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錫富
」蔡總統赴彰化大動作維安 退休警崩潰:搞到看精神科
反年金改革的退休巡佐黃錫富,前年因向蔡總統車隊陳情抗議,與員警發生推擠遭法辦。不過,彰化地院以警方碰瓷辦案,判決無罪,黃錫富今在國民黨立委葉毓蘭陪同出面控訴,只要蔡英文總統到彰化,家門口就被一堆警察站崗,還告知他不能出門,搞得他現在都在看精神科,呼籲警方不要再聽上級命令,一定要依法行政。黃錫富指出,當天拿著陳情書要去陳情,明確請總統府接待,但不被理會,還動用21名警察把他包圍住,眼看蔡總統車隊將離開,因此拿起汽笛喇叭追上,結果被警察包圍上去,從頭到尾都是員警推擠他,結果他卻被指控妨害公務,推倒員警造成手指受傷。黃錫富說,該事件後只要蔡英文到彰化,他家門口就出現一堆警察,還告知不能出門,這是警察該做的事情嗎?更離譜的是,警察還會逼車將他攔下,詢問後得知是上級交代,警方迫害人權做法,搞到他現在已經在看精神科。葉毓蘭痛批,不同於過去馬前總統時代維安,是看的到、聽的到、打不到,蔡總統上任後卻變成聽不到、看不到、打不到,大動員警力協助維安,甚至要求員警陷害陳抗人入罪,非常不可取。律師背景的藍委林思銘說,對於政府執政提出批評屬於言論自由範疇,民進黨過去在野時期常走上街頭抗議,執政後換腦袋,不斷侵害言論自由,中天新聞台被關閉就是最好例子,這次事件要求警政署不能護短,要求把違法人員移送法辦,保障民眾陳抗權益。
37支攝影機還原真相!退休警反年改⋯分局長指示下屬「假跌倒」以逮捕
退休警員黃錫富因反對年金改革,前年多次向蔡總統車隊陳情抗議,發生推擠遭法辦,彰化地院本案審判長簡璽容勘驗警方37支密錄器與攝影機影像,發現警分局長竟指示現場員警被推擠就順勢跌倒,以便將陳抗者依現行犯逮捕。判決書中痛批來自高層的指示和壓力,傷害了基層員警及國家的執法公信力,判決黃男無罪。但也提醒基層員警,應恪遵的對象,唯有「國家的憲法與法令」。蔡英文前年競選連任時,反年改的退休軍警拔菜團體如影隨形,總統府、國安局為維安,要求當地警力高度戒備,把陳抗區愈排愈遠,避免陳抗者鳴笛干擾車隊。前年10月16日,蔡英文至彰化社頭天門宮參拜,同年11月16日在員林成立蔡英文陳素月聯合競選總部時,黃男均帶著汽笛獨自到場抗議,與警方推擠,遭田中、員林警方依妨害公務、傷害等現行犯移送法辦,並遭檢方起訴。但兩案審判長余仕明、簡璽容皆認為,證據不足以證明被告犯罪而判決無罪,簡璽容更在判決書登載警方錄影畫面截圖,以長達29頁篇幅詳述無罪判決理由,痛批國安、警界執法不正當。判決書指出,黃男是彰化縣退休警消協會及反年金改革人士,前年11月16日中午,在員林市中山路與員林大道7段路口,持汽笛喇叭等候總統車隊返程,欲鳴笛抗議並攔車陳情,7名員警上前團團包圍,過程中黃男推倒洪姓警員,並導致另名楊姓督察員在搶奪、撥掉汽笛喇叭頭時,右食指被割破皮受傷,遭檢警認定涉犯妨害公務、傷害等罪。但法官勘驗警方所提供的37支攝影機、密錄器影像檔,發現時任員林分局長洪文宏曾打電話聯絡現場指揮官及所長,告知「如果有推擠就跌倒,直接用現行犯逮捕」。林姓分駐所長出庭證稱,分局長於勤前教育時指示,要圈圍陳抗者,不要有搶奪、推擠的暴力行為,若圈圍過程遭推擠或壓迫,就順勢倒地,保護同仁權益。彰化縣警局督察科楊姓督察員也稱,雖未參加勤教,但有接到指示要轉達分區指揮官,若被告當場推擠同仁,同仁就直接跌倒。法官勘驗過影像檔案後認為,無法排除洪姓警員是配合上級指示順勢跌倒,楊姓督察員則因一再出手碰觸被告、試圖阻止按鳴喇叭導致自己受傷,黃男行為僅屬消極、被動的反射性防禦動作,難認有對2人妨害公務與傷害的積極主觀犯意,基於「罪證有疑、利於被告」法則,判黃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