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署主任
」 高檢署 陳宗彥 法務部 檢察官孫安佐攜瓦斯火槍被逮 孫鵬急聘「王牌律師團」救子…陣容大公開
資深藝人孫鵬、狄鶯的獨子孫安佐爭議不停,日前和經紀人攜帶「瓦斯火槍」現身信義區夜店,引發軒然大波。檢方今(19日)上午到住家搜索,找到一包黑色粉末、匕首和瓦斯火槍。狄鶯和孫鵬為了救子,也緊急找了律師團,陣容也曝光了。警方介入調查後,經紀人17日到警局說明,強調火槍沒殺傷力,噴射距離不到1公尺,根本不在《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範圍內,可以想像成是一把「大型的打火機」,當時所長也在旁邊,「我們不是白癡,帶一把有殺傷力的在街上走」。不過為了釐清更多細節,檢警今天指揮北市刑大、信義分局前往孫安佐家中搜索。孫鵬和狄鶯為了救子,聘請王牌律師團隊。(圖/趙世勳攝)據了解,當時狄鶯和孫鵬都在家,孫安佐被搜索時還在睡夢中,被家人叫醒乖乖配合調查,由於經紀人前一天晚上在孫家過夜,警方將2人一同帶回調查,並不排除二度搜索。針對案情,孫鵬表示目前正在釐清中,因為還在調查,因此不方便向外界透露。過去孫安佐出事,孫鵬和狄鶯為了救子,停工超過8個月,賣家產燒光近1億元,請了王牌律師團,而這次也不例外,律師陣容包括前高檢署主任檢察官何祖舜,曾處理過復興航空空難,以及前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施宣旭和前台中地方法院法官余德正。
阿忠布袋戲團上場為這事 檢察總長提醒國人沒有白吃的午餐
總統和立委大選只剩17天,最高檢察署和廉政署在法務部舉辦「反賄選逗陣來、反介選為將來」記者會,邀請「阿忠布袋戲團」表演,以國語和台語雙聲道、深入淺出解釋防止境外勢力介入選舉的重要,贏得滿堂喝采。檢察總長邢泰釗致詞表示,「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境外勢力以前所未有的利益與方式,意圖影響臺灣選舉,國人應警覺帶有政治目的旅遊活動,勇於檢舉不法。邢泰釗表示,境外勢力介入選舉最早是廉政人員發現,村里長到大陸接受招待,相當不尋常,因此向上回報,整件事才曝光,廉政人員能勇於舉報表現得非常好。邢泰釗強調,境外勢力介選招待旅遊,只有首謀、招攬、以及與對岸有聯繫人士才有事、才可能觸法。境外勢力介選辦案難度高,因為檢察官手上什麼資料都沒有,許多基層檢察官連平安夜也在辦案。另外,這次選舉賭盤也相當嚴重,正無聲無息影響我們,相關賄選手法正與時俱進、在進化,大家要同心協力才能突破。檢察總長邢泰釗和內政部長林右昌等官員,齊聚法務部反賄選、反介選。(圖/黃耀徵攝)內政部長林右昌指出,離大選只剩最後17天,民主與自由無價,守護選舉公正的同時,也守護民主國家的體制,這次境外勢力介選手段,比起以前有過之而無不及,一定要嚴正打擊,徹底落實反賄選和反介選。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認為,以往俗諺「選舉沒師父、用錢買就有」,賄選、買票、賭盤都會影響選舉公正性,大家要拒絕買票和賭盤,並防止錯假訊息以及境外勢力,藉由落地招待介入選舉。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表示,橋頭地檢署對境外勢力介入選舉事件開第一槍,讓人感動,誠如阿忠布袋戲的表演台詞:「人家在炒米粉,他在喊熱」,我們的選舉不關別人的事,要全力防止境外勢力介入。記者會參加官員還包括: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呂文忠、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臺中高分檢檢察長林錦村、高雄高分檢檢察長費玲玲、花蓮高分檢檢察官黃怡君、金門高分檢檢察長毛有增、廉政署署長莊榮松、調查局副局長黃義村、警政署副署長李西河、移民署主秘謝文忠等人。
小學老師成國安局副局長 高檢署主任徐錫祥將掌新職
外傳高檢署主任檢察官徐錫祥將出任國安局副局長,法務部長蔡清祥上午指出,人事案須由國安局公布,他不便證實此事,但徐錫祥適才適所,在檢察體系有良好表現,因此法務部推薦徐出任要職。徐錫祥的學經歷較為特殊,他是台中師專畢業、當過小學老師,下班後到中興法商法律系(今台北大學)夜間部就讀,1990年通過司法官特考及律師考試,並完成中興法商法律研究所碩士學位。在法界資歷方面,他當過1年律師,司法官訓練所31期結業後,歷任新北、彰化、新竹等地檢署檢察長,還當過海巡署政風室主任,法界資歷完整。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涂達人調陞最高檢察署檢察官後,徐錫祥原本是熱門繼任人選,後來襄閱主任一職由主任檢察官姜貴昌擔任,外界就盛傳徐將有其他出路,昨天高檢署公布檢察官事務分配結果,名單上沒有徐,內部人士判斷徐將出任重要職務,今天就傳出徐將出任國安局副局長。徐錫祥擔任檢察官期間積極任事,績效良好。擔任彰化地檢署檢察長期間,2019年選舉查察全國第2名,排怨績效全國第5名;新竹地檢署亦有佳績。借調海巡署期間偵辦及防堵詐領檢舉獎金惡習,追回獎金1000餘萬元。
獨/高檢署美女檢察官陳玉萍接任書記官長 姜貴昌升高檢署襄閱
高檢署公布襄閱主任檢察官及書記官長人事案,襄閱主任檢察官由高檢署主任檢察官姜貴昌接任、書記官長由檢察官陳玉萍接任。這次異動主要由於現任襄閱主任檢察官涂達人調升為最高檢察署檢察官,現任書記官長林宏松將接任調查局政風室主任,因此由姜貴昌、陳玉萍接替他們的職缺,預定本月30日上任。姜貴昌是司法官訓練所27期結業,畢業自中興大學法律研究所,曾任士林、新竹、宜蘭、金門等地檢署檢察長,還當過特偵組檢察官及檢察官協會理事長,歷練相當完整。姜貴昌擔任檢協會理事長時指出,檢察官為犯罪偵查主體,為獨立官署,在偵辦犯罪過程,通常只扮演指揮者的角色,固屬優質的個體,但因非扮演協力者的角色,不容易體會團結的力量及可貴,以致欠缺群體性,希望檢察官凝聚共同的意志,創設共同的價值,實現共同的理想。陳玉萍是能力與品操兼備的美女檢察官,曾獲得考試院「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她是司法官訓練所41期結業,文化大學法律系、文大法研所畢業,曾任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法務部檢察司辦事主任檢察官等職務,她曾偵辦前立委羅福助等人破壞國土案、桃園副縣長葉世文等人合宜住宅弊案等重大案件,廣受檢察界好評。今年4月間各檢察署投票選舉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委員,她獲得281票,創下史上最高得票紀錄。陳玉萍成長之路較為辛苦,母親早逝、家境清寒的她,從小到大幾乎都是靠著自身努力和奮鬥,國中畢業就到印刷廠當學徒,叔叔見她沒錢升學,贊助1學期學費,她才能念開南高職補校,一路半工半讀完成法律學士及碩士學位,最後通過國家考試成為檢察官。陳玉萍偵破前立委羅福助破壞國土案堪稱法界傳奇,當時這件案子只是地檢署一般的電腦輪分案件,通常不起訴,由於她辦案細心,隱約覺得有問題,她到現場查看,發現土地濫挖情形相當嚴重,看起來並不是第一天開挖,陳玉萍調閱相關卷宗,發現涉及這塊土地的相關案件,付保證金的人有關連,律師之間有關連,開挖的車輛所屬車行也有關連,表示一定有更高層的人士參與,日夜研究案情追查後,才發現藏鏡人竟是前立委羅福助,後來羅遭判刑確定,逃亡大陸,通緝令時效至2030年12月底。高檢署主任檢察官姜貴昌將接任襄閱主任檢察官。(圖/報系資料照)
海大教授霸凌學生僅遭「口頭提醒」 前檢察長怒斥官官相護動作了
國立海洋大學海法所許姓前所長因霸凌學生,引發關注,曾任基隆地檢署檢察長的台灣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認為許男霸凌問題嚴重,已不適任教職,上周已具名向教育部長潘文忠、海大校長許泰文、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院長饒瑞正、海法所所長蘇惠卿等人陳情,請求依《教師法》妥適處理,勿讓杏壇蒙羞。陳宏達說,依據媒體報導,許男因2014年以「敗類、下三濫、不知羞恥」謾罵葉姓女研究生,又對葉提告,葉因不斷接到同學和自稱法官的電話,要她不准提告,致葉女一度想跳樓輕生。另許男因違法兼任上市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並在海大教評會審議兼職案前進行關說,監院2021年彈劾許,懲戒法院翌年判許申誡。陳宏達說,他因進修海大博士學位,注意到媒體報導許的霸凌事件,發現許慣以穢言穢語公然霸凌學生、侮辱老師行為,有如屠夫私刑,學生宛如二等國民,校園內毫無民主法治可言,但主管機關竟裝聾作啞,官官相護,不了了之。他曾任海大轄區的基隆地檢署檢察長,對於校園內不公不義現象實難以忍受。陳宏達表示,經他多方查證,發現事態比媒體報導更為嚴重,並非單一個案,許曾任海法所所長,已屬公務員職權行使之濫用,涉嫌不法部分,主管機關應予追究其行政責任,並依《教師法》規定予以解聘;涉及犯罪嫌疑部分,亦應職務向轄管基隆地檢署告發依法偵辦,毋枉毋縱。陳宏達指出,許違法兼職,並向教評會關說,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但海大教評會僅核予「口頭提醒許師不得再犯」處置,如此處置形同「空氣」。陳宏達認為,教育部、海洋大學及執法部門不能任其私了、坐視不管,讓學生自生自滅、求助無門,在暗夜哭泣,校園宛如「悲慘世界」。他建請監察院、地檢署、廉政署等應蒐集資料,依職權啓動監察、檢察、政風機制,追究許男與相關失職人員法律責任,促使海大霸凌學生問題徹底解決。◎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檢察長入圍12人名單出爐 常次林錦村入圍、司長黃謀信意外落馬
台中高分檢檢察長張清雲將於今年10月屆滿檢察長任職年齡70歲上限,法務部長蔡清祥決定一併調整部分檢察長及國際及兩岸法律司、保護司等職務,共開出6個檢察長職缺,有21人報名,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民選委員今天下午2點開始開會,經10輪討論及表決後,晚間9點40分選出12人入圍,將由法務部長蔡清祥在本月21日圈選6人。12名獲檢審會推薦入圍名單、目前職務及司法官訓練所期別如下:林慶宗(行政執行署署長 26 期)林錦村(法務部常務次長 28 期)王文德(法務部綜合規劃司司長 30 期)顏迺偉(法務部主任秘書 33 期)汪南均(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副司長 33 期)吳慧蘭(高檢署檢察官 33 期)曾昭愷(司法院政風處處長 34 期)柯宜汾(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教務組長 36 期)陳佳秀(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 37 期)林漢強(廉政署視察室主任 38 期)謝謂誠(台中地檢署檢察官 38 期)周士榆(國家安全局政風處處長 39期)這次共有21人參加角逐,包括常務次長林錦村、主任秘書顏迺偉、檢察司長黃謀信、法制司長黃玉垣、綜合規劃司長王文德、國際及兩岸法律司代理司長汪南均、保護司副司長陳佳秀等人,可能空出職缺除了6個檢察長,還有檢察司、法制司、綜規司、國兩司、法律事務司、保護司等司長或副司長職缺,形同常務次長、主秘及底下5位司長或副司長可能在同一時間換血,創下司法史紀錄。曾任法務部主秘的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透過民選檢審委員表達意見,他表示法務首長、主管追逐官位者眾,絲毫不落人後,有「五日京兆」之嫌,以此心態在處理司法改革、檢察行政,屁股都沒有坐熱,就想著下一個官位,以此心態拿不出具代表性的政策牛肉,他建議檢審委員對於倖進之士宜先予排除,否則對不起基層檢察官同仁。陳宏達的看法可能對投票結果產生一定影響。
《平均地權》倉促修法惹議 多位法學專家也批手段激烈「恐違憲」
台灣法學基金會舉辦「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合憲性審查研討會」,邀請高檢署主任檢察官及台大等多所法律系教授,針對《平均地權條例》修法中,「私法人購屋許可制」、「預售屋禁轉讓」、「炒房最高罰5000萬」探討是否有「違憲」疑慮。亞昕國際董事長姚連地也出席聆聽並指出,立法要有其必要性與目的性,限制人民財產買賣自由是嚴重影響經濟發展,未來不排除提出釋憲。台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呂丁旺先是針對私法人購買住宅「原則禁止例外許可」,且限制轉讓年限的合憲性提出觀點,他認為,這是現行法律體系中絕無僅有的立法例,原則禁止限制,例外許可之立法例,與憲法保障人民權利之意旨不符,更遑論可能產生如公務人員貪瀆、不動產交易增加障礙及不確定性等系統性風險。呂丁旺表示,私法人買受住宅方面所採的限制,應該是在窮盡所有的抑制手段,例如限制私法人買房戶數、限縮銀行貸款成數等仍無效果後,非不得已才可能考慮採用的最後手段,否則上述的法律風險將完全模糊及抹煞了修法的立意。亞昕國際董事長姚連地也出席聆聽並指出,立法要有其必要性與目的性,限制人民財產買賣自由是嚴重影響經濟發展,未來不排除提出釋憲。(圖/林榮芳攝)緊接著,真理大學教授、台灣法學基金會副董事長林家祺也對預售屋買賣禁止讓與的合憲性提出看法。他認為,預售屋都有數年的興建交屋期,消費者可能因出現經濟變故、離職、遷徒等因素換約,不能一刀切地認為換約等於炒房。況且即使消費者因為換約獲得價差,房地合一稅2.0也將預售屋交易納入45%重稅對象,此次修法顯然淪為疊床架屋。林家祺認為,平均地權條例47-4條第1項禁止轉售預售屋之規定,在同條項之「除外規行」中採取「空白授權」之立法模式,且於母法中缺罰「目的、範圍、內容」,不符合憲法23條「依法律」限制人民權利之法律保留及明確性原則。因此,縱使此次修法有其合理之公益目的,亦難脫違憲之疑慮。其次,此立法方式為我國首次立法禁止並處罰人民合法財產移轉,直接以立法介入私人之私法自治領域,林家祺認為,在未用盡抑制不動產炒作政策工具前,逕行採取終極手段,不符憲法23條之比例原則;另「債權契約」屬於私人經濟領域查核困難,如再加上「審核例外轉讓之申請業務及其引起之行政爭訟」,實施後將徒增行政機關查核與困難,也勢必造成民怨。最後,雲林科大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楊智傑也對5000萬高額行政罰禁止炒作的合憲性提出看法。他同樣認為此次修法對「炒房」的定義沒有明確標準、缺乏預見性,民眾不知道該怎麼遵守,更何況再用重罰以及可以不負責任的檢舉制度,將侵害人權、造成胡亂檢舉,徒惹不動產交易更多糾紛。再者,讓地方主管機關有高達5000萬的裁罰權,但地方機關並無法建立清楚的調查、行政起訴、審議的內部分工,也不熟悉聽證式的案件裁決程序。中央主管機關目前看起來也沒有要制訂一個清楚合乎比例的裁罰基準。楊智傑表示,在各種程序配套都欠缺下,將5000萬裁罰權交給地方政府,屬於違憲設計。目前已有內部程序制衡與保障較為完備的公平會,應還是交由公平會處理炒房行為,才符合人權保障。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廖義男總結表示,禁止炒房過程中,政府用激烈手段達到目的,但問題是,從憲法來看目的是否明確,手段是否真的達到公共目的,有沒有侵害人民較小的方式以合乎比例原則,還有程序性的問題,及處罰機關交給地方政府是否適當,都有很多可以討論的空間。他認為,要挑戰合憲性審查問題還是要有案例,因此呼籲學者專家多多寫文章批判,讓法官碰到審理時,就主張審理的案件有違憲疑慮由法官提出釋憲,不要讓人民透過打行政訴訟受到不利確定判決後再申請憲法訴訟,這樣就太慢了。他也強調,此次研討會不是要挑戰內政部,而是希望國家法律能健全,更合乎民主法治,保障人權意識。亞昕國際董事長姚連地受訪時指出,若控制房價是政府目的,限制人民無法自由買賣、投資,更嚴重可能影響國內經濟發展,同時一定無法達成目的。他表示,如果有機會願意提出釋憲,看《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條文有沒有違反自由民主國家憲法。
沿海浮屍案 疑越南人集資買船偷渡遇難
1個多月來,台灣沿海從基隆到高雄還有東海岸,陸續發現20具浮屍,驚悚情景令民眾議論紛紛,內政部長林右昌30日在立法院備詢表示,有16人已確認身分,扣除9名落海或輕生的本國人,7人是越南籍,應與偷渡較有關。台灣高檢署決議成立「岸際浮屍事件聯繫平台」,由台高檢督導各地檢察署積極追查7名越南籍死者落海原因,查明真相,追訴不法。林右昌表示,從2月27日至3月29日,警察和海巡機關大約發現20具海上浮屍,2月間接獲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通報,有14名越南籍人士欲偷渡來台,目前確認有7具浮屍為越南籍、4具還未確認身分以及3人尚未尋獲,兩件事若連起來,跡象看來跟偷渡比較有關係,目前並無證據與「人口販運」相關。海巡署偵防分署副分署長劉峻雄昨日指出,早在2月間越南社群網站就有訊息,提到十多名越南人集資到大陸買船後,再偷渡來台,但因海浪太大,船隻不幸翻覆。移民署專勤隊得知後提供消息,海巡署隨即全面清查。但查了一段時間卻無所獲,直到3月7日,台中離岸風力場機座發現1具男乾屍,但當時從外觀無法辨識是台灣人或外國人,依照一般浮屍程序處理,接著多個縣市陸續發現多具海上浮屍,傳聞死者是因人蛇丟包喪命,劉峻雄說,「個人覺得誇大了」。劉峻雄說,早期越南人偷渡都從大陸越過廣西邊境,經由潮州、汕頭一帶來台,早年還會有大陸船老大將人載到公海接駁,再由台灣漁船接進來。如今大環境改變,在台越南人已增加到60幾萬人,且越南人也涉足各行各業,現今趨勢已由在台灣的越南人自行處理。他也提到,大陸到台灣最近的海線距離就是中南部一帶,這類偷渡來台的越南人多為北越、中越人士,且多半是逾期居留或逃逸遭遣返者,因被列入黑名單,正常管道進不來,選擇冒險偷渡。他說,不少越南人覺得台灣好、嚮往台灣,加上待過台灣熟門熟路,因而重複偷渡來台。就浮屍案,台高檢昨召集桃園、台中、彰化、雲林、台南、高雄、橋頭7個地檢署,與海巡署、刑事局及法醫研究所開會,認為相關地檢署均簽分「相字案」處理,且刑事局針對遺體身分逐一釐清,決定暫由各地檢署依法清查。另將建立聯繫平台,提供各地檢署協調管轄權問題,並設窗口與相關單位聯繫,由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鄭鑫宏進行業務督導。國安局長蔡明彥昨也到立院備詢表示,國安局已接到海上浮屍相關情資,檢方已啟動偵查,會查察是否涉及人口販運或偷渡走私集團的運作。監委葉大華、浦忠成對此也相當重視,申請自動調查,警政署表示尊重會配合調查。
陳宗彥涉貪召妓又被告 徐巧芯找上北檢求真相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擔任台南市政府處長期間,疑似召妓涉貪,經前廉政署長、高檢署主任檢察官賴哲雄認證台南地檢署簽結沒問題,不過台北市議員徐巧芯今另向台北地檢署告發陳宗彥貪瀆,另一併告發當年簽結該案的南檢承辦檢察官。徐巧芯認為,《貪污治罪條例》的追訴期為25年,雖然陳宗彥案子發生在10幾年前,但還在法律追訴中,今天告發是想了解最後的結果,重新偵查後是起訴還是不起訴。徐巧芯表示,這次事件爆發後,各界有很多討論,感覺有新證據曝光,所以提出告發,法務部雖說會重新調查,但不知要查到何時及如何查,希望檢察官能夠把調查及理由公諸於世,才是開大門走大路的做法。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遭民眾黨立委陳琬惠爆料,指陳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處長時,涉貪接受性招待,並指台南地檢署當初包庇吃案。不過高檢署日前召開記者會回應指出,缺乏積極事證足認陳宗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犯行,因此2015年9月2日結案,全案並於同年11月11日歸檔,並未吃案。
獨家/檢方風紀問題引爆陳宗彥案 內部簽呈、監聽譯文外流涉洩密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疑似召妓涉貪,引發軒然大波,陳宗彥也因此下台。有消息人士透露,全案起源疑似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風紀問題,延燒到陳宗彥及酒店業者,10年後竟在媒體和立委爆料中曝光!不少法界人士質疑這些監聽譯文及內部簽呈資料竟在此時外流出來,是否涉及洩密、幕後有無人為操作?法務部和高檢署恐須給社會一個交代!民眾黨立委陳琬惠本月17日爆料,新上任的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處長時,長期接受綽號「豆哥」的酒店業者王孝瑋性招待,陳並稱,當年台南地檢署偵辦陳宗彥、連恆與王孝瑋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事後竟簽結不了了之,法務部長蔡清祥當日晚間緊急找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等人開會討論,隔天指派前廉政署長、高檢署主任檢察官賴哲雄南下調查,初步認定台南地檢署無包庇吃案。不過消息人士指出,當年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林仲斌偵辦吳岳輝等檢察官涉足不良場所,更監聽到陳宗彥接受業者招待嫖妓,當時還上簽分案偵辦陳宗彥涉嫌貪污,所以該案有關與業者的對話截圖及簽呈,很可能從相關關係人手中流出來,希望法務部和檢方高層要查清楚。陳彥疑似召妓涉貪案,意外牽扯出檢方風紀問題和內鬥的案外案。(圖/報系資料照)相關判決顯示,林仲斌偵辦本案時,因為派人喬裝賣檳榔小販進入KTV,竊聽吳岳輝和酒店小姐等人飲宴對話過程,發生違法監聽問題,因此全案只能簽結,吳岳輝遂提告承辦的林仲斌和檢察事務官陳能群等人違法監聽,至於林的委任律師就是當年涉及違法監聽國會案的特偵組檢察官鄭深元,後來衍生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披露民進黨立委柯建銘關說等司法案件細節。由於林仲斌違法監聽吳岳輝等人遭判刑,加上吳岳輝等人因找酒女陪侍飲宴曝光而離開檢察界,本應只是檢方風紀問題,卻因監聽譯文、內部簽呈等資料外洩,引發各界諸多揣測,是否從當事人或律師、甚至其他關係人手中,刻意流出這些本該保密的資料,讓外界都很好奇,但最後結果卻導致極大爭議和社會紛爭,法務部和檢方高層該如何釐清責任,給社會一個合理解釋和交代,大家都在看!
遭指陳宗彥涉貪南檢簽結 高檢署出面回應「沒有吃案包庇」
立委爆料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任職台南市政府期間,長期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陳雖已請辭獲准,但立委質疑當年台南地檢署偵辦陳宗彥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的簽呈,事後竟簽結不了了之,法務部昨指示台灣高檢署查明,台灣高檢署18日表示,高檢署與台南高分檢署組成調查小組調查,今已赴南檢調取本案卷宗及簿冊,初步認為當年南檢於該案處置尚無違失,南檢沒有吃案包庇情事,是依法簽結,是因媒體報導所附的分案簽呈影本不完整,導致各界誤解;至於外界質疑該案有未查明的貪瀆情形,南檢也已另分他字案重啟調查。高檢署表示,經初步了解,本案是南檢圓股檢察官偵辦其他案件時,發現陳宗彥等人涉有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嫌疑,2014年4月14日簽請另分他案,翌日經檢察長章以103年度他字第1852号案件偵辦。媒體報導所附的分案簽呈影本並不完整,致社會產生誤解。該案分案後,圓股檢察官因職務異動,由義股檢察官接辦,2名檢察官均有持續採取相關偵查作為,經年餘調查,認為尚乏積極事證足認陳宗彥等人有何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犯行,於2015年8月31日簽請報結,經檢察長於同年9月2日核章,全案並於同年11月11日歸檔。民眾黨立委陳琬惠昨指控陳宗彥在台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處長時,長期接受綽號「豆哥」酒店業者王孝瑋的性招待;陳琬惠更出示對話截圖及一支號稱是陳的手機號碼,並指王男曾經有妨害風化判決,質問陳宗彥「有無幫忙酒店業者喬事及召妓?」陳琬惠並質問法務部長蔡清祥,為何2014年4月14日,台南地檢署偵辦陳宗彥、連恆與王孝瑋3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的簽呈,為何最後簽結不了了之?法務部昨表示,有關外界指稱台南地檢署處理個案一事,據報載是10年前左右之案件,法務部獲悉後已請台灣高檢署儘速瞭解原委,釐清外界疑義,以昭公信。台灣高檢署18日已指派曾任廉政署署長、司法院政風處處長的高檢署主任檢察官賴哲雄南下查明。
陳宗彥疑涉貪召妓案 高檢署稱南檢無包庇吃案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昨遭民眾黨立委陳琬惠爆料,指他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處長時,接受性招待且涉貪,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上午指派廉政署前署長、高檢署主任檢察官賴哲雄南下查案,並與台南高分檢組成調查小組,火速認定台南地檢署當初處置本案無包庇吃案,至於外界質疑該案有未查明的貪瀆情形,南檢已另分他字案重啟調查。高檢署下午由書記官長林宏松召開記者會指出,經初步了解,該案係台南地檢圓股檢察官偵辦其他案件時,發覺台南市政府民政局陳宗彥前局長等人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嫌疑,2014年4月14日簽請另分他案,翌日經檢察長核章以2014年度他字第1852 號案件偵辦,媒體報導所附的分案簽呈影本並不完整,致社會產生誤解。該案分案後,圓股檢察官與接辦的義股檢察官(同年9月3日因職務異動原因接辦)均有持續採取相關偵查作為,嗣經年餘調查,認為尚乏積極事證足認被告等人有何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犯行,於2015年8 月31日簽請報結,經檢察長於同年9月2日核章,全案並於同年11月11日歸檔。立委陳琬惠昨天爆料,新上任的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處長時,長期接受綽號「豆哥」的王孝瑋的酒店性招待,陳並稱,當年台南地檢署偵辦陳宗彥、連恆與王孝瑋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簽呈,事後竟簽結不了了之,法務部長蔡清祥昨晚緊急找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等人開會討論,決定由高檢署儘速查明,釐清外界疑義。陳琬惠還在記者會上出示2013年陳宗彥和王孝瑋的line對話,對話截圖中,王孝瑋請陳宗彥「明天務必幫忙一下」,陳宗彥反問「送商業登記嗎?」後來陳宗彥回覆:「案名是?」王孝瑋說是某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不料陳宗彥突然問:「小芸有空嗎?」王孝瑋回說:「我問問。」
壢新醫院負責人張煥禎逃漏稅 二審輕判免坐牢
桃園市壢新醫院負責人張煥禎涉嫌逃漏稅,一審桃園地方法院依逃漏稅捐罪判刑3年4月,二審高等法院考量張坦承犯行,且已補交部分欠稅,改判刑2年、緩刑5年,還需向公庫支付500萬元,未扣案的犯罪所得5634萬多元沒收,還可上訴。本案在認罪協商階段還牽扯出前法務部長邱太三、前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疑涉關說案,後來彭坤業改調為高檢署主任檢察官。監察院立案調查,曾經召開彈劾案審查會,邱太三、彭坤業均彈劾未通過。張煥禎為規避執行業務所得,須依40%所得稅率計算的高額稅賦,從2007年起至2016年止,指示不知情的壢新醫院員工,將壢新醫院每日非健保項目之部分現金收入,以存入、轉匯或其他方式,轉移到他人帳戶內。上述現金收入多為牙醫、醫學美容或健康檢查自費款項。張男用此方式隱匿、減縮執行業務收入,再將隱匿現金收入歸入壢新醫院相關帳戶,製作不包含隱匿現金收入、較真實狀況金額為低的上一年度「稅務帳」,並將該等不實帳務資訊,向國稅局申報,藉以短報所得,遭檢方起訴。
高檢署「查緝資通犯罪督導中心」成立 整合檢方力量嚴打不法
高等檢察署檢察長邢泰釗為打擊資通、詐欺犯罪、統合偵查動能,今天掛牌成立「查緝資通犯罪督導中心」,法務部長蔡清祥在掛牌儀式表示,高檢署原有國安、金融專組,現在成立查緝資通犯罪中心,可結合一、二審檢察官力量積極查辦資通犯罪,不只往上追,還可以「往橫的追」,發揮整合力量。邢泰釗指出,「查緝資通犯罪督導中心」成立目的在於,因資通犯罪具隱匿性、智慧性及跨境性,已成我國當前最猖獗、隱晦及暴利的犯罪型態,為因應資通犯罪查緝的困難,並發展策略,以打擊現行及未來可能產生的資通犯罪,同時專責研究重大資通犯罪類型的犯罪架構、設定查緝策略,並建構執法單位的查緝平台,統合偵查動能。高檢署「查緝資通犯罪督導中心」成員包括高檢署主任檢察官王文德、檢察官吳慧蘭、林彥良、丁俊成、謝志明及廖先志等6人。今天起將先建立資料調取平台,統整各檢察署及警調機關,向網路社群媒體平台請求調取資料及搜索時產生的相關問題,並與社群媒體平台召開視訊會議協商,將調取資料的議題提交法務部,另強化高檢署與臉書、Line等公司的統一聯繫窗口,具體個案可直接與社群媒體平台溝通協調。
涂達人接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 陳維練調升最高檢察署
檢方高層傳出人事新布局!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維練因任期屆滿、表現優異,將榮升最高檢察署檢察官,遺缺由高檢署主任檢察官涂達人接任。高檢署除了襄閱主任檢察官將換人,先前已確定書記官長吳怡明將接任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遺缺由陳佳秀接任。涂達人中興大學(現臺北大學)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21期結業。曾任基隆地檢署檢察長、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警政署政風室主任、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等要職。司訓所21期結業位居檢方要職者,除涂達人外,還包括司法官學院代理院長蔡碧玉、台南高分檢檢察長費玲玲等人。
法務部前主秘陳宏達被車撞還挨罰 台北地院撤銷300元罰單
法務部前主秘、現任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過馬路時,慘遭車輛撞傷,又被警方認定未走斑馬線,罰款300元,氣得他提起行政訴訟。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認為,行人應否走斑馬線,應視現場狀況而定,本案發生主因是肇事車輛未禮讓行人先行所致,因此判決撤銷罰單,但還可上訴。陳宏達得知判決結果後,感謝北院堅守「法治國家原則」,判他勝訴,等於給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上了一堂寶貴的法治教育;他說他的懇求是讓行人有一條安全回家的路,苛政猛於虎,濫開罰單不等於交通執法。判決指出,去年7月28日晚間8時許,陳宏達行經北市杭州南路與愛國東路交岔路口時,遭駕駛違規左轉撞傷,導致左後背、後腦勺、右手肘與頸部等處受傷;不料,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事故處理小組到場後,認定陳宏達未走斑馬線,逕行舉發,警方裁處300元罰鍰。陳宏達不服,表示依以往判決可知,行人過馬路時可稍微偏離斑馬線,且車禍發生前,有一部計程車違規搶先左轉,害他心裡毛毛的,接著看見肇事車輛開過來,無法得知是否也要左轉,因此緊靠斑馬線,小心翼翼、迅速前進,怎知肇事車輛無視行人路權,直接朝他撞過來,因此錯不在己,請求撤罰。北院審理時,勘驗路口監視器、肇事車主行車紀錄器,並參酌交通部函覆以及警政署的執法取締標準,認為行人是否走在斑馬線上,應視現場道路路型、車流及人流狀態、個案事實作認定。陳宏達雖然當時沒走在斑馬線上,卻已緊靠斑馬線行走,不料肇事駕駛未禮讓,還違規左轉撞到他,因此難以歸責他,判決撤銷罰單。
前桃園檢察長彭坤業違失懲處未列議案 檢審會委員重砲轟擊
前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涉入關說疑案,相關懲處經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報由法務部交付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但檢審會今(17)日審議全國檢察官考評的會議中卻沒有列入彭案,引發檢審委員質疑與抨擊,將延宕其他檢察官職務評定,主席陳明堂當場裁示5月1日上午加開臨時會審議本案。今天的檢審會會議,有委員林達抨擊指出,法務部連番要求各地檢署繳交「不良好」的名單時,一審的偵查檢察官,擔當全國檢察主力、重責與門面,卻也是整個體系中最被糾錯、最被問責、最被管考、嚴重毀損檢察形象的彭坤業主任,仍穩坐高檢署主任,完全不受提報討論,這到底是甚麼樣的體系和制度?林達質疑高檢署說,彭坤業今年的考評,有沒有具體的建議?法務部要求地檢署檢察官的同時,對高檢署的標準在哪裡?對檢察長的標準在哪裡?如果彭的考評案留給下一屆處理,外界已經罵翻,內部又何以公平服眾?林達同時提案,審議彭坤業接受陳情處理違失事件的「行政監督案」、「主任職務案」及「考評案」,並在2周後加開臨時會,讓彭坤業有準備答辯的時間。此提案獲得主席陳明堂同意並直接裁示,5月1日上午加開臨時會審議。前法務部長邱太三被控去年3月向前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關說桃園名醫逃漏稅案,彭坤業因此被調職高檢署主任檢察官,並由監察院去年立案調查,但監察院今年2月11日召開第2次彈劾案審查會時,監委投票否決,因而邱、彭2人彈劾案不成立,但對法務部提出糾正案。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則認為認為彭坤業有2項違失,第1,是沒有依規定通知政風機構處理「請託關說」,所以不符規定,且指示所屬處理本案過程,也有失當。第2,是行使個案指揮監督權違法且有失周延,因此檢評會10日決議報由法務部交付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
檢審會公告檢察首長徵求名單45人 橫跨司法官21至37期
針對台灣高檢署檢察長等檢察首長人事案,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將於本(2)月14日開會討論新派檢察首長人選;9名民選檢審委員為使遴選過程透明且為避免優秀人才遺漏,公開徵求有意願的人士,今(10)日上午公告高檢署主任檢察官涂達人等共計45人的名單,司法官期別由21期橫跨至37期。檢審委員將自明天起,公開蒐集匯整各方意見。檢審委員表示,為促進遴任檢察長徵求意願程序完善透明並避免遺漏,公開徵求有意願的人士,截至今日上午8時許止,表達意願之人選名單共計45位,而本次徵求,將於今天下午5時30分截止。
大選期間 高檢署正副首長均為代理
台灣高檢署檢察長王添盛將於12月4日屆齡退休,法務部已批核由現任襄閱主任檢察官宋國業暫代,而據指出,高檢署主任檢察官呂丁旺代理襄閱主任檢察官一職,因此未來短暫的3個月內,直至大選過後,高檢署的正、副首長將同為「代理」。法務部表示,現年70歲的台灣高檢署檢察長王添盛將於12月4日屆齡退休,由現任襄閱主任檢察官宋國業暫代檢察長一職,由於檢察長暫代時間只有3個月,不必呈報行政院,待交接後即生效。另據了解,高檢署主任檢察官呂丁旺將代理襄閱主任檢察官。由於桃園地檢署檢察長亦由最高檢察署檢察官郭文東代理,因此法務部明年總統選舉過後,預計明年2月間將會有一波檢察長人事異動。王添盛,司法官訓練所14期結業,在檢察界有完整且資深的資歷,去年1月間檢察總長票選,王添盛獲最高票,但由於當時王添盛已68歲,依法官法規定,司法官70歲就必須退休或優遇,不能辦案,因此未能擔任檢察總長。今年9月,王添盛提出屆齡退休申請案,但因大選在即,加上檢察體系的整體規畫,所以法務部暫不提出新任人選,依慣例由司法官訓練所23期結業的襄閱主任檢察官宋國業暫代。代理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的呂丁旺,司法官22期結業,是中正大學法律系博士,曾任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高檢署檢察官、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副司長、行政院第一組辦事檢察官、高檢署主任檢察官等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