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T專法
」 愛奇藝愛奇藝條款9/3登場 全球OTT龍頭Netflix也緊張
OTT TV專法草案首場公聽會將於9月3日登場,同日起愛奇藝等中資OTT平台在台代理業務也將被禁止,在牽一「法」動全局下,本地、中資、國際OTT業者的肉搏競爭被搬上檯面,檯面下相關公協會多頭馬車獻策,有線電視業者不甘生存空間被壓縮也來參一腳請命,也讓近年獲得OTT資金挹注拍戲賣向國際的內容產業,成為各路平台相爭不下的最大受害者!據悉,此法也讓全球OTT龍頭Netflix緊張,就怕其他國家效法,尤其是法案未言明的,包括對境外OTT課徵特別稅、設台灣專區、訂定本國自製內容比例,對其國際化發展不利。Netflix目前在台OTT業中付費會員最多,採購內容、投拍劇,也是台灣內容產業大金主。據了解,Netflix代表、LINE TV、KKTV、Yahoo TV、my Video等國內外OTT平台與內容製作商,27日前往NCC拜會,希望OTT TV專法草案在中資議題解決後回歸產業面討論,因為連本地OTT也覺得管太嚴,包括需向主管機關申報使用者數量、營業額、點擊數、流量等營業機密。業界粗估,台灣OTT產業一年營收不超過50億元,中外OTT平台逾20家在台灣都不賺錢,包括愛奇藝、Netflix也不例外,因為許多人看免費、盜版,據調查僅26%的人願意訂閱付費平台。一個目前無利可圖的產業,為什麼成為眾矢之的?首先是政治力介入,隨著境外OTT大舉登台,新媒體衝擊傳統有線電視,產生商業模式、典範移轉,連本土OTT也不敵,要求政府納管境外OTT做公平競爭的聲音高漲,NCC即研擬出全球首部OTT專法草案,日活躍用戶200萬最高的中資OTT愛奇藝首當其衝,進一步經濟部祭出「愛奇藝條款」,禁止台商代理或經銷大陸OTT。對此,愛奇藝在台代理商歐銻銻娛樂連日來訴諸觀眾、內容業者,呼籲「支持在地化營運」,直言政府一紙行政命令無法終止愛奇藝服務,卻「放棄本土對於OTT事業的管轄權、稅收、影視從業人員工作權」,過去四年多,在歐銻銻引薦下,促成愛奇藝逾10億元的台灣影視內容採購,歐銻銻也投資3.5億元製作五部網劇,是國內內容產業大金主。新媒體暨影視音發展協會理事長蔡嘉駿說,鑑於此法管理強度與爭議、模糊地帶多,包括擬以「抓大放小」精神採業者自願「登記制」等,將在OTT TV專法草案公聽會上建請NCC多聽各方意見凝聚共識從長計議,用時間換取空間,此前協會願意自行擬定產業自律公約讓政府審核,包括業者誠實繳稅、使用合法版權、繁體中文介面、提供本地客服等,讓所有OTT平台公平競爭。隔天28日,「新媒體競爭下本國有線電視頻道的生存空間?」公聽會召開,有線電視業者針對OTT衝擊,要求鬆綁不必要的管制措施,拉齊管理,包括每晚黃金時段播放本土劇、自製節目比率25%等,提高有線電視頻道競爭力與公平性,NCC電台與內容事務處處長黃金益也以「廣電要適度鬆綁,網路要適度納管」回應。今年第二季有線電視總戶數跌至491萬戶,創歷史新低。蔡嘉駿表示,年營收不到50億元的OTT業,讓年營收千億元的有線電視業忌憚,甚至掀起本地OTT與境外OTT內戰,是因為境外OTT打的是一場數位內容全球化的資本戰,外來平台利用全球市場規模打台灣市場,拍一齣劇投資數億元,一個月逾十部劇就要數十億元,沒有一家本土OTT或是電視台負擔得起。再者,台灣內容產業資金、產製量不足,也無法支援本地OTT作戰,本地OTT大量購買外劇來播;反倒是境外OTT近年大量採購、投資台灣戲劇等,或委託本地製作公司製作,提升內容製作質量,透過串流影音技術將作品上架到全球曝光,也提升了投報率。以27日剛公布金鐘55入圍名單來看,Netflix華語原創影集《罪夢者》、《誰是被害者》一舉獲得17項大獎提名,是本屆獲得最多提名獎項的。未來如果境外OTT轉向跨境影視,除了免稅免責、內容不受控,內容產業擔憂,動輒數億元的採購或投資活水將受影響,少了國際資本籌措管道,IP變現能力變差,恐怕連帶成為在OTT TV專法草案下被懲罰的產業。(圖/工商時報邱莉玲)
愛奇藝遭封殺!上百家庭生計堪憂 員工「被犧牲的底層」怒吼:我們做錯了什麼
為防止大陸地區OTT-TV(如愛奇藝、騰訊等)透過代理或經銷等迂迴方式在台非法經營,經濟部18日預告「在台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對此愛奇藝在台經銷商歐銻銻娛樂百人公司今(25日)發聲明表示,100多名員工的背後,是100多個家庭的生計,呼籲政府正視。經濟部日前指出,北京愛奇藝科技公司前於2016年間申請來台投資設立子公司,但是規劃經營的網際網路視聽服務(OTT-TV)業務,並不是開放給大陸地區人民或公司來台投資的項目,因此經濟部並未核准;可是,OTT-TV能夠透過網路特性,達到在台違法落地的效果。經濟部表示,「在臺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預告期間為14日,將於9月1日期滿,預告期滿後,規劃於2020年9月3日進行正式公告,違反者將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86條第4項規定查處。NCC 7月時端出全球第一個OTT專法,被外界視為劍指愛奇藝台灣站。(示意圖/報系資料照)而首當其衝的就是歐銻銻娛樂百人公司的員工,將面臨飯碗不保的可能。歐銻銻娛樂百人公司今(25日)發聲明表示,NCC已經證實,經濟部頒布的法令,無法禁止愛奇藝的繼續營運,也無法阻擋愛奇藝繼續為用戶們提供服務,經濟部的法令,只會綁住台灣代理商的手腳,讓員工的工作權出現問題。聲明指出,本公司有太多甫自大專校園畢業的社會新鮮人,他們懷著熱情與理想,投身這個行業,行有餘力之際,更努力為兩岸的影視產業交流貢獻心力,他們的熱情與奉獻,不該被政治抹殺,呼籲政府正視此事,畢竟,100多名員工的背後,是100多個家庭的生計。聲明強調,過去4年多來,我們始終兢兢業業,毫無保留的在為台灣這片土地努力付出,今天,即使我們被政府以不符合比例原則的手段追殺,我們還是會懷抱著初心,繼續為大家服務,請大家支持我們在台灣進行營運。另外也有歐銻銻娛樂百人公司的員工在Dcard匿名發文,「我是個被犧牲的底層人,每天依舊一堆工作忙碌,但心裡知道無疑在等死, 再10幾天後大概要掰了,這種心情比誰都還難受,但我知道對於愛奇藝本公司無痛不癢,到底是在懲罰誰啊?」員工表示,政府官員看到的是政治利益,民眾看到的是自己的收視權,影視界注意的是以後有無資金被投資與上架通路,不會有人或任何媒體報導,注意到員工的工作生存權,「我是被犧牲的底層,不會有人注意的人,這份工作是我學以致用的理想、我的幸福,這樣荒謬的突然間被奪走,這輩子一定不會忘記,我就是不能接受、想不明白,我又不負台灣,做錯了什麼要這樣對我。」
經部修法禁「愛奇藝在台代理模式」 代理商回應了!
NCC上個月祭出「OTT」專法納管國內外業者,被認為劍指陸資OTT如愛奇藝和騰訊We TV等;但因「愛奇藝模式」是由台灣代理商代理,非專法所管轄的串流業,後續引發討論。經濟部18日以「在台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預告修正草案,將代理或經銷大陸OTT及相關商業服務納入禁制範圍,被視為將愛奇藝下架的開端。對此,愛奇藝的台灣代理業者表示,由於目前仍屬草案,因此無法做出回應。根據《自由時報》報導,NCC上月公布「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又被稱為「OTT專法」,納管國內外OTT業者;目前正在60天預告期內,若通過後,將是全世界第一部關於OTT的專法。這項法案修訂也被視為劍指陸資OTT,例如在台已有代理的愛奇藝和騰訊We TV。但NCC當時也指出,修法僅限於規範OTT業者,不包含在台代理商等。為此,經濟部也預告修法,首訂在台禁止商業行為,進一步防堵白手套漏洞。「愛奇藝模式」末日,經部修法禁陸資OTT在台白手套。(圖/愛奇藝網頁)經濟部根據兩岸條例第35條第2項,首次修訂「在台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將代理或經銷大陸OTT和相關商業服務納入禁止範圍,包括「代理或經銷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從事網際網路視聽服務(OTT-TV)及其中間投入服務或相關商業服務」。這也意味除代理陸資OTT外,包括其廣告、商業合作等也可能納入禁止範圍;陸資OTT代理商也成文首個依據兩岸條例不准在台從事的商業行為。歐銻銻娛樂董事長范立達。(圖/愛奇藝提供)對此,愛奇藝的台灣代理業者歐銻銻娛樂接受《聯合報》訪問時表示,草案公告僅14天就進入行政院,並預計很快公告實施,因此他們無法預測正式公布時法規命令是否會有變化,目前無法回應,但沒想到政府會連商業行為也禁止。由於愛奇藝台灣站擁有龐大的會員,修正草案通過後勢必會影響到會員權利。對此,根據《ETtoday新聞雲》提到歐銻銻娛樂董事長范立達的曾表示,無論專法最後的定案為何,歐銻銻娛樂一定會保障消費者的權益。范立達也承諾,倘若立法後完全禁止愛奇藝服務,將會針對付費會員進行退費。
OTT專法劍指愛奇藝?台灣站影視不中斷 最壞會退費保障消費者權益
NCC 7月時端出全球第一個《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OTT專法」),將以著大放小雙軌登記制納管OTT業者,劍指愛奇藝台灣站。代理商歐銻銻娛樂董事長范立達30日表示,仍然相信政府會依法行政,但對於消費者權益的部分,不管如何愛奇藝台灣站一定會保障消費者權益,影視內容提供將不會中斷;若真的發生最壞的情況,也一定會退費給消費者,但實在不希望這一天真的發生。范立達表示,維護消費者權益是業者的義務,若政府的行政措施引起消費者權益損失,對用戶來說其實是相當不公平的;在民主社會中,消費者有選擇接受資訊的權利,這是法律保障的言論自由。范立達表示,過去曾跟NCC官員表達過可以提供業界觀點,但官員並未採納。OTT專法草案有60天的公告期,9月20日前將會把相關的意見發給NCC,之後若有公聽會的話也會爭取出席,並做相關發言。范立達認為,OTT這類網路影音服務其實不能一種產業,比較是一個全新惡服務模式,對於這類新經濟服務真正了解的官員其實不多,且國際間並沒有相關立法可以參考,未來肯定會有很多盲點與問題,需要政府機關與業者進一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