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牛伯專訪4/華人世界習慣「被決定」 游錫堃盼台灣能散播民主種子
游錫堃認為,台灣逐步朝向三權分立邁進,終有一天達成權責分工。(圖/趙世勳攝)
行政院在閣揆蘇貞昌的強勢領導風格下,彷彿重現昔日民進黨口中「立法局」的荒謬;今年四月更傳出行政院前發言人丁怡銘打電話給立院院長室幕僚興師問罪,向來溫和的立法院長游錫堃當時對媒體詢問時罕見地表示,行政、立法兩院都是憲政機關,應秉持相互尊重原則。
游錫堃身居最高民意機關龍頭,面對當下行政院振興券所引發的朝野攻防,民進黨全面執政後的立法與行政兩院權責互動,他一方面靠著柔軟身段騰出溝通空間,卻又對民主原則有所堅持,宛如水牛般低頭拉動議事進行。以下是游錫堃(游)與本刊記者(記)的專訪內容。
記:立法院、司法院與行政院為平行的憲政機關,院長認為立法院與行政院之間,應採取怎麼樣的合作與溝通模式?
游:三權分立在歐洲發展三百多年,美國民主政體也實行二百多年,三權分立當然不是十全十美,但看起來是比較好的制度。孫中山先生創立的五權制度中,五院(行政、立法、司法、考試與監察院)都屬於治權,但台灣一路走來,現在已走向實質上的三權分立制度。
二○○三年我擔任行政院長時,立法院在短時間内通過五百億元「SARS防治及紓困特别預算」以及多項附帶決議,我特別致電當時的立法院長王金平,感謝立法院朝野立委支持,並强調行政院將確實執行抗疫工作。
行政院、立法院與司法院是各自獨立的憲政機關,權力分立就是分工,除了可以追求政府效率,最主要的目的還是要避免專權政治,透過分散的權力,相互牽制彼此,防止國家權力過度集中而侵害人民的權利。
在以前封建的制度裡,皇帝可以做很多事,不只有行政權,還有立法權、司法權,但在民主政治中,立法權屬於立法院、司法權屬於司法院,而且審判獨立,做為總統也無法干預。蔡總統有做行政的事務,有做國防、外交,但立法事務完全交給立法院,或許身為民進黨主席透過政黨運作能有一些影響,但最終還是得交由國會考量民意政治而做出決議。
華人世界受儒家思想「三綱五常」影響,人民都被「上面」做決定,其實很難產生民主社會,所以台灣的民主政治更難能可貴。其實華人文化不是沒有民主的思想,只是長期以來不是主流,道家思想就很符合民主的想法,希望台灣的民主,未來能影響其他華人或是東亞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