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爾夫球廠
」明揚大火釀10死 工廠危險物品增列「動態申報」 罰鍰加重百倍
高爾夫球廠明揚大火傷亡慘重,經濟部完成工廠危險物品申報修法,在定期申報外另增「動態申報」,已申報過的危險物品,當新增使用量又超過管制量,就需在隔日起10日內完成申報。不依規定者最高重罰500萬,比先前加重百倍,從今年6月起實施。明揚大火造成消防員含員工共10人罹難、百人受傷;但工廠公共意外責任險每一事故傷亡卻僅理賠1500萬元,總保險金額也只3600萬元,因低保費理賠過輕,引發外界撻伐。經濟部乃同步修改《工廠危險物品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辦法》,比照現有消費娛樂場所意外險,把理賠金額翻倍,每一個人體傷從現行300萬台幣,增到600萬,財損理賠亦同。而每一意外事故傷亡最低投保金額則提高到3000萬元,保險期間總保額增至7200萬元。除傷亡保障提升,當時明揚最為人指責的是,廠內存放3000公斤有機過氧化物,超出管制量30倍,卻沒有更新通報,造成消防單位誤判發生悲劇。為此經濟部修正《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在原有初次申報、定期申報外,增列「動態申報」。至上個月為止,列管危險物品工廠有2470家,多為化工廠;經濟部表示,明揚意外後,發現有非屬化工廠也可能囤有危險管制物品,因此已加強宣導要全部申報。新法規定,工廠製造、加工或使用危險物品的數量,超過前次申報數量並達管制量以上,即須動態申報。產發署官員說,以管制量為一個單位,超過隔日起10日內,業者需即時申報。舉例七大類危險管制物品中的三氧化鉻,其管制量是50公斤,某工廠首次申報時是70公斤,過沒多久增為90公斤,因只超出20公斤,可不用補報。再過一陣子,使用量達到120公斤,此時超出50公斤的單位管制量,就必須即時申報。另外,除管制物品後來增加需補報,如有首次申報時沒有,後來新增危險物品,也需在超標10天內提出申報。如果申報不實,按照《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原是處罰1萬到5萬元,官員表示,已經修法提高為5萬到500萬元,最多加重百倍。將於新會期送立法院審議,預料爭議不大可順利過關。
明揚惡火釀9死百人傷 受傷員工爬窗逃脫:看到煙下秒爆炸
屏東高爾夫球廠明揚國際公司22日發生嚴重大火,釀9死、107人受傷,其中有4名消防員殉職,目前還有1失聯。一名明揚受傷員工回憶,當時突然看到煙,下秒就發生爆炸。對此,也有化學博士分析事故原因。據《TVBS》報導,受傷員工劉姓小姐表示,當時她還在跟同事討論說怎麼有煙,不料馬上發生爆炸,因為辦公室坍塌,她只能跟同事爬窗,還有留下還加班的同仁因此受傷。劉女送醫後頭縫了7針,她回想起來還是心有餘悸,因為窗戶震碎所以可以爬出來,有越南同事幫忙接應,之後辦公室也整個燒掉,之後內部也發生第二次爆炸。劉女表示,還有同事被壓到肚子,脾臟受損,可能是被掉落的鋼筋壓到。高爾夫球。至於為何會爆炸?據《自由時報》報導,許姓台大化學博士長期在工廠工作,他解釋,因為高階高爾夫球需要用鈦、鎢、鎂等來製造,而水遇到氫和氧氣就會爆炸,在密閉廠房更會發生類似「氫爆」。許博士說,一開始消防員人不夠多,進入廠區時,粉塵可能碰到水,之後高溫分解氫氧,而高階化工廠用的金屬粉,在密閉空間內快速化學反應成「氫爆」,十幾公里外都聽的到爆炸聲。許博士也強調,一般工廠放的化學物質都是當天的量,如果是丁二烯及過氧化物只會產生火焰,還不到會產生爆炸,現場有沒有過量的金屬粉待調查。
明揚大火6家產險共承保15億 公共雇主意外責任險僅2500萬
高爾夫球廠明揚(8420)屏東科技園區廠區22日發生爆炸造成嚴重傷亡,產壽險公司正啟動關懷機制,據悉該公司承保的商業火險保額15.3億元、公共意外責任險單一事故總額1000萬元及雇主意外責任險單一事故體傷總額1500萬元。明揚國際爆炸起火,廠房全毀。(圖/宋岱融攝)至於在112年度全國消防機關自費型員工團體意外險,保障內容有300萬元、400萬元,由於為「自費型」,承作的明台產險就傷亡名單逐一了解,確定其中有保戶。根據資料顯示,明揚投保商業火險的總保險15.298億元,包括建物3.93億元、機器設備6.86億元、貨物約4.51億元;由6家產險共保,富邦產險主辦承保占比逾62%,泰安產13%、旺旺友聯產10%、臺產5%、華南產險5%、兆豐保5%;公共意外責任險、雇主意外責任險則由旺旺友聯產險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