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王陽明是乾弟!女狂吃霸王餐嗆:「我認識很多藝人」 遭判拘70天
稱藝人王陽明是乾弟,女白吃白喝判拘70天。圖為台北地檢署。(圖/陳志賢攝)
席姓女子去年初到北市多家餐廳、KTV大吃大喝,結帳時宣稱「王陽明是我乾弟」、「蕭敬騰會來埋單」耍賴不付錢,甚至在商店順手牽羊被捕後,說她認識很多藝人,是商品代言人,否認犯罪。台北地院依詐欺、竊盜罪判席女拘役70天,得易科罰金7萬元,並追徵她白吃白喝費用8705元。
檢警調查,年約40歲的席女,近年常在西門町、台北車站一帶白吃白喝,或在超商、商店偷東西,成為萬華、中正區店家的頭痛客人。她總是在餐廳飽餐一頓後,大喇喇地坐在店內宣稱「王陽明是我乾弟」,或稱她熟識的知名藝人會來埋單,但直到餐廳打烊前,店家始終未見藝人來結帳,只好報警處理。
據了解,檢察官曾以她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她迄今因涉20多件竊盜、詐欺案,頻繁進出法院及看守所,2019年8月才出獄,雖然法院曾請醫院鑑定,發現她患有妄想症,但對違法行為仍具辨識能力,因此依法判刑。
判決指出,席女去年1月13日早上,到西門町某KTV佯稱與2名友人消費,結果在KTV窩了近5小時點餐吃喝,結帳時拿不出2715元費用,還說等下有藝人會來付帳,店家要求她簽切結書,須在3天後付清,結果她賴帳,店家報警。
1月17日下午,席女到某美式連鎖餐廳用餐消費4157元,她說藝人王陽明、蕭敬騰會來付帳,並一直坐到餐廳打烊,店家報警;翌日,她再至大賣場的義式餐廳吃飯,同樣賴帳未付1833元費用,遭店家報警送辦。此外,1月8日下午,席女至某休閒用品店,竊取保溫瓶及環保雙頭叉子,被店員發現報警。
法官訊問時,席女否認犯罪,辯稱藝人王陽明是她乾弟,王說可以跟餐廳談合作方案,並會幫她清償款項,另她是保溫瓶商品代言人,沒有竊盜犯意。但法官因她提不出所謂藝人朋友的聯繫方式,不採信她辯詞,依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