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洋
」 BMW 酒駕 高雄BMW酒駕男害1死3傷「願賣房和解」 胞姊反提告護房
高雄39歲黃子洋前年12月酒駕高速撞上林姓男子一家四口,導致林妻死亡、父女3人身受重傷,二審被依酒駕致死等罪判9年10月,黃子洋當時在法庭上強調願意變賣一棟房產彌補林男。不過,黃的胞姊日前卻提「第三人異議之訴」,強調房產是黃母的,黃無權處理。林男7日坐輪椅出庭,心痛控訴黃家人大玩兩面手法,根本毫無悔意和賠償誠意。去年12月26日晚間,林男一家4口手牽手跨越愛河旁的路口,卻被黃子洋駕駛的BMW轎車高速撞上,造成林男骨盆骨折,范姓妻子當場重傷不治,14歲和15歲2名女兒分別受有四肢擦挫傷、雙小腿骨折全口牙脫落等傷勢,高雄地院2月15日首次開庭時,黃子洋當庭向林男家屬磕頭道歉,並強調願意用房產彌補林男一家的損失。一審法官認為黃子洋事發當時有踩剎車,,認為他不具殺人犯意,依酒駕致死判他7年10月。二審法官卻認為,黃子洋肇事情節重大,改判9年10月,可上訴。民事部分,黃子洋需賠償林男3550萬元。一審時黃子洋就強調自己名下有一間小港區的透天厝,市值約1800萬元,他願意變賣賠償林男一家。但黃的胞姊和母親卻提第三人異議之訴,強調黃母將該房產借名登記在黃子洋的名下,自己才是所有人,黃子洋無權主張變賣。林男今出庭痛批,黃子洋在庭上強調願意變賣房產,是了換取輕判,接著黃家人翻臉不認帳,花大錢請名律師保住房產,大玩兩面手法,相當可惡。希望司法早日還原真相,還他和家人一個公道。◎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愛河酒駕釀一死三傷 BMW男二審重判9年10月
從事酒商業務的男子黃子洋,2021年12月底在高雄愛河旁高速闖紅燈,撞飛林姓男子一家4口,釀成1死3傷慘劇,高雄地院歷經多次審訊僅依酒駕致死罪判黃子洋徒刑7年10月,林男對於判決不能接受,檢方也提出上訴,今天高雄高分院則撤銷原判決,依酒駕致死等罪嫌重判9年10個月。黃姓男子前年12月在愛河旁酒駕闖紅燈,釀成1死3傷慘劇,一審判高雄地院判7 年10月,檢方上訴,高雄高分院撤銷原判決,改判9年10月。(圖/翻攝照片)前年12月26日晚間7點20分,38歲男子黃子洋在前金區河東路、國民街口高速闖紅燈撞飛林姓男子一家4口,造成林妻當場死亡,林男和2個女兒也重傷送醫,黃男酒測值高達1.24毫克,且是酒駕累犯,林家3人迄今傷勢未癒,留下嚴重後遺症,林男還需以輪椅代步。高雄地檢認為黃子洋有無照高速行駛、闖紅燈、任意變換車道、猛採油門又緊急煞車,有不確定殺人犯意,並依殺人罪起訴,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則認為黃事發前踩剎車,有緊急採取防止結果發生的舉止,認為黃不具殺人犯意,僅以酒駕致死判7年10月。林男獲悉判決後直指政府一直帶頭喊酒駕零容忍,但判決結果讓人大失所望,批酒駕零容忍只是口號,政府只會要被害人和家屬「一直忍」;雄檢指檢警案發後全力偵辦縝密蒐證,將被告飲酒駕車肇事前後的歷程完整調查,對於被告具有不確定故意之殺人犯意,起訴書均已詳載,請求法院從嚴從重論罪處刑,以資儆懲。惟判決結果僅從輕認定酒駕致死罪,令人遺憾,並依法提起上訴,以求妥適裁判。黃男雖曾拿出名下在小港區價值1800萬元的房子做為和解條件,但黃母提出第三人異議之訴,主張房產是「借名登記」並非黃男所有,仍在訴訟中,林男對此不滿亦未達成和解;林男及林妻父母對黃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簡易庭法官去年底也依法判黃一共要賠償3549萬餘元。高雄高分院今年初召開最後一次辯論庭,爭論點仍在地面煞車痕,及黃男是否案發前一刻曾踩剎車,避免造成撞上行人造成死傷;最後辯論時,檢方認為黃男有不確定殺人犯意,過去有酒駕致死紀錄,依不確定故意殺人罪重判12年半的判例,依殺人罪求刑15年,林男則認為司法不應該重重舉起,輕輕放下,如果不重判,也只是告訴酒駕犯「沒什麼,大不了判幾年而已」。
高雄無照酒駕男撞死2寶媽 法官:沒超速有踩煞車不算殺人
高雄38歲黃子洋去年底無照酒駕、高速撞上林姓男子一家4口,害林妻傷重不治,2名女兒斷牙斷腿重傷,林男迄今仍得坐輪椅復健。高雄地院1日宣判,黃子洋被依酒駕致死罪判7年10月,可上訴。法官解釋,黃子洋酒駕速度不快,衝撞前也確實有踩下煞車,若有意開車殺人,起駛後就能對愛河畔燈會人潮下手,不算故意殺人,量刑結果已算「重判」。目前仍得坐輪椅的林男曾當庭氣哭、要求法官以殺人罪重判,希望看到台灣酒駕殺人判死刑的首例。對於判決結果林男表示遺憾,他痛批國家對酒駕零容忍依然只是淪為口號,簡直要被害家屬也零容忍。林男仍堅持應以不特定故意殺人罪判罪,收到判決書後,與律師審閱內容後再決定是否上訴。「一定會上訴!」高雄地檢署強調,秉持法務部「酒駕零容忍」堅定立場,如有不法一定嚴辦重懲,整案偵辦過程縝密蒐證,亦聆聽被害家屬意見,對於黃子洋具有不確定故意殺人犯意,起訴書均已詳實論證與敘明,並以最重殺人罪嫌起訴,請求法院從嚴從重論罪處刑,以資儆懲。但法院以酒駕致死罪從輕認定,「非常令人遺憾」,地檢署將在收到判決後研究理由,參酌被害家屬意見,依法提起上訴,以求妥適裁判,維護司法公義。高雄地院表示,酒駕致死罪可判3至10年,此案件損害雖然嚴重,並非得處以最高刑度,但所造成1死3傷的結果,也不可能判處3年最低刑期。依地圖估算,黃子洋從五福路到事發地點需耗時2分鐘,但他實際上開了5分鐘,可見酒駕速度不快,不像檢方所述「超速、闖紅燈」。依現場留下的煞車痕來看,黃子洋撞林男一家之前確實有重踩煞車,顯然沒有致人死傷的意圖。當時沿路都是高雄燈會的人潮,若黃子洋有殺人的不確定意圖,大可隨機犯案,不用等到過了好幾個路口。縱使黃子洋已有2次酒駕前科(2次均有肇事,但無人傷亡),多年前曾對酒駕發表「應該判死」的言論,也不能將他的犯行解讀成有殺人意圖。若要以此標準來看全國酒駕再犯案,大概有一半的酒駕案件都要改判「殺人未遂罪」,這也不是立法的目的,《刑法》第185條之3第3項便是對酒駕再犯者的嚴懲,但黃子洋一案也不適用。針對林男與2名女兒受傷部分,依照療程的進展,未來是否已達「重傷害」還不能確定,依「罪疑惟輕」原則,目前僅能依普通傷害結果來評價。黃子洋雖坦承全部犯行、個人有和解意願,但有諸多事實上困難,無法彌補林男一家損害,整體量刑已屬「重判」。去年12月26日晚間,林男一家4口手牽手跨越愛河旁的路口,突然被黃男駕駛的BMW高速撞上,造成林男全身多處骨折,范姓妻子當場重傷不治。15歲大女兒全口牙被撞斷、雙腿骨折,14歲小女兒也重傷。檢方起訴指出,黃男2006年、2009年均曾因酒駕案件遭移送,仍心存僥倖,明知個人因飲酒已達嚴重酒醉無法安全駕駛的狀態,無法遵守、辨識道路交通標誌及注意車前狀況,竟基於縱使其他用路人可能遭其駕車撞擊致死傷、亦不違背其本意之殺人不確定故意,酒後開車上路,撞擊林姓一家4人致死傷,以「殺人罪」起訴。該案開庭時,黃男一度當庭對林男家屬下跪磕頭道歉,還強調自己名下有一房產權狀,願意出讓房產彌補林男一家的損失,但後來又被爆出疑似脫產的爭議。黃男辯稱,雖然自己早年有兩次酒駕前科,但近十年來早已沒有酒駕的紀錄,反而還常常勸朋友「喝酒不開車」。事發當天,他也不知道為什麼自己會不顧朋友勸阻、搶下鑰匙開車上路。經過事發路口時,他記得並沒有逆向,突然看到林男一家竄出,才驚覺「慘了!怎麼會這麼嚴重。」但重踩剎車時已為時已晚,自己也被嚇到。「明明可以撞上汽車!為什麼選擇撞上我們!」林男聽完黃男陳述,氣到哭出來,怒批明明就有路口監視器影片為證,黃男還敢說謊。林男強調,當時路口已有兩台汽車停下來要讓他們一家先過馬路,黃男卻狂飆時速93公里,直接逆向繞過停等的汽車,卻驚見自己就要和對向汽車迎面撞上,此時竟把方向盤一偏,朝他們一家直接撞擊而來,害他們閃避不及。當庭法官也問及雙方協調賠償的進度,林男認為黃男毫無誠意,寧願黃男把房子交由法拍,也不敢讓黃男自尋買家拍賣。林男認為,這樣至少能確保自己的權益。黃男辯護律師強調,絕對有誠意解決問題,也尊重林男一家的決定,盡快將房子賣出、賠償林男一家。林男表示,黃子洋對他提的條件一概不理,一副「我的誠意就只有這樣,要不要隨便你」的態度。黃子洋將房子過戶後仍留有240萬元貸款,且另外還有增值稅的問題未解,對賣房變現不利,明顯對賠償沒有誠意,整體來看,和解對被害人根本沒有實際幫助。
選擇撞人不撞車?BMW酒駕男釀1死3傷 傷者坐輪椅痛哭:他說謊
高雄38歲黃子洋去年底無照酒駕、高速撞上林姓男子一家4口,害林妻傷重不治,2名女兒斷牙斷腿重傷,高雄地院1日宣判,黃子洋依酒駕致死罪判7年10月,可上訴。目前仍坐輪椅的林男曾當庭氣哭、飆罵黃「說謊!」還求要求法官重判,希望看到台灣酒駕殺人判死刑的首例。去年12月26日晚間,林男一家4口手牽手跨越愛河旁的路口,突然被黃男駕駛的BMW高速撞上,造成林男全身多處骨折,范姓妻子當場重傷不治。15歲大女兒全口牙被撞斷、雙腿骨折,14歲小女兒也重傷。目前仍坐輪椅的林男曾當庭氣哭、飆罵黃「說謊!」還求要求法官重判,希望看到台灣酒駕殺人判死刑的首例。(圖/報系資料照)檢方起訴指出,黃男2006年、2009年均曾因酒駕案件遭移送,仍心存僥倖,明知個人因飲酒已達嚴重酒醉無法安全駕駛的狀態,無法遵守、辨識道路交通標誌及注意車前狀況,竟基於縱使其他用路人可能遭其駕車撞擊致死傷、亦不違背其本意之殺人不確定故意,酒後開車上路,撞擊林姓一家4人致死傷,以「殺人罪」起訴。該案開庭時,黃男一度當庭對林男家屬下跪磕頭道歉,還強調自己名下有一房產權狀,願意出讓房產彌補林男一家的損失,但後來又被爆出疑似脫產的爭議。黃男辯稱,雖然自己早年有兩次酒駕前科,但近十年來早已沒有酒駕的紀錄,反而還常常勸朋友「喝酒不開車」。事發當天,他也不知道為什麼自己會不顧朋友勸阻、搶下鑰匙開車上路。經過事發路口時,他記得並沒有逆向,突然看到林男一家竄出,才驚覺「慘了!怎麼會這麼嚴重。」但重踩剎車時已為時已晚,自己也被嚇到。「明明可以撞上汽車!為什麼選擇撞上我們!」林男聽完黃男陳述,氣到哭出來,怒批明明就有路口監視器影片為證,黃男還敢說謊。林男強調,當時路口已有兩台汽車停下來要讓他們一家先過馬路,黃男卻狂飆時速93公里,直接逆向繞過停等的汽車,卻驚見自己就要和對向汽車迎面撞上,此時竟把方向盤一偏,朝他們一家直接撞擊而來,害他們閃避不及。當庭法官也問及雙方協調賠償的進度,林男認為黃男毫無誠意,寧願黃男把房子交由法拍,也不敢讓黃男自尋買家拍賣。林男認為,這樣至少能確保自己的權益。黃男辯護律師強調,絕對有誠意解決問題,也尊重林男一家的決定,盡快將房子賣出、賠償林男一家。
酒駕釀1死3傷毀天倫 受害夫泣訴:盼肇事駕駛判死阻惡行
38歲男子黃子洋涉嫌無照酒駕,在高雄市愛河旁高速闖紅燈撞飛林姓男子一家4口釀1死3傷,黃被雄檢依殺人、公共危險罪起訴;全案經高雄地院審理、多次開庭,法官決定在7月1日上午10點宣判。被害人林姓男子今天出庭作證時泣訴,希望能在台灣看到酒駕肇事被判死刑的案例,以扼阻酒駕惡行。去年12月26日晚間7點20分,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國民街口發生重大車禍,45歲林姓男子和37歲范姓妻子帶著兩個女兒,步行前往愛河畔逛市集,結果卻被黃男所開的BMW高速撞飛,范女當場死亡,林男和2個女兒也重傷送醫,目前3人傷勢未癒,且留下嚴重後遺症。高雄地檢署今年1月依不確定故意殺人、酒駕致死等罪,將黃男起訴。被害人林男表示,他只希望黃子洋被法官從重量刑,更期待看到台灣第一個酒駕肇事後,被依殺人罪判死刑或無期徒刑的案例出現,讓他們一家的悲劇,能夠就此劃下酒駕惡行的句點。檢方、林男也當庭向法官表明,黃殺人事證明確,應求處重刑。審判長呂明燕當庭未明確告知將選擇殺人或公共危險罪進行論罪,法律認定還需評議後再決定,並將宣判日期定在7月1日上午10點。
高雄BMW男撞死三寶媽磕頭道歉 家屬批:很噁心
高雄市黃子洋去年12月酒駕高速撞上林姓男子一家四口,導致林妻當場死亡、林男與2名女兒重傷。高雄地院15日開庭,黃男當庭向林男家屬磕三個頭道歉,還強調願意用房產彌補林男一家的損失,但林男家屬完全不接受,怒斥「很噁心」。去年12月26日晚間,林男一家4口正手牽手、跨越愛河旁的路口,被黃男駕駛的BMW高速撞上,造成林男骨盆骨折,范姓妻子當場重傷不治,14歲和15歲2名女兒分別受有四肢擦挫傷、雙小腿骨折全口牙脫落等傷勢。該案起訴時,高雄地檢署認為,黃男2006年、2009年均曾因酒駕案件遭移送,仍心存僥倖,明知個人因飲酒已達嚴重酒醉無法安全駕駛的狀態,無法遵守、辨識道路交通標誌及注意車前狀況,竟基於縱使其他用路人可能遭其駕車撞擊致死傷、亦不違背其本意之殺人不確定故意,酒後開車上路,撞擊林姓一家4人致死傷,以「殺人罪」起訴。林男家屬由妹妹和妹婿代表出庭,黃男當庭對他們下跪還連磕3個響頭,黃男還說,自己名下有一房產權狀,願意出讓房產彌補林男一家的損失。「撞死人是磕頭道歉能解決的事嗎?」,妹婿說,林男強調不要錢,只要他太太回來,但他們也知道這是不可能的事,希望黃子洋拿出誠意解決,但今天的開庭完全感受不到他的誠意。林男妹婿也透露,林男一家人只要一談到「媽媽」就會淚崩,迄今仍無法接受事實。林男和大女兒因傷勢嚴重,目前仍須透過居家看護協助照料生活起居,小女兒腦傷嚴重,生活上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目前已回到學校上課。審判長呂明燕詢問黃男的律師有無意見,黃男律師表是整起案件到底是「酒駕致死」還是「殺人」仍有爭議,黃男肇事後是否符合自首減刑要件也待釐清。
酒駕累犯毀4口天倫夢 阿嬤崩潰趴桌痛哭40分鐘!茫然問「怎麼辦」
高雄市去年12月26日晚間發生重大車禍,酒駕累犯黃子洋(38歲)開車撞上走在斑馬線上的林家4人,釀成1死3傷慘劇。今上午在里長協助下,林姓家屬召開記者會,希望社會大眾幫忙他們度過難關,不過40分鐘的記者會上,林家阿嬤幾乎全程崩潰趴在桌上痛哭流涕,看了讓人鼻酸。回顧案情,有酒駕前科的黃子洋26日晚間再度酒駕,撞上走在斑馬線上的林家4口,37歲林妻當場死亡,丈夫和2個小孩3人受傷,其中15歲的大女兒雙腿骨折,整排牙齒也被撞斷。由於肇事的黃子洋是3度酒駕外加無照駕駛,事發後高雄市長陳其邁震怒,要求警方加強執法,並且要求研議針對酒駕致死增重罰責。意外發生至今,林家阿嬤獨自苦守醫院,看護兒子和2個孫女,今天上午她經由旁人攙扶抵達記者會現場,整場約40分鐘的記者會上,阿嬤摀著臉痛哭,甚至崩潰趴桌哭倒,口中連問「怎麼辦?」最後她好不容易止住淚水,感謝大眾幫助,也提到對兒子的未來,她沒有把握能幫上忙,希望大家協助他們。一旁的女婿表示,都還未對住院的父女3人坦白媽媽已經過世,這段時間阿嬤心裡悲苦,也對未來感到茫然,加上林家夫妻2人是家中經濟支柱,現在1死1傷,父女未來復健之路有多長沒有人知道,且到目前為止,「肇事者沒有任何的慰問和關心。」如肇事者最後雙手一攤,經濟重擔還是回到受害者一家人身上,家人提供的也有限,才會在里長協助下召開記者會,希望大眾伸出援手。另外,目前受傷住院的林家父女3人狀況,爸爸的腦部、胸部、頸椎、骨盆和腳受傷,仍在加護病房;2個女兒中姐姐牙齒被撞斷,雙腳骨折,姊妹倆已經轉一般病房,雖然姊姊意識較為清楚,但爸爸和妹妹是時好時壞。◎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人神共憤!泥醉駕車釀1死3傷 BMW男遭收押
26日晚間,38歲的高雄男子黃子洋涉嫌無照酒駕撞向林姓1家4口,釀成1死3傷,高雄地檢署檢察官27日會同法醫相驗,晚間複訊後,認定黃男具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向法官聲請羈押禁見,法院羈押庭開至今天凌晨2時許,裁定收押但不禁見,罪名由殺人罪改為酒駕致死罪。根據最新曝光的監視器畫面,林姓夫婦帶著2名小孩共一家4口,正準備穿越河東路走向國民街時,遭到黃子洋駕駛的BMW汽車撞擊,4人遭撞後四散彈飛倒地不起,媽媽當場死亡,林男和2名小孩分別受到輕重傷。而黃子洋在車禍後開車門下車察看並留在現場,警方到場後對他進行酒測,酒測值高達1.24毫克,他坦承有撞到人,但當時已經意識不清,記不太清楚車禍過程。黃男複訊時坦承自己的確很醉,行經河東路時速至少7、80公里,他原本辯稱前方有一輛白色轎車煞停,他才會從該車右後方超車,因此撞上林家人。但檢警調閱監視器還原車禍過程,發現他口中的白車,早就穿越肇事路口,沒有視線被擋住的問題。檢察官指出,黃男曾於2006年、2009年因酒駕案件為遭移送,仍心存僥倖,26日晚間他又酒後駕車肇事造成1死3傷悲劇,酒測值高達每公升1.24毫克,已嚴重酒醉無法安全駕駛,無法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的指示,或辨別交岔路口及注意車前狀況,行駛於人車眾多的道路上。誇張的是他不聽朋友勸阻執意要駕車上路,已有「縱使其他用路人可能遭其駕車撞擊致死傷,亦不違背其本意之殺人不確定故意」,昨天晚間8時30分訊後依殺人罪聲押。但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黃男犯行並不符合殺人罪構成要件,變更法條以酒駕致死罪裁准羈押,未禁見。黃男昨天下午被移送地檢署時,說了多次對不起,記者問他是否要到靈堂上香,他斬釘截鐵說「會!」但如今被羈押,恐怕連上香機會都沒有。承辦員警也表示,當時愛河邊人潮眾多,正常駕駛都會放慢速度,且清楚看到行人走在斑馬線上,研判黃男應該沿路狂飆,痛批他「草菅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