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少年及家...
」 離婚 高雄 法院 保護令 法官
高雄美濃男情緒失控持棍亂揮 4人頭破血流送醫
高雄市美濃區11日下午驚傳一起家暴攻擊事件,1名張姓男子疑似情緒失控,在住家內持棍棒暴力攻擊親父及鄰居,導致4人受傷送醫,現場一度陷入混亂,警方趕抵後,張男仍情緒激動、手持凶器不斷揮舞,最終在噴射辣椒水後才順利將其制伏,並隨即向法院申請緊急家暴保護令,以保障受害人安全。據了解,事發於11日13時許,美濃區成功路一處民宅傳出吵鬧聲與呼救聲,鄰居報警後,警方火速趕到現場,發現張姓男子正用棍棒攻擊77歲父親,造成父親頭部撕裂傷,鮮血直流,混亂中鄰近的林姓男子與蕭姓女子上前勸阻,卻遭張男波及攻擊,2人頭部同樣受傷。張男自己在爭鬥過程中也有擦挫傷,最終4人全被送往旗山醫院救治,所幸均無生命危險,警方指出,現場張男情緒極度不穩定,持續拒絕配合指令,基於人身安全考量,員警當機立斷噴灑辣椒水,趁其失去反擊能力時壓制上銬,避免事態擴大。由於受害人仍存在被再次攻擊的高風險,警方依職權向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申請緊急保護令,法院於當晚20時40分核發,並由美濃分駐所副所長鄭惠育帶隊執行,確保受害人暫時遠離危險。警方呼籲,若家中成員情緒失控或有暴力傾向,應及早尋求社會資源介入,以防憾事發生。◎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男持棍棒狂毆父親和鄰居釀3傷 警方制伏送辦申請緊急保護令
高雄市美濃區11日發生一起家暴攻擊事件,30歲張姓男子持棍棒攻擊父親與鄰居,造成3人頭部受傷,另張男本人也受傷,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趕抵,當場將人制伏,並依職權向法院聲請緊急保護令,當晚即獲核發。此案發生於11日下午1時許,警方接獲通報指美濃區成功路一處住家發生家暴,美濃分駐所副所長鄭惠育、巡佐郭騰午率6名警力到場,發現張男持棍棒攻擊父親頭部,導致頭部撕裂傷,隨後又攻擊鄰居林姓男子及蕭姓女子,造成兩人頭部受傷,現場4名傷者全送旗山醫院治療,所幸均無生命危險。警方研判被害人仍有遭受急迫危害之虞,隨即依職權向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聲請緊急保護令,並於當晚8時40分獲核發,由鄭副所長派員執行到案,涉案張男已依傷害、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等罪嫌函送偵辦。旗山警分局呼籲,遇家暴或暴力衝突應立即撥打110報案,讓警方及時介入,避免悲劇發生。◎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女高中生家暴媽媽!法院核發保護令 她「少做1事」遭判刑
高雄一名高中少女曾對母親施行家庭暴力行為,經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裁定核發保護令,另須完成相關處遇計畫,包括認知教育輔導12週、每週至少2小時,並應接受精神治療至少每4週1次門診治療,然而她僅完成認知教育輔導課程,而無故未接受完整精神治療療程,遭法院依違法保護令判處拘役15天。起訴指出,少女前因對母親實施家庭暴力行為,經法院裁定核發民事通常保護令,命其應完成相關處遇計畫,包括認知教育輔導12週、每週至少2小時,以及每4週至少1次精神治療門診,依其病情由主治醫師決定是否增加或減少頻率;並應於111年7月20日前,向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電話報到,接受處遇計畫之安排。檢方指出,少女已知悉應於收文後1週內與承辦人聯繫,以確認處遇計畫,並應接受精神治療至少每4週1次門診治療,依其病情由主治醫師決定增加或縮短就醫頻率,或安排住院治療,不料她竟基於違反保護令之犯意,僅完成認知教育輔導課程,而無故未接受完整精神治療療程,以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依法提起公訴。少女辯稱,她有完成一部分處遇計畫,後因112年間計畫回學校讀書,比較忙碌,且有時會將陌生電話設為拒接,所以漏接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承辦人員電話,就忘記精神治療的事情了,且她已完成上課的處遇計畫了,不是嗎云云。橋頭地院審酌,被告漠視保護令之內容,未能配合完成法院裁定進行之相關處遇計畫,所為實屬不該,考量被告高中就讀中、未婚、無小孩、現與父親及妹妹同住等一切情狀,判處拘役15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萬2000元。《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兒擺尿液杯挑釁、媳堆雜物害婆婆慘摔 父聲請2人「由家分離」獲准
高雄一名父親大樹(以下皆為化名)與同住的兒子阿銘、媳婦小玲由於長期生活摩擦、衛生習慣不同、費用分擔爭議,導致家庭關係惡化;兒子甚至在家中擺放盛尿杯惡意挑釁,媳婦則因為堆放雜物害婆婆多次跌倒。最終大樹向法院聲請要求兩人「由家分離」。案經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認定父親身為家長,有正當理由請求成年家屬離家,裁准其聲請。判決書指出,大樹主張,他是該戶房屋所有權人,與已婚的兒子及媳婦、配偶及孫子女共同居住,三代同堂多年。但兒子阿銘與他的媽媽,即大樹妻子關係不睦,不僅曾揚言要殺害母親,還多次表明要與雙親斷絕關係,並在家中樓梯擺放數杯盛有尿液的飲料杯。媳婦小玲職業雖然是護理師,卻在家中廚房與樓梯間堆放雜物,導致高齡的婆婆屢次跌倒。大樹表示,他與妻子與兒子、媳婦的生活習慣大相逕庭,衝突不斷,身為家長的他,還曾因為爭執提告公然侮辱及聲請保護令,最終都未獲准,近來因為無法就電費分擔達成共識,加上他的身體狀況不佳,還將接受心臟手術,無法再供養兩人,於是提出將他們「由家分離」聲請。大樹續指,家中多次爭執讓他飽受精神困擾,生活無法安寧,身為家長卻無法維持家庭和諧,已違背「家」應建立在誠摯相愛、互信互重基礎的原則,要求兒子與媳婦離家自立,實屬有正當理由。小玲到庭表示,對公公的聲請沒有意見,並指出堆積雜物為阿銘所為;阿銘則經法院合法通知卻未到庭,也未提出任何書狀陳述意見。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認為,雖然阿銘、小玲與父母同住多年,但兩人均為壯年,具備工作能力與基本謀生條件。法院調閱的資料顯示,小玲2021至2022年年所得分別為約99萬與94萬元,資產約為24萬元。阿銘近兩年收入雖極低,僅約2500元與3400元,資產登記為零,但法官仍認為兩人皆可負擔最低生活開支,應有能力自立生活,無須依賴長輩供養。法官指出,雖然家庭以共同生活為核心,但依民法規定,家長得在有正當理由下,命令已成年的家屬由家中分離。法院審酌,家庭制度應以扶養未成年子女為核心,但成年子女應負擔基本生計責任,且聲請人已年邁、健康欠佳,與兒子、媳婦衝突頻仍,難再共住,考量各方情況,裁定准許大樹聲請,命令阿銘與小玲由家中分離。
新任3院長來了 司法院最新人事案「名單出爐」
司法院11日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通過金門高分院院長李文賢調任台南高分院院長,遺缺由台中地院院長邱志平接任,另苗栗地院院長王漢章接任台中地院院長。司法院這波人事案如下:1.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法官兼院長李文賢,調任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兼院長。2.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邱志平,調任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法官兼院長。3.台灣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王漢章,調任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另台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趙書郁、台中地方法院試署法官江健鋒、江文玉、楊雅婷、橋頭地方法院試署法官林婉昀等5人試署服務成績經審查及格。同意發給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戴嘉慧、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調台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陳婉玉、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趙彥強、花蓮地方法院試署法官邱韻如等4人勞動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台中地方法院法官王奕勛民事醫療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台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鄭美玲家事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結婚2個月老婆「賣身」遭遣返 失聯24年夫無奈訴請離婚
一名男子小智(化名)與陸籍妻子小花(化名)在2000年9月結婚,沒想到婚後僅2個月,小花就因為賣淫遭警方查獲,隨即被強制遣返回大陸,至今未歸。雙方多年來已經沒有聯繫,於是小智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日前審理此案,裁定准許2人離婚。根據判決書內容,小智指出他與小花結婚後,本來在台灣一起生活,但結婚才2個月,小花便因涉及不法行為遭到遣返,此後2人完全斷了聯繫。小智表示,小花曾來信表明願意離婚,如今對方長達24年音訊全無,小智覺得自己遭到惡意遺棄,這段婚姻已名存實亡,無奈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法院依法通知小花到庭說明,但她未出席言詞辯論,也未提交書面答辯。法官調查內政部移民署的相關資料後發現,小美於2000年11月因賣淫被警方查獲,8天後被強制出境。小智曾在同年申請讓小花返台探親,但因其有違法紀錄遭到拒絕。即便後續已過入境限制期限,小花仍未再度返台。法官認為,小花自2000年11月出境後,2人長期未再聯繫,顯然雙方對於維持婚姻關係均無意願。法官考量夫妻關係確實存在難以維持的重大事由,且責任主要在女方,因此裁定准許小智的離婚請求,判決2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新版《精神衛生法》配套不足 社會大眾仍有「這些」疑慮
民眾對新版《精神衛生法》的疑慮新版《精神衛生法》12月14日上路,修法宗旨在於協助精神疾病患者回歸社區,但社會仍有不小疑慮,不少民眾擔心社區內恐隱藏更多不定時炸彈。專業醫師質疑若配套不足,倉促上路恐使美意打折;法界人士則呼籲慎選參審員。以2021年震驚社會的屏東縣「挖眼案」為例,高樹鄉新南村超商女店員遭楊姓精障男子攻擊致左眼球塌裂、鼻梁碎裂,當時村民抗議怒訴「為何又把不定時炸彈放出來?」隨著時間流逝,女店員已搬到其他鄉鎮依親,遠離讓她害怕的傷心地,但新版《精神衛生法》要協助精神疾病患者回歸社區,甚至將強制就醫的決定權交給法官裁定,消息一出,觸碰村民心中傷疤,新南村長張吉源不解地問,「誰能保證精神疾病患者不再發病?再出事誰來負責?」挨批顧患者人權 無視民眾恐懼張吉源強調,大家不是歧視精神疾病患者,但事實就是無法預防,楊男不就是反覆強制送醫後又回歸社區犯案嗎?「我們要怎麼跟他們相處?」一位家庭主婦無奈的說,看過種種社會案件後,不可能不防備他們,這樣算歧視嗎?回歸社會正常生活,真沒那麼容易。新版《精衛法》有一項重點規定,精神疾病患者強制住院就醫由原來專科醫師鑑定,改採專家參審投票裁定,除法官一人為審判長外,另有參審員二人組成合議庭,參審員應包括精神科專科醫師、病人權益促進團體代表各一人。雖然上述規定的施行日期尚未訂定,但多數民眾仍不理解如此作法,有人憂心忡忡說:「遇到恐龍法官怎麼辦?」並認為,不能因病患狀況一時好轉就放出來,因為沒人知道何時再發病,政府不能只顧精障者的人權,無視一般人的恐懼。強制住院 改法官與參審員決定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院長涂秀玲解釋,新制及相關子法還在司法院和衛福部研議,進行完善規畫。但基層法官提醒,慎選擔任參審員的專科醫師和病人權益團體代表是關鍵重點,畢竟法官需他們提供專業見解,且採3票等值、共同投票裁定。法界人士指出,強制住院為期2個月,但通常患者住院治療2、3個星期就穩定下來,可回原環境和社區生活,有狀況再聲請強制住院,新法對於強制住院規定聲請延長改成以1次為限,是否不足?主管機關應滾動修正。工作風險高 治療師流動率也高「隔壁住著精神疾病患者,你會安心嗎?」精神疾病患者回歸社區,大眾普遍存疑。不過高雄長庚醫院精神部副部主任洪琪發認為,出發點是好的,只要掌握患者出院後就養、就學、就業都有保障,患者的表現也能無異常人。他強調,若中央廣設心衛中心,除需補足人力,人員訓練也要到位。但他坦言「做這行心理素質要很高」,因治療師赴案家探視時,對方可能有家暴、性侵等紀錄,不少治療師認為工作風險高,導致人員流動率也高,這是政府需克服的挑戰。目前相關配套仍顯鬆散,外界也關注安置床位是否足夠。屏東縣衛生局說,新法上路與床位沒衝突,因各醫院都依規定辦理,例如屏東縣,目前精神急性一般病床每萬人設置比率達4.5床、精神慢性一般病床達7.6床,都優於衛福部規定。
出生3天被遺棄…靠母親娘家一手帶大 兄弟倆拒養「消失50年爸」法官准了
父母若「不像父母」那孩子也無需負起扶養責任!高雄一名老翁在妻子生下小兒子3天後,自此拋家棄子長達50年,年幼的兄弟倆全靠母親及其娘家人一手拉拔,如今2人已經長大成人,不願侍奉毫無責任感的爸爸,決定申請免除扶養義務,近日法院判決結果出爐。根據判決書指出,現年76歲的老翁年輕時與妻子誕下2名兒子,怎料卻在小兒子出生的第3天,狠心拋下剛生產完的妻子與強褓中的孩子,自顧自地離家,一走便是50年,期間彷彿人間蒸發般,對妻兒不聞不問,將為人父的責任全都拋諸腦後,所幸在母親、舅舅及外祖父母的扶養下,兄弟倆才逐漸茁壯成長。如今老翁年歲已高,想投靠兒子安享晚年,但成年後的兄弟倆拒絕照顧只會生不會養的父親,因此決定向法院聲請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對此,老翁也坦承,離家後他的確鮮少返回家中看望,與妻子離婚後,就再也不曾聯絡妻兒,也沒有給過生活費。經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老翁自2名兒子年幼時便離家失聯,未善盡扶養責任,導致兒子們在成長過程中缺乏父愛,若強制兄弟倆對長期親子情感淡薄的父親負擔起扶養義務,顯然有失公平,因此准許2人免除對其扶養義務,全案可抗告。
男子狂騷擾前女友嗆:一定讓妳生不如死 一審判拘役50天 …檢上訴結局曝
高雄一名洪姓男子之前曾家暴黃姓前女友,近年又不斷騷擾她,還開嗆,「我一定讓你生不如死」、「我會對他開槍」等,一審被判拘役50天,而橋頭地檢署再上訴,最後法院依恐嚇罪部分改判2月,罰金多4萬元。全案定讞。判決書指出,洪男跟黃女原為男女朋友,而他對黃女有家庭暴力行為,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在2017年月發保護令,不過洪男不甩保護令,在隔年6月用LINE傳訊息開嗆,「我用命跟妳拼」、「我這輩子配妳」、「妳們別想好過」、「我一定讓你生不如死」、「妳不用工作了」、「妳等著」、「我會讓妳瘋狂」、「我會變更凶更狠」、「這輩子我不會讓妳們好過」、「我用命跟妳們配」、「會有死人妳知道嗎?」、「一定會有死人來收場」等話。洪男表示,「我會自己處理,讓他知道我是誰」、「他講話太嗆」、「該給他點教訓」、「我本來跟他碰面」、「我會對他開槍」等語,以此加害生命之事恐嚇黃女,使她心生畏懼。檢察官上訴稱,洪男長期迫害黃女,不是一句單一的言語暴力,而是連續不間斷攻擊式言語騷擾、恐嚇,逼她只能更換職場及居住地點,洪男也沒跟她和解和道歉,所以拘役50日,量刑失之輕縱,恐有違罪刑相當原則。最後,法官認為,恐嚇罪改判2月,違反4次保護令,併處拘役30天,皆可易科罰金,一共9萬元,比原審多4萬,不得上訴。
退休金致富夢碎!7旬老翁投資加密貨幣 退休金變2245萬翻27倍
高雄一名73歲的李姓老翁,於1月初將82萬元的退休金投入加密貨幣,僅過短短一個月,帳面竟翻近27倍,讓其欣喜不已認為可藉此致富,然而當其欲領出金錢時,卻被告知需支付2%驗證金,約45萬元,為籌措款項,李翁向家人借款,引起家人懷疑,最終報警揭發這場投資詐騙。據高雄三民二分局鼎金所指出,李翁於1月初加入1個加密貨幣投資群組,其中的分析師聲稱擁有AI代操神器,並宣稱他們的APP能夠自動進行投資,李翁受到詐團技術性誘導,最終將82萬元退休金交給這家幣商。結果在短短一個月內,帳面上的數字竟然暴漲至2245萬元,當李翁欲提現時,卻被告知需要支付驗證金,讓他開始懷疑是否遭受詐騙,警方表示,李翁感到事有蹊蹺後於昨(5日)早上9點報警,並通報與對方約定在民族一路某咖啡館交付驗證金的時間。警方在現場埋伏,假扮顧客並偽裝準備的假鈔,等待著17歲的陳姓車手前來取款,陳男取得款項後,警方立即展開行動,以優勢警力包圍將其逮捕,並於現場搜扣出手機、閱幣契約書等證物,全案依刑法《詐欺罪》嫌移送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警方呼籲,投資應透過合法管道賺取合理利潤,高報酬率投資標的,必定伴隨高風險,如有標榜高額獲利、穩賺不賠、獲利來源不明或獲利率顯然不合理之情形應避免投資,若對方宣稱穩賺不賠,獲利又超乎尋常,即為假投資真詐財之警訊,小心求證仍為防詐之不二法門,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即時查證。
誤信錢多事少、月入10萬 16歲少年趁暑假打工竟淪車手
高雄市66歲李男因誤信網路投資廣告,投資234萬後才驚覺遇上詐騙,急忙報警求助,警方成立專案小組,約出16歲蘇姓車手及18歲的江姓監視人,依刑法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現行犯將兩人逮捕送辦。小港警分局桂陽派出所接獲李男報案後,所長顏靜逸與偵查隊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待詐騙集團成員要求再次匯款時,與詐團成員約定於昨日10時在小港區桂園路某超商面交100萬元。警方調查時已掌握車手特徵與交通工具,當場逮捕前來取款的蘇姓少年和負責監看的江男,其中蘇姓少年國中肄業,正準備重回校園,想趁暑假賺錢,卻誤信詐騙集團「月入10萬」、「工作輕鬆」等廣告陷阱,淪為車手。蘇姓少年與江男供稱,因為沒有工作又缺錢花用,在網路上看到詐團廣告,稱其工作輕鬆又能有高收入,便透過朋友接觸詐騙集團,與集團成員分工,分別擔任取款車手及監視取款人。警方依刑法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現行犯將兩人逮捕,並在其身上起出虛設公司的現金存款憑證收據及印章等詐騙工具,訊後移送高雄地檢署、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偵辦。
有責配偶可訴請離婚! 憲法法庭認為《民法》過苛、宣告部分違憲
《民法》規定夫妻可歸責原因較少的一方才能請求離婚,有民眾及法官認為婚姻變相成為「懲罰」有責一方的制度,有違憲之虞,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大法官認為《民法》相關條文規定,有責一方一律不准裁判離婚,等於完全剝奪有責一方離婚的機會,失之過苛,與憲法保障婚姻自由意旨不符,要求法務部應在2年內修法。《民法》第1052條第2項但書規定,夫妻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朱政坤及方姓、高姓民眾等人主張,上述條文但書的規定,侵害憲法第22條保障的離婚自主權等,牴觸憲法第7條及第23條疑義,分別聲請釋憲。大法官認為,《民法》第1052條第2項但書規定,不分婚姻發生重大變故發生後,是否已過相當期間,或無法維持婚姻事由已持續相當時間,統統不許有責一方訴請離婚,完全剝奪他們離婚的機會,將導致對離婚個案過苛的結果,與憲法保障婚姻自由意旨不符,如法務部未在2年內修法,法院可根據憲法法庭對本案的判決做出裁判。
高雄飛車追逐誤撞民宅內幕曝光 雙方都是詐騙集團「誤認黑吃黑」
港壽街日前發生一起車禍,警方查出涉案全是詐騙成員,警方將涉案人員帶回。(圖/翻攝照片)高雄前鎮區11日發生一起不單純車禍,警方調查,1輛白色租賃轎車與另1輛白色賓士車疑追逐,一路到港壽街前,白色租賃車遭碰撞後失控撞上路口民宅,接著,幾名男子就從白色賓士下車,意圖想開門,更擊破車窗拿走牛皮紙袋。檢警查出,原來雙方都是詐騙集團成員,以為對方要「黑吃黑」,才一路追逐,直到發生車禍事情才曝光。事情發生在11日下午1時10分許,警方獲報港壽街一處民宅前遭1輛白色租賃車撞擊,該車21歲顏姓駕駛、20歲曾姓乘客與張姓少年共3人送往小港醫院就治。另1輛白色賓士車經查為30歲的黃姓男子等4人肇事後往小港方向逃逸。一開始受傷的3人口風都很緊,不願吐露實情,經專案小組深入追查,原來3人是詐騙集團成員,當天張姓少年車手以假投資名義,剛於附近公園從不知情的70歲李姓被害人那騙走100萬元,裝在牛皮紙袋中,不過,上手車手頭同時指揮2組互不認識的收水手至案發地附近等待車手,賓士車準備收水、租賃車準備載運該車手到雲林。不過該名少年車手取款後卻是進了白色租賃車,導致賓士車黃嫌等人誤認張姓少年要「黑吃黑」才敲車窗,白色租賃車顏姓駕駛受到驚嚇急忙駛離,進而導致後續2車追逐甚至衝撞民宅。專案小組於13日10時許至宜蘭縣羅東鎮順利查獲30歲黃嫌、21歲李嫌及陳、謝2名少年到案,並查扣1輛白色賓士車、11枝手機、1張假投資公司的工作證、贓款新臺幣4萬7100元等證物,全案於警詢後將黃嫌等4名及張姓少年等3名,共7人依刑法詐欺、公共危險、傷害、毀損等罪嫌分別移請高雄地檢署、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偵辦、審理,黃、李2嫌經檢察官複訊後聲請羈押,專案小組將持續向上溯源。
又見賣帳戶遭囚 2人遭強押監禁旅館
高雄市警方日前追查一詐騙集團,將被害人囚禁在旅館內,還涉嫌購入假刑警背心冒充員警作案。近期又發現以李姓嫌犯為首的詐欺集團,也利用網路收購民眾個人金融帳戶,再涉嫌強押2名被害人監禁在市區某間商務旅館,待確認帳戶可使用後,才將人釋放,其中1名被害人遭關近2周回不了家。新興分局執行「旅館、民間出租套房等住宿處所」清查工作,循線從某人頭帳戶發現被害人求職遭控制於某旅館案件擴大追查,發現以李姓犯嫌為首的詐欺車手犯罪集團,於今年6至7月間,涉嫌在高雄市等地,利用網路收購個人金融帳戶,再涉嫌強押監禁2名被害人於高雄市區某商務旅館,並用友人身分來訂房,企圖躲避查緝。其中51歲黃姓被害人遭關2天,46歲李姓被害人遭關13天,都無法出門,還有小弟負責看守,待確認帳戶可使用於詐騙匯款後,才釋放被害人。經新興分局與刑事警察大隊偵四隊共組專案小組,追查出21歲黃姓嫌犯、19歲李姓嫌犯負責聯絡及繳交帳戶等資料給上游,其他4名未成年少年負責看守,由於近期發生詐欺集團虐囚甚至棄屍事件,引起各界高度重視,嫌犯自知警察都在追,全分散在各地。不過員警仍循線分別到高雄及屏東等地查緝,於16日清晨將6名嫌犯查獲到案,並查扣犯案手機等贓證物,全案偵訊後,依涉嫌洗錢防制法、刑法詐欺、妨害自由等罪嫌,將黃嫌等6人於16日分別移送高雄地檢署及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偵審。
「民法1052條第二項」被疑違反婚姻自由 憲法法庭11月開庭辯論
梁姓民眾及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法官朱政坤等,主張《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夫妻可歸責原因較少的一方才能請求離婚,限制人民受憲法保障之婚姻自由及憲法基本權,因梁撤回聲請後,憲法法庭將另5案併案在11月15日開庭言詞辯論。法官朱政坤曾經在判決中寫給8歲小孩「父母離婚不是你的錯」,感動許多人,朱政坤另審理3件離婚官司,認為民法規定有錯及責任的配偶不得打官司要求離婚,有違憲之虞,裁定停止審理後聲請釋憲。另高姓及方姓民眾也主張,民法這樣的規定,不法侵害聲請人受憲法第22條保障之離婚自主權,有牴觸憲法第7條及第23條規定之疑義,在官司確定後聲請解釋案。憲法法庭訂於11月15日上午開庭審理。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採消極破綻主義,如婚姻有難以維持之重大事由,於夫妻雙方就該事由均須負責時,應比較衡量雙方之有責程度,僅責任較輕之一方得向責任較重之他方請求離婚。
男烙人法院前痛毆前妻罵警「吃屎」 女子「眼球出血、中指骨折」
有網友在爆料公社PO文,一名女子8日在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外遭前夫烙人痛毆。代貼文者表示,女子前夫對其聲請保護令,女子8日中午出完庭、走出法院隨即與前夫爆發衝突,還遭3名不明男子痛毆至眼睛出血、手指骨折,事後遭警方通知到案說明,還猖狂罵警察「吃屎」。「他在那邊拉,我也是要去交代證據阿」,女子出庭前,發現前夫就堵在法院外,害怕的與女性友人拿起手機錄影自保。男子見狀氣沖沖質問「不然是要惹什麼?」、「垃圾!X你祖媽!你家死人」。沒想到,開完庭走出法院,女子前夫又開始謾罵她和隨行的女性友人。女子為了自保打開手機錄影,疑似這個動作激怒前夫,雙方爆發衝突。過程中,一名白衣男子撥掉女子錄影的手機,女子友人衝上前阻止,反被推倒在地。一旁女子前夫找來助陣的三名男子也衝上前,直接在法院外痛毆女子及女性友人。女子還附上受傷照片,佐證自己和女性友人全身都是傷,自己被打到眼窩瘀血、眼球出血,中指骨折,強調已經報案及驗傷。但該文還爆料,女子前夫動完粗還不斷聲稱自己是一間派出所站長、四間派出所的顧問。事後遭警方通知到案說明,還猖狂罵警察「吃屎」。楠梓警方表示,已經受理此案,對於女子指控4名男子打2名女子,以及男子是否與警方的關係不錯等,這些都仍要調查與釐清。目前警方已經對被打的兩名女子做好筆錄,並協助送醫,以及申請暫時保護令。至於監視器畫面,仍要與少年法院溝通,申請調閱。
保全爸養大2孩慘被「放生8年」拒接電話!他「1天僅1餐」心寒提告
高雄一名張姓男子於24年前喪妻,他獨自扶養2個孩子,從事粗工、保全等工作將2人扶養至大學畢業,沒想到孩子成年離家後工作卻未扶養父親,甚至8年沒與他見面,張男年事已高,身體狀況不佳,長期罹患慢性病,有時一天僅進食一餐,更積欠數月房租,心寒向2名孩子提告,要求給付扶養費。判決書指出,張男的妻子於民國86年間過世,之後由他獨自將2名孩子扶養至大學畢業,期間他從事保全、粗工等工作養家,每月收入僅2萬多元。沒想到孩子畢業外出工作,卻沒有扶養父親,且8年間從未回來探視,更拒絕接聽父親的來電。張男現年事已高,無法工作,且身體狀況不佳,長期罹患糖尿病、高血壓、腳麻痺等症狀,因無工作能力生計困難,目前有時一天僅進食一餐,更積欠數月房租,原本可按月領取3731元的社會補助也被取消,只好心寒提告,要求子女給付扶養費。此案經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張男的2名子女經通知皆未到場說明,也未提出書狀意見,且經調查發現,長子近2年年薪約有62萬至83萬元,長女約有約38萬元,認為2人確有扶養能力,最後裁定2人需按月各給付1萬837元之扶養費,全案仍可抗告。
醫師娘求離婚!曝尪「瘋狂嫖妓」性癖好奇特:還騷擾護士 人夫吐內幕
高雄市一名醫師娘指控,丈夫婚後性好漁色,不僅嫖妓成性,還性騷擾女護士,性癖好奇特,雙方曾多次發生爭吵,先生也寫下一張張悔過書,未料他惡習難改,最後甚至滯美不歸,決定訴請離婚。男方則反控,妻子脾氣暴躁,動輒暴力相向,逼得他躲到美國和女兒同住。法院認為雙方均無意維持婚姻,判准離婚。根據判決書,原告主張,她30多年前和擔任婦科醫師的丈夫結婚,10年後雙方協議離婚,自己隨即移居美國,後因父母極力勸合決定顧全大局,2人遂於1990年復婚,但她為了陪女兒讀書,直到2002年才返台定居;未料人妻回國後發現丈夫性癖好奇特,不僅嫖妓成性,還性騷擾女護士,對她也充滿敵意。醫師娘加碼控訴,雙方曾為此多次爭吵,丈夫為了求原諒寫下一張張「悔過書」、「協議書」、「誓言」,卻仍繼續嫖妓;不僅如此,男方2009年間以女兒在美國要搬新家需人協助為由離開台灣,之後便滯留美國不歸,留下診所爛攤子給妻子處理,期間從未主動聯繫,讓她心力交瘁,無奈之下只好向法院訴請離婚。針對女方指控,人夫辯稱,自己原本在醫院服務,後來自行開業經營婦科診所,業務相當繁忙,然而妻子婚後脾氣暴躁,常因細故大吼大叫,甚至使用暴力,所以2人才會離婚,後來對方遭遇重大變故主動求和,原以為老婆會改變,結果還是一樣暴力,他不堪折磨,才會躲到美國和女兒生活,同意離婚。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審酌,兩造迄今已10餘年未共同生活,對於彼此之生活情況實難以了解,情感越形疏離,客觀上難期待雙方繼續經營和諧幸福之婚姻生活,加上夫妻倆皆有意離婚,主觀上已無維繫婚姻之意願,確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因此判准2人離婚;可上訴。
下班回家老婆不見了!「黃金被搬光」人夫秒崩潰 她嗆:跟我睡不用錢?
高雄一名男子阿宏(以下皆為化名)和越南籍妻子月月結婚1年多,某日突然發現女方離家出走,家裡的現金、黃金等貴重物品也不翼而飛,急得趕緊報案。人夫報警後,驚覺月月早已返回越南,傳訊詢問財物下落竟遭嗆「你跟我睡覺不用錢嗎?」氣得向法院訴請離婚,近日獲高雄少年家事法院判准。根據判決書,阿宏主張,自己2017年和月月結婚,誰知他在2019年7月23日下班回家後,發現妻子突然不知去向,且家中金錢及黃金等貴重物品也跟著消失,當下直覺不對勁,隨即報警並請移民署查詢,這才得知月月已於當日離境,只好透過LINE嘗試聯繫對方。沒想到,人妻面對質問,竟錄製語音訊息回嗆「你睡覺跟我不用錢嗎?我給你不用錢嗎?黃金阿,我沒有錢了,我買機票賣掉了」等語,之後便失去音訊,至今也沒回家,讓男方認為遭惡意遺棄,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庭訊時,月月不僅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審酌,月月自2019年7月23日擅自取走阿宏住處內的黃金等物後,未告知男方就逕自返回越南,即未再返家履行夫妻同居之義務,且亦不曾與原告聯絡,迄今已逾1年,經調查難認其有何不能與丈夫同居之正當理由,因此判准2人離婚;可上訴。
士官長年薪破百!「存摺+信用卡」霸氣全給妻 18年後崩潰:戶頭剩60…
高雄一名吳姓男子在海軍擔任士官長,平時無暇處理家庭事務,因此婚後就把存摺、信用卡、印章等物交給妻子保管。沒想到,吳男2019年間收到銀行通知,內容為申請變更聯絡電話等事宜,心中直覺不對勁,趕緊向銀行查詢,這才發現年薪百萬的他工作10多年存下之積蓄,竟被揮霍到只剩60元,氣得提出離婚。根據判決書,吳男主張,自己長期從事軍職,平時在海軍軍艦擔任士官長,2001年和林姓妻子婚後,因無暇處理家庭事務,便將所有信用卡、存摺、印章等物交付女方保管,由老婆處理日常家庭財務支出,而雙方也事先約定,若有大額支出或非家庭目的之金錢運用,對方仍須取得他的同意才可進行。人夫指控,他在2019年4月3日接到銀行簡訊通知,內容提及自己希望變更聯絡電話,但他根本沒提出相關申請,隨即向銀行求證並取得錄音檔,驚覺有陌生男子意圖竄改其個資,經調閱所有銀行往來資料後,這才發現他不僅被戴了綠帽,辛苦工作10餘年存下的積蓄也遭林女揮霍一空,戶頭一度只剩60元。針對男方控訴,人妻辯稱,自己近2年來每月平均只花5萬多元,而丈夫每月薪資高達10萬元以上,實在不算過分,再說原告所列各家銀行信用卡之變更個資、換卡及語音開卡等紀錄,期間為2016年10月起至2019年5月止,期間長達3年,以現今銀行的作業方式,都會以簡訊通知持卡人,吳男不可能不知情。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審酌,雖然林女涉嫌侵占、偽造文書等罪名獲檢方不起訴,但她受原告所託管理家庭財務,卻將男方薪資所得揮霍一空,行為確有不當,加上夫妻倆撕破臉後互相提告攻訐,使兩造婚姻之裂痕日漸擴大,雙方關係已陷於無可挽回之僵局,因此判准離婚;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