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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緊咬父性侵 爸喊冤:我有小三、小四,何必對女兒下手
法官最後判父親無罪。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Pixabay)
新竹少女小潔(19歲,化名)控告父親在國中時對她猥褻、指侵,因為當時正值太陽花學運,因此印象深刻。不過父親喊冤,自己已有小三、小四,有需求的話花錢找外面的女人,何必對親生女兒下手。法官審理後認為,由於少女說法有瑕疵,判父親無罪。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小潔在調查期間緊咬父親猥褻、性侵,不過時間點卻前後反覆,最初說「國一時遭到父親強吻」,後來又改稱是「國二期間,因為看到電視播放太陽花學運的新聞,所以印象深刻」,就連被性侵的時間點都兜不攏。
而小潔的弟妹則證稱,曾聽姊姊說過父親曾把手放進她尿尿的地方;不過對於相關細節,2人都稱忘記了、姊姊沒有說。父親則在法庭上辯稱,當時有小三、小四,如果要解決需求找她們就好,不可能對親生女兒做出天理難容的事。
法官審理後認為,弟妹只有聽到少女口訴,卻沒有目擊現場,加上少女對性侵過程、時間等重要細節都無法交代清楚,雖有驗傷單,但也不能辨別正確受傷時間,因此無法就此認定父親有性侵,最後判父親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