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開庭
」 黃子佼快訊/黃子佼4度開庭 戴口罩不發一語快步離開北院
藝人黃子佼涉非法持有7部未成年少女性影像,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黃子佼原先認罪,而後又在法庭上改口否認犯罪,認為證據力不夠充足,導致歷經3次開庭仍未結束準備程序,10日14時30分加開第4次準備程序庭。日前檢方發現黃子佼另持有41部性影像,受害者達40人,年紀最小僅11歲。並不排除傳喚其妻子孟耿如為證人。黃子佼於10日14時10分左右以與上次相同的深藍色上衣與白帽進入北院,歷經長達近兩小時的程序才終於步出法庭,面對媒體全程低頭不發一語,快步上車離開。
最小僅國小!偷拍受害者暴增至48位 黃子佼開庭90分鐘沉默搭BMW離開
藝人黃子佼持有未成年不雅片案件持續延燒,檢方後又發現除原本控訴的7支影片外,還有41人受害,年紀最輕的受害人僅國小,而黃子佼12日下午現身台北地院,開庭1個半小時後離開,被大批媒體詢問則始終不發一語、保持沉默,接著搭上白色BMW離開。根據調查,檢警發現黃子佼是某網路偷拍論壇高級會員,並在其硬碟中發現7部未成年少女不雅片,經黃子佼認罪後給予緩起訴處分,案件曝光後引發大眾怒火,高檢署認為,北檢偵查未完備,將本案發回北檢,命令續行偵查,台北地檢署之後將全案提起公訴。檢方調查後又發現,黃子佼的硬碟內除了原先的7名被害者,還有另外41名未成年被害人的影像,年紀最輕則僅國小學童,檢方向法院申請併案審理,並於12日下午開庭。黃子佼12日下午4時許現身台北地方法院,經開庭訊問90分鐘後步出法庭,他面對大批媒體包圍始終不發一語,在律師的開道下搭上白色BMW離開現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持未成年不雅片!黃子佼開庭「翻供不認罪」態度大變原因曝
藝人黃子佼被查獲持有「未成年少女」的不雅片,遭檢方依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黃子佼在偵查過程中原先坦承犯罪,獲得檢方緩起訴。不過,台北地院昨(15日)首度開庭審理,傳出黃子佼態度大轉彎「改口否認犯罪」。黃子佼去年捲入性騷醜聞後,檢方在搜索其住處時,意外查獲他不僅是非法偷拍網站「創意私房」的高級會員,還持有7部「未成年少女」的情色影片,事件曝光後點燃外界怒火,而由於黃子佼「認罪」,今年4月獲得檢方給予緩起訴處分2年,條件是須向國庫繳納120萬元的處分金,並寫至少1200字悔過書。當時黃子佼也虛心認錯,還在臉書發文致歉,「檢方已對外界發布結案報告,公告我所面對的處罰,我也在上個月偵查庭上虛心認錯與反省,並向檢察官承諾,永不再犯!該有的自省、檢討、自責,數個月以來,至今一直沒有停歇,也對周遭關切的人保證,我不會再犯。」該案經送交高檢署後,高檢署以偵查不完備為由發回北檢續查,北檢今年5月偵結,依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黃子佼起訴。台北地院昨(15日)首度開庭審理,庭訊將近2小時才結束,不過如今卻傳出,黃子佼一改以往態度否認犯罪,甚至質疑檢方起訴的證據不足,合議庭認為尚有繼續查明的必要,因此諭知8月12日下午4時再度開庭續審。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黃子佼之所以翻供,是因他主張早在《兒少性剝削條例》第53-1條的第39條「無正當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於2023年1月10日修正前,自己就已持有兒少性影片,且並未重置或散布,依「不溯及既往原則」應用舊法審理,以舊法之規定並不構成犯罪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