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
」 柯文哲 勞動部 京華城 沈慶京 京華城案日本「先付後退」機場退稅新制定案了! 旅日達人:「2類人」應提早去機場
日本昨(27)日公布了2025年度最新稅制改正大綱,正式定調機場退稅新制度「先付後退」將在2026年11月1日開始實施,與此同時,也會撤銷消耗品每天同一店鋪50萬日圓(約新台幣10.55萬元)的額度上限,並廢除消耗品的特殊包裝。對此,旅日達人林氏璧就列出4點分析,也提醒買的金額較高,或是特定品項較多的旅客,可能會被要求檢查行李,可提早到達機場。林氏璧昨日午間在臉書粉專「日本自助旅遊中毒者」發文表示,日本政府閣議確認了2025年的稅制改正大綱,其中一項重點是,機場退稅的新制度,會在2026年11月1日(令和8年11月1日)開始實施。林氏璧接著說到,包括廢除消耗品同一天同一店舖50萬的上限、廢除消耗品的特殊包裝、不再區分一般物品和消耗品,以上也會在同日開始一併跟進。對此,林氏璧解讀,不確定這樣機場退稅的制度會不會引起大排長龍,或是需要提早到機場等等的,「日本所有免稅紀錄已經電子化,所以直接在機器掃護照即可,和歐洲還要蒐集退稅單掃碼的狀況不同。如果能準備足量的退稅機,理論上速度應該會比較快」。林氏璧也推測,新制退稅到時候應該是採取抽檢的形式,「買的金額較高,或是特定品項較多的可能會被要求檢查行李,確認你有把免稅品項帶出日本。這樣的朋友要有自知之明,提早到機場。對於絕大多數的旅客,我想應該不至於影響太大」。林氏璧提到,我也許地方小機場因為工作人員比較閒,可能比較有機會開箱檢查,「成田、關空這種繁忙的機場人這麼多,我猜測抽檢的機會應該不甚高。當然這都要實行後才知道,2026年11月以後的事,現在就先別煩惱啦」。最後,林氏璧指出,店家還是要有免稅櫃台,辦理免稅掃護照把消費紀錄輸入,並不是所有在日本的消費都可以累計並退稅,但對於一般店家,因為廢除了特殊包裝也不用區分一般物品和消耗品,會簡單很多,「所以也許原本不想參與退稅的店家會考慮加入喔,日本好市多,在呼喚你啦」。
1500萬現金到底怎麼帶? 網紅建議換「這貨幣」:4本就夠了
台北地檢署偵辦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案,26日正式偵結,北檢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侵占、背信等罪起訴柯文哲,向法院求處28年6月徒刑。其中提到,柯文哲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見面多次,2022年在京華廣場核發建照及動土典禮前,沈慶京派人前往永豐銀行,提領現金1600萬元,並於11月1日交付1500萬元現金給柯文哲,並以Excel工作簿記載「2022/11/1-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而後柯文哲在2023年11月3日傳訊息給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認定柯收賄事證明確。消息一出,許多人都好奇1500萬現金怎麼帶,網紅小商人則分享自身經驗,推薦將錢換成瑞士法郎,「個人建議用軟的髮圈綁比較好攜帶而且不會綁破」。小商人稍早在臉書粉專「Gtokevin 小商人」發文指,依照他自己的經驗,要攜帶大量現金,他都推薦換成「瑞士法郎1000元面額」(約3萬6369元新台幣),1本就360多萬台幣,且流通率高。小商人表示,而且法郎鈔票材質很讚,不容易破,美金跟歐元有時候用大橡皮筋綁會破,所以個人建議用軟的髮圈綁比較好攜帶,而且不會綁破,若買不到軟髮圈,只有橡皮筋的話一定要用大的、粗的,綁的時候一定要注意錢的上緣要跟橡皮筋的面完整接觸的綁,細的除了會綁破還很容易斷,他個人建議買東歐的大橡皮筋。他說1500萬換成瑞士法郎只需要4本就夠了,「你拿usdt(虛擬貨幣)還要找人換,容易被贓到。我個人還是推薦用瑞士法郎,真的方便。新加坡1萬面額的我沒換過,所以我個人不予置評。」
柯文哲密會沈慶京至少16次 傳訊給黃珊珊「這句話」檢方認定收賄
台北地檢署偵辦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26日正式偵結,台北地檢署認定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依法起訴,被求刑28年6個月。其中檢察官查出,柯文哲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見面多次,2022年在京華廣場核發建照及動土典禮前,沈慶京派人前往永豐銀行,提領現金1600萬元,並於11月1日交付1500萬元現金給柯文哲,而後柯文哲在2023年11月3日下午7點11分,傳訊息給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認定柯收賄事證明確。檢方發現,柯文哲的隨身碟USB帳冊中,有個名稱為「朕.DOC」的資料夾,裡頭為柯文哲與幕僚間的對話紀錄,「工作簿」檔案中,則專記捐款人姓名、數字、公司、用途、經理人,均查證得知係屬金錢之交付,就用途欄為空白者,均為現金交付,其中就明確記載「2022/11/1-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檢察官查出,柯文哲與沈慶京見面多次,地點包括市長室、威京辦公室,還有陶朱隱園,起初為爭取外界金援,柯於同年11月12日與沈慶京在市長室碰面,而後自2019年7月起,雙方見了至少16次。檢方調查,2022年在京華廣場核發建照及動土典禮前,沈慶京指派祕書吳彩仙前往永豐銀行,分批提領現金1600萬元,經比對隨身碟紀錄的小沈1500,到了2023年11月3日柯文哲競選團隊討論募款事宜時,柯於下午7點11分傳訊息給競選總幹事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黃珊珊32分鐘後回覆「明白」,檢察官認定柯收賄事證明確。
柯文哲涉4大罪求刑28年6月 涉案金流9371萬!吸金手法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全案今(26日)偵查終結,檢方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政治獻金被依公益侵佔罪、背信罪、貪污罪起訴,此三罪共計求刑28年6月。起訴書內容提到,柯文哲收賄1710萬、侵占政治獻金6834萬6790元,以及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共計9371萬餘元。北檢調查,柯文哲違背職務以2020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之程序;沈慶京交代張志澄、朱亞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該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柯文哲。另外,柯文哲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更條例、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仍一路護航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慶京於2022年9月12日傳送感謝訊息給柯文哲向其表達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將是唯一邀請的政治人物,並交代秘書提領1600萬元現金,待柯文哲出席典禮後,於同年10月19日至11月1日間之某時地,交付1500萬元賄款;柯文哲在EXCEL檔案中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一經理人沈慶京」,並儲存在行動硬碟中。在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中,北檢指出,柯文哲身為民眾黨黨主席,竟將捐贈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600萬元侵占入己,而未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北檢表示,柯文哲為作他用而規避政治獻金法所明定支出用途之限制,企圖以商業交易行為包裝其侵占犯行,先與木可公司簽訂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其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公司,再由木可公司與競辦簽訂「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約定由木可公司將柯文哲「肖像行使權」授與競選總部,李文宗則指示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義,由政治獻金共匯付1500萬元予木可公司,以此迂迴手段將政治獻金挪供柯文哲私人使用。柯文哲另以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水名義方式,由政治獻金匯款共124萬1036元予木可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柯文哲又為投資營利事業,由政治獻金匯款100萬元予國際電影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北檢還查出,柯文哲、李文宗等人明知募款小物之目的係為謀求民眾支持柯文哲競選總統所捐贈之政治獻金,故募得款項應存入政治獻金專戶,竟以木可公司網路商店「木可好店」進行募款,並透由柯文哲臉書IG、民眾黨官方網站等媒體宣傳第三波募款換小物,利用民眾為支持柯文哲而捐款政治獻金以換取募款小物,進而點選「木可好店」網頁,連結至木可公司網站捐贈政治獻金時,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綠界公司將所得款項匯入木可公司帳戶。不僅如此,柯文哲明知KP SHOW募款演唱會,係柯文哲從事政治、籌募競選資金之活動,所得應屬政治獻金,竟由木可公司帳戶收受盈餘77萬166元,將該政治獻金侵占入己,柯文哲等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共4510萬5754元。另一方面,柯文哲還涉嫌挪用眾望基金會的捐款,聘請13名員工,惟實際工作內容皆是處理選舉相關活動及後續黨務活動,共支付827萬1095元。
押人取供4個月「只查到Excel」!北檢找瞴1500萬金流證據 全場嘆:柯文哲的存在就是罪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弊案及政治獻金等案,遭羈押將近4個月。檢方今(26日)偵查終結,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光是涉及收賄、圖利、公益侵占3罪,就被求刑28年6月,對此北檢稍早也召開記者會說明,但網友聽完後還是霧煞煞,質疑「所以1500萬賄款的金流證據到底在哪?」「原來Excel就是一刀斃命的證據?」媒體人黃揚明稍早也貼出北檢QA的截圖,表示北檢整理的橘子涉案內容,只有提到從柯文哲辦公室搜出寫著「晶華→orange 出國」等字的撕碎便條紙,讓網友傻眼直呼,「一張撕碎的便條紙,你給我扯出一段幻想文?」媒體人黃揚明今在臉書發文整理了「檢方新聞稿中有關指控柯文哲違背職務收賄的內容」,包括柯文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罪所得1710萬元(計算式:210萬+1500萬=171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至於1500萬部分:柯文哲出席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後,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收受沈慶京交付之現金1500萬元賄款,嗣以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之行動硬碟中,記錄沈慶京交付上開賄款之事實。而210萬部分:沈慶京見柯文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將京華城容積案送都委會研議),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代張志澄、朱亞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該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予柯文哲。李文宗基於與柯文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聯絡,經朱亞虎通知賄款210萬元已交付且附上捐款人頭名單,據此向柯文哲報告後,即傳送訊息給朱亞虎表達柯文哲感謝之意。此外,柯文哲另涉財產來源不明罪,另案偵辦。貼文曝光後也引發網友熱議,「扯爆,210萬捐政治獻金專戶是賄款,1500萬的證據是USB excel記載,錢沒找到能這樣推理?」「不要跟我說什麼至少210萬代表更多啦,這邏輯會通怎麼不是應曉薇寫210萬就好,而且寫人頭捐贈政治獻金,代表根本查不到這跟沈慶京有對價關係」、「不是,用excel的數字來說話,我說真的,這說不過去吧?實際金流在哪?」「1500你解讀1500萬?」「所以還是沒寫金流在哪裡,北檢的腦咧」、「原來excel就是一刀斃命的證據」、「以前叫文字獄,現在有excel獄」、「Excel,Ctrl+F 搜尋1500,檢察官真好當」、「邊聽邊笑,哪個笨蛋收錢,還特地在excel寫下1500。」還有人看完北檢的記者會後坦言,「20分鐘整場聽完,除了政治獻金的問題,最有力道的證據是收1500現金,結果證據是?Excel記載的1500,某時某地收受1500萬,大開眼界」、「唸完馬上閃人,完全不敢給記者問」、「所以就是沒查到阿」、「1500數字是在檔案查到,就直接認定收賄?」「完全和週刊報導的一模一樣耶,太扯」、「黨說你貪就是貪」、「總之看下來關鍵就是抽法官,如果又是綠色法官…那以上都可以略過,因為柯文哲存在就是罪。」此外,黃揚明還在臉書貼出北檢QA的截圖,表示這就是北檢整理的橘子涉案內容,截圖提到檢調從柯文哲辦公室搜出撕碎的便條紙,上面寫著「晶華→orange 出國」等文字,帳房「橘子」許芷瑜才會在8月27日返國後,受被告柯文哲指示,又急於同年8月29日凌晨4時10分訂機票急赴日本,本署檢察官透過其友人聯繫其返國未果,經合法傳喚仍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且拘提無著,迄今未歸,因此依法對其發布通緝。對此,網友們怒轟,「便條紙當證據。比偶像劇還要狗血」、「橘子太屌了,出國背著1500萬到處走,不屑海關四處橫行」、「便條還真的寫進起訴書?錢真帶出去海關是不是要查一下」、「掰個1500比特幣還勉強可以相信,1500萬現金帶著走,太侮辱大家的智商了」、「1500萬現金是要多大袋?當它國海關都87?」「原來桃機安檢都是假的,運鈔票出國不會被發現,哪個有藏髒錢的快衝啊啊啊」、「第一,橘子怎麼拿著1500通過海關的?如果是帳戶或是虛擬幣,那金流在哪?第二,既然橘子涉嫌重大,那為何10月至今都沒發布橘子通緝令?」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黃國昌今稍早也在臉書發文痛批,北檢關押柯文哲押了4個月,與鏡檢泣檢等綠媒一搭一唱,科幻小說版本從收賄700萬、收賄170萬、虛擬貨幣、冷錢包,到在市長室跟動工典禮收賄1500萬,到前兩天說在新加坡密會,版本五花八門,配合民進黨進行政治追殺。結果黃國昌狠嗆,今天北檢起訴記者會底牌一掀,「簡直虛弱到不知道怎麼吐槽。」針對泣檢經營檢調7年獲取的「1500 小沈」,北檢認為柯文哲親自收受1500萬賄款,「然而,什麼時候收的?北檢不知道;在哪裡收的?北檢不知道;賄款的流向?北檢一樣不知道;然後,北檢還是硬要指控柯文哲收賄款!」他也指控北檢,押人取供押了4個月,「不要說證據了,連收賄的基本事實都無法認定,這種起訴品質,邢泰釗、王俊力不會覺得汗顏嗎?」他也感嘆,政治辦案斧鑿斑斑,為了構陷柯文哲,無所不用其極地踐踏司法,挑戰一般人的智商,「功在黨國」4個大字,北檢當之無愧。
柯文哲圖利收賄原因 北檢: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案,北檢今日偵查終結,柯文哲涉收賄、圖利、公益侵占3罪,求刑28年6月。檢方新聞稿提到,柯文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長重要政見,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等相關法令,但卻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圖利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檢方新聞稿指出,柯文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市長重要政見,且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深知都市更新法令,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 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等相關法令,卻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因沈慶京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虧損,欲透過土地重建牟利,沈遂持續向柯文哲訴求協助恢復京華城容積,2人於109年2月20日會面,後由柯裁示推進京華城案,圖利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檢方說明,後沈慶京見柯文哲已踐履京華城一案,因此透過張志澄、朱亞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集團總部取款後,由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與柯。待朱亞虎通知賄款210萬元已交付、並附上捐款人頭名單後,李文宗隨即向柯報告,並傳訊給朱亞虎,表達柯文哲感謝之意。檢方提到,柯文哲111年10月18日舉行京華廣場動土典禮,柯文哲是其唯一邀請的政治人物,沈慶京還交代秘書自名下帳戶提領1600萬元現金,在柯出席動土典禮後,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交付現金1500萬元賄款,,嗣以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之行動硬碟中,記錄沈交付賄款之事實。
柯文哲涉收賄等罪遭起訴!北檢求刑28年半 新聞稿全文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自9月5日起遭羈押至今。全案今(26日)偵查終結,檢方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政治獻金被依公益侵佔罪、背信罪、貪污罪起訴,此三罪共計求刑28年6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新聞稿全文: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被告柯O哲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相關案件,於今(26)日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壹、 偵查結果一、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彭O聲、黃O茂、邵O珮、沈O京、應O薇、吳O民、張O澄等9人,均提起公訴。1. 被告柯O哲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2. 被告李O宗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3. 被告彭O聲、黃O茂、邵O珮等3人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4. 被告應O薇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罪嫌。5. 被告吳O民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6. 被告沈O京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及同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7. 被告張O澄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二) 被告朱O虎、陳O源2人,均緩起訴處分。1. 被告朱O虎、陳O源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2. 緩起訴條件:(1) 被告朱O虎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330萬元。(2) 被告陳O源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20萬元。(三) 被告陳O坤、王O侃、陳O敏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二、 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等3人,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嫌。被告李O娟另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嫌。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42條第1項背信罪嫌。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一) 被告端木O提起公訴。被告端木O所為,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第220條第2項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準文書罪嫌。(二) 被告李O娟、何O廷、陳O瑄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貳、簡要犯罪事實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柯O哲等公務員與沈O京共犯圖利部分柯O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市長重要政見,且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深知都市更新法令,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下稱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下稱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於臺北市市長連任期間,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因沈O京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沈O京持續向柯O哲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竟與沈O京於109年2月20日在臺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單獨會面時,各起交付、收受賄賂,及共同圖利之犯意聯絡,並與聽從柯O哲上意之彭O聲、黃O茂、邵O珮,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由柯O哲接連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109年4月15日核決送研議簽呈」、「109年10月27日核決送公展簽呈」、「110年4月21日、110年8月10日便當會之裁示」、「110年11月11日接受議員當面質詢京華城案違法後仍執意推進京華城案」、「111年2月手諭令產發局趕快通過京華城都審案」等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彭O聲、黃O茂、邵O珮明知上述違背法令之情形,仍罔顧京華城案於北市府都發局、都委會、都審會之行政程序中,眾多基層公務員、都委會委員提出之違法質疑,與柯O哲、沈O京共同圖予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之不法利益。(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1、21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不服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刪除本案土地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事,提起之訴願業經內政部於107年7月26日訴願決定駁回,北市府認定並無違失,且107年都市計畫所認定之事實基礎,亦無情事變更等情形,毫無理由及法令依據能作成與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相異之認定,竟於京華城公司對北市府提起行政訴訟繫屬之際,違背職務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之程序。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代張O澄、朱O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該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與柯O哲。李O宗基於與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聯絡,經朱O虎通知賄款210萬元已交付且附上捐款人頭名單,據此向柯O哲報告後,即傳送訊息給朱O虎表達柯O哲感謝之意。2、150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更條例、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仍以前述方式一路護航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11年9月12日傳送感謝訊息給柯O哲,向柯O哲表達111年10月18舉行之京華廣場動土典禮,柯O哲將是其唯一邀請的政治人物,沈O京並交代其秘書自其名下帳戶提領1,600萬元現金。柯O哲出席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後,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收受沈O京交付之現金1,500萬元賄款,嗣以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之行動硬碟中,記錄沈O京交付上開賄款之事實。(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1. 沈O京企圖不法永久享有將京華城購物中心建照上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基於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06年至108年間行賄臺北市議員應O薇及其助理吳O民,應O薇、吳O民基於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之犯意,屢屢為京華城案陳情、施壓北市府公務員,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6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85萬元賄賂。2. 應O薇、吳O民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於109年、110年間,要求北市府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入都委會研議,濫用議員權力介入行政權核心事項,又見都發局及都委會基層公務員認為京華城申請都市更新20%容積獎勵一案之適法性有問題時,竟陸續以拜託彭O聲「放水」幫忙京華城案、帶同沈O京出席都委會研議程序違反程序發言、致電市長室追問簽呈公文進度以排除簽辦過程之障礙、指名特定公務員出席議員協調會、以電話責問都發局公務員、當面責罵都委會公務員、向不配合之公務員大量索取資料,造成基層公務員工作負荷與心理壓力等方式,濫權干涉依法行政之公務員行使職權。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4,5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23萬5,484元賄賂。3. 沈O京於111年1月至10月間,見本案都市計畫通過,進入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之審議程序,為加速北市府核發本案土地建造執照之速度,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付賄賂給應O薇、吳O民2人,其2人續為鼎越公司召開協調會,持續護航鼎越公司依本案都市計畫內容取得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15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55萬元賄賂。4. 綜上,應O薇、吳O民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沈O京交付之賄賂各5,250萬元、363萬5,484元。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柯O哲身為民眾黨黨主席,竟將邱O琳轉交「周OO文」、「謝O樑之母親林O麗」、「林O群」捐贈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各200萬元,均予侵占入己,而未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合計侵占600萬元。(二) 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1、柯O哲等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侵占政治獻金1,724萬1,036元(1)柯○哲為作他用而規避政治獻金法所明定支出用途之限制,企圖以商業交易行為包裝其侵占犯行,先與木可公司簽訂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柯○哲之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公司,再由木可公司與柯○哲競選辦公室簽訂「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約定由木可公司將柯○哲之「肖像行使權」授與競選總部。李○宗則指示李○娟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由政治獻金共匯付1,500萬元予木可公司,以此迂迴手段將政治獻金挪供柯○哲私人使用。(2)柯○哲另以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水名義之方式,由政治獻金匯款共124萬1,036元予木可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3)柯○哲又為投資邱○生之營利事業,由政治獻金匯款100萬元予國際電影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⒉柯○哲等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共4,510萬5,754元(1)柯○哲、李○宗、李○娟均明知募款小物之目的係為謀求民眾支持柯○哲競選總統所捐贈之政治獻金,故募得款項應存入柯○哲政治獻金專戶,竟以木可公司網路商店「木可好店」進行募款,並透由柯○哲臉書、IG、民眾黨官方網站等媒體宣傳第三波募款換小物,利用民眾為支持柯○哲而捐款政治獻金以換取募款小物,進而點選「木可好店」網頁,連結至木可公司網站捐贈政治獻金時,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綠界公司將所得款項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合計以木可公司侵占募款小物募款所得之政治獻金共4,133萬5,588元。(2)柯○哲、李○宗、李○娟明知KP SHOW募款演唱會,係柯○哲從事政治、籌募競選資金之活動,所得應屬政治獻金,竟由木可公司帳戶收受KP SHOW募款演唱會之盈餘77萬166元,將該政治獻金侵占入己。(3)柯○哲、李○宗、李○娟以木可公司收受採風公司所捐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共300萬元,並由李○娟以木可公司開具不實統一發票4張,交付予採風公司而行使之。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柯O哲、李O宗明知眾望基金會章程第6條載明「本基金會以辦理臺北市社會福利(關懷)為目的」,竟違背上開眾望基金會章程規定,將民眾對眾望基金會之捐款挪供柯O哲聘請周O修、戴O文等13位員工,惟實際工作內容皆是處理柯O哲總統選舉相關活動及後續黨務活動,統計於111年12月至113年8月之期間,共支付827萬1,095元,致生損害於眾望基金會。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端木O明知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內容有未達平衡、收支方有諸多疑義,尚未完成查核,竟出具不實之查核報告交付予監察院。且在監察院以申報帳目登載未完整,要求退回補正時,竟在未取得任何憑證下,擅自於支出項目登打「時樂公司」、「尼奧公司」、「木可公司」、「佳聖公司」共9筆不實交易,足生損害於監察院查核政治獻金之正確性。參、犯罪所得與沒收及聲請法院裁准扣押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一) 柯O哲等公務員圖利部分 第三人鼎越公司之犯罪所得121億545萬6,748元,係被告柯O哲、彭O聲、沈O京等人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已依刑事訴訟法第133條之1第1項,聲請扣押第三人鼎越公司之財產(本案京華城土地),並獲法院以113年12月25日113年度聲扣更二字第2號裁准扣押在案,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 1、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罪所得1,710萬元(計算式:210萬+1,500萬=1,71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張O澄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罪所得10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 1、應O薇之犯罪所得5,25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應O薇之財產,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9191號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起訴書起訴書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2、吳O民之犯罪所得363萬5,484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 (一)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之犯罪所得600萬元,聲 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二)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 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 1、被告柯O哲以肖像權授權金之名義侵占政治獻金450萬元,侵占政治獻金100萬元供己投資邱O生營利事業,犯罪所得合計550萬元(計算式:450萬+100萬=55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第三人木可公司之犯罪所得5,6845,684萬萬6,7906,790元(計算元(計算式:式:1,5001,500萬+萬+124124萬萬1,0361,036++4,5104,510萬萬5,7545,754--450450萬=萬=5,6845,684萬萬6,7906,790)),係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第三人木可公司之財產,經臺灣臺北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104104號裁准,執行後扣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存款得存款3,8833,883萬萬7,7127,712元,元,以保全扣押犯罪所得。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 被告柯O哲、李O宗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之犯罪所得827萬1,095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肆、量刑意見一、被告柯O哲:審酌被告柯O哲有違市長就宣誓條例所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尚於辦公處所遭查獲撕碎便條紙,上載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足徵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周OO文等人所捐贈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6年; 4、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二、被告李O宗:審酌被告李O宗於任職臺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時,竟與柯O哲共同違背職務,以政治獻金之名收受沈O京之不法賄賂,又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復積極指示李O娟銷毀木可公司損益表,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4月。三、被告沈O京:審酌被告沈O京不法賄賂公務員柯O哲等人、市議員應O薇等人,以收買職務行為之方式圖得百億不法利益,戕害公權力之廉潔公正,犯後尚利用媒體發表已預擬之聲明而為串證,聯絡柯O哲、應O薇刪除彼此間案關訊息,羈押庭訊時甚對法官嗆言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均以現金為之等語,足徵其挑釁司法、藐視法律,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8年;2、其所犯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3年。四、被告應O薇:審酌被告應O薇收受沈O京不法賄賂高達數千萬元,有違民意代表本應恪盡職責、為選民謀最大福祉之付託,臨訟之際,竟為脫免刑責而欲自機場出境潛逃,足徵其面對司法調查仍不思悔改,惡性重大,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3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洗錢罪嫌,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罰金2,000萬元。五、被告彭O聲:審酌被告彭O聲身為臺北市副市長,本應恪守國家法令,竟明知違法而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敗壞官箴。然其犯後能自知己過、坦承犯行,請量處有期徒刑6年。又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請依法減刑後量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六、被告黃O茂:審酌被告黃O茂為官位攀附柯O哲,違背都市計畫專業,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且經偵查程序,猶未能思過悔改,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七、被告邵O珮:審酌被告邵O珮為仕途迎合柯O哲,拋棄依法行政堅持,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然終能坦承己過,偵查程序自始至終坦承犯行,勇敢面對己罪,犯後態度為佳,請量處有期徒刑5年。又因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且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請依法遞減至有期徒刑1年3月,併宣告緩刑2年。八、被告端木O:審酌被告端木O執業會計師達23年,竟虛偽登載且出具不實查核報告,違背會計師專業操守、戕害政治獻金公眾監督機制,推諉犯行,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1年。 九、其餘被告吳O民、李O娟、張O澄等3人,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伍、其他一、 本案偵查過程,發現被告柯O哲、彭O聲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第1項財產來源不明罪嫌,另案偵辦。二、 有關政治獻金募款過程,以折扣碼分潤是否涉及不法,另案偵辦。三、 被告柯O哲前遭告發於市長任內之其他案件,持續偵辦中。四、 逃亡境外之被告許O瑜,業經本署於113年10月25日發布通緝,並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註銷其護照。又本署函請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移民署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協助,期能透過駐外館處之法務、移民及警務秘書等與駐地執法機關合作,循行政遣返模式,儘速將被告許O瑜遣送回國偵辦。另本署同時透過司法互助途徑,請求他國協助遣返被告許O瑜。五、 本案偵辦過程中,疑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本署於113年9月9日主動簽分他案偵辦,並陸續傳喚相關撰稿記者到案說明,及採取適當偵查作為,此部分將持續偵辦。未來如發現有人員涉及不法,必依法嚴予究責。
北檢今偵查終結!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 一覽「偵辦大事記」總回顧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深捲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他涉嫌於擔任台北市長期間,將京華城容積率提高到840%,涉嫌獨厚威京集團損害市民利益,遭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對此,台北地檢署今(26日)偵查終結,檢方將於上午10點召開記者會說明,預料柯文哲將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政治獻金法侵占公益、背信等罪起訴,盤點京華城弊案4個多月偵辦全經過,帶你一覽事件始末。針對該起震撼政界的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北檢歷經4個月的偵辦,全案今(26日)偵查終結,關鍵涉案人包括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時任柯辦主任李文宗等5人。以下為京華城案重大爭議回顧:2024年5月2日:台北市議員鍾小平告發柯文哲、彭振聲,北檢分「他」字案偵辦,將2人列為被告。2024年8月12日:彭振聲遭北檢傳喚,訊後請回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2024年8月27日:應曉薇攜帶台胞證試圖出境,遭檢廉攔下並拘提到案。2024年8月29日:台北地院裁准應曉薇羈押禁見。2024年8月30日:沈慶京遭裁定羈押禁見,同時檢調大動作搜索民眾黨中央黨部、柯文哲住處,並帶走柯文哲偵訊。2024年8月31日:柯文哲遭北檢聲押禁見。2024年9月2日:法官裁定彭振聲收押禁見,柯文哲則是無保請回。2024年9月5日:北院重開庭,裁定柯文哲收押禁見。2024年9月10日:北檢第一次提訊柯文哲。2024年9月28日:李文宗、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收押禁見。2024年10月25日:北檢聲請延押柯文哲、彭振聲。2024年10月29日:彭振聲確定延押。2024年11月1日:柯文哲裁定延押。2024年11月22日:李文宗聲請延長羈押、朱亞虎裁定交保。2024年11月26日:李文宗延長羈押。2024年12月26日: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對此,台北地檢署將於今天上午10點召開記者會說明京華城一案,預料柯文哲、彭振聲、沈慶京、應曉薇等人,將被依法起訴。
新加坡廉價航空提前1.5小時飛 乘客抵達登機口時才發現傻眼
新加坡廉價航空公司「酷航」(Scoot)於11月一架航班,因「運營原因」竟提前約1.5小時起飛,導致乘客無法登機,雖然酷航已做出道歉,並承諾提供補償,但這名旅客至今仍未收到補償金額,並認為此補償對解決實際問題幫助有限。根據新加坡《海峽時報》等外媒報導,這名乘客抱怨,當天他早已確認航班資訊,卻在抵達登機口時發現空無一人,隨後被告知航班已提前約1.5小時起飛,讓他超傻眼。據了解,這架航班原定於11月1日凌晨4點50分從樟宜機場飛吉隆坡,不過卻因為「不明運營原因」,提前到凌晨3點21分起飛。這名乘客是後被安排搭乘新加坡航空的SQ104航班,該班機在上午7點04分起飛,由於時間延誤,這名乘客錯過了後續轉機航班,被迫自費購買3張額外機票,才能完成後續行程,這名受影響的乘客不滿表示,酷航承諾提供150美元的補償,但至今卻未收到金額,他更認為這項補償對解決實際問題相當有限。針對這名乘客的抱怨,酷航也發表聲明,首先向受這位影響乘客致歉,並強調已聯繫相關旅客提供「相應的協助」,但酷航未明確表示,公司是否曾在起飛前通知乘客調整航班時間一事,也未具體透露受影響乘客數量,更未就航班提前起飛的原因作進一步說明,僅表示有關航班變動通知方式及措施,仍有待進一步釐清。這並非酷航首次因航班提前起飛的案例,根據報導,2023年1月,酷航一班由印度飛往新加坡的航班也曾因「惡劣天氣」提早4小時起飛,造成29名乘客滯留機場乾等。 酷航一架班機突然提前1.5小時起飛,乘客抵達登機口時才發現空無一人,令他傻眼不已。(圖/翻攝自X)
比去年提早25天 東京市中心今迎初雪
東京市中心於19日清晨迎來初雪,而受強冷空氣影響,18日夜間至19日上午,降雪以近畿、中國地區山區為主,東京市中心、大阪等地勢平坦地區也出現初雪,雖然已經過了降雪高峰,但預計降雪仍將持續,需警惕降雪對交通的影響。據日本放送協會報導,日本氣象廳稱,由於受冬季氣壓分佈和強冷空氣的影響,日本西部和東部的大氣狀況變得極其不穩定,從2017年11月1日起,主要沿近畿和中國地區的山區降雪變得更大,而18日夜間至19日上午,平地地區如東京市中心、大阪、高知和長崎也出現首場降雪,首場雪比常年提早15天,比去年提早25天,這是自2016年以來首次在12月中旬出現降雪。雖然已經過了降雪高峰,但預計降雪仍將持續,主要沿著日本海一側的山脈沿線,截至20日上午24小時內的降雪量北海道和新潟縣的高度為30公分,長野縣的高度為25公分,東北、北陸、東海、近畿和中國地區的高度為15公分。除了降雪外,還需要小心閃電、龍捲風等強烈陣風。
全民免費!明年元旦起「公費流感疫苗」擴大提供 所有民眾都可接種
為提升疫苗接種人口涵蓋率,同時發揮疫苗最大效益,疾管署今(17)日宣布,自明年1月1日起,公費流感疫苗擴大提供全國6個月以上尚未接種的民眾接種,目前剩餘量約96萬劑,將開放到疫苗用完為止。疾管署指出,本流感季自今(2024)年10月1日起截至12月16日,累計327例流感併發重症病例,年齡層以65歲以上長者為多(占59%);另死亡病例累積69例,死亡數為近10個流感季最高,確定病例及死亡病例均有9成以上未接種本季流感疫苗。疾管署防疫醫師林詠青透露,上周最年輕的重症個案為一名北部40多歲男性,有糖尿病、就醫前不知道病史,也未接種疫苗,自12月上旬出現嚴重咳嗽症狀2至3天,後續出現虛弱、無力症狀,送醫急診發現意識不清,並有發燒、血壓偏高、血糖過高、肝腎功能異常,流感快篩確認感染A型流感,給予抗病毒藥物後,觀察其呼吸十分費力,休克插管收治於加護病房。疾管署表示,今年度公費流感疫苗,自11月1日起,已再開放第二階段無高風險慢性病之50歲~64歲民眾接種公費疫苗。疾管署統計,截至12月16日止,公費流感疫苗接種數約562.6萬人次,整體疫苗使用率約85.4%,低於去年同期(617.3萬人次),另全國65歲以上長者流感疫苗接種率為43.3%,學齡前幼兒則為60.7%,皆尚未達接種目標。對此,疾管署建議,目前全國約有4000餘家合約院所(含部分衛生所)提供接種服務,民眾可先透過各地方政府衛生局網頁、疾管署流感防治一網通、疾管家或1922防疫諮詢專線,查詢鄰近合約院所名單,並向合約院所預約,以確保可施打到疫苗。疾管署也說到,長者及幼兒是感染流感後發生重症和死亡風險最高的族群,流感疫苗雖無法完全避免感染,但確是世界衛生組織建議降低重症和死亡最有效的手段。疾管署強調,為了保護家中長者與幼兒等重要成員,呼籲民眾,儘速帶著心愛的家人,接種流感疫苗,早打早安心,若來不及在年底前完成接種,明年1月1日起,全家都可以接種,記得全家一起來接種,一起保護家中的長者與幼兒。另外,疾管署也提醒,國內流感疫情即將進入流行期,且明年農曆春節較往年提早,請民眾儘早接種,以於疫情達高峰前獲得足夠保護力。近期氣溫偏低,為防範流感衝擊,民眾除接種疫苗,應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出現類流感症狀儘速戴口罩就醫,並在家休息,減少病毒傳播機會。
北海道「白色戀人」1產品包裝不良恐發霉 製造商急自主回收逾2萬件商品
日本北海道的著名伴手禮「白色戀人」備受觀光客喜愛,然而製造商石屋製菓(Ishiya Seika)於12日表示,由於「Maruyama Kuchen」產品包裝不良,有黴菌生長的風險,決定自主回收超過2萬件商品,目前尚未收到任何健康影響的通報。據日媒報導,自主回收的產品包括最佳食用日期至2025年3月5日的「Maruyama Kuchen(巧克力)1件裝」、最佳食用日期至2025年3月3日的「Maruyama Kuchen(巧克力)4件裝」、最佳食用日期至2025年3月5日的 「Maruyama Kuchen(巧克力)8件裝」,及最佳保存期限至2025年3月5日的冬季限定綜合禮盒。 據消費者廳的召回資訊網站資料顯示,11月1日至12月11日期間,符合回收條件的商品在北海道、東京都、大阪府等地售出超過2萬份。 據該公司稱,因發現部分「Maruyama Kuchen」包裝有缺陷,有黴菌生長的風險,決定實施自主回收,呼籲若消費者手邊有產品,應立即處理掉產品中的內容物,並強調「今後我們將繼續改進包裝管理,進一步提高品質控制,對於由此可能造成的任何不便,我們向客戶和業務合作夥伴深表歉意。」
不斷電商機2/又是黃仁勳惹的貨 11月台股暴跌電池股卻「因夢想而偉大」
「有夠水!你們有看到那麼漂亮的東西嗎?」輝達創辦人黃仁勳今年6月大推GPU組成的AI伺服器,市場開始拆解此一超強技術,在默默無名的零組件廠商中挖寶,先後點火機器人、水冷概念股,如今換BBU概念股上場。這波BBU浪潮還是外資先挖出來的。外資花旗證券報告指出,看好電池模組廠AES-KY(6781)搭上未來電動車、雲端服務供應商(CSP)的電池備援電力模組(BBU)需求熱潮,給予「買進」評等,目標價由670元大升至1020元,調幅52.2%。摩根士丹利11月也調升AES-KY目標價至800元。沒想到AES-KY跑的比外資預期地更猛!股價從11月初的510元,一路衝到月底,11月29日漲到880元,12月再攀高峰,12月3日直上千金股、4日更收在1055元,而後漲多回檔,12月13日收在946元。新普在大型數據中心的鉛酸轉鋰電池的需求已布局多年。(圖/報系資料照、翻攝自Google Cloud臉書)AES-KY是新普(6121)子公司,主攻鋰電池模組,產品以輕量型電動載具以及中大型工業儲能系統電池模組為主,跟光寶科(2301)合作,已經供貨給AWS和谷歌,是最正宗的BBU概念股,但過去兩年因歐洲自行車市場進入庫存調整,導致輕型電動車(LEV)業務走衰,使整體業績下滑。但AES-KY總經理宋維哲表示,LEV最壞時間過去,已來到U型反彈,加上明年伺服器BBU需求非常樂觀,看好明年業績優於今年,毛利率將持續向上。5日公告11月合併營收10.51億元,月增10.4%,年增28.2%,創23個月以來新高;前11月累計營收88.5億元,年減3.55%。另一被大量提及的是鋰電池模組廠順達(3211),已於2023年第四季度開始量產CSP大廠的BBU訂單,預計占比約20%,11月1日股價107元,月中飆漲後被關禁閉至28日,而29日出關首日又攻上漲停,收盤價198元,12月6日更攀上227元。13日則收在192.5元。「順達也是實質的供應鏈,確實已出貨給臉書的Meta,2025年可能又會加入AWS亞馬遜。」大華國際投顧分析師阮蕙慈表示,長線來說籌碼還是相對穩定,雖然近期筆電電池模組市況不佳,不過因搶進BBU市場,還有土地等業外收入,後面還有機會再創高點。順達的BBU在去年第四季開始出貨給美國雲端伺服器大廠。(圖/報系資料照、翻攝自amazon官網 )電池模組廠新盛力(4931)在去年下半年兩季本業皆虧損,但隨著今年第1季產業景氣回復,加上資料中心BBU業務帶動,本業轉虧為盈,今年第3季稅後純益5527萬元,季增逾五成,每股純益0.86元,有別於台系電池模組廠主要營收來自消費性IT產品,新盛力以非IT為主,產品應用涵蓋儲能系統、輕型電動交通工具及園藝與手持式電動工具。阮蕙慈表示,新盛力其實也是在BBU的過關名單,因為現在有AES-KY的千元股價空間拉出來了,所以像是加百裕(3323)在BBU方面跟仁寶(2324)合作,應該也在過認證,這些股價相對低檔的,比價空間又更大了。但也有不少分析師擔憂這一波炒過熱,真正的大廠股價卻反應平淡,像是光寶科作為重要的提供者,近期卻沒什麼漲到。PressPlay創作者權證小哥表示,新普是AES-KY的母公司,法人都有買一點,但這一波都沒想到他,「可能因為以前就是個乖寶寶,不大會炒的一家公司」,投資人反而是要特別注意其他「跟漲的小弟」,會有風險。永誠國際投顧分析師李蜀芳也表示,GB200最大的受惠產業其實還是來自散熱題材,目前輝達認證的BBU只有兩家,就是AES-KY跟順達,所以最好不要追高,近期不少只是做鋰電池的個股「股價因夢想而偉大」,但法人也在賣出「非正規軍」,投資人要留意技術面。不過「大家都知道AI是吃電怪獸,如果電有問題的時候,那就是更大的問題,」阮蕙慈表示,BBU如果能成為下一波的關鍵零組件,那對投信來說,其實還有很大的加碼空間,畢竟「現在的AI伺服器主力就在台灣,還是會就近去取用」。
不服管教!花防部二兵狂譙副排長「6字經」 犯軍法下場曝光
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2023年8月間發生一起公然侮辱長官事件,1名張姓砲排二兵在服役時,疑因不滿陳姓副排長管教,竟在其他班兵面前怒譙「怎樣啦!打我啊」,甚至飆罵6字經等不當言論,最終被軍方移送法辦,經花蓮地院日前審理後,張男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張男為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步兵營火力連120砲排二兵,2023年8月17日上午8時許,陳姓副排長早上在步兵營動員庫房前管理秩序時,他因不滿憤而在同仁面前狂嗆副排長,過程中還痛罵「幹X娘!臭X掰!」及「怎樣啦!打我啊!我現在不是回答你了嗎」等語,甚至持小帽丟擲,所幸未砸傷人員,張男公然侮辱長官等行為,最終被憲兵移送偵辦,並於11月1日退伍。檢方表示,張男行為已違反《陸海空軍刑法》,因而被檢方提起公訴,事後他對於犯行坦承不諱,並辯稱因罹患憂鬱症才做出越矩行為,經調閱就診資料,雖有記載失眠、情緒緊張及鬱悶等情形,但未有衝動、具攻擊性或無法控制等描述,再加上副排長供稱他當時精神狀況正常且講話流利。法院說明,經花蓮地院審理,張男在眾多班兵面前公然侮辱長官的舉止,已危害軍紀、損及部隊團結及破壞領導威信,再加上他原先否認犯行,直到當庭要告訴人小心點他才改口認罪,最終依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第52條第1項「公然侮辱長官者」,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並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上訴。
立意「良善」也不行!馬來西亞將肉搜視為犯罪 網路霸凌最重判10年
立意「良善」仍不可肉搜!馬來西亞國會昨(10)日三讀通過刑法與刑事訟訴法修正條文,正式將「人肉搜索」(doxing)視為犯罪,網路霸凌最重將判處有期徒刑10年,希望可以藉此防止人民受到騷擾,同時也能起到教育作用。根據馬來西亞媒體《新海峽時報》(New Straits Times)報導,馬來西亞首相署(負責法律及體制改革事務)部長阿莎麗娜(Azalina Othman Said)指出,在數位時代下,解決霸凌等問題變得更加複雜,而國會新修的法律,不是為了限制言論自由,而是要建立一個能遏止騷擾和保護人民的社會,特別是兒童方面,「我們難道要允許騷擾婦女和兒童的行為繼續下去嗎?這會付出多少代價?」報導指出,新修法律規定,任何人如果利用言語或通訊方式威脅、侮辱或誹謗,意圖挑釁、激怒他人或對其他人造成傷害,均屬於犯罪行為,並將判處有期徒刑1年、罰款或兩者併罰;如因此導致被霸凌者意圖自殺,刑度則會大幅提高至有期徒刑10年、罰款或兩者併罰。除此之外,馬來西亞也將也將「人肉搜索」列為犯罪,若藉由分享訊息進行騷擾、恐嚇或造成他人困擾等行為,最重可判處有期徒刑3年、罰款或兩者併罰。馬來西亞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MCMC)部長法米(Fahmi Fadzil)表示,據統計,自今年1月至11月1日,馬來西亞共接獲8339起關於網路霸凌通報或檢舉案件,平均每天發生27起,「與先前每天10起案件相比,這個數字正顯著增加中,也凸顯了『社群媒體應為其平台用戶創建更安全上網環境』的重要性」。另據《中央社》報導,馬來西亞律師林維勇(Lim Wei Yong)今(11)日向中央社分析,大馬國會三讀通過網路霸凌法律,以期遏阻網路世界中日益猖獗的霸凌行為,新修刑法第507C條文就規定,即使行為人並沒有明確犯罪意圖(mens rea),仍會被追究網路霸凌責任。「mens rea」在刑法中是指行為人是否具有犯罪「主觀」意圖或心理狀態。林維勇認為,如果網友的社群媒體帳號遭盜用,從而被他人蓄意發表不實論述、網路霸凌言論或行為,其中可能會有舉證責任的困難,遭盜用者將難以舉證反駁,這也會是新修法律的最大挑戰。林維勇也提到,刑事案件中要證明是否有犯罪意圖與實際犯罪行為(actus reus)是很重要的核心概念,有時即使沒有犯罪意圖,但行為人的行為仍會構成犯罪,並依據具體情況被究責,「這次新修法律中的網路霸凌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
班兵面前怒嗆排副!二兵囂張喊「打我啊」還譙六字經 嘴秋下場慘了
張姓男子曾在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下稱花防部)步兵營火力連服役,期間不滿陳姓副排長管教,在其他班兵面前接續嗆聲「怎樣啦,打我啊,我現在不是回答你了嗎」、「X你娘,臭X掰」等語,遭軍方移送法辦。花蓮地院認為,張男僅因細故即在眾多班兵面前公然侮辱長官,危害軍紀,依陸海空軍刑法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張男前為花防部步兵營火力連120砲排二兵(民國112年11月1日已退伍)、陳男為同單位砲排副排長。陳男於112年8月17日8時許,在動員庫房前管理秩序時,張男心生不滿,竟基於公然侮辱長官之犯意,在其他班兵面前接續稱「怎樣啦,打我啊,我現在不是回答你了嗎」、「X你娘,X雞掰」等語,以此方式公然辱罵陳男。花蓮地院審酌,被告僅因細故即在眾多班兵面前公然侮辱長官,危害軍紀並損及部隊團結,更破壞部隊長官之領導威信,所為殊值非難,且不應過於輕縱;並考量被告於偵訊時坦承犯行,於本院準備程序否認犯行並當庭要告訴人小心一點,以及被告前有違反洗錢防制法之前科,素行難謂良好。花蓮地院考量,被告本院自陳因憂鬱症發作無法控制情緒,當時有跟告訴人講快要發作了之犯罪動機及目的,及為高中肄業之智識程度、曾從事鐵工和水泥切割、目前在監無收入,無人須扶養、家庭經濟狀況勉持等情狀,依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之公然侮辱長官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地價稅繳費期限倒數一天! 財政部:逾期加徵滯納金
僅剩一天!今年地價稅繳款期限至12/2,財政部表示,仍有許多民眾仍未繳清,提醒每逾三日將被加收本稅1%的滯納金,超過30日仍未繳納,將會被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地價稅繳納期間自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因今年11月30日適逢假日,順延至12月2日,若是透過銀行或郵局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納稅的民眾,請務必注意存款餘額是否足夠繳納地價稅款,將於12月3日凌晨進行扣款,如有不足,要在12月2日金融機構結帳前補足,以免扣款失敗。財政部提醒,納稅義務人可利用多元管道繳納稅額,除可到金融機構、便利商店(3萬元以下)臨櫃繳納外,也可透過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電子支付帳戶等方式,或掃描繳款書上QR-Code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進行繳稅另外納稅義務人還可以透過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或行動自然人憑證(TW FidO)等,線上查繳稅款服務進行繳納。若遺失或未收到繳款書,可就近到各地方稅務機關申請補發,或至便利商店利用多媒體事務機,列印地價稅小白單直接到櫃台繳納,不過務必保留繳款收據以利查驗避免爭議。
失聯24天!台鹽前董事長陳啓昱投案遭羈押 跑路期間曾大膽逛夜市
前台鹽公司董事長陳啓昱因涉入台鹽綠能公司光電弊案,逃亡24天後於11月25日上午由律師陪同前往台南地檢署投案。而陳啓昱逃亡期間曾輾轉高雄、桃園及北部多地,甚至在躲藏期間深夜現身桃園知名夜市吃消夜。據了解,陳啓昱在10月24日遭台南地院裁定無保請回後,當晚並未返回高雄旗山住所,而是由一名女性友人接走,當晚在高雄找落腳處過夜。隨後發現檢警到旗山農舍搜索,陳啓昱選擇轉移至桃園與北部地區,企圖避開追緝。警方指出,專案小組緊追不放,並未因假消息而鬆懈。陳啓昱期間曾躲藏於桃園及北部地區,最終於25日選擇投案。根據《中時新聞網》的報導,陳啓昱曾在逃亡期間竟大膽現身夜市,警界人士分析,他可能認為情勢已「喬好」,或是察覺行蹤可能已被掌握,因此冒險外出。台南地院審理認為,陳啓昱涉案事證明確,與其他被告及證人供詞有多處矛盾,加上其未依傳喚到庭並有逃亡事實,顯示具勾串共犯、湮滅或變造證據之可能性,因此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聖表示,11月4日對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啓昱發布通緝後,25日上午他在律師的陪同下自行到該署報到,隨即由檢察官進行訊問;經訊問後,認為陳啓昱涉犯《證劵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證及串供之虞,依法當庭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蔡宗聖還說,南院10月24日的羈押庭諭知陳啓昱等5人無保請回後,南檢檢察官同日隨即發函相關單位對5名被告限制出境、出海;11月1日南院重開羈押庭,陳啓昱失聯,檢方也隨即派員持拘票全力緝捕他到案,但因一直無所獲,11月4日對陳啓昱發布通緝後,同日檢察官隨即發函外交部註銷陳啓昱的護照,專案小組初步查證發現,陳啓昱並無出國紀錄,仍應藏匿在國內。至於陳啓昱逃亡期間的行蹤,檢方也說,由於他的供詞避重就輕,拒絕吐露真相,可能擔心連累掩護的友人,但檢方仍將深入追究涉及藏匿人犯的共犯。
陳啟昱落跑25天投案!檢察官聲押禁見 台南地院火速裁准
台鹽實業前董事長陳啟昱涉嫌利益輸送掏空子公司台鹽綠能,台南地方法院11月1日重開羈押庭時,陳卻落跑不知去向,台南地檢署4日發布通緝後,陳啟昱25日上午10點在律師陪同下主動到台南地檢署報到,經檢察官訊問後,傍晚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晚間9點多火速裁准。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聖表示,11月4日對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發布通緝後,25日上午他在律師的陪同下自行到該署報到,隨即由檢察官進行訊問;經訊問後,認為陳啟昱涉犯《證劵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證及串供之虞,依法當庭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蔡宗聖還說,南院10月24日的羈押庭諭知陳啓昱等5人無保請回後,南檢檢察官同日隨即發函相關單位對5名被告限制出境、出海;11月1日南院重開羈押庭,陳啟昱失聯,檢方也隨即派員持拘票全力緝捕他到案,但因一直無所獲,11月4日對陳啓昱發布通緝後,同日檢察官隨即發函外交部註銷陳啓昱的護照,專案小組初步查證發現,陳啓昱並無出國紀錄,仍應藏匿在國內。至於陳啟昱逃亡期間的行蹤,檢方也說,由於他的供詞避重就輕,拒絕吐露真相,可能擔心連累掩護的友人,但檢方仍將深入追究涉及藏匿人犯的共犯。檢調發現,陳啟昱在擔任台鹽綠能董事長任內,涉嫌與鴻暉國際、晁陽開發等2家土地開發商,在簽下上百公頃的光電租賃契約過程中,涉嫌不法;還另涉與光電業者共謀浮報工程款項,從中獲利上千萬元,並安插人馬在下包的光電工程公司,再透過「違約」、「賠償金」等名目,從台綠「左手換右手」搬錢賠給自家廠商,導致台綠及母公司台鹽實業虧損嚴重。南檢10月23日以陳啟昱等5名被告涉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與刑法背信罪、犯嫌重大,且有串、滅證與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台南地院24日凌晨以罪嫌不足駁回,當庭無保釋放陳啟昱等5人後,當天南檢即對陳啟昱等5人境管、限制出境,隔天再向台南高分院提起抗告。台南高分院10月28日撤銷發回重新裁定,台南地院原訂10月31日11點開庭重裁,但因為颱風來襲法官延到11月1日11點開庭,但陳啟昱直到晚間都沒有出現,當晚台南地院與南檢即分頭展開拘提行動。至於此案台鹽綠能前總經理蘇坤煌、台鹽綠能前副總經理郭政瑋、鴻暉公司負責人蘇俊仁、晁陽公司負責人戴妤倩等4名被告,均已分別被台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台鹽前董座陳啓昱涉光電弊案傳潛逃 台南地檢證實已由律師陪同報到
台鹽公司前董事長陳啓昱捲入綠能光電弊案,涉嫌掏空公司11億元資產上月23日遭台南地檢署聲押,24日台南地院以犯罪嫌疑不足請回,南檢25日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28日撤銷原裁定,接著就爆出陳啓昱消失,連11月1日羈押庭也未現身。陳啓昱被裁定聲押後隨即神隱,缺席1日羈押庭後南檢4日馬上發布通緝,期間接近一個月的時間,甚至一度傳出陳啟裕逃到菲律賓。經過近一個月時間陳啓昱終於現身,台南地檢署25日證實陳在律師陪同下,於10時自行到台南地檢署報到,檢察官將針對綠能光電弊案對陳進行訊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