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越宏
」 陳明文 黃越宏兒養豬場貸1.3億「補助涉貪」?陳明文告中天被打臉 北檢全案不起訴
民進黨前立委陳明文去年遭爆以兒子陳冠廷名義貸款1億元蓋養豬場,引發軒然大波,陳明文不滿中天粉專「民間特偵組」刊出文章及影片,質疑「陳明文父子豬農事業,農委會溢助?」陳提告中天新聞部賴姓製作人加重誹謗罪及違反《選罷法》,台北地檢署7日「打臉」陳明文,認為中天確有採訪陳明文父子及當地豬農,報導內容並非憑空捏造,且陳時任立委,補助是否涉及不法,屬可受公評事項,全案不起訴處分。陳明文因2011年間3000萬元購買嘉義縣竹崎鄉山子門段61-3、61-6及61-7地號共3筆土地,該3筆土地原本是舊式養豬場,陳明文買下後登記在兒子陳冠廷名下。但不久3筆土地於2011年11月25日、2022年4月22日及2023年4月21日分別向竹崎鄉農會設定抵押貸款新台幣2500萬元、9200萬元及1900萬元,合計設定抵押貸款1.3億元,引發各界關注。「司法改革黨」黨主席張靜律師、資深媒體人黃越宏曾赴最高檢察署告發陳明文。去年7月22日,中天電視臉書粉絲專頁「民間特偵組」刊出標題「補助涉貪」、影片題目「陳明文父子豬農事業,農委會溢助?」陳明文向刑事局提告中天新聞部節目開發中心賴姓主任製作人加重誹謗、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罪。檢方調查時,賴女表示,各新聞台都有報導此事,依據各新聞報導、採訪陳明文父子本人及駐地記者的採訪影片,還有農委會主委的聲明,所做的綜合報導,加上張靜、黃越宏曾赴最高檢告發陳明文等人圖利、背信罪,報導內容並無不法。檢方勘驗中天及各大新聞台的新聞影片,認為中天確有採訪陳明文父子及雲林蔡姓豬農,報導內容並非徒託空言、憑空捏造,賴女有相當理由確信報導內容為真實,並為相當程度之評論,沒有誹謗及意圖使人不當選罪的犯意。而且陳明文時任立委,其作為、人格、誠信,均為民眾所關心,且與公共利益有關,屬可受公評之事項,不構成誹謗及意圖使人不當選罪之要件,賴女罪嫌不足,予不起訴處分。PTT鄉民表示「法院認證」、「才貪1億有很多嗎?11萬比較嚴重吧」、「明文規定耶」、「法院認證,檢調不用查?什麼台灣狗屎司法」、「其他農民貸的到1億嗎?真不虧有黨證」、「這算法院認證貪一億了?檢察官又睡著了」、「借貸關係而已,大阿哥都不知道家裡有錢」、「中天是不是官司勝率最高的電視台啊?」、「被認證了塔綠班,再說沒有貪污啊」、「丟300萬,都不報警的有錢人會貪這?」酸爆陳明文。
被爆「以兒名字貸款上億元」怒告中天 北檢打臉陳明文:時任立委可受公評
民進黨前立委陳明文去年遭爆以兒子陳冠廷名義貸款1億元蓋養豬場,引發軒然大波,陳明文不滿中天電視臉書粉絲專頁「民間特偵組」刊出文章及影片,質疑「陳明文父子豬農事業,農委會溢助?」,陳提告中天新聞部賴姓製作人加重誹謗罪及違反《選罷法》,台北地檢署7日「打臉」陳明文,認為中天確有採訪陳明文父子及當地豬農,報導內容並非憑空捏造,且陳時任立委,補助是否涉及不法,屬於可受公評事項,全案不起訴處分。陳明文因2011年間以新台幣3000萬元購買嘉義縣竹崎鄉山子門段61-3、61-6及61-7地號共3筆土地,該3筆土地原本是舊式養豬場,陳明文買下這3筆土地後登記在兒子陳冠廷名下。但不久3筆土地於2011年11月25日、2022年4月22日及2023年4月21日分別向竹崎鄉農會設定抵押貸款新台幣2500萬元、9200萬元及1900萬元,合計設定抵押貸款1.3億元,引發各界關注。「司法改革黨」黨主席張靜律師、資深媒體人黃越宏曾赴最高檢察署告發陳明文。去年7月22日,中天電視臉書粉絲專頁「民間特偵組」刊出標題「補助涉貪」、影片題目「陳明文父子豬農事業,農委會溢助?」,陳明文向刑事局提告中天新聞部節目開發中心賴姓主任製作人加重誹謗、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罪。檢方調查時,賴女表示,各新聞台都有報導此事,依據各新聞報導、採訪陳明文父子本人及駐地記者的採訪影片,還有農委會主委的聲明,所做的綜合報導,加上張靜、黃越宏曾赴最高檢告發陳明文等人圖利、背信罪,報導內容並無不法。檢方勘驗中天及各大新聞台的新聞影片,認為中天確有採訪陳明文父子及雲林蔡姓豬農,報導內容並非徒託空言、憑空捏造,賴女有相當理由確信報導內容為真實,並為相當程度之評論,沒有誹謗及意圖使人不當選罪的犯意。而且陳明文時任立委,其作為、人格、誠信,均為民眾所關心,且與公共利益有關,屬可受公評之事項,不構成誹謗及意圖使人不當選罪之要件,賴女罪嫌不足,予不起訴處分。
陳明文父子養豬場涉超貸圖利 高檢署發交嘉義地檢署偵辦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遭爆以兒子陳冠廷名義貸款1億元蓋養豬場,「司法改革黨」黨主席張靜律師、資深媒體人黃越宏赴最高檢察署告發陳明文、陳冠廷、農委會承辦人、竹崎鄉農會總幹事涉嫌圖利、背信等罪,由於陳明文是總統蔡英文競選時重要支持者,引發社會關注。高檢署今(25日)表示,已接獲最高檢函文,發交嘉義地檢署依法偵處。據了解,嘉檢將分「他字案」查明,陳明文父子將列「他字案」被告。陳明文日前指出,兒子陳冠廷所經營新式養豬畜牧場,貸款均依法令辦理,所獲得補助,也屬於《公務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基於法定身分依法令規定申請之補助」規定,完全合法。陳冠廷方面先前也回應,指控均非事實,相關疑問均已澄清,希望有心人士不要濫用司法資源,一切證據皆可受公開檢驗,並尊重司法調查。張靜、黃越宏認為農委會、竹崎鄉農會辦理陳氏父子貸款案時疑涉違法超貸等情事,7月11日前往最高檢察署告發陳明文、陳冠廷等人,指陳明文父子以3000萬元購買嘉義縣竹崎鄉山子門段61-3、61-6及61-7地號3筆土地,竟能設定抵押貸款共1.3億元。張靜、黃越宏質疑竹崎鄉農會處理陳氏父子貸款案,為何值錢建物不設抵押,是否涉有超額貸款?有無涉犯背信犯行?農委會「百億基金輔導補助款」明定公職人員不得申請,為何陳家父子能夠違法取得?是否涉及圖利?請求檢方盡速介入偵辦釐清。最高檢認為嘉義地檢署、台北地檢署對本案均具有管轄權,基於統一偵查事權,避免爭議,認為宜由高檢署協調偵查作為,因此將告發狀轉交高檢署,請高檢署審酌後發交相關地檢署偵處。高檢署接獲最高檢函文後,已將本案發交嘉義地檢署偵處。
遭控為妻關說邱太三告贏了 名嘴賠80萬還要刊判決文
陸委會主委邱太三6年前擔任法務部長時,因不滿名嘴黃越宏指他為妻子宋富美關說回任法官,他怒斥「寧信有鬼,不信瞎掰名嘴」提告求償,去年最高法院判黃須賠償80萬元確定,回復名譽部分,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判決黃須在報紙頭版刊登邱的勝訴啟事1天。可上訴。黃男2017年5月在電視談話性節目中,接連爆料邱太三涉關說,讓前法官妻子宋富美再回任法官,邱舉行「反擊」記者會說明,並對黃越宏提告並求償300萬元與在中國時報等報紙,刊登道歉啟事。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黃男賠償80萬元並登報道歉,二審高院逆轉改判黃男免賠及道歉,但遭最高法院廢棄發回後,高院更一審認為,黃辯稱有向司法院退休高層人士、立法委員幕僚等相關人員求證,已盡查證義務,但未舉證說明其有合理查證之行為。更一審指出,黃男辯稱柯建銘每次召開政黨協商,會施壓司法院,司法院才破例讓邱太三配偶在55歲回任法官等語,也未舉證以實其說,均難以採信,黃越宏的文字及言論稱邱太三以特權施壓再任案,屬未盡合理查證。更一審表示,黃越宏的文字及言論,客觀上已足令閱聽大眾產生邱太三利用自身影響力干預司法人事議案之負面印象,足以對邱太三社會上之名譽有所質疑或貶抑,判決黃須賠償80萬元,並登報道歉;判賠80萬部分,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回復名譽部分,更二審認為邱當時擔任法務部長,為知名之政治公眾人物,牽涉其所任公職與司法人事作業等公共利益,單純之金錢賠償尚不足以填補他所受損害,判決黃須在報紙全國頭版刊登勝訴啟事1天。
「行賄法官有行情」? 司法院研議追究名嘴民刑責任
資深媒體人黃越宏日前在電視節目指「行賄法官有基本行情」,司法院氣得跳起來,發新聞稿澄清,強調絕不寬貸害群之馬,但也不容許有心人士為自身利益,污衊司法,已函請高雄地檢署分案調查。黃則不滿司法院將研議追究他的「民刑事責任」,今向台北地檢署遞狀控告司法院長許宗力誹謗。黃越宏於告訴狀上指出,許宗力身為司法院長,成天坐在辦公室吹冷氣,不思如何司法改革,昨天卻發佈新聞,指摘他為「污衊司法的清廉公正,已函請高雄地檢署分案調查」、「若其所述並非真實,司法院亦表達最嚴厲之譴責,並研議追究其民刑事責任」;黃認為許此舉已涉及誹謗。黃越宏指出,他在電視上說的,是指「行情」,就像黑道買賣非法槍枝,有其固定行情,警察豈能聽到有人論述黑槍行情,就要求論述者必須要交出黑槍?司法院這種邏輯,難怪許宗力擔任司法院長以來,司法公信力不但不彰,百姓更是怨聲四起。司法院昨天發新聞稿指出,黃越宏於電視台財經新聞節目指稱,行賄法官有基本行情,並有法官向擔任司法黃牛而被訴的律師索賄等事,聲稱所述「都是有名有姓的」、「這都是千真萬確」等語。司法院回應自稱對少數害群之馬,絕不寬貸,但不容有心人士虛構事實,污衊司法。
指邱太三為妻關說被告加重誹謗 黃越宏無罪確定
前法務部長邱太三不滿媒體人黃越宏透過電視節目及撰寫文章指摘他關說妻子回任法官,遂自訴加重誹謗,被告的黃越宏一審被判拘役50日,但二審高院今天改判無罪定讞。邱太三擔任法務部長期間,媒體人黃越宏於2017年4月間,透過文章及電視節目指摘他於2011年找陳瑞仁檢察官利用法官法政黨協商機會,向司法院關說,讓當時離職的妻子宋富美順利回任法官,因而控告黃越宏誹謗。黃越宏稱,宋富美回任法官時年屆55歲,就他的瞭解,超過50歲以上,不論是院檢都不太考慮,而且也沒有人像宋富美剛好在最後1年回任,還順利派任台中地院,根據這些事實確認宋富美回任法官享有很多例外或特殊的情形。一審法院認為,黃越宏未經詳實確認或提出合理根據,僅憑自己無端臆測,即悍然透過報紙、電視節目公開具體指摘邱太三向司法院關說,使妻子回任法官,已逾越言論自由範圍,依誹謗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黃越宏不服上訴,二審高院合議庭認為,黃越宏無法知悉司法與立法機關法案磋商過程、司法機關對法官派任地點的原因,應認定黃越宏有相當理由確信其所推論的內容為真實,難認有惡意,且報導事項也非僅涉及私德,而是有關公共利益,不構成誹謗罪,今天改判無罪,不得上訴而確定。
錢從家裡帶出來 陳明文:提誣告、誹謗
高鐵北上列車3日發現一個裝有300萬現金的行李箱,經查失主是民進黨陳明文,引發關注;資深媒體人黃越宏認為陳明文父子洗錢,至北檢告發。對此陳明文5日現身表示,會將資料提供給法官,針對提告者提出誣告、誹謗捍衛清白。事發第一時間,陳明文兒子陳政廷指出,這筆錢是父親特別坐高鐵北上欲給他創業用的,2人看好台灣珍奶在菲律賓的發展,希望把珍奶推廣到東南亞,順便彌補之前母親開設手搖店沒能繼續經營下去的遺憾。同時他也拿出購買器材單據證明沒說謊,希望外界不要有諸多揣測。資深媒體人黃越宏向北檢告發。(圖/中時資料照)不過資深媒體人黃越宏仍對此提出質疑,認為陳明文父子洗錢,4日一早至台北地檢署告發陳明文、陳政廷父子涉嫌洗錢。對此陳明文5日現身回應,錢是從家裡帶出來的,監視器畫面都有清楚錄下,而錢是分次從銀行提領出的,都有紀錄可以去查,已經將相關資料交給律師,會對提告的人提出誣告、誹謗。陳明文服務處幕僚則強調,絕對沒有外界揣測在高鐵上金錢交易,陳明文已提供相關證據給法院;金錢來源絕對沒有所謂的政治獻金、不當來源,最後也絕對沒有要把錢帶出海關出境、和贈與稅、申報不實等問題的疑慮,請有心人勿再炒作、不當解讀。
陳明文高鐵遺失3百萬 兒子說要到菲律賓開「珍奶店」所用
高鐵拾獲的300萬元現金行李箱,經查屬民進黨籍立委陳明文所有,他說是給次子開珍珠奶茶店之用,而其次子陳政廷也出面證實,但資深媒體人黃越宏對此提出質疑,認為陳明文父子洗錢,今早至台北地檢署告發陳明文、陳政廷父子涉嫌洗錢。民進黨籍立委陳明文昨天下午在高鐵上遺失1只裝有300萬現金的行李箱,事後順利找回,但帶著鉅款現金趴趴走,引起諸多聯想,且陳為民進黨英系龍頭,外界質疑聲浪不斷。陳明文次子陳政廷昨天迅速出面澄清,聲稱他打算去菲律賓經營珍奶手搖店,父親向母親拿錢,以行李箱裝錢後北上要給他,但直至父子倆中午碰面用餐時,父親才突想到行李箱丟在高鐵上忘了拿,於是他趕去高鐵找,所幸錢有找回來。陳政廷說,他沒有信用卡,在菲律賓亦沒有戶頭,300萬是用來付台灣廠商設備、原物料及外幣開戶費用,不是全部都帶去菲律賓,費用包含代辦申請菲律賓的公司設立,並且要做市場調查、採買煮茶設備等等。
【政治版塊漂移3】政治版塊漂移 沒人是乾淨的!扁律師:民進黨如賊窩
民進黨在「網內互打」初選結束後,究竟能否團結一致,受到各方關注。目前有不少支持者替賴清德打抱不平,怒嗆「初選不公平」,對此,律師鄭文龍、《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等人就發表聯合聲明痛批:「簡單說,民進黨已成黑幫式的詐騙集團,黨內上上下下都淪為小偷,一路偷樑換柱:偷走正義、公平,偷換了初選規則,取消了程序正義,抽空了民主、進步價值。」他們甚至還痛罵「從蔡英文以下,沒人是?淨的,沒人可以一邊洗手一邊說:那檔髒事與我無關。民進黨宛如賊窩。」面對這些紛擾,林宜正坦承「繼續安撫中」,畢竟贏得總統大選才是最終的目標。尤其許多民進黨支持者希望「蔡賴配」,因為1加1會大於2,小英和賴神的支持者族群大不相同,唯有合作才能讓民進黨取得最多數的支持。「以此次民調數據觀察,英粉跟柯粉重疊的部分多在年輕選民。但在40歲以下年輕選民的部份,蔡英文還是有贏面的。」值得留意的是,此次的民進黨初選民調結果,蔡英文意外地領先藍營的韓國瑜和無黨籍的柯P,不少人卻認為值得懷疑。對此,林宜正直言,這次的民調,不能算是常態的民調,因為民進黨支持者都在等電話,藍營支持者或中間選民無論接聽率與回答率都會偏低,民進黨只能將這次民調視為平手而已。(《周刊王》政治組)更多精采內容,詳見最新出刊271期《周刊王》和2157期《時報周刊》。《周刊王》與《時報周刊》聯姻,一套雙雜誌「旺透價39元」,2019/06/19全省4大超商、全聯及美廉社強勢上架。雜誌內附超商折價券,幫您激省378元,粉絲切勿錯過。想追蹤周刊王最勁爆消息,請進最新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119wantweekly 想掌握最Fashion、最IN的娛樂流行資訊,請點讚時報周刊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want.ctw/
《鏡週刊》烏龍爆料連登12篇 文大董座:狗仔頭裴偉惡意抹黑告到底
私立文化大學(文大)校長遴選爭議持續延燒,文大董事長張鏡湖指控,號稱「狗仔頭」的《鏡週刊》社長裴偉,與「反張(張鏡湖)派」董事合作多次,1月至今,連登12篇不實報導惡意抹黑,連張鏡湖已過世33年的父親都遭受波及,無法好好闔眼長眠。張鏡湖目前已正式狀告裴偉及撰稿記者,誓言拖著91歲的老命訴訟到底!文大校長遴選爭議延燒近半年,「反張(張鏡湖)派」與「挺張派」持續纏鬥,導致校長當選人、台科大資管系特聘教授盧希鵬遲遲無法上任,部分文大教職員日前更發起「THE BETTER US」活動,呼籲教育部儘快解散董事會,儼然就是一場「文大之亂」。為利益 疑結合有心人據悉,「反張派」原本計畫在4月23日的董事會,繼續執行部分文大教職員口中的「攔湖行動」(拔掉張鏡湖的董事長一職),未料2位「反張派」董事李傳洪、林國賢當日卻未出席,並辭去董事職務,董事會因此通過「挺張派」的前校長李天任回任案,直接槓上「反張派」的盧希鵬,造成文大校長「鬧雙胞」,且連4月25日計畫主攻「攔湖行動」的董事會也胎死腹中。目前文大校長由教務長王淑音暫時代理。就在「文大之亂」剪不斷、理還亂之際,《鏡週刊》4月27日又以大篇幅報導,直指張鏡湖與文大董事間的交惡導火線,是因為張鏡湖去年7月以「強化教學研究空間」為由,挪用校務基金,購置文大創辦人張其昀(張鏡湖父親)墓地的產權。張鏡湖得知後相當憤怒,認為《鏡週刊》的惡意抹黑也是造成「文大之亂」的主因之一。張鏡湖指出,自1月15日起,《鏡週刊》連續在紙本及網路上,以「文大我家的」等標題,刊登12篇不實報導,影射他將文大視為家族產業,並據為己有,「我從沒有計畫要扶植自己的女兒(張海燕)接掌文化大學,我向來主張,只要學經歷夠資格,有足夠能力治校的人,未來都可能成為學校的領導人。」「這次文大校長遴選,我從未對盧希鵬講過一句批評或不好聽的話,純粹只是針對遴選過程中,董事刻意操作的不公平過程提出質疑。但《鏡週刊》竟然利用報導,一次又一次將我塑造成是自私自利,利用董事長職權力保家產的錯誤印象,很明顯就是刻意的。」月前張鏡湖已根據這12篇報導,狀告《鏡週刊》社長裴偉及撰稿記者涉嫌加重毀謗、妨害名譽,他痛斥,裴偉為了個人利益,竟結合特定人士,刻意執行令大眾誤解的不實報導,且宛如連續劇一樣,不停的進行抹黑,「我一定要透過法律制裁這些惡意人士。」扯亡父 指鹿為馬瞎掰針對遭《鏡週刊》指控涉嫌挪用公款,購置父親墓地產權一事,張鏡湖澄清,他父親過世已經快33年,完全是無中生有,「文大教學與校務向來分得很清楚,我從來未聽聞此事,更別說去操弄主導,他們(《鏡週刊》)也從未問過我回應,完全是斷章取義的烏龍。」「在(文大校長)遴選過程中抹黑我還不夠,竟然連我父親也要牽扯進來,實在讓人忍無可忍。」本刊調查,張鏡湖父親的墓地由文大總務長施登山負責。面對本刊詢問,施登山指出,「那塊山坡地大約2,500坪,《鏡週刊》竟只寫150坪,一開始就錯了,內容更毫無真實性。」他強調,張鏡湖幾十年來,不曾詢問過父親的墓地,更別說主導,《鏡週刊》完全沒有實據,簡直是指鹿為馬,錯誤百出!施登山解釋,文大40多年前(1975年)要擴建校園時,就買下該塊土地,當時張鏡湖父親還在世,後來他過世後,文大在該塊土地規劃近百坪,蓋成他的墓園,「文大是向一名張姓地主購買,2,500坪共分成4個地號,包括文教、道路及2處農地(山坡地保護區)。」據了解,由於文大向張姓地主購得土地後,礙於當時法令規定財團法人不能買賣農地,所以遲遲無法辦理土地登記,卻也間接衍生出日後的爭議,包括張鏡湖父親的墓園,「張姓地主過世後,由2位兒子繼承這塊土地,雖然後來法令鬆綁,文大可以辦理土地登記,然而,2位兒子卻不願承認父親與文大的交易,因此卡了好幾年。」施登山指出。鏡週刊 誤解相關法令施登山接著表示,張姓地主的小兒子過世後,因涉及遺產稅等問題,大兒子與文大鬧上法院,最後法院判決文大共同持份,擁有一半產權。「去年大兒子辭世,土地由孩子繼承,文大為了因應未來的校園擴建計畫,於是和對方展開談判。教育部是以整體校地來檢討學校容積率,所以校地愈大,容積率愈高,這就是我們要購回另一半土地的理由,根本不是單看一塊地。」根據公告現值,張家後代持有的1,250坪土地,市值約新台幣5億元,不過,其中只有500坪是文教用地。因此,雙方幾經協商後,同意以「購買加捐贈」的方式完成交易,文大最後以新台幣6,000萬元買到1,250坪土地,「我們認為以6,000萬元買到市價5億元的土地,非常划算,才提給董事會確認,沒想到一件好事,結果竟被周刊(《鏡週刊》)抹黑。」施登山說。施登山強調,「周刊(《鏡週刊》)說這塊地過於狹長而無法興建校舍,突顯他們對教育部法令根本不了解。另外,張鏡湖父親的墓園30多年前就存在,而且占地不到百坪,卻被抹黑成為花6,000萬元去買150坪墓地,根本就是顛倒是非,文大是用6,000萬元買到1,250坪的土地。」對於父親的墓地遭《鏡週刊》抹黑,張鏡湖無奈表示,自從校長遴選以來,每次召開董事會後,就有人立刻將會議資料提供給《鏡週刊》,報導內容卻每每斷章取義,從未查證,只是不停抹黑他,明顯是《鏡週刊》社長裴偉在特定人士授意下,把媒體當成打手,「根本就是共謀龐大的校產而來,請問裴偉和這些人是什麼關係?」搞烏龍 小S首波受害其實,被媒體界稱為「狗仔頭」的裴偉,擔任《壹週刊》總編輯、社長期間,就爭議不斷,甚至創作假新聞,前後共扛了200多件官司,他在離開《壹週刊》、創辦《鏡週刊》前,還連續刊登多篇道歉啟事,對象包括前副總統吳敦義等人。《壹週刊》初創時期,就以「露天搖頭性愛派對」為題,誣指藝人小S等人參加染毒的別墅泳池趴,等同利用煽情的假新聞打知名度、衝銷量,遭最高法院判刑定讞。此外,裴偉離開《壹週刊》前,《壹週刊》更因報導復興航空(復航)的「澎湖空難」與「南港空難」,鬧得滿城風雨,資深媒體人黃越宏公開痛批,裴偉的「沉淪」與「墮落」,造就一起令人不齒的媒體醜聞案,原來新聞並非「造假」而是「買賣」,更虧裴偉從《壹週刊》離職到《鏡週刊》擔任社長,根本就是「被創業」(被迫創業),而裴偉在新聞下標偏愛「關說」一詞,「莫非本身有此偏好?」當時,《壹週刊》指稱復航的失事客機原本就有瑕疵,恐造成失速墜毀。不過,檢方指出,《壹週刊》在報導前,裴偉與復航董事長林明昇已私下談好空難報導方向,復航並2度掏錢讓《壹週刊》記者到泰國參加模擬機測試,因此懷疑該篇報導是為了替復興航空卸責。為了挽回聲譽,《壹週刊》公開反擊檢方,表示採訪過程中的食宿、模擬機費用都是《壹週刊》支付,且報導是記者主動要做,更咬定檢方的說法只是要撇清沒有洩密,並向法務部嚴正抗議,但此動作被其他媒體解讀為「第四權施壓」。離開待了16年的《壹週刊》後,裴偉創辦《鏡週刊》,只是1年多來,又鬧出許多烏龍報導(詳見「裴偉《鏡週刊》烏龍一堆」表格),這次在文大校長遴選爭議中,《鏡週刊》又遭控伸出黑手搞烏龍,裴偉心中的「第四權」,似乎已成了快速豪取利益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