亦無聲請再審等救濟。憲法法庭已判決死刑合憲,完全符合憲法法庭的判決意旨,因此依法執行死刑。劉峻谷進一步透露,上週司法記者們看到三巨頭在開會的時候,曾經好奇問過在討論什麼事,當時法務部並未聲張正決定執行死刑名單一事,反而宣稱「因為審查總預算卡關,所以正在密集檢討預算」,顯見態度相當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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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出演《海豚灣戀人》!他殘殺國三生「逃出國」 淪為通緝犯
曾以《海豚灣戀人》、《綠光森林》等偶像劇走紅的童星王欣逸,近年來卻因涉入重大刑案而身陷通緝名單。最高檢察署於2024年公布「10大重刑外逃要犯」,王欣逸名列其中,其刑期確定為17年3個月,目前潛逃至上海。王欣逸自小在演藝圈發展,13歲時便憑藉演技入圍金鐘獎,備受矚目。然而國中後誤入歧途,加入幫派,並於2012年遭桃園刑警大隊掃蕩時首次被捕。根據判決書,2016年7月間,桃園一名葉姓少年與李姓少年發生糾紛,葉姓少年找來親屬協助,輾轉聯絡上王欣逸等人。王欣逸夥同多人,攜帶西瓜刀及球棒前往蘆竹區尋仇,遇見李姓少年與三名友人後,便痛下毒手。其中剛從國中畢業的曲姓少年遭到圍毆並受到重擊,因腦部重創與肺部穿刺傷昏迷半年後不治身亡。案件審理期間,王欣逸於一審時被判刑15年。然而在二審開庭期間,他未到庭應訊並棄保潛逃,隨後遭到法院發布通緝令。最終最高法院裁定其刑期為17年3個月,並確認其已逃往中國上海。2024年最高檢察署公布「10大重刑外逃要犯」,王欣逸赫然在列。官方說明指出,「王欣逸夥同共犯持鋁棒、西瓜刀攻擊被害人,致1人死亡,危害社會治安重大,現已出境至上海。」目前檢警單位正透過跨國合作追捕王欣逸,期望將其緝拿歸案,為受害者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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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麟凱槍決「拖延1小時」原因曝光 辯護律師團「接連出招」與法務部展開角力
死刑犯黃麟凱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王姓女友及其母親,被逮捕後遭依強制性交殺人罪等罪嫌起訴,案經諸審,最高法院在2017年7月3日死刑定讞。本月16日晚間10點02分,黃麟凱終於伏法。不過法務部原訂晚間9點執行槍決,卻因故延誤1個多小時才執行槍決。媒體揭露背後原因,原來是黃麟凱的辯護律師團突然在當晚8點半,緊急向多個單位遞狀聲請再審、非常上訴,因此打亂檢方的安排。不過因為執行令簽署時已經符合法定要件,因此檢方最終還是執行完畢。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回顧此前幾位遭到槍決的死刑犯,犯下捷運無差別殺人案的鄭捷,執行時間為晚間8點47分;龍潭除夕夜縱火燒死6名至親的翁仁賢,執行時間為晚間8點38分;殺害前妻、大女兒的李宏基,更是早在下午3時37分就已經執行完畢。相較之下,黃麟凱的實際槍決執行時間為晚間10點,比起他人確實偏晚。報導指出,其實本件執行案件,在16日中午就已經由台高檢檢察長張斗輝指揮承辦檢察官聯繫法醫、法警以及看守所。但消息在下午傳開後,人權團體辯護律師團立刻出招,緊急赴最高檢察署遞交聲請非常上訴狀,另外也到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並向司法院憲法法庭遞出暫時處分聲請書,請大法官速裁定停止執行槍決令。據了解,依據法務部《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需確認死刑犯沒有非常上訴、聲請釋憲、再審,或者是向總統請求特赦等等理由,始能執行。律師團的作法正是以此入手,要憑藉救濟情況強行喊停槍決執行,為此律師團在遞狀後立刻將回條傳真給台北看守所,並致電給北所,要求所方轉告執行檢察官暫緩執行。不過最終因律師所遞出的狀紙並未分案受理,故不影響簽署時符合執行要件,檢察官仍執行槍決。報導還指出,過去人權團體與法務部在死刑執行上鬥法的狀況屢見不鮮。由於法務部根據死刑實施要點,死刑犯必須沒有上述幾種救濟狀況方能執行,人權團體就會安排每一位死囚身上有救濟情況,讓法務部「無法執行」。而法務部決定要執行死刑時,也必須抓緊救濟駁回、新的救濟聲請狀還沒受理的空檔,簽署執行令。此前伏法的鄭捷,就屬於這樣的例子。最高法院在2016年4月22日駁回上訴將鄭捷判處死刑定讞,法務部前部長羅瑩雪就在2016年5月10日簽署執行令,2步驟相隔僅18日;當時人權團體才剛收到定讞的判決書,來不及研究判決提出救濟,鄭捷就已經槍決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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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麟凱槍決伏法 廢死盟、司改會發文批「讓社會不安」遭灌爆:不要亂代表謝謝
死刑犯黃麟凱16日晚間伏法,引發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等廢死團體強烈不滿。16日晚間,廢死聯盟在臉書上連POn0三篇文,痛批法務部與部長鄭銘謙。晚間將近0時,廢死聯盟再度發文砲轟鄭銘謙「違法執行死刑讓社會更不安」,卻反被網友灌爆,痛罵「別亂代表我」。另一方面,司改會在槍決執行消息傳出後,在臉書發布直播影片,鏡頭對準點燃的白蠟燭寫下「Pray for life.(為生命祈禱)」,結果同樣遭到網友怒轟,「不知道有沒有人為了被兇手殺死的女友與她母親祈禱過?」、「不去哀悼受害者,哀悼加害者幹嘛?」2013年10月1日,黃麟凱潛入王姓前女友家中,勒殺前女友與女友母親。落網後歷經諸審,最終在2017年7月3日遭判決死刑定讞。但此後11年多,黃麟凱始終未執行槍決,也讓家屬陷入漫長的等待。直到2025年1月16日,法務部長鄭銘謙簽准執行死刑命令後,黃麟凱終於在16日深夜10時02分伏法。不過,在鄭銘謙簽准執行死刑命令消息傳出後,廢死聯盟16日晚間在臉書粉絲專業三度發聲,先稱法務部政府「違法執行,無異恣意殺人 」,1小時後再發文表示,已向法務部遞交非常上訴狀,請法務部「槍下留人」。在黃麟凱已經槍決伏法的消息傳出後,又再度於當晚11點54分發文表示,「法務部長違法執行死刑,讓社會更不安」。在這篇由廢死聯盟、司改會等4個反廢死民間團體聯名發布的聲明稿中指出,法務部違反程序正義、違反憲法判決的死刑執行,不會讓社會更安全,不會讓人民對政府更信賴,亦不能解決政黨對立,只會讓社會更嗜血、讓人民更厭惡政府及政治現狀,「我們強烈譴責賴清德政府用死刑執行試圖轉移政治困境。」廢死聯盟指出,按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包含黃麟凱等死刑犯可例外地取得「間接的」非常上訴聲請權。如果原因案件聲請人之主張,在形式上已符合或滿足特別非常救濟事由時,檢察總長即應為其利益提起非常上訴,且並無自創「情節最嚴重罪行」基準進行實質審查之裁量權限。廢死聯盟還稱,檢察體系應允許辯護人有足夠時間為剩下的36位死刑犯請求聲請非常上訴,尤其其中至少有邱和順、王信福2位民間正在救援的冤案。民間團體當晚8點30分已遞交黃麟凱之請求非常上訴狀至法務部及最高檢察署,同時將回條傳真至台北看守所,以及致電台北看守所稍早已將書狀遞交一事,律師團還再遞交再審聲請狀至台灣高等法院;同時也向憲法法院遞交暫時處分聲請書,請大法官速裁定停止執行法務部長之槍決令,「然而法務部仍一意孤行、違法執行死刑」。廢死聯盟、司改會等民間團體表示,對法務部的行為「嚴厲表達憤怒與遺憾」,並表示「明年是兩公約第4次的國際審查,過去3次審查,即使國際專家在結論性意見次次提醒,台灣政府不但執意忽視,還一而再、再而三以執行死刑挑釁國際人權標準,也讓台灣民主人權形象蒙上陰影。」,還強調:「歷史不會忘記民進黨賴清德政府今日所做的決定。」 文章貼出後,24小時內湧入超過3000則留言,其中多為表示:「廢死聯盟的存在,才是讓社會不安」、「我沒有感覺不安,不要亂代表,謝謝」、「到底哪裡讓社會不安了?你們的依據在哪?」、「什麼時候你們可以代表社會、代表人民?」另一方面,在槍決執行消息傳出後,司改會深夜在臉書發布直播影片,鏡頭對準點燃的白蠟燭「Pray for life.(為生命祈禱)」,同樣遭到網友怒轟,「笑死了…不去哀悼受害者,哀悼加害者幹嘛?」、「不知道有沒有人為了被兇手殺死的女友與她母親祈禱過?」、「來看幫死刑犯祈禱的組織,好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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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曝「先槍決黃麟凱」原因 剩餘36死囚…30人評議簿已逾期銷毀
32歲死刑犯黃麟凱在2017年被判死刑定讞後,昨(16日)晚10時2分槍決伏法,引發社會議論,好奇原本還有37名死囚,為何他先被執行?對此法務部解釋,只有黃麟凱被最高檢陳報已無非常上訴理由,至於剩餘的36名死囚,其中6人符合一致決標準,但是否執行還需要確認,唯一女死囚林于如,就被認為很有可能逃過死刑。鄭銘謙接任法務部長後,首度簽准死刑執行令,為何選擇黃麟凱執行死刑?他表示尊重最高檢個案非常上訴的審核結果來執行,沒有其他任何的特殊考量,合乎憲法法庭所指示的最嚴密的審判程序。鄭銘謙指出,只有黃麟凱被最高檢審查完畢,認定符合憲判8意旨,犯罪情節最嚴重、有辯護人到庭辯護與法官一致決,也窮盡所有救濟程序,已無非常上訴理由。目前還有36名死囚等待執行,必須等到最高檢總長審核完畢,如果有不符合非常上訴事由,報請法務部後,才會依法接續處理。法務部說明,仍須由最高檢調查,最高檢僅回應「其他死囚都持續逐案逐項審核中」。值得提到的是,剩餘的36名死囚,有30名的評議簿已經逾期銷毀,無法還原當時判決,恐怕得啟動重審。不過,評議簿仍存在的6人中,都屬「一致決」,其中包括「驚世媳婦」林于如,但她被認為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有機會透過非常上訴扭轉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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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嚴後「簽准最多死刑」的法務部長是他! 任內114死囚遭槍決
現年32歲的死刑犯黃麟凱,因不滿當時19歲的王姓女友分手,在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其母親後,再姦殺女友,於2017年被判處死刑定讞,並於昨(16)日晚間10時02分遭到槍決,成為賴清德總統就任以來,首度執行死刑。據悉,距離前一次執行死刑是2020年4月,而在政府1987年解嚴之後,於任內簽署核准槍決數最多的法務部長是呂有文,人數達114人。根據台灣現行死刑制度,若受刑人被判決死刑定讞後,要等待法務部長簽署執行死刑命令才可執行。執行團隊成員包括執行檢察官、書記官、法醫、法警隊長、執行法警為槍手2人、戒護法警2人。由於台北看守所刑場位置在新北市土城區,且執行死刑時間多選在傍晚5時到9時,法警的國造T75手槍多數裝有滅音器。據了解,自1987年台灣解嚴過後,執行死刑人數最多一年為1990年,當年高達78人被槍決,而當時的法務部長是呂有文。他在1989年10月7日至1993年2月27日擔任法務部長,也分別在1991年至1993年簽下了59、39、18張死刑執行令。1987年台灣地區解嚴之後,執行死刑人數最多一年為1990年,高達78人被槍決,當時的法務部長為呂有文。他在1989年10月7日至1993年2月27日擔任法務部長,1991至1993年也分別執行59、39、18件死刑執行。相關資料顯示,呂有文1926年生於大陸四川省,曾任台東地方法院院長、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院長、台中分院檢察處首席檢察官、司法行政部參事、司法院廳長法務部政務次長和部長等職務。2000年5月首次政黨輪替,民進黨陳水扁政府上台,曾是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法務部政務次長的施茂林,一度擔任法務部長,於任內簽准了林盟凱兄弟的死刑令。而在陳水扁政府任期中,死刑執行數量大幅減少,最高一年是2001年,槍決10人,2006至2008年都無死刑執行。直到2010年,曾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的曾勇夫銜前總統馬英九之命上台,在任內(2010年3月至2013年9月)簽下21名死刑犯執行令。2016年政黨輪替,民進黨蔡英文政府上任,死刑執行數量減少,僅在2018、2020年分別槍決1人。2018年7月,曾任最高檢察署檢察官的蔡清祥於2018年簽准殺害妻女的李宏基,在2018年8月31日遭執行;而放火燒了6名至親的翁仁賢,因犯案後無悔意被判死刑,最後在2020年4月1日晚間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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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年輕死刑犯黃麟凱終於伏法 法務部對外說明:一切符合憲法判決
現年32歲、全台最年輕的死囚黃麟凱16日被法務部長鄭銘謙16日簽下批准執行死刑命令,稍早晚間10時02分,台北看守所傳出槍響後,無疑也宣布黃麟凱的死亡,結束其罪惡的一生,晚間10時28分接體車也已抵達北所,準備將遺體運至板橋殯儀館。對此,法務部16日晚間10時45分也針對此事對外召開記者會,說明相關細節。法務部由常務次長黃謀信出面說明,法務部長鄭銘謙今日核准死刑命令執行,10時02分晚由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率同法警及法醫師,在本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刑場執行完畢,已由檢察官會同法醫師覆驗確認死亡。法務部強調黃麟凱侵入住宅、殺人、強制性交殺人等多罪,剝奪生命法益、手段殘酷之直接故意犯罪、造成複數被害人死亡等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之犯行,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指「情節最重大之罪」,憲法法庭宣告死刑合憲,法務部也照規定依法行政。經最高檢察署嚴謹審核後,認其所犯係直接故意殺人罪、手段殘酷、造成複數被害人死亡嚴重結果,是犯罪情節最嚴重之犯行,且第三審判決有行言詞辯論程序,並經辯護人到庭辯護,經合議庭法官一致決判處死刑,符合113憲判8最嚴密法律程序之要求。另外,經法務部再次覆核,黃麟凱並無聲請再審、非常上訴、憲法訴訟等特別救濟程序中,並且由「死刑執行審議小組」詳細討論後,開審認無法定不得執行死刑事由,依法簽請部長令准執行,依「執行死刑規則」、「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判決死刑定讞。法務部強調「已窮盡所有救濟程序, 陳送部長批准執行,對死刑犯人權保障程序已極盡審慎周延」,對於死刑審核程序,亦以最嚴謹之標準為之,以兼顧死刑犯之人權保障與被害人及其家屬權益維護,並維持刑罰最後手段之嚴厲性及發揮刑罰抗衡犯罪之功能,俾維護社會安定,保障全體民眾之安全與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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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麟凱死刑槍決…廢死聯盟要求檢察官「暫停執行」 網怒灌爆:雙標
32歲死刑犯黃麟凱2013年勒斃女友和女友母親,被依性侵殺人、殺人罪起訴,2017年判處死刑定讞,並在今天(16日)晚間10點02分執行槍決。對此,一向反對死刑的廢死聯盟發聲明,痛批政府「為政治利益殺人,其心可鄙」,並遞交非常上訴狀至法務部和最高檢察署,遭到大批網友洗版。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今晚7點半在臉書專頁發文,砲轟政府違法執行,與恣意殺人無異,為政治利益殺人,其心可鄙,「今晚法務部長、總統簽署的執行令,在聲請人仍在進行救濟的情況下,必然是違法、違憲!也是國際社會所不能接受的殺人行為!」喊話要賴清德總統、鄭銘謙部長槍下留人。經過大約1小時,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再度發文,提到死刑之執行,依照相關規定應嚴謹審核,未待司法救濟程序終結,在程序未臻完備之情形下,於現死囚之律師甫閱卷後審閱案件之階段,倘若相關機關即逕陳送部長執行,無視法制、貿然執行者,此即為違法執行,已將黃麟凱非常上訴狀稍早已遞交至法務部、最高檢察署,依執行死刑規則第3條第1項規定,要執行檢察官暫停執行死刑。不過,貼文底下網友一致不認同,紛紛留言砲轟:「站著說話腰不疼,專門指你們這種團體」、「最痛恨的就是廢死聯盟,比死刑犯更可恨」、「你們家人被殺還會說這種話嗎?真是雙標」、「只想廢除死刑卻提不出任何配套的團體還是閉嘴吧」、「廢死聯盟可以帶回去養嗎?」、「犯行如此明確,還能睜眼說瞎話,心到底有多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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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會現身北所舉牌抗議 大喊:槍下留人停止死刑
賴清德上任以來首度槍決!法務部長鄭銘謙16日簽下首見執行死刑命令,批准現年32歲、全台最年輕的死囚黃麟凱死刑。而晚間8時許,民間司改會團體也號召前往台北看守所後門,高舉看板抗議,怒吼「執行檢察官,可以停止死刑」,要法務部「槍下留人」。民間司改會法案助理研究員林承慶表示,執行檢察官可以停止死刑,而黃麟凱有權可以提出非常上訴。根據執行死刑第三條規定,法務部令准死刑案件之執行後,應即函送最高檢察署轉送相關之高等檢察署或其檢察分署指派執行檢察官於3日內依法執行死刑。不過執行檢察官發現案情確有合於再審、非常上訴之理由者,得於3日內電請法務部再加審核。林承慶也呼籲,請大家打給執行檢察官,呼籲停止死刑,更大喊,「拒絕政治判斷執行死刑」。民間司改會法案助理研究員林承慶。(圖/林冠吟攝)回顧整起事件,2013年薪北市三重區發生一起母女雙屍案事件,19歲的被害女子王品智和其47歲的母親周美雀被丈夫和女兒發現雙雙陳屍在屋內,且脖子上有明顯勒痕。警方獲報調查後,先是在事發公寓頂樓發現王女的前男友─當年僅24歲的黃麟凱,當場將人逮捕。據了解,黃麟凱由母親一人獨自撫養長大,2009年就讀三重商工進修部期間,因而認識女友王品智,雙方進一步交往後,黃麟凱畢業後卻無所事事等當兵,而女友則就讀文化大學夜間部,積極籌措自己的學費與生活費,雙方因價值落差,王女於2013年7月提出分手。但黃麟凱心有不甘,雙方仍持續往來,並企圖挽回關係。2人在交往期間,王女曾將提款卡將由黃麟凱保管,分手後將提款卡取回時,王女因此發現自己辛苦存下的20多萬元存款竟被黃麟凱揮霍一空,讓她氣得拒絕與黃復合,更要黃在新訓入伍期間找到黃母試圖追回欠款,黃母也答應先還9萬元款項。孰料,黃麟凱事後得知王女追債追到母親那邊,眼看復合無望,竟在2013年9月29日前往五金百貨店購買日用品時,同步購買3條童軍繩,並在2013年10月1日拿著和女友交往時取得的鑰匙偷偷進入王家,先是發現在家中休息的亡母周美雀,氣昏頭的黃麟凱認為王母看不起自己單親家庭的出身,怒持事先預備好的童軍繩直接將王母勒斃。同日下午5時許,王品智返家後,躲在王家家中的黃麟凱隨即戴上頭套,試圖從後方偷襲準備進房的前女友,並持童軍繩牢牢捆住女友的雙手,但仍被女友認出其身分,黃麟凱竟將女友鬆綁,強行與其發生關係後將女友勒斃。事後,黃麟凱準備逃亡,卻碰上正好下班回家的王父,只好藏匿在公寓大樓的頂樓中,而進門看見妻女慘狀的王父悲痛報警,警方隨後也在公寓頂樓中逮獲黃麟凱,並被新北地檢以侵入住宅、殺人、強制性交殺人等多罪起訴。案件進入法院後,黃麟凱一、二審均被判處死刑,最高法院2017年駁回上訴,判黃麟凱死刑定讞。而黃麟凱在關押12年後,2025年1月16日由法務部部長鄭銘謙簽准黃麟凱的死刑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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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麟凱今晚槍決!距上次死刑執行已5年 連同小英民進黨「入主總統府9年」僅執行3件
法務部長鄭銘謙今(16)日已簽署死囚黃麟凱的死刑執行令,據定將由高檢署法警長於今晚9時執行槍決。這是大法官2024年9月20日《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八號判決》出爐後,面對外界「實質廢死」質疑,民進黨政府首起死囚執行死刑案件。另外根據過去紀錄,在馬英九8年總統任期內,共執行死刑33件;而在蔡英文8年任期間,執行過死刑2件,今晚黃麟凱槍決執行,將是民進黨跨2任總統執政9年來,第3件死刑執行案。死囚黃麟凱2013年10月犯下姦殺前女友、並連帶殺害前女友母親的母女雙屍命案。黃麟凱事後被依侵入住宅罪、殺人、強制性交殺人罪等罪名起訴,案經諸審,全部都被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並在2017年在最高法院判刑定讞。《鏡週刊》指出,黃麟凱是目前37名死囚中,唯一符合《憲判字第八號判決》的死刑標準,經過最高檢察署調閱所有卷證資料後,確認符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也都有「一致決」判死,加上沒有精神障礙和心智缺陷、有受刑能力,法務部長鄭銘謙於是依照憲判精神在今晚簽准死刑執行。事實上,在大法官2024年9月20日為死刑釋憲案做出「部分合憲」判決後,由於雖仍承認死刑,但限縮適用範圍,並墊高了判處死刑的門檻,引起各界「實質廢死」質疑。法務部執行死刑槍決,疑似亦有對外宣示「只要符合憲判八號精神,法務部絕對會依法執行死刑」的含意。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法務部長鄭銘謙今晚簽准黃麟凱死刑執行前,台灣上一次執行槍決,已經是近5年前的事情。前任總統蔡英文自2016年就職起,僅在2018年8月31日、2020年4月1日分別執行李宏基、翁仁賢2名死囚死刑。即使算上賴清德上任後執行的黃麟凱槍決,民進黨政府在入主總統府9年期間,也僅執行過3起槍決;而往前倒推回馬英九擔任總統任內,則共執行過33件死刑案。在馬英九上任總統之初,時任法務部長王清峰曾因個人宗教信仰與信念,拒絕依法簽署40餘位死刑犯的死刑執行令,引起社會反彈,最終在2010年請辭下台。後來曾勇夫及羅瑩雪接任法務部長後,開始幾乎年年執行死刑,馬任內最後一次執行死刑則是羅瑩雪任法務部長時間,在2016年5月10日將犯下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的兇手鄭捷槍決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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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年輕死囚黃麟凱狠殺前任母女「今晚9點槍決」 司改會急發聲:停止死刑
2013年犯下殺害王姓前女友及其母親的最年輕死刑犯黃麟凱,在法務部長鄭銘謙簽准上任後第一道死刑執行令,將於今晚9點槍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司改會)針對此消息,立刻發表聲明,為黃麟凱求生路,向法務部喊話,請執行檢察官停止死刑,並針對本案死刑執行再加審核。司改會聲明全文:聲明|依執行死刑規則第三條,請執行檢察官停止死刑《執行死刑規則》第3條第1項規定:「法務部令准死刑案件之執行後,應即函送最高檢察署轉送相關之高等檢察署或其檢察分署指派執行檢察官於三日內依法執行死刑。但執行檢察官發現案情確有合於再審、非常上訴之理由者,得於三日內電請法務部再加審核。」依上開規定,縱使法務部長、總統皆已核准死刑執行令,但高檢署執行檢察官仍應審核案件的執行,是否有非常上訴之理由。如有理由,則應暫緩執行,請法務部再加審核。依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8號判決(下稱「憲判8」)意旨,包含黃麟凱在內的死刑犯得依該判決意旨,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從其判決意旨及精神,亦可知主管機關不得恣意執行。如於開啟救濟程序前逕為執行死刑,此即屬違反憲判8意旨、違法之執行。對此,我們請求執行檢察官本於權責,以及忠於憲判8意旨之法律確信,依上開規則第3條第1項,暫停執行死刑,並請法務部再加審核本案之死刑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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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麟凱今晚將伏法!直擊台北監獄刑場 揭露死囚槍決前「人生倒數2小時」
2013年,時任現役軍人黃麟凱因盜領王姓前女友存款20萬被催討,竟潛入女方家中以童軍繩勒斃王女和其母親。全案已在2017年定讞,黃麟凱遭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但直至2025年1月16日晚間9時才將執行槍決。《三立新聞網》過去曾向法務部申請,深入台北監獄刑場內部,揭露死囚赴死前人生中的「最後2小時」。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在進入看守所前,記者得先經過金屬探測門,登錄身分後領取訪客證。此外,依規只能攜帶攝錄器材,手機則禁止攜入。經過三道鐵門後,可以看到連接看守所各舍房的「中央台」,受刑人要離開舍房前往其他處所,幾乎必定會經過此處。(圖/翻攝三立新聞網)執行死刑時第一步,就是將死囚帶到中央台「驗明正身」,接著辦理出所相關手續。待相關手續完成後,死囚會由小巴士載往隔壁刑場,中間路程僅150公尺,沿途可以看見蛇籠、附近住戶大樓,還有一尊觀音像。下車後,右邊即是刑場正門口,放著一尊地藏王菩薩引領亡靈前往西方世界,也祈求執行過程順利平安。死囚抵達刑場後,將先召開臨時庭。如同一般開庭,現場將有典獄長、高檢署檢察官、台北看守所所長、書記官等人在場。庭上詢問死囚「是否有遺言要交代」,死囚在交代完遺言後,並會被帶到隔壁刑場吃最後一餐。不過據說大部分死囚「通常都吃不下」,往往是喝杯酒、抽根菸後就直接上刑場。刑場是一個長方形房間,最深處掛著一張佛像,法醫在此會先替死囚麻醉,待確認昏迷後,由法警先鋪設防止滲血的墊子,再將死囚移至刑場中央沙丘上,以面向佛像的趴姿執行,由法醫在背後對應心臟部位畫上紅圈,再交由法警執行槍決。(圖/翻攝三立新聞網)死囚伏法後,先由法醫上前確認死囚是否有「瞳孔放大」等相關死亡徵象,之後將死囚遺體送往殯儀館。直到刑場現場執法人員開始燒紙錢,即代表「行刑結束」。整個過程,如果只有單一死囚伏法,不算車程時間,大概需時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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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盜領舊愛存款被拆穿...惱羞殺害前女友母女 死者家屬「苦等11年」今晚終槍決
2013年,新北市三重區一處民宅曾發生一起母女雙屍命案,年僅19歲的女子王品智和她47歲母親周美雀遭人勒斃,雙雙陳屍屋內。警方獲報展開調查,最終在死者公寓樓頂逮捕王女前任男友、時為現役軍人的男子黃麟凱。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以侵入住宅罪、殺人、強制性交殺人罪等罪名起訴。法院審理後,認定黃男行為極端惡劣,泯滅人性,惡性重大至極,有永遠與世隔絕之必要,因此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而後黃男不僅一再提起上訴,還在2017年被最高法院於駁回,判處死刑定讞後,進一步提出申請釋憲,至今尚未槍決。直到2025年1月16日,法務部長鄭銘謙終於簽署黃麟凱的死刑執行令,並預定在同日晚間9時執行槍決。據了解,出身單親家庭的黃麟凱2009年在就讀三重商工進修部期間,與女同學王品智結識,2人進而交往。不過2人畢業後,黃麟凱無所事事等待當兵,王品智則考入文化大學夜間部,並且積極打工籌備學費、生活費,2人漸行漸遠,並於2013年7月間協議分手。但雙方仍有往來,黃麟凱也經常接送王女,企圖挽回關係。不過,2人交往期間,王品智曾將提款卡交給黃麟凱保管,分手後取回提款卡、前往銀行補存摺時,才發現自己辛苦打工存下的20多萬積蓄竟遭對方盜領一空,害她幾乎繳不出大學學費。王女為此相當生氣,不僅堅持不願與黃男複合,還在黃男入伍新訓期間,找到黃母試圖追回被盜用的款項,雙方最後不歡而散,並由雙方家長出面協調賠償問題。黃麟凱眼看復合無望,又對王家人讓獨力扶養他長大的母親催討欠款心生恨意,竟於2013年9月29日在五金百貨店購買日用品時,另外購買童軍繩3條,並在2013年10月1日下午16時許持與女友交往期間取得的王家鑰匙,偷偷潛入王家。當在走道遇見正在家中休息的女友母親周美雀,黃男早認定認為對方瞧不起自己單親家庭出身,遂以預藏的童軍繩將對方殺害。同日下午17時20分許,王品智返家,黃麟凱隨即戴上頭套,自後方偷襲準備進房的前女友,接著拿出童軍繩綑綁對方雙手,強制性交得逞後將其勒斃。連續殺害母女2人後,黃男本欲逃逸,卻恰逢王父下班返家,無法下樓,只好藏匿在女友家公寓頂樓,最後遭警方逮捕,並被新北地檢署偵查,以侵入住宅罪、殺人、強制性交殺人罪多罪名起訴。黃麟凱歷審均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2017年駁回上訴,判黃麟凱死刑確定。但在死刑定讞後,竟以最高法院更審後法官邵燕玲、王復生沒有迴避為理由,聲請釋憲,目前仍未伏法。不過,現任法務部長鄭銘謙上任後,在2025年1月16日已經簽准執行黃麟凱的死刑執行命令,台灣高檢署收到執行令後,立即驅車前往台北看守所提出黃麟凱,經由執行科檢察官確認人別後,將由高檢署法警長於晚上9時執行槍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