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戶
」 黑戶寶寶 黑戶 移工 楊婕妤 遣返無戶籍「黑戶寶寶」協尋中 有15歲小孩未曾上過學
新竹1名外籍看護工在房間獨自產子的影片在網路上瘋傳,引發熱議。據勞動部統計,移工在台生子的件數不斷增加,2018年領取生育給付有974人,2022年飆升達4773人,而無戶籍「黑戶寶寶」仍有705名在協尋中。關愛之家創辦人楊婕妤認為,應該把移工視成國人對待,避免有失聯問題。台灣在開放引進移工初期,曾有「禁孕條款」,所以有人生子後遺棄或是失聯,孩子成為無戶籍的黑戶寶寶, 政府2015年取消妊娠檢查,並明文禁止雇主以移工懷孕為由終止聘雇契約,但仍有女性移工因擔心懷孕被送回國,選擇失聯。楊婕妤說,未來會有更多移工寶寶需要安置,她認為,合法移工的孩子就醫、就學沒有太大問題,只要雇主同意,不少案例是同住,例如有鄉下阿嬤與看護相依為命,認為家中多個小孩也不錯;有廠工每天接送小孩上下學、至今已小學3年級。不過,也有很多移工失聯後生下孩子,為了養家、賺錢留在台灣,但孩子除非特案處理,否則難以就醫、就學,甚至有未曾上過學的15歲移工孩子滯留在台灣。勞動部調查指出,懷孕移工中非預期性懷孕高達50%,1項委外訪問的調查更發現,這些女性移工如果懷孕,僅有16.4%會把子女留在台灣照顧,而考慮回國原因中,以沒有人幫忙照顧小孩占了63.2%、無法負擔原有工作則有33.1%,另有28.6%是無法負擔育兒費用。在實際訪問在台有懷孕經驗的68名移工中,懷孕的移工有38.2%選擇回國,也有30.9%維持同雇主及工作內容,但有1.5%遭強迫解約。勞動部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蘇裕國說,目前全台已成立3處婦幼諮詢服務中心,提供合法移工暫置其子女,今年至今已提供200人次,由於在台養育孩子成本相對其母國較高,因此約有7至8成移工在台生子後選擇返國。所以,除盡速訂定相關權益指引之外,考量非預期性懷孕比率高,將積極宣導避孕教育。
無國籍人球1/國籍法修法解套機構監護黑戶寶寶 無國籍新二代仍成法律局外人
立法院三讀通過《國籍法》修正案,目前由機構負責監護的無國籍「黑戶寶寶」,未來機構監護人將可以主動為其申請歸化為中華民國國籍,徹底解決黑戶寶寶的身份問題。台灣在台移工超過76萬名,其中約40萬為女性移工,失聯移工逾8.6萬名。部份移工來台期間與外籍人士或同國籍移工發生情愫,進而生下小孩。依現行《國籍法》規定,除非父母不可考或均無國籍者的前提下,出生者才能具備中華民國國籍,因此前述的狀況下,許多小孩出生後並不能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而成為黑戶寶寶。為了解決黑戶寶寶的權益爭議,這次《國籍法》修正包含保障無國籍兒少得由機構監護者主動協助申請歸化;也因應《民法》成年年齡下調為18歲,「未成年依親歸化」同時修正明定為「未婚且未滿18歲」;此外,為加強延攬及留用各產業的優秀人才,以及即將到來的國際賽,洋將申請歸化的限制也放寬只要居留年限合計2年。對此,民進黨立委王美惠表示,修法不只是為了替運動選手歸化台灣困境解套,還會提升台灣的國際競爭力、避免台灣在全球化的時代中,錯失攬才的先機。民眾黨立委麥玉珍指出,台灣有許多「黑戶寶寶」,即移工生的孩子或父母不詳將小孩遺棄在社福機構,而現行《國籍法》規定,無國籍兒少僅可由國人養父、養母代為申請歸化,但實際上很多黑戶寶寶在法律上處於一種灰色地帶,無法歸化台中華民國國籍,因此,這次修正《國籍法》第四條規定,授權社會福利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為其監護人,也可代為申請歸化我國國籍。但麥玉珍也提到,台灣仍有一群嫁過來的新住民,因舊的《國籍法》規定,申請歸化台灣須先放棄原國籍,在申請期間卻與丈夫離婚,導致她取得台灣身分證失敗,但也無法返回原籍國,處於一種無國籍的狀態,因此,她們就成了「黑夫人」。而這些無國籍者在台灣約有100多人,以越南籍人數最多。台灣目前約有60萬名新住民,也為台灣的注入新的活力與人口紅利,如何保障新住民與之二代的權益不容忽視。(圖/非當事人;移民署提供)麥玉珍分享她曾經協助過因《國籍法》舊法受害成為無國籍者的個案。一名越南籍新住民小晴(化名)嫁來台灣,在申請歸化台灣期間,因為受不了丈夫家暴而離婚,造成申請台灣身分證失敗,但因為她已放棄越南籍,礙於越南國家規定,基本上只要放棄了就無法回復,能回復的案例少之又少,甚至都要等上十幾二十年才能盼得一線生機,小晴就此成了無國籍者,在台流浪,也因為沒身份而遲遲無法取得合法工作機會,只能到處打黑工。只是小晴後來在網路上結識一位在台做生意的馬來西亞籍網友,兩人在一起後,生了兩個小孩,但因為父親是馬來西亞人,母親無國籍,這兩個小孩既沒辦法入台灣籍,也無法回去馬來西亞,因為小孩與小晴都沒有護照和身份。對此,麥玉珍表示,所謂的「黑戶寶寶」是針對沒有人認養或是被遺棄的小孩,目前也修法保障這些小孩未來也能取得國籍,但若像該個案在舊法框架下,明知小孩父母是誰,那這類的小孩是否也能歸化成為台灣人?目前政府雖然修了法令,仍是為德不卒,應該要順勢為這些人的困境解套。民眾黨立委麥玉珍表示,外界也許會認為新住民的不幸遭遇僅是個案,但少數也是人,所以她希望台灣的法令能更加明確保障新住民、新二代的權益。(圖/趙世勳攝)「沒有人保護,沒有人照顧,還被政府欺負。」麥玉珍直言,外界也許會認為這些僅是少數個案,但少數也是人,新住民不像台灣人一樣被重視,也沒有享有與台灣人一樣的權利,欠缺發聲的管道,因此,她建議除了《國籍法》要更加完善以外,也希望台灣有《新住民基本法》,甚至是新住民委員會,有專門的部會或法令規章,更加明確保障新住民、新二代的權益。此外,過去《國籍法》並未明定未成年者依親歸化的年齡,而該次修法為因應民法將成年規定下修為18歲,順勢修正將未成年依親歸化定為「未婚且未滿18歲」。麥玉珍說,在疫情期間,因為有國籍的人才享有優先打疫苗的權利,因此這些新住民或在國外的符合歸化台灣的人,才認知到國籍的重要性,過去未有明確年齡訂定,未滿20歲的人都能申請,現在國籍法修法反而限縮新二代歸化的權利,因此她希望替滿18歲至未滿20歲的人爭取權益,「不是開特例,而是拿回原享有的權利。」
《國籍法》修正條文三讀 黑戶寶寶歸化解套
立法院7日三讀通過《國籍法》部分修正條文,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這次修法主要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第7條保障兒童取得國籍權利,新增無國籍兒少被社福機關或機構監護者,可由其監護人主動協助申請歸化,以符兒少最佳利益;另強化延攬優秀外國人才誘因,放寬申請歸化居留年限為2年,同時增訂免徵殊勳人才歸化國籍許可證書規費,以感謝他們對我國的貢獻。林右昌說明,因應《民法》成年年齡調降為18歲,這次修法將條文涉及外國人「未婚未成年」部分,改為「未婚且未滿18歲」,以明確界定。另考量現行規定,無國籍兒少僅可由國人養父、養母代為申請歸化,為完備保障未成年兒童權益機制,這次新增由社會福利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為其監護人,也可代為申請歸化我國國籍。林右昌指出,面對國際人才競逐挑戰,為使優秀外來人士歸化我國更友善便利,這次修法放寬外國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居留年限,從現行的每年須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的事實繼續5年,放寬為繼續2年,或曾在我國領域內合法居留繼續5年以上,無須每年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另為感謝殊勳外籍人士長期在台居留奉獻,在醫療、社福、教育等領域,以及對偏遠鄉區的奉獻,這次增訂有「殊勳」於我國的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申請歸化免徵國籍許可證書規費1,200元。內政部指出,這次修法也配合地方制度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增訂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選公職人員,也就是區民代表會代表及區長,具外國國籍並擔任我國公職者,由直轄市政府解除其公職規定,以完備選舉制度。林右昌說明,這次《國籍法》的修正,將更完整落實政府保障兒童取得國籍的權利,以及加強延攬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力道,希望吸引更多優秀外國人才來台服務。
稽查30萬盞天燈僅靠3人 議員要求檢討人力
新北市1年約施放30萬盞天燈,《新北市天燈永續發展自治條例》草案推動天燈標章並收取永續發展費,每個標章預估收費20元以上,新北市議會2日審議,經發局長何怡明表示,費用待委員會審議討論,稽查人力暫估3名。議員質疑「3人有辦法稽查30萬盞天燈?」要求檢討人力,經發局補充,實際受稽查對象為在地販售天燈約30多家業者,並將與區公所及警察局、消防局等跨機關合作稽查,落實管理。《新北市天燈永續發展自治條例》草案2020年曾送議會審議,因議會屆期不續審,退還市府,今年再次提送議會,昨一讀通過送交法規會審查。何怡明表示,因天燈特性施放後無法溯源,燃燒後也有致災風險,天燈條例主要透過源頭管制方式,要求業者販售貼有標章的天燈,並為落實使用者付費,環境經濟永續發展,徵收天燈永續費,用於天燈施放衍生的問題,第一優先用於致災風險賠償,並挹注於地方商圈、永續創生。消防局長李清安指出,據統計2020至2024年天燈造成火災共19件,其中17件造成農作物受損,另2件住宅輕微損失。民進黨議員張維倩質疑,如有業者開著發財車去賣天燈可以嗎?還是規定一定要有商號才能販售?憂心天燈品質下降且黑戶業者易產生管理漏洞,另要求針對不同尺寸天燈應有不同收費級距,並質疑「3人有辦法稽查30萬盞天燈?」是要讓他們累死嗎?何怡明坦言,的確會造成第一線工作挑戰,上路前會沙盤推演,而天燈標章收費定價會在經發局的永續發展管理基金會委員會討論後確定,認為對市場天燈價格波動應不致於產生太大衝擊。無黨籍議員蘇泓欽表示,自治條例重視永續,因此天燈製作應使用環保材質,才不會造成當地生態危機。民進黨議員林裔綺認為,自治條例通過後的第1年基金可能尚未到位,如有致災賠償案件,市府應先以公務預算支出協助;民進黨議員黃淑君、張錦豪則要求未來稽查權責要分工清楚,避免各機關屆時互踢皮球。何怡明回應,會嚴謹分工確認。
修法保障「黑戶寶寶」 麥玉珍:擴大國籍歸化範圍
民眾黨立委麥玉珍29日針對《國籍法》修法提出建議,她指出,現行《國籍法》未規定未成年具體年齡,但《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導致18歲以上未滿20歲的年輕人歸化權益受侵害,尤其是在海外出生的人難以回到臺灣並取得臺灣國籍,甚至造成出現許多「黑戶寶寶」。麥玉珍主張,應將國籍法第四條與第七條,有關於歸化的申請限制涉及年齡規範,當中涉及外國人及無國籍人的部分,將原本的未成年定義擴大至20歲以下,因此,她強調,《國籍法》的修訂應更加靈活,應考慮到不同年齡和背景的人的需求,以確保每個認同台灣的人都能獲得公平的對待和保障。麥玉珍也提到,台灣有許多所謂的「黑戶寶寶」,包括移工生的孩子或新住民放棄國籍的情況,這些孩子在法律上處於一種灰色地帶,既無法歸化台灣國籍,也無法返回原籍國,處於一種無國籍的狀態,因此他們就成了「黑戶」或是「黑夫人」。麥玉珍也說,根據現行法律,許多在海外出生的年輕人,他們可能希望回到台灣,但卻面臨著種種限制,尤其在疫情期間更加明顯。她舉例,某部分的人可能無法在海外優先接種疫苗,但如果他想回到台灣又需要歸化台灣國籍,這種情況下就會失去保障。她說,為因應該情形,移民署政策有所調整,要求放棄國籍的人,在那一年之中必須同時辦理歸化台灣國籍,避免造成辦理歸化國籍過程的空窗期。
糾正政院多年未見成效 監委籲兒虐補破網動起來
監察委員王幼玲18日表示,上個星期台北市有兩名外籍移工子女疑似受到重大兒虐案件,加上近期社會關注寄養兒虐案,呼籲行政院組成跨部會整合平台處理。王幼玲攤開統計資料說明,自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止,登記生母為失聯移工的非本國籍新生兒「黑戶寶寶」就高達1349人,尚不包含生母隱匿在自宅生產,因而未被醫療院所通報的「失聯黑戶寶寶」。王幼玲提醒,根據《兒童權利公約》,外籍移工在台灣生下的孩子,應與其他兒童享有相同的醫療、社福和教育資源,以獲得妥善的照顧。監察委員王美玉則回顧,2018年間媒體揭露多起外籍移工所生子女「黑戶寶寶」滯留在台的受照顧權益問題,這類孩子因為欠缺「合法」身分,難以獲得托育照顧、醫療、社福等相關資源。王幼玲、王美玉說明,二位已於2018年底立案自動調查,並於2019年底提出調查報告,統計非本國籍新生兒通報案件及未合法取得居留證人數持續攀升,此情形已違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及我國《兒童及少年力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當時已對行政院提出糾正。王美玉回顧,2022年自己曾與行政院高層就「黑戶寶寶」議題對話,當時也獲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允諾處理,並由時任政務委員羅秉成組成跨部會小組與國家人權委員會合作,希望跨部會徹底解決。王幼玲感嘆,時過近2年,目前兒虐案仍層出不窮,呼籲行政院陳建仁院長要動起來「留下歷史定位」。
移工之子1/誤認懷孕會被遣返 山區暗藏50「黑戶寶寶」如難民
台灣引進的72萬名移工中有近40萬名女性,且現行移工來台年限最長可至12至14年,若女移工在台灣生育極可能會被雇主辭退,讓她們被迫成為失聯移工,生下的幼童多數也成為沒有合法身分的「黑戶寶寶」。財團法人台灣關愛基金會主任王冠婷表示,台灣現行法令對懷孕移工已有不少措施與保障,卻因資訊不對等、語言文化差異產生許多誤解,以致許多移工誤以為懷孕就會被遣返,才會讓黑戶寶寶持續增加。本刊調查,非本國籍孩童的認定大致可分為4類,1「父親為台灣人、母親為外籍移工」,只要母親取得母國單身證明、父親附上親子鑑定,即可向戶政機關辦理認領,讓孩子取得本國國籍;2「生父不詳,母親為失聯移工」,此類最易讓孩子成無國籍人球;3「生父母均為外籍,均為非法失聯移工」,這類孩子沒有出生證明,也是社區黑數;4「父親與母親均不詳」,孩子被丟包在醫院或警局,被認定為棄嬰,半年後即可依《國籍法》取得本國國籍。內政部已訂定「辦理非本國籍無依兒少外僑居留證核發標準作業流程」,若孩子被認定為無國籍人,移民署即可核發無國籍外僑居留證,讓他們可接受安置就養、健保就醫及教育就學之生活照顧。若被國人收養,即得由國人代其依國籍法第4條申請歸化,取得我國國籍。如未被國人收養,而是由社會福利機關(構)監護者,得由社會福利機關(構)代為申請歸化我國國籍。印尼懷孕女移工在雲林驗出愛滋陽性反應,桃園市專勤隊接獲線報,最終在桃園平鎮其友人住處找到人。(圖/桃園專勤隊提供)台灣關愛基金會的服務項目之一是「非本國籍兒童照顧」,曾經接觸的轉介個案超過800例,主任王冠婷說,就她所知中部某山區至少有50名非本國籍寶寶,父母均為非法失聯移工,在山上從事農業工作,把孩子帶在身邊,基金會曾接過一個案子,孩子8個月大體重僅4公斤,遠低於正常值的6到10公斤,而孩子的四肢骨瘦如柴,肚子卻異常龐大,有如難民營中營養不良的孩子,經診斷為無肛症患者,在好心人士的捐助下緊急開刀引流才保住一命。 她說,儘管移工為合法或因勞資爭議而被安置,大部分的孩子在疫苗注射上均無問題,但還是會有無法順利取得健保卡的問題,也曾有移工表示,孩子生下後要加掛健保,卻遭到任職公司拒絕,也有仲介會因為移工懷孕,收了一大堆規費,可能健保卡補辦只要200元,但仲介代辦就要2000元,卻沒人可管。南港關愛之家總共收容54名孩童,年齡從0到6歲都有,除了非本國籍孩童外,也有因家庭功能低落而被社會局轉介而來的孩童。(圖/趙世勳攝)事實上,台灣早已取消過往要求移工於受雇期間不得結婚或懷孕的規定,且合法移工懷孕即受《性別工作平等法》保障,享有產假、安胎假、流產假,產後可以申請育嬰假、留職停薪、家庭照顧假,並可依勞工保險條例申請生育給付,其配偶同樣可有陪產假與陪產檢假。當移工懷孕後,勞雇雙方可合意終止聘雇關係,移工得轉換雇主或工作,如在轉換期間有身心不適,得暫緩轉換雇主最長至妊娠結束日起60日;懷孕期間移工若有特殊情事無法自行安排生活,有關單位得提供60日的緊急安置,如若緊急安置結束,移工在等待返國或有在台生活之必要,得延長安置至妊娠結束後的6個月。桃園市府更首創建置全國移工懷孕資源平台,委託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辦理外國籍婦幼諮詢中心,提供相關諮詢服務、支持性陪伴、緊急安置、工作持續與工作轉換等跨區服務。勞動部也提供24小時1955勞工諮詢專線,但仍有不少移工以為懷孕就必須回國,連1955勞工諮詢專線的存在也不知道,因為仲介和雇主都是說懷孕就是要回國,因此有賴相關部門加強宣導。
移工之子2/怕被雇主開除不敢認懷孕 女移工請假南下立刻生孩當媽
台灣移工數量截至2022年已突破72萬大關,有不少移工來台後懷孕生子,但孩子往往受限於台灣「屬人主義」的規定而淪為幽靈人口,無法享有健保與就學權利,就連懷孕都得藏著掖著,因為只要被發現懷孕,通常就會遭到雇主無情解雇,直接失業,甚至被迫成為逃逸移工。本刊調查,儘管台灣《勞基法》明確規定,雇主不得因受雇者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等將其解雇,但根據監察院近年的調查報告卻指出,現實中不少女性移工仍因為懷孕而遭雇主強迫終止契約、遣返回國,有的還被要求須向仲介支付違約金,顯示法律與現實面的高度落差。監委王幼玲(右)、王美玉(左)曾針對「女性移工在臺懷孕生子的處境與政府機關保障措施執行現況問題」進行調查,並對勞動部提出糾正。(圖/資料照)財團法人台灣關愛基金會(下稱關愛之家)主任王冠婷表示,大部分在台懷孕的移工,懷孕都是意外,甚至有部分移工因為母國法律或是宗教信仰影響,一旦懷上就只能生下,還有部分人直到羊水破了才發現懷孕,儘管在台懷孕生產必須隨時面對可能遭到解雇遣返,後續撫養孩子也是一大問題,但幾乎沒有母親會願意放棄孩子,「大部分從沒想過不要小孩」。關愛之家早年主要收容愛滋寶寶,但隨著醫療藥物的進步,愛滋寶寶的數量不但減少甚至可以用藥物控制,關愛之家的收容對象也從愛滋寶寶逐漸轉為非本國籍兒少,所謂「黑戶寶寶」就是他們照顧的主要對象之一,也曾經接觸照料過超過800名非本國籍兒童。 位於台北的南港關愛之家最多可以收容54名兒童,其中12名為非本國籍孩童。走進0到2歲幼童樓層時,一群連話都說不清楚的幼童,好奇地睜大雙眼不斷打量著外人,還有一群寶寶迅速爬到門前,不斷拍著門前的玻璃,試圖吸引來人注意,有一名幼童皮膚相較於其他幼童黝黑不少,有雙水汪汪大眼,嘴裡還咬著奶嘴。關愛之家至今已服務過800名非本國籍的孩童,並希望有關單位能多加宣導,讓孩子的父母不要因為怕被遣返而害怕就醫,導致病情越拖越重。(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自關愛之家臉書)王冠婷在一旁介紹說,他叫小北,今年2歲,媽媽是合法印尼籍看護工,但小北媽媽在懷孕期間,雇主完全並不知情,有一天小北的媽媽向雇主表示要請假下台中,等到雇主再收到通知,竟是小北的媽媽在醫院生下一名男嬰。社會局獲報後緊急介入,將小北交由關愛之家安置,也從旁輔助小北的媽媽進行加保居留與健保等申請,等到媽媽工作穩定後,再讓媽媽將小北接回撫養,只是這一等,小北已從3個月大變成2歲。王冠婷表示,小北已經算是比較幸運的存在,能在第一時間就被轉介進入機構,而不是成為社區裡面的黑數,生病了無法就醫,直到病況惡化至難以想像的程度才浮上檯面,希望有關單位能再加強宣導,讓移工和孩子不要因為擔心被遣返而不願就醫,導致病情越拖越重。
移工誤認懷孕會遭遣返 山區藏多名「黑戶寶寶」
台灣引進的72萬名移工中有近40萬名女性,且現行移工來台年限最長可至12至14年,若女移工在台灣生育極可能會被雇主辭退,讓她們被迫成為失聯移工,生下的幼童多數也成為沒有合法身分的「黑戶寶寶」。財團法人台灣關愛基金會主任王冠婷表示,台灣現行法令對懷孕移工已有不少措施與保障,卻因資訊不對等、語言文化差異產生許多誤解,以致許多移工誤以為懷孕就會被遣返,才會讓黑戶寶寶持續增加。
新住民過年2/台灣對新住民友善 羅美玲新會期推《國籍法》修法
馬來西亞是多元種族的國家,有華裔、印度裔與馬來人,也因此節日很多;光是過年,就有三個不同的日期。立委羅美玲說,在華人的農曆新年之前,有印度的「Deepavali」(排燈節,又稱萬燈節、光明節,每年西曆10月下旬或11月上旬的第一個新月日),再來就是馬來西亞的「開齋節」(伊斯蘭曆10月1日),因為尊重每個種族,每一個過年都是國定假日會放年假,也有慶祝活動。台灣原本就是一個移民社會,近年來又有愈來愈多的新移民進駐。羅美玲說,台灣早已經對新移民社會有所準備,相較東南亞各國,台灣的新住民友善政策更為完備。她舉曾經前往進行國會交流訪問的泰國說,當地的新移民要拿到身分證不容易,更別說要從政,那幾乎是不可能的事;馬來西亞的情況也一樣,若不是土生土長的國民,要投入政治是非常困難的事。羅美玲在假日參加由南投縣「新媳婦關懷協會」所舉辦的娘惹糕DIY製作,她說,僅管台灣的制度對新住民相對友善,但新住民要融入台灣社會,仍會遭遇各式各樣的問題。(圖/翻攝自羅美玲臉書)羅美玲說,僅管台灣的制度對新住民相對友善,但新住民要融入台灣社會,仍會遇生活、第二代教育問題、就業、創業、提升學歷等各種不同的困難,她的辦公室也協助過許多陳情案件。她建議,新住民遇到各種問題,可以向移民署在各地方政府的新住民服務中心尋求協助,或是詢問同儕的經驗,也可以咨詢當地的民意代表,當然也歡迎聯繫羅美玲的服務團隊。羅美玲指出,最近經常遇到的陳情案件是結婚面試的問題,有不少民眾表示,明明兩個人是真心要結婚,但面試了二、三次都被打回票。她解釋,發生這樣的情況,主要因為新住民的語言不通,加上文化背景不同,對面試官的提問理解也不同,因而對於問題的答案可能發生先生與太太有出入,被懷疑是假結婚。羅美玲說,目前的通譯制度比較混亂,因此她在本屆立法院新會期將繼續推動由中央級的通譯機構,雖然可能無法一次到位,但期望能逐步改善。羅美玲表示,在立法院新會期將繼續推動由中央級的通譯機構,以解決新住民與移工因語言不通而造成的問題。(圖/趙世勳攝)除此之外,羅美玲說,上屆立法院曾提出「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但時程上來不及;因此,新的會期她將與行政部門討論,繼續推動「新住民權益保障條例」。羅美玲表示,她也將提出《國籍法》修正,以解決「黑戶寶寶」的問題。目前在台灣出生卻找不到父母的「黑戶寶寶」,若未被中華民國國民收養,依必須年滿18歲才能自行申請中華民國的國籍,未來她將推動修法,讓這些無國籍者只要符合規定、連續在國內居住5年,就可由當地社政單位作為監護人,協助他們成為中華民國的國民。
獨扛貸款房給哥住!台積電進駐「房價翻7倍」 兄弟不演了:快分錢
一名男網友透露,多年前因哥哥結婚急需用錢,剛好家中有一間賣不掉的房子,爸爸決定用該房產去貸款,然而哥哥的信用破產、弟弟年紀又太小,最後只能用自己的名義辦理,誰知爸爸後來不繳貸款,他只能一肩扛起,且房子平時也是哥哥一家在住,如今房價因台積電進駐大漲,兄弟竟吵著要分產。原PO在批踢踢WomenTalk板發文,多年前因哥哥結婚急需用錢,「那時候我家有一個賣不掉的房子,我爸想用那個房子貸款出來解決這個問題,本來想把房子登記給我哥,貸款出來剛好房子給他住、錢給他用,無奈他信用破產,無法執行這個事情,我弟當初年紀太小,剛好這事情就落到我頭上了」。男網友表示,「那時候我在當兵,還沒退伍,無緣無故身上多了一個賣不掉的房子跟兩百萬債務,退伍之後第一個月就接到農會扣款通知,我爸從借款第一個月到現在,已經十幾期沒繳貸款,總共十幾萬。我回去問我爸,我爸叫我自己想辦法,我哥房子他在住,可是因為是我的名字,也叫我自己想辦法」。原PO提到,「那時候剛退伍一個月,才兩萬五薪水,我真的不知道如何是好,想說放棄房子法拍,我變成黑戶。幸好我有一群不錯的同學,大家東湊西湊才拿出這些錢去繳。這些事情大概過了十五年了,我也把貸款繳清了,我以為就這樣子平順地過下去。前陣子我哥吵著要分房子,說什麼這房子是我爸借我名字登記,並不是我的」。當事人無奈地說,「我弟因為也是受惠者,他也贊同這說法。當初我爸登記我名字時候,那房子價值才兩百萬,現在因為台積電關係,價值至少一千五百萬。我家附近的老房子比我還老,都可以賣到一坪二十萬了,所以他們兩個覺得扣除兩百萬,剩下一千三百萬要拿出來均分」。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通通斷絕往來別再浪費時間」、「是你的房子,你站的住脚」、「房子是你名下、貸款是你繳錢,那麼房子就是你的,不用理會你兄弟要求。除非貸款你們兄弟也有繳,因為這是生前贈與,而非遺產,沒有所謂遺產特留份之類的問題,你的兩位兄弟除了只能剩下情勒之外,法律上站不住腳」。(圖/翻攝自PTT)
養女兒4年發現不是親生 單親爸假造親子鑑定報戶口遭識破
大陸一名男子2019年時與一名女子交往,之後對方懷孕生下一名女嬰後離家出走,於是他便獨自扶養女童。而他近期為了幫女童報戶口,做了親子鑑定,才發現原來女童不是自己的女兒,但他為了能讓女童成功報上戶口,只好偽造鑑定書,最終被工作人員識破,遭到警方拘留。根據《新聞晨報》報導,大陸江西一名李姓男子,2019年時與一名女子交往後,對方便懷孕生下一名女童。不過因為當時2人尚未登記結婚,女子就突然人間蒸發消失,李男便獨自扶養這名女童。直到最近,李男考慮到女童即將要上學的問題,決定去幫她報戶口,但工作人員卻向他表示,因為他沒有結婚證,因此需要親子鑑定書來證明女童是他親生的。沒想到,檢查結果出來後,讓李男大吃一驚,結果顯示女童根本不是自己的女兒,不過他為了能讓女童成功報戶口,便聽信朋友提議,偽造親子鑑定書。而當他拿著偽造的鑑定書去辦理戶口時,立刻就被工作人員識破報警,最終李男被警方處以拘留5日的處罰。消息曝光後也引起許多網友熱議,紛紛留言表示「這個父親是真的愛孩子,想給女童一個身分,而不是讓她成為黑戶」、「他什麼都沒做錯,他只是很愛這個孩子」、「他可能不愛他老婆,但他真的很愛這個小孩」、「他這樣做都只是為了孩子而已」。
逃逸移工回家收行李害一窩同伴落網 1歲黑戶寶寶隨父母逃亡終於能回鄉
印尼籍41歲盧姓女子來台工作後失聯,近日在新北市三重區被新北市保安大隊員警查獲,盧女懇求員警讓她回家收拾行李,保大警員在旁陪同,竟意外查獲同住的6名移工,當中還有剛滿1歲的黑戶寶寶,立刻將他們帶回偵辦,解送移民署安排遣返。26日晚間8時許,新北保大第二中隊第三分隊員警於三重區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盧女見到警車神色慌張,急著想轉身離開,員警驚覺有異上前盤查,發現她在5月就已遭移民署專勤隊註記撤銷居留,立即想將她帶回偵辦。盧女則懇求警員讓她回家拿行李,保大員警答應請求,陪同其返家收拾;一到住家門口,但她因忘記帶鑰匙而呼喚室友開門,其室友見到警方佯裝鎮定,盧女卻低聲表示「他們都跟我一樣」,員警這才發現該處竟是失聯移工的聚集地。員警一一查證屋內所有人的證件,發現現場6名印尼移工均為逾期居留,最久的已逾期4年,41歲稚姓女子還與30歲巫姓男子發生感情,並產下男嬰,男嬰也因無法報戶口而成為「黑戶寶寶」。稚女供稱,他們很喜歡台灣的生活環境,想趁在台灣多打工賺奶粉錢,這才選擇東躲西藏,而平時其他同鄉也會幫忙照顧小孩,警方則將孩子與生母交由移民署協助安置,待辦理好一切手續,母子倆就能一同返回印尼。警方表示,本案共計協助7名印尼籍逾期居留移工及1名男童到案,該群移工逾期居留的時間從3個月到最多4年不等,將依違反入出國移民法案,解送至移民署新北專勤隊安排遣返。
緬甸人球3/7年前划玩具艇偷渡金門 緬甸孤軍後裔獲合法居留
緬甸孤軍後裔楊姓男子7年多前划著玩具橡皮小艇偷渡到小金門,因為沒有任何國籍,在台做了多年的非法居留者。立委湯蕙楨為協助緬甸孤軍後裔無國籍的問題,日前收集不少在台後裔資料,交由行政部門審核,設法協助他們取得合法身份,楊姓男子今(7)日終於拿到中華民國居留證,結束在台多年的黑戶生活。金門岸巡總隊2015年10月6日清晨在小金門查獲楊男從廈門划橡皮艇偷渡上岸,楊坦言自己是緬甸孤軍後裔,在大陸、緬甸都沒有身分,他從路希望獲得台灣政府的人道救援,遭岸巡總隊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移送法辦。楊男遭判刑後被關押4個月,出獄後因為不具任何國籍,無法遣返回國,一直留在台灣,過著沒有身分的日子,不能合法工作,當然也沒有勞健保;最後是由慈濟伸出援手,每個月提供他一些生活費,將他安頓在鄉間的菜園居住。但據指出,楊男多年來省吃儉用,去年又把自已省下的生活費回捐二十多萬給慈濟。立委湯蕙禎接獲陳情,發現在台緬甸孤軍後裔遭遇的問題,便舉辦多場說明會,蒐集在台後裔的相關資料,設法聯絡各方,補足所需的文件,協助這些緬甸孤軍後裔取得停留證或居留證。她說,這些華僑對台灣有向心力,語言也相通,希望能協助他們取得合法居留,從此不用再活在陰暗的角落。經過立委湯蕙禎協助,楊男終於獲得中華民國居留證,得以合法在台生活。(圖/湯蕙禎辦公室提供)
緬甸孤軍後裔生存健康權都受漠視 估計人球黑戶近萬人
端午節是華人圈重要的團聚日子,然而許多當年的緬甸游擊隊(簡稱孤軍)後裔,卻因沒有緬甸或中華民國國籍,相繼來台回不去,進而成為國際「人球」,幾十年來未曾返鄉團聚;據估計目前在台滯留的人數近萬人,他們沒有工作機會,就連生病也沒辦法求醫,基本的生存權和健康權都受到漠視。
緬甸人球1/緬甸孤軍後裔生存健康權都受漠視 估計人球黑戶近萬人
端午節是華人圈重要的團聚日子,然而許多當年的緬甸游擊隊(簡稱孤軍)後裔,卻因沒有緬甸或中華民國國籍,相繼來台回不去,進而成為國際「人球」,幾十年來未曾返鄉團聚;據估計目前在台滯留的人數近萬人,他們沒有工作機會,就連生病也沒辦法求醫,基本的生存權和健康權都受到漠視。立委湯蕙楨國會辦公室己經收集不少在台緬甸孤軍後裔資料,交由行政部門審核,設法協助他們取得合法身份。湯蕙楨說,緬甸與泰北孤軍過去在國共內戰期間,為了民主自由的理念奮鬥,有很多長輩犧牲了,留下後人來台求學、生活,但其中不少人台灣住了很久都還沒有戶籍,她的團隊已登記了一百多位無身分的緬甸華僑,協助他們辦理合法居留證。 國共內戰時駐滇國軍人數不敵共軍,轉進緬甸、泰北後繼續與共軍周旋,並曾在韓戰期間牽制共軍後方。(翻攝自滇緬游擊隊三部曲臉書)「我們從小受的教育是中華民國的教材,畢業後唯一的夢想就是要到台灣。」38歲的樊小姐接受本刊記者訪問時表示,2003年她從緬甸來台求學,在2009年以孤軍後裔的條件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分,在台定居並於2015年結婚生子;後來妹妹在同年陪同媽媽來台看病,一直就留在台灣想歸化中華民國國籍,然而孤軍後裔最後一波入籍歸化已在2009年喊卡,現在妹妹只能成為非法居留者(黑戶)。樊小姐進一步說,她妹妹因為沒有兩地的身分,根本不能合法工作,平時只能在家幫忙帶小孩,只有假日才能到朋友開的餐廳「幫忙」,生病也不能看醫生,因為沒有身份證件可供查驗,因此只能隨便買成藥吃。新冠肺炎病情期間,妹妹也不敢去打疫苗,就連政府改推失聯移工打疫苗「不通報、不查處、不收費、不管制」的政策,她仍然擔心身上連證明自己是外國人的證件都沒有,一度不敢去接種。 「台灣的人對我們華僑還是蠻友善的,跟在緬甸不一樣。」樊小姐可能擔心傷害台灣的情感,她停頓了一下選擇正面且和善地解釋說,「嗯、就是說,(即使知道我們)不是台灣人,知道我們是華僑,還是對我們很親切,給予很多幫助。」樊小姐說,台灣的制度比較完善,緬甸的政局不穩、基礎建設不足、醫療也不完善,更重要的是,當地人民與政府並不把華僑當作自己國人,當然希望自己的弟弟妹妹也能到台灣。32歲李先生和哥哥都是孤軍後裔,哥哥很早來台已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然而李先生2018年觀光名義到台灣找哥哥,原本也想申請台灣身分,沒想到台灣法令規定「兄弟間」不能申請依親,當時正好又碰上緬甸國內動亂不敢回去,而花錢找人「代辦」的護照,過期後無法更新,變成無身分的逾期居留者,後來淪落到進退不得的地步。前年他在路邊聊天時被警察查獲,送到宜蘭收容所關了幾個月,因他也沒有緬甸國籍,無法遣返而被釋放。當然李先生也因禍得福,當時被查獲立刻就有新冠疫苗可以施打,還取得一紙被查獲的證明,至少有一項能證明身分的合法文件。只不過,他現在只能做零工,若有朋友缺工就過去幫忙,但有時一個月只有一個星期有事做。另一位70多歲的老太太早期隨著軍人丈夫來台,當初沒想到要準備相關證件,如今丈夫跟兒子都有中華民國的身分證,但她卻始終沒有。「早期政府有針對華僑的辦法,到台灣就可以拿身分證,但在1995年就取消了。」中華民國緬甸歸僑協會理事長李沛說,政府後來在2009年再度以專案開放具孤軍後裔身分的滯台僑生可申請國籍,但這20幾年來,又有不少緬甸華僑以學生身分或是觀光入境,到了台灣之後回不去緬甸,成為無國籍的人,協會常接到移署通知先往擔保逾期居留的緬甸華僑,以過去接到的案例來說,估計至少超過5000名無身分者在台灣,每天躲躲藏藏。緬甸歸僑協會理事長李沛說,政府後曾專案開放孤軍後裔申請國籍,但這20幾年來,又有不少緬甸華僑入境台灣之後回不去緬甸,成為無國籍的人球。(圖/黃耀徵攝)金三角文化基金會董事長王根深在緬甸出生長大,他就讀國軍軍官開設的華文學校,15歲加入「孤軍」,在滇緬邊境打游擊,後來更從事情報工作,還一度被捕又逃出,直到1979年才隨著部隊回到台灣並在此定居。他說,目前有許多在台的緬甸華僑因為沒有身分,不能打疫苗、不能合法工作,也沒有勞健保,這些人沒有前途可言,恐將成為台灣的社會問題;他們也是華人,把台灣視為自己的祖國,卻無法被接受,這個問題糾葛幾十年,以前的政府沒有好好處理,現在台灣是一個民主開放的國家,希望能透過修法、或是法外開恩,讓他們一個立足之處。湯蕙禎說,孤軍問題雖然是國民黨執政時期造成,但國家是延續的,民進黨執政下,也會視為國人自己的家人,她將協助這些緬甸孤軍後裔取得停留證或居留證,不用再活在陰暗的角落。除了考量人權之外,這些華僑對台灣有向心力,語言也相通,若能取得合法居留,也能為台灣勞動市場注入活力。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表示,依據《國籍法》規定,下列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者;歸化者。緬甸孤軍後裔申請中華民國國籍所面臨之國籍認定問題,多為無法提出符合上揭國籍法規定文件,政府為協助滯台緬甸地區國軍後裔之身分認定,內政部曾於2009年6月8日發布「滯臺泰國緬甸地區國軍後裔申請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針對1999年5月2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間入國的泰緬僑胞,經國防部查證為滯留泰國緬甸地區前國軍官兵之後裔,發給國軍後裔證明者,就可向移民署申請核發台灣地區定居證。
生父拋妻棄兒再婚 9歲男童淋雨跪大馬路擋車只求「一張紙」
中國廣西一名男童,出生一個月後就被父親拋棄,由母親及外婆扶養長大,而父親也不願意將出生證明還給男童,導致他到9歲都沒有身分證明。如今父親已經準備再婚,而當天男童就跪在婚車前,希望父親能心軟,將出生證明給他,但最終父親沒有下車,任憑親生兒子跪在大雨裡,場面十分心酸。綜合陸媒報導,中國廣西一名9歲男童,出生一個月後就遭到父親拋棄,由母親及外婆扶養長大。而他的父親不但不願意扶養他,還將男童的出生證明收在自己身上,導致男童到9歲仍沒有身分證明。而近日父親準備再婚,當天男童就與外婆、阿姨到迎娶現場,直接在父親的婚車前下跪,希望父親能還給他出生證明。不過狠心的父親卻沒有下車,坐在車裡無動於衷,任憑自己的親生兒子一直跪在大雨裡,場面十分心酸。消息一出也引起網友熱議,紛紛留言表示「這父親也真的狠心,握著出生證明不給,逼著自己的孩子成黑戶」、「如果他真的因此沒辦法去上學,他會很痛恨他父親的」、「想知道為什麼坐在婚車裡的女子,能接受自己未來的丈夫如此狠心」、「希望這個孩子未來出人頭地,擁有一個幸福完整的家庭」。
監委調查農業缺工問題 呼籲正視失聯移工及子女權益
監察院今(1)日在元旦公布監察委員王美玉、王幼玲、鴻義章的調查報告指出,面對農業基層勞動力變老又缺工的窘況,我國開放引進農業移工,但政策規劃不周、配套不足,讓農民看得到、卻用不到合法移工,只能冒險繼續聘僱非法人力,來填補缺口,呼籲農委會及勞動部正視農業缺工問題的嚴重性,積極解決現階段農業面臨迫切的勞動力需求,以及失聯移工子女黑戶寶寶的權益。監委調查發現,農業缺工問題存在已久,從高雄美濃地區的「親友團」非法打工,到山區、果園、菜園的失聯移工與雇主相互依靠的共生關係,農委會、勞動部都很清楚,而農委會雖爭取引進移工來補充現階段農業人力的缺口,卻沒有確實盤點與掌握農業的實際需求與人力缺口,而是在政策上路後才邊做、邊看邊改。3位委員指出,台灣農地平均耕地規模只有約0.72公頃,屬於小農經營型態,加上農村人口逐漸外流、少子女化,農業基礎勞動力呈現又老又缺工的發展窘態。109年農業就業人口為54.8萬人,占總就業人口的4.8%,自營農牧業工作者超過五成是65歲以上的老農,其中70歲以上更占了3成,110年底我國農民平均年齡也來到67.84歲。108年的調查結果顯示,農家缺了臨時工10萬人次。每當採收季節時,農民苦惱農忙人力不夠、飽受尋工波折,但採收不及就會影響農產品的品質,缺工已造成農業發展的主要障礙。監委調查指出,在傳統農業基層勞動力匱乏下,農家為了求生存只能依賴失聯移工,成了農業人力缺口的主要補充方式,而農民之所以甘冒被重罰的風險,原因就在「請嘸工」;而這些隱身在果園、茶園、菜園的農業大軍,工寮和果園是失聯移工後代「黑戶孩子」們生活的全部。監員指出,在台的失聯移工人數已經超過7萬人,失聯移工成了我國農業的隱形勞動力,支撐起我國農業的一片天,但他們每天提心吊膽、過著不斷躲藏查緝的生活,也失去醫療保障,工作時摔斷腿、骨折,靠著同鄉湊錢就醫,生病因為沒錢就醫而死亡等例子,時有所聞,還面臨到下一代黑戶寶寶的照顧、托育、醫療與社會性發展需求。3位監委提出呼籲,行政院必須正視失聯移工與我國農業已經交織成錯綜複雜的共生關係,為我國農業現階段缺工困境暫時解套的既定事實,重視並特別考量這些移工在台的困境,尤其是「黑戶寶寶」的最佳利益,督促所屬相關部會共謀解決對策。
「台灣之子」恐淪黑戶 莊瑞雄:應盡速設立防範機制
立法委員莊瑞雄於今(13)日立院質詢中提到,台灣異國婚姻數量逐年遽增,針對部分離異後的家屬單獨攜帶未成年子女返回母國,可能造成流落海外的「台灣之子」成為當地「黑戶」,莊瑞雄對此要求內政部盡速進行相關防範機制的設立,避免影響孩子的受教育權、醫療保障以及未來的就業問題。「據統計國人與非本國籍結婚者占了15.8%,而外籍配偶中在取得國籍後與國人離婚的比例高達2成5」,莊瑞雄表示,離異後將未成年子女帶回母國,造成「台灣之子」成為當地「黑戶」的情形,以越南為最大宗,粗估有超過4000人,印尼則居次。莊瑞雄說,目前有不少的「台灣之子」由於屬台灣籍,在當地無法正常入學,也沒有醫療保險,甚至可能成年後無法正常找工作,這樣的情形以越南最多,其次則是印尼。莊瑞雄指出,原因可能是因我國出境管制並未要求父母單獨一方帶未成年子女出境時需取得另一方配偶的同意,以致異國婚姻家庭的孩子,一旦父母婚姻失和,就可能成為無辜的受害者。莊瑞雄提到,近期曾協助處理印尼配偶將未成年子女帶回印尼不歸的案件,當事人雙方並未離婚,女方藉返鄉探親的名義帶子女出境後就此失聯,後續是透過台商居中在當地幫忙,從10多年前結婚面談的資料中才找到女方的娘家,逐步確定小孩平安,現正設法安排回國。其實歐美國家對於這樣的情況已設有防範機制,意即父母要單獨帶未成年子女出境時需要有另一方的授權,莊瑞雄認為,國門即將重新開放,建議內政部應積極研議相關防範方案,只需行政命令,無須經修法冗長過程便能立即見效。內政部長徐國勇答詢時表示,目前的出國管制方案為當事人雙方如正在訴訟中,沒有配偶同意無法逕自帶未成年子女出國,確實存在若無訴訟便能夠帶未成年子女出國的漏洞。徐國勇也說,但由於此部分涉及遷徙自由,是否能夠不必透過修法而採子法來處理,內政部將會盡速進行跨部會研議,以補全現有規範不完全的地方,保障每一位「台灣之子」。
偷拿爺爺錢包…她怕被責罰「離家出走13年」 見父瞬間淚崩
大陸江西宜春鐵路警方近日查獲一名冒用他人身份資訊乘車的女子,結果發現該女子已「黑戶」27年,年少時她因偷了爺爺的錢包,害怕被罵,因此離家出走,就這樣在外漂泊13年,如今終於找到失散多年的家人。綜合陸媒報導,近日江西宜春鐵路警方查獲一名冒用他人身份資訊乘車的女子小段,調查後發現該名女子已「黑戶」27年,後來警方找到了小段的父親,並連絡對方,父女相見後相擁痛哭。據悉,小段的母親病逝後,爸爸因長年出車在外,便把女兒送回老家照顧,但小段年輕時因調皮偷了爺爺的錢包,又擔心被責罰,衝動之下便離家出走,而多年來父女都一直在尋找對方,但卻完全沒有音訊,此次在民警的協助下,終於找到失散多年的家人。消息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11歲的小女孩離家出走能生存下來??也是夠厲害的」、「太不懂事了」、「之前有個男人也是,因為一點小事離家出走,何必呢」;但也有人提出疑問,「離家出走13年為什麼黑戶了27年」、「父親尋找了我信,女孩尋找了我不信,27歲了,看說話樣子,一切正常,,怎麼就找不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