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徒刑
」海巡署高官提供詐團銀行帳戶僅得手4021元 一審遭判1年徒刑
高雄1名曾在海巡署本部,擔任三線一警職視察的洪姓男子,卻因涉嫌將自己和手下替代役的銀行帳戶提供給詐騙集團,遭到檢警的鐵腕逮捕,揭露其與翁姓詐騙集團成員合作,利用多個帳戶進行虛擬貨幣交易,涉及詐騙與洗錢活動,最終一審判處徒刑1年,並宣告沒收犯罪所得4021元。事情起源於2021年間,洪男被懷疑與翁姓詐欺集團成員合謀,將自己和其手下替代役的多個銀行帳戶交由翁等人使用,這些帳戶包括國泰、世華、富邦和華南等知名銀行,甚至還包括洪男自己的2個帳戶,翁等人利用這些帳戶進行虛擬貨幣買賣,以假投資的名義進行行騙活動,共詐得超過200多萬元。當地檢警獲報後,迅速前往海巡署本部逮捕洪男,面對指控,洪男辯稱這些帳戶是用於投資虛擬貨幣所需,並非故意參與詐欺行為,法庭審理後判決認定洪男存在詐欺罪行,一審高雄地院判處他徒刑1年,並宣告沒收犯罪所得的僅僅4021元。洪男對判決不服,提起上訴至高雄高分院,高分院審理後認為,洪男作為警察職員多年,理應更加警覺於犯罪行為的可能性,貿然提供自己和同事的帳戶給他人使用,並未能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其為受害者,因此,高分院駁回上訴,一審判決被確認有效。除刑事責任,洪男事後也面臨海巡署的行政處分,被撤職並遭到行政訴訟敗訴,目前案件仍在上訴中。
知法犯法!台北律師變身「司法黃牛」詐財30萬 判3年且終身除名
台北市一名姚姓律師知法犯法,利用被告溫姓男子急於脫罪的心理,誆騙對方稱自己與法官熟識,可以用錢買通,導致溫男誤信,毫無保留地交出30萬元,事件曝光後,姚男在一審中被判處1年徒刑,二審改判3年徒刑,並被律師懲戒委員會決定除名,終身不得再擔任執業律師。據悉,姚男為職業律師,經由友人介紹認識涉犯貪污罪的溫姓男子,溫男被法院依法判處3年8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溫男不上訴,並委託姚男擔任二審的辯護律師。然而,姚男卻利用溫男急於脫罪的心情,通過友人轉達信息,聲稱可以協助「打點」二審的法官。姚男向溫男謊稱:「我和法官很熟,可以用30萬元買通他。」溫男信以為真,於是在北市的一處麥當勞,當面交付30萬元現金給姚男,此後,溫男的案件經二審改判為3年6個月有期徒刑,感到被欺騙的溫男質問姚男,姚男辯解稱:「二審合議庭共有3位法官,只有1位法官收錢,無法判處緩刑。」這番說辭終於使溫男明白自己上當受騙。憤而提告的溫男以《詐欺罪》控告姚男,姚男在應訊時辯稱所收取的30萬元包括律師費、接見費和上訴費用,但檢方仍依詐欺起訴姚男。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詐欺罪》判處姚男1年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姚男不服判決,上訴至台灣高等法院。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原審判決過輕,遂改判姚男3年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10萬元,判決確定後,律師懲戒委員會指出,姚男身為律師卻以司法黃牛手法詐財,嚴重破壞司法公正形象,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經過討論,委員會決定將姚男除名,終身不得再擔任執業律師。律師懲戒委員會強調,將繼續嚴格監督律師的職業操守,對違反倫理規範的行為堅決處理,維護司法的公正性和社會的信任,提醒所有法律從業者,必須時刻遵守法律和倫理,堅持正直和誠信的職業操守。
收賄近50億!中國華融前總經理「揭發他案」沒用 法官照判死刑
大陸「4大資產管理公司」之一的中國華融國際,2018年爆發嚴重違紀違法事件,遭指控收賄逾人民幣11億元(約新台幣49億元)的前總經理白天輝,一審被判處死刑,財產全數沒收上繳國庫。白天輝被指控於2014年至2018年期間,利用其華融(香港)業務拓展三部負責人、總經理、投資銀行部董事總經理,中國華融資本營運總監、總經理助理、董事、副總經理、總經理等職務之便,非法收受總計11.08億元賄款。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白天輝收賄數額極為龐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並給國家及人民造成重大利益損失,其罪行極為嚴重,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受賄財物及其孳息亦需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法官也指,雖然白天輝揭發他人重大犯罪,提供正確且重要線索,協助偵破其他案件,具有重大立功表現,但考量其犯受賄罪之事實、情節、性質及對社會危害程度,其立功不足以獲得從輕處罰,遂作前述判決。白天輝案與華融前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收賄案有極深關聯,白天輝曾供稱「很多項目都是賴小民直接交代,都是他的朋友」。賴小民2018年中箭落馬後,2021年遭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收賄、貪汙、重婚等罪,分別判處死刑、11年徒刑、1年徒刑,財產全數充公,並於同年被執行死刑。
藐視國會罪進《刑法》三讀通過!公務員如虛偽陳述可判1年徒刑、罰20萬
立法院院會28日續審國會改革相關法案,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藐視國會罪晚間11時三讀通過,立法院長韓國瑜(前排左三)敲下議事槌,國民黨立委高舉象徵重生的火鶴,高喊「國會重生」。(圖/中國時報黃世麒攝)立法院挑燈夜戰國會改革,繼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後,今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新增藐視國會罪,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萬以下罰金。在國會改革針對官員的藐視國會行為,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已經通過行政罰,官員反質詢、拒絕或隱匿虛偽答覆者,經主席制止仍違反,可處2萬以上20萬以下罰鍰。今挑燈夜戰繼續通過刑責部分,刑法新增藐視國會罪,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萬以下罰金。
高雄男子「忘收水管」致老翁絆倒身亡 法官判刑1年+賠446萬元
高雄郭姓男子租騎樓店面販賣肉圓,2020年12月結束營業後,郭卻未妥善收好水管,當晚大樓81歲林姓老翁外出買宵夜,左腳不慎被水管絆倒,正面朝下倒地頭部受傷,經路人協助回家,隔天病情惡化失去呼吸心跳,醫院搶救1個月仍宣告不治,法官認郭男行為與林翁之死有因果關係,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並需賠償林翁家屬446萬元。據調查,郭男2017年起承租大樓店面開肉圓店,從早上6點30分開店營業至下午5點,因該處排水系統不良,郭男另外拉一條排水軟管,將廚房洗手台、冰箱廢水排到店門口的排水孔內,收店時則會把軟管水管收好,避免行人行走時不慎遭水管絆倒,未料2020年12月3日打烊時忘收水管,導致林翁絆倒。傍晚林翁外出買消夜,途經肉丸店時因視線昏暗,並未注意腳下水管,左腳不慎絆倒,整個人先是撞擊肉圓店鐵捲門後「正面朝下」倒地,遭一旁熱心民眾扶起送返回家,不料隔日林翁突然劇烈頭痛後,不久就失去呼吸心跳,送醫搶救1個月後因多重器官衰竭、肺炎併呼吸衰竭、急性腎衰竭宣告死亡。法醫解剖判定,林翁是跌倒時,大腦右枕葉底部發生對撞性腦挫傷、腦髓腫脹,大範圍傷及腦幹之軸突,導致隔天呼吸衰竭、心跳停止,經急救後無法恢復神智,最終因瀰漫性軸突損傷致死。高雄法官,依監視器畫面及法醫證詞,判定郭男與林翁之死有因果關係,依《過失致死罪》判郭男1年徒刑,郭男上訴表示,林翁出門前有服用安眠藥,許是藥物副作用,並提出賠償150萬元和解,但林翁家屬要求500萬,雙方至今未和解。合議庭認為,郭男在一、二審審理期間,都否認犯行,且林翁跌倒前,水管疑似有拉扯跡象,倒地前後其步伐體態相當正常,並沒有服用藥物或疾病發作後身體搖晃、傾斜或腳步不穩情形,因此駁回郭男上訴。法院認定郭男須負全責,判其賠償林翁家屬共446萬元,刑事部分,法官考量郭男無前科且有彌補誠意,依《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1年。案件目前仍在上訴中。
滾水灑唐氏症鄰居 馬國潑婦哭窮求輕判…法官重處10年徒刑
馬來西亞檳城39歲女子余素琪19日在組屋(公共住宅)搭乘電梯時,突對電梯內33歲唐氏症鄰居潑灑滾燙熱水,造成對方全身6%燒燙傷。雖然余女事後表達懺悔並哭窮,但仍遭法官判處10年徒刑及罰金。據《星洲網》報導,余女當天早上9點多在雙方沒有任何對話或動作情況下,突然拿出提袋內保溫瓶,再把熱水潑向印裔鄰居索萊拉茲。索萊拉茲逃出電梯後在妹妹陪同下急診,醫師診斷他右肩、頸部、背部等多處燒燙傷,面積相當於全身6%。余女冷靜潑灑熱水再淡定離開,以及印裔男痛得在電梯內踱步、向余女求饒的監視器畫面曝光後,立刻掀起各界憤怒,受害家屬更指控余女潑灑「化學藥劑」。余女昨(23日)在浮羅山背地法庭供稱,當時潑的是熱水非化學液體,並在獲得通譯員保證訴狀寫的是「熱水」後才認罪;公設辯護律師亦指余女職業為銷售員,月薪只有1500令吉(約新台幣1.2萬),被告對自己行為深感懺悔,請求法官輕判。原告律師則指,余女與受害者為隔樓層鄰居,過去受害者與余女雖有誤會,但余女未因受害者行為報警,如今在雙方沒任何溝通或動作情況下,對被告犯下嚴重罪行,要求法官重判以教育社會。法官阿扎爾表示,本案「案情嚴重」,余女在沒被挑釁情況下以殘忍泯滅人性手段,造成受害者可能的永久傷害,又殘疾人士享有與一般人同樣待遇、事件在社會引發巨大迴響,判余女10年徒刑及6000令吉(約新台幣3.9萬)罰金,若無力繳納則以1年徒刑代替。
賣公司帳戶給詐騙集團「賺7500元」就被抓 台中男下場慘了
台中丁姓男子2022年加入以「貝哥」為首詐騙集團,提供公司帳戶給詐團使用並導致一名顏姓女子遭騙30萬元;丁男還協助領錢、轉成虛擬貨幣洗錢,獲利7500元。丁男遭查獲逮捕後,一審被判1年2個月、賠償顏女10萬元;二審考量其如數賠償,改判1年徒刑。判決書指出,丁男加入詐騙集團後提供自己擔任負責人的公司帳戶;詐團成員2022年1月起在臉書張貼投資股票文章,受害者顏女與暱稱「許佳佳」的人聯繫後,被告知可獲得飆股資訊,接著再向「李志傑」、「廖經理」聯繫,又被告知有黃金避險計畫。顏女誤信詐團並匯款30萬元後,丁男收到已2度轉帳的30萬元,並在當天下午臨櫃取出100萬元交給詐團成員,再依指示匯入其電子錢包的虛擬幣,轉至指定的電子錢包協助洗錢,製造金流斷點。丁男雖獲得7500元報酬,但也因此遭檢警查獲、起訴詐欺罪,丁男一審時坦承不諱並以10萬元與顏女達成和解,遭法官依詐欺取財罪判處1年2個月。丁男不滿刑度上訴後,台中高分院合議庭認為,丁男與被害人10萬元和解,並已如數給付完畢,認定他已盡力賠償被害人所受損害,與原審時情狀不同,該犯後態度自應為其刑度有利考量,故撤銷一審判決,改判1年。可上訴。
遭包養網富商控詐財 「酒國昆凌」黑歷史曝光
近日一名台商爆料,他在包養網被一名張姓女子詐財,已向警方報案。而9年前張女曾以「酒國昆凌」名號詐騙富商千萬,3年前也發文控被男友詐騙,如今她的黑歷史也被翻出。本刊曾在2020年報導,張女原姓沈,曾在台中海派酒店上班,花名「保格麗」,因外型神似周杰倫老婆,有「酒國昆凌」的稱號,而她專釣富商加入博弈網站,再跟同夥放貸詐財,被判刑後還是不悔改。張女曾在台中知名海七酒店上班。(圖/黃威彬攝) 判決書指出,張女在2015年被王姓富商包養以每月15萬元包養,而她跟林姓組頭男友勾結,以賭博輸錢為理由,要王男幫她把錢贏回來,怎料4個月就輸2700萬元,之後又說她欠另一人360萬元,如果不幫還債她要下海。不僅如此,張女還找酒店閨密放高利貸給王男,借1800萬元,年利率87%,王男最後報警,而張女否認犯行,辯稱王男缺錢她才借他。最後雙方和解,法院判張女1年徒刑、緩刑2年。張女在2021年在臉書發文,稱自己就是「酒店小昆凌」,她跟男公關交往被詐財,男友稱自己身價上億,但其實很窮,約會都是她花錢,她一年就在男友身上花千萬,還送他40萬的名錶,最後才發現原來自己是小三,而即使她懷孕了,男友也不理不睬。如今,張女又捲入詐騙風波,警方已展開調查,約談張說明。
毒品通緝犯成「假車牌狂人」於國道狂飆 無辜車主收到高額超速罰單
台灣國道一度成陳姓的通緝犯的賽車場,陳嫌懸挂偽造的車牌,在國道上猛飆,結果導致多名車主收到高額超速罰單,這場「狂飆秀」一直持續到警方接到民眾舉報,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於2月16日在台中市某處公寓將陳嫌逮捕歸案。警方於陳嫌家中搜扣,毒品安非他命25包。(圖/翻攝畫面)據悉,陳嫌因因涉毒案件而在逃,竟然在去年9到10月期間懸掛偽造的車牌,肆無忌憚地開著車四處遊走,在國道上狂飆甚至將時速飆升至151公里,導致3名無辜車主收到高額的國道超速罰單。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公路警察大隊表示,在今年1月4日接獲民眾報案,立即展開調查,並通過監視器影像掌握,陳嫌的特徵和涉案車輛的資訊。經警方多次追查下,最終於2月16日晚間,在台中市東區某公寓內將陳嫌逮捕歸案,並於現場搜獲25包安非他命(約37.78公克)以及偽造的號牌。國道警察呼籲,偽造車牌和超速行駛不僅對交通安全造成嚴重威脅,也損害其他車主的權益,強調車輛號牌是具有公文書性質的特種文書,擅自使用偽造或變造的車牌是嚴重違法行為,最重可判1年徒刑,另可處1萬800元罰鍰。
社會補助漏洞曝光!新北福利晨飽禮券遭私吞案引警示
近年來,新北市政府致力於支援社會弱勢族群,其中包括發放「幸福晨飽早餐商品禮券」,然而,近日卻傳出禮卷遭不肖人士濫用的事件。據了解,樹林區某國小的午餐秘書陳男竟涉嫌私吞20張禮券並偽造,進而在全家超商消費,直到多間門市發現收到偽造禮券後,案情才浮出水面。 根據法院裁定,「幸福晨飽早餐商品禮券」是新北市政府為協助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等經濟弱勢家庭而發放的補助,其主券內含5張副券,每張副券價值33元,可在全台的全家便利商店兌換食品。然而,陳男於2022年5月被發現利用影印店偽造19張假禮券,並將真、假禮券各19張拿去全家超商購買商品,此舉違反了補助使用的規定,也擾亂了金融與交易秩序。 直到有門市向校方反映疑似收到假禮券後,校方追查後才發現異常,並進一步詢問負責保管禮券的陳男,最終將此一濫用案件揭露。陳男在面對校方追問時承認了行為,並主動向當地警方自首,坦承侵占、偽造幸福晨飽早餐商品禮券的罪行。新北地院經審理後,考量其坦承犯行並積極賠償被害人,最終判處陳男1年徒刑,並緩刑3年,同時要求他提供60小時的義務勞務以及接受6小時的法治教育課程。 該判決也提到,雖然陳男的行為造成了禮券系統的損害,但考量其偽造數量不多且流通性低的特點,以及其積極認罪與賠償態度,法院最終給予了相對輕刑的裁定。這起案件也凸顯了社會福利補助管理中的漏洞,提醒相關單位加強監管與防範類似情況的發生。
新北辦「幸福晨飽」助弱勢 國小秘書竟私吞影印侵占千元…下場出爐
新北市政府為了幫助經濟貧困家庭,減輕家長負擔,協助孩子能安心上學並兼顧身心健全發育,特別辦理「幸福晨飽」早餐補助,補助對象為就讀公立高中職以下學校(不含幼兒園)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本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等弱勢族群,不料樹林區某國小負責保管禮券陳姓秘書,竟私吞20張禮券並彩色影印後拿去超商消費,遭處1年徒刑。判決書指出,陳男曾擔任新北市立樹林區某國小之午餐秘書,負責保管及發放新北市政府所發行之幸福晨飽早餐商品禮券(每張主券含5張副券,每張副券面額新臺幣33元,下稱幸福晨飽早餐禮券)予學校弱勢學生,為從事業務之人,竟於111年5月間某日至同年6月5日期間內某時,利用保管禮券之機會侵占入己。陳男將禮券彩色影印,以此方式偽造有價證券後,即至全家超商,將偽券、真券交付店員兌換商品而行使之,總計侵占價值1,287元之早餐禮券。嗣國小接獲全家通知多家門市收受偽造之幸福晨飽早餐禮券,經校方詢問,陳男供出上情,復於有偵查犯罪權限之公務員發覺其犯罪前之111年7月1日,主動前往警局自首。新北地院審酌,被告身為小學午餐秘書,不思以正當途徑獲取所需,竟利用保管幸福晨飽早餐禮券之機會,侵占本案禮券,復偽造本案偽券,並連同本案真券向全家公司兌換商品,所為侵害他人財產權,亦擾亂金融與交易秩序,殊值非難;惟念及被告犯後始終坦承犯行,並已繳回犯罪所得,賠償被害人所受財產損失,依偽造有價證券等罪判1年徒刑,緩刑3年。可上訴。
又是你!男酒駕「重遊故地」被逮 花9500掛假車牌趴趴走慘了
北市保安大隊日前執行路檢勤務,卻在攔查一輛黑色BMW時,發現駕駛臉部潮紅,身上散發酒氣,且酒精感知器亮燈,當場將駕駛攔下。警方依規定對其進行酒測時,發現其酒測值高達0.53mg/l,不過警方還進一步確認,呂男所駕駛之小客車其車牌因去年酒駕被逮遭到吊扣,但呂男卻仍懸掛遭到吊牌的車牌在路上跑,呂男才坦承自己在網路上花費9500元,重新再買一個一模一樣的車牌懸掛,如今除公共危險罪外,還再被依偽造文書罪嫌送辦。初步了解,43歲的呂姓男子日前駕駛小客車行經大安區羅斯福路與辛亥路口時,恰好行經警方所架設之酒駕路檢點,呂男對酒精感知器吹氣時,酒精感知器明顯亮燈,當場被警方查獲酒駕。警方初步了解後,越發覺得呂男相當眼熟,才進一步發現呂男去年也在同一個地方被查獲酒駕,其車牌因此遭到吊扣,但呂男如今卻又開著明明應該被吊扣的車牌繼續在路上趴趴走,呂男這才坦承自己事後在網路上已9500元購買同款車牌,且自己喝到天亮才準備開車返家,其酒測值高達0.53mg/l。全案後續也依公共危險與偽造文書移送偵辦。保安大隊呼籲,民眾飲酒後如有行車需求,可以「指定親友駕駛」、「改搭計程車」或「酒後代駕」等方式,更要留意隔日宿醉情形,喝酒千萬別開車,警方溫馨提醒,車輛號牌屬具公文書性質的特種文書,擅自偽造、變造車牌販售或懸掛於車輛並行駛於道路上,最重可判1年徒刑,另最重可處新臺幣1萬8仟元罰鍰,切勿以身試法。◎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假釋獲准! 陳致中除夕可回家團圓
前總統陳水扁長子、高雄市前議員陳致中因洗錢、偽證罪被判刑1年2月,自去年5月11日入高雄第二監獄服刑至今已入監8個多月。日前陳致中聲請假釋交付保護管束,經法務部矯正署審酌後,昨日核准假釋,高院今裁定付保護管束,陳致中確定可回家圍爐。回顧案情,前第一夫人吳淑珍被控在「龍潭購地案」及「南港展覽館」案中收賄,並由長子陳致中與長媳黃睿靚共同將款項匯往海外,更二審認定構成洗錢罪,陳致中遭1年徒刑,併科罰金150萬元,沒收816萬餘美元犯罪所得,黃睿靚則獲判10月徒刑,緩刑4年,經提起上訴後,最高法院上月駁回,全案定讞。高院指出,由於陳致中2011年因偽證罪遭判刑3月,因此裁定洗錢、偽證兩罪合併執行1年2月,而法務部矯正署昨日核准陳致中假釋,檢察官則依《刑法》與《刑事訴訟法》規定,向高院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高院合議庭審核卷附矯正署核准假釋函等文件後,認為檢察官聲請「於法尚無不合」,因此裁准。高雄第二監獄官員表示,今天下午5時前尚未收到保護管束令,因此今天將不會辦理出獄,最快可望於明日出監,可以確定的是,陳致中今年可以回家圍爐團圓。
近10年性侵害犯罪共4990人假釋 277人遭撤銷!最大主因是這個
法務部整理近10年性侵害犯罪受刑人資料,發現共有4990人假釋出獄,277人遭撤銷假釋,其中有132人是在假釋期間又涉酒駕、毒品等其他犯罪判刑確定,才被撤銷假釋,至於再犯妨害性自主罪僅有12人。法務部統計,近10年新入監性侵害犯罪受刑人宣告刑,以有期徒刑3年以上至5年未滿者有3073人,占37.6%最多。其次是未滿1年徒刑有1996人,占24.4%。判刑5年以上1618人,占19.8%、1年以上至3年未滿者1476人,占18%、獲判死刑、無期徒刑合計16人,占0.2%;合計宣告刑為有期徒刑3年以上,多達五成七,較全體受刑人的一成高出許多,顯示性侵害犯罪受刑人多屬中、長期刑期者。至於最近10年性侵害犯罪實際出獄受刑人有9565人,其中服刑完畢期滿出獄者578人,占了四成八;假釋出獄者4990人,占五成二,有2人執行死刑。性侵害犯罪判決有期徒刑,假釋出獄受刑人,平均在監執行率為81.5%,較全體受刑人的74.1%,高出7.4個百分點,也就是說要比一般受刑人坐牢時間久。此外,近10年性侵害犯罪受刑人遭撤銷假釋者277人,其中違反保護管束應遵守事項情節重大者145人,因假釋中故意再犯罪遭判刑確定被撤銷假釋者132人,罪名以公共危險罪60人最多,毒品罪21人居次,另有12人再犯妨害性自主罪,比率占9.1%,排第三。
「孔子後代」指侵17歲少女!孔繁錦色性不改又犯案
孔子第74代子孫、獲封「全台最聰明醫師」的孔繁錦,近年來遭到多名女病患控訴性騷擾、性侵,一、二審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孔繁錦判刑4年定讞。性侵事跡連環爆,近日一名17歲少女出面控訴,看診時遭到孔繁錦指侵得逞,經新北地方法院審理,依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利用權勢性交罪》判處1年監禁。根據判決書指出,被害少女於2021年5月起,多次前往孔繁錦在新北市開設的診所就醫,同年7月中午12時許,孔繁錦以要在臀部打針為由,將少女帶到注射室,隨即伸手進入少女下體,性侵得逞。少女慘遭狼爪後,立刻致電告知男友遭侵犯一事,事後更因身心受創,轉往其他家身心科診所求診,門診醫師發現此事後,遂向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通報,孔繁錦的惡行才又被曝光。對此,孔繁錦否認犯案,辯稱為了支持、鼓勵該名少女,自己僅環抱對方,絕無碰觸私處及性侵。法官審理認為,孔繁錦身為少女的就診醫師,本來應該負起照護的責任,但竟為了自身性慾,利用權勢性侵未成年少女,且犯案後飾詞狡辯、毫無悔意,故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利用權勢性交罪》判處1年徒刑,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