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維琛
」 勞動部 無薪假 基本工資 疫情 勞工低薪問題難解!8年來勞工月薪僅漲15% 最低工資族占比將達23%
隨著政府近年多次調整最低工資(原基本工資),使領取最低工資勞工人數不斷成長,占比也增加,若以勞動部近日提供的受惠2025年最低工資調整國人受惠人數220.38萬人試算,約每4.27名受雇國人中,就有1名領最低工資,且比例連年上升,也代表僅有最低工資仍難解台灣低薪問題。據勞動部2016年估計,2017年受惠於最低工資調整國人為166萬名,包括125萬名月薪工作者及39萬名時薪工作者,相對於2016年受雇國人892.6萬人而言,約有18%受雇國人為最低工資;近日調整最低工資時預估2025年受惠國人則達220萬餘人,包括152.7萬名月薪工作者及67.68萬名時薪族,占2024年938萬名勞工中約達23%。雖然最低工資月薪過去8年從2萬零8元調整至今年的2萬7470元、調幅達37.2%,時薪從120元調整至183元、調幅達52.5%,但檢視整體受雇勞工月薪調幅,卻僅從2016年的3萬9217元上升至2023年的4萬5197元、調幅僅15%,甚至不到最低工資月薪調幅的一半。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戴國榮表示,最低工資族不斷增加,代表調整最低工資後,難帶動整體薪資成長,反而造成更多人的薪資接近最低工資,也因此調整最低工資讓勞工無感。台灣工人鬥陣總工會理事長何政家認為,隨著最低工資調整,在缺工的當下,薪資應該也要跟著調高,否則勢必難以尋覓到勞工,他更疾呼,最低工資不應只是隨著物價調整,應思考大幅度調整,才能讓台灣企業加速轉型。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隨著最低工資連年提升,受惠於最低工資的人數一定會增加,另一方面來看,在少子女化的當下,原本以學生為主力時薪族也不斷增加,代表也帶動偏好時薪工作的中高齡及二度就業婦女加入勞動市場,增加勞動力參與率。
性平三法全面上路!「職場性騷」上半年收到543件通報 逾1成遭解僱
民進黨中央黨部2023年爆發性騷擾吃案後,引發各界關注並火速通過性平三法,並在2024年3月8日全面上路,據勞動部統計,截至上半年為止共收到543件通報,其中已完成調查的463件中有約有7成成立性騷擾,雇主多數採申誡並加強教育訓練,因此解僱也有45件。據統計指出,通報件數543件中公務機關達134件、非公務機關有409件,申訴類別敵意式性騷擾、非權勢關係、肢體行為為多,申訴性別以女性占比約8成、行為人男性占比達9成,遭受性騷擾的年齡為25至44歲為多。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雖然性別平等工作法新納入許多事業單位,但可能因為宣導加上新聞等原因,導致今年上半年罰鍰明險下滑至239萬。黃維琛提及,333件成立中雇主最後以為記申誡為主要處理方式,記大過、記小過外,也有45件直接解僱。勞動部提醒,雇主及受僱者應留意職場人際界線,藉故觸碰對方身體、自以為幽默開黃腔或以開玩笑態度評論對方身體特徵,皆可能構成性騷擾,也提醒雇主接獲申訴後也應透過性騷擾案件通報系統通報,結案後也應通知處理情形。◎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外展看護將納「責任制」 薪水上看4萬
勞動部規劃「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試辦計畫」(外展看護),提供有照顧需求家庭臨時性照顧服務,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近日送審,盼把該方案的照顧人員適用勞基法84-1條(責任制),5日通過勞動基準諮詢會,初步規劃每日工時上限14小時、每月上限288小時、最多可連續工作12天,若以最低工資2萬7470元試算,每月薪水上看4萬元,預估試辦方案會有30至100名勞工適用。「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計畫」規劃由公益專業團體聘僱移工進入家庭,以一對多的方式,提供全日、半日與部分時數等自費就醫陪伴或陪伴照顧服務,並將要求看護移工需完成照顧服務員訓練及職前訓練。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會中委員認同勞工派駐至家庭工作需要多一些彈性,基於兼顧勞工權益等,因此認同納入勞基法84-1條對象中,考量照顧時仍會有間歇性休息時間,因此參考類似監視性工作的保全工時上限288小時,並設定每日正常工時12小時、最多加班2小時至上限14小時。若以今年最低工資2萬470元試算,工時如果到最高的288小時則薪資上看4萬元、還有9天休假。此外,5日召開的勞動基準諮詢會也刪除台北市抽水站人員責任制;而外交部盼把攝影、小編、美編及外文編輯納入責任制,委員認為後三者已可運用四周彈性工時制度,不認同納入責任制,至於攝影的部分則要求外交部再釐清。
挑戰連9漲!最低工資9/4首度審議 估明年調幅4%「時薪190元起」
「最低工資法」今年上路,勞動部將於周三(9月4日)邀集勞資政學召開首次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會,決定明年最低工資。由於過去8年基本工資是連年調漲,外界有機會挑戰9連漲,並預估漲幅約4%起,推估月薪可望達2萬8570元、時薪約190元。「最低工資法」今年起正式實施,取代過去基本工資審議,未來基本薪資調幅由基本工資審議會討論。依照最低工資法規定,CPI指數為法定應參採指標,要求調幅須參酌指標數據。另外包括經濟成長率、勞工平均薪資等11項參採指標等,由審議會討論後依據指標數據訂出調幅。今年基本工資為月薪2萬7470元、時薪183元,過去蔡政府時代,已經連續8年皆有調漲,隨著審議會日程接近,近期包括何佩珊、行政院長卓榮泰也紛紛表態,呼籲企業替勞工加薪,各界研判,今年基本工資可望挑戰9連漲。據指出,勞資雙方代表皆有共識朝調漲方向前進,勞方代表認為7月公布的主計總處CPI漲幅為2.52%,已超出2%警戒線,加上今年預測GDP為3.90%,綜合兩大數據表現,以及過往公式計算,調幅應該超過4%以上,才能帶動國內整體薪資成長。資方代表則希望,在調漲的同時,也應考慮中小企業的負荷,今年經濟成長表現亮眼,但主要集中在科技產業,傳產、製造業等並非雨露均霑,其實各產業的差異很大,調幅應在3%上下左右。除了調幅勞資雙方仍在拉鋸外,今年時薪與月薪調幅是否脫鉤或是同步調漲,也是審議會討論焦點。有委員認為,月薪與時薪過去曾有幾次脫鉤處理,調幅不同,導致兩者調幅不在同一個基準線上,因此部分看法認為,時薪調幅過高會促使勞工不願意從事月薪工作,不該再加劇天平失衡。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今年新設的研究小組,已經將調幅報告寄給各委員參考,讓勞資雙方都有客觀的數據論述,相信調幅會有合理的建議值。另外,勞動部長何佩珊也正密集與各方代表委員溝通,希望能在審議會當日凝聚共識、讓議題聚焦,讓最低工資審議盡速拍板。
時薪調幅更有感!憂不利職涯發展 審委籲「月薪調幅要略高」
最低工資審議會將於下月4日登場!蔡政府執政以來連續8年調整基本工資,從上任前的月薪2萬8元、時薪120元,調整至2024年的月薪2萬7470元、時薪183元,調幅分別達37%及52%,時薪調幅較月薪更有感。有最低工資審議委員認為,近幾年觀察勞工因此從事時薪工作者增加不少,不利其未來職涯發展,呼籲應同步調整,甚至月薪調幅要比時薪略高一點。以勞保局就業保險資料統計,在前總統蔡英文上任前2015年年底整體本國受僱勞工達656萬餘人,當年領取基本工資月薪的人數為94萬9905人,時薪族則有36萬745人,2023年本國勞工則達723萬餘人,其中領取基本工資達113萬7108人,時薪族則至少有57萬5813人,基本工資月薪及時薪領取人數成長分別達19.7%及59%。若以2024年的時薪183元、工作22天每天工作8小時試算,每月可領取3萬2208元,較基本工資月薪的2萬7470元高約17%。「曾建議此次月薪調幅應相當甚至要略大於時薪」,最低工資審議委員、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戴國榮表示,蔡政府任內時薪調整幅度遠高於月薪,是否因此造成更多勞工從事如部分工時等非典型工作?且勞基法大多數條文仍是保障全時工作者,雇主聘用時薪勞工成本相對較低。戴國榮說,最低工資月薪調幅不僅應與時薪相當,甚至應該略高於時薪,勞工才會慢慢轉向月薪工作,也才有利勞工未來職涯發展。文化大學勞動暨人力資源學系教授李健鴻說,過去幾年因許多原因致時薪調幅比月薪來得高,反而使事業單位難找正職人力,也有研究指出,如果首份工作為部分工時等非典型工作,會有「就業陷阱」效應,要轉正職較為困難,甚至陷入「非典型工作長期化」,因此此次月薪調整略較時薪高也是合理。「尊重審議委員討論」,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過去因為認為時薪工作者因工時較少、工作密度較高等,因此認為要給其較高的薪資,而最近幾次調整都是月薪確定調整幅度後,再計算時薪的漲幅,此次調整仍要由審議委員決定。
勞動部放寬突發天災出勤補假條件 如工會同意「補休期限放寬至30日」
在遭遇天災或是突發事件時,目前《勞基法》是允許雇主得要求勞工停止休假,以加倍支付工資的方式要求勞工出勤,同時7天內須安排勞工補休。但在實際操作上,如遭遇地震的搶修、搶救,7天內根本無法完成補休。為解決這問題,目前勞動部發佈新函釋,針對有工會的事業單位,如經工會同意,企業可將補休期限放寬至30天內,但勞工的連續工作天數不得超過13天。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勞動部條平司司長黃維琛表示,先前曾遇工會反映,如遭遇天災時,負責搶修、搶救的單位總會遭遇大量的工作,即便企業依法支付加倍工資,但勞工總會因為巨大的工作量,難以在7天內安排補休。在經過評估後,勞動部決議在保障勞工權益的同時,同時要兼顧救災工作實際需求,目前同意對有工會的事業單位放寬補休期限至30天內。與此同時,黃維琛也強調,補休期限放寬至30天,這並不代表企業可以要求員工可以連續工作29天,勞工最長還是僅能連續上班13天,確保勞工在高強度工作後,還是有足夠的休息時間。
求職網寫「女性尤佳」將挨罰150萬元 全台雇主涉就業歧視112年開罰近千萬
不少人打開求職APP時,常常會看到「女性尤佳」的條件,但在實際上,雇主招募或聘用勞工不得有就業歧視,而根據勞動部統計,112年全台共有43件案件違反就業歧視相關法規,並以性別歧視最多,包括只資遣女性、因懷孕或育兒導致的性別歧視問題等,共開罰625萬元。勞動部日前於官網發布「就業不歧視,職場好共事」一文,指出為保障就業機會平等,《就業服務法》明定禁止性別、年齡、身心障礙等18項就業歧視。而《性別平等工作法》訂有「性別歧視禁止專章」、《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訂有「年齡歧視禁止專章」,明文禁止雇主因性別、年齡因素歧視求職者或受僱者。依勞動部112年僱用管理及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事業單位辦理各項業務多數無性別考量。但從受僱者最近一年(111年9月至112年8月),有遭受就業歧視數據顯示,在職場上遭受性別以外之就業歧視因素,以「年齡」居多,女性占3.9%、男性占4.9%。勞動部也表示,當求職人或受僱者在求職或提供勞動過程中,如果發現雇主有就業歧視的情況,可以直接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透過召開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針對個案事實加以認定。如果就業歧視成立,可以處罰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的罰鍰,並且公布姓名。另外,勞動部昨(12)日例行業務報告時提到,依據統計,去年(112年)全台共有43件案件違反就業歧視相關法規,其中違反就業服務法有9件、開罰255萬元;違反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有2件、開罰40萬元;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則有32件、共開罰625萬元。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的主要形式包含召募廣告限制性別,有些會寫著「女性尤佳」,此舉已違反法規規定;也有由於女性勞工懷孕或育兒而有不利對待、雇主資遣只挑女生等性別歧視案件,他也呼籲雇主應「用人唯才」,不應執行與特定工作無關特質的徵才限制,以建構完善友善職場環境。
震後觀光雪上加霜!餘震不斷又有坍方 花蓮旅宿業無薪假增
0403花蓮大地震餘震不斷,蘇花公路崇德隧道北端邊坡3日發生坍方,造成道路中斷,讓花蓮觀光旅遊雪上加霜。花蓮縣旅館公會理事長張琄菡3日表示,端午節3天連假的訂房率,頭尾都不到10%、中間為15%,6月底前更有12家旅館要退場,另5月有3家業者通報大量解雇約300人,檯面下的數字應該更多。觀光署推出的振興補助6月上路,提供自由行住宿補貼,但業者沒有明顯感覺到復甦,張琄菡表示,旅客知道有補助,但就是不願意來旅遊,僅花蓮火車站附近的旅館業績略有回升。花蓮縣境內155家旅館,加入公會有125家,12家業者退場等於失去近1成的會員,數字相當驚人。另也傳出許多民宿停業、求售。5月初通報到花蓮縣府的大量解雇約300多人,但張琄菡認為,有許多業者的規模較小,很多人解雇員工但沒有通報,實際數字絕對比帳面多。她說,這次受創嚴重程度遠超過0206地震,前幾天隨便個規模5.5的餘震,加上蘇花公路又有落石,外地人就不敢到花蓮了。不過,今年端午節是整年度最後1個連假,返鄉遊子多,據台鐵花蓮站統計,端節熱門時段車票均售罄,與去年同期差不多,站長楊舜安表示,5月人潮逐漸增多,上下車人次已來到23、24萬左右。至於無薪假(減班休息)部分,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花蓮5月主要為某家大型旅宿業實施,造成人數增加,但僅實施至6月底為止,預估隨著餘震減少、7月暑假旺季到來,以及交通部推動振興方案等,影響情形會較明朗。
403強震重創觀光 花蓮某大型旅宿業「放無薪假」6月新增136人
403強震重創花蓮,造成全台十多人罹難、逾千人受傷,至今仍不時有餘震出現,導致當地觀光也大受影響,交通部也自6月1日起推動振興方案,然而根據勞動部統計,5月底花蓮縣的無薪假人數明顯增加。根據勞動部統計,5月底全國共有263家企業、5185人實施無薪假,較5月中旬的250家企業、4890人增加了13家、295人。大多數企業的無薪假實施人數在50人以下,增加的主要集中在製造業和住宿及餐飲業,分別增加了178人和113人,其中花蓮縣的無薪假(減班休息),從5月中旬的1家企業、20人,增加到3家企業、136人。根據《中時新聞網》的報導,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花蓮主要為某家大型旅宿業實施,但僅實施至6月底為止,相信7月後會較明朗。黃維琛說明,雖然某花蓮大型旅宿業實施了無薪假,但隨著餘震減少、7月暑假旺季的到來及交通部振興方案的推行,預計7月後情況會有所改善。勞動部也於6月1日公布施行「中華民國113年4月3日花蓮震災受影響嚴重事業單位穩定僱用訓練獎勵計畫」,專案協助花蓮縣受0403花蓮震災影響嚴重的事業單位穩定僱用勞工,並鼓勵事業單位在不裁減員工的前提下,於減班休息期間,安排勞工參加訓練課程,除提升勞工本職專業技能外,也讓事業單位降低受震災影響的衝擊,儘速恢復營運動能。勞動部指出,勞動部鑑於震災重創花蓮地區觀光相關產業,包括旅宿業、餐飲業、零售業、運輸業以及加工製造業都遭受嚴重衝擊,為促進當地勞工的就業穩定,以專案協助花蓮縣受震災影響嚴重的事業單位,穩定僱用在職勞工。針對花蓮縣內事業單位經通報實施減班休息每月達75小時以上,並於該減班休息期間安排受僱勞工參加每月75小時以上的訓練課程,即可依實際參訓勞工人數,核發每人每月1萬3,725元的穩定僱用訓練獎勵。此外,勞動部也提到,事業單位可按實際訓練費用支出申請訓練費用補助,最高190萬元。另外,對於勞工於減班休息期間,依事業單位安排,參加每月75小時以上的訓練課程,由事業單位協助依減班休息前後的投保薪資差額,代向勞動部申請勞工訓練津貼,並由勞動部直接撥付至參訓勞工的個人帳戶,訓練津貼依參訓勞工投保薪資差額的狀況,最高可領取1萬8,330元。
連假來了!清明節強碰兒童節加班費怎算? 勞動部回應了
兒童節是每年的4月4日,而今年清明節也同為4月4日,因此有勞工好奇,如果在4月4日當天出勤補休是算2天嗎?加班費又該如何計算。對此,勞動部官員表示,依內政部訂定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當清明節與兒童節為同一天時,清明節仍是維持當天,兒童節則挪至前一天或後一天,仍是2天國定假日。內政部公告表示,2024年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全國應放假的紀念日及節日包括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農曆除夕、春節、和平紀念日、兒童節、民族掃墓節、端午節、中秋節及國慶日,其中春節放假3天,合計放假11天,另外勞動節時勞工放假1天。但今年清明節強碰兒童節,就有勞工好奇,如果在4月4日當天出勤補休是算2天嗎?加班費又該如何計算。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指出,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同一日時,於前一日放假,但逢星期四時,於後一日放假,如今年清明節與兒童節都是4月4日(周四),因此4月4日為清明節、兒童節假期則為4月5日。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指出,因此今年4月4日及4月5日皆為勞動基準法所定的國定假日,若雇主要勞工出勤則應徵得勞工同意,且工資則應加倍發給。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男性申請比例達25.2%創新高!
近5年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初次核付件數(萬件)及男性核付占全部比率(%)行政院性別平等處29日發布「2024年性別圖像」,其中,政府在2021年7月起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從6成提升至8成,並放寬彈性申請,2022年男性申請比例達25.2%,較2020年的18.2%提升7個百分點,創歷年新高,等於每4名留職停薪者就有1人是男性,其中又以勞工為大宗。今年性別圖像首納2023年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社會習俗性別指數(SIGI)評比,台灣獲全球第6名、亞洲第1名佳績;行政院2023年建立「我國性別平等指數」,與歐盟「性別平等指數」(GEI)相較,比起歐盟27個國家我國排第12名。我國自2009年5月起陸續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納入各社會保險,男性申請育嬰留停比例從2018年的17.7%,一路到2022年的25.2%,雖仍以女性占74.8%居多,但男性占比達25.2%創下新高。行政院推估,此成長是因2021年7月政府提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成數及放寬申請期間彈性等政策,政策實施後的年度、2022年男性核付件數及占比大幅提升,女性件數亦有增加;觀察近5年趨勢亦是如此。行政院官員分析,就職業別來說,勞工人口本來就多,因此勞工男性相較公務員、軍人男性,申請育嬰留停的比例也更高。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表示,歐洲國家推動育嬰假早於台灣多年,研究中可看出對孩子的認知行為發展有正面幫助,因男女擅長的工作不同,如:母親能協助餵食、哄睡等工作,父親則是休閒教育、運動等活動陪伴,「父母親專長不同,在雙親照顧下,孩子的發展會更全面,對父母親而言,因彼此分攤責任,對於家庭關係也會有好的發展。」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目前育嬰假最低天數為30天,父母親可同時請也可分開請,津貼最多給6個月,每月可領投保薪資的6成,政府再補貼2成,等於可領8成薪資領半年,而育嬰假最長在小孩3歲前可以請兩年,且雇主不得拒絕員工請育嬰假,勞工請育嬰假也應在10天前告知雇主。
注意!一直盯著同事看 恐涉職場性騷擾
民進黨爆發性騷擾吃案後,立法院緊急修正性平三法,勞動部也接連訂定多樣子法,據勞動部近日公布的「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指出,性騷擾的調查除了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認定外,還可以審酌包括「不適當之凝視」等行為皆可能觸犯職場性騷擾。勞動部於立法說明指出「不適當之凝視,為反覆或持續注視他人身體之行為,且該注視,依一般社會通念並不合宜」。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性騷擾具有主觀及客觀因素,除了母法規定的敵意式性騷擾、交換式性騷擾、權勢型性騷擾及應審酌背景、工作環境等等外,準則更明定應審酌類型及樣態,開會討論時有專家提及「凝視」會讓人感到不安,因此把「不適當之凝視」納入其中,但是否成立性騷擾仍要視個案事實而定。準則提及,除了「不適當之凝視」外,觸摸、擁抱、親吻或嗅聞他人身體,寄送、留置、展示或播送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是反覆或持續違反意願跟隨或追求行為都是職場性騷擾的樣態之一。黃維琛提及,未來還會訂定性騷擾防治手冊,最後還有新版本的「事業單位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範本」等供雇主參考,職場性騷擾的相關修法將在今年3月8日上路。此外,他也提及說,準則也提及如為惡意虛構申訴時,雇主可以對申訴人適當懲戒處理,應提供受僱者性騷擾防治教育,30人以上僱主應設置「申訴處理單位」、僱用100人以上的雇主應成立「申訴調查小組」等。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魏豫綾認為,有部分性騷擾申訴人陳述「凝視」會構成敵意環境,雇主也應讓所有勞工知道,就算沒有言語或行為,不適當的凝視可能會構成職場性騷擾;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總幹事陳淑綸則認為,只有『凝視』難以舉證,除非有監視器錄影或充足的周邊人證,但列為樣態之一則是提醒雇主及勞工應避免違反,仍值得肯定。
貼文徵才踩紅線!徵會計「小姐」違法 因2字挨罰30萬
民眾習慣在網路社群貼文徵才,很容易踩到性別歧視紅線。(圖/雲林縣勞青處提供)雲林縣1家工程行的老闆娘代丈夫在臉書社群徵人寫「會計小姐」,遭截圖檢舉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面臨挨罰30萬元。雲林縣府勞動暨青年發展事務處指出,很多小店家不知徵才不能提及性別,包括尊稱如小姐、阿嫂、先生及代名詞「妳」等,此案因「小姐」兩字面臨30萬元起跳罰款,有違比例原則,已行文勞動部請求解釋「小姐」在性別上如何定義。該工程行先前在數個求職網徵會計,求職網熟悉法令,僅提誠徵會計1名,因遲無人應徵,老闆娘以個人帳號在臉書社團徵求「會計小姐」1名,遭截圖檢舉有就業性別歧視之嫌,涉及違反《性工法》,面臨挨罰30萬。雲林縣府勞青處長張世忠說,雇主因工作考量而有特殊徵才需求,只能依「能力」判斷,不能在徵才廣告限定性別,如不應指定「男看護工」或「女看護」。他說,有些店家徵人會避開限男或女以免被罰,此案用尊稱「小姐」被認定性別歧視,依法裁罰金額從30萬元起跳,有違比例原則,加上近年跨性別者愈來愈多,例如生理男心理女、生理女心理男,尊稱是否代表性別?如何定義?例如有人曾問他科技部長唐鳳究竟應尊稱小姐或先生?針對此案已函請勞動部解釋尊稱是否代表性別。不少縣市有類似案例,去年高雄1家便當店在門口貼「誠徵洗碗歐巴桑」,被認定有招募性別及年齡歧視,違反《就業服務法》,另1家舞台搭建業者以「搬重男性佳」徵人,被認定有性別差別待遇,違反《性工法》。因兩部法令都規定禁止就業歧視,違者處30萬至150萬元罰鍰,兩家業者原都挨罰30萬元,高市勞工局最後以兩家業者屬初犯,另循《行政罰法》將罰鍰減至10萬元。對此爭議,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除非雇主可以證明該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或法律有明定,否則就是就業歧視,但就業歧視態樣多,仍要視個案情況而訂,如果不服地方審議,可以再提訴願或性別平等工作會等方式救濟。
尾牙春酒小心「同事伸狼爪」!勞動部籲雇主勿放任:最重開罰50萬
歲末年初不少企業都會舉辦尾牙、春酒等活動,不過幾杯黃湯下肚後,性騷事件也接踵而至。對此,勞動部提醒,員工若在上述場合發生性騷擾事件,雇主應妥善積極處理,否則依法最重可處50萬元。勞動部今(4日)表示,雇主舉辦尾牙、春酒等活動時,若有員工發生性騷擾事件,雇主仍應負性騷擾之防治責任,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受僱者如參加雇主舉辦之尾牙或春酒活動,期間發生性騷擾「屬於該法的適用範圍」,雇主獲報後應立即糾正及補救,妥善積極處理。勞動部說明,新修正的《性別平等工作法》,有關職場性騷擾防治的新制度,將於今年3月8日上路,新法將強化雇主防治責任,要求雇主無論是受僱者提出正式申訴,或是聽說、透過傳聞而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都要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勞動部強調,所有的企業,無論規模大小,雇主只要知悉職場發生性騷擾情形,就要積極處理,提供受僱者平等且安全的職場環境;另建議雇主可以透過舉辦教育訓練,加強主管及員工的性別意識。對此,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先前曾有雇主認為尾牙跟春酒並非上班時間,獲報性騷案後卻未積極處理,最終遭開罰10萬元,提醒雇主只要知悉職場發生性騷擾,應妥善處置,違者可依法開罰10萬至50萬元。
朝野協商先前無共識…《最低工資法》今拚三讀 預料上演「表決大戰」
選戰倒數計時,攸關勞工權益的《最低工資法》草案12日送進立法院院會處理。雖然朝野政黨都同意盡早完成三讀,但朝野對勞工代表在審議會人數、最低工資參採指標等4項條文協商無共識,民進黨和在野三黨團都祭出甲級動員,預料將上演一場「表決大戰」。現行基本工資調整是依據《基本工資審議辦法》,法律位階僅是行政命令,「原則上」每年第3季審議,僅羅列7類數據「應蒐集並研究之」,基本工資未必每年能調升。蔡英文總統2016年提出訂定《最低工資法》政見,將行政命令提升至法律,草案卻延宕7年才送進立院審議。《最低工資法》4項保留條文重點物價指數 納入應參採指標勞動部2018年11月提出預告草案,2019年送行政院審查,因內容有爭議,在大選催化下,至今年9月21日才獲行政院會通過,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漲幅納入應參採指標,規定每年第3季召開審議會,勞動部設立研究小組,明定勞雇雙方議定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違者最高開罰150萬元。立院初審時,朝野對最低工資審議會組成人數、參採指標、勞動部何時公開勞工薪資研究報告、違反《最低工資法》廠商能否參與政府採購等4點,無法達成共識,保留黨團協商,其餘照政院版通過,但朝野協商未果,留待今日院會表決。對審議會組成人數,行政院版設21名委員,政府代表3人、勞資代表各7人、學者專家4人,但在野主張排除政府代表,增加勞方人數。國民黨團堅持勞方代表要9人,專家代表改3人。藍營堅持 勞方代表增至9人對於工資漲幅的參採指標,在野黨主張調幅不得低於CPI增幅,並要求納入公式,盼直接綁定。國民黨、民眾黨也主張最低工資的年度調整幅度,不得低於CPI年增率,且不得低於前一年最低工資,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強調,修法是要保障實質購買力,而不是提高名目薪資。時力總召邱顯智並要求,勞工薪資研究報告應在審議會召開前公開。時力黨團並主張,違反《最低工資法》廠商不得參與政府採購,獲得藍白響應,勞動部則認為應回歸現行法令。對於最低工資應否訂出公式,各界看法不一。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過去曾討論要訂公式,但是這樣做會失去彈性,例如若規定只要物價調漲到「觸動機制」就要調漲工資,不利於雇主,反而可能造成勞工被裁員。違規廠商 不得參與政府採購台大國發所兼任副教授辛炳隆表示,若最低工資要訂出公式,勞資雙方對公式的內涵會吵不完,很難達成共識,因此世界各國幾乎都沒訂最低工資公式。不過辛炳隆說,雖然不訂公式,但要有參考指標,各國通常規定最低工資每年漲幅不得低於前一年的CPI年增率,這樣才能維持勞工基本生活,但要不要入法,可以討論。民進黨團幹事長劉世芳指出,盼《最低工資法》盡早完成三讀,讓最低工資法制化,而非人治,再也不用受到政黨、勞資對立的因素影響。勞動部長許銘春表示,《最低工資法》各界討論多年,社會大眾都有一定共識,雖還有4條保留條文,但各政黨看法差異不大,希望今日能走完最後一哩路。許銘春說,這部法案除了提升法令位階,也完善審議機制、明確審議指標,未來審議工資時能夠更穩定地定期調整,保障所有基層勞工的權益。
政院通過最低工資法草案 二審不得退回被刪
躺了4年,行政院會2日終通過《最低工資法》草案,將11項多元指標入法,其中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列為應參採指標。而比照勞動部2018年預告的草案,行政院版本刪除「行政院應於接到審議結果20天內核定」及立法說明的「二次審行政院不得退回」等文字。意謂只要政院不核定最低工資,可以不斷退回至勞動部。而緩漲基本工資的前例就是行政院前院長陳冲與前勞委會主委王如玄爭議,當年也使王如玄請辭。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孫友聯認為,未來政院若不尊重審議會決定,則勢必要付出政治代價。對此,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行政機關運作有其倫理」,最低工資要經行政院核定後公告,近年行政院也尊重審議機制,如果真的退回的話,行政院會提供相關原因,相信第二次審議會更完整,近幾年審議的過程中,勞資雙方調整越來越有默契,最低工資的目標為保障基層勞工生活條件,已成為近年大家共同追求的價值,之前的擔心應該不會再發生。政院草案重點是將審議指標入法,除CPI外,並明定10項得參採指標。同時成立跨領域研究小組先行評估,成員涵括學者專家,及與國家整體經濟社會情勢相關部會代表,每年4月擬最低工資實施影響報告,並於審議會30日前提出研究報告和調整建議。草案並明定勞雇雙方議定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違者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並得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其罰鍰至150萬元,且公布姓名及限期令其改善,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桃市產總則建議,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會應比照立法院,全程公開直播會議過程,並在會後提供逐字紀錄,以利全民瞭解審議和決策過程;草案完全未處理台灣長期存在的家務移工與基本工資脫鉤問題,不能對此一重大的漏洞視而不見。
基本工資將連8漲!民團呼籲「時薪、月薪脫鉤」
基本工資勢必連8漲!今年第2季基本工資工作小組,資方委員稱「不反對調漲」,勞動部長許銘春受訪時也說,勞動部希望基本工資往調升方向,由於製造業受到景氣不佳等影響,有工商團體就提出「盼月薪、時薪脫鉤」。勞工團體昨天呼籲,蔡英文總統應在最後任期完成《最低工資法》立法。基本工資已經連7漲,從總統蔡英文上任前的月薪2萬8元、時薪120元,調整至今年的月薪2萬6400元、時薪176元,月薪調幅達31.9%、時薪達46.7%。本月8日將是蔡政府任內最後一次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台灣勞工陣線昨日開記者會表示,台灣曾誤信「低工資創造競爭力」的錯誤經濟發展迷思,導致低薪普遍化,嚴重侵蝕台灣社會的永續,除了這次基本工資的調漲應該讓社會更有感,更要求蔡英文總統也應兌現承諾,依據民生物價通膨等指標,制定《最低工資法》調整基本工資,否則民生物資大漲,只透過委員會協商漲幅根本不夠。「不應再脫鉤調整」,文化大學勞動暨人力資源學系教授李健鴻認為,每年都是調整月薪後再等比率調整時薪,且依其研究指出,曾有某年調整時薪調整較多,使得領時薪勞工的每月工時減少,時薪制勞工所得反而降低。全國產業總工會祕書長戴國榮說,時薪拖鉤後會有道德風險,反而讓低薪勞工難脫離「非典型工作」,較難規畫長年職涯、福利也可能會受影響,而當初基本工資補貼是因為新冠肺炎影導致內需蕭條,且多影響小型服務業,但製造業往往是中大型企業,而且還是因為景氣等原因;李健鴻也表示,基本工資補貼是受到疫情不可抗力的因素,才給予補貼,並非因為景氣差給予補貼。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則說,基本工資審議在9月8日審議,將尊重委員提出的意見。
無薪假人數激增一成 資訊電子製造業佔大宗
訂單不順、外銷受阻!據勞動部今天公布的本周無薪假(減班休息)統計人數,較上周的9855人爆增1346人、13.6%,實施人數已達1萬1201人、其中又以製造業人數達9327人最多,本周資訊電子製造業更爆增880人,勞動部官員認為,仍是個別廠商訂單受阻,未有龍頭級廠商實施,仍要持續觀察。據勞動部今天公布無薪假事業單位達632家、1萬1201人,較上周的576家、9855人,共增加56家、1346人,實施期間多數為3個月以下,頻率則以每周多休1天的「周休三日」為主。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本周增加主要集中在製造業、達1256人,並以資訊電子增加880人最多,其中包括某廠商實施550人、另一廠商實施250人,實施原因皆為訂單減少,「但不是半導體相關廠商」,也不是龍頭級廠商,未來仍要持續觀察。黃維琛說,金屬機電製造業、批發及零售業本周也分別增加281人、87人,但前者有廠商停止實施、也有人接續實施,後者則主要為與製造業連動性較高的批發業為主。
涉性騷嚴重停職停薪 勞動部:會擬訂指引
民進黨爆發性騷擾吃案後,民進黨政府就急著通過「性別平等工作法」,三讀通過的法案中賦予雇主權利,只要認定性騷擾被申訴人具權勢地位、情節重大,就可先暫時停止或調整被申訴人職務、且不發給其停職期間薪資,有勞團憂心,薪資是勞工用來維持家庭生活所需,恐有雇主濫用此法、挾怨報復;且相較公務員停職時仍有薪水、勞工卻是連帶停薪,呼籲勞動部訂具體指引,以免衍生更多爭議。性別平等工作法首創勞動法令中雇主可命勞工停職機制,只要雇主認定具有權勢關係、情節重大,無論有無申訴,就可要求嫌疑人停職、且不給薪水,事後調查,若有性騷擾情事,雇主除可不給薪水,情節重大甚至可以直接解雇,還不用發給資遣費。「大家都支持性別平等」,不過,有工會幹部認為事件仍應「無罪推論」,性工法卻給予雇主在調查期間的「停職權利」、還不用經過地方政府核備,要如何認定情節重大,「難道要由雇主自由心證嗎?」該工會幹部強調,薪資收入對勞工及其家庭十分重要,擔心雇主會針對性地對「不合作的勞工」使用,藉此威逼勞工乖乖聽老闆的話。呼籲勞動部應訂定相關指引供雇主參考,以免雇主濫用。此外,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郭玲惠指出,此法條原盼比照性別平等教育法中的停職規範,但相較於公務員遭停職後,機關仍可發放其薪水,勞工遭停職時卻是連帶停薪。銘傳大學法律系教授劉士豪表示,雇主要判斷情節重大、權勢型才能讓涉案勞工停職,否則恐違反勞動法令,但性騷擾個案差別性大,要如何判斷標準?呼籲應透過更多宣導及教育讓雇主知道如何使用。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說,此法條是給予雇主在情節重大性騷擾案件於調查期間「停職權利」,但雇主也可採取如調離非主管職等調整職務方法,且事後如果認定性騷擾非屬實的話,雇主仍要歸還勞工薪資。至於是否會有指引供雇主認定何為情節重大?黃維琛表示,會研擬於性騷擾防治指引中訂定,供雇主參考。
颱風假等同於無薪假? 勞動部:雇主宜不扣工資
27日因受中颱杜蘇芮影響,全台共有7個縣市放颱風假,而是否颱風假等同於無薪假?勞動部指出,勞工的「工作地」、「居住地」、「上班必經途中」之中的任一轄區首長,若已通知停班,勞工因而未出勤、雇主宜不扣工資,同時不得視員工為曠職、遲到,或強迫勞工請事假或其他不利勞工的處分。勞動部表示,若是勞工應雇主要求而出勤,雇方除了應照給當日工資,也宜再加給勞工工資,並且應提供交通工具、補貼,或其他相關協助。此外,若是雇主沒有依「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實施,而違反《勞動基準法》,則可處以新臺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也建議,勞資雙方想避免爭議,最好在天災發生前,就先於勞動契約、團體協約中約定,或在工作規則中規定,當天勞方是否要出勤、出勤薪資等,而如果後續有爭議,都可洽各縣市勞動主管機關,勞動部也已在官網設置「天然災害勞工出勤權益」專區,詳情內容可至專頁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