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0元
」 車禍 台中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行人 高雄台中女大生騎機車違規「2分鐘慘吞6罰單」 市議員轟惡意檢舉…警方發聲了
台中一名女大生在住家附近騎機車,因為未打方向燈,短短2分鐘被連續檢舉,警方開了6張罰單,每張1200元共罰7200元,家長一氣之下竟把機車砸毀,以免女兒又違規。對此市議員江和樹認為,違規不對,但非以檢舉之名行報復之時,根本是惡意檢舉,警方也做出回應了。女大生9月23日下午4時許,騎機車從大里區新仁路二段往內新橋方向行駛,因為沒打方向燈,2分鐘於不同路段被檢舉,且檢舉人特意分6天檢舉,讓警方無法辨識是同一路段2分鐘內發生的違規事件。江和樹說明,根據罰單上的檢舉時間,檢舉人的檢舉時間分別為9月25日、26日、27日、28日、29日,代表檢舉人非常專業,知道要在違規7日內向警方檢舉,並分散在不同天檢舉,以增加檢舉成功的機率,顯然不是要改正其行為,只是想報復。女大生情緒不穩定,父親不忍責罵,收到罰單後竟砸毀機車,以免再度騎車闖禍。江和樹表示,違規就是違規,他並不是替違規人說話,但一個沒有工作的大學生,面對7200元的罰款根本無力負擔,這樣的惡意檢舉讓民眾無法接受。江和樹痛批檢舉人根本是惡意檢舉。(圖/報系資料照)對此,霧峰警分局解釋,經查該車9月23日下午4時53分起至4時54分止,沿大里區新仁路二段往內新橋方向行駛,在日新路與新仁路二段口至好來五街與好來三街口之區間等6處,轉彎或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經警方審視檢舉影片後依法製單舉發。警方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民眾依第一項規定檢舉同一輛汽車二以上違反本條例同一規定之行為,其違規時間相隔未逾六分鐘及行駛未經過一個路口以上,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以舉發一次為限。如民眾對於舉發單仍有疑義,可向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提出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騎士驚遇「衝出行人」致碰撞挨罰7200元提告抗辯 法官判撤銷裁定
台北市基隆路與信義路路口發生一起驚險車禍,騎士阿關(化名)因一行人突然衝出,導致雙方碰撞,行人雖未受傷,阿關卻因違反《道路交通規定》遭罰7200元,並被吊扣駕照1年,認為自己無辜受罰,阿關提出行政訴訟。日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此案,認定原處分認事用法有疑點,最終裁定撤銷處分,全案仍可上訴。事故發生在2024年3月,阿關事發當時正以時速約5至10公里的速度騎車,經過基隆路二段與信義路五段交會處的斑馬線,當其已通過斑馬線時,卻有行人突然從對面人行道衝出,令阿關措手不及,最終雙方發生碰撞,儘管行人無大礙,但阿關卻因頭部撞擊致鼻血直流、安全帽受損,事後阿關收到交通違規罰單,因「行經斑馬線時未讓行人」違規而遭罰7200元,並被吊扣駕照12個月,還須參加交通安全講習。阿關對此處分感到不滿,決定向法院提告,指出當時行人穿越道上並無行人,機車也已通過斑馬線,突然有行人衝出才造成事故,行人不但未向阿關求償,甚至還提出賠償意願,顯示並非阿關的主要過失,雙方在當場已達成和解,並約定不再相互求償,因此阿關認為不應受罰。法院審理過程中,法官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整起事故發生在短短瞬間,錄影畫面因死角而難以完全呈現,行人也證述,當時走下人行道時未特別查看有無來車,法官表示,根據行人陳述和影像證據,無法明確判定碰撞確實發生於斑馬線上,對原處分認事用法的正確性產生疑問。最終,法院判決撤銷阿關的違規處分,全案仍可上訴。
話題BL泰劇《愛情羅勒香》四男神履行承諾 明年一月再次會台粉
今年暑期強檔泰國BL劇《This Love Doesn't Have Long Beans(愛情羅勒香)》以帥氣男主角們自然不做作的演技、發糖直擊粉絲心坎的甜蜜劇情,引發熱議,新劇集每次播出都穩居話題榜前10名,顯示高人氣。4位男主角履行今年5月與粉絲的約定,將再次來台舉辦粉絲見面會。《愛情羅勒香》劇情講述Plawan(Pon飾)為了接管Oab(Sailub飾)的餐廳,在接班廚藝考驗中逐漸對外冷內熱的Oab心動,並在Oab的調教下,不只感情升溫,也從三無青年成為餐廳主廚,讓觀眾隨著劇情感受而臉紅心跳、心動不已。此外,劇中另一對CP,JJ(Garfield飾)與Metas(Benz飾)相愛相殺的互動也是全劇一大亮點,身為物理治療師的JJ在替地產開發商Metas復健的療程中,讓這位不懂愛的傲嬌總裁慢慢打開心房,面對內心深處的情感,了解世上有更多比金錢更重要的東西,讓觀眾在笑聲中感受到角色的成長與變化。台灣將成為【SAILUB PON & BENZ GARFIELD 1ST FAN MEETING】海外巡演第二站,4位主演將於2025年1月11日(六)登台,活動票價分為7200、6400元、4600、3200(身障席)元,所有購票觀眾皆可與主演們近距離擊掌並獲得台北見面會專屬限定小卡,購買7200元門票的粉絲還可享受與四男神互動、親簽海報的專屬待遇,採全區對號入座,11月16日中午12點於KKTIX售票系統全面開啟售票。
屏東明揚大火善款仍有剩 決議傷亡者最多可再領32餘萬
去年9月22日明揚屏東廠大爆炸釀10死百餘傷,對此,屏縣府成立「0922火災爆炸災害」專案捐款,共募得1億8843萬2998元善款,用於扶助關懷及協助受災者生活重建,而經陸續執行後,因餘額尚有824萬3168元,因此日前又決議再分配每名罹難者32萬9800元,重傷者每人29萬6800元,中傷者每人11萬4200元及輕傷者每人2萬1100元,在爆炸案發生將屆周年前夕,將專案捐款全數分配完畢。屏縣府社會處指出,對於明揚事件善心捐款運用,縣府是透過救助金專戶委員會進行討論,在前5次會議已決議用於罹難者家屬扶助金、傷者扶助金、子女教育資助、心理復原、法律服務及法律扶助等。而隨著各項類別依據實際執行狀況,陸續將未使用的賸餘款透過委員會提案說明並予繳回,經彙整後餘額尚有824萬3168元,對此,委員會一致同意通過,依前次基準表分配比例撥發扶助金,罹難4成、傷者6成。其中傷者分配6成再依ISS程度分配,比例為重度30%、中度30%及輕度40%,每位分配金額採無條件進位至百位數,不足金額6832元,則由社會救助金專戶(非指定用途)支應。據社會處統計,經所有捐款全數分配運用完畢後,最終罹難的消防人員4人每人獲1151萬1800元,罹難民眾6人每人550萬800元,總計7905萬2000元。至於傷者中屬消防人員身分者,重傷者1141萬1800元,中傷者749萬8200元、輕傷者每人94萬9100元;一般民眾為重傷者每人394萬800元,中傷者每人167萬7200元,輕傷者每人26萬7100元,總計8740萬9000元,以及義肢500萬、義眼38萬,扶助金計1億7184萬1000元。
駕駛未禮讓行人釀禍!行人無傷仍遭法院駁回訴訟 罰款7200元難逃
台中市1名駕駛黑黑(化名)因未禮讓行人,在2023年12月初發生交通事故,導致行人受傷,事後被依法罰款7200元,並吊扣駕照12個月,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然而黑黑對罰款不滿,提起行政訴訟,聲稱行人並未受傷,最終,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依據事故證據,裁定駁回黑黑的訴訟,維持原判。根據判決書內容,黑黑在台中市區駕駛時,未禮讓正走在斑馬線上的行人,因而與行人發生擦撞,事故發生後,警方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對黑黑開出7200元罰單,此外還吊扣其駕駛執照12個月,並要求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黑黑對處罰提出異議,訴訟中承認自己確實沒有禮讓行人,但堅持行人並未因此受傷,認為既然行人沒有受傷,就不應承擔罰款,然而,法官根據多項證據,包括消防局救護記錄、醫院急診病歷、警員職務報告和車禍監視器截圖等,認為行人確實因擦撞受傷,儘管傷勢較輕,但仍符合「致人受傷」的定義。法院還指出,事故發生後,消防局曾派遣救護車趕到現場,並對行人進行包扎處理,隨後送往醫院急診室進一步檢查,雖然事後行人在談話紀錄中稱自己沒有受傷,但由於該行人已與黑黑達成和解,其說詞的可信度受到質疑。法官進一步說明,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規定,只要事故導致行人受傷,無論傷勢輕重,均應依法處罰,黑黑被罰款7200元已是法律規定的最低處罰金額,並未違反比例原則;最終,法院駁回黑黑的訴訟請求,並維持原判,黑黑仍可選擇上訴。
他月薪2.5萬買房「每月房貸7千」 苦兼3份工淪房奴
馬來西亞近日有名網友分享,友人每月的薪水為3500令吉(約新台幣25400元),但每月的房貸卻要1000令吉(約新台幣7200元),且還沒裝修屋子,此外還需償還汽車貸款,迫使他兼職3份工作賺錢,淪為了房奴,財務狀況陷入捉襟見肘的地步。據星洲網報導,該名網友日前在社群媒體X發文指,有名友人擁有一份正職,從早上9時至下午4時30分,其月薪僅3500令吉,且還未扣除繳付公積金的薪水,但目前已經領了新屋的鑰匙,因此每月需支付1000令吉的房貸,目前屋子還沒裝修,友人也還沒搬進新屋。他補充,在財務的壓力下,友人下班後再繼續做其他工作,兼職代發貨商及電召車司機,此外友人每月還需償還汽車貸款,「我曾訓斥他停止亂燒錢的嗜好,因為車子更換輪輞、導流板等,並沒有為車子產生附加價值,反而是一種浪費」,但他也說,自己並沒有繼續跟進對方的花費,「但我想他現在已經停止改裝車子。」此文一出有人認為,以3500令吉的薪水月供1000令吉房貸屬合理範圍,若出現財務狀況,這是跟開銷問題有關,並非因為買房。
屏東檢舉魔人再現!機車騎上人行道非「微罪不舉」 至少200人中招
新制《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月底上路,8項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但很多民眾仍不清楚細節,近期屏東縣又出現檢舉魔人,專門檢舉機車騎上人行道,有許多民眾中招,目前警方已開出200多張罰單,為此,警方呼籲民眾在人行道騎車不符規定、也不在「微罪不舉」規範,要注意別再犯;但縣議員曾義雄則認為「不合情理」,將研議解決方式。以一般民眾的認知,看到人行道上畫有機車停車格,會很自然地騎車上人行道去停車,但警方表示,依據道路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1項6款,駕車(機車、汽車)行駛於人行道上,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款;若致人死傷者處72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款;致人受傷者,吊扣駕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執照。此外,新制《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上路後,騎車上人行道非在不開放民眾檢舉的8項微罪內,警方表示,可能很多民眾習以為常、抑或誤以為這是「微罪不舉」,近期有接獲大量檢舉該項目,目前全屏東縣已開出200多張罰單。縣議員曾義雄也表示,近期很多民眾向他反映,屏東市國民運動中心出現檢舉魔人,用手機連續錄影再向警方檢舉他們將機車騎上人行道去停車,沒有依規定用牽的,但機車停車格就畫在人行道上,要牽車上人行道停車非常不方便,而且機車很重,長輩根本無法牽車,這樣的規定不合理。為此,曾義雄與相關專業人士研商後,決定請市公所研議改善機車進出動線,區隔人行步道上運動人士及機車族進出,但在解決辦法還沒出爐前,他也提醒民眾騎機車不要進入人行道,以免被罰。
加入詐團賺外快!女大生「領報酬7200元」代價入監2年
投資詐騙事件層出不窮,不僅經常傳出民眾上當受騙,更有越來越多年輕男女淪為詐團「幫兇」,一名女大生為了賺外快,竟主動提供詐團成員自己的銀行帳戶,還幫忙將犯罪所得轉換為虛擬貨幣,企圖規避警方追查,受害者識破騙局後,憤而報警提告。經法院審理,將該名女大生依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全案可上訴。一名女大生去年6月為了賺取額外收入,不惜將自己的銀行帳戶提供給詐騙集團使用,導致9人中計受害,涉案金額高達56萬2000元,事後受害人驚覺落入詐騙圈套後,立刻向警方報案,而女大生發現自己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無法使用任何金融服務後,才主動投案。除了甘願淪為詐欺人頭外,女大生還透過LINE與詐團成員進行聯繫,按照對方指示幫忙洗錢,將詐得的贓款拿去購買虛擬貨幣,隨即再將獲得的虛擬貨幣匯入指定帳戶,女大生因此也獲得7200元的報酬。經法院審理認為,女大生因貪圖不法利益加入詐騙集團,以多人縝密分工方式實行詐欺犯罪,不法侵害他人財產,審酌被告已經坦承犯行表現悔意,依涉犯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裁定應合併執行2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賴士葆未禮讓2婦過馬路撞傷人 最重罰3.6萬扣照1年「警1原因未開單」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昨(9日)晚駕車行經台北市大安區時,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直接撞上正在過馬路的2名婦人,導致傷者骨折及頭部撕裂傷,所幸傷勢穩定。根據法規,最重可處3.6萬罰鍰,然而警方卻還沒開單,原因也曝光了。賴士葆昨晚9時許駕車行經台北市大安區,沿著瑞安街208巷向北行駛欲左轉,未禮讓優先穿越斑馬線的行人,當場撞上2名路人,造成63歲張姓女子、59歲蔡姓女子受傷送醫,幸好沒有大礙。經過一夜,賴士葆今天出面解釋,由於天色太暗,他是綠燈左轉,強調沒有酒駕,是因為A柱死角才會沒看到2名女性,並表示「她們2位一直在聊天,可能沒看到我車子,就這樣兩邊擦撞」,更承諾願意負完全責任,事後也取得2名傷者的諒解。賴士葆出面道歉,強調沒有酒駕。(圖/報系資料照)事實上,交通部為洗刷台灣「行人地獄」惡名,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今年6月30日施行,而賴士葆未禮讓行人且撞傷2名路人,根據該條例44條4項規定,「駕駛人有未禮讓行人肇事導致受傷情事,可處7200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並須吊扣駕照1年並接受道安講習」。據了解,警方暫時未就賴士葆此案開罰,因為按台北市警局車禍處理流程,車禍交通事故肇責的相關違規,須等車禍相關卷證函送交通大隊事故組分析,等到車禍肇責初判表出爐,交大就會根據肇責分析,針對肇事駕駛的違規行為依法告發。
東海砸5億蓋「綠建築宿舍」 一學期住宿費曝…學生:寧願租屋
台中東海大學花5億打造全新宿舍下月啟用,但4人房住宿費一學期近2.8萬,讓學直呼太貴,寧願到外面租屋,也能有自己的單人空間。據悉,新宿舍是綠建築,2棟9層樓設計簡約,有大片落地窗,採光好又有獨立書桌和衣櫃,還有小廚房能開伙。不過宿舍費不便宜,4人房一學期要2.78萬元,雙人房每人要4.1萬元。而以4人房來看,1學期每月要4633元,學校附近的單人雅房,房租每月3600至3800元,學校宿舍貴近1000元。學生說,價格太貴,不如去外面租屋,也能有單人空間。對此,東海回應,宿舍除了設施全新,還包括水電和寒假的費用,所以才訂這價格。東海總務長柯耀宗指說,新宿舍具有「家」的氛圍,透過群組式空間設計,從個別寢室到群組生活空間,包含共用廚房、起居室、交誼廳、研討室、健身活動空間等,空間規劃也搭配東海住宿主題村、博雅書院等住宿學習方式,讓學生從生活中共膳、跨系共學,落實博雅生活教育。此外,也有網友列出「最便宜大學宿舍排行榜」,網友稱台體大是台中最便宜,據《NowNews》報導,台體大每學期7200元、台中教育大學在7600元到1萬元、勤益大學為9900元到1.2萬元,而台中科大最便宜,6人房每學期6500元,台體大在台中的國立大學排第三。
台中豐原女子走行人穿越道遭撞飛 顱內出血送醫幸無生命危險
台中市豐原區28日中午,一起令人震驚的交通事故在中山路與豐西街口上演,66歲的黃姓男子駕駛小客車,準備左轉進入豐西街,卻未減速,直接撞上正在行人穿越道上的70歲王姓女子,事故造成王女被撞倒在車前引擎蓋上,隨後墜落至地面,幸好及時送醫,經醫院檢查發現顱內有出血情形,但幸好沒有生命危險。根據警方初步調查,事發當時黃男並未飲酒,但由於未依交通規則在行人穿越道暫停讓行,警方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開出罰單,罰款範圍從7200元至36000元,同時吊銷其駕照1年。事故當天,豐原警分局接獲報案後迅速派員前往處理,同時協助疏導交通並展開調查,警方表示,將會根據進一步的事故調查結果,採取適當的處置措施,目前,王女仍在醫院接受治療,警方也將持續關注其恢復情況。警方呼籲所有駕駛人士,尤其是在行人穿越道附近,務必遵守交通規則,給予行人優先通行權。
5月報稅季即將來臨 5大新規變動一次看
5月所得稅報稅季節即將來臨,是國庫一年中最大一筆稅收,而今年報稅主要有5大變動,包含民法成年下修到18歲、基本生活費提高到20.2萬元、首度申報CFC(受控外國企業制度)、舊制房屋交易豪宅認定、以及伙食費免計入員工薪資所得額每個月調高至3000元。財政部表示,由於民法將成年的年齡調降到18歲,因此在報稅的時候,2023年已經年滿18歲(2004年以前出生者)除了在校就學或者身心障礙、無謀生能力,可報扶養外其餘應該自行申報,不過財政部也有融通方式,如果2023年正好滿18歲,可以選擇自行申報或者是被扶養。其次是基本生活費調高到20.2萬元,較前一年多了6000元,如果基本生活費仍較相關的扣除額總和包含免稅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及長照等扣除額合計還要高,就可就差額的部分再扣除,保障民眾的基本生活。第三是今年如果個人或者關係人在低稅負地區直接或間接合計持有股權超過50%或者具有控制者都要申報,假使個人與配偶二等親內屬2023年12月31日合計直接持有該CFC股權達10%,或未達10%但CFC當年度有虧損且以後年度欲適用虧損扣除者,另應填報並檢附「個人受控外國企業(CFC)營利所得計算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房地交易個人如果是出售舊制房子,若無法提供取得成本時就可以採用稅額試算,但如果是豪宅,所得就必須成交金額承上按照房屋現值占土地現值與房屋現值比率再乘上17%。不過財政部調整豪宅定義門檻,台北市從7000萬調降到6000萬、新北市從6000萬調降到4000萬元、桃園、新竹縣市、台中、台南、高雄則從4000萬降至3000萬、其他縣市則是4000萬元降至2000萬元。如果未達標準者就按照房屋評定現值一定比率計算,以台北市來說就是房屋現值乘上45%,而2023年度調整5各區域。最後則是伙食費不計入薪資所得額當中,從原本的2400元提高到3000元,每個月多了600元,一年就是多了7200元,對一般上班族而言具有相當的利益。財政部預估,今年因為申報年齡降至18歲,申報件數應會增加幾萬件,申報件數將從663萬件增加到670萬;營所稅2023年申報件數有106萬件,依據營業人成長數來估算,今年會有109萬件,雖然去年上市櫃公司獲利減少25%,可能衝擊到今年營所稅收,但仍可突破兆元。
高雄「拒檢男」逃3天終落網 猛撞7車又狂違規遭送辦
高雄市警方於16日晚間巡邏時,因赫見一名男子邊駕車邊抽菸便欲上前攔查,未料駕駛見狀後竟猛踩油門逃逸,且不僅沿路上瘋狂違規,還當場與另7輛汽機車發生碰撞,誇張行徑讓民眾直搖頭,然而警方在經多日循線追查後,終於在18日將人逮捕到案,並在訊後依法移送法辦與裁罰。高雄市鳳山分局指出,該案為員警於16日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生,當時巡邏警方因赫見1輛白色小客車男駕駛邊抽菸駕車,遂連忙以鳴按喇叭方式,示意該車駕駛停車接受攔查,未料男子竟當場猛踩下油門加速離去,且在隨後沿途違規並肇事後同樣逕自驅車離去。據了解,當時白色小客車駕駛為一名趙姓男子,而其在逃逸過程中不但沿途違規,且還因無視道路號誌闖紅燈,進而於五甲一路158號前與另輛小客車發生碰撞,隨後車輛還失控衝至對向車道,再波及另6輛機車導致紛紛倒地,亦還造成2名機車騎士受有輕微擦傷。事發後警方則隨即成立專案小組,並在經過多日循線追查後,於18日時在大樹區高屏溪內發現趙男肇事的車輛,同時掌握趙男棄置車輛後行蹤,應是往義大世界後方某大樓藏匿,遂隨即派員前往查緝,並成功將趙男逮回說明。警方表示,針對趙男企圖逃逸且衝撞波及7車行為,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另關於危險駕車、不服稽查取締、肇事逃逸、無照、闖紅燈、逆向等違規情形,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62條3項、21條1項1款、第53條第1項、第45條1項1款等規定裁罰,最高可處8萬7200元罰鍰。
乖乖走斑馬線卻遭撞…63歲婦倒地不起 小貨車駕駛將吊扣駕照
走斑馬線仍被撞!新北市新莊區一名63歲的江姓婦人,日前行經中華路二段與中誠街口的行人穿越道時,豈料才走了一半,就遭左轉的小貨車側面撞擊,導致她當場倒地,手、腳出現擦挫傷,緊急送醫救治後,所幸並無大礙。事故發生在本月15日下午4時許,江姓婦人獨自走在斑馬線上,沿中誠街往自信街方向穿越中華路二段,此時41歲的張姓男子駕駛小貨車經過,並在左轉時撞上了江姓婦人。從畫面中可以看到,當時是綠燈,行人能直接通過,而小貨車也可以左轉,但張姓男子疑似未多加注意行人,開過斑馬線時沒有稍作減速停讓,而江姓婦人則來不及反應,遭撞擊後倒地不起。在一旁的路人見狀後上前關心,張姓男子也趕緊下車查看,並立即報警、呼叫救護車,消防人員獲報到達現場後,先協助檢查江姓婦人的傷勢狀況,經送往台北醫院治療後,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據新莊交通分隊調查,警方在現場拍照畫線後,便對張姓男子實施酒測,並無驗出酒精反應,後續也調閱了路口監視器,而張姓男子則因未禮讓行人,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將處72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1年。
過馬路遭轎車擦撞!國中生怒嗆「你眼瞎啊?」 駕駛下場曝光
新北市中和區一名張姓國中生,昨(1)日上午7時許在斑馬線上突遭轎車擦撞,導致他右腳擦挫傷,懷疑是因陳姓駕駛車內用手機看直播才會肇事,氣得當場在路口大罵,「你眼瞎啊?」事後陳男酒測值為零,並被警方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將處新臺幣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吊扣駕駛執照一年。根據「WoWtchout-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曝光的行車紀錄器影像得知,事發地點位於新北市中和區廣福路一處沒有交通號誌的路口。張姓國中生正與同學步行上學,行經此地突遭一部灰色轎車擦撞,忍不住怒罵「你他X的眼瞎啊」,且因看見陳姓駕駛疑似在用手機看直播,誤以為是車禍發生原因,2人就在馬路中間爭執不休。據了解,張姓國中生右腳擦挫傷,送醫治療後無大礙,並已返家休息。陳男解釋,當天開車載孩子去學校上課,途中因對孩子交代事情,一時恍神才會擦撞行人,並非張男所述在用手機看直播。警方呼籲,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務必減速禮讓行人通行,才能維護交通安全,至於陳男酒測值為零,但因未依規定停讓行人致人受傷,後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舉發,處以新臺幣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吊扣駕駛執照一年。
鹿港黃昏市場發生驚悚車禍!行人地獄再現 7旬婦遭撞飛送醫不治
鹿港鎮的黃昏市場平日熙熙攘攘,卻在2月20日傍晚發生一場,令人震驚的意外,77歲吳姓婦人,原本只是想到市場買些菜回家,準備過馬路前往黃昏市場時,卻遭1輛自小客車突然撞上,當場被撞飛,直接彈到擋風玻璃上,隨後重重地落在地上,送醫極力搶救下,仍於23日上午9時宣告不治。彰化縣鹿港鎮近日一連串的交通意外事件,引起社區的高度關注,據警方調查,這起意外發生於20日下午6點33分,在鹿港鎮福興鄉與中正路交界的斑馬紋行人穿越道上,吳婦正沿著斑馬線從東向西行走,而61歲何姓男子則駕駛著自小客車在中正路內側車道上行駛,往市區往彰鹿路方向前進。在這個交錯的瞬間,2者相遇並發生碰撞,導致吳婦當場彈飛,醫護人員緊急送往彰濱秀傳醫院,經醫療團隊全力施救下,吳婦最終還是不敵臚內出血,於2月23日上午不幸離世。警方初步調查發現,當時何男行駛在市區往彰鹿路方向,卻未注意到斑馬線上的行人,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警方表示何男的酒測值為0,駕照正常,訊後將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警方呼籲,民眾在行車和行人過馬路時都要格外小心,駕駛車輛行近行人穿越道,未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製單舉發,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可罰7200元到36000萬元,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台中女童上學過馬路遭休旅車撞飛 女駕駛未禮讓將被吊扣駕照1年
台中潭子區潘姓女童今於上學途中,走行人穿越道過馬路時,遭42歲賴姓女子駕駛休旅車撞飛倒地,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72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外,賴女駕照也將被吊扣1年。大雅警分局今起同步於轄內校園周邊擴大「車輛不停讓行人」大執法,以維護學童上、放學交通及人身安全。針對潭子女童遭休旅車撞倒事故,大雅警分局指出,賴女駕駛車輛行近行人穿越道,未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因而肇事致人受傷,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製單舉發,處72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另賴女也將被吊扣駕照1年;若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照。大雅警分局表示,大雅警分局112年度執行「車輛不停讓行人」專案取締總計553件,在強力執法下,行人事故顯著降低,為維護學童上、下課安全。此次針對大門緊臨主要幹道學校,於上、下課時段編排警力駐守執法,籲請市民開車、騎車經路口或轉彎時,務必放慢速度,確認行人穿越道無行人通行,有行人時務必停讓保持3公尺以上之距離,以確保學童安全。大雅警分局強調,將持續針對「路口不停讓行人」、「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違規項目加強取締,加強定點守望攔檢並輔以架設攝影機全程蒐證;此外,亦針對轄區易肇事路口(段)邀請路權單位進行會勘,透過改善號誌、標線等硬體設施來提升行人安全。大雅警分局長劉雲鵬呼籲用路人,通過路口時,應注意紅綠燈或行人專用號誌,於綠燈時注意左右來車確認安全無虞後,儘速通過行人穿越道;此外,更切記勿邊走邊滑手機,集中注意力避免危險發生;提升執法量能之目的,是為促使汽、機車駕駛人養成禮讓行人的習慣,行人及車輛駕駛互相尊重,共同打造更友善的交通環境。
這個沒刪文!紅包跟風「一個讚5元」 正妹女兒霸氣孝敬7.2萬給老爸
近期在社群網路上,不時可以看到「一個讚XX元」的紅包跟風文章,其中也有因為網友太過熱情支持,最後直接刪文裝死的案例出現。一名父親於在9日下午臉書社團發文,表示女兒承諾今年的紅包就是「一個讚5元」,這也讓老爸網友上網發文求助,最後竟然獲得1.4萬個讚,女兒也霸氣給出7.2萬的大紅包給父親。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騎車環島趣」中發文,內容中表示「有事拜託大家,我女兒說這篇文到晚上八點有幾個讚,他就一個讚五元包紅包給我,今年好不好過就拜託你們了」。而發文的網友米香哥也在文章中笑著表示「我猜他應該會破產,太小看他阿爸了」。而查閱紀錄後可以發現,米香哥應該是臉書社團「騎車環島趣」的資深成員,過去數次發文都獲得不錯的回響,而且這種堪稱樂趣滿點的貼文,也吸引了不少同社團的網友按讚、分享,幫忙米香哥「添加財火」。最後截至晚間8點,文章共計獲得1.4萬個讚。也由於實在太多網友好奇「女兒到時候看到讚數、必須要包出天價紅包的表情」,米香哥也在9日晚間8點48分左右再次發文,表示女兒有實現他的承諾,包了7.2萬的大紅包給他。不過身為父親的米香哥選擇「放女兒一馬」,拿到錢拍完照之後,就將其中的9成歸還給女兒,僅留下1成。而為了感謝眾多網友的愛心幫助,他也選擇將這7200元捐贈給兒福聯盟。如此溫馨又皆大歡喜的結局,自然是吸引不少網友的討論與留言,就有網友留言表示「女兒現在知道阿爸有多少的人脈了」、「女兒漂亮喔」、「米香哥人善心善!女兒人美心也美!」、「真棒,真性情的一家人」、「足感心的米香哥,再給你和女兒一個讚啦」、「女鵝貼心又漂亮 」、「善的循環,愛永不止息!讚」、「新年快樂,功德無量,好人一生平安」。
新鮮人「月薪38K」!獨子各包「6千元」給爸媽很不孝? 網喊:包好多
出社會後第一次包紅包給爸媽,金額落在哪個區間會比較合適呢?一名男網友發文表示,由於他是獨生子,所以爸媽過去包給他的紅包都很大包,最少都是1萬2000元起跳,因此他提問,如果現在各包6000元給父母,會不會很不孝?貼文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有男網友昨(29日)在Dcard上,以「剛畢業包6000給爸媽會太少嗎」為標題發文,提到他因為是獨生子,所以爸媽過去給的紅包都很大包,最少都是1萬2000元起跳,且若父母合包,還會給到3萬6000元。但原PO坦承,自己畢業後,現在一個月薪水是3萬8,「想了想,可能最多包給父母就是各6000…不知道這樣會不會很不孝QAQ。當然也是可以包破萬給父母,只是我的生活就會有點吃緊就是了。以前當學生都好期待過年可以拿紅包,沒想到有今天這麼煩惱過年的時刻。」貼文一出也引發網友熱議,「去參加綜藝大熱門或是等銀行活動」、「6000元超多,我畢業5年了,最高就是3600元,爸媽有時候還會包回來給我」、「包好多喔!我一個月6萬多,但我去年只包了3600元,然後收到7200元 」、「工作20年固定3600元。」也有不少網友認為金額多寡是其次,心意最重要,「我覺得可以包給父母就很棒了欸,如果是我就會覺得我的小孩長大了,反而覺得很欣慰」、「心意最重要,包得很大包但生活會吃緊其實不必要,父母也不會希望因為紅包錢讓你有壓力」、「量力而為,沒有所謂多寡」、「我覺得可以包給父母就很棒了欸~如果是我就會覺得我的小孩長大ㄌ,反而覺得很欣慰!」
高雄小黃「追隨前車」撞飛行人 當場騰空飛起翻滾一圈
高雄市昨(5日)驚傳小黃撞行人車禍,1名守規矩行走在斑馬線上51歲許姓男子,不慎被1台左轉的計程車無情撞上,肇事司機為68歲賴姓男子,聲稱只是跟著前方的計程車左轉,卻未注意到許男,導致悲劇發生,警方指出,賴男未酒駕,因未禮讓行人而肇事致傷害。當天上午9時許,許男在斑馬線上行走,卻遭到左轉小黃撞擊,整個人騰空翻轉後重摔於地,造成四肢輕微挫傷及頭部受傷,賴男見狀立即下車查看狀況,這一幕驚險畫面也被停等紅燈的機車騎士目睹並錄下。賴男向警方解釋,當時前方有另一台計程車,其只是跟著左轉,卻未發現許男,直到撞擊發生時才發現為時已晚,案發當時發出響亮的煞車聲,仍無法阻止這場悲劇的發生。警方將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對汽車駕駛人未禮讓行人而致人受傷行為進行罰款,賴男將面臨新台幣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的罰鍰,並且被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警方呼籲,駕駛朋友務必遵守行車規定,行經路口應確實養成良好「停」、「讓」習慣,尊重行人路權,共創安全友善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