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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島 日本 核廢水「只是迫於檢方壓力才認罪!」敬鵬又提監院報告 桃檢痛批毫無悔意
2018年敬鵬大火案,桃園地檢署以「千字文」批法官輕縱,放話上訴到底。辦案人員透露,董座黃維金從偵查庭到審理庭都不認罪,總認自己沒過失,去年2月才軟化談認罪協商,根本不構成犯後態度良好;且從敬鵬5日發布重訊,刻意公布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更可證明一行人根本沒有悔意,「只是迫於檢方壓力才認罪!」法官以黃維金等人窮盡弭平傷痛、查明火災、避免未來災害為由,輕判3至8月,辦案人員透露,黃偵查中都不認罪,2019年2月起訴後,院方審理也自認沒過失,根本沒有犯後態度良好問題,中間因疫情審理牛步,去年2月黃才態度軟化,主動要認罪協商。桃檢對認罪協商條件,認為黃至少要判到最高上限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並公益捐2000萬元,豈料最後法官竟對被告意見照單全收,只輕判8月、緩刑3年,公益金甚至只有檢方要求的40分之1、50萬元,為8條人命感到不值,痛批:「從公益金及刑度實在看不出悔過的誠意,酒駕都比這貴!」敬鵬昨傍晚發布重訊,除致歉並強調豪捐數千萬做公益、投入數億元強化工安,還刻意提及2020年監察院的調查報告,並附上網路連結供閱覽。該報告指火警現場救災指揮有疏失,監院因此糾正桃市府。資深檢察官對敬鵬的重訊,大表不滿,直指黃等6人和律師都以監院的報告卸責,認為消防員6死是消防局的責任,與公司無關;但監察院是從整飭官箴、糾彈不法的角度切入,認為消防員6死部分,消防局指揮救災不當負有責任,絕非指黃等人沒問題。老調重彈,證明敬鵬根本沒悔意,全是迫於檢方壓力才認罪。該檢察官也提到,從監院報告可看出,敬鵬在第一時間,沒有提供任何有用資訊供救災,過了3小時,才找到平面圖給消防隊,可見敬鵬平時消防演練就是慌亂、沒章法,甚至長達14年從未清潔過排熱風管,演習和標準作業流程都淪為空話。桃園地院則表示,被告6人犯後均坦承犯行,且與全部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並已賠償完畢,犯後態度良好,6人應能知所警惕,無再犯之虞,改依簡易程序予以緩刑。院方也尊重檢方的上訴,不另回應。
日本今排放第2批核廢水…東電:連續排放也安全 核安會回應了
日本東京電力公司今(5日)啟動第2批含氚福島核廢水排放,預計排放7800噸並耗時17天。東電表示,該批核廢水經排放前檢測,氚濃度低於安全標準值,即使連續排放也能確保安全;我核安會則指出,嚴密掌握日本第2次排放動態及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監測數據,以及持續透過跨部會平台因應。東電9月21日的第2批核廢水放射性核種分析指出,氚以外核種濃度與標準值上限之比值總和為0.25,符合小於1判定值;IAEA於22日公布的報告也指分析具高可信度、數據沒高於日本管制限制。東電4日再確認經1200噸海水兌1噸處理水稀釋後,氚濃度每噸約63至87貝克,遠低於日本國家安全標準40分之1每公升1500貝克要求;5日確認天氣及海象後,於當地時間上午10點20分開始排放,其排放總量與第1批相同。東電表示,自首批廢水8月24日至9月11日排放以來,每天都經目視、設備方式確認,排放後定檢也沒發現問題;第2批則有多個機構對核電廠周圍海域海水、魚類進行監測,其中與環境省每日、每週檢測一次,跟水產廳每週4次公布魚類檢測結果。(圖/翻攝自核安會)但即使有IAEA與科學數據背書,以及所有核電廠都會排放含氚核廢水、部分電廠核廢水氚濃度遠高於日本福島核廢水,但太平洋國家對人類首次有7級核災核廢水排放海洋有疑慮。我核安會就指出,將持續嚴密掌握動態、數據,並透過跨部會平台採取相關配套因應。核安會表示,第1批排放的最外圍(氚濃度為背景的千萬分之一)目前已擴散至日本本州東部海域,氚濃度影響為安全的綠燈,且遠低於背景變動範圍,對環境輻射影響可忽略。農業部水試所2日已完成北太平洋公海的秋刀魚漁場海水與漁獲取樣,完成分析後將公開在放射性物質海域擴散海洋資訊平台。另目前每日預報已納入第2批排放的日本源頭資訊,綜合評估排放至今擴散影響。核安會指出,放射性物質海域擴散海洋資訊平台增設「跨部會輻射監測整合儀表板」、「一周擴散預報概述」及「排放資訊即時看」,提供最新監測動態資訊,並與農業部、衛福部、海委會持續嚴密監控,對漁產、日本進口食品、海水及環境生態樣品取樣檢測,迄今均無輻射異常。
日本首批7800噸核廢水排放完成 東京電力公司公布第2波排放時間
東京電力公司11日指出,福島第一核電廠首批7800公噸的含氚廢水已於10日排放完成,從8月24日開始排放以來,設備和操作都沒有出現重大問題,海水和魚類中的氚濃度也沒有超過安全標準。根據《產經新聞》報導,東京電力公司11日表示,福島第一核電廠首批7800公噸的含氚廢水已於10日排放完成,也將於11日進行以淡水沖洗管道內殘留處理水的相關作業,此外,在確認完處理水中放射性物質的濃度以及在檢查設備後,預計將於10月上旬開始第2輪作業,而第2次的排放量也約為7800公噸。據東京電力公司的計劃,含氚廢水會用大量的海水稀釋至低於每公升1500貝克的濃度,為國家標準的40分之1,也低於世界衛生組織(WHO)飲用水水質標準規定的每公升1萬貝克。此外,東京電力公司、環境省、水產廳和福島縣正在繼續分析,在核電站周圍收集到的海水和魚類中的氚濃度。東京電力公司也於8月31日在排海口附近收集海水,以檢測海水氚含量濃度,發現每1公升的海水僅檢測到了10貝克的氚,對此,東京電力公司也再次強調並沒有安全上的疑慮。
福島核汙水排海爭議延燒! IAEA核查報告出爐:符合安全標準
聯合國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4日公布對日本東京電力福島第一核電廠處理水(核污水)排入海洋計畫的安全審查結果,表示「符合IAEA的安全標準」。正在日本訪問的國際原子能總署署長葛羅西當日在首相官邸面見日本首相岸田文雄,提交了一份總結迄今為止核查情況的最終報告。IAEA在其網站上公布了該最終報告的摘要,指出「將處理過的水排入海洋,對人和環境的輻射影響可以忽略不計」。《日本經濟新聞》3日報導說,IAEA此前公布的6份報告中肯定了氚含量少等數據,認為排海方法和一系列設備「妥當」。日本政府此前邀請IAEA作為第三方對安全問題進行核查。葛羅西4日至7日訪問日本,還將前往福島第一核電廠。之後前往韓國,向該國政府介紹報告。日本政府在2021年4月決定將核污水排入海洋,IAEA於此後兩年展開安全性審查。日本將拿到IAEA的最終報告,作為判斷排放時間等的依據。日本內閣官房長官松野博一3日在記者會上明確表示,福島第一核電廠處理水(核污水)排海時間將在夏季左右,這一計畫沒有改變。東京電力將使用多核素去除設備(ALPS)等,把福島核污水的放射性物質去除到國家規定的標準以下。而氚無法用目前的技術去除,將用海水稀釋到標準的40分之1以下。日本計畫透過海底隧道,把核污水排放到1公里外的海洋。
福島核汙水爭議延燒!日表明排海計畫不變 時間將在夏季左右
日本內閣官房長官松野博一3日在記者會上明確表示,東京電力公司福島第一核電廠處理水(核污水)排海時間將在夏季左右,這一計畫沒有改變。日本首相岸田文雄4日將與聯合國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署長葛羅西會面,葛羅西將向日方提出關於福島核污水排放問題的全面調查報告,日方計畫對內容進行評估後,正式決定核污水排放日期。據日媒報導,IAEA署長葛羅西日前宣布在東京電力福島第一核電廠開設一個當地事務所。葛羅西預定4日至7日訪日,與日本政府高官會面,還將前往福島第一核電廠。岸田4日將與葛羅西舉行會面。日本將拿到有關排海安全性的綜合報告,作為判斷排放時間等的依據。東京電力將在核污水排海時使用多核素去除設備(ALPS)等,把污染水的放射性物質去除到國家規定的標準以下。氚無法用目前的技術去除,將用海水稀釋到標準的40分之1以下。日本計畫透過海底隧道,將處理水排放到1公里外的海洋。日本政府在2021年4月決定將核污水排入海洋,IAEA在過去兩年裏進行了安全審查。《日本經濟新聞》3日報導說,IAEA此前公布的6份報告中肯定了氚含量少等數據,認為排海方法和一系列設備「妥當」。日本新聞網JNN於本月1日至2日向全國1207名18歲以上民眾(以有效應答者為準)進行了電話輿論調查,結果顯示,贊成向海洋排放核污水的占45%,反對的占40%。日本漁業人員擔心因排放污水後而聲譽受損,對此持續表示反對,但全體民眾中贊成排放的意見更多。在今年5月《讀賣新聞》和《韓國日報》進行的聯合輿論調查中,日本民眾贊成核污水排放的占60%,是反對人數(30%)的一倍。2021年4月起,日本政府單方面作出核污水排海決定,此後無論是中國、韓國、俄羅斯等周邊國家以及太平洋島國,都明確表示反對核污水排海。
日批准福島逾百萬噸核廢水排入海 汪文彬表示遺憾
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昨舉行臨時會議,正式批准東京電力公司的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汙染水排海計畫,如無意外,預計明年春展開排放。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回應,中方堅決反對,並痛批日方對各方質疑置若罔聞,若執意要邁出危險的一步,必將為自己不負責任的行為付出代價,留下歷史汙點。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批准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汙水排海計畫,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認為,把經過處理但含有微量放射性物質氚(Tritium)的核汙水排放入海是安全的。東電準備在地方政府同意後,開展排放工程,估計處理過的核廢水有逾100萬噸,將力爭明年春季開始將核汙水排放入海。東電在2021年12月申請審查。根據計畫,東電將用海水稀釋核汙水,處理水中氚的活度,低於國家標準40分之1,再透過海底隧道排放至約1公里外近海,預計全部核汙水排放需時幾十年。在北京,汪文斌表示,令人遺憾的是,日方始終對國際社會和日本國內民眾的正當關切和合理訴求置若罔聞,非但沒有同利益攸關方和有關國際機構進行充分有意義的協商,反而一意孤行推進排海管道建設和排海計畫審批工作。日方這種置各方關切於不顧,企圖製造既定事實的做法極其不負責任,中方對此堅決反對。福島核汙染水處置關乎全球海洋環境和環太平洋國家的公眾健康,絕不是日本一家的私事。他強調,中方再次敦促日方切實履行應盡的國際義務,以科學公開透明安全的方式處置核汙染水,停止強推排海方案,在和利益攸關方和相關國際機構充分協商並達成一致之前,不得擅自啟動核汙染水排海。如果日方執意將自身私利淩駕於國際公共利益之上,執意邁出危險的一步,必將為自己不負責任行為付出代價,留下歷史汙點。
土地蟑螂1/花15萬買路權狠告鄰居佔用土地 14住戶怒譙:太離譜
緊鄰果菜市場的台北市萬華區華中里是人情味濃厚的老社區,不料最近變調了!因為去年有人買下武成街35巷16弄道路的40分之1地權後就寄出存證信函要求住戶拆屋還地,14戶居民在那裡住了50年卻遇上這種事,懷疑「土地蟑螂」是故意買下道路部分地權,再以「雨遮太突出違法」等狀況把住戶當提款機,逼掏錢和解。「他只有道路產權的40分之1,卻憑這來要錢,太離譜!」住戶陳小姐越說越生氣。原來,16弄這條小巷在土地分區為道路用地,但屬私人產權,不過多年來都讓公眾通行,已是既成巷道。去年11月初,有人以15萬元買下的該巷道的地權,包括接連的3個地號239、240和220,共計40分之1的地權,接著,巷道2側左右鄰居全收到存證信函,指出他們侵權,要求拆屋還地。居民陳先生指出,對方以「竊占」為由寄出存證信函,又提告民事官司要求賠償,他和左鄰右舍共計14人挨告。(圖/黃耀徵攝)同樣住在老公寓中的賴先生很不解,他說該棟公寓在1972年蓋好,他買下舉家定居此處長達50年,門前6米巷道一直是既成道路,「我們公寓一樓的雨遮屬於公共區域,因為稍微超出地界,對方竟把整棟樓8戶全告上」。除了公寓所有住戶、巷子對面的屋主也收到存證信函,對方揚言提告《刑法》「竊占罪」以及民事「拆除地上物返還土地」,要求賠償,接著3個多月後,共14戶居民收到法院的民事庭傳票,害得這群70、80歲的阿公阿嬤,因為人生中第一次挨告,天天心驚膽顫、寢食難安。 挨告的住戶中,曾在住家一樓開印刷廠的陳先生說,收到存證信函後大家曾和對方當面談過,但不歡而散,「對方來了2個人,都是外地人,附近居民沒人認識他們,且他們一到就問我們甚麼時候拆,還嗆說只能給一周期限」。之後住戶們請公正單位來鑑界,發現土地地界緊貼一樓牆面,以陳先生住家來說,一踏出他家大門包括頭上的雨遮和門口汙水下水道上方為了方便排水做的斜坡,都被對方認為是「侵占土地」;除了雨遮問題、道路地面擺盆栽甚至車子停在自家旁路邊,全部被指為侵權違法,對方竟還貼出告示,表明使用此處就要收錢。住戶不滿1樓雨遮、放在路邊的盆栽和汽機車等,都被買下1/40道路用地的人指稱違法,還向道路2側居民提告求償。(圖/黃耀徵攝)住戶們懷疑自己遇上的是「土地蟑螂」,對方故意花小錢買地權再依法刁難,如同「留下買路財」藉機勒索要錢。里長黃世豪直指,通常購買地權者多為建商,他們以此做容積移轉,也就是說將既成道路的用地移轉至其他可建築土地建物使用,好增加建築面積,較少看到民眾購入;目前里長已請市議員以及北市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介入協助,釐清地界,捍衛老社區居民的權利。對於遭指控為「土地蟑螂」,該地主之代理人林小姐表示,對方要如此評論,他們無法贊同,但對方「侵害他人權益的時候,把自己說的很正義,這是一件不公平的事情」。另外,地主認為這是私人糾紛,不願接受採訪,且該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希望司法還個公道。
土地蟑螂擾民2/「留下買路財」魚肉居民? 律師:以小博大打錯算盤
萬華老社區居民怒控遇上「土地蟑螂」,指對方買下既成道路的40分之1地權,只要誰家雨遮、盆栽、車輛在其產權範圍內,就被要求「拆屋還地」,該道路2側、共14戶居民不僅收到存證信函,更被對方依佔用土地和「拆除地上物返還土地」等理由告上法院索賠,但市府相關單位和律師都認為,如果想用這種方式牟利,根本就是打錯了算盤。北市府工務局新工處人員表示,該處道路土地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產權屬私人所有,現況已供民眾通行,土地所有權人是否能主張私人權益部分,因為涉及土地所有權人及地上物所有權人間私權問題,該處為路管單位,新工處無權介入。不過,根據法規,購買既成道路的土地產權,所有權人沒有道路管理權以及使用權;目前接獲民眾申訴後,近日內將協助鑑界,釐清地界。去年11月住戶們一齊接到存證信函後,請來專業人士鑑界,發現地界大約與1樓牆面切齊,當時釘下界釘來做釐清。(圖/黃耀徵攝)律師江皇樺指出,根據土地產權資料,對方擁有武成街3塊地號之土地,其公告地價為6萬9000千元,申報地價為5萬5200元,由於土地租金不能超過申報地價10%,以此估算,住戶們佔用整塊地1年的租金上限為9萬3840元,也就是1個月為7820元,(實際上法官會視住戶占用之比例來做增減)。如以7820元來計算,考量對方僅持有40分之1,住戶們佔用該處1個月租金上限為195.5元;對方以15萬元購入道路地權,大約64年才會回本,以效益來說相當不划算。另外,民法第796條雖規定「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逾越地界者,鄰地所有人如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其房屋。但土地所有人對於鄰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而對於「越界」是否故意,就是重點。 江皇樺也指出,買下道路土地所有權的一方,如請求相當租金之不當得利,時效只能往回推5年,而非以前的能全部追溯;加上初估該處土地佔用金額,一個月連2百元都不到,如對方為土地蟑螂以為花小錢買地權,就能魚肉居民,真的大錯特錯,完全打錯了算盤。律師江皇樺說「土地蟑螂」類似案例不少,印象最深刻的曾有一名委託人的一樓住家,遭地主以摩托車等方式擋住門口,讓他無法通行,甚至封住2樓和3樓到一樓的樓梯,地主蠻橫表示自己擁有道路地權,其目的是為了逼迫對方住不下去,匆匆求售,地主再以相對便宜價格購入。不過由於該地主擋道以及封住樓梯等行為,涉及《刑法》的強制罪以及妨害自由罪,委託人遂以此告上法院,目前官司還在進行中。對於遭指控為「土地蟑螂」,萬華武成街35巷16弄地主之代理人林小姐表示,對方要如此評論,他們無法贊同,但對方「侵害他人權益的時候,把自己說的很正義,這是一件不公平的事情」。另外,地主認為這是私人糾紛,不願接受採訪,且該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希望司法還個公道。律師江皇樺表示,土地蟑螂案件層出不窮,本案既成道路所有權人持分只有1/40,要脅居民掏錢和解,以小博大行徑惡劣。(圖/趙世勳攝)
日本東電提出福島核廢水排放申請 最快2023年春季正式執行
對於那些即將在2022年滿載的福島核廢水,現在傳出日本東京電力公司在21日向日本原子能管制委員會提交計畫,預計在2023年春季正式執行核廢水排放的事宜,預估日本原子能管制委員需要2至3個月的審查時間。根據《NHK》報導指出,在日本311核災後,雖然核電廠已經停止運作,但福島第一核電廠持續產生含有氚的「核廢水」,目前是將這些核廢水存儲在廠區內,但是廠區的儲存容量將在2022年秋季達到極限。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日本政府曾在4月13日拍板定案,同意將核廢水直接排入大海。而東京電力公司也在21日正式提出申請計畫,預計在2023年春季開始,從核電廠離岸1公里處,釋放濃度已經稀釋至標準濃度以下的處理水進入大海。在此之前,東京電力公司也在20日對福島縣雙葉町、大雄町提交了執行排放廢水所需的「事先諒解請求書」。預計在獲得兩地的同意以及有關當局的許可後,東京電力公司將會著手進行海水稀釋設備、排水海底隧道等工程建設。報導中指出,雖然東京電力公司欲排放核廢水的事情,希望能獲得監管單位與當地民眾的理解,但是目前為止,對於核廢水後續可能帶來的損害,一直還是許多民眾憂心的問題。過去日本政府曾幫東京電力背書,表示核廢水中的放射性物質會被稀釋到小於國家標準約40分之1的濃度,所造成的損害並不會太大。但仍有許多漁民擔心生計受到影響,東電也曾表示會針對民眾的「實質損害」作出賠償。
無視抗議!日政府今通過「排福島核廢水入海」 57天擴散太平洋
福島核一廠核廢水明年存放量將達上限,日本政府今(13日)拍板定案,通過將核廢水排入大海。昨(12日)已有大批福島民眾舉牌抗議,但依舊動搖不了政府的決定;一旦核廢水排放,放射性物質將在57天內擴散至太平洋大部份區域。(達志/美聯社)東京電力公司共準備1000個儲水罐,總容量約為137萬噸,但已有9成裝滿,預計明年秋天就會達到上限。據《共同通訊社》及多間日媒報導,今日一早日本政府將拍板定案,將福島核一廠核廢水排放入海,即使遭到福島民眾、環保團體譴責、抗議,但政府還是做出這個決定。報導指出,這個計畫將在2年後開始實行,但日本政府表示,核廢水中的放射性物質會被稀釋到小於國家標準約40分之1的濃度。許多漁民擔心生計因此受到影響,東電表示會他們的「實質損害」作出賠償。據《每日經濟新聞》報導,福島核廢水自排放日算起,57天內將污染太平洋大部份區域;美國、加拿大海域也將在3年左右遭到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