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潭購地案
」 陳水扁 陳致中 國務機要費 洗錢 吳淑珍前總統陳水扁涉洗錢案停審 追訴時效已完成獲免訴
前總統陳水扁被控在台北101前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中與妻子吳淑珍共同洗錢1000萬元,扁因案停審,但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洗錢罪追訴時效10年再加上停審及檢方追訴期等,從2006年至今,犯罪追訴時效已完成,今年5月20日當天判決免訴。檢可上訴。檢方起訴指控,扁在2004年1月間因收受龍潭購地案賄賂後,已與吳淑珍共同為隱匿、掩飾重大不法所得而為洗錢犯行,故已預見吳淑珍為避免本次收受之1000萬元資金來源遭發覺,仍容任吳淑珍買官案的洗錢之犯行,而吳淑珍也將所收受之1000萬元支票轉請知情之友人。1000萬元再於2006年1月25日併同帳戶內其他非本案犯罪所得資金,轉為6筆共計1740萬元之定期存款,而就收受陳敏薰賄賂之重大犯罪所得財物接續實行洗錢行為,檢方指控扁涉犯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11條第1項之掩飾因自己重大犯罪所得財物之洗錢罪嫌。台北地院認為,扁涉犯洗錢罪,法定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依修正前刑法第8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其追訴權時效為10年,他因疾病不能到庭停止審判而停止追訴權時效進行,持續所達上開追訴權時效期間之4分之1,即2年6月,此外,檢方查期間行使追訴權,共計4年7日,2015年5月13日裁定停止審判,為審判期間行使追訴權,共計3月18日。本案追訴權時效應自被告犯罪行為終了日即2006年1月25日起計算本案追訴權時效期間10年、因審判不能進行而停止期間2年6月,合計12年6月;再加計檢察官行使追訴權期間4年7日、北院行使追訴權期間3月18日,共計16年9月25日,犯罪之追訴權時效已完成。北院指出,陳水扁雖因疾病未能到庭,然其被訴之罪追訴權時效既已完成,他被訴之犯罪,依法應為免訴之判決,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免訴之諭知。
阿扁特赦無望有差嗎?9年38次延展保外就醫「頻踩5不紅線」 13年刑期恐不用服了
外界關注蔡英文總統是否會在520前特赦前總統陳水扁,但總統府發言人林聿禪昨(16日)正式回應,相關程序都必須依法進行,並且也無此決定。回顧歷史,陳水扁卸任後因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及元大併復華等弊案,被依貪污、洗錢等罪合併判刑20年定讞,2010年底入獄,2015年1月因身體狀況不佳,獲法務部核准暫時出獄,保外就醫至今。當時台中監獄曾命他要遵守「不進會場、不上台、不演講、不談政治、不接受採訪」等規定,但他離開監獄9年多來頻踩保外就醫紅線,不僅剪綵、演說、站台助選、主持廣播節目,2022年還開國際記者會為自己纏訟的國務機要費弊案喊冤,去年甚至上凱道為洗錢罪被判刑1年的兒子陳致中請願,仍未遭命令回監。對此,法務部屢屢都以「將依事證判斷有無違反相關規定」含糊帶過。陳水扁卸任後,因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二次金改等案,在2008年11月12日遭羈押,事後被依貪污、洗錢等罪判刑20年確定,2010年12月入監,接著2013年4月19日又轉到台中監獄附設培德監獄服刑,然而執行至2015年1月5日時,他因精神疾病與腦部病變,獲准保外醫治出監,前提是必須遵守台中監獄函令「不進競選會場、不上台、不演講、不談政治、不接受媒體採訪」的5不原則。然而直至今年5月5日通過第38次延長保外就醫、已9年多未入獄服刑的阿扁,顯然擁有特權,多次無視5不原則,遊走法令模糊地帶,但仍未被命令回監,例如2016年起,他多次出席凱達格蘭基金會餐會,雖然事前向監獄報備獲准,但他仍於2019年5月在餐會現場站上「肥皂箱」規避「上台」,高歌《愛拼才會贏》。直至去年5月凱達格蘭基金會慶祝成立17週年之際,阿扁也還是充滿活力地主持募款拍賣會,跟當初獄中悲慘的情況判若兩人。不僅如此,2018年3月,阿扁還現身兒子陳致中參選高雄市議員的造勢晚會,雖然過程中阿扁都沒有開口發言,但仍上台送菜頭給兒子象徵好彩頭,父子相擁營造晚會高潮。同年9月5日,日本《產經新聞》刊登陳水扁的專訪,內容是阿扁呼籲台灣應該發動獨立公投,對抗中國,這次外界質疑阿扁怎麼可以接受媒體訪問,但台中監獄表示阿扁不是主動受訪,只是與旅日台灣人團體談話的內容被媒體報導出去,沒有違規。同月8日阿扁出席台灣國感恩餐會,不僅上台演說還幫「一邊一國行動黨」拉票,對於外界質疑他「上台、演講、談政治」明顯踩紅線,阿扁在臉書直接不演了,公然反嗆「關扁、保外就醫」都是違法違憲的政治決定,甚至揚言:「不要逼我選總統。」經過多次踩線爭議,阿扁越戰越勇,2021年起在《微微笑廣播網》主持「有夢上水」節目,曾邀請桃園市長鄭文燦、高雄市長陳其邁等政治人物當來賓,節目開播一週年時,阿扁還說最想邀請的人是總統蔡英文。2022年4月7日,阿扁甚至召開「國務機要費案國際記者會」喊冤,鉅細彌遺公布21項國務機要費的流向,身為此案被告的阿扁雖以健康因素聲請停審獲法院准許,但卻在記者會上侃侃而談案情,完全看不出身體有任何異樣。他在去年5月甚至上凱道為洗錢罪被判刑1年、遭解除議員資格的兒子陳致中請願,當時他拄著拐杖,但看起來精神抖擻、步伐穩健,也沒有監獄中出現的「手抖症狀」,說話音量還特別大聲,更有力氣與媒體的攝影記者吵架。同月18日,陳水扁更受邀東吳大學進行演說,以「站在時代風口浪尖,陳水扁對於民主的見解」主題發表見解。且查找阿扁的社群媒體後就會發現,發文、拍影片、做梗圖、直播大談政治,儼然已成為他保外就醫後的日常,不僅沒有絲毫病懨懨的跡象,更儼然成為新一代的「政治網紅」。如今他在2015年1月保外就醫後,台中監獄每3個月要評估是否准許展延,至今已形同「無限期」展延38次,等於已在外「賴賴趖」9年多也沒人管,剩下約13年刑期幾乎等於不用執行,要不要特赦其實也沒差了。不過針對「為什麼阿扁能一直保外就醫並猛踩紅線」的議題,台中監獄、法務部屢屢都給出「已派員觀察蒐證、列入檢討」又或是「將依事證判斷有無違反相關規定」等模稜兩可、含糊不清的回應。知情人士也透露,由於「監獄行刑法」2020年修正後,矯正署調整子法「保外醫治受刑人管理規則」,並更名為「受刑人保外醫治審核基準及管理辦法」。新法刪除「保持善良品行」等文字,改為「不得有違反法令之行為」,等同部分解除阿扁身上的封印,「5不原則」可能早已失去約束力,且阿扁根本也無須回籠。
蔡英文卸任前夕特赦陳水扁? 法務部:未接獲指示
外傳總統蔡英文在卸任前夕將特赦因前總統陳水扁,法務部7日表示,特赦為總統職權,由總統對特定判決確定的刑事犯,免除執行刑罰,罪刑宣告仍存在,目前尚未接到總統府或行政院指示要求研議陳水扁的特赦作業。 涉及「龍潭購地案」而遭判刑20年的前總統陳水扁,入獄6年多後因罹患失智等疾病,在2015年1月5日獲准保外就醫至今9年。礙於病情,陳水扁仍有4大案未審結,其中包括侵占總統府公文案、國務機要費涉教唆林德訓等案。倘若總統府根據《憲法》第40條賦予總統的職權,對陳水扁行使特赦,再根據《赦免法》第3條對受罪、刑宣告之人,免除其刑,那麼陳水扁未來將免於牢獄之災。有關特赦傳聞,法務部表示,目前未接到總統府或行政院指示要求研議陳水扁的特赦作業,若接獲指示,法務部會由專人擬制報告,探討可行性。法務部也指出,特赦為總統職權,由總統對特定判決確定的刑事犯,免除執行刑罰,罪刑宣告仍存在。法務部強調,縱使陳水扁獲特赦,扁家海外遭扣鉅款流向,依據法務部推動刑法沒收新制的立論與正當性,已宣示新制目的是阻斷犯罪者或第三人,因僥倖享有犯罪所得利益,因此檢察官仍可向法官聲請單獨沒收犯罪所得,不會因為陳水扁獲特赦不用執行刑期,就把錢還給扁家。
赦扁難題2/阿扁堅持無罪不低頭 媳黃睿靚最可能延續政治香火
蔡英文主政8年始終未正視「赦扁」,而準總統賴清德則是一直以來的立場也相當明確,其認為陳水扁為前國家元首,從政經歷對台灣貢獻多,以此為由就足以特赦他,但他也有前提,必須是陳水扁願意道歉、認錯,以及相關法律程序必須完備。只是現在赦扁難題在於,陳水扁始終認為自己是無罪的,本人可能也不想被特赦,恐已變成歷史定位及名聲之戰。前總統陳水扁卸任後因涉嫌國務機要費案、洗錢罪等重罪遭收押禁見,甚至出現一幕經典畫面,在羈押於土城看守所的鏡頭中,舉起被上銬的雙手,高喊政治迫害,直到2010年因龍潭購地案被判11年徒刑,在監獄服刑約6年後,2015年保外就醫至今,他曾說:「喝花酒可以除罪,為何用國務機要費拚外交不能除罪?」。至今陳水扁仍堅持自己是無罪,也仍有國務機要費案、國泰併世華等案暫停審理中。前總統陳水扁的經典畫面,在羈押於土城看守所的鏡頭中,舉起被上銬的雙手,高喊政治迫害,至今仍有大批死忠支持者認為阿扁無罪。(圖/報系資料照)根據《憲法》第40條以及《赦免法》的規定,總統有權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的權力,並可命令行政院進行相關的研議。特赦與大赦有所不同,特赦針對被判刑定讞的特定個人,免除其刑罰執行,例如陳水扁總統特赦的楊儒門以及蔡英文總統特赦的韓豫平和張淯森等;而大赦則針對特定罪名的全國性赦免,取消已被判刑者的刑罰宣告,且未受追訴的案件也不再受追究。雖然大赦的效力高於特赦,但迄今為止,中華民國自行憲以來,尚未有總統行使大赦的情況出現。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指出,按照現行法律,特赦是針對判刑確定者,審理中或暫停審理的案子並不在特赦範內,但陳水扁涉及的多數案件都已停止審理,因此赦扁有一定難度;或者總統也可以朝大赦的方向考慮,不過大赦可能涉及多項相關罪名,範圍也相對廣泛,未來不論賴政府做什麼抉擇,只要在法律授權的基礎下就可行。準總統賴清德過去曾多次表態支持特赦阿扁,未來執政四年,赦扁議題的重擔也將落在他身上。(圖/黃耀徵攝)「除了法律必須完備,還要尋求最大的社會共識,如果絕大多數的人都同意特赦,赦免阿扁就比較不易有爭議。」民眾黨立委張啓楷表示,只是阿扁也有幾件事要做,例如為當初第一家庭破壞社會和諧而道歉,應該要認錯,賴清德也是這樣呼籲,若前述條件具足,「我贊成特赦,畢竟歷史的問題還是要解決」。「民進黨到底要支持阿扁是無罪?還是執行特赦等同承認阿扁犯罪?」前立委、現任民眾黨中央黨部政策智庫召集人張其祿認為,「赦扁」已變成政治攻防,矛盾的地方在於,陳水扁自己認為他無罪,恐怕本人也不想被特赦,但他需要歷史定位,畢竟民主轉型後政黨輪替的首任總統,最後若以「貪腐」兩字論斷結局,對他來說可能太沉重,所以陳水扁一直在爭的,就是他是無罪的。張其祿直言,基於政治考量,支持阿扁的族群,不管如何都還是綠營的鐵票倉,就變成這件事一直放著,若未來民進黨持續執政,赦扁議題終究無解,尤其陳水扁現在等同於未服刑,只差無法出國,現在僅是阿扁的名聲之戰,「我持悲觀的看法,阿扁的歷史定位應該不可能由這一代決定,恐怕還是要等待以後的歷史學家去評論。」陳水扁的赦免爭議尚待處理,而其子陳致中涉及洗錢案與偽證罪判刑1年2個月,今年2月假釋出獄,女婿趙建銘也涉入台開內線交易案判刑3年8個月,雙雙無法參政,民進黨內人士表示,阿扁的女兒陳幸妤個性愛恨分明,在政壇上會具有很高的標幟性,但她本人應該沒有意願,現在只有扁媳黃睿靚最有希望步入政壇,未來扁家不管派誰出來選,地方就是保證一席。
假釋獲准! 陳致中除夕可回家團圓
前總統陳水扁長子、高雄市前議員陳致中因洗錢、偽證罪被判刑1年2月,自去年5月11日入高雄第二監獄服刑至今已入監8個多月。日前陳致中聲請假釋交付保護管束,經法務部矯正署審酌後,昨日核准假釋,高院今裁定付保護管束,陳致中確定可回家圍爐。回顧案情,前第一夫人吳淑珍被控在「龍潭購地案」及「南港展覽館」案中收賄,並由長子陳致中與長媳黃睿靚共同將款項匯往海外,更二審認定構成洗錢罪,陳致中遭1年徒刑,併科罰金150萬元,沒收816萬餘美元犯罪所得,黃睿靚則獲判10月徒刑,緩刑4年,經提起上訴後,最高法院上月駁回,全案定讞。高院指出,由於陳致中2011年因偽證罪遭判刑3月,因此裁定洗錢、偽證兩罪合併執行1年2月,而法務部矯正署昨日核准陳致中假釋,檢察官則依《刑法》與《刑事訴訟法》規定,向高院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高院合議庭審核卷附矯正署核准假釋函等文件後,認為檢察官聲請「於法尚無不合」,因此裁准。高雄第二監獄官員表示,今天下午5時前尚未收到保護管束令,因此今天將不會辦理出獄,最快可望於明日出監,可以確定的是,陳致中今年可以回家圍爐團圓。
黃睿靚洗錢案 今繳清100萬罰金換緩刑免囚
南港展覽館及龍潭購地案洗錢案,前總統陳水扁的媳婦黃睿靚遭判刑10月,併科罰金100萬元,緩刑4年,須支付公庫100萬元確定,台北地檢署已通知黃女公庫帳號,黃女在17日下午從高雄某銀行轉帳100萬元至公庫,黃女獲緩刑免坐牢。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因「聽媽媽的話」,提供海外帳戶協助母親吳淑珍洗錢,因此陳致中被依洗錢罪判刑1年,併科罰金150萬元確定,黃睿靚判刑10月,併科罰金100萬元,緩刑4年,並給付公庫100萬元確定,2人另遭沒收816萬多元美元(約2.4億台幣)的不法所得。陳致中11日入監時,已向雄檢繳清150萬元罰金,另黃睿靚部分,北檢已通知她公庫帳號,繳款期限至6月,黃在今天下午就完成轉帳,獲得緩刑。至於2人另遭沒收不法所得816萬多元美金部分,北檢擬自當時特偵組查扣2人自瑞士匯返的「海角7億」或扁家大批資產中執行。
陳致中已繳清150萬罰金 黃睿靚下月只要繳清百萬可免牢災
南港展覽館及龍潭購地案洗錢案,前總統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被判刑1年,併科罰金150萬元確定,陳致中已在11日入監,當天並向高雄地檢署繳清150萬元罰金,另陳致中與妻子黃睿靚被判沒收816萬多元美元不法所得,台北地檢署擬自先前特偵組查扣2人自瑞士匯返台灣的「海角7億」約2100萬美元部分或扁家被查扣大批資產中執行。另黃睿靚遭判刑10月,併科罰金100萬元,緩刑4年,須支付公庫100萬元確定,台北地檢署已通知黃女公庫帳號,據了解,北檢給予黃的匯款期限至6月,只要黃女匯款入帳,即獲緩刑免坐牢。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因「聽媽媽的話」,提供海外帳戶協助母親吳淑珍洗錢,因此陳致中被依洗錢罪判刑1年,併科罰金150萬元確定,黃睿靚判刑10月,併科罰金100萬元,緩刑4年,並給付公庫100萬元確定,2人另遭沒收816萬多元美元(約2.4億台幣)的不法所得。陳致中11日入監時,已向雄檢繳清150萬元罰金,另黃睿靚部分,北檢已通知她公庫帳號,繳款期限至6月間。至於2人另遭沒收不法所得816萬多元美金部分,北檢擬自當時特偵組查扣2人自瑞士匯返的「海角7億」或扁家大批資產中執行。「海角7億」緣於吳淑珍2006年將Carman公司美金1600萬轉至胞兄吳景茂瑞士信貸銀行帳戶,艾格蒙聯盟懷疑洗錢,通報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前調查局長葉茂盛將此情資通報前總統陳水扁,扁家遂展開海外資金大挪移。吳淑珍指示兒子陳致中夫婦另開帳戶轉匯,陳致中夫婦遂通知瑞士日內瓦美林銀行人員來台辦理開戶手續,2007年錢陸續匯進美林、蘇格蘭皇家庫斯銀行,因資金達2100萬美金,折合新台幣7億多元,遭瑞士檢方凍結,並請求台灣司法互助,正式引爆扁案。特偵組偵辦後,陳致中夫婦尋求認罪協商,同意將美林、庫茲銀行2100萬美金、匯回指定的台銀帳戶,瑞士從2010年5月21日匯款,至同年12月共匯回15次。北檢自2011年、2014年2度向特偵組取得「海角7億」中的49檔外幣有價證券進行變現,卻因組合複雜,不易變價,北檢請求台銀協助,2015年全數變現約2億5000萬,已先執行吳淑珍4案判刑確定的2億罰金。另特偵組2009年曾查扣大批扁家房產及資產,包括扁名下9筆土地,包括台南縣官田老家的土地、民生寓所土地及人文首璽土地等,也一併查扣地上的5棟建物。特偵組當時也查扣扁家的銀行存款及股票資產,包括吳淑珍名下800萬元定存、陳致中夫婦在銀行的12筆定存,共計2110萬元,以及陳致中在華南永昌證券持有36檔、70萬股的股票,當年市值2453餘萬元。
陳水扁踩爛「保外就醫」紅線!站台、主持、受訪樣樣來 法務部展延34次在外「賴賴趖」8年
前總統陳水扁因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及元大併復華等弊案,被依貪污、洗錢等罪合併判刑20年定讞,2010年底入獄,2015年1月因身體狀況不佳,獲法務部核准保外就醫至今,不過當時台中監獄曾命他要遵守「不進會場、不上台、不演講、不談政治、不接受採訪」等規定,但他離開監獄7年多來頻踩保外就醫紅線,不僅剪綵、演說、站台助選、主持廣播節目,去年還開國際記者會為自己纏訟的國務機要費弊案喊冤,今天下午又要上凱道為洗錢罪判刑1年、遭解除議員資格的兒子陳致中請願。對此,知情人士也分析,「受刑人保外醫治審核基準及管理辦法」2020年修正後,陳水扁的「五不」禁令可能已部分解封。而法務部的回應也跟以往差不多,僅表示「將依事證判斷有無違反相關規定」。陳水扁因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二次金改等案,被依貪污、洗錢等罪判刑20年確定,2010年12月入監,執行至2015年1月5日,因精神疾病與腦部病變獲准保外醫治出監,前提是必須遵守台中監獄函令「不進競選會場、不上台、不演講、不談政治、不接受媒體採訪」的5不原則。但阿扁勇於爭取曝光機會,2016年起多次出席凱達格蘭基金會餐會,雖然事前向監獄報備獲准,但他仍於2019年5月在餐會現場站上「肥皂箱」規避「上台」,高歌《愛拼才會贏》。直至去年5月凱達格蘭基金會慶祝成立17週年之際,阿扁也還是充滿活力地主持募款拍賣會,一點也沒有生病的跡象。不只如此,2018年3月,阿扁還現身兒子陳致中參選高雄市議員的造勢晚會,雖然過程中阿扁都沒發言,但仍上台送菜頭給兒子象徵好彩頭,父子相擁營造晚會高潮。同年9月5日,日本《產經新聞》刊登陳水扁的專訪,內容是阿扁呼籲台灣應該發動公投,對抗中國,這次外界質疑阿扁怎麼可以接受媒體訪問,但台中監獄表示阿扁不是主動受訪,只是與旅日台灣人團體談話的內容被媒體報導出去,沒有違規。同月8日阿扁出席台灣國感恩餐會,不僅上台演說還幫「一邊一國行動黨」拉票,對於外界質疑他「上台、演講、談政治」明顯踩紅線,阿扁在臉書直接不演了,公然反嗆「關扁、保外就醫」都是違法違憲的政治決定,甚至揚言:「不要逼我選總統。」經過多次踩線爭議,阿扁越戰越勇,2021年起在《微微笑廣播網》主持「有夢上水」節目,曾邀請桃園市長鄭文燦、高雄市長陳其邁等政治人物當來賓,節目開播一週年時,阿扁還說最想邀請的人是總統蔡英文。2022年4月7日,阿扁甚至召開「國務機要費案國際記者會」喊冤,鉅細彌遺公布21項國務機要費的流向,身為此案被告的阿扁雖以健康因素聲請停審獲法院准許,但卻在記者會上侃侃而談案情,完全看不出身體有任何異樣。據統計,阿扁2015年1月保外就醫後,台中監獄每3個月要評估是否准許展延,至今已展延約34次,至於被判刑20年定讞的阿扁還有多少刑期要執行,記者今詢問矯正署,但矯正署回覆不便透露受刑人的個資。扣除阿扁2008年11月12日開始被檢方、院方一路羈押到入獄服刑的時間,他還剩下約13年的刑期要執行。如今他已在外「賴賴趖」8年也沒人管。對此,知情人士透露,由於「監獄行刑法」2020年修正後,矯正署調整子法「保外醫治受刑人管理規則」,並更名為「受刑人保外醫治審核基準及管理辦法」。新法刪除「保持善良品行」等文字,改為「不得有違反法令之行為」,等同部分解除阿扁身上的封印,「五不」可能已失去約束力。依照新法,除非阿扁日後「觸法」,「情節重大」或「書面命其改善,屆期未改善」,才有可能會被廢除保外醫治。換言之,只要阿扁替愛子請願或是其他行為,均未違反法令,並持續出具醫療團隊開出的「在監無法為適當之醫治」診斷證明書,可繼續延展接受監外治療,無須回籠。
遭判刑1年定讞將入監服刑 陳致中:人生有晴天也有暴風
前總統陳水扁涉入的國務機要費等案已纏訟多年,最高法院今(26)日駁回陳水扁之子、高雄市議員陳致中的上訴,判刑1年定讞,因此陳致中近期將入監執行,檢方已啟動防逃機制。陳水扁的媳婦黃睿靚也依洗錢罪被判10月徒刑,併科罰金100萬元,緩刑4年,另應向公庫支付100萬元。最高法院今天也駁回了黃睿靚的上訴,黃睿靚確定獲緩刑。已裁撤的台灣高檢署查黑中心、最高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先後起訴陳水扁所涉國務費案、南港展覽館案、龍潭購地案及洗錢案等四大案,經一、二、三審審理以及發回後,已有部分案件判決確定。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於更二審判決中指出,前總統陳水扁妻子吳淑珍於收受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等賄款後,指示扁家友人蔡銘哲將款項匯入海外帳戶藏匿,其中部分款項利用人頭帳戶轉匯洗錢回台灣,其他款項則是指示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洗錢匯入海外帳戶。陳致中近期將會入監執行,檢方已啟動防逃機制。陳致中則在臉書發文表示,人生有晴天也有暴風,打斷手骨顛倒勇,無論這條路再怎麼辛苦、再多的磨難,都會勇敢走下去。謝謝大家的關心,也請大家放心,會永遠跟基層鄉親朋友站在一起。
阿扁兒子陳致中要入獄! 南港展覽館、龍潭購地洗錢案判1年確定
前總統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被控涉及南港展覽館及龍潭購地案洗錢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處有期徒刑1年,併科罰金150萬元,陳致中須入獄服刑,院方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陳是現任高雄市議員。至於陳致中的妻子黃睿靚則判刑10月,併科罰金100萬元,緩刑4年,並給付公庫100萬元,最高法院同時判決陳致中夫妻遭扣案的洗錢財物816萬餘美金沒收。至於陳水扁妻子吳淑珍被控洗錢罪,高等法院更二審判刑2年的部分,最高法院認為,更二審認定吳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一造辯論判刑,但依高雄長庚醫院在去年對她的診斷證明,及新冠疫情之變化等,她是否有因疾病不能到庭,更二審判決理由不備及調查職責未盡,此部分撤銷發回。龍潭購地案等洗錢部分,高院更二審吳淑珍雖然請假未出庭,但委由律師辯 稱,她誤認所收取的款項為政治獻金、無洗錢犯意,但合議庭認為, 她涉犯這兩起案件貪汙罪部分,都判刑確定,不涉洗錢的辯詞不可採信。陳致中及黃睿靚部分,更二審考量陳及黃協助吳淑珍切斷重大犯罪所得財物的資金性質及來源,透過繁複手段設立海外帳戶,涉入不淺,各依洗錢罪判刑,但考量黃女涉犯情節較輕給予緩刑宣告。此部分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陳致中要坐牢了!洗錢案判刑1年定讞須入獄
南港展覽館及龍潭購地案洗錢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將前總統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判刑1年,併科罰金150萬元,媳婦黃睿靚判刑10月,併科罰金100萬元,緩刑4年,並給付公庫100萬元,陳致中夫妻遭扣案的洗錢財物816萬餘美金沒收,陳致中須入獄,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至於陳水扁老婆吳淑珍洗錢罪將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判刑2年部分,最高法院認為,更二審認定吳無正當理由到庭,一造辯論判刑,但依高雄長庚醫院在去年對她的診斷證明,及新冠疫情之變化等,她是否有因疾病不能到庭,更二審判決理由不備及調查職責未盡,此部分撤銷發回。龍潭購地案等洗錢部分,高院更二審吳淑珍雖然請假未出庭,但委由律師辯 稱,她誤認所收取的款項為政治獻金、無洗錢犯意,但合議庭認為, 她涉犯這兩起案件貪汙罪部分,都判刑確定,不涉洗錢的辯詞不可採信。陳致中及黃睿靚部分,更二審考量陳及黃協助吳淑珍切斷重大犯罪所得財物的資金性質及來源,透過繁複手段設立海外帳戶,涉入不淺,各依洗錢罪判刑, 但考量黃女涉犯情節較輕給予緩刑宣告。此部分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國務機要費纏訟15年! 陳水扁免訴、吳淑珍洗錢判2年
纏訟逾15年的國務機要費案,經立法院修法除罪後,高等法院更二審今天(15日)判決前總統陳水扁、扁妻吳淑珍及前總統府副祕書長馬永成、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前出納陳鎮慧免訴,但吳淑珍洗錢部分判刑2年。阿扁兒子、媳婦陳致中及黃睿靚夫妻,涉南港展覽館及龍潭購地案的洗錢罪部分,陳致中判刑1年,併科罰金150萬元,黃判10月、併科罰金150萬元、緩刑4年、需支付公庫100萬元。今年5月30日立法院通過修法,6月15日由總統公布施行《會計法》99條之1,規定2006年底前,各機關支用的國務機要計畫費、特別費,其報支、經辦及其他相關人員的財務責任都視為解除,不追究其行政及民事責任,如涉刑事責任者,不罰。
扁另外4案停審中 刑期不影響
國務機要費除罪化,但前總統陳水扁還有繫屬台北地院的隱匿國家機密案及洗錢案,及高院的教唆偽證案、二次金改案因停審未結案。由於扁已因其他案件被判有期徒刑滿貫刑度20年定讞,除非未來被判無期徒刑,否則不會影響他的執行期,且扁目前保外就醫,恐不會輕易聲請有就審能力。陳水扁被控2003年到2004年擔任總統期間,因龍潭購地案及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收賄,2011年最高法院各依公務員職務上行為收賄罪,判刑11年、8年,及併罰1.5億元、500萬元,扁被發監執行。2012年7月,最高法院審結扁在龍潭購地案洗錢部分,將他判刑2年,併科罰金300萬元;同年12月,最高法院認定,扁在2004年二次金改弊案,向元大馬家收賄2億元,判刑10年,併科罰金1億元。扁被判刑定讞部分,2013年2月,高院裁定執行當年有期徒刑最高的20年,併科罰金2.5億元,罰金可易服勞役確定。而扁2015年1月獲保外就醫至今,他涉案的另5件官司包括國務機要費案,因扁聲請停審獲准,官司全面停擺。外界好奇,扁案全部停審,為何扁特別在意國務機要費案。法界分析,2011年立法院新增《會計法》第99之1條,將各級機關首長特別費問題除罪化,卻單獨跳過國務機要費,讓扁感受很差,因此忿忿不平。法界指出,扁堅持這些錢「非私用」,他不是貪汙犯有其正當性,而這次修法將機要費納入除罪範圍,讓其他相關人員的財務責任均視為解除,「溯及」不追究其行政及民事、刑事責任,扁妻吳淑珍及馬永成等人一同受惠,讓阿扁對當年的部屬可以有個交代。
籲理性討論《會計法》 蔡易餘:不影響陳水扁正在執行的案子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21)日初審《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此案攸關國務機要費除罪化,遭國民黨指為是為前總統陳水扁解套,雙方發生推擠衝突。立委蔡易餘指出,國務機要費之性質與特別費之性質兩者本無差異,而且修法並不會影響陳前總統正在執行的龍潭購地案等案件,呼籲「請理性討論,不要推擠!」立院財委會審查《會計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替國務機要費除罪,藍綠立委爆發肢體衝突。(圖/記者方萬民攝)立院財委會審查《會計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替國務機要費除罪,藍綠立委打成一團。(圖/記者方萬民攝)蔡易餘說,國家元首依據《憲法》規定行使職權相關必要之費用,在法制史上,國務機要費由來可追溯至民國四○、五○年代,當時分為「機要費」與「特別費」二筆,六○年代則合併稱為「國務機要費」;國務機要費的本質即是總統之「機要費」、「特別費」之綜合體,國務機要費之性質與特別費之性質兩者本無差異。蔡易餘指出,2011年會計法修法,當時國民黨占立院多數,將特別費除罪化,卻把國務機要費留下。他強調,國務機要費就是特別費,特別費已經全部除罪化了,為什麼獨留國務機要費沒有除罪化,就是要用來羞辱陳水扁前總統;但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更一審判無罪的理由是支出大於收入,而目前陳水扁執行案子包括龍潭購地案,都不會因修法有任何改變。「我呼籲大家共同正視問題,導正立法疏失,建全法制,尊奉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圭臬,同時法條也不能再因人涉事,維護法律最基本的體系正義與平等的原則。」蔡易餘說,現在面對的是制度還沒確認前的狀況,不管是特別費和國務機要費都是同一性質,應該相同方式處理,所以在之前我就提出「會計法第 99-1 條文修正」,希望落實法律本質與平等。
國務機要費更二審開庭 吳淑珍律師請求傳陳水扁作證
國務機要費纏訟15年,其中前總統陳水扁部分已裁定停審,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1日召開辯論庭,吳淑珍因病請假,她的律師請求傳喚陳水扁作證,釐清國務機要費支出是否合理,不過,律師也主張扁停審、珍的部分也不能再進行。這起案件當初檢方起訴時分成三部分,包括南港展覽館案及龍潭購地案、國務機要費的商業會計法,陳致中夫婦涉及洗錢;國務機要費部分,更一審將扁珍和幕僚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判處無罪,違背經驗法則,撤銷發回更審。高院更二審,今傳訊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總統府前副祕書長馬永成、辦公室前主任林德訓、前出納陳鎮慧、吳的「助理」蔡銘哲、前力麒建設董事長郭銓慶出庭。馬永成否認犯罪,表示無法接受一審判決,他如果知道總統辦公室主任還要負責審查、控管總統國務機要費,他早就辭職不幹;林德訓也主張無罪,辯稱國務機要費核銷都是配合會計處作業,卻被羅織入罪。被控協助洗錢的陳致中夫婦仍主張無罪。扁家友人蔡銘哲、前力麒建設董事長郭銓慶遭檢方起訴涉嫌洗錢,2人當庭認罪,蔡請求從輕量刑,郭銓慶則請求免刑;時任總統府出納陳鎮慧認罪,但表示沒有能力與扁珍被連帶追繳犯罪所得。
扁珍貪汙案審了15年!陳致中夫婦否認洗錢
前總統陳水扁及妻子吳淑珍因國務機要費等案,2006年遭起訴,兒子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因提供帳戶給吳淑珍被列為同案被告,遭訴洗錢、貪汙等罪,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26日開準備庭,陳致中夫婦否認犯罪,強調只是聽從指示到銀行開戶。庭末法官諭知候辦。久未公開露面的黃睿靚,昨天挽著丈夫、高雄市議員陳致中的手出庭,看到大批媒體守侯,她似乎有點不習慣,面對記者提問只是點頭致意;陳致中也以「謝謝」回答,都不願對官司多做回應。國務費案,檢方起訴時分成三部分,包括南港展覽館、龍潭購地及國務機要費案。最高法院2012年將吳淑珍、陳水扁涉及龍潭購地案洗錢部分,各判刑2年定讞。珍另被控在南港展覽館案中收賄,判刑9年確定。扁珍國務機要費貪汙案,更一審逆轉改判無罪,但最高法院認為,扁等人以蒐集發票報領「非機密費」的說法,違背經驗法則,撤銷無罪判決;幕僚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涉及偽造文書等罪部分,也一併撤銷發回更審。陳水扁涉案部分已裁定停審,更二審因原承審法官調動,改由李世華法官接手,她昨開庭審理陳致中夫婦涉洗錢罪,及國務機要費檢方起訴偽造文書、共同貪汙罪部分。庭訊中,陳致中夫婦委由律師表示,他們只是依照母親吳淑珍的指示,到銀行開戶;帳戶內的錢是否為龍潭購地等貪汙案的資金,或是選舉時的結餘款,他們也不清楚。陳的律師原本聲請傳喚吳淑珍、立委柯建銘等人到庭作證。但法官詢問證人到庭的待證事項為何?律師與陳致中討論後,決定捨棄傳喚,全案也沒有證據要聲請調查,庭訊後,法官諭知全案候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