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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男吵架不爽狠嗆「我要讓妳死」 膝壓前妻後頸、折斷左手下場曝

恐怖情人 桃園市 前妻 家暴 傷害罪 桃園地方法院
桃園1名男子和前妻吵架,竟用膝蓋壓住前妻頸部,還徒手折斷其左手臂,被依《傷害罪》判刑3月。(示意圖/翻攝Pixabay)

桃園1名男子和前妻吵架,竟用膝蓋壓住前妻頸部,還徒手折斷其左手臂,被依《傷害罪》判刑3月。(示意圖/翻攝Pixabay)

桃園市1名高姓男子(48歲)去年6月間,與前妻因瑣事爆發口角,不但以膝蓋壓制前妻頸部與背部,甚至硬生生折斷其左手,恫嚇「我就是要讓妳死」等語,事後,前妻脫逃且報警提告。桃園地院法官審結依《傷害罪》判處高男3月有期徒刑。

檢警調查,高男與前妻離婚後仍在同居1處,去年6月間某日,2人因細故爆發爭吵,高男盛怒下竟以身材優勢強壓住前妻,以膝蓋壓制其後頸與背部,逼迫其臉部摩擦地面,還恐嚇「我就是要讓妳死,不會讓妳起來的」,更揚言殺前妻所飼養的愛貓,「我先解決牠,等下再解決妳」,前妻不斷掙扎,高男直接勒住其頸部,接著徒手折斷其左手臂。事後,前妻趁隙逃離,報警驗傷後提告《傷害》。

檢方複訊時,高男坦承出手傷害前妻,但否認涉及恐嚇。法官審酌,高男與前妻曾有婚姻關係,本應相互尊重,卻僅因細故就徒手傷害,導致前妻左手骨折、多處擦挫傷等,其精神所受傷害更是難以計量,由於犯行明確,依《傷害罪》判處高男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每日1千元折算1日。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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