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判決
」 無罪 最高法院手機殼纏訟犀牛盾5年 惡魔盾3連敗「遭認定抄襲」須賠100萬
知名手機殼品牌「犀牛盾」與「惡魔盾」廣為人知,但雙方因為iPhone 11手機模仿爭議對簿公堂,犀牛盾指控惡魔盾抄襲,要求對方賠償100萬元。一、二審判決犀牛盾勝訴,惡魔盾不服提上訴,但最高院仍駁回,全案確定。據了解,犀牛盾與惡魔盾均為防摔手機殼,犀牛盾2018年8月針對當時即將上市的蘋果iPhone XR、iPhone11、iPhone11 Pro與iPhone11 Pro Max手機,推出專屬的「Mod NX」系列保護殼,號稱首創業界「邊框背板模組化設計」。不過,惡魔盾在隔年1月也針對同系列iPhone手機推出「惡魔盾防摔殼」,2020年9月推出新一代保護殼,稱為「惡魔盾二代」,與先前的「惡魔盾一代」區分。法院3度判惡魔盾敗訴。(圖/翻攝自DEVILCASE 惡魔防摔殼臉書)經營犀牛盾的愛進化科技公司認為,惡魔盾抄襲,連「手機試衣間」網路行銷手法也被複製模仿,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導致犀牛盾的市占率下滑、商譽受損,決定提告惡魔盾的迪摩凱斯公司不得製造、行銷抄襲「Mod NX」適用於iPhone XR與iPhone11系列手機的「惡魔盾一代」、「惡魔盾二代」保護殼。另外,愛進化科技公司更要求迪摩凱斯負責人李哲緯與公司連帶賠償100萬元,且必須在公司官網及臉書刊登本案民事判決全文並設定公開閱覽持續6個月以上。對此,惡魔盾矢口否認抄襲,但一、二審均被認定抄襲,判迪摩凱斯敗訴,事後李哲緯表示會繼續上訴至三審。最高院判決今(25日)出爐,法官認為,迪摩凱斯空泛指摘原審判決不當、違法,卻沒有表明該判決所違背的法令,以及其具體內容,認為上訴不合法,最終駁回上訴。
疫苗救濟堅持黑箱審查 立委無奈要邱泰源別再打太極
本刊日前披露,接種新冠疫苗受害者家屬,控訴衛福部疫苗救濟審議未比照健保總額談判等其他審議會議慣例,上網公布錄音紀錄,高等法院判決則認定「黑箱審查」。由於面對多件陳情,衛福部卻仍不動如山,家屬因此委託律師求助賴總統。但即使府方出馬,疾管署仍態度強悍,強調專家審查很嚴謹,不提供錄音記錄,令家屬更不滿,質疑衛福部「倒果為因」,家屬就是因為懷疑審查不夠嚴謹才提告,即使法院判勝訴,家屬還是都不知道,既然官員一再強調嚴謹,為何連最基本的公開透明都不敢做到?曾替疫苗受害者家屬召開過記者會的藍委廖偉翔,今天在立院質詢時,質問衛福部長邱泰源,「拒絕黑箱」已成全民基本共識,為何連總統府都被驚動了,疫苗救濟審議仍堅持黑箱?當衛福部包括藥害救濟審議過程、健保總額談判過程都已上網公開,力求透明化,他真的不瞭解疫苗救濟審議過程黑箱的原因,是因為怕救濟預算會因此暴增沒有預算,還是有其他原因?對於「賴總統出馬也難改黑箱」之質疑,邱泰源解釋,總統府「只是希望衛福部關心家屬意見」,後來疾管署後來也檢討,但因為出席審議會者「都是專家」「真的都很嚴謹審查」(所以錄音記錄無法公開)。但廖偉翔馬上提出高院判決,反駁衛福部一再宣稱「專家審查很嚴謹」的說法,只會令人聽到更感諷刺好笑。因為法院判決書揭露「審議會兩個小時審完90件,平均一案80秒」「甚至有多次會議審議每案件分不到80秒」,「不少專家待一下下就離開,任由少數專家決定結果」。廖偉強語氣強硬的指出,人命就因為打疫苗這樣走了,其中很多人年紀都還很輕、也沒有慢性病史,衛福部這樣的審查方式,如何說服受害者、家屬相信「本部真的很專業嚴謹」?他要強烈譴責疾管署及衛福部,畢竟受害人形同冒著生命危險,為了全國人民福祉,打下疫苗,沒多久就過世了,疾管署卻連基本的透明公開都做不到,難怪家屬會不滿從嚴審查救濟「亂評一通」。面對立委要求衛福部檢討此事,邱泰源說,「我們對於民眾不管什麼原因受傷或死亡,真的都很難過遺憾」,他會將這整個事件「整理好,再向您報告」,但廖偉翔並不樂見衛福部以拖待變,強調不是只有一位受害者家屬反應的問題,也反應很久了,衛福部卻堅持黑箱,說一套做一套,與其向立委報告,更應思考,這些疫苗受害者及家屬處境真的很可憐,他就有好朋友,年紀輕輕就在接種疫苗後過世,因此對於家屬的處境很能感同身受。但邱泰源似有難言之隱,他聽完廖偉翔的說法後,向廖偉翔表示「我個人絕對反黑箱,但如果就是不能公告的審議委員名單、紀錄,只能去瞭解,能公開的會盡量公開」。聽到邱泰源還是語焉不詳的回答,廖偉翔神情頗為無奈,只能提醒邱泰源,再這樣黑箱搞下去,未來可能真沒民眾敢接種疫苗。
「三寶案」高院判背信罪8年8月 何壽川:將上訴到底捍衛清白聲譽
臺灣高等法院27日就三寶案宣判,撤銷一審案決,改依證交法加重特別背信罪判處何壽川有期徒刑8年8月。委任律師余明賢表示,何壽川對此深表遺憾,將繼續上訴到底,以捍衛自身的清白及聲譽。余明賢律師表示,高院判決已經肯認何壽川並未收受所謂「不當利益」,亦未將永豐金租賃貸款予三寶之資金,以及永豐餘投控、元太科技之投資據為己有,沒有掏空公司的事實。另外,高院判決也認定,永豐金租賃係以放款收受利息之方式承作三寶之貸款,且永豐金租賃承作之利率遠高於銀行,並有要求一定程度之擔保品,因此獲利逾新台幣20億元。然而竟又認為貸得資金去投資1788大樓所創造收益之3.56%,應該再分配給永豐金租賃,顯然前後矛盾,也與租賃實務及一般認知相去甚遠。余明賢律師表示,永豐餘投控及元太科技針對1788大樓案之投資,是以當時市價之6折向破產之美林證券購買釋出的股權,是高利潤、低風險的商業投資,且經過各公司專業經理人嚴謹的內部評估程序,何壽川並未參與,也未曾以任何形式影響各公司之決策。況且永豐餘投控及元太科技已全數收回本金,並獲配各389萬美金之投資收益,沒有任何損害。高等法院忽略客觀的事證,認定何壽川挪用永豐餘投控及元太科技之資金以填補三寶集團收購1788大樓股權之資金缺口,實屬錯誤。
集團創辦人何壽川涉三寶案放貸 高院判刑期至8年8月
永豐集團創辦人何壽川因涉及挪用旗下公司資金及非法放貸,遭控加重特別背信罪,一審被判刑8年6月,案件進入上訴程序後,台灣高等法院於27日作出二審判決,何壽川被加重刑期至8年8月,全案仍可上訴。本案起源於檢方指控何壽川與李俊傑共同投資「1788大樓」案,何壽川明知Giant Crystal公司只是李俊傑設立的境外紙上公司,卻仍指示永豐金控與永豐銀行的海外子公司非法放貸共計6000萬美元,檢方調查發現,何壽川與李俊傑事先密謀,將其中1200萬美元,也就是新台幣約3億元,作為1788大樓的個人投資款。除了這筆放貸,檢方還發現,何壽川另行指示永豐餘投控及元太科技,以預付上海辦公室租金為由,分別挪用850萬美元給李俊傑,並以購買Giant Crystal的可交換公司債作為掩飾,更為嚴重的是,何壽川還指示永豐金的海外子公司非法放貸給三寶集團旗下無實質營運的J&R公司,總額達到1億7700萬美元,最終使永豐集團陷入風險。台北地方法院在2020年11月20日一審宣判,何壽川因犯下重大金融罪行,被判處8年6個月有期徒刑,該案共涉及20名被告,其中6人被判刑入獄,3人則得以易科罰金,另有2人獲緩刑,9人被宣判無罪。其中,何壽川作為永豐集團的最高負責人,被認為在整個案件中扮演主導角色,且對集團各公司具有實質影響力,法院認為其肩負更重的忠誠義務,因此在本案中判處最重刑期,與他同案被判刑的其他人包括時任永豐餘董事長邱秀瑩,被判刑4年8個月;前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被判4年6個月;時任法務主管詹舜翔則被判4年有期徒刑;時任元太科技董事長劉思誠被判刑3年5個月;三寶集團財務經理王玉玲則被判刑3年7個月。在得知判決後,此案當事人何壽川的委任律師余明賢表示,高院判決已經肯認何壽川先生並未收受所謂「不當利益」,亦未將永豐金租賃貸款予三寶之資金,以及永豐餘投控、元太科技之投資據為己有,沒有掏空公司的事實。何壽川先生對此判決深表遺憾,將繼續上訴,以捍衛自身的清白。余明賢律師表示,永豐餘投控及元太科技針對1788大樓案之投資,是以當時市價之6折向破產之美林證券購買釋出的股權,是高利潤、低風險的商業投資,且經過各公司專業經理人嚴謹的內部評估程序,何壽川先生並未參與,也未曾以任何形式影響各公司之決策。余明賢律師指出,永豐餘投控及元太科技已全數收回本金,並獲配各389萬美金之投資收益,沒有任何損害。高等法院忽略客觀的事證,認定何壽川先生挪用永豐餘投控及元太科技之資金以填補三寶集團收購1788大樓股權之資金缺口,實屬錯誤。
婆媳失和「重摔未滿月幼子」害腦傷 20歲二寶媽「產後憂鬱」求緩刑…最高院判決曝
孩子何辜!新北市20歲邱姓女子因婆媳長期不睦,於2022年多次毆打其未滿月的兒子,甚至將孩子重摔床上造成腦損傷。最高法院日前認定邱女所為惡劣,維持一、二審2年10個月徒刑。全案確定。判決書指出,與婆婆同住的全職主婦邱女,因婆媳長期失和的壓力,於2022年在臥室多次毆打當時未滿月的次子頭、臉,還將孩子重摔在床,導致次子於同年5月3日被送醫救治。醫師診斷嬰兒有急慢性多次硬腦膜下出血、大腦實質軟化為腦傷後腦萎縮、右額及左頂葉附近頭骨骨折、雙側視網膜出血、癲癇及水腦。檢方接獲通報後正式起訴邱女,一審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造成次子因腦傷癲癇,留下後遺症且身心發展落後同齡兒童的邱女2年10個月徒刑。邱女上訴時主張,其20歲就成為2個孩子的媽,經濟全靠老公支持,又跟婆婆長期不和、屢遭責罵,孩子出生後身體不佳,卻要同時負擔家務及照顧,導致因長期焦慮憂鬱的產後憂鬱,在沒病識感情況下一時失慮觸法。不過,邱女雖稱已在積極治療,其丈夫亦希望妻子能有改過機會,老婆入監將不利孩子成長,希望高院改判緩刑;但高院認定邱女一審判決出爐後才就醫,離案發已超過1年多,且幼子平時由婆婆照顧,無可憫及減刑之處,維持一審,不予緩刑。最高法院最終也駁回邱女之訴,全案確定。《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疫苗啟示錄2/法院認證疫苗救濟審議黑箱 學者籲採「特別犧牲」從寬認定
國際大藥廠AZ日前首度在法院文件中坦承研發的新冠疫苗可能引發罕見血栓,衛福部進而宣稱,民眾若發現有利新事證,可再提接種疫苗救濟。不過,衛福部排除已申請過救濟、因「原因不明」而遭駁回的案件,受害者及家屬身心俱疲,現在只能轉而透過司法途徑,尋求公理與正義。國際大藥廠AZ日前首度在法院文件中坦承,旗下新冠疫苗可能引發罕見血栓,衛福部宣稱民眾若發現有利新事證、可再提接種疫苗救濟。(圖/黃耀徵攝)「盧太太案」的當事人劉姓女子當初是在打第三劑莫德納疫苗後,疑似引發高血壓猝死,家屬向衛福部「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VICP)」申請救濟遭駁回,只能一狀告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控訴衛福部審議小組兩小時內輕率審理90案,每案僅討論80秒,並未提出任何臨床或實驗檢驗事證,排除劉女之死與接種疫苗有關,卻直接引用法醫解剖報告充當審查資料,恣意、濫用作為違法認定,草菅人命堪比「黑箱流水線」,行政法院駁回審議結論判決衛福部敗訴,讓協助家屬的立委廖偉翔感嘆「法院終於還家屬公道」。盧太太家屬委任律師翁伊吟說,訴訟過程讓她感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小組「審查邏輯」出現問題,對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設立「本旨」與法律認知嚴重不足。「盧太太案」的遺族委任律師翁伊吟引用高院判決書內容指出,訴訟過程讓她感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小組「審查邏輯」出現問題,對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設立「本旨」與法律認知亦嚴重不足,「疫苗不良反應救濟審議辦法」也不利受害者申請救濟。(圖/劉耿豪攝)她指出,法院認定衛福部「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不利受害者獲公平公正審查,其中審議辦法第13條甚至規定,審查時須引用「符合以人口群體或致病機轉為研究的醫學實證」。問題是,新冠疫苗為全新疫苗,即使AZ疫苗現在坦承有引發血栓可能,也都是經過醫學專家針對不良反應「個案」、逐案分析累積結論,有新冠疫苗不良反應的研究「人口群體實證」,別說國內罕見、連國外論文並不多,受害者及家屬舉證更難。北醫大醫療暨生物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何建志認為,即使修改行政命令位階的審議辦法,也未必就能讓衛福部從寬認定。他強調,法學上有「特別犧牲」理論,可作從寬處理疫苗不良反應者的法律依據,建議立院制訂「特別立法」、尋求「專有財源」並引進跨部會協調機制,提供處理受害者「合理救濟金」、「協助返還商業保險理賠金」、「提供就業與社工輔導」的法源,全方位回應疫苗嚴重不良反應受害者的困境。「特別犧牲理論」是指國家因公權力「合法」行使,造成人民權益特別嚴重損害,國家負有「補償」之責,人民可就其損失向國家請求補償,目前國土計畫法、文化資產保護法條文中都有參酌設計條文。「後來若親朋仍想打新冠疫苗,我一定提及小妹不幸當見證。」化名「小美」的民眾對本刊表示,她的妹妹原本從事服務業,兩年多前被要求接種第二劑BNT新冠疫苗後突過世,死時僅30歲,無「三高」也沒「嗑藥」史,噩耗突如其來,迄今都難讓家人釋懷,再多錢也換不回妹妹生命,她只想請法院查真相,告慰妹妹在天之靈。她控訴,解剖後法醫認定死因疑與(疫苗導致突發)高血壓有關,衛福部卻好像想便宜行事,欲找小妹就診病例、佐證死因是高血壓(慢性病)導致,但衛福部查了兩年多,只找到小妹國中到診所看過「月經不順」,難舉證死因與慢性病有關聯,卻仍直接駁回救濟案,形同「盧太太案」翻版。現行新冠疫苗接種受害救濟申請制度規定,依不良反應個案情節分別判定為「相關」、「無法確定」及「無關」(如附圖)。「相關」可獲300萬到600萬不等救濟金,「無法確定」為30萬到350萬元間,「無關」則直接駁回,但實際核發金額與標準有落差,都讓申請者產生疑慮。中華民國防疫學會理事長王任賢說,傳統疫苗歷經多年研究改進後,才逐漸被大眾信任,反觀新冠疫苗是新技術研發的全新疫苗,按學理推測,初期確有可能有5分之一接種者,會發生輕重不一不良反應,包括死亡。他建議新疫苗不良反應救濟應從寬認定,除非衛福部審查過程全部上網公開,否則受害者仍會質疑黑箱,若導致民眾畏懼打疫苗,反將因小失大。
「社宅惡鄰」風波釀爭議 新北住都中心澄清了
新北市永和區張姓女子前年慘遭住都中心以「扣點方式」強逼退租,張女指控,住都中心進屋訪查時,以誘導的方式讓張女將房屋弄的一片混亂,並將整支訪查影片移花接木廣發給各家媒體,張女只好無奈的對其進行提告,如今判決出爐張女勝訴,但未來續租問題將成為張女生活中所要面臨的一道難關,稍早住都中心也為此出面回應。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指出,張女在承租秀朗社宅期間,不僅違規停車、在公共區域私設監視器,甚至有在陽台堆置易墜落雜物、在屋內囤放垃圾廢棄物等誇張行徑,明顯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經屢次警告仍未於期限內復原,因此中心依租約規定進行扣點,並無以此為由強逼退租。至於續約問題,住都中心則表示,即便高院判決其中有18點之扣點有爭議,如:承租戶放置於瓦斯爐上的物品都是常見廚房物品,無火源時不會爆炸、燃燒,且承租戶無使用瓦斯爐,故不會妨害公共安全等,其餘無爭議扣點計仍達16點,符合契約規定不續約之標準(即扣點達15點),強調張女不得再行辦理續約。新北住都中心強調,社會住宅屬於公共資源,需要大家共同愛護珍惜,為顧及所有住戶與民眾的住家安全,同時維護社區公共安全,中心一定嚴格執行租約規範內的扣點機制,將「惡鄰居」逐出社宅。
隨機砍殺騎士竟稱心情不好 柯姓男子辯無殺人故意遭二審打臉
51歲男子柯明宗因生活及經濟壓力心情不佳,2023年7月29日晚上7時許拿取菜刀1把,前往臺北市忠孝東路5段790巷與中坡南路口,隨機朝路過機車騎士追砍,柯男先阻擋劉姓機車騎士行進,叫囂:「算你衰」等語,持菜刀砍向劉男,害劉男左頸被砍3公分肌肉撕裂傷,劉男努力反抗並撥開菜刀,才沒被砍死,高等法院考量柯男犯後態度、素行及已與被害人調解等情狀,維持一審刑度,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還可上訴。柯姓男子在路旁飲酒,見2男1女路過,突然情緒失控,持菜刀於路口短短23秒鐘內攻擊了3名騎士,分別造成3名傷者頸部穿刺傷及後背、手臂等多處刀傷,所幸未造成生命危險。警方獲報逮捕打赤膊的柯男,依殺人未遂、傷害等罪送辦。其中被害人劉男遭柯男持刀隨機揮砍後,因閃躲而重心不穩人車倒地,柯男再朝仰躺於地上劉男的左肩頸及身體揮砍數下,造成左頸3公分肌肉撕裂傷,一、二審皆認定柯男觸犯殺人未遂罪。高院判決指出,柯男所持菜刀為金屬材質、前端尖銳,可預見朝人頸部要害攻擊,可能發生死亡結果,竟仍持該菜刀揮砍劉男左肩頸及身體數次,他在法院開庭時也承認:「我知道朝劉男頸部砍,劉死也在所不惜」等語,可見柯男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卻辯稱無殺人故意並不可採。高院認為柯男犯行已造成劉男生命法益重大危險,上訴指摘一審量刑過重,並無理由,衡量柯男犯後態度、素行及已與劉男成立調解等一切情狀,判處有期徒刑 6 年。
當年李慶安與現今蕭美琴「國籍爭議」比較!
2008陳水扁時代、民進黨黨團團夥用法律行動告發當時立院的政治明星,李慶安!(李慶安很可能成為當時台北第一任女性市長候選人)。當時李慶安一直闡明、依照美國國務院相關法令她已經「被動喪失美國公民資格」,所以她沒有「雙重國籍」的問題!非常會鬥爭厲害的民進黨、並沒有任何直接證據,但仍無情的控訴她擁有雙重國籍、還涉及偽造文書和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罪⋯甚至要求追討其各屆民代任內的薪水!次年台北地檢署即依詐欺等罪「認定」她在議員及立法委員任內,共詐領1億多元⋯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李慶安。2009年12月29日,李慶安因雙重國籍案出庭,庭訊結束後她不發一語快步離開。(圖/報系資料照)從此李慶安被推進了「政治公墓」,她自知無罪、但為了不為難黨中央而自請辭去公職及黨職!靜待法律給她公道,(這就是一種了不起的風範)。官司纏鬥了4年,2011年高院判決李慶安雙重國籍詐欺取財案無罪定讞。但這案子的發生、不僅抹煞了一位藍營優秀的政治明星,更奇怪的是,沒有看到國民黨的任何聲援,任由李慶安被糟蹋、污衊。(國民黨的敗相就在那時已經畢露!)天啊!此刻的蕭美琴是沒有國籍啊!試問!一個被污衊「雙重國籍」的,一個被沒有「本國國籍」的,誰嚴重?誰違法?蕭是否犯有更嚴重的詐欺、偽造文書、詐領薪資,等一樣的「罪行」?我不問綠營如何解釋!我要問,藍軍的戰鬥藍在哪裡?戰鬥藍如何面對與處理?另外蕭美琴是否也能學學前輩,和李慶安一樣的風範,先辭掉所有公職?◎以上全文為讀者投書,不代表本站立場
劉家昌爆兒小學沒畢業!轟甄珍幫逃學16年 怕他和女友跑瞎掰算命「會剋夫」
資深音樂人劉家昌與前妻甄珍(章家珍)、兒子章立衡(原名劉子千)近來紛爭不斷,為了財產隔空對嗆,他今(1日)在微博寫下長文,砲轟甄珍把兒子寵壞,指章立衡原本交女友,前妻怕他跟女友跑了,竟編造算命師說「女朋友剋了他的前途」,更爆料兒子連小學都沒畢業,而甄珍為了替他逃學,竟東躲西藏16年。劉家昌微博全文如下:首先,我要為自己沒處理好的家務事,向大家致歉。大丈夫,難免妻不賢子不孝。為了愛面子,逃避到今天。人總不能含冤而死。章家珍,我跟你說過,做人要知廉恥,光靠謊言,是洗不清你做的那些見不得人的事。孩子出世,是希望,培養他出人頭地。光宗耀祖。為了他入學,去香港求邵逸夫先生幫忙,讓他能進香港最好的漢基小學。在酒店等了兩個多月,邵先生捐了個圖書館,才讓他入學。沒多久再回香港,得知因為他常常曠課,遭學校退學了。我怎麽向邵先生交待?趕緊跑到了上海,安頓下來。又托人進了古北小學。一次非假日,我回上海,又不上學。我非常生氣問他為什麼不上學?章家珍說他感冒,就這樣從香港感冒,到上海又被上海學校退學了。上海待不了,只能回美國。剛回去,市政府找上門,說孩子不上學,父母違法,會遭到起訴。香港、上海,加起來讀了不到一學期,拿不到轉學證明,沒有學校肯收他,最後查到,去一個訓練營學習兩周,才可以入學。就把他送去了,章家珍在家天天哭鬧,鬧到受不了,只好把孩子接回來。美國又不能待了,只能回台灣。在21世紀的今天,還有個孩子未上過學,沒受教育,會有人信嗎?小學到大學要十六年,眾目睽睽之下,她帶著孩子躲躲藏藏了16年,躲過政府的監督和朋友的懷疑,要多有心機,多會算計。很久前,章家珍叫我在幾張白紙上簽個字,我問她做什麽?他說我經常在外,萬一家裡有事,可以添上。我毫不猶豫的簽了。這個卑鄙的人三十年後都用上了。 一個女人活著,每天算計自已先生,會快樂嗎?一個沒有受過教育的孩子,根本不知道倫理道德和廉恥,凡事以自我為中心,還未成年買過多少名車?一部部的撞。每次出事,都是她媽花錢消災。我曾打電話到上海,警告章家珍不能再買車給他。三天後,又高價給他買了上海唯一一部保時捷。沒多久又出了車禍,還好車上坐了國家領導人級的孩子,讓他又逃過一關。16歲還未成年,半夜跑到酒吧,喝醉了竟把旁桌的浦東公安局長,打得頭破血流。連夜逃跑送到深圳,逃到香港。一個孽子,讓我天天提心吊膽過日子,走路無路,必須改變環境。有他媽媽在身邊,無限的金援,愈變愈壞。讓他獨立,找到美國M l 音樂訓練班,去學音樂。中間我特別找機會,飛到美國去看他,跟他單獨相處。他媽媽不在,的確好多了。一年後又回來了,華納發行我的老歌,成績不錯。也簽了劉子千為新人,我有了希望。為了他要出道,我把世界巡迴演唱會全推掉。我宣告退休,全力培養他。章家珍見我退休。不能再賺錢了。一反常態,原型畢露。他們剛搬到南灣新房子,有一天叫安妮姐,送了五萬港幣,一萬人民幣來。我問這是幹什麽?是章家珍給你的生活費,我氣的丟在地上。天啊,世上真有這様現實的人嗎?她霸佔我財產,再也不聽指揮了。 我龍虎山公司的項目等於垮了。她太低估我了,以我的做人和信譽和努力,能讓項目爛尾嗎?我要做給她看,用成功來教訓她,讓他後悔。劉子千第一張唱片錄了很久,非常難產。我是專業的,當然知道年輕人跟我們的音樂的差異,從不參與。從台灣大陸錄到美國。就是完成不了。唱片公司是有排期的,有預算的。吳敦叔幫忙,把他的歌「玫瑰」放到他新片做主題曲。出版了成績平平。唱片公司不賺錢是不會再積極的。他一不順心,有他媽媽撐腰,又開始酗酒罵人,原形畢露。吳敦、仲明,建議讓他交個女朋友。或把他捧紅,有媒體監督會變好。吳敦介紹了公司裡一個女孩。我非常滿意,兩人感情也很好。章家珍,怕他跟女朋友跑了,開始百般挑撥,沒人格的編造說,算命的算出。她女朋友剋了他的前途,紅不起來。就這樣活生生的拆散了這段年青人的感情。我忍不住的,駡她太沒人性。太卑鄙。女孩子也是父母生的孩子。看到女孩子的眼淚,我心痛如絞,和無限的歉意。這一生我捧紅了不少演員和歌手,一首〈唸你〉讓劉子千家喻戶曉。開始一些負評,劉子千上了一些通告慢慢扭轉回正面。他有了巨星的架式,前途無量。章家珍怕劉子千紅了會跑掉,切除所有參與唸你的工作人員,她自己來掌控。看看同時出道的蕭敬騰,不但個人成功,團隊也跟著過好日子。劉子千的團隊,成功後都失業了。之後章家珍,掌控了他十年。蹲在家裡一步也邁不去。他們也出過片,拍過戲。都無聲無息,血本無歸。專業人的事,不是用錢就能得逞的。等待了27年,望子成龍的夢,徹底破碎。做父親的,看不下去說他兩句,他握著拳頭要打人的架式,令人心寒。我不是怕挨打,是怕上了新聞。臉就丟盡了。他的助手,海天有一天流著眼淚來找我,劉子千罵他媽媽的兇狠,他看不下去,辭職了。香港好朋友K媽跟我說,看到劉子千跟他媽媽講話,一句一個「FUCK」駡他媽媽。在公眾場合,見到媒體就扶著她媽進場,裝孝順的樣子太噁心,叫我管管他。我說他沒上過學,也從未跟孩子相處過,不知道什麽是長輩,什麼叫孝順,被他媽媽寵了二十七年,已定形了。再教育來不及了,我只能無奈放棄這個家。一個70歲的老人,最需要家人照顧的時候。不得已離開。夠淒慘了。臨走我只說一句,人要知廉恥,要點面子。離開後,還經常看到他們破壞我的新聞。章家珍,我是老派愛面子的人,絕不容許老婆在外面做事。快四十年了,你從未拍過一場戲,你在哪裡賺的錢?2006年我香港演唱會,HK/TVB訪問你,你親口對媒體說,我賺的每一分錢都給了你和家人,我對這個家,是全心全意的付出。是你不小心說了實話嗎? 中國人男主外女主內,先生外面賺錢,交給太太管是正常的。財產登記家人的名字,也是正常的。但不能因為有你的名字就全是你的。很少有這麽無恥的家人管錢的只是個財務,正常家庭沒人準備離婚。不幸分手,管帳的要獨吞,是喪良心違法的。當霸佔後,說都是你賺的。你就太離譜了。太無恥了。一個家庭主婦,暗地做了什麼賺來的?一把年紀也不年輕了,再說16年的時間,你為了孩子逃學東躲西藏,有空兼差嗎?一家三口都是公眾人物,一舉一動都有媒體監督,能亂吹嗎?總說替我還賭債。用我賺的錢,替我埋單有何不妥?我賭自己賺的,既不借錢,也不欠錢。有什麽問題?在媒體上被你破壞成賭徒。我走時算算最少留給你台幣,二十億資產。這些年應該敗掉一半了吧!章家珍我認識你快40年,你沒做過一天事,你兒子38歲,除了「唸你」做了一個月,也沒做過事,人人皆知。 兩個人加起來78年沒賺過一毛錢。卻養著媒體,請著律師。告我傷害我。繼續下去,那點家當很快就敗光了想想你兒子,不識幾個字,會做事嗎?能做事嗎? 他還有幾十年要活,怎麼過?才是做母親該想到的。你說用高價買了我的音樂版權,高價是多少?三千首版權,你買得起嗎?你的胡言亂語,逗得一屋子人哈哈大笑。媒體不問你。法官會問你在那賺錢 要就業證明的。章家珍,你是世上最沒有廉恥的母親。在你沒有是非對錯的教育下,活生生地毀了孩子。今天逼得我不得不說出你幹得好事。陪著兒子到北京做宣傳,在旅館竟幫兒子叫妓,這是做母親能幹的事?北京的宣傳打電話給我助手,Simon急忙打給我,他說這種事鬧出來會身敗名裂,一個無知的女人竟幹岀這種違反人倫下流的事。章家珍,大陸招妓是違法的。台灣歌手去大陸丟台灣人的臉。 章立衡,改了姓以後變得很幽默,在臉書上拉了一頭牛讓我吹。告訴你,今天我把人名都寫出來。就是告訴你,他們都會出庭作證的。 以前對家務事,我不敢接受媒體訪問,我的家人太醜陋了。近幾年看你們還在媒體上傷害我的報導,我是該出來,戳破你們的謊言。決定在華國飯店開記者會,會前一小時,你帶劉建國大律師到我房裡。你以前的經理Sunny也在場。我當場問你家裡的錢是誰賺的?你回答都是爸爸你賺的。我說家裡有12棟房子,卻讓我一個人住旅館,對嗎?你當著律師的面拍胸脯,馬上幫我安置好,包在你身上。我當場心軟。帶你一起參加記者會,喜劇收場。一天一天、一年一年,等了快十年,音訊全無,再也沒見過你這個不負責的騙子。家裡的事,你是活證人。誰是誰非,你一清二楚。你當著律師和Sunny的面說的話,忘了嗎?你昧著良心幫一個滿嘴謊言,只會拿錢供你揮霍的母親,來傷害一個實際出資養育你的父親,你算個男人嗎? 龍虎山公司,章家珍凍結我的經濟,以為我垮了。在政府監督和朋友的幫助,我花15年的心血,把一片荒地變成了藝術村。十年沒來過的章家珍,有一天暗地跑來一看,將近二公里的項目,一片歐式建築。眼紅了,又要發大財了。等到方逸華女士,經濟上幫我的人過世,死無對證後,帶著北京大律師來到龍虎山,暗地謊報公章遺失。又買通辦事員,把公司過到她名下。還說她當年是她投了500萬美金,所以這一片資產,全部都是她的。她聲稱手裡有匯款單據,拿著一張匯款單管財務的,搖身一變 變成大老板,太廉價了吧!最可笑的是,十年沒來過的人。說都是委托我管理。你憑什麽要我替你管理?拿我當你的部下嗎?薪水多少?我幹了15年是180個月,我的月薪和董事們的薪資加起來。恐怕已抵銷你所說的五百萬了吧。 新來的北京大律師,從公司15年的紀錄𥚃斷章取義、挑毛病,但改變不了每年合法的審計報告。公司不是住宅,在你名下就是你的,你以為公司過到你名下又發大財了。公司有資產還有負債,沒想到吧!沒搞清楚,自己掉進來了。江西高院判決是你輸了。不管法院認定多少金額的債務,你都要付,一毛也少不了。你暗地報公章遺失不法過戶的部份,等你把錢付了。我們會追究你刑事的部份。做夢沒想到,你們兩個貪得無厭、賊膽包天的人,為了不勞而獲,竟把幫我的朋友給告了。到了臨界點,終於讓一個80歲的老人,決心跟你們幹到最後一口氣,我不能再放過,一個害了我也害了孩子的人。剛接到龍虎山助理電活,他接到法院通知,章家珍告我的朋友,開完第一庭,她認輸了。 對我朋友撤告了,她願意賠償開庭費。一切都晚了。看到媒體說我出面爭家產。實在太小看我了,我如果在乎錢。戶頭就不會用她一個人的名字,我連字都懶得簽。我宣布:跟章家珍法律訴訟,贏回的每一分錢都捐做公益,就像我過去演唱會的所得,全部捐給兒童營養午餐和孤兒院。希望孩子都能上學。受到該受的教育。
控王丹性騷被爆「開性愛課程」 清大碩士挨告公然猥褻…高院判決曝光
清大碩士徐豪謙今年6月指控王丹是性騷慣犯,卻被踢爆和2友人在共同經營的「異物梗色」工作坊開設性愛課程,徐豪謙更在上課期間,當著21名學員的面舔觸廖男下體,被依圖利公然猥褻罪起訴。但高等法院認為課程目的為探索情慾的性愛教學,屬大法官解釋之「教育性、藝術性或醫學性」活動,故維持一審見解,判徐男等3人無罪。徐豪謙與友人廖明中、張宸翰遭指控開設收費2200元到3500元的性愛課程教學,徐還在2021年2月的課程上,當眾舔觸廖男下體,3人被檢方依圖利公然猥褻罪起訴。檢方在法庭上指稱,當前社會不常見單純以裸露且包含性交行為的教學,常見的是具教師資格且用輔具教學,另徐男等人雖稱課程有隔絕未成年者參與,但這與看電影一樣,參與者是否年滿18歲、是否偷偷入場,不影響場所是「公然」狀態,重點應是3人有無為收取費用,讓不特定多數人觀覽性交行為,藉此營利。徐豪謙對此辯稱,如要單純猥褻營利,就不會提供教學講義,另「輔具無法充分進行教學,所以才選擇用人體模特兒裸露示範」。且課程中只有少數、片斷的生殖器互動,又中間有穿插講解,難誘他人性慾。高院法官依據「異物梗色」網站資訊及學員證詞,認為徐男等人基於教學目的,在密閉教室內進行探索情慾之性愛教學,並詳細約定教學過程應注意事項,目的在增進夫妻或親密伴侶間性生活和諧,屬司法院釋字第617號解釋「教育性、藝術性或醫學性」,並未侵害他人性自主決定權。加上學員都已成年,過程中也專注學習筆記,未因有暴露行為產生負面情緒,難認定有圖利猥褻罪要處罰的猥褻行為。高院法官維持一審見解,判徐男等3人無罪確定。
雞排妹大戰陳沂惹官司 高院判決讓她GG了
藝人雞排妹(鄭采勻)與網紅陳沂在直播槓上,雞排妹不滿手機號碼被陳女公布,憤而提告,一審雞排妹遭判刑4月,高等法院考量她為了報復才公開陳沂手機門號,減輕刑度、改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還可上訴。判決指出,雞排妹不滿陳沂2021年5月8日在臉書以遭撥打騷擾電話為由,發文公布她的行動電話門號,隔天陳沂以帳號直播時,又重複公開雞排妹手機門號,雞排妹遂以臉書帳號「鄭家純」加入直播,並口頭唸出陳沂行動電話門號前4碼,遭陳沂當場制止。不料直播結束後,雞排妹當天下午4、5時許,在她的「鄭家純」臉書專頁上,公開發布內含陳沂門號前4碼之貼文,又在當天晚上,再公開發布陳沂門號後6碼數字及相同數字之色號卡圖片,讓網友能以此方式知悉陳沂的手機門號。雞排妹否認犯行,但高院認定她前後公布的4碼及6碼數字,讓網友知悉陳沂門號全碼,導致陳沂兩天共收到200多通簡訊、語音訊息,雞排妹確實損害陳沂利益。高院認定,雞排妹已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1項,及同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但考量陳沂先發表雞排妹門號,雞排妹才報復公開陳的門號,將他從一審判刑4月徒刑,減少刑期1個月。
劉家昌公開甄珍「爭財產內幕」 轟劉子千不孝:不知羞恥
資深音樂人劉家昌和甄珍(章家珍)有過一段婚姻,但雙方在2017年撕破臉,隔年更爆出爭財產問題,今(26日)他發文提起此事,公開當年內幕,痛罵前妻甄珍和兒子章立衡(劉子千),引發軒然大波。劉家昌在微博坦言,這是他第一次公開家務事,「一個惡魔分手後,糾纏我十幾年還不罷手,被逼得要面對,就實話實說了」,接著向甄珍喊話:「江西高院判決妳敗訴書收到了吧」,痛批家人被寵壞,為了爭奪財產,買通媒體刊登昧著良心的謊言,來請了大律師謊報公章遺失,偽造的文書,硬走上法律途徑。劉家昌認為,他已經80多歲了,生不帶來死不帶去,想最後幾年平淡的忍過去就算了,沒想到甄珍母子貪得無厭,在北京大律師中慫動下,竟把他的朋友和恩人都告上法院,讓做慈善公益的人不能正常運作,因此他無法袖手旁觀。劉家昌痛罵家人被寵壞,貪得無厭。(圖/翻攝自劉家昌微博)劉家昌指出,甄珍說的離婚之後,還以夫妻名義在美國報稅多年,稅局有完整資料,為了陷害人,竟設計了30年,「章家珍2015年對媒體說,因為我賭的傾家蕩產,所以在1987年早已跟我離婚了。18年之後2015年,當我提出要離婚,章家珍開始忘了有1987年假離婚的謊言」。劉家昌提到,分財產的條件他無法同意,所以選擇美國法庭,依據夫妻報稅的紀綠,認為可以拿回一半,怎料甄珍親自飛到美國法院出庭,拿出30年前的離婚證明,因此法官判決離婚成立,「我就這樣,死的不明不白,也沒有錢打官司」。回想自己這一生賺的,應該夠家人用一輩子,卻為了打官司,賤賣掉幾幢房子,孝敬幾個北京大律師,「沒掙過錢的人不會心痛,可是我的心在泣血」。劉家昌對劉子千感到心寒。(圖/翻攝自甄珍臉書)劉家昌砲轟,兒子39歲,沒做過一天事,每天跟甄珍找律師研究告他、爭財產,台北、香港、北京,已經換了不少律師,把鬥爭父親當成了職業,讓他覺得是相當可怕的教育。同時透露,劉子千當年在甄珍百般挑撥洗腦,改名換姓叫章立衡,「世上有人會幹這種違反人倫的事,還有羞恥心嗎?一個堂堂的男人,可以這樣不忠不孝、不知羞恥嗎?還好他選擇不再姓劉,總算給我留了點面子」。劉家昌表明,他為了保護朋友不受傷害,不得已站出來,「拆穿一個人面獸心女人的謊言」,並誓言會堅持到最後一口氣,找回公道,要大家耐心等著看,法院公正的判決結果。
終於可以回家!向心夫婦滯台逾1420天 最終無罪確定
影響2020年總統大選的王立強「假共諜」案,受牽連的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龔青夫婦,繼台灣高檢署8月間駁回再議,向心夫婦涉共諜案獲不起訴確定後,2人另被控涉犯洗錢罪部分,台灣高等法院上月判決2人無罪,據了解,今天是檢方上訴期限日,但檢方因受限於《速審法》嚴格的上訴規定,以致於未能在上訴期限內提起上訴,因此2人將獲無罪確定,2人在被境管超過1420天後,終於可以回家了,另2人被扣押超過2億多元的3戶豪宅也將解凍還給2人。由於高院上月判決2人無罪,同時裁定2人繼續限制出境、出海8月,因此2人依法可聲請解除境管,返回香港。本案起因自稱共諜的王立強,2019年11月24日向澳洲媒體爆料,指他受向心夫婦指示在台從事情報工作、介入總統大選,幫國民黨候選人韓國瑜助選。調查局當天在機場攔截將出境的向心夫婦,北檢訊後依涉嫌違反《國安法》將2人列被告,並限制出境。在檢方偵辦1363天後,台高檢8月間駁回北檢二度職權再議,向心夫婦終獲不起訴處分確定。不過,北檢另指控向心夫婦配合涉吸金詐騙的大陸國太公司,將不法所得「假投資、真洗錢」購買北市信義區「冠德遠見」14樓及10樓共3戶豪宅,2人購屋及裝潢費用合計新台幣2.9億,依洗錢罪起訴,扣押2人台灣帳戶及3戶豪宅,並向法院聲請沒收3戶豪宅。但一審判決向心夫婦無罪,檢方上訴後,二審高院認為,無證據證明2人參與非法吸金及洗錢犯行,9月6日駁回檢方上訴,仍維持一審無罪判決。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一、二審都獲判無罪,除非判決牴觸《憲法》或違背大法官解釋、判例,否則檢察官不得上訴三審。據了解,檢方9月18日收受高院判決,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上訴期限至10月11日為止,但因檢方受限於《速審法》嚴格的上訴規定,未能在期限內提起上訴,因此向心夫婦被控洗錢案亦將獲無罪確定。
鄧佳華曾涉性騷曝想加入民進黨 黨內人士:不可能
網紅鄧佳華爭議行為不斷,近日為了力挺民進黨立委賴品妤,臉書留言「品妤我會保護你」,自爆要為對方加入民進黨,28日更曬出自己前往民進黨黨部領表的照片。對此,一名民進黨黨內人士今(30日)指出,鄧佳華2021年涉性騷案,不可能核准入黨,「建議可找國民黨或民眾黨申請,條件比較沒那麼嚴格」。鄧佳華日前親赴民進黨桃園市黨部填表申請入黨,並寫道加入「3大理由」,包括「為了黃捷」、「為了品妤」、「為了民進黨」。針對鄧佳華近期炒作入黨一事,民進黨內人士表示,經查桃園市黨部截至今日,當事人僅領取申請表,尚未交件。民進黨依據黨員入黨辦法之規定,紙本申請入黨時,應有一名介紹人簽名始能受理。此外,所有新入黨的黨員,除既有的審查機制以外,黨部也會透過查核系統和司法院公開資訊審查入黨資格。黨內人士表示,經查核鄧姓網紅2021年涉性騷網紅星諠,遭判民事賠償新台幣13萬餘元、刑事拘役40天。他說明,民進黨對性騷擾零容忍,態度很清楚,鄧姓網紅不可能核准入黨。黨內人士表示,民進黨對黑金槍毒及性騷零容忍,採最高道德標準看待,建議當事人可找他黨如民眾黨或國民黨申請,條件比較沒有那麼嚴格。鄧佳華曾在與星諠合拍影片期間,以下體頂身體、環抱胸部性騷擾,遭女方憤而提告求償,台北地檢署依法將他起訴,台北地院一審判處鄧佳華拘役20天,之後高檢署提再議,北檢二度偵查後,改判鄧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確定;民事部分,星諠求償精神撫慰金79萬餘元,2020年北地院判鄧須賠償3萬餘元,星諠又提上訴,2021年3月高院判決出爐,判鄧佳華須賠償13萬餘元,全案確定,同年10月鄧才在臉書道歉,稱「以後會好好做人」。
許藍方遭週刊爆料不倫戀!批報導不實挨告 二審仍判免賠
有「最美性學博士」稱號的許藍方日前介入醫師學長康鈞尉的婚姻,被元配提告侵害配偶權,判賠50萬元。之後許藍方持續出現在螢光幕前,並對元配及爆料的《鏡週刊》提告。不過發行《鏡週刊》的精鏡傳媒公司事後反向許藍方提告索賠10萬元名譽、商譽損失,還要求其刪除臉書貼文,外加刊登聲明啟事承認貼文內容不實。對此,一審認為許藍方PO文出於自衛自辯,判她免責,精鏡傳媒上訴後,高院二審今再判週刊敗訴,還可上訴。本案源於2021年8月10日出刊的第254期《鏡週刊》,自稱劉姓正宮閨蜜的爆料者聲稱,許藍方和康姓學長於2020年9月間驚傳不倫戀,還曝光2人露骨對話紀錄,包括「想到那天在別的床上叫別人的老公老公,已經是我這輩子目前為止,做最瘋狂的事了」、「在寶貝面前就只有赤裸裸的我了啦」等語。雖然2022年7月法院判許藍方應賠正宮50萬元確定,但許仍透過律師公開質疑《鏡週刊》「為什麼能在未完全查證的情況下,做出這樣的不實報導」等語,還在臉書發文指責《鏡週刊》報導不實,揚言「不排除採取相關法律行動」。對此,精鏡傳媒公司先出手反告許藍方發文無端侵害商譽,要求對方賠償10萬元,並移除其臉書粉專上4篇不實貼文,同時更要求她必須在臉書粉專刊登聲明啟事60天,且中途不能更改內容,《鏡週刊》更聲請勘驗許藍方和康男的鹹濕對話紀錄,要讓她「心服口服」。不過根據高院判決書指出,高院勘驗相關事證後,認為這些報導內容可信為真,但報導中將許藍方傳送給康男的「裸肩照片」形容為「裸身自拍」,顯屬不實。此外,他們的鹹濕對話雖足認2人有親密關係,但無從認定許藍方和康男一起驅車前往台北市大直的精品旅館「休息」,且直到當天清晨康男才送她回家,也無法證實許藍方曾說過吳宗憲、曾國城追求過她的報導。因此,許藍方貼文指摘報導內容不實,被高院認定是平衡不實報導的合法自辯行為,用意是給公眾判斷《鏡週刊》的查證是否翔實、報導內容是否真實,並非意圖侵害《鏡週刊》與精鏡傳媒名譽、商譽。至於許藍方指稱週刊未經完全查證、惡意詆毀甚至誤導大眾,就算用語嚴厲、不留情面,也不算偏激字眼,且未逾越評論的必要程度,綜合以上理由,高院認定許藍方貼文沒有侵害週刊名譽權、商譽權及媒體信用權,因此仍判週刊敗訴。
峨嵋停車場雙屍案高院判決出爐 陳福祥5度判死最後撤銷了
8年前西門町峨眉停車場槍擊雙屍命案,歷審5度將凶手陳福祥判死,上訴後,最高法院審結宣判,陳福祥殺害蔡宗育部分,維持歷審判決,判處無期徒刑,就殺害蔡鎧陽部分,撤銷死刑判決,自為改判無期徒刑確定。這起震驚社會的槍擊命案,起因男子陳威宇經友人介紹,找陳福祥安排買毒品,2015年1月蔡宗育、蔡鎧陽北上與陳福祥見面,後來3人相約峨眉停車場交易毒品,但陳福祥先後槍殺蔡宗育2人,再騙陳威宇完成交易,拿走440萬後逃亡,後來因上色情網站洩漏行蹤被逮。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到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歷經5個合議庭、15位法官都認定,陳福祥只因自己主觀認為被害人蔡宗育有攜帶槍枝,見其有摸腰部之舉動,竟先下手殺害,又為免事跡過早敗露,對無威脅可言之蔡鎧陽痛下殺手,下手當時視人命如草芥。歷審將陳福祥殺害蔡宗育部分判處無期徒刑,就殺害蔡鎧陽部分,認定他在殺害蔡宗育後,不到3分鐘之時間,即對蔡鎧陽再下毒手,且手段極為殘暴,有使他與社會永久隔離之必要,無從以教化可能性來迴避,判處死刑,合併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惡保母夫婦長期施虐 猛踩3歲童腹部「肝臟破裂」慘死
擔任保母的基隆劉姓女子與她的張姓丈夫,3年前多次徒手毆打受託的3歲男童,甚至以腳踩踏男童腹部,造成男童內臟破裂、頭部皮下組織出血,最後男童發燒致死。刑事部分,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將劉、張判刑11年8月、12年4月,民事部分,高院判決2人須賠償男童父母共284萬4284元。2020年一名3歲男童猝死,警消在進入屋內看到男童仰躺在地板,身上並沒有明顯外傷,原先一度以為男童只是單純疾病死亡。但檢方檢剖後發現男童內臟破裂、顱內出血,才讓案情朝向虐童案偵辦。檢警調查發現,劉姓保母與張姓丈夫,因不滿男童哭鬧,以腳踩踏男童腹部,並以玩具車等物品毆打,導致男童肝臟挫裂;且未提供男童成長所需的營養,男童發育受阻、營養不良、骨瘦如柴,頭部、四肢、背部等有多處新舊傷。男童在2020年9月23日出現腹瀉及嘔吐症狀,並出現食慾不振、活動力下降情形,隔日男童出現發燒症狀,保母夫妻不帶男童就醫,僅餵食男童少許水及雞湯,最終男童在9月25日中樞神經衰竭、出血性休克死亡。男童父母提起民事求償訟,主張男童為其獨子,年幼遭劉女與張男虐待致死,父母內心痛苦萬分,分別受有非財產上之損害400萬元、200萬元,扣除分別受領之犯罪被害人補償98萬元、84萬元後,劉及張應連帶賠償443萬1115元、241萬2144元。高院經計算男童死亡支出喪葬費、受扶養權利損害及非財產上損害金額後,判決劉女及張男須連帶賠償男童父母各140萬7783元、143萬6501元。
黑道大哥遭遇司法黃牛 2堂主遭詐200萬
連黑社會老大都敢騙!司法黃牛、前中華更生文教關懷協會理事長黃淯琳,被控在2018年間,連續向官司纏身的「竹聯幫雷堂」前後任堂主石頭與京葵誆稱,可運用司法人脈,幫他們暫緩入監執行、獲判無罪,分別騙了80與120萬「處理費」,2名大哥發現被騙怒不可遏,黃女嚇得趕緊還錢,去年底仍被依詐欺罪判刑2年確定。判決書指出,57歲黃女為順生堂國際開發公司負責人,曾任中華更生文教關懷協會理事長、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理監事、高屏分會長及法務部公務人員協會顧問等職務,身為司法機關協助機構的關懷人員,本應幫助他人,遠離非法,但常以教誨更生人包裝公益形象的她,竟利用他人官司纏身,不諳法律或司法訴訟制度運作的機會,充當司法黃牛訛詐。高院判決書揭露她的兩項司法黃牛犯行,讓人意外的是,2名被害人竟是竹聯幫雷堂前後任堂主─石頭與京葵。雷堂與明仁會素有淵源,兩人也都曾出席6日明仁會在大直萬豪酒店的豪奢春酒宴。判決指出,石頭幾年前因案被判刑,2018年高院駁回他的再審聲請,他有意向台北地檢署聲請暫緩執行,同幫的丁、陳姓友人得知,向他介紹黃淯琳,表示黃女與法務部及矯正機關人員熟識。黃淯琳明知沒能力影響暫緩執行的准駁,2018年11月某日向石頭佯稱,可為他辦理暫緩執行,但他需支付新台幣80萬元作為「處理費用」,石頭誤信黃女真有人脈幫他,給了黃女80萬,豈料隔年5月他察覺自己仍遭北檢通緝,才驚覺受騙。京葵則是2015年還在雷堂時,被起訴組織犯罪條例,2018年12月,案件已到一審,他同樣透過同幫的陳姓友人介紹,認識黃淯琳。黃接連對黑道老大訛詐,竟面不改色,營造她與矯正官員熟識、關係良好的形象以取信京葵,拍胸脯保證可買通承審法官,讓京葵無罪,不過需90萬元疏通。京葵先付90萬元,之後黃女又佯稱,因承審法官更換,須再支付30萬元疏通費給「新遞補的法官」,京葵又遣人交30萬元,之後察覺黃女前後說詞有異,才知上當。2021年檢調搜索約談黃女等人,一審她被判刑1年3月,緩刑3年,並向公庫支付30萬元。檢方上訴,二審認為黃女雖然認罪,並將200萬全數歸還被害人,但她早在30年前就曾因司法黃牛案被判刑,累犯不思悔改,嚴重斲傷司法公信力,去年底改判2年有期徒刑確定,要入獄。
日籍車手參賽慘遭落石砸死 家屬跨海爭國賠、二審結果出爐
日籍男子白井寬之在2017年來台參加自行車挑戰賽,賽前試騎時,在中橫公路九曲洞西側隧道口附近,遭落石重擊頭部死亡,他的父母提告求償,一審遭駁回,二審認定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沒有防止落石掉落的危險,判決須賠償他的父母429萬多元新台幣及日幣169萬多元,可上訴。家屬提告主張,白井預定在2017年9月10日參加在花蓮縣太魯閣舉辦之國際登山挑戰賽,而於同年月9日上山試騎賽事路線,騎乘自行車途經臺8線中橫公路173+610公里處,約九曲洞西側隧道口附近時,頭部遭落石重擊。他的父母說, 兒子雖配戴安全帽仍昏迷失去意識,前額骨及上額骨嚴重骨折,同年9月12日晚間不治死亡,公路總局第四區養工處在事故發生前,沒有做適當之防護措施,有設置及管理上之欠缺,須負賠償責任。宜蘭地方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台灣高等法院二審認為,養工處明知該路段上方邊坡有落石之危險,卻未及時採取足以防止危險發生之具體措施,其就該路段設置防範落石設施有欠缺,須負國家賠償責任。高院判決須賠償白井寬之父母精神慰撫金各新臺幣200萬元,他的父親支出之醫療費用新臺幣28萬5302元,在台火化作業費用新臺幣1萬元、在日本支出之殯葬費日幣169萬4932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